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28
今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编辑:丽英)
环境资讯:
1、国家环保总局:严格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
2、曾培炎:中日应加强环保合作 推动可持续发展
3、中国称应对气候变化应坚持在联合国框架下合作
4、数字见证绿色奥运:北京污水处理率将超95%
地方信息:
5、河北连续11年干旱仍向北京输水以保证奥运用水
6、长三角生态补偿出新招
7、73家该关企业仍生产 河南环境整治任重道远
8、长沙迈出绿色信贷第一步 环保违法企业信贷难
9、"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明年世界环境日实施
重大水事:
10、三峡重庆库区全力确保156米蓄水正常进行
人与自然:
11、我国穿越秦岭的高速公路为保护朱鹮改道
深度报道:
12、环保案件为何频陷“疲劳战” ?
环境时评:
13、“最不坏”的环保制度,也不能缺少问责
14、坐一天公交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坐公交
15、坐在垃圾堆上看晚会
1、国家环保总局:严格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
来源:《中国证券报》2007年09月28日
http://env.people.com.cn/GB/6327436.html
国家环保总局日前制定了《首次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的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工作指南》,对申请上市的公司以及申请再融资的上市公司都将连续核查36个月的时间。
指南规定,对申请上市的公司进行环保核查的时段为申请上市环保核查前连续36个月。对申请再融资的上市公司,如属首次进行环保核查的,核查时段为申请环保核查前连续36个月;如属再次进行环保核查的,核查时段应按接续上一次环保核查时段确定。
据悉,该工作指南是根据环发[2003]101号文件和环办[2007]105号文件中的有关内容而制定。
须出具环境保护技术报告
指南指出,凡是属于国家环保总局负责环保核查的申请上市公司和申请再融资上市公司,需要向国家环保总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即申请环保核查的请示、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的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技术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待批准的招股说明书或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方案、证明符合环发[2003]101号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料及环保总局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其中,技术报告应委托有国家环保总局认可的相关环境保护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机构编制。
环境保护技术报告包括新、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情况;核查时段内新、改、扩建设项目依法执行环评审批和“三同时”竣工验收手续;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保审批文件中规定的环境监测计划和其他环保要求的执行情况。
环保总局规定,对于未达到环评执行率100%的,须详细说明实际情况。对于未达到“三同时”竣工验收执行率100%、以及未按要求开展环境监测的,应提出整改意见,并附整改方案。
石油化工企业须有应急预案
对上市公司进行核查,必须核查其是否依法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并领取排污许可证,是否达到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是否按规定缴纳排污费。指南对此内容进行了细化,要求须核查连续36个月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连续依法缴纳排污费的情况。
对于核查污染物排放稳定是否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问题,指南指出,要现场调查污染源,并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排放口的规范化进行确认。同时,依据有效监测数据,分年度评价核查时段的各污染源排放达标情况。
核查的内容还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依法处理处置情况,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类型、数量、贮存和处理处置方法;配备填埋场的配套环保设施完备情况;焚烧处理装置尾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控制距离要求的固废处置设施周边的环境条件。
此外,还要根据核查时段内环保设施的运行、维修记录,现场确认环保设施的完备并与生产设施同时正常运行;确认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料、产品和副产品不含有或未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
指南指出,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企业,如石油、化工类企业,应有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相应的应急设施和装备。(吕蓁)
2、曾培炎:中日应加强环保合作 推动可持续发展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07年09月28日
http://env.people.com.cn/GB/6324368.html
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 (记者白洁)第二届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27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他指出,中国高度重视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节能减排行动。希望两国进一步加强节能环保领域合作,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共同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事业。
曾培炎首先介绍了中国节能减排的情况。他说,截至目前,电力工业今年已关闭253台高耗能、高排放的燃煤小火电机组,合计关闭装机容量903万千瓦,每年可节约原煤1350万吨,减排二氧化硫23万吨、二氧化碳2700万吨。钢铁、水泥等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也迈出实质性步伐。
