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13
十一月十三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 丽英)
环境资讯:
1、法制日报:环保总局召开听证会条例草案公开征意见
2、新华网: 专家呼吁我国治水模式亟待转型
3、中国环境报: 中美环境公益诉讼都不容易
4、中国水利网站: 中美全球变化与水循环研究中心成立
5、中国西藏新闻网: 中国珠峰自然保护区生物得到有效保护
地方信息:
6、大河网—河南商报: 周生贤:建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多少都值得
7、红网—潇湘晨报: 湘江流域部分地区出现特大干旱(图)
8、新华网:广东非法采砂活动猖獗危及河流生态安全
9、齐鲁晚报: 山东饮用水监督监测 161单位限期改进
人与自然:
10、新华网: 新疆普氏野马繁衍旺盛野生家族
环境曝光:
11、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令停业后仍营业 丽都洗浴污染为何执法难?
深度报道:
12、中国青年报: 长城保护的“悲喜两重天”
环境时评:
13、中国环境报: 落实节能减排重在制度改革
14、中国青年报: 虎照真相,“对我来说已经明了”
15、光明观察: 铲除农村污染毒瘤不只是环保问题
1、环保总局召开听证会条例草案公开征意见
来源:法制日报 2007年11月13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7-11-13/082214294428.shtml
本报北京11月12日讯 记者郄建荣国家环保总局今日就提请审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送审稿)》召开立法听证会,听取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企业代表以及行业协会代表的意见。据听证会主持人国家环保总局法规司助理巡视员别涛介绍,此次国家环保总局将把听证意见反馈给国务院法制办。
据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副主任温武瑞介绍,我国分别于1989年、1991年、2003年加入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伦敦修正案和哥本哈根修正案。作为缔约方,必须严格按照国际条约规定的时限,逐步淘汰直至停止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他说,但是,国内配套立法严重滞后的问题已经显现出来。
温武瑞说,我国是世界上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和使用大国,约占目前全球总量的50%,利用的国际援助资金约8亿美元,约占发达国家总增资的40%,面临的总体履约形势十分严峻,限期淘汰任务日益紧迫,对国际条约的实施举足轻重。然而,由于履约配套法规缺位,无法从根本上保障可持续的履约效果,因此多年来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敦促中国政府加快立法进程。
别涛告诉记者,条例草案起草者期望,通过法律来解决这些问题,使我国更好地完成履行国际公约的义务。
2、新华网:专家呼吁我国治水模式亟待转型
来源:新华网2007年11月13日
http://www.hwcc.com.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83318
11月12日电(记者王敏、杨希伟)12日,于此间参加长江流域水环境与保障安全研讨会的专家指出,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对水资源的进一步利用和开发,我国目前面临的水资源问题和传统社会有了明显不同,为了适应国际发展形势和国内现状,我国治水模式亟待转型。
“中国面临的水危机,一定程度上不是资源问题,而是体制机制问题。”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民进中央科技医卫委员会主任王毅说,中国历史以“治水社会”而闻名,但目前面临的水问题和以往有了很大不同。近年来,水污染成为保护水资源的首要问题。水污染出现从过去常规性污染转向复合型污染,从工业污染物为主转向生活污染物为主,从点源污染物向面源污染物转变的趋势;水污染同时出现流域性转移,从城市向乡村转移,从东部向西部转移,从下游向上游转移等趋势。此外,全球变暖也给治水工作带来了压力。
王毅说,治水问题的种种变化对治水模式提出新挑战,我国传统的治水模式已经无法应对这些新型问题。传统的治水模式按照行政区实施,并没有按照流域管理的原则展开,流域污染管理的体制是缺位的;目前水污染治理的开发投资投在城市、投在下游地区,但水污染向农村向上游转移,这就出现水污染变化趋势与资金投向的错位;水资源开发和保护的矛盾也日渐凸显。
他说,传统的治水模式,包括现在的一些方式只可能解决短期的困境。“假如我们在法律、管理机构、政策方面没有一个很大的改变,这些大规模的治理可能无法取得应有的效果。” 他说,“中国面临的水危机不是简单的污染处理,实质是对水资源的治理危机。”
为此,他建议我国政府尽快调整治水目标,提高水资源生产率和利用率;把水污染综合防治放在优先地位,把污染减排和流域及不同河段的环境质量结合起来;开展流域综合管理和水资源的综合管理等新的管理模式。
3、中美环境公益诉讼都不容易
来源:中国环境报 2007-11-13
http://www.h2o-china.com/news/54254.html
美国环境信息公开和证明责任等方面值得借鉴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日前召开的中美环境侵权诉讼比较研讨会上,美国新泽西州著名环境律师米歇儿·高登和中国专门从事环境诉讼的律师就两种不同制度下如何进行调查取证、举证责任以及技术专家在环境侵权诉讼中的作用进行了研讨。
高登是美国新泽西州排名前100位的顶级律师之一,25年丰富的环境诉讼经验让他成为新泽西州著名的环境律师,并担任了新泽西州20个城市的专门法律顾问。会上,高登介绍了美国环境侵权诉讼及律师在污染受害者权益维护方面的经验。
中美同样经历缺少专门从事环境诉讼的律师、法官经验不足的过程,不同的是美国的环境法律、法规为律师和法官进行环境公益案件的诉讼和审判提供了保障
缺少资金是目前国内很少有律师愿意受理环境诉讼案件的一个重要原因。环境案件诉讼时间相对较长,有的官司长达数十年,在漫长的诉讼过程中,律师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调查取证,污染受害者大多是弱势群体,无力提供高昂的调查费用和诉讼费,这使得从事环境诉讼的律师经常陷入缺少资金的困境。
