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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十四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2008-03-14

三月十四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两会专递:

1、中国环境报:  全国人大代表吕忠梅建议:建立公益诉讼制度 

2、中国水网:   政协提案:加强我国近岸海域环境保护

3、龙虎网:    政协委员宋林飞:借鉴国外经验 开征生态环境税

4、新华网:    刘绍忠代表:淘汰落后产能是节能减排当务之急 

 

环境资讯:

5、人民网环保频道:  长江渔业资源委员会与大自然保护协会全面合作

6、人民网-京华时报: 郑心穗:保护南水北调水源水质 建统一监管机构

7、新华社:   宋国权:应尽快批复巢湖治理方案

 

地方信息:

8、中国环境报:  河北省出台"双三十"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实施方案 

 

气候变化:

9、新华网:  研究报告:全球变暖可能带来交通问题

 

民间环保:

10、三月八日乐水行---小月河

 

污染信息:

11、湖北广播电视总台: 湖北武汉:水厂取水口上游 “黑龙”滚滚入汉江

 

环境曝光:

12、网络报:  内蒙古乌审旗环境被污染 牧民要求提高补偿遭打

 

环境时评:

13、中国网:  环保总局升格是扭转环境恶化关键一步

14、中国网:  节能减排考核为新能源发展提供契机

15、新华网:  公车封存从另一面暴露公车泛滥

 

 

 

1、全国人大代表吕忠梅建议:建立公益诉讼制度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8年03月14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08-03/14/content_7790237.htm

    2006年,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交了《在我国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议》的提案。作为提案倡议者之一,全国人大代表、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忠梅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环境和生态问题,是实现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方式。今年,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上,身为环境法学领域的专家、司法界资深人士的吕忠梅再次发出呼吁,希望能够尽快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近几年,环境事故和纠纷一再发生,不仅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使公众的环境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和威胁。针对这种情况,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忠梅呼吁,应高度重视环境公益诉讼问题,建立适合中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

    应突破现有诉讼中“直接利害关系”的限制,赋予特定国家机关、相关社会团体、个人等主体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

    吕忠梅指出,近年来,国家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环境法律、法规以弥补传统法律对环境利益保护不周的缺陷。我国《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环境保护法》第六条也明确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但是,这些原则性的规定一直没有在《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等相应的法律中得到体现。我国应参照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以更加有效地保障公众的环境权利。

    “谁有权代表环境公益提起诉讼,是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基础。”吕忠梅代表认为,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首先要确立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由于环境公益诉讼的目的是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其原告资格应突破我国现有的诉讼法律中“直接利害关系”的限制,实现原告资格的扩张。具体应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来赋予特定国家机关、相关社会团体、个人等3类主体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权利。其中,特定国家机关为检察机关,其有权对损害环境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相关社会团体为非政府环保组织;个人则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且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我国公民。

    吕忠梅代表提出,要明确环境公益诉讼的范围。她说,对环境公共利益的损害,既可能是一般民事主体所为;也可能是行政机关所为,因此,环境公益诉讼可根据被诉对象的不同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两类。其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范围应主要限于行政机关根据“依法行政”原则不能直接干预的、损害环境公共利益的民事主体的行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范围应在现有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上,适当予以扩展。行政机关不当作为、当作为而不作为等致使环境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应纳入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受理范围。对于环境公益诉讼范围的确定,可以以概括加排除列举的方式在相关法律中予以规定。

    公益诉讼应实行审判成本“公共负担”,法院可按预防原则暂时中止被诉行政行为,实行三审终审制

    吕忠梅代表建议建立环境公益诉讼保障制度,建立相关的配套制度来保障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有效运行。一是建立鼓励公众参与的制度,在环境公益诉讼费用上,应由国家承担法院审理案件的裁判费用,实现审判成本的“公共负担”。其他诉讼费用,如律师费用、鉴定费用等,仍应由败诉人承担。同时,应考虑建立由国家对胜诉原告给予适当物质利益补偿的机制。在举证责任上,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一般举证能力较弱,立法上应减轻其举证责任的负担,在一定程度上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在诉讼时效上,由于许多环境侵害具有累积性,需要相对长的时间才能被人们所认识。因此,环境公益诉讼的诉讼时效应有一定程度的放宽。

    二是建立有效的执行制度。环境公益诉讼进行过程中,法院应根据预防原则在做出判决前暂时中止被诉的行政行为,防止造成更大的破坏。在责任形式上,如果被告的行为只是对环境造成了损害,而不涉及对人的损害,法院应判决其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当被告的行为既对环境造成损害又对人造成损害时,法院应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判决其排除危害、赔偿损失。

    三是建立防止滥诉制度。环境公益诉讼将扩展有权依法起诉的主体范围,应设立一定的制度来防止滥诉的发生。如设立行政投诉程序前置制度,要求在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前必须先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主管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所涉事项做出决定并及时采取措施,公民或其他有权主体可以自行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设立原告资格审查制度,要求法院在正式受理环境公益诉讼前应审查原告身份是否合法、提出的证据是否充分、起诉是否有理由,必要时,可由法院举行听证会,召集原告、被告以及社会有关人士在辩论的基础上做出判断,以决定是否立案和进入实质审理程序;设立受理后不予撤诉制度,要求环境公益诉讼一旦由法院受理,原告就无权要求撤诉,并应按照法庭要求,积极参加庭审等诉讼活动。同时,环境公益诉讼应实行三审终审制。(步雪琳)

