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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十二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十月日

2007-10-12

今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 丽英)

 

环境资讯:

1、环保总局官员:加强油气污染治理已成当务之急

2、新华网:去年全国万元GDP用水量比2005年下降7.6%

3、国际环保组织试行生态补偿新机制

4、亚洲开发银行协助清理中国松花江流域

5、黄河兰州段54个污水排放口成功截流 

6、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结束

 

地方信息:

7、陕西省确定22个地表饮用水源保护区 

8、广西:郁江水资源保护迫在眉睫

9、青海拟将7类环境违法企业列入信贷黑名单

 

民间环保:

10、民间组织建议《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应促进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11、乌江行之五――走进峡谷中的地缝

 

环境时评:

12、银行贷款“环保一票否决制”值得推广

1346亿美元! 由美天价罚款思环保违法成本

 

 

 

1、环保总局官员:加强油气污染治理已成当务之急

来源:中新网2007年10月12日

http://env.people.com.cn/GB/6370238.html

  据国家环保总局网站消息,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在10日召开的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现场会上强调,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是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重点,也是国家区域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必须认清严峻形势,保持警觉,强化攻坚意志,坚持不懈、扎实工作,为全面落实2008年奥运会环保承诺做出贡献。

  张力军指出,油气污染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的、越来越突出的污染问题。搞好油气回收治理,既可以保护环境,又可以促进安全生产,节省能源,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能减排的具体体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张力军强调,加强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当前形势下要重点抓好几方面工作。一是要充分认识做好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与各相关单位密切协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二是要进一步摸清底数。对辖区储油运油体系进行逐一检查,切实掌握排污单位的规模、地点、油枪数量以及油气排放量和减排量,建立和完善排污单位的环境管理台账。

  三是要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各地要列出具体回收治理时间表和工作任务,将限期整改任务划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建立考核和验收制度,完成一个区县考核一个区县。

  四是要加强协调,创造更有利的工作条件。环保总局将从落实资金支持方面,为各地开展工作给予适当考虑。同时还将成立技术指导组,积极展开国际合作,为地方开展工作提供支持。

  五是要落实责任。各级环保部门要负起环境监管的责任,对未满足国家规定的排污单位依法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坚决停产整治。

北京、天津、河北地区的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是保障2008年奥运会空气质量的重要内容。张力军强调,那些不能按期完成回收改造任务的排污单位,奥运会前仍未完成改造任务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将依法予以关停整顿,在奥运会期间一律停产限排。

2、新华网:去年全国万元GDP用水量比2005年下降7.6%

来源:新华网2007年10月12日

http://www.hwcc.gov.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81357

新华网大连10月12日电 (记 者姚润丰) 通过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水资源有偿使用等举措,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来自水利部的最新统计显示,按2005年不变价计算,2006年全国万元GDP用水量281立方米,比2005年下降7.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56立方米,比2005年下降7.7%。

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12日在大连召开的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经验交流会上介绍,今年初,水利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各流域、各省区市在全国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将全国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分解,编制了本流域和本区域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黄河流域率先启动了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细化到支流和地区的工作,各省份普遍开展了用水定额的修订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方面,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审批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单位151家,乙级资质单位533家,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审查水资源论证报告书1870份,各地从严把关,近百个论证报告被否定,制止了一大批高耗水、高污染项目上马,已成为落实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

“尽管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已取得积极成效,但距离规划确定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十一五’时期是节水型社会建设攻坚阶段。”胡四一表示,按照《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十一五”期间,全国万元GDP用水量要下降20%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以上,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要提高到0.50左右,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要下降到15%以下。

为此,水利部明确了“十一五”中后期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五项重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节水型社会制度和法规体系,尽快出台《取水许可管理实施办法》《水资源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等。二是做好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西北地区、黄淮海地区、辽河流域、南方水污染严重地区是当前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点区域。三是全面加强节水监督管理,今年将继续公布2006年各省份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指标,今后还将开展各省份用水效率效益的考核工作。四是继续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十一五”期间要建设100个全国节水型社会试点。五是大力推进公众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在建设节水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