高登在其律师职业生涯的初期也曾遇到同样问题,所不同的是,在美国,如果环境诉讼胜诉,受害者能够得到两种方式的赔偿:一种是伤害补偿,它是一种实际损失的补偿,即对精神、肉体以及收入的伤害和损失的补偿;另一种是惩罚性的赔偿,数额较大,可以让律师获得一定佣金继续生存下去。
在美国,法官同样缺乏对环境诉讼案件审理的经验,特别是一些涉及上千人的大案,法官往往需要耗费大量时间进行询问。为了便于对群体侵权案件的审理,美国新泽西州设立了群体侵权法庭,实行代表制,进行集中询问,使得一些涉及上千人的案件得到公正的判决。环境法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表示,中国可以学习和借鉴美国这种先进的司法机构设置,使群体环境诉讼更加专业化。
环境侵权诉讼中律师调查取证同样困难重重,信息公开的不同程度决定了两国律师取证的难易
研讨会上,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汝久谈到,他在对一起状告造纸厂污染的群体诉讼的调查取证中,在向当地有关部门索取对被告环境处罚决定时,当地有关部门以被告为当地招商引资的企业为由,拒绝提供资料。
而在美国,律师的取证权力相对较大,律师会列出一个问题清单,要求被告回答。被告不作回答,律师可以向法庭陪审团提出申请,陪审团会要求被告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资料(在美国,企业生产历史记录需保留20年,资料需真实可靠,企业和个人作假将会触犯法律。另一方面企业也不能作假,虚假数据会让企业损失保险公司提供的赔偿)。高登当年就在某国际知名企业提供的40万字资料中发现一段会议备忘录,备忘录中承认其生产工艺存在环境污染,并认为“没有人能耐心在这些资料中进行调查”。结果高登利用这段备忘录打赢了官司。
值得高兴的是,今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了政府部门应公开对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情况,国家环保总局出台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规定了政府和企业应将环境信息公开,这些法规、条例的实施为律师调查取证提供了保障。
环境侵权诉讼中污染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两国同中有异,同是原告举证,美国规定提供50%优势证据,即可获得胜诉
在中国,除《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了举证倒置外,我国大部分环境法律、法规都要求原告提供证据,且要求证据必须真实具有说服力。由于国内缺乏对污染致病可能性的研究和权威部门鉴定,使得很多证据无法被采用。而在美国,原告只要负责证明50%的优势证据即可能性,即可赢得官司。
环境诉讼需要有一支环境专家队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在高登打赢的诉讼案件中,环境工程师,化学工程师,工业、卫生毒理学家,经济学家等提供的资料和最终提交的调查报告为官司胜诉提供了极大的帮助。目前,中国环境诉讼的专家网络还未建立起来,这更增加了环境诉讼难度。
判定污染案件,法官会考虑审判结果对其他类似案件的影响。在中国,这种压力多来自政府,在美国则较多受某些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影响
同中国法院判决结果受来自政府和其他方面的干扰一样,美国法官也同样承受巨大的压力。在状告一家涂料生产商产品中含有污染致病成分的案件中,法官受到一些著名律师事务所观点的影响,较多地考虑到判处此案胜诉对整个美国涂料业的发展产生的一系列影响,最终判决原告败诉。
此外,高登认为,达成庭外和解也同样是推动环境诉讼进程的良方。原告期望值较高,往往会提出不切实际的赔偿,作为律师可以介绍给原告一些退休的德高望众的法官,做好说服工作,争取达成庭外和解。
高登坦言,在美国要想打赢环境案件仍然困难重重。他认为,与美国需要解决100多年的环境污染问题相比,中国仅需要解决20年~30年的环境污染问题,中国应该改变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做法。可贵的是中国迅速做出改变,现在中国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律师加入到环境诉讼中来,环境公益维权将会有更大发展。
4、中美全球变化与水循环研究中心成立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2007年11月13日
http://www.hwcc.gov.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83271
本站11月12日讯 11月11日,中美“全球变化与水循环研究中心”在河海大学挂牌成立,该中心由“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余钟波领衔,将依托河海大学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雄厚实力,根据河海大学与美国沙漠研究所(Desert Research Institute-DRI)所具备的科研条件以及团队成员的研究专长,在土地利用变化及其水循环、气候变化对水循环的影响、全球变化与荒漠化等六个方向开展研究,这是国内该领域的首家研究中心。
全球变化主要包括气候变化和土地利用变化,其中既有自然的变化过程,同时也有人类活动影响。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上展开了一系列全球变化问题的前沿性研究计划,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对水循环过程影响研究是其中的核心内容之一。根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评估报告对本世纪末全球平均气温的预估,可能范围是1.1℃-6.4℃,因此,全球变暖驱动陆地和海洋的蒸发加强, 通过水循环, 为降水量的增加创造了条件,大洪水事件相伴增多。全球气候显著变暖将会造成气温和降雨模式的显著改变。这也意味着区域水平衡将发生变化,河川径流和洪水也将发生变化。