2、政协提案:加强我国近岸海域环境保护

来源:中国水网2008-03-14

http://news.h2o-china.com/information/china/698121205483647_1.shtml

  中国水网讯 针对我国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益严重的问题,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旅游集团董事长卢步东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加强我国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的建议》的提案。

  作为高级经济师,卢步东承认,随着我国对海洋开发与利用的力度不断加大,海洋经济正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但不容忽视的是经济发展的同时,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日显突出。

   如今,我国全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14.5万平方公里,2007年,除黄海海域外,三大海域严重污染和轻度污染海域面积均比2006年有所增加,尤以渤海海域为甚。而近岸海域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恶化的趋势也尚未得到有效缓解。此外,提案称,造成近岸海域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是包括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在内的陆源污染物的入侵。   

  沿海地区经济快速增长,而高污染,高耗水的重化工业项目势必会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污染物排放总量日趋增大,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速度远不及污水排放量的增速,这就增大了地区的控制难度。还有诸如政策法律不配套,部门职责不明确,海陆控制指标不衔接等等诸多问题的相互作用,使得近岸海域环境污染治理陷入困局。

   由此,提案建议:全面实施污染物入海总量控制制度,即根据海域的环境容量和环境保护目标,以海定陆,全面实施陆源排污入海总量控制和污水达标排放双控制。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加强检查监督和处罚力度。

  加大沿海生产力布局及产业结构的调整。从沿海产业带的规划,沿海陆域内污染企业的整治,到水处理基础设施的建设,做到多方位多层次的严密部署。

  成立国家海洋环保领导机构,加强区域、部门合作及资源共享,增强联合执法力量。国家海洋环保领导机构以及海洋环保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的建立,会有效地解决部门间分工不明确的问题,增强海洋环保工作的监管力量。此外,海陆联动机制的建立将很好地构建起海陆两方在污染控制上的桥梁,加强其之间的联系,以便更有效地将沿海污染降至最低。

  法律是行动的准绳,进一步完善海洋环保法律制度,其对更好地防治海域污染将起到很重要的约束作用。

  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海洋环境技术研发,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提案指出,要把海洋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项目优先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对海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投入,加强突发性事故应急能力建设,而实施重点是海域整治修复工作。此外,还要建立海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建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补偿资金制度,统筹用于海洋保护和生态建设。

3、政协委员宋林飞:借鉴国外经验 开征生态环境税

来源:龙虎网 2008-3-14

http://news.longhoo.net/gb/longhoo/news/special/2008/gjgn/node26469/node26589/userobject1ai801114.html

  【龙虎网报道】本报北京12日电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社科院院长宋林飞12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应借鉴国外经验,征收生态税。”

  宋林飞忧心忡忡日趋严峻的环境压力,他说,“一些地区低质工业化带来严重污染,一些地区盲目追求发展带来生态恶化。据预测,未来20年,就是2010年到2030年,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将逐步完成,人口增长、资源压力和环境压力有可能达到最大值。”

  发达国家自1970年开始调整税收政策,资源税由收益型转向绿色生态型。他认为,“我国也应该增加解决环境问题的经济手段,也为环境保护提供资金。”

  “采取收环境费的办法存在不少问题,如只对污染排放收费,对污染环境的产品没有相应的措施。应该早日进行费改税,对于开发利用土地、森林、水等自然资源的行为,对排放二氧化硫、固体废弃物与污染水质等行为,对污染环境的产品,均可考虑开征生态环境税。”宋林飞认为。

  “要运用财政与税收政策来保护生态环境。”他建议实施生态金融与财税政策,“银行应与环保部门开展绿色信贷方面的合作。将环境违法信息输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商业银行对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减少信贷,对污染严重的违法企业停止贷款。同时,增加绿色产品生产企业的贷款,通过创新金融产品扩大生态信贷。”

  宋林飞说,“这些措施,从某种程度上也倒逼企业加快实现传统工业向以生态保护为准则的绿色工业转变。”

4、刘绍忠代表:淘汰落后产能是节能减排当务之急 

来源:新华网 2008年03月14日

http://news.xinhuanet.com/misc/2008-03/14/content_7790740.htm

    新华网北京3月14日电(记者  伍晓阳)“虽然去年节能减排三项指标均已实现,但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节能减排的任务还很重、形势很严峻。”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经委主任刘绍忠说,“就目前来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当务之急。”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刘绍忠认为,节能减排的紧迫任务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产业结构性节能任务非常重。我国经济发展过于依赖第二产业带动,而第二产业单位GDP能耗是三次产业中最高的,同时在第二产业中,重工业的比重偏高,更使得单位GDP能耗居高不下。

    其二是工程节能、技术节能的任务非常艰巨。过去节能降耗主要是依靠行政管理手段,而真正实现节能降耗必须推广使用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目前最艰巨的任务是淘汰落后产能。以云南为例,6000多万吨的水泥产能有2000多万吨产能需要淘汰;钢铁冶炼产能70%左右需要淘汰。许多中小企业本来只有一台装置,淘汰一台装置就得淘汰整个企业,由此引发的许多问题如银行债务等需加以解决。

    此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任务也非常重。以云南为例,截至2007年,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不到40%,绝大多数县城都没有污水处理厂和地下截污管网。

