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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7

科学发展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之魂

发布时间: 2007-8-31 16:46    作者: 网络转载    来源: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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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之魂(一)

——环保实绩考核:促进科学发展的杠杆

来源:半月谈20070831

http://env.people.com.cn/GB/6197473.html

  只有改革干部考核体制,将环保工作的实绩与干部的升降挂钩,才能促进党政干部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重庆市近年来对区县党政“一把手”实行环保实绩考核,对缓解环境危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环保考核成为党政领导“紧箍咒”

  重庆市环保局副局长张勇向半月谈记者介绍说,重庆将环境保护列为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从2000年开始的。当时,直辖不久的重庆百业待兴,全市各个区县发展经济的愿望十分迫切,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观念在许多干部中较为普遍。针对这种倾向,重庆市委、市政府果断提出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从当年开始,重庆市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区县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办法,将环境保护纳入全市重大决策事项督查范围,每年考核一次,并逐步加以完善。按照要求,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的内容紧紧围绕突出“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主要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环境质量改善、执行环保法规和政策、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环境保护投资、环境保护机构建设、市民满意率等7大项25个小项。根据不同情况,对每年的考核重点作相应调整。

  据了解,重庆区县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结果的评定有着严格的程序。首先按有关要求,各个区县(自治县)要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由重庆市政府督查室、市环 保局等部门组成的考核组对自查报告进行初步审查,确定1/3的区县进行抽查,抽查主要采取听汇报、开座谈会、民意测验、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社会评议等方式进行。考核组根据自查和抽查的情况,对各自负责考核的区县按评分标准逐个评分,形成考核初步结果,最后组织考核组,评定出考核结果。考核分在85分以上、65分~85分和65分以下的区县党政“一把手”,依次确定为环保工作实绩好、实绩较好和实绩较差。根据考核结果,形成当年的环保实绩考核检查结果。考核结果报告经重庆市委、市政府领导审定批准后,市委、市政府将对环保实绩好的区县党政“一把手”予以表彰奖励,对环保实绩较差的党政“一把手”予以批评,限期整改,并取消其当年的评先推优资格。

  关注环保渐成党政领导自觉行动

  “通过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环境保护意识大大增强,对科学发展理念领会更深,从根本上纠正了一些领导干部存在的‘先发展,后治理’的错误观念和做法,使他们将关注环保问题变成一种自觉行动,像关注经济指标一样关注环境保护各项指标,将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落到实处。”重庆市委督查室主任余长明说。

  被誉为“重庆后花园”的北碚区是重庆主城区9大核心区之一。2004年,一家东部企业打算在北碚投资10多亿元建设一个大型水泥厂,由于难以通过环评,被当地党政领导“一票否决”,拒绝投资。近几年北碚区在招商引资上拒签污染环境的项目就达60多亿元。“60亿元对于拉动GDP、展示政绩无疑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但生态环境是有价的,那种以牺牲环境、过度消耗资源为代价换来的一时快速发展,是不可持续的。”北碚区委书记黄波说。在重庆,像北碚区这样放眼长远、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并重的区县现在越来越多,有污染的项目不要,破坏生态的建设不搞,经济社会“好”字当头,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

  记者了解到,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对重庆市的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在2006年的环保实绩考核中,考核组明确提出合川区环保监测监察人员配备不够,环境监管能力严重不足。之后,该区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及时进行专题研究,1个月之内给区环保局增加了25个编制。几年来,重庆市在机构精简的情况下,通过将环保机构建设纳入党政“一把手”考核,促使各区县不同程度地加强环保机构建设。目前,重庆市40个区县的环保局均达到一级局建制,人员编制增加,各区县也相继在乡镇建立环保机构或设立专兼职环保员,环保工作由城市拓展到农村

  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还促进了一些重大突出环保问题的解决。近年来重庆市铜梁县小造纸企业污染、碳酸锶污染和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锰矿污染等突出环保问题,都是在当地党政“一把手”的直接关注和重视下得到了妥善解决。各区县党委政府每年在环保方面的投入逐年增加,环保投入从“九五”期间占GDP总量的0.3%0.5%上升到现在的1.5%左右。

  全方位考核力促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

  重庆市开展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以来,对考核办法进行了三次修改完善,增强了可操作性和科学性。在2000年第一次考核时,当时的7项指标主要考核党政“一把手”部署环保工作、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投入等方面的情况。2002年对考核指标进行了部分调整,特别是将解决当地突出环境问题作为考核重点。2004年考核办法又增加了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去年1230日,第3次修订的《重庆市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办法(试行)》出台。

  据了解,此次修订的考核办法首次将全市的40个区县以及17个政府职能部门全部纳入考核的范围,促进区县、部门共抓环保问题。修订后的考核办法加大了奖惩力度,规定考核结果须报市委常委会审定,环保实绩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公务员年度考评、评选先进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之一,与干部政绩考核以及升降任用挂钩。考核较差的,当年不能评为优秀和推选为先进个人;连续两年考核较差的,由市分管领导对其诫勉谈话,不得提拔使用;对连续3年考核为差的,由重庆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并降职使用或调离“一把手”岗位。

  新修订的考核办法改进了社会评议方式,提高了社会公众参与度。如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包括饮用水、大气、餐饮油烟排放等方面在内的当地环境满意率低于35%,社会公众满意率低于30%,当地党政“一把手”环保成绩将被“一票否决”。

重庆大学副校长陈德敏认为,重庆市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通过修改完善,目前已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机制,特别是将环保实绩考核与干部升降挂钩,有力地促进了党委政府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记者 徐旭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