我国的全球变化研究始终与国际同步,“加强全球环境公约履约对策以及对气候变化科学不确定性及其影响的研究”已列入了我国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的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重点,而且“大尺度水文循环对全球变化的响应以及全球变化对区域水资源的影响”已成为“实施国家重大策略的必不可少的基础研究”。河海大学该中心的成立,对于了解我国典型区域(包括太湖流域、淮河流域、西北干旱地区、青藏高原高寒地区)未来水资源的发生、发展和时空分布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同时也能为我国未来工农业的结构调整与经济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中国科学院刘昌明院士、汪集旸院士、薛禹群院士,中国工程院卢耀如院士,美国沙漠研究所水文部主任、美国水资源协会杂志主编Dr. Warwick等20余名专家学者出席了开幕式。
5、中国珠峰自然保护区生物得到有效保护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2007年11月13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7-11-13/021014291592.shtml
由于中国施行野生动物保护政策的到位和西藏民众野生动物保护观念的增强,如今珠穆朗玛峰自然保护区生物得到了有效保护。
“现在珠峰大本营周围经常可以看到岩羊在觅食,它们有时甚至跑到与人距离很近的地方,根本就不怕人,这在过去是无法想像的。”珠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嘎玛说。
珠峰自然保护区位于西藏自治区西南部与尼泊尔交界处,2004年被批准列入世界人与生活圈保护网络。保护区面积达3.3万平方公里,地形复杂多样,是西藏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自然保护区之一。
嘎玛说,还未出台野生动物保护法时,人们拿着土枪随意捕杀动物,这影响了野生动物的生存。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加大了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捕杀野生动物。
“从过去拿枪瞄准野生动物,到如今拿摄像机镜头对焦野生动物,这是人们对野生动物保护观念的巨大转变。”嘎玛说。
据初步统计,保护区有高等植物2300多种、动物270多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动物33种,雪豹、黑豹、金钱豹、熊猴、喜马拉雅塔尔羊、长尾叶猴、黑颈鹤等珍稀野生动物均栖息在这里,并得到人们的爱护。
近年来,保护区管理局加大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100多名管护人员探索和总结了“政府领导、专家指导、群众参与”的珠峰地区环保模式;每年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举办保护区管理、森林防火、苗木培育等培训活动。
截至目前,保护区累计培训当地民众1300多人次、保护区基层管护人员65人次,为珠峰自然保护区生物种群数量保护做了大量工作。
“珠峰自然保护区内的野生动物数量明显增多。”珠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定日分局副局长尕玛说。野生动物活动也日益活跃,1992年至2005年,珠峰周边民众已有3000多头家畜送入雪豹、狼和棕熊等野生动物口中。
2008年,中国政府还计划投入1400多万元实施保护区的湿地保护工程,将对保护区内实施湿地封育5900多公顷,湿地恢复4400多公顷,建立生态、气象、水文、鸟类等站点200多平方米。
嘎玛说,这次投入巨资实施湿地保护工程,将从根本上对保护区湿地起到保护作用,对维护珠峰生物多样性具有积极意义。
6、周生贤:建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多少都值得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2007-11-13
http://www.h2o-china.com/news/54222.html
郑州市的污水处理水平咋样?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说:“污水经处理后都能像这样,那污水问题就不难解决了。”
全国河流污染防治工作会14日将在河南召开。昨日,周生贤局长对郑州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等地进行了视察。
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多少都值得
昨天下午2时40分,在马头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池边,周生贤拿起量杯,对着阳光仔细目测了处理后的水质。
“处理后的水都能像这样,那污水问题就不难解决了。”周生贤对监测结果表示满意。得知郑州市还将加快污水处理步伐,将再建五龙口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郑东新区污水处理厂和郑州污泥处理厂三大污水处理工程时,周生贤说:“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多少都值得。解决COD(化学需氧量)的问题,关键在于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
在线监测站要和环保总局联网
随后,周生贤又来到贾鲁河中牟公路桥断面察看。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提取水样,并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水样清澈,没有任何异味,COD浓度仅为43毫克/升。
周生贤说,河南565家重点污染源已经和省环保局联网。河南出境的38个在线监测站,目前有10个和国家环保总局联网,今后在线监测站要全部和环保总局联网。
据悉,今日,周生贤还将到我省淮河流域其他断面进行考察。
7、湘江流域部分地区出现特大干旱(图)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2007年11月13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7-11-13/102314295843.shtml
为疏通航运,11月10日凌晨2点至下午1点,株洲航电枢纽将放水量提升。放水期间,马家河水文站水位提高了0.5米,大部分被困船只得以解困。图/记者陶炜程
红网11月13日讯(潇湘晨报实习生 庞敏 记者 李柯夫) 昨日8时,湘江长沙站水位25.53米,较11月10日上午的历史最低水位25.17米抬高0.36米,较11日同期却回落了0.21米。一起一落,说明湘江枯水依然严重。