    刘绍忠提出,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要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的财政支持体系,中央预算支出要进一步增加,省、市、县各级也应安排预算资金。要完善税收支持政策,对节能减排产品生产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此外,还应改革能源价格和排污费价格形成机制,制定扶持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的金融政策,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考核指标体系等。

5、长江渔业资源委员会与大自然保护协会全面合作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2008年03月14日

http://env.people.com.cn/GB/6999680.html

致力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

  人民网北京3月14日讯 (记者孙秀艳)农业部长江渔业资源委员会今天与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在京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

  据介绍,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十分丰富,有鱼类400多种,是淡水鱼类基因的宝库,对世界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影响。长江流域也是我国渔业的重要产区,流域10个省市淡水渔业产量占到全国淡水渔业总产量的近57%。近年来,随着长江流域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水体污染、拦河筑坝、交通航运、挖沙以及过度捕捞等活动对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环境造成了很大影响,长江生物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十分艰巨。

  大自然保护协会在全球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双方计划就长江生物资源的一些课题开展合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有效减少人类活动对水生生物多样性的负面影响,保护长江流域最重要的淡水生物物种,保护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淡水生物栖息地和生态系统。

6、郑心穗:保护南水北调水源水质 建统一监管机构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2008年03月14日

http://env.people.com.cn/GB/6998165.html

  昨天(13日),针对汉江上游支流水体中重金属污染严重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郑心穗建议保护南水北调水源水质量。

  郑心穗介绍,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从汉江丹江口水库引水,越过黄河送往包括京、津在内的华北地区。汉江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水资源较丰富,水体总体水质较好。但是,根据长江流域省界水体水环境监测结果,2000年以来汉江上游支流夹河、住河、天河水体中重金属污染严重,小矿业开采屡禁不止。沿岸城镇的生活和工业废水绝大部分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汉江,造成水质污染,水体总氮、总磷及叶绿素含量超标,致使汉江中下游多次发生水华。

  为保证丹江口水库的水质良好,郑心穗建议采取一堵、二养、三监管措施,加强水源区污染防治。一是堵住一切超标排污源;二是做好当地水土保持工作;三是建立统一的监督、管理、协调机构。(记者 张玲)

7、宋国权:应尽快批复巢湖治理方案

来源:新华社2008年03月14日

http://env.people.com.cn/GB/7000200.html

  巢湖是我国水污染较为严重的“三河三湖”之一,温家宝总理已经连续三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做好“三河三湖”等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巢湖市市长宋国权建议,国家加快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尽快批复《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

  巢湖流域是长江中下游地区著名的“鱼米之乡”和国家重要的商品粮油生产基地。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流域内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巢湖水质逐步恶化,加上水土流失带来的内源性污染不断增加,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目前湖区整体水质为Ⅴ类,西半湖水质为劣Ⅴ类,全湖呈中度富营养状态,特别是近年来蓝藻频繁暴发,严重影响了流域内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

  宋国权代表说,为加快巢湖污染治理进程,安徽省从去年开始,组织力量编制了《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并邀请了国内湖泊治理权威院士、专家进行审查论证,目前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和有关部委。

  这一方案确定,近期目标是到2012年湖体富营养化加重趋势得到遏制,环湖支流水质明显改善;远期目标是到2020年巢湖水体总体达到Ⅲ类标准。拟重点实施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业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引江济巢、应急工程、科技示范、水环境预警监测等八大工程,初步估算总投资约500亿元。

  宋国权代表认为,加快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关系到流域内800多万人口生产生活、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工程,必须尽快实施。但由于巢湖水污染成因复杂、治理任务繁重、所需投资量大,仅靠安徽自身力量难以完成。鉴于巢湖是国家重点治理的“三河三湖”之一,他建议国家尽快审查批复《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并给予重点支持。(记者汪延、王圣志)

8、河北省出台"双三十"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实施方案 

来源:中国环境报 2008年03月14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08-03/14/content_7790186.htm

    河北省政府日前印发了30个重点县(市、区)和30家重点企业(以下简称“双三十”)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实施方案,规定了与年度目标的完成情况相对应的奖惩措施。

    此次河北省政府印发的“双三十”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明确了考核办法,落实了相关的保障措施,为下一步“双三十”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奠定了基础。

    方案明确提出了到2010年重点县(市、区)和重点企业要实现的节能减排目标。重点县(市、区)要达到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且出水水质达到一级标准,县级市市区和县城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优于入境断面水质等7项目标。重点工业企业要按期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任务,省环保重点企业在2008年6月底前必须安装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省监控中心联网,2008年底前所有省环保重点企业稳定达标排放,2010年主要产品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水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方案要求,各重点县(市、区)政府要把节能减排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企业和重点工程措施,并将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各重点企业要把节能减排指标落实到具体工程措施。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节能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环境质量变化和群众满意度情况,是“双三十”节能减排考核的主要内容。(刘力敏)

9、研究报告:全球变暖可能带来交通问题

来源:新华网2008年03月14日

http://env.people.com.cn/GB/6998194.html

  美国最近一项研究报告称,全球变暖可能带来一系列交通问题,有关方面应当未雨绸缪。

  据路透社报道,以燃油为动力的现代交通排放的温室气体是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之一,但美国全国研究委员会日前公布的报告说,交通也很容易受到气候变暖的影响。

  这项研究的负责人亨利·施瓦茨说:“我们最担心的是极端情况,也就是可能发生的种种意外。我们认为现在就该开始把这个问题作为交通规划和运营时必须考虑的内容。”

