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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方网

2008-10-24

公民参与是控制污染的法宝


有些污染是普通人一时无法察觉的,比如那些看起来花梢可爱的玩具,最近被进口国发现含铅量超标危及儿童健康而大面积停止生产。有些污染,比如矿区、发电厂、水泥厂排放的粉尘、烟尘,过去被人们默认是搞工业化不得不忍受的代价,如今随着科技进步和生活质量标准的提高,人们已觉得无法再容忍。更有一些污染,比如水源的败坏,严重危害人们的生命,使受害人有断子绝孙之忧愤。


总的来说,我国目前的环境污染已经到了不得不高度关注的危险状态。借用本周出版的《瞭望》杂志封面专题的话,就是“中国环保进入预警时代”。这也是中共十七大报告为什么要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社会背景。建立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善民生的迫切任务。


说控制污染是人心所向,国脉所系,绝非夸大之辞。 1127日起在北京召开的“中国水危机与公共政策论坛”,邀请了来自环境污染严重地区的三位代表参加。其中安徽蚌埠市的农民张功利在会上介绍说,他们村处在淮河下游,周边有两家化工厂,排放的含致癌物的废水、废气,使稻田灌溉和生活用水都无法解决,投产三年来,一个村死了53人,学生得病的达40%以上。(见《南方都市报》11/28)这样追求“鸡的屁”(GDP)真是伤天害理!


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灿发,在这个论坛上指出,现行环保法有“八大死结”,地方政府没有真正对控制辖区水污染负起责任,征收排污费制度使污染越重环保部门越富,总之是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会上,来自全国人大的孙佑海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水污染防治法》;孙还透露,财政部正在抓紧制定政策,将以税收制度管控污染企业。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副司长赵华林则透露说,《节能减排监测》新规则将加强对环保的考核,不建污水处理厂的省领导要离职。


官员们讲的当然都是有的放矢的新对策。但是,在我看来,其治理思路却是旧的:依靠官方,即斯大林所谓的“正确的路线(而他制定的路线无疑一贯正确——鄢)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差不多管什么都靠对“乌纱帽”的所谓“一票否决”。这个法宝灵吗?肯定不灵。治安问题、反腐问题靠这一招不灵,环保靠这一招也不灵;否则,环境污染也不会累积到今天这么严重了。以前述农民张功利所在淮河流域来说,国家投入巨资治污10多年,对当地官员的“威胁”没少喊,效果却令人叹息。


十七大政治报告有个令人振奋的新提法,道是“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重申要依法实行“四大民主”,以保障人民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于污染控制来说,容许和鼓励公民参与,才是最重要最有效的法宝之一。试想,在那些河水发臭的地方,在老太太都知道鸡鸭之死、村民之病与工厂排污有关的地方,如果当地的受害人能堂堂正正享有法律赋予的抗议和博弈的权利,那些作孽者还能盘踞下去吗?就是那些肉眼看不到的食品和日用品污染,如果有合理的公益诉讼渠道,可以肯定,中国会有许多热心的专业技术网民提供技术参数,让公众知情,并为提起公益诉讼者做后援。如果有公民(包括NGO)的广泛参与和法律的公正支持,可以相信,没有多少老板和官员还敢在“众目睽睽难逃脱”的环境中,为牟取利润与政绩而干“断子绝孙”的事。有了公民的广泛参与,不仅不会天下大乱,反而可依仗其威慑力量降低控污成本,从源头上防止因污染造成的社会冲突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