昨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有关人士指出,东江水库加大下泄流量作用明显,但预计未来几个月我省仍将少雨,东江水库的水要确保今冬明春用水,下泄的流量暂时不会超过200立方米每秒,湘江干流来水仍有可能减少。
除东江其余水库无水可调
省防指表示,自9月30日汛期结束后,我省降雨异常偏少,10月以来全省降雨较历年同期偏少83.4%,近30天湘江流域平均降雨不足5毫米。受其影响,湘、资、沅、澧四水及洞庭湖区水位持续降低,特别是湘江流域的枯水,严重影响沿线城市供水及湘江航运。
这位负责人表示,湘江干流没有大型的拦水、蓄水工程,其水量调节主要依靠位于支流的东江、欧阳海、双牌、岑天河等水库调节。但今年情形特殊,各大型水库蓄水量也明显少于历年同期,除东江水库尚有一定的调节水量外,其余水库基本“无水可放”。
昨天8时,双牌水库水位160.1米,接近158米的死水位,几乎没有可供调蓄的水量。东江水库水位277.57米,距242米的死水位也只有35.57米,仍有调蓄库容69亿立方米。“根据省防指调令,11月10日8时起至12月10日8时,东江水库以200立方米每秒的流量放水,预计可放水约48亿立方米,如果没有后续的有效降雨,今冬明春,东江水库可供调蓄的水量也已不多。”这位负责人担忧地说。
部分地区已达特大干旱标准
江湖水位的持续下降和水库蓄水不足,对城市供水、河流水质、水力发电等方面造成了严重威胁。根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测,11月中旬至12月,全省大部分地区降水仍将继续偏少,湘江流域的干旱将呈蔓延发展趋势,可能出现秋冬连旱局面。根据监测,湘江流域沿线干旱持续时间已达一个多月,部分地区已达特大干旱标准,如果后期仍降雨偏少,对冬种作物的影响将特别大,干旱将进一步加剧。
省防指指出,大源渡、株洲航电枢纽是湘江干流的发电、航运工程,可以起到抬高水位的作用,但不具备调蓄水量功能。省防指要求,从11月12日8时起至12月8日8时止,大源渡、株洲航电枢纽按来水多少泄多少的方式控制运行,不得拦蓄湘江上游来水。
新一轮降雨难解旱情
据气象部门预计,11月15日至17日,我省将迎来一次降温降雨的天气过程。对此,省防指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此前长期干旱,土壤含水量已经很少,如果本次降雨量在10毫米左右,很难缓解当前旱情。据气象部门预计,明年1、2月份,我省的降雨仍然会偏少,因此后段的湘江缺水问题仍然十分严峻。
[长沙供水]
启动应急预案不表示喝水有忧
红网11月1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龙源 实习生 李栋)“如果湘江长沙段的水位降到25米以下,我们的取水可能会发生困难。不过,目前湘江长沙段的水位在25.5米左右,基本能保证取水。”由于东江水库放水,湘江水位较最干旱时期已稍有上涨,昨日,记者从长沙供水有限公司了解到,虽然水位回升缓解了取水压力,但长沙一制水公司和三制水公司依然执行《枯水期取水的应急预案》,用“提升泵”提升水位抽水。
“2003年,第一制水公司的取水头经历过25.24米的低水位,依然可取水。而历史最低取水水位为25.17米。”长沙第一制水公司负责人表示,由于长沙市各自来水厂的取水头又是按湘江最枯水位设计的,当湘江水位不低于25米时,各自来水厂均能取到水,截至昨日上午8时,湘江长沙段的水位为25.53米,比最低取水水位高了近半米。
在分析其他水厂为何没有启动应急预案时,该公司认为,各制水公司的取水头分布在湘江不同河段,因此水位降低对各制水公司的影响也不同;两家启动预案的水厂都是老厂,相比长沙河西新投入使用的二水厂而言,老厂的取水头位置比较高,因此湘江水位特别低的情况下,才采取了特别行动。目前长沙市自来水日需求量依然在120万吨左右,而供水规模也在160万吨。
长沙供水有限公司介绍,可以保证取水并不代表可以肆意用水。在湘江枯水期间,市民节约一滴水,就减少湘江一滴水的负荷,因此,本报提倡大家都来节约用水,并可通过本报热线0731-5571188提供节约用水的好点子。
8、新华网:广东非法采砂活动猖獗危及河流生态安全
来源:新华网 2007年11月13日
http://www.hwcc.gov.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83336
新华网广州11月13日电(记者徐清扬)受非法采砂巨额利润驱使,近年来广东非法采砂活动十分猖獗,危及河流生态安全。
据广东省水利厅介绍,广东省河流众多,西江、东江、北江和韩江等主要干流贯穿东、西、北部,历史上这些流域水土流失严重,河砂比较丰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用砂,经济较发达地区河砂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广东建筑市场年需砂量逾亿立方米,年出口销售到日本、台湾、香港的河砂量1000万立方米,但是广东境内四大江河北江、西江、东江、韩江的年来砂量仅约1500万立方米。河砂市场供需矛盾导致河砂暴利惊人,最高时每立方米达80元,一艘挖砂船最高每天挖砂5万多立方米。
滥挖河砂导致堤防工程损毁、危及防洪安全、河床整体下切、供水无法保障、河流水位降低、咸潮上溯区域扩大、潜伏交通隐患、水环境日趋恶化、多种灾害频发等诸多危害,已严重威胁广东河流生态安全。
近年来,广东省采取多项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2005年以来,广东省在省管河段依法查处违法采砂船超过两百艘次,罚款六千多万元,拘留三百多人。特别是对东江博罗段、西江肇庆段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所谓“砂霸”进行了严厉的打击,追究为首分子的刑事责任,极大地打击了违法采砂者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违法采砂行为,初步扭转了河道采砂无序和超采、滥采的局面。此外,广东省通过对全省主要河道开展调查、勘测和分析研究,编制了《广东省主要河道采砂控制规划》,对主要江河明确划定了禁采区、可采区以及可开采量,确保河砂资源管理走上可持续利用道路。
据广东省水利厅厅长黄柏青介绍,近五年来,广东省摸索河砂开采权的招投标制度,先后组织了30次河砂开采权招投标,获得开采权转让费3亿多元,有效防止了腐败行为发生。黄柏青表示,今后广东省将进一步实行河砂开采权统一公开招标制度,实行以合理标价中标为原则,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行为。
9、山东饮用水监督监测 161单位限期改进
来源:齐鲁晚报 2007-11-13
http://www.h2o-china.com/news/54232.html