曾培炎说,中国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刚刚达到2000美元、人民生活还不富裕的情况下,下决心加大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力度,为世界可持续发展作出了努力。中国“十一五”规划提出了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并在实践中取得积极成效。面向未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的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道路,努力把中国建设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国将在以下几方面作出不懈努力。
一是优化产业结构。努力提高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积极发展核电、水电、风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广泛开展煤炭的清洁利用。
二是推进节能降耗。加快淘汰电力、钢铁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实施10大重点节能工程,开展1000家耗能大户企业节能行动。
三是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扩大循环经济试点,鼓励清洁生产,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机制。
四是加强环境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搞好重点流域、区域、城市污染治理。开展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增强森林碳汇的能力。
五是加大科技支撑。加强节能环保技术研究,攻克一批关键和共性技术。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完善节能技术服务体系。
六是完善体制机制。实行有利于节能环保的财税政策,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推广电力节能调度、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等新机制。
曾培炎指出,长期以来,中日在节能环保领域开展了很多富有成效的合作。希望双方进一步完善对话机制,加强在节能环保政策法规、管理经验、先进技术,以及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等方面的交流。积极落实中日环保联合声明,推动节能示范项目。通过政府直接投资、提供信贷、减少审批等措施,促进企业间节能环保技术的转让。
开幕式前,曾培炎会见了日本经济产业省大臣甘利明、日中经济协会会长张富士夫等部分日方代表。
本次论坛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与日本经产省、日中经协共同主办。来自两国的专家学者、企业家和政府官员近1000名代表,将围绕电力、汽车、电机和变压器、钢铁、环保、节能政策、建筑节能、节能环保技术合作等多个领域开展研讨和交流。论坛期间,双方将签署10个项目合作协议。
3、中国称应对气候变化应坚持在联合国框架下合作
来源:新华网 2007年09月28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7-09-28/134913993972.shtml
新华网华盛顿9月27日电 (记者张忠霞) 中国代表27日在华盛顿举行的“主要经济体能源安全与气候变化会议”上表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社会需要积极对话,加强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下的合作。
作为胡锦涛主席的代表,出席这次会议的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在会上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与对话。
解振华说,中国政府认为,气候变化是全球性问题,事关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事关人类的共同未来,唯有国际社会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不断加强在《公约》及《京都议定书》框架内的国际合作,有关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
这次主要经济体气候变化会议由美国政府召集。解振华说,中国政府注意到了美国政府对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视和认真态度,对此表示赞赏。
解振华希望两天的会谈能加强与会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对话、交流与合作,“发出我们重视气候变化问题的积极政治信号,表明我们致力于推动联合国公约下的谈判取得积极进展的决心”。
《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及《京都议定书》第三次缔约方会议将于今年12月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预计重点将讨论2012年《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到期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安排问题。
解振华认为,美国召集的这次会议应当为《公约》下的谈判提供“有益补充”。当天,美国代表在会上正式澄清,美国召集主要经济体气候会议,并不是要“取代”联合国框架。
当天的会议结束后,美国财政部长保尔森对媒体说,今天参加会议的主要经济体的人口占全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二,其经济总量占全球经济总量的80%,而这些经济体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也占了全球的80%。因此,这次会议是对联合国公约下谈判的一个重要铺垫。
4、数字见证绿色奥运:北京污水处理率将超9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07-9-28
http://www.h2o-china.com/news/52626.html
今年北京城区将新建北苑、五里坨、定福庄、东坝、垡头5座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后,市区规划的14座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日处理能力将达到268万立方米,市区污水处理率将超过95%。
中水利用量将达4.8亿立方米
北京今年将建设4座中水生产厂,使中水利用量达4.8亿立方米,比去年增加1.2亿立方米。其中,北小河中水厂建成后,连同清河中水厂向奥运中心区供水,年利用中水1800万立方米。
乡村污水处理率提高到30%以上
今年北京郊区将建成一批乡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使乡村污水处理率提高到30%以上。
完成7项绿化指标
目前,北京申奥时的7项绿化承诺指标已全部兑现,这些指标包括:全市林木覆盖率接近50%,山区林木覆盖率已达到70%,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全市形成三道绿色生态屏障,“五河十路”两侧形成2.3万公顷的绿化带,市区建成1.2万公顷的绿化隔离带,全市自然保护区面积不低于全市国土面积的8%。
