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14
抓紧三峡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
1月17日,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国家环保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祝光耀在会上指出,相互协作、密切配合是顺利实现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的必要条件。水环境状况直接关系到三峡工程的成败,一定要按照《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祝光耀说,三峡库区及其上游的水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应该讲求协作、相互支持,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应相互理解、加强合作。三峡库区、影响区和上游区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应该统筹考虑、协调推进。三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清理工作直接关系到三峡水库156米蓄水后的水质安全,是当前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各部门应按照分工,明确目标,明确进度,明确责任,做到任务到位、投入到位、责任到位,确保三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清理任务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祝光耀强调,“十一五”三峡库区及其上游的水污染防治目标高、要求严、任务重、责任大,防治水污染绝不能有丝毫麻痹情绪和任何懈怠行为。各地政府要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等规划项目的建设要保证质量、提高效率。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将加强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定期检查,并对项目的实施进展和效果实行第一责任单位问责制。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在会上做了《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情况汇报》。张力军指出,“十五”期间,三峡库区及其上游5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但库区及其上游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与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十一五”期间,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工作应着力推动治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尽快启动“规划”中次级河流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在重点地区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把确保三期蓄水后的水质安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中国长江三峡总公司等14个部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代表们研究讨论了《〈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报告》,原则同意“修订报告”中提出的任务调整方案和强化实施保障方面的措施。关于三期蓄水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清理工作,与会代表提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清理工作分别由重庆市和湖北省人民政府负责,国家环保总局监督,三峡办负责安排补助资金。关于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与会代表认为,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各级地方政府要切实做好有关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技术路线,不贪大求洋,并协调落实有关收费政策,确保项目建成后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