12日,记者在山东省卫生监督所获悉,山东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针对生活饮用水展开的监督监测工作已经完成,全省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共检查各类供水单位1413家,对168家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被要求限期改进单位161家,罚款24家,罚款金额167000元。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卫生监督部门明确要求并督促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其供水安全。
从此次监测结果来看,对城市学校自备供水单位抽样检测样品114份,合格率仅为64.0%,不合格指标有水PH值、微生物指标、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等;对农村学校自备供水单位抽样检测水样390份,合格率为61.5%,不合格指标涉及微生物、硝酸盐等10个指标;对地级以上城市市区水厂抽样检测水样141份,合格率为87.9%;对地级以上城市市区自建水厂抽样检测水样261份,合格率为77.0%;对二次供水单位检测二次供水水样583份,合格率为81.8%。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除包括抽样检测水样的合格率以外,还包括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组织与管理、卫生工作档案、卫生设施、供管水人员培训健康合格证明合格率以及所使用的涉水和消毒产品持有卫生许可批件的情况。
据了解,本次监督检查,全省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共检查各类供水单位1413家,对168家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被要求限期改进单位161家,罚款24家,罚款金额167000元。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卫生监督部门明确要求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其供水安全。
10、新疆普氏野马繁衍旺盛野生家族
来源:新华网2007年11月13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07-11/13/content_7062618.htm
新华网乌鲁木齐11月13日电(记者李晓玲 高帆)经过六年的野放生活,曾经流离失所的普氏野马在它们的故乡——新疆卡拉麦里山有蹄类自然保护区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普氏野马野生种群。
记者近日在新疆野马繁殖研究中心采访时了解到,自2001年8月首次放野以来,已经有三批共55匹野马自由驰骋在“原生地”的戈壁荒漠上,野放野马的种群开始不断扩大,孕育在野外的第二代、第三代小马驹开始陆续诞生在野外。
新疆野马繁殖研究中心通过持续的跟踪发现:截至目前,完全野化生存的普氏野马已经繁殖了36匹小马驹,繁殖成活27匹,平均繁殖成活率达到70%。
新疆野马繁殖研究中心主任曹杰说,今年下半年放野的一个野马种群,目前已经远离了原来的野放点,深入到卡拉麦里山有蹄类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域西部,活动在离野放点120多公里的沟谷地带。
正在此间进行野马国际联合科考的动物学家、地理学家和生态学家们通过最新的卫星遥感地图寻找到了野放野马的活动轨迹。
为野马佩戴的GPS项圈,可以帮助科学家们掌握野放野马的行踪。野马中心工作人员曾试图根据GPS定位的野马项圈接近野放野马,可野马在距离曾经的“保护者”和“繁育者”数百米外,就如闪电般地飞奔离去。
欧洲区普氏野马繁殖计划负责人、德国科隆动物园园长孜莫曼女士告诉记者,新疆卡拉麦里山有蹄类自然保护区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野马野生种群。野马已经逐渐远离了保护者的影响,开始了自由地生活。
学名为“普尔热瓦尔斯基马”的新疆野马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也是目前地球上唯一存活的野生马。
卡拉麦里山有蹄类自然保护区是中国第三大、新疆第二大自然保护区,位于新疆准噶尔盆地东部,保护区面积14800平方公里,以保护荒漠半荒漠区动植物为主。
11、责令停业后仍营业 丽都洗浴污染为何执法难?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07年11月13日 汪波 吴齐强
http://env.people.com.cn/GB/6521106.html
单车棚边面积大约为一百二十平方米的简易板棚,就是违章私建的“丽都”锅炉房。
核心提示
脏,臭,闹——居民频频举报,企业大叫冤枉,执法部门多次“执法”无效……近一年过去,居民仍深受其扰。一个没有营业执照、没有环保许可证、非法搭建锅炉的企业,公开经营11个多月,为何多个部门执法却未果?请看我们的报道——
11月12日16时45分,记者再一次来到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南极街上的丽都会馆。霓虹灯在夜色中闪耀,走进会馆内,迎宾员走上前来问道:“要洗浴吗?”无疑,丽都洗浴仍在正常营业。
记者随后来到丽都会馆后面的中财雅典小区内。只见一辆大车停在会馆的锅炉房门前,两名装卸工正在往车上装炉渣。锅炉房内的锅炉正在运转,沿墙而上的3根大烟囱直插夜空。
早在9月份,记者接到群众举报,哈尔滨市道外区一个无环保审批手续、无工商营业执照、私建锅炉房的餐饮洗浴中心,3个执法部门先后责令其停业,但企业仍在照常营业,3根大烟囱和锅炉造成的粉尘、噪音、异味在长达9个月的时间里影响着小区几百户居民的正常生活。
小区居民
举报11个月,问题未解决
11月12日,哈尔滨市道外区南极街的中财雅典城小区,记者看到,丽都花园国际商务会馆的简易板棚,紧邻小区的2号、3号楼,棚内安装了6台燃煤锅炉。沿墙而上的3根大烟囱冒着浓烟。
“3根大烟囱经常浓烟滚滚,一股怪味,我们闻了一年多了,家家不敢开窗户啊。”家住小区2号楼3单元的张大爷向记者述说着。
说到眼前的大烟囱,住在5单元的陈女士抢过话说:“大家向有关部门反映了很多次,前些日子,来人把这锅炉房的门和房盖扒了一下,可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修复了。真不明白,怎么就没人管得了呢!”