3、国际环保组织试行生态补偿新机制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07年10月12日

http://www.hwcc.com.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81328

中国水资源情况不容乐观,国内660个城市中,有400个正受到水资源缺乏的影响,政府已将水资源缺乏作为影响经济发展的首要障碍之一。

国际著名环保组织——CI·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在国内启动“饮水护源,和谐共赢”中国淡水保护项目,将通过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试点实施,进而遏制或减缓水体被污染的趋势,从而经济有效地实现水源地保护。该自然保护中心日前还得到3M公司捐赠的100万美元作为资金支持。

淡水保护刻不容缓

“此次淡水保护项目地主要在中国西南山地,该生物多样性特点地区及邻近的青藏高原是亚洲几乎所有大江大河的发源地,被誉为‘亚洲水塔’,世界上45%的人口居住在这些江河的流域内。”CI·山水自然保护中心主任兼首席科学家吕植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而这一区域正受到植被破坏、湿地退化的威胁。西南部冰川已退化了近五分之一,将影响到2500万中国人的淡水供给。”

吕植表示,此次淡水保护项目将通过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试点实施,探索如何应用有效的经济手段缓解水资源保护与地区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并将成功模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该项目重点关注尚未被污染的江河上游水源,运用基于市场运作的生态补偿机制维护“用水者”和“供水者”之间环境与经济利益的平衡,主要运作模式为:水源下游的用水群体支持上游水源地社区对植被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恢复,形成市场化运作的水资源有偿使用模式。

项目第一阶段工作初步选定在云南省丽江市和四川省平武县进行流域生态补偿试点,除了保护水源地外,还将建立长江流域上游生态分区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以筛选出重要的生态保护单元,探索中国水源地保护基金的框架,提高淡水资源保护的公众意识。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环境研究所所长廖文根表示,近年来,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政策措施,但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却深刻感受到有关生态建设的经济政策严重短缺。首先,包括城建、环保、地方流域管理机构等部门的机制未理顺;其次,相应的生态保护法律法规更多处于理念上;再次,就是技术上的问题,包括生态服务价值的量化,如何补偿,如何分偿经费等。

他对记者说,这种状况使得生态效益及相关的经济效益在保护者与受益者,破坏者与受害者之间的不公平分配,受益者无偿占有生态效益,保护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激励。要解决此类问题,必须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CI·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发起的淡水保护项目意义重大,我们也很高兴看到3M这样的国际企业支持中国的淡水保护工作。

吸引更多企业参与

吕植说,CI·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希望吸引到更多企业和政府对水源地保护的关注和支持,鼓励更多合作伙伴支持自然资源保护。我们要让企业认识到,保护环境不仅是花钱的事,同时也是挣钱的事。

她举了美国纽约市北部Catskill流域的例子:为达到美国清洁水法要求水源,满足联邦水环境质量标准,该流域如果建设水净化处理厂,投资费用是50亿美元左右,每年运转费用是2.5亿美元。但纽约市实施了一个流域生态补偿项目代替建设水净化处理厂。该项目中,处于下游的纽约市出资帮助上游的农场主进行农场污染的治理,并帮助其改善生产管理和经营。

通过五年的项目实施,目标流域中93%的农场主自愿加入该项目。该流域生态环境服务付费项目所花费的费用,只有使用水净化处理厂这一替代方案的八分之一。项目实施后,纽约市自来水价格的上涨不超过4%的通货膨胀率。

“环保本身是件好事情,做得好了同样也可以省钱。3M公司近年来投入的43个污染防治投资项目,为公司节省资金超过8800万美元。”3M公司全球中央执委、大中华地区董事总经理余俊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作为一家以多元化技术和产品创新闻名于世的世界500强企业,3M公司多年来一直和CI·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密切配合,致力于将创新理念运用于环境保护、以创新的模式解决现有的环境污染问题、运用科学的方法推动环境保护的可持续性发展。继3M基金两年前捐赠300万美元在中国开展“森林多重效益项目”之后,此次又向保护中心捐赠100万美元用于中国淡水保护项目。