  施瓦茨说,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海平面上升可能使美国沿海人口稠密地区的公路、管道和机场受损。美国一些最繁忙的机场都建在较低的沿海地区,很容易因为海平面上升被淹没。

  报告说,除此之外,全球变暖产生的其他后果也可能给交通运输带来严重影响。这包括异常炎热的日子有所增加,导致桥梁、铁轨和公路路面受损。由于健康和安全原因,交通项目的建筑施工也可能受到限制。

  气候变暖很可能使北极永冻土融化,引起上面修建的交通运输设施地基下沉。而在有利的方面,运输季可能延长,北部地区可能出现更多不冻港,人们一直试图开辟的从大西洋到太平洋的“西北航道”可能通航。去年,北极冰融化使这条航线有史以来首次通航。

  报告说,全球气温升高还可能导致更频繁的暴雨和飓风,导致更多与天气有关的交通延误或交通中断。强风暴使基础设施瘫痪的可能性增加。海浪和风暴可能对港口造成不利影响。

10、三月八日乐水行---小月河

 

今天是三八妇女节,首先祝所有的女同志们节日快乐。

今天我们的目的地是小月河,这是一条我们大量考察过的河流, 它起自德胜门外关厢,沿德昌公路两侧向北,经马甸至清河镇入清河,长8.4公里。小月河上游为西北土城沟。1985年全面治理,改道南起学院南路与长河暗渠相接,向北沿土城沟流经黄亭子,向东至祁家豁子再北折 入小月河故道,全长10.25公里。小月河是给元大都供水的一条河流,保证着元大都的景观用水。由于前几年的污染非常严重,政府对小月河进行了针对性的治理。 在秋季我们走过的时候看到河水比较干净。水中的污染也不多。只是河水不是自然水没有流动,可以说是一潭死水。小月河采用了猪笼草做水质净化植物。现在是冬季,所以看不到这些植物。

乐水行中的志愿者

这次我们的出发点改在了马甸桥的附近。张俊峰将我们的行程简单得给大家做了介绍。考察组的目的地是位于清河南镇的小月河的起点。

在行进中我们发现小月河的水接近于干枯的状态。我们将秋季考察所取得图片和今天所取得图片进行了对比。

以下是我们为小月河的对比照

11。3日乐水行所拍到的小月河的状况

冬季的小月河在这段河道水几乎是干涸的,河道有些部分裸露在外面

通过闸门的调节,在秋季这段河道蓄起了水,水量比较充沛。河道中的水也比较干净。

为什么在季节上的区别又如此大的差别,很多人的观点是因为季节性的缺水。

秋季小月河的状况

冬季相同河道的状态

冬季的状态,因为季节的缘故,两岸的风景很不相同。在这一段的河道,小月河的水量基本上是一样的,水量很少。大部分的水通过下面的水闸进行了拦截,在上游蓄起充足的水保证小月河流经城区的景观用水。

在秋季,这个水闸这段水域的水很充裕

冬季小月河干枯的景象

在冬季,这段水闸出的河道已经裸露,几乎是没有什么水了,整个小月河的河道水位基本上是一样的。都是出于缺水状态。可以看到现在这个水闸已经无水可拦。而在秋季在水闸这段河道,水量比较充沛。并没有干枯的迹象。

一方面是河道的缺水,而另一方面我们的小志愿者却发现了并不是很节水的一面。

邱杰尔所指的远处的小灌木为欧洲进口的,面前的是国产灌木,但是需水量却很不相同。

邱杰尔发现了同种植物不一样的地方,他找到园艺工人询问了不同之处。其中的一种是从欧洲进口的。而欧洲进口的植物吸收的水分要比国内的植物要多。曾经有一位澳大利亚的学者参加我们的乐水行时说。澳大利亚也面临着大面积的缺水,原因是他们从欧洲进口的树木需要大量的水,这样便造成了缺水现象。为什么非要引进欧洲吸水量大的树种而不采用国产抗干旱的树种呢?这个问题有待于考证。

在这这次的活动中,有部分的志愿者是参加过11.3日的乐水行的。他们对这样的情景很惊讶。秋季美丽的小月河,在这次的考察中却是这样的状况。除去季节带来的植被上的差别,水的缺失是主要的原因。我们希望小月河能够一直有丰盈的水的灌溉。并且是自然的没有污染的河水。希望在明年的冬季我们会看到一条有充足的水源的小月河。

11、湖北武汉:水厂取水口上游 “黑龙”滚滚入汉江

来源:湖北广播电视总台2008-03-14

http://news.h2o-china.com/society/wastewater/697931205457068_1.shtml

汉江是武汉市汉口和汉阳两个地区居民的主要饮用水源,可是今天有观众给我们打来电话说,在武汉国棉水厂的取水口上游不远处,竟然有污水直接排入汉江。水源受到污染,居民的心里慌啊!