小区居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从2006年12月起,就或信函或电话或上访,多渠道对锅炉房的安全、污染问题进行了举报,但是举报在各部门间来回走了9个月,问题至今未解决。
今年7月,小区居民向12345省长信访电话投诉,工作人员立即着手调查,他们发现,“丽都”从2006年底开始营业,环保、城管、工商等部门分别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但该企业锅炉照烧不误,扰民现象依然存在。
环保局
无执法权限,无法对违法企业采取强制措施
哈尔滨市道外区环保局刘志范局长说,区环保局去年12月就接到过市民投诉,工作人员调查后发现该企业提供不出任何环保审批手续,属于无照经营,但是下达法律文书、履行法律程序时,却受到该企业工作人员的刁难和恐吓。
今年,道外区环保局再次接到举报后又去检查,但因无照经营,没有执法主体,执法权限又不在环保部门,无法对企业采取强制手段。
道外区环保局已于去年12月28日函告道外区工商分局,建议工商局按无照经营查处该企业,同时,鉴于“丽都”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审批程序,区环保局于今年2月8日和7月31日分别向道外区政府进行了报告,建议取缔丽都花园国际商务会馆。
但“丽都”负责人吕良琪强调,锅炉绝对是有合格证的,而且锅炉没有烟尘和噪音污染。环保局有关人员指出,火旺时,是看不到烟的,起火时、加煤时肯定有。
“按规定,像这样影响居民生活的加建项目,是要征求小区居民意见的。他们这是擅自违章建筑。”环保局刘局长说。
工商局
找不到无照经营企业负责人,调查取证难
道外区工商分局孙副局长说,“丽都”只在道外工商分局南马工商所办理过一次“核名”手续,但至今未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也没有工商部门核发的临时营业执照,属于无照违法经营。
“我们先后下了4次停业整顿通知,催促他们办手续,但环保审批始终没办下来,目前已经被工商局立案,但由于找不到负责人,案件的调查取证很难。”
南马工商所的迟所长解释,“丽都”是街道办引进的大企业,投资几百万,安置了不少员工,还交了不少税,停业一天损失就是3万块。“但我们研究后还是决定先封停,再整改变更。”
“但目前情况有变化,没法查封。”原来,9月3日“丽都”突然拿出原来中财雅典休闲俱乐部的工商执照,要求办更名手续。
吕良琪也一肚子委屈,“原来是想办理个体登记的,手续齐全,各种税费也交了近30万,可相关部门就是不办,说是企业污染,但没一个部门能拿出正式的检测报告,没办法,只好用原来中财雅典休闲俱乐部的工商执照采取变更的方式。”
个体户科的王科长解释说,问题久拖不结,主要是因为企业工商登记的前置要件规定问题。哈尔滨的地方法规和国家的相关法规有所冲突,在实践中工商部门进退两难。
城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道外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李思远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5月,接到举报调查后认定,“丽都”锅炉房没有手续,属于私建房,于5月27日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6月1日前自行拆除,但锅炉房继续使用;6月4日,发出告知书,限7日内拆除,局面依旧;6月8日,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两个月内企业没有提出行政复议,马上就到法律规定的三个月了,我们会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批复后就可以强制执行,拆除违章建筑。
11月12日,记者又一次采访了道外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李思远说,按照程序,城管行政执法局已经拆除违章私建的“丽都”锅炉房建筑,目前群众反映锅炉房重新搭建,可能是企业担心雨雪天气导致锅炉爆炸临时盖的。11月初,哈尔滨市信访局也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开过协调会,认为从安全角度考虑,暂时保留临时搭建的锅炉顶盖。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执法部门的态度都很明确——“丽都”违法,要处理,该处罚……可小区居民尚未看到处理结果:长达11个月的扰民污染和安全隐患,这么多部门都在“执法”,咋就都束手无策呢?
道外区的王宪民副区长说,现在工商、税务、环保部门都垂直管理了,区里多次协调,请他们尽快依法办理,省、市、区都已把此案列为重点督办,应该很快会有结果。
12、长城保护的“悲喜两重天”
来源:《中国青年报》2007年11月13日
http://env.people.com.cn/GB/6523300.html
当作为中华民族象征的长城与自身经济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内蒙古自治区的一些单位和个人表现出了不同的的态度,有的企业和个人明知故犯,破坏长城,有的企业不惜多花费几千万元。
长城又遭破坏
位于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境内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长城芦梁山段遭到非法采矿者挖掘,主体结构严重损毁。
11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派出专家组对遭受破坏的长城进行了鉴定,发现开挖长城主体高度达10米左右,造成塌方23米,周边划定的保护区已被挖掘得破烂不堪,破坏面积共计1000平方米。专家组认定,破坏行为已经造成明长城芦梁山段严重损毁。
10月11日,清水河县文物管理所接到报告,有人在明长城芦梁山段非法开采铁矿石,明长城遭到破坏。当地县政府高度重视,清水河县刑警大队会同文物部门赶到现场,将正在使用大型机械非法破坏长城的王世荣、任守清、梁生祥、崔永军等人当场抓获,收缴了挖掘工具。