完成主要污染物削减2%年度任务
2006年,北京市大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比上年下降7.9%,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比上年下降5.2%,完成主要污染物削减2%的年度任务。与此同时,2006年全市GDP增长11.5%。
5、河北连续11年干旱仍向北京输水以保证奥运用水
来源:《燕赵都市报》2007年09月28日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4562/6323934.html
从29日开始,位于我省张家口赤城的云州水库将开闸放水向北京输水,以保证明年奥运会期间的用水安全。
据了解,与我省一起向北京输水的还有山西省。此次,河北和山西两省分别在9月底和10底向北京共输水4500万立方米,其中我省输水2000万立方米。北京连续多年干旱,今年以来,这种情况更加明显。资料显示,今年北京市夏季降雨量为284.9毫米,比常年偏低近三成。永定河、潮白河流域水量明显不足,官厅、密云两座水库蓄水量比去年大幅减少,水资源的调度有很大困难。目前,密云水库蓄水量为99520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减少8255万立方米;官厅水库蓄水量为10116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减少3434万立方米。
省有关水利专家介绍说,按照原来的相关规定,我省的王快、西大洋、岗南、黄壁庄等四大水库,将承担保证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用水安全的任务。但目前的输水工程还没有完全修建好,此次只能从张家口的水库调水了。近年来,张家口的几座水库先后向北京输过水,线路比较成熟。
记者从张家口市水利部门了解到,根据海河水利委员会的调水令,本月29日,位于我省赤城的云州水库开始放水,输水量为1700万立方米;10月13日,位于蔚县的壶流河水库也将开始向北京输水,输水量为300万立方米。
据悉,此次对北京市进行集中输水,水利部门将实行官厅、密云水库上游多座水库的联合调度,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北京市主要水库的蓄水量,提高北京奥运会期间的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河北和山西两省向北京输水,是继2003年山西册田水库向北京官厅水库集中输水后,第五次为北京大规模输水了。此前4次向北京的输水量累计达到了3亿多立方米,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北京城市生态用水和工业用水的紧张,保持了流域间水资源平衡。其中,2005年两省向北京下泄水量突破了1.2亿立方米。
我省水利部门有关人员说,河北同北京一样,同属生态脆弱的海河流域,水资源紧缺是面临的共同困难。我省已经连续11年干旱,由于今年雨水少于往年,受旱面积已逾千万亩。今年汛期,我省降水量比常年减少26%,张家口、承德两地出现重旱。其中张家口遭受了严重的春夏连旱,300多万亩农作物面临绝收、32座小型水库干涸、9万多人饮水困难。为解决这一难题,彼此应加强团结与合作,加强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加大全社会节水力度,加快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步伐。
6、长三角生态补偿出新招
来源:解放日报 2007-9-28
http://www.h2o-china.com/news/52650.html
9月28日消息:昨天从江苏省环保局获悉,江苏目前正在酝酿“区域环境补偿办法”及“污染权价格分配制度”,有望以法律形式固定并执行,此举被视为江苏省“生态补偿机制”的新探索。
国家环保总局近日印发的《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称:将在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流域水环境保护等四大领域开展生态补偿机制。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生态补偿领域,长三角已摸索出一些新的做法。
排污重罚“没商量”
江苏省环保局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江苏省区域环境补偿办法》近日已提交江苏省政府,待批准后即对外公布。在拟定的《办法》中,对跨界水污染超标有了详细的惩罚标准———即超标水体中,上游每超标1吨COD(化学需氧量),应向下游地区补偿1.5万元;每超标1吨氨、氮或磷,则补偿10万元。若污染水体排放入太湖,因太湖水域无法界定具体的“受害区域”,补偿费将统一上缴至江苏省财政,这笔钱主要用于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
据记者了解,江苏省这种区域环境补偿办法,为全国首创。规定如此高价是对跨界水体超标的一种“没商量”的惩罚性措施。据这位人士说:“每吨污染水体的补偿费,基本是污染治理所需费用的2倍—5倍。我们就是要有意识地促进各上游地区加快改善水质,否则一旦进入到补偿程序,绝对是得不偿失。”
另据透露,备受关注的《太湖水污染条例》也正在修订中。重新修订的条例,有望将“污染权初始价格分配制度”列入其中。其亮点就在于,印染厂等污染企业若不付钱,就没有排污的权利。据介绍,以往,江苏的企业只需获得排污许可证,就可免费排污。但现在,江苏正试图强化“生态环境有偿使用”的理念与实践。《太湖水污染条例》一旦修订成功,罚款即变得有法可依,超标排污企业被罚款上百万元将不再鲜见,罚得倾家荡产也有可能。
“补偿”试水市场化
据浙江省环保局生态处负责人介绍,浙江在钱塘江源头地区的磐安等10个县,仅去年就已拿出2亿元省财政转移支付,对10个县生态保护方面所做的“贡献”进行补偿。这10个县每年都须经过考核,必须做到停止污染企业入驻、关闭已有污染企业、规模企业必须建污水处理厂、河流保洁等多条铁律,方能获得省财政转移支付。其次,在浙江湖州德清县的莫干山镇和筏头乡,由于这两个乡镇所在的东苕区是太湖水系的一个分支,为鼓励两乡镇加强环保意识,两乡镇要建设生态保护林、污水治理厂等环保项目,经上报后,一般都能获得当地环保局的资金支持。这也是另一种方式的生态补偿。
除政府财政支付外,浙江在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方面也领先一步。如义乌、东阳的“水权交易”。东阳处于义乌上游,如果水按照自然河道流入义乌,水质必然受影响。于是,义乌与东阳谈判达成协议,出资4亿元一次性购得东阳上游水的永久性水权。由义乌自行铺设管道,管道直接从东阳横绵水库取水。
浙江的新招中还包括“异地开发”生态补偿法。磐安作为钱塘江源头,不开发,就是对源头水质最好的保护。但对一个县级市而言,不发展工业,当地经济怎么办?于是,磐安所属的金华市在金华市区特别划出一块土地,一期600亩,建设“金磐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内产生的税收全部归磐安县所有;磐安当地老百姓也都可到开发区内就业。对此,国家水利部的专家认为,金华市处于磐安县的下游,金磐开发区这种“异地开发”,其实就是一种特殊的排污权交易,即磐安县将排污权“下放”到了下游金华市。这种下游对源头地区划拨土地进行“异地开发”的做法,不失为上下游联动治理生态的有益尝试。
机会成本是大头
嘉兴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虞锡君研究生态补偿机制已有多年。他告诉记者,生态补偿应包括三块:工程成本、运行成本和机会成本。所谓机会成本,以浙江某县为例,为保护水源,当地要求关闭大量前店后厂的污染项目———竹笋制品厂。但是,不让当地老百姓搞竹笋制品致富,损失的这一致富“机会”怎么弥补?