余俊雄在捐赠仪式上表示,此次淡水保护项目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探索水源保护新方法的环保理念,正符合3M尊重科学同时鼓励创新的精神。保护环境、承担社会责任、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是3M公司对社会的长期承诺。希望通过对环保项目的支持,吸引社会各界及更多的企业投身于中国环保事业。

4、亚洲开发银行协助清理中国松花江流域

来源:中国水网2007-10-12

http://www.h2o-china.com/news/52995.html

  亚洲开发银行(亚行)正在协助筹备第三个重要投资项目,该项目将会有利于中国东北松花江流域的污染控制。

  预计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控制与管理项目筹备技术援助将花费170万美元。亚行将提供110.4万美元的增款,同时水利部门合作基金将提供19.6万美元的援助,该基金是为了加快亚行水政策在其发展中成员国的实施而成立的多方捐赠机构。剩余资金由中国支付。

  技术援助旨在设计一个贷款项目将控制和管理松花江流域的污染,以改善其周边吉林和黑龙江省的城市环境与居民生活质量。

  松花江流域面积55.7万平方公里,人口6200万,是中国第三大流域。其流域含有一大型工业基地而且农业发展良好。松花江主要流经吉林省和黑龙江省。

  亚行东亚局高级金融分析专家潘哲尔(Sangay Penjor)说:“由于未经处理的废水任意排放,固体废弃物也没有得到适当的处理,松花江流域北面、西面以及周边的城市正经历大面积的污染。在过去二十年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然而这些基础设施多集中在相对发达的东部和南部沿江平原。”

  随着中国城市化的发展,人们对城市基础设施的需求也在增加,预计到2030年中国一半以上的人口将会居住在城市里。这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同时对政府在促进良政、有效规划与管理、可持续融资以及适时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能力也是一种挑战。

  中国只有57%的城市废水得到了处理,其余的未经处理就被排放到了河流和湖泊中。越来越多不加控制便被排放的固体垃圾也加剧了地下水源的污染。

潘哲尔说:“黑龙江省和吉林省的城镇必须克服大面积的环境恶化问题,满足人们对公共服务越来越高的需求,从而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黄河兰州段54个污水排放口成功截流 

来源:中国交通广播网2007-10-12

http://www.h2o-china.com/news/53006.html

    10月11日,兰州市建委传来喜讯:截至目前,七里河、安宁区污水截流改造工程已完成工程总量的86.2%,兰州黄河段54处排污口被成功截流,日收集污水达6.8万吨,为本月8日七里河、安宁区污水处理厂的试运行奠定了基础。

  亚洲首台“涤污手雷”试运行

  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是我省最大的污水处理厂,总投资3.9亿元,占地15.1公顷,其污水处理核心设备“钢制蛋形消化槽”,被称为“涤污手雷”,是亚洲首台容积8000立方米的钢制蛋形槽。目前兰州市每天产生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总量约50万吨,而城市污水处理量每天达15万吨,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后,日处理污水将达20万吨,服务面积42平方公里,可以处理七里河、安宁两区48.9万人排出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其中七里河区的污水将从黄河河床下输送至黄河对岸的污水厂处理。据悉,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采用了较为先进的A2/O法污水处理工艺,收集的污水经过二级生化处理,达到国家标准后排放。

  54个污水排放口成功截流

  为配合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投产试运行,市政府决定今年投资3800万元对七里河区、安宁区污水管网进行改建,改建项目包括污水管网、污水检查井及洪道污水截流改造等工程,改造区域有西津东路(小西湖立交桥——雷坛河桥)、西津西路(108号路——西站货场)、西津西路(敦煌路——七里河桥);建西东路、145号安西路、129-1号路西段、117号路、116号建兰路北街;硷沟洪道、七里河洪道、石炭子沟洪道、小关山沟;安宁东路、586号路、585号路及节点部分。