让清水河县文物管理所所长刘建国痛心的是,不法分子在挖掘过程中有意破坏了文物部门设置的文物保护标志牌,“很明显是在知情的情况下故意对长城实施破坏”。
目前,自治区文物局已拨出专款对这段被毁坏的长城进行抢救性保护。
内蒙古自治区拥有长城里程极长,它拥有秦长城、汉长城、魏长城、金长城、赵长城、明长城等,总长1.2万公里,占全国长城总长度的一半以上。除了不可抗拒的风沙、地震等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成为制约长城保护的关键。
记者在2006年采访两起破坏长城案件时也发现了同样的特点,破坏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在知情的情况下实施破坏的。
2006年,一条新修的公路途经丰镇市隆盛庄东约1公里的一段明长城遗址,开发商内蒙古宏基路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视文物局不许破坏长城的要求,将长城“推倒”20多米,深深地压在路基下面。该公司后被处以50万元罚款,但对文物造成了不可恢复的破坏。
同样是在2006年,位于包头市九原区兴胜镇二海壕村的一段赵长城遗址,被推平准备盖厂房,破坏长度达98米。这个工程是在得到九原区兴胜镇二海壕村村委会主任的许可后,并在该主任的亲自指挥下进行的。事发前,文物部门的工作人员曾多次到现场,严禁损害文物遗址的施工行为,但施工方依然我行我素。
【1】 【2】
13、落实节能减排重在制度改革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7-11-13 蔡红东
http://www.h2o-china.com/news/54241.html
不久前《上海证券报》刊登了一篇题为《落实节能减排须提高处罚标准》的评论文章,说的是要落实节能减排,除了奖励,还应该提高处罚标准,加大漠视环境者的成本。对此,笔者表示赞同。但前提是,必须改革现行的无偿或廉价的环境使用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措施执行得并不理想,这不仅导致环境质量改善缺乏有力的保证,而且也增加了企业向环保部门讨价还价的空间,阻碍了市场机制在环保领域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国“环境保护法”中没有明确“总量控制”的原则。“水污染防治法”中也只是规定,对实施达标排放仍然不能达到国家标准的,可以实施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1996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将“总量控制”原则引入所有污染物排放管理上。但总量控制作为一种强制性规定,目前仅在1995年颁布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中得到体现。由于总量控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环境这种特殊资源实际上变成一种可以无限索取的非稀缺性资源,失去了商品的基本特征,也就不会被企业视为生产要素纳入生产成本或服务的价格。
企业向环境排污,侵占或消费的是有限的环境容量,因此,排污权可以视为环境使用权或占有权的具体形式。但我国排污权的无偿取得以及过低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导致环境实际上正被企业无偿或廉价使用。在我国现行管理模式下,企业获取排污权主要是通过申请排污许可证的方式实现的。排污许可证对各个污染源的排放行为做出了具体规定,进一步将排污权具体化、商品化,从而变得可定价、可交易。但是,我国上世纪80年代引入排污许可证制度以来,至今还是以行政授予的方式免费向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至多也只是收取一定的工本费。排污许可证的免费发放,使得企业以零成本拿到了排污权,环境资源被免费占有。从排污费的角度看,企业在占用环境容量的过程中,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缴纳一定的排污费。排污费本是“取之于排污、用之于治污”,但我国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过低,与环境的真实成本或环境治理所需的资金相差甚远。据环保部门综合测算,目前这种标准仅相当于治污成本的20%左右。这客观上使一些企业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愿意治理污染。
目前,我国实行的排污收费政策,其初衷并不是为了体现环境有偿使用,在很大程度上是作为一种约束企业减少排污的措施或手段。但是,“先排污,后收费”的排污费征收方式,是一种事后行为,即企业污染在先,排污费征收在后,容易使政府处于被动局面,难以形成令企业保护环境的约束机制,其政策效果大打折扣。同时,这种排污费征收方式还将环保责任过多地转嫁给了政府。一是政府为了征收排污费,需要维持一个庞大的征收队伍和监督机构。二是企业缴纳排污费后,就认为可以不再负担污染治理的责任,把污染治理的责任转移给了政府。过低的排污收费标准相对于污染治理成本来说是杯水车薪,这使得政府不得不额外增加投入来治理环境。近年来,中央财政在“三河三湖”就投入了大量治理资金,而企业不仅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投入,还在继续污染环境,形成“企业污染,政府治理”的恶性循环。
可见,目前这种无偿或廉价的环境使用制度,助长了企业肆意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因此,要想落实节能减排,重在“对症下药”,推进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我国资源环境使用的合理成本负担机制,促进企业走上“低投入、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率”的集约化道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
14、虎照真相,“对我来说已经明了”