江苏已开始对阳澄湖和太湖的铁腕治污,势必缩减大闸蟹围网养殖的面积。对于“失网”蟹农如何安置?目前有关方面考虑三种途径:即由政府财政出面,或让他们享受城镇最低保障,或引导他们进厂打工,或对他们进行经济补贴。但具体方案仍在研究中。在虞锡君看来,这些设想,表明政府已考虑到了对作出“牺牲”地区的群众进行机会成本的补偿。虞锡君的研究表明,机会成本一般要占到生态补偿费用总数的2/3左右,工程成本、运行成本两项加起来仅占1/3。“目前,国内的生态补偿机制尚在起步,且较多考虑工程和运行成本这两块,而忽略了机会成本,这当然与财政支付比较有限相关。事实上,真正良性而成熟的生态补偿机制,机会成本才是最大头!”
虞锡君认为,生态补偿还应包括跨界水污染补偿。“钱塘江水和东太湖水,水质起初都不错,但往下游流水质越来越差。要让水质变好,仅靠一地之力谈何容易?”虞锡君说,作为流经地的一段,很多城市同时扮演上下游的角色,完整的生态补偿机制应是“双向补偿”:即既接受下游地区的生态补偿费,同时又要向上游地区支付补偿费。可喜的是,跨界水污染补偿机制,已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其中浙江就已在近日开始着手对跨境河流断面“出入境水质”进行监测,为“双向补偿”提供原始数据。虞锡君说:“尽管跨界补偿尚未启动,但监测是补偿的第一步,这是个好兆头!”
7、73家该关企业仍生产 河南环境整治任重道远
来源:东方今报2007年09月28日
http://env.people.com.cn/GB/6325846.html
“公共管理部门脚跟要站在人民群众的利益上,对于违法排污企业,一定不能手软!”昨天下午,河南省副省长张大卫在全省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会议上强调。
据河南省环保局通报,在河南省今年的综合整治任务中,应关闭的98家采用机械化水泥立窑线生产的水泥厂,目前仅关闭了25家,73家仍在生产。“开封、商丘、信阳、驻马店、济源等5个省辖市共17家应关闭水泥企业一家也未关闭。”河南省环保局局长王国平介绍,河南省要求11月30日前,各省辖市要将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水泥、棕刚玉、铁合金企业全部关闭。
目前,除了新乡、濮阳、漯河、周口4个省辖市已完成年度目标外,其他14个省辖市水泥企业关闭任务都没有完成,其中,郑州市21家应关闭水泥企业仅关闭6家、安阳18家水泥企业仅关闭3家、南阳13家水泥企业仅关闭1家。(记者 沈春梅 通讯员 红霞)
8、长沙迈出绿色信贷第一步 环保违法企业信贷难
来源:长沙晚报2007年09月28日
http://env.people.com.cn/GB/6325644.html
“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今后将会因在环保方面的不良记录遭受银行信贷限制。”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市环保局与中国人民银行长沙市中心支行联合实施了“绿色信贷”制度,将企业环境信息正式纳入银行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今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出台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以绿色信贷机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
为实现环境保护与金融安全的双赢,市环保局与人行长沙中心支行联合实施了“绿色信贷”制度,人行长沙中心支行在充分发挥自身业务功能的同时,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信贷投入,在为企业或项目提供授信等金融服务时,把审查企业信用报告中的环保信息、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实现了对企业的环境监管。
市环保局负责人说,“绿色信贷”的实施一方面有利于加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和经济制约,提高企业环境违法代价,促使企业自主守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另一方面,使金融资源更多向生态、环保领域和地域倾斜。同时,这也是政府运用经济杠杆的手段来引导环保的新尝试。
今年10月,市环保局将向人行长沙支行移交第一份环保违法企业信息。之后将定期更新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绿色信贷”随即正式启动。人行长沙支行负责人表示,银行有了企业的环境信息,心里也就多了本谱,发放企业贷款所承担的风险自然也就相应减少了。(记者 彭玮蔚)
9、"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明年世界环境日实施
来源:《江南时报》2007-9-28
http://www.h2o-china.com/news/52599.html
流域各地市长须对排污负总责
昨日下午,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32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闭会。《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简称《条例》)一审即获通过。记者注意到,将于明年“6·5”世界环境日正式实施的《条例》,将原来96年起实施的老《条例》中的20万元罚款上限提升到了100万元,还首次列出单独的条款,明确新闻媒体可监督太湖治污情况。