  此次污水截流改建工程18处节点,改建管道长度10.371公里、检查井287座、洪道3条。截流工程完成后,日收集污水量预计达到8至10万立方米,将减少七里河区段及安宁区段黄河风情线117处污水排放口,使七里河区雷坛河—土门墩洪道段,安宁区七里河桥—银滩大桥段6.5公里内黄河的污水排放口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目前,该工程已完成工程总量的86.2%,其中,敷设污水管道9815米;砌筑检查井283个;黄河污水排放口截流54处,另外3处仍在施工中;收尾工作道路回填正在进行中。

6、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结束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07年10月12日

http://npc.people.com.cn/GB/6368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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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收到各界意见2400多条 

  人民网北京10月11日电 (记者毛磊)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1日公布,自9月5日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以来,截至10月10日,共收到全国各地群众意见2400多条,群众来信67件。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是一部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法律草案,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公众关注度很高。各地群众通过网络、来信等渠道积极提出意见。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统计、分析,各界群众对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最为关注的问题包括: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排污费、法律责任等。

  这位负责人表示,全国人大法律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研究,并就相关问题进一步开展立法调研,在此基础上对修订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后,再适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7、陕西省确定22个地表饮用水源保护区 

来源:陕西日报2007-10-12 

http://www.h2o-china.com/news/53007.html

  日前,省政府批准 22个水源地为我省第四批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并根据水环境情况对7个水源保护区的范围进行了调整。

  目前,我省11个市(区)的城市饮用水和各县区供水基本上都是以地表水水源为主。为了确保城市人畜饮水安全,按照饮用水保护要求,我省先后3次划定了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这次划定的22 个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为宝鸡市嘉一清水源地、扶风县官务水库、铜川市漆水河柳湾水源地、宜君县西河水库、延安市子长县中山川水库、绥德县无定河四十里铺水源地等。同时,根据地表水水源区水质变化情况,对榆林市城区红石峡水库、安康市汉滨区马坡岭水源地、汉滨区许家台水源地、商州区二龙山水库、洛南县洛河上游水源地、商南县县河水库、柞水县乾佑河水源地7个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将进行调整。 省政府要求,各市、县、区政府要加强水资源严重短缺和水源污染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水的忧患意识。进一步加大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资金投入和环境整治力度,尽快在保护区内建设明显的标志牌和防护设施。(记者 王永锋)

8、广西:郁江水资源保护迫在眉睫

来源:新华网 2007年10月12日

http://www.hwcc.com.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81338

贵港市政协呼吁迅速解决生活饮用水水源受污染问题

郁江水受污染日益严重已成为全市人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市政协将这一问题列为今年重点调研课题,在调查基础上形成了《加强保护,科学利用,造福郁江两岸人民》的调研报告,并根据调研报告反映的问题,第一次以常委会的名义提出《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迅速解决贵港市城区生活饮用水泸湾江水源地水质污染问题的建议案》。最近,市政协召开常委会议进行专题审议,决定将调研报告和建议案一并送市委、市政府,为党政机关决策提供参考。

贵港市境内郁江河段全长176公里,途经17个乡镇,沿江有人口约120万。近年来,随着工业迅速发展,郁江水受到的污染越来越严重,贵港市城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的水质已由2000年的二类水标准,降低至目前的三类水标准。为了寻求防治水污染对策,市政协与民建广西区委联合组成郁江保护与开发调研组,对龙床井水厂郁江取水点及其上游10公里河段进行实地调查,深入郁江沿江主要工业企业了解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特别是有可能影响郁江水质的工业废水的处理、排放情况,还召开工业企业代表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座谈会,还走访市辖三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并查阅了大量的有关资料。

调查结果表明,工业废水是郁江的最大污染源,主要是部分工业废水没有达标排放,甚至没经处理直接排入郁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船舶产生的油污、煤场产生的煤粉也给郁江水造成很大污染。