记者:"我现在是在汉江边的一处排污口 站在这里一阵阵的恶臭让人透不过气来 一汩

汩黑色的污水正源源不断的注入汉江 而在它的下游不到800米的地方就是 武汉国棉水厂的取水口"

附近居民:"你从那里走 臭气(很大) 你看那抽出来的东西 臭 工业用(污)水 生活用(污)水都向这里排出  经过处理吗?没有 哪个处理啊没有人处理"

市民反映强烈的这个排污口位于长江航道测绘基地码头附近,距离这个码头往下游走,不到800米的距离,就是武汉国棉水厂的取水口,这水厂取水的水源受了污染,让附近居民对自来水的卫生状况非常担忧。

附近居民:"(污水)这边下去后 (水厂)那边马上就接上来了(国棉水厂)现在还在取水吗 取水啊 这一片居民都是用它的水"

武汉国棉水厂取水口上游受到污染的情况,也引起了环境监测专家的高度关注。

武汉市汉阳区环境检测站 工程师 肖毅:"我们也是进行监测  目的是保水厂 这个排污口排除水的碳的总量还是比较小的。一般来讲500米的范围是个比较安全范围"

这幸亏是没有影响到居民的用水安全啊!记者在网上搜了一下,发现汉江的负担还真不小。近年来,汉江沿岸生活污水大部分直排江中,每年汉江武汉段要“喝进”污水2500多万吨。汉江武汉段水质部分指标超标,有的年份甚至出现了“水华”现象。而刚才看到的这个排污闸口规模较大,与其相连的城市排水系统是多年前形成的,短期内很难得到根治。

武汉市汉阳区环境检测站 工程师 肖毅:"现在(武汉市)汉阳区钟家村片(污水) 再就是墨水湖(片污水) (进入)墨水湖北路那里有一个污水收集系统 进入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 这一片估计是下一步的计划"

虽然暂时还没有影响到居民的用水安全,但对于这么重的排污负担,长期下去迟早会出问题,希望这种状况能够尽快解决,毕竟水是生命之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条件之一,大家还是要竭尽全力保护水资源。

12、内蒙古乌审旗环境被污染 牧民要求提高补偿遭打

来源: 网络报 2008-03-13

http://news.bandao.cn/news_html/200803/20080313/news_20080313_597034.shtm

气派豪华的乌审旗国土资源局

 

被打牧民的诊疗病历。

 

 

3月3日,回忆起去年9月23日那场冲突,牧民仍心有余悸。

 

 

乌审旗牧民的生活用水已被工程方污染。

三月的内蒙古草原,大地正在复苏,绿芽酝酿破土,牧民们正在谋划着新一年美好的前景。但乌审旗苏力德苏木的一些牧民却与往年不一样,他们还在为发生在半年之前的事情愁眉不展。因为“西气东输”工程补偿标准不一,再加上施工过程破坏了当地环境等原因,他们找施工方理论,不料却遭到了82名施工队员的群殴,至今,事情仍未处理好,该项施工也因此受到影响。

    日前,本报记者前往乌审旗进行调查采访,牧民们纷纷向记者诉说埋在心中的苦楚。

任意施工 牧民怨声载道

    据当地人介绍,内蒙古乌审旗与鄂前旗所辖区域地下蕴藏着大量的天然气,其中乌审旗素有“中国天然气之乡”之称。几年前了,国家在内蒙古乌审旗和鄂前旗开始勘探与开发天然气。开发后的天然气主要是西气东输,解决北京、上海等地的能源问题。

    由于勘探和开发需要占用土地,影响了当地牧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因此,工程不可避免的涉及到补偿问题。

    因为是国家重点工程,刚开始的时候,乌审旗当地牧民非常支持这一工程,积极配合工程施工,上面给多少补偿就是多少。

    但时间一长,牧民们发现,国家很重视“西气东输”工程,对于工程施工各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也拨付了补助款,但在当地,情况却变了。

    牧民们表示,工程施工单位从项目部到小工队有几十个,一些施工队为了赶进度,随意性较大,并不按规范施工,存在肆意破坏草场等行为,影响了牧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渐渐地,牧民发现当地的环境发生了变化,出现了草地被毁坏、房屋开裂等现象,而造成这些现象出现的施工方,并没有给予牧民们任何补偿。

    据当地牧民反映,由于施工的不规范,短短时间里,草场一片狼藉,施工打井的污水四溢却得不到妥善处置,牛羊饮用后得病致死的不少;工程队不按规定打眼放炮与探测,不少牧民的住宅与牛羊栅遭破坏,有时甚至半夜连环放炮,严重影响了牧民的正常作息;还有不少的水源井被砸毁,牧民生活用水成问题;另外工程队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塑料袋在绿色的草原上空漫天飞舞等。

牧民们在讲述这些事的时候,特别用了四个字,那就是“罄竹难书”。

补偿过低且不透明

    最终导致牧民与施工队发生争执的原因,是牧民认为补偿的标准过低,据他们得知,目前给予牧民的补偿还是参照几乎十年前制定的标准,如今物价上涨,生活成本增加,还按照以前的标准来补偿显然已不合适。再加上,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得知,自己拿到上面给的补偿与邻近的鄂前旗相距也甚远,远低于鄂前旗,这更让他们心有不平。

    牧民反映鄂前旗每个供水井与气井钻探占地赔偿都在2到3万元/眼,而乌审旗是按占地面积为400元/亩。乌审旗委宣传部认为,鄂前旗赔偿的是供水井与气井钻探地,而乌审旗是占地补偿,“占地”与“钻井”在性质上不同,赔偿标准也不同。鄂前旗是将气井钻探用的供水井工程承包给当地水利部门,由当地水利部门从中获取的利润再补偿给农民,这样补偿标准是提高了,但这样的做法是违背鄂尔多斯市正常补偿规定的,而乌审旗是按照“老文件”(1998年,原伊克昭盟行署文件)标准补偿的。另外,牧民还反映测线路主路的占用工程项目冲毁承诺是400元/亩,后来却变成了100元/亩;放炮打眼承诺30元/眼最后变成了10元/眼;辅管应占用6米宽的线路,实际破坏10米有余,也是按400元/亩进行赔偿;路面应为3.5米,实际破坏4.5米以上,应该占用一年现在却是两年了,但补偿并非是两倍。