与“修改草案稿”相比,昨天通过的《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增加了不少新的条款。如,太湖流域各地市长对太湖排污情况负“一把手”总责;鼓励市民、社会组织参与太湖保护;要求环保部门向社会公布太湖排污口等情况,方便社会监督;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公民可以对太湖排污口数量、排污口排污情况等进行监督。最终版本的《条例》还加大了对污染行为的处罚,“修改草案稿”中一些条款罚款下限为5万元的,在最终的《条例》中均增加至10万元。
省人大有关人士介绍说,国家上位法《全国水污染防治条例》将于明年上半年出台,如果《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有与上位法抵触的条款的话,省人大将对相应条款进行改动。
本次会议还通过了《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批准了《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条例》的决定、《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市集贸市场管理条例》。
会议还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淮安市清河区和昆山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
本次会议还对《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正案草案)》、《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草案)》、《江苏省港口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会后,有关工作机构将根据审议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再提交常委会审议。
本次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省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明朝在昨天下午的全体会议上说,委员们建议,要进一步完善江苏廉租住房制度,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将廉租住房制度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要通过限定销售价格、限定套型面积、限定供应对象等方式建设政策性商品住房,以满足中等和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要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违规活动,集中查办滥用权力、违规审批、索贿受贿、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要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通讯员 沈纯中 记者 黄勇)
10、三峡重庆库区全力确保156米蓄水正常进行
来源:新华网2007年9月27日
http://www.hwcc.gov.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80595
新华网重庆9月27日电(记者 张桂林)三峡水库汛末蓄水已于日前开始实施,重庆库区目前正加紧实施清库排查、地灾治理、水环境监测等各项工程,全力确保汛末156米蓄水正常进行。
据重庆市移民局介绍,重庆库区着重从五个方面做好蓄水相关工作:一是组织库区各区县对库底清理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清除消落区的临时建筑物、堆放物和其他废弃物,避免再次污染;二是加强库区桥梁、航道、港口码头的管理,对156米线下临时保留使用的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交通安全;三是进一步加快三期地灾防治进度,加强已治理地灾项目和水库库岸的监测预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四是全面开展水环境监测、病媒及疾病变化趋势监测、干支流水文水质监测、饮用水源地监测,做好船舶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理和监管;五是严格消落区整治工程管理,精心组织实施已批准项目,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严禁未经批准新开工消落区整治项目。
据悉,国家防总日前批准了《长江三峡水利枢纽2007年汛末蓄水实施方案》,三峡水库汛末蓄水已从9月25日零时开始,预计10月份蓄水至156米。
11、我国穿越秦岭的高速公路为保护朱鹮改道
来源:新华社2007年09月28日
http://env.people.com.cn/GB/6327545.html
新华社西安9月28日电(记者 石志勇)为避开地处汉江北岸的朱鹮保护区,正在建设中的西汉(西安-汉中)高速公路线路绕行汉江南岸,比原定路线延长了30公里,增加投资近15亿元。
“虽然改线增加了投资,也大大增加了我们的施工难度和强度,但为了保护美丽的朱鹮,这一切都是值得的。”负责朱鹮保护区路段修建的项目经理王航说。
朱鹮是世界上最濒危的鸟类之一,有“东方宝石”之美称。朱鹮保护区所在的洋县是西汉高速公路的必经地段。
从2002年开始修建的西汉高速公路穿越秦岭主山脉。为了