调研组提出,郁江水资源保护已迫在眉睫,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应当引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保护郁江水资源。调研组建议: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加大资金投入治理污染,以确保废水的排放稳定达标;加快城西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积极筹建新的污水处理厂,以确保贵港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全面达标排放;迅速组织力量清理郁江泸湾江河段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非法设置的河砂转运场、粉煤堆放场、石灰生产企业和停靠的船舶,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兴建企业、建设生活区,以确保饮用水水源的安全。 (何新祥)

9、青海拟将7类环境违法企业列入信贷黑名单

来源:法制日报 2007年10月12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7-10-12/075814070407.shtml

  本报西宁10月11日电 记者韩萍为推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体系,加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和制约,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与青海省环保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信息采集报送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通知要求,从2007年10月起,青海省环保局将按月把企业环境违法信息提供给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录入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各金融机构在受理、办理企业信贷业务时,将重点审查企业信用报告中的企业环保信息,并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批信贷业务的重要依据。企业如有环境违法行为,其申请银行贷款行为将在全国范围内受阻。

  通知明确规定,有下列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将进入银行信贷“黑名单”:应取缔关闭的企业;违反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违法排放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物;违反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违反现场监督检查制度;其他环境违法行为。

10、民间组织建议《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应促进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我们欣喜地看到《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经全国人大一审后全文公布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这体现了我国在立法的公开与参与上向前迈出了重大的一步。特别是草案对原有法律作出了一系列重要修订,比如明确政府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以及增强水污染应急反应能力。在我们的水污染形势极其严峻的今天,这些修订无疑将会为改善水环境,保护河流生态起到非常的积极作用。

作为民间组织,我们切身体会到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对于水污染防治的重要价值,也痛感以往公众参与水污染防治存在着许多实际困难。为此,我们由衷地希望在这部重要法律的修订中,能够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水环境保护奠定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能够使公众参与水污染防治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

我们的建议如下:

1、我们建议:草案能够和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的新的法规相衔接,形成水污染信息公开的专门法规体系。

自《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修订之后,中国在推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律和政策制定中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其中2003年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和2007年颁布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尤为重要。我们建议草案能够注意和上述这些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的新的法规相衔接,通过修订转化为水污染防治的专项规定。

我们深知,环境信息公开是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前提条件。遗憾的是,此次修订草案在提到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这一条时,完全沿用了1996年版的规定,即“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需要指出的是,原有条文过于简略笼统,导致一直以来环评中本因执行的公众参与过程常常流于形式,大量严重影响水环境的项目因此得以轻易通过审批。为此我们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中的信息公开要求吸收到草案中,形成水污染信息公开的专门法规体系。

2、我们建议: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中明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机构必须公示环评信息,以及公众参与的具体形式,同时环评报告书应与公布

我们建议,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在新颁布的《水污染防治法》中,明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机构发布必须公示的信息,以及公众参与的具体形式。鉴于环评信息公开不足成为制约公众参与的重要障碍,建议此次修订中考虑明确环评报告书应与公布。我们认为:这将极大地促进社会各界,特别是利益相关群体及受影响社区,在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参与项目决策,从源头摒除高污染项目。

3、  我们建议:要求废水超标排放企业全面披露其环境信息,以利公众监督。

国际经验表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能促使企业主动减少排放。建议吸收《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要求废水超标排放企业全面披露其环境信息,以利公众监督。建议草案进一步考虑要求所有涉及有毒有害的水污染物排放的企业,一律须定期公布其排放的种类、主要水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以及超标、超总量情况。

4、  我们建议:水污染事故信息应该及时向社会公告。

针对近年来水污染事故频发,草案特别强调增强水污染应急反应能力。草案中提到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应在报批后发布。然而,对于水污染事故信息,草案仅提出发生水污染事故后应该如何向政府报告,却没有提及事故信息应该向公众通报。近年来的污染事件处理经验一再表明,信息的发布和透明是有效处理突发事件的关键。建议草案能明确水污染事故信息应该及时向社会公告。

5、  我们建议:明确保障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规定的司法救济途径,同时建议水污染案件允许进行集团诉讼,允许律师开展风险代理。