    牧民表示,3000余公里,几十万个炮眼,几千个水井,几千个气井,草场被占和破坏上百万亩,这么大的一项工程,关系到数千万的赔偿资金,但旗政府却并没有公开、公示给牧民,整个过程很不透明。

    在一张“地上附着物赔偿费用明细表”上,记者看到一户牧民的补偿明细,补偿种类草场新公路、井、废水池、生活区等6项每项的单价为400元,钻井后打扫卫生为120元,围栏单价为30元等,该户总计是14500元。下面紧接着还标有临时用地管理费20677m×0.7=14474元,协调费3000元。

    在采访中,牧民表示,临时用地管理费和协调费都被国土局趁机收了,他们并没有看到,这让他们很想不通。

    一牧民还反映,总赔付其一处牧场各项费用为18577元,实际上他只领到了8252元,不足45%。

争议升级 牧民遭打

    与邻近鄂前旗相比标准不一,补偿标准的过时且不公开等引发牧民的强烈不满。

于是,一些牧民纷纷找施工队理论,要求增加赔偿,但遭拒,理由很简单,施工方表示,补偿款已经给了当地政府。

    2007年9月23日,在苏力德苏木牧民乌拉的文公梁牧场里,33名牧民前往与四川蜀渝石油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苏里格项目部协调解决问题,问题没有协商解决,反而意外发生了,82名安装公司的职工在协调办主任王国华的带领下,拿着事先准备好的棍棒对手无寸铁的牧民大打出手,茫茫草原一时惨呼声不断,8名牧民被打成重伤,另外25位牧民轻伤。8名重伤牧民中还有一名路过观看的残疾牧民扎木苏和71岁的老军人太平吉日嘎拉。

    据牧民回忆,在施工队员殴打牧民过程中,施工队项目协调主任王国华在一旁大声的喊:“钱,项目部都给了你们政府,不要脸还敢来要。”“这是国家工程,按规定我们没少给一分钱。”

    对此,采访中,王国华有另一番解释,他表示只是项目部与牧民之间出现了纠纷,少数几户牧民煽动当地牧民阻拦施工,于是双方发生了争吵,身体间有接触,有些因此而受伤。他还表示,补偿都是根据当地标准进行,西气东输是国家工程,不可能存在资金都到位了却不补偿给他们的情况,因为没有新的文件,所以目前在当地依照的是当地的老文件,这也非常正常。

    事件发生后,当地派出所出面进行了协调解决,让工程项目部对8名重伤及损坏的摩托车进行赔偿。同时对文公梁牧场的所有者乌拉进行了行政拘留,同时被行政拘留的还有孟克吉日嘎拉,工程项目部也有5人被行政拘留。

在采访中,孟克吉日嘎拉坚称当时根本就不在现场,众多牧民也证实了他的说法。

    牧民将此称之为“9.23事件”,尽管已经处理了,但他们仍不满意。王国华对事情的处理结果也表示不满。

补偿标准不能公示

3月3日下午,在乌审旗委宣传部同志的协助下,苏力德苏木党委书记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他表示,2007年9月23日,施工队员和牧民确实发生了冲突,原因是牧民认为补偿标准不一,在施工队员打井时,将他们拦住,不让他们走,后来交通都堵塞了,当时他也在现场协调此事,并要求牧民派几个代表到旗里面协调,但工作没做通,最后发生了冲突,8位牧民被施工队员用铁棍打伤,后来通过当地派出所处理了。

    他表示,依照1998年制定的补偿标准,在苏力德苏木打井如果是永久性征地补偿标准是1200-1400元/亩,如果是临时用地则为两年400元/亩;管道400元/亩,勘探则根据草场等级分别为60、80、100元/亩。现在牧民不接受这个标准,他个人也认为,标准有点低,1998年的标准现在显然不太合适了。

    他同时还认为,因为施工单位多,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赶进度,还私下里与牧民达成协议,额外给予一定补偿,这样就造成了同在一个地方补偿标准也不统一,最终形成了这样一个怪圈:牧民意见大,赔偿费用也是水涨船高,最后施工单位都无力支付,不得不停工。

    他表示,具体的赔偿标准国土局有。在他的陪同下,记者前往该旗国土局,连续找了三个副局长,最后一个是叫达来的副局长,分管用地,刚开始他表示国土局有相关文件,并且可以给记者看,然后转身出了办公室,十多分钟后,他回来了,但表情与之前完全不一样,说话也开始支支吾吾。

    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该副局长仍然表示有相关文件,但不能给记者看。

    一些牧民质疑,赔偿标准应该是公开的,但他们一直没有见过,国土部门为什么不出示相关文件,是否存在猫腻而见不得光?

