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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1

哈尔滨9亿治污为何“没人管”?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070403 曹红涛

http://env.people.com.cn/GB/5554203.html

 

   

           马家沟边上破败的雕塑。

哈尔滨投资9亿元治理一条污水河,几年来由乱到治,又由兴返衰——

  4月1日,记者沿哈尔滨马家沟沿线采访,在这条河流经的4个城区,污染、破损、脏乱景象随处可见;10多公里路,晚上漆黑一团……“没人管”,记者一路听到最多的就是这句话。

  马家沟,一条自南向北横穿哈尔滨市的季节河,10年前就像是哈市的“龙须沟”,沿线“乱倒、乱搭、乱堆”现象普遍,因大量生活污水排入,河水冬季都不结冰,沿岸居民深受其苦。1996年起,市政府下大力气治理,2002年基本完成市区段17.1公里的污水截流主体工程,至今已累计完成近9亿元的工程量。

  治理后的马家沟却未能长久保持整洁、卫生的环境,这是为什么呢?

  河堤公园变成遛狗场,120多件体育设施至少一半以上损坏

  记者来到马家沟宽城街桥段——当年这里曾是马家沟河治理的样板:宽阔平坦的河基,修葺坚固的河堤,路灯洋气、绿化带齐整、健身设施一应俱全,俨然是一道“亮丽的城市风景线”。然而,几年过去,风光不再。

  “我细数过,120多件体育设施至少损坏一半以上,多好的铁棋盘都被砸掉了,有的跑步机也被捡废品的卸了腿。”遛弯的刘大爷就住在附近小区里,见证了马家沟近几年由乱到治,又由兴返衰的全过程。“路灯都是摆设,到晚上漆黑一片,只能听到阵阵狗叫。”

  记者又来到马家沟宣化桥段。沿河左岸步行,只见树木支架、长椅、路灯、雕塑等设施破损严重,堤坝护坡石时有坍塌、脱落。

  绕到河的右岸,仅有的几个异形花坛里满是破败的苞米茬子。遛弯的张大爷告诉记者,这里头两年还种了些花草,后来没人收拾都败了,附近居民就在里面种上了苞米。有居民向记者反映,“晚上这里也是黑灯瞎火的,没人敢走。”

  建设部门与管理部门迟迟未能交接项目,导致“两不管”尴尬局面

  哈尔滨市城市内河的管理机构为市内河管理处(下称内河处),隶属于市水务局。据2003年发布的《哈尔滨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第四条规定:有堤河段自迎水面堤肩起两侧各60米,属内河管理范围。那么,内河处为什么没把马家沟管起来呢?

  该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一个背景,在《办法》出台前,该处执行的是1997年制定的《哈尔滨市马家沟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马家沟改建地段在未办理竣工交接前,由市建设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实施管理”。正常情况下,马家沟综合治理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即应移交内河处负责日常管护,但因建管交接未实现,实际上就导致了“两不管”的尴尬局面。

  “政府在建设期的管理维护投入不足,是马家沟管理滞后的主要原因。”负责马家沟工程建设的市建委内河综合治理办公室(下称综治办)负责人表示,因工程整体未完工,故无法组织竣工验收,更无法移交管理部门,边建设边维护让他们很头疼。2003年前后,在市领导协调下,他们也试图与水务部门进行建管交接,但因为经费没有出处,事情就搁置了下来。

  类似现象具有普遍性,理顺管理体制、避免损失浪费迫在眉睫

  综治办负责人表示,马家沟综合治理工程没有任何效益,属于纯公共财政支出的环保和基础设施项目,政府投入严重不足,只能边筹款边分段施工。“正常情况下,包括郊区段治理在内的整个工程最多超不过5年即可完成,因为投入不到位,10年过去了,还仅完成城区段90%的工作量。”

  该负责人给记者算了笔账:新增的60万平方米绿地,按现有标准,每平方米绿地年维护费用不能低于4元钱,这就需要240万元;十几公里路灯仅节假日晚间通电几个小时,一年就得近100万元;为保证一年四五次的景观用水,得从松花江提水,一年又得300万元……而现阶段每年的投入总共只有七八十万元,相比巨额的管护成本,只是杯水车薪。

  内河处的负责人也叫苦不迭,“全市内河行业只有人头费开支,而无管理经费及其它的维护发展经费,前两年为清淤疏浚另两条内河,我们不得不打报告申请经费。”

  该负责人说,虽然2003年的《办法》已明确由各级财政部门列支相关经费,但始终没有得到落实。“马家沟的管理问题关键是明确责任、落实经费,要不然接过来根本就没法收拾!”

  据悉,马家沟郊区段还有17.5公里需要治理,整个工程竣工尚需时日。

  业内人士认为,市政建设项目建管交接不畅现象相当普遍,有些是因为工程质量问题,但更多的是在“重建轻管”的城建思维之下,建设部门与管理部门各管一摊,沟通不足,管理经费落实不到位造成的。理顺城市内河管理体制,实现建管结合,迫在眉睫。

  国家建设部城市水资源中心副主任宋兰河认为,现代化水利工程和市政设施被闲置是一种浪费,因管护不力遭破坏,就更是一种损失。

国家水利部水资源司城市水务处负责人认为,主管部门应按照建设与管理并重的原则,考虑阶段性的竣工验收和移交,把能管的尽快转入运行维护阶段,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发挥工程建设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