司法救济同样应是公众参与水污染防治的重要途径。在全国人大审议过程中,已经有委员建议完善污染损害的司法救济,包括适当扩大诉讼主体的范围,允许社团等机构作为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原告等,这些建议都切中时弊,希望能得到采纳。为使水污染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法律要求得到实施,我们建议明确保障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规定的司法救济途径。鉴于水污染常常造成大范围影响,而个体污染受害者经济条件等限制,诉讼索赔殊难操作,为此建议明确水污染案件允许进行集团诉讼,允许律师开展风险代理。

从2005年松花江流域由企业事故造成的突发事件,到2007年太湖流域这一经济发达地区遭遇饮用水供水危机,中国的水污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焦虑。水污染防治关系环境安全,关系公共健康,关系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水环境,不仅仅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的家园,也是保护地球上丰富多样的万物生灵。希望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能切实保障公民对水污染防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司法救济权,有效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把业已形成的社会共识,转化为防治水污染的现实行动。在这一行动中,我们需要法律的力量!

 

附:

已签名机构

绿家园志愿者                      

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

自然之友

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

淮河卫士

 绿色汉江

云南大众流域管理研究及推广中心

河北绿色知音

绿石环境行动网络

香港地球之友

环境友好公益协会

守望家园

甘肃省绿驼铃环境发展中心

厦门市绿十字环保志愿者中心

北京天下溪教育咨询中心

绿色和平

江苏绿色之友

北京绿十字

盘锦市黑嘴鸥保护协会

天津绿色之友

额尔古纳绿色图腾生态保护协会

浙江省绿色环保志愿者协会

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研究会

北京农家女学校

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中心

北京一加一文化交流中心

北京社区志愿者工作委员会

中国青基会·美新路公益基金

南都基金会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工学院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上海YMCA

广东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

北京大学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中心

广东省社会学会志愿服务委员会

华中农业大学社会学系

11、乌江行之五――走进峡谷中的地缝

汪永晨

 

2007年新华网新西兰基督城6月27日电(记者夏文辉)正在此间举行的第31届世界遗产大会27日经过审议,同意将云南石林、贵州荔波和重庆武隆“捆绑”申报的“中国南方喀斯特”列为世界自然遗产。

中国代表团团长、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长田小刚说,“中国南方喀斯特”申遗成功,使中国自1985年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来的世界遗产项目总数达到34个,这也是中国第6个世界自然遗产。

 喀斯特是发育在以石灰岩和白云岩为主的碳酸盐岩上的地貌。中国喀斯特有面积大、地貌多样、典型、生物生态丰富等特点。 “中国南方喀斯特”集中了中国最具代表性的喀斯特地形地貌区域。

地缝

地缝

地缝

“中国南方喀斯特”由云南石林的剑状、柱状和塔状喀斯特、贵州荔波的锥状喀斯特(峰林)、重庆武隆的以天生桥、地缝、天坑群等为代表的立体喀斯特共同组成,形成于距今50万年至3亿年间,总面积达1460平方公里。

这一区域很多景点享誉国内外。比如云南石林素以“雄、奇、险、秀、幽、奥、旷”著称,被称为“天下第一奇观”、“世界喀斯特的精华”;贵州荔波是布依族、水族、苗族和瑶族等少数民族聚集处,曾入选“中国最美的地方”、“中国最美十大森林”。

按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有关规定,只要符合超乎寻常的自然现象、非同寻常的美学价值、反映地球演化历史的杰出范例等标准中的一条,就可申报世界自然遗产。

重庆武隆的天坑,地缝的知名度或许没有云南的石林,贵州的荔波那么大,但它的神,奇,秀和那两个地方的鬼斧神工完全是可以有一拼的。

重庆市武隆县地缝景区位于该县境内仙女山南麓,与武隆天坑•天生三桥景区是同生在洋水河大峡谷上的姊妹景区,但风光迥然不同,属神秘难得可进入性且观赏性特强的峡谷地缝地质奇观。