    陪同记者采访的苏力德苏木党委书记表示,如果统一标准的话,再加上施工单位都规范操作,其实完全可以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工程也会变得顺利。

13、环保总局升格是扭转环境恶化关键一步

来源:中国网 2008-03-14 卢思骋(绿色和平中国项目总监)

http://www.china.com.cn/review/txt/2008-03/14/content_12620354.htm

关于环保总局将升格为环境保护部的国务院提案将于明天3月15日揭晓谜底。从媒体报道对于人大代表们就“大部制”改革方案的讨论来看,似乎这一次,环境保护部的设立已成定局。其实,回顾一下今年来环境问题不断成为民生和媒体的焦点,已经不难看出: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加大力度和投入治理环境已经刻不容缓。

中国环境问题的日益恶化在过去数年来尤其备受关注。无论是跨越太平洋的沙尘暴、或是奥运会信誓旦旦却提心吊胆的空气质量、或是从自来水龙头流出的带有异味的蓝藻水,中国的环境危机不仅已经影响到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在国际的形象,更直接与“民生”和“和谐”挂钩,从内与外的压力让环保界、到经济领域、到社会专家都一齐把目光望向两会,期待一个决定:已经成为公众和媒体焦点的环境保护议题到底何时能够从中国政府日程表的边缘转移到核心?

目前的环保总局行政级别较低,权利和资源也较少,也没有代表参与由国务院总理主持的会议。尤其令关注环保议题的人士头疼的是,环保总局与其他部门之间权责不清,更多是有责无权,很多时候出了环境事故,环保总局要出来“扛担子”,像哑巴吃黄连。2005年吉林化工厂保障污染松花江、以及去年接二连三的蓝藻爆发,都是典型的例子。

过往的经济发展宗旨是“发展是硬道理”,“不惜一切代价”,能够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因此只要有钱赚的项目就可以上。森林破坏了不要紧,因为造纸做地板富裕了地方财政;水变臭变绿了不要紧,因为河湖的周遍都是腰包鼓鼓的老板和“鱼米”富足的农民;挖煤挖到房塌烧煤烧到天灰不要紧,煤炭老板开始抄房了,电力公司上市了。

经济发展背后的大堆环境问题谁来治理呢?环抱总局有责无权,因为批准污染源头的项目上马,是级别更高、权力更大的其他部门,环保总局顶多只能提提意见。环保总局也没有办法指责地方,因为地方环保局的领导是地方任命的,薪水是是造纸厂、化工厂、煤矿等贡献的地方财政。

以水污染为例,政府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重叠,政出多门,统筹协调困难,形成所谓“九龙治水”的不合理现状。过去十年,国家为治理淮河投资了过百亿元,但在部门的扯皮和推委之间,淮河越来越脏。头疼医头脚痛医脚,没有体制的最终改革,对部门之间的职能、责任和权力的细分,终究没有用。因此,从2006年开始,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总工程师王金南、中国科学院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何传启、及全国政协委员马培华等人不断提出建议:中国须尽快组建环境保护部。

环保总局的“环保风暴“从绿色信贷刮到绿色保险再到绿色证券,努力众人可见,但成效到底如何?环保总局潘岳在接受记者采访中不无沉重地指出:“有一些省份和金融机构,并没有实行实质性的绿色信贷政策;即使实行了,也只停留在表面阶段。另一方面,高污染高能耗行业由于得到一些地方的政策保护,还有利可图,有些甚至是短期的暴利行业,因而很难大幅度削减信贷规模。”

成立环境部后,最显而易见的结果是:环境利益得以在重大的政策制订和项目决策的讨论中能够发表声音。部长需要国务院直接任命,对于国家重大的政策决策有更大的参与,因此话语权更大,有更大的可能性在问题出现之前就避免,而并非总象救火队一样被动,东边出了问题去东边扑西边出了问题去西边救。

同时,设立环境部可以使得政府对于环境保护的投入和资源整合变得更加合理,人员配置也可以更充足。在与中央其他部门的对话中,譬如能源框架和节能减排,环境部至少可以有更大的监督权力;同样,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中,部长级的官员和地方官员之间的对话也将同样产生微妙的变化。

环境保护升级到部级后,中国的环境问题就可以得到根本的改善了吗?

环保总局的升格,只是扭转环境恶化的必须的、而非充分的条件。具体的环境保护部会获得多大的实际权力去执行中国的环保法规,又有多大的胆量和多硬的手段去碰触以往躲在“经济发展”大旗底下的那些利益集团?环境指标是否会纳入地方官员考核制度?环境保护部对于地方环保部门是否将实施垂直管理,来消除环境保护的地方障碍?环境保护部成立后,在保护环境事务上不可或缺的“公众参与”和“公共监督”会顺水跟上吗?

这些关键问题,都仍是未知数。

诚然,没有绝对完美的政府职能的重组。社会经济民生在不断变化,对于政府部门职责和角色的期待和需求也在变化。目前对于环境保护的需求前所未有的高,因此突出相关的政府职能,譬如污染治理、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等,环境保护得到应有的充分重视,顺理成章也顺应民意。

中国的环境在两会期间也许正好是在一个三岔路口,向左还是向右?中国的民众在关注和观望,众多关心中国环境的社会团体和组织都在期待。

14、节能减排考核为新能源发展提供契机

来源:中国网 2008-03-14  王小梅

http://www.china.com.cn/review/txt/2008-03/14/content_12540975.htm

新能源和节能减排工作再次成为“两会”关注的焦点,2008年更是实现“十一五”规划节能减排工作的关键一年,而不断创出新高的国际油价更使新能源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刻不容缓。事实表明,我们已经处于新能源领域大发展的拐点上。(3月13日《证券时报》)