来源:《中国青年报》2007年11月13日
http://env.people.com.cn/GB/6523259.html
权威的美国《科学》杂志,终于刊登了“虎照”。一片沸沸扬扬之中,这样重要的事件,当然被中国媒体细细地解读,尤其是其中只有两个英文单词的图说,更是成了中国读者关注的焦点——Flatcat?(平面的老虎?)几乎成了《科学》质疑“虎照”作伪的铁证。但是参照国内媒体的翻译,《科学》杂志的报道,不过是对中国媒体报道的再报道而已,Flatcat?的设问,其实是转述中国媒体对“虎照”的质疑。对于一份以权威著称的杂志而言,这种“客观报道,不予置评”的态度,几乎可称“不作为”。
对于热盼国际权威机构参与“真相”调查的中国公众来说,这样的态度当然令人失望。但在没有足够证据支持其给出权威结论之前,《科学》杂志这种只作客观陈述的“不作为”,正是对科学态度的坚持,也是维系其权威信誉所必须的慎重。
与《科学》有着相似“不作为”态度的,还有中国国家林业局。从“虎照”公布到炒得沸沸扬扬,国家林业局的态度始终暧昧不明或躲躲闪闪,不免让被“真相”折磨得焦躁不堪的公众大光其火,以至于招来专好公益诉讼的郝律师要状告其“不作为”。
自从“虎照”公布以来,专家、网友已经为其归纳出数十条疑点和破绽。对于一场无需最终结论的开放式争论,这些证据已经足以支持一部分公众形成“虎照”为假的认定。但对于需要一个唯一结论的法律判决或行政结论而言,目前的证据却又远远不够。分析一下郝劲松律师为状告周正龙而准备的4条证据,绝没有哪家法院敢据此判定郝律师胜诉。同样,如果国家林业局只是众多争论方中的一方,固然可以组织一批专家作出“虎照”或真或假的鉴定,但作为被赋予该领域最高行政权威的政府部门,仅凭现有的证据,不足以作出孰真孰假的最终结论。急于追出“真相”的公众,大约会将这样的慎重归因于政府机构或官员的明哲保身,但笔者认为,这样的“不作为”恰恰符合政府部门慎用行政权威的原则。和一场由公众自由参与的争论不同,哪怕已经有99%的证据都指向“虎照”为假,政府部门也不能以其行政权威,否定那1%为真的可能,尤其是在舆论一致呼吁政府机构给出权威鉴定的时候,更是尤其如此。
其实从“虎照”发布的第一天起,我就不相信它是真的,于是也就猜测照片的背后必有另外的“真相”。但随着事态的演进,我却越来越不赞同目前这种穷追“真相”的态度和方式。看着各路媒体和网络上的群情激愤,大有“真相”不被揭穿,民意便受到多大屈辱、社会便承受多大损失的之意。但以我的判断,越是强调追究“真相”的人,越是早已在心里对“真相”作出了判断,所谓追究“真相”的本意,其实是追究如何造假的“真相”。
至于照片的真假,无论是科学权威如《科学》杂志,还是行政权威如国家林业局,或法律权威如法院,目前都还不能给出权威论断。而目前追究“真相”的声音越发地激昂和焦躁,或许不仅缘于“真相”的迟迟不得破解,更在于周正龙这个基本没出过大山、没见过世面的农民,却居然有着如此坚韧的神经和坚硬的牙口,既不响应傅教授、郝律师先后发出的“自首”呼吁,也没有出现重压之下心神崩溃而坦白交代的迹象。雷霆万钧的舆论与一个死扛到底的农民对峙而居然不能取胜,也确实让习惯了话语强势的舆论恼怒到崩溃,以至于已经有人写文章要求对周正龙测谎。
或许,舆论再加几根稻草,就能压垮周正龙而使其道出“真相”,但我对这样的前景并不期待。对我来说,“真相”已经明了。(张天蔚)
15、铲除农村污染毒瘤不只是环保问题
来源:光明观察2007-11-13
http://guancha.gmw.cn/content/2007-11/13/content_697008.htm
茂名小良镇某些村利用落后工艺加工塑料废品造成二次污染。记者沿着遍布垃圾、尘土飞扬的村道来到小良,听到的是村民对污染的控诉,看到的是灰色城镇:灰色的天空、灰色的树木和灰色的村民。村民们的健康权和环境权,遭受着附近塑料加工厂废气的毒害。该镇3000多人的飞马村近几年已经发现了三个鼻咽癌、十几个慢性支气管炎和七个肺气肿,前段时间有个两岁多的小孩患了肺炎(据《南方农村报》)。
熔化塑料垃圾特别是医疗垃圾排出的废气对人体有很大危害,相信当地人但凡有好的致富门路恐怕也不会走上这条路。作坊主离熔炉最近,他们也知道健康要受到废气毒害。据笔者了解,制造灰鞋、灰桶并非什么暴利行业,每家一年也就赚两三万元。为了这点收入,不但自己的身体受危害,而且危及周遍的近百个村,“垃圾村”背后折射的其实是农民致富无门的辛酸现实。
利用已被淘汰的工艺加工塑料制品,不仅危急当下的生态,从长远看也危机四伏。这些产品从原材料收购到生产过程都非常不规范,再加上生产厂家没有任何资质,被市场淘汰是迟早的事。虽然从目前看,小良某些村发展灰桶制造业仍有自己得天独厚的优势,当地灰鞋、灰桶的生产名声在外,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收购商。但前景如何,关键还看如何利用当地的资源,抓紧搞好产业升级。像温州早些年假货盛行,但通过规范行业行为,提升产业结构,现在就成了全国重要的轻工业基地。
目前的问题是,这些家庭作坊没有钱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它们又不在政府扶持的范围之内,所以现在当地基层政府陷入了两难境地:彻底铲除落后的小作坊,会断送百余户人家的生计;帮助他们改进设备,又遭遇资金瓶颈。因此造成了目前的局面,靠破坏生态和牺牲身体的健康赚取微薄的利润。
据笔者了解,日本政府上世纪60年代开始走农村工业化的道路,当时也曾遇到资金的问题。他们的做法是,为农村工业企业提供税收、金融优惠等政策。首先建立和完善农村工业融资体系,保证农村工业企业融资渠道的畅通。由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及各种民间金融机构组成的农村工业融资体系,通过优先提供贷款,或提供低启、或无息贷款的形式,确保对农村工业企业的资金供给和资金援助。其次,对农村工业企业实行减税、免税政策。
对农村工业化的扶持远不只拨款买几台设备那么简单。它涉及到农村工业总体规划的制订、融资渠道的建立和工业品牌的宣传等等一系列问题。只有规划合理,着眼未来,才能避免前些年城镇化大跃进时,“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情况发生。
表面上是垃圾村的污染难题,其实背后却集结了农村工业化、农民增收、农民劳动技能培训等许多“三农”难点问题。要铲除陂头村的污染毒瘤实在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