流入地缝

夹在地缝

射入地缝

地缝的深邃站在上面还很难领教。从介绍中得知它全长4公里,最窄处仅1米,从谷顶到谷底高差可达200——400米。景区内游览线路全是栈道。从谷顶下到谷底有一段可乘电梯。上山是不是非要电梯,多少年来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事。索道,电梯对动植物及景观的影响是必然的。可没有电梯的爬又让人们不得不对大山望而生畏。

走进地缝

走进地缝

 

地缝栈道

武隆地缝的电梯只是一段,要想把地缝内的神秘尽收眼底,还要沿着弯弯曲曲的栈道走进去。地缝里最多样的是水:碧潭中喷泉流水、栈道穿30米高瀑布水帘、老树藤萝盘绕,泉水流瀑挂壁、还是明涧的湍急。

地缝中的水

潭.

群瀑

地质学家说,走进武隆地缝,可知百万年地质的变化。那是专家的眼光。做为喜欢大自然的人,描绘眼前的景致,赞美的是那里水流的剔透,崖壁的精雕细凿,是山道弯弯嵌出的绿树,小溪潺潺扬出的迷雾;幽邃地缝中的声音让人听得到心跳。

石 水 树

石瀑

大象的鼻子

人在栈道行,水在脚边流,水因地势、乱石而异向,或急或缓。身在谷底,仰视天小,远树白云,俯仰之间。俯身掬水湿面,温润如玉……

水色

水色

水色

今年第七期《中国国家地理》上单之蔷写的一篇文章中有这样一句:喀斯特是最出美景的地貌。站在武隆的地缝里,确实有此感。

单之蔷说:形成喀斯特地貌要有几个条件:首先要有石灰岩,而且石灰岩的岩层要有厚度,比如几十米,几百米甚至上千米。当然,还要面积广大,只有在这样的舞台上,喀斯特的作用才能发挥出来。

水石

石坑

中国碳酸岩的分布图是,北方的碳酸岩分布比南方少得多,碳酸岩分布主要集中在西南的云贵高原和广西地区,北方只是在河北西北部、北京西南部和山西东南部有集中分布区。还有东北、山东、新疆等地有所分布。二是要有充分的降水和发达的河流和水系。要形成溶洞的话,还要有流动的地下水系。这其中关键的是水,这正是北方所缺乏的。

单之蔷说:在地理和地质学界,有这样的共识:喀斯特地貌的发育和分布有地带性,就是热带比亚热带好、亚热带又比温带好,而温带又比寒带好。

地缝边

地缝积木

石串

石灰岩的主要成分是碳酸钙,它有一种特性,就是能够被含有二氧化碳的水溶解。我们知道,空气和土壤中都有二氧化碳,雨水、河水或地下水中总是溶解有一定量的二氧化碳。因此当水流经有石灰岩裸露的地区,或从地表向下渗透,在地下形成地下水系的时候就会有石灰岩被溶解这种事情发生。如果水是流动的,就会源源不断地把溶解的石灰岩运走,水流经过的地方,岩石就会发生千姿百态的变化,形成各种喀斯特地貌(喀斯特Karst一词,是原南斯拉夫西北部的石灰岩高原的名称,在那里发育着由石灰岩溶蚀而成的各种奇特地貌。南斯拉夫学者司威次j.Cvijiv最先对这种地貌进行了研究,并用喀斯特一词来称呼这些特殊的地貌和水文现象。以后“喀斯特”一词就成为世界各国所通用的地貌学术语。)喀斯特地貌地上地下都有,丰富之极。

地缝中的我们

在地缝中游时,我们一直处于极度兴奋的状态。没想到走到最谷底的时候,很多人发现那里有一股白白的水汇入绿色的水中。结果导游告诉我们,是在一两公里以外,有一个扶贫项目榨菜厂,是他们生产过程中排出来的污水,污染了地缝中的清流。导游说,谁也没想到离世界遗产地那么远的地方流入地下水的水,会流到这里来。虽然对这个企业进行了处罚,但地下水系遭到了污染,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解决的问题。