数年来,尽管我国政府一直把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作为一项事关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来抓,上上下下采取了多种措施,进展很大。从1990年到2005年的15年间,我国单位GDP能耗降低了46.6%,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18亿吨。更重要的是,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环境与经济关系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一是思想认识有了提高。“科学发展看环保,和谐社会看民生。”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意识已经深入人心。二是环保投入不断加大。两年来,全国环保投入达到了5500多亿元,占同期GDP的1.24%。三是出台了多项环境经济政策。国家打出了经济政策的“组合拳”,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节能减排的价格、财税、金融、证券等政策,并且加大了减排目标责任的考核力度。四是综合运用了多种环保手段,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但目前我国节能减排还面临着许多问题。如经济增长速度依然偏快,产业结构重型化格局还没有改变,企业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和放慢“两高”产品生产的动力还不足,节能减排的一些重点治理设施建设比较滞后等。

为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去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节能减排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要求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千家重点耗能企业每年的节能减排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的结果要作为实施责任制、问责制的一个重要依据。笔者认为:今年五六月份全国各地的省长市长首次迎来的“大考”———节能减排考核不仅催生新能源经济时代的到来,更为新能源健康发展提供良好契机。

由于新能源除具有清洁环保等典型特征外,还可以降低对煤炭、石油的过分依赖,保障能源安全。在石油危机频现以后,发达国家通过实施能源多元化战略,积极促进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发展,降低石油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挑战即机遇。从目前许多国家的能源战略来看,提高能效、减少排放、大规模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各国未来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欧盟在去年春天通过了“三个20%”的能源政策,即到2020年,要提高能效20%;二氧化碳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20%;可再生能源的比例要占到欧盟能源消耗的20%。德国和法国还提出,到2050年,两国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量要超过两国发电量的50%。日本的生物能源计划预计投资2600亿日元,从2010年起在全国建500个示范区。东盟10国也制定了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计划,包括利用地热、水电、风能、太阳能和来自棕榈或椰子油的植物燃料等。按东盟计划,到2010年各成员国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将达到2.75万兆瓦。去年9月,履新不久的中国科技部部长万钢也表示:中国政府将在今后三年内投入100亿元人民币支持新能源及节能减排技术开发。

新能源代表着发展的方向是不容置疑的。面对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全球能源供应面临严峻挑战;日趋加速的气候变化,更使能源也成为世界关注的话题。我们完全有理由期待,一个以节能减排、以开发新能源为标志的全球合作新时代也正在朝我们走来。我国有着丰富的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资源潜力巨大,主要有水能、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其中,可开发水能资源约4亿千瓦,5万千瓦及以下小水电资源量为1.25亿千瓦,遍及全国1600多个县、市;我国的风能资源也比较丰富,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及附近岛屿,以及内蒙古、新疆、东北、华北北部、甘肃、宁夏和青藏高原部分地区,海上风能资源总计可安装风力发电机组10亿千瓦;我国2/3的国土面积年日照时数2200小时以上,属于太阳能利用条件较好地区;农业废弃物等生物质能资源也分布广泛,每年可作为能源使用的数量相当于5亿吨标准煤。当前关键的问题就是要提高认识,加大资金投入,提升新能源的研发能力,降低新能源的生产成本,让消费者可以自由地选用新能源。随着中国重工业化的进展,中国能源消耗数量与比重越来越高,新能源显著作用将进一步提升。期待各地以积极的姿态,迎接新能源经济时代的到来。

15、公车封存从另一面暴露公车泛滥

来源:新华网2008年03月14日

http://env.people.com.cn/GB/6999642.html

  12日下午,北京市副市长刘敬民、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崔大林、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总导演张艺谋等全国政协委员参加了“政协委员谈奥运”记者招待会。另外,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副市长吉林在梅地亚中心也接受了中外记者集体采访,他透露,奥运期间,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车辆有的要封存50%,有的要封存70%。(3月13日《京华时报》)

  奥运期间,为什么要封存公车?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缓解地面交通压力,为奥运期间的北京营造一个便利畅通的交通环境。但由此也揭示了一个社会问题,即当前一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车之多。

  有关资料显示:上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就有近350万辆公车,包括司勤人员在内每年耗用约3000亿元人民币,占行政成本的90%,远远超过全国教育经费和医疗经费之和。2004年,中国政府采购规模达2200亿元,其中汽车采购额就高达500亿元。而今,各地政府采购汽车的数量每年都以超过20%的速度递增,占政府采购总金额的四分之一。公车腐败等社会问题也由此而生,且较为严重。

  关于公车及公车改革,早已成为民众关注焦点之一,而各地在这方面也做出了一些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正如有关人士所分析的,在公车改革过程中,由于缺乏监督约束机制,一些地方不是把“车改”变成了对干部的福利补贴,就是越改公车越多越豪华。因此,呼唤公车改革出台“时间表”,也就成了民众的共同心声。

  这次北京公车封存,固然是为了奥运大局,但是降低行政成本、加强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打击腐败,不更是大局吗?如何服务于这些大局,关键一点就是来一场彻底的公车改革。

  据悉,考虑到奥运会期间大量市民停止驾驶私家车,同时也考虑到公车的部分封存,北京市政府计划将投入1800辆公交车,方便市民出行。这一举措自然正确,只是奥运一结束,问题又将怎样呢?是封存的公车重新上路,新增的公交车打入“冷宫”,还是有关部门以此为契机,真正揭开公车改革的序幕?我们且拭目以待。( 王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