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 2005年05月30日 第八版
生部就管辖权明确后,开始借助舆论推行转基因标识;公众恍然大悟,原来我们天
天吃的大豆油、喝的牛奶居然是用转基因原料制成,一种前所未有的受骗感涌上心头,
个别先进人士开始走向诉讼道路为更多公众讨回公道。
在这看似复杂的剧情里,其背后的逻辑并不复杂。被某媒体归结为“非人类中心主
义”者绿色和平,正是出于其一贯的环境至上的立场。
另一方面,在转基因背后的贸易选择和公众推动下,农业部的表现颇为游移,这种
游移态度,也符合其作为职能部门的无奈———既要维护国家利益又要平衡各方利益;
不管是跨国公司雀巢、卡夫还是金宝汤,都不希望进行转基因标识,出于获利最大化考
量,由于公众对转基因的不了解或者恐惧心态,必然导致标识的货物销量下降。
出于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考量,不管是选择沉默还是辩驳,都体现其企业发展应有之
意,为此,雀巢们选择了被动的策略———农业部不要求标识的,坚决不标识,哪怕公
众和媒体质疑。
而当这三者各自利益最大化的追逐相撞,这种状况则由价值观念的冲突演变为显性
事件。问题的关键是,哪种行为更符合公众的持续长远利益。
其实,对另一方的公众,来一味追究转基因作物是否有害,则似乎并不很符合公众
的利益(因为,即使是顶尖科学家,都对此抱着模棱两可的态度),公众渴望的,只是
如何获得知情权———我要有个人选择的自由,当然,这种自由,符合市场经济运行法
则。该案例中的绿色和平,则充当了替公众代言的角色,紧盯跨国公司不放,直到其做
出标识。
凡到过广东贵屿亲眼目睹电子垃圾堆积成山的人,肯定很能体会惠普涉“毒”事件
背后的逻辑。其罪魁祸首正是电子垃圾。正是出于这种考量,为引起重视,绿色和平把
矛头指向不肯承诺放弃使用溴化阻燃剂的惠普。自然,惠普出于自身利益考量,也不愿
轻易就范,让绿色和平如愿以偿。
或许,公众并不理会转基因生物会不会给人类带来危害而是谁能代表他的利益发
言,他们要的只是各方利益代表者是不是应该给我一种最起码的知情权;或许,公众不
愿纠缠于惠普是否放弃使用溴化阻燃剂,而是谁能代表他们监督各方利益代言人,还自
己一个无污染的清静空间。然而,从上述雀巢和惠普事件,我们很清楚地看到公众在利
益冲突面前的手足无措———政府选择缺位,公众群体价值观模糊,更多情况下,人们
看到的是陷于细枝末叶的争论和各方利益代言人的喧嚣表达。而作为主角和受害人的公
众,则似乎忘却了自己的价值诉求。
这一现象,在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秦晖看来,正是“第二种政府失灵与第二种市场
失灵”下的表现形式。秦晖把政府组织视为“第一部门”,企业和营利组织视为“第二
部门”,非政府非营利组织自然属于“第三部门”行列。“第二种政府失灵和市场失
灵”则需要所谓的“第三部门”,即“通过志愿提供公益”的NGO或NPO。
那么,对站在跨国企业另一端的公众而言,在频繁的利益博弈中,在“第二种政府
失灵与第二种市场失灵”的背景下,选择谁担当其价值取向的代言人,则着实成为一个
难题。选择几近“志愿失灵”环境下的NGO吗?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