榨菜水的污染

在地缝里,闻着浓浓地榨菜味,我们想着认识大自然并与之和谐相处的过程,我们还有很多路要走。

12、银行贷款“环保一票否决制”值得推广

来源:《中国证券报》2007年10月12日

http://env.people.com.cn/GB/6370232.html

  中国工商银行日前宣布,已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授信前提条件,建立了企业环保名单,对所有贷款项目和贷款企业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同时,将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具有较高环保价值的企业和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和其他金融支持,构建信贷“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效率。

  当前,我们正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共同的目标。然而,受片面的发展观、政绩观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地方和企业仍存在以破坏环境、污染自然、掠夺资源作为经济发展代价的现象,一些恶性的环保违法事件不时发生,给我们的生存环境造成极大的危险,也为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埋下隐患。在这种情况下,将企业的环保社会责任与银行贷款挂钩,并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制”,让无视环保法律、政策的企业和个人无法贷款或少贷款,这种用市场经济的手段来治理环境污染问题的方法不失为明智的选择。这不仅是银行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对于建设节约型社会也具有重要意义。

  资金是企业的命脉,而银行贷款正是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银行贷款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一方面促使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政策,节约能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另一方面,通过减少对污染企业的贷款数目,加大对符合国家环保政策、具有较高环保价值的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实现对污染企业发展规模的遏制,和对环保企业的扶持,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可以说,通过银行贷款“环保一票否决制”是抓住了污染企业的命脉,是抓到了环境治理的“牛鼻子”,其效果要比以往单纯对污染企业进行罚款要好得多。

1346亿美元! 由美天价罚款思环保违法成本

来源:《中国证券报》2007年10月12日 毛建国

http://env.people.com.cn/GB/6370196.html

  据新华社报道,美国主要电力企业——美国电力公司8日和该国司法部门达成和解协议,同意接受46亿美元罚金,从而了结对其长达数年的环境污染联邦诉讼。

  1999年,美国9个州、相关环保组织以及美国环保局联合把美国电力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该公司对火电厂进行再建改造时,没有按照美国《洁净空气法》的要求安装污染控制设备,致使其排放物形成酸雨,对自由女神像等美国标志性建筑以及纽约上州的阿迪朗达克山地造成无可挽回的污染损害。

  如果说我们对美国诉讼时间之长感到吃惊的话,那么对于46亿美元的罚金,则是瞠目结舌了。据悉,从罚款协议金额看,该案件是美国政府在环境问题上作出的最严重处罚之一。在1989年,埃克森美孚石油公司曾因污染环境被处罚35亿美元。

  如此天价罚款,相信不仅对于美国电力公司,对于美国所有企业乃至公民而言,都是一个极大的警示。从对环保的宣传作用看,其价值更远远高于46亿美元。

  9月5日,全国人大全文公布了《水污染防治法》修改草案,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新草案在严格政府的水污染防治责任的同时,也加强了企业的水污染防止责任,其中包括确立全面的污水排放许可制度以及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在具体处罚上,新草案将处罚最高限额由以前的20万元升至100万元,提高了4倍。

  100万元的违法成本,对于一些企业来说真是太微不足道了。《水污染防治法》起草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认为,“虽然较之过去有了很大提高,但是这个力度还是不大。”在王灿发看来,处罚额度应该突破上限,只有罚得企业“倾家荡产”,才会对企业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以松花江水污染为例,吉林石化只被罚100万元。区区100万元对于吉林石化来说,无关痛痒;如此低违法成本,对于诸多企业来说,无异于纵容违法。然而,我们却怪不得环保总局。这不是环保总局手下留情,而是根据现有法律只能如此。面对美国的天价重罚,不由人不思对处罚额度的突破。

  应该说,包括美国在内的很多国家,在环境的保护上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们常常惊羡于外国企业以及公民的环保意识。意识从哪里来,教育是一个方面,重罚也是重要原因。罚款不是目的,但对于污染不重罚却绝对不行。当我们对外人绿水青山艳羡的同时,切莫忘记,外人对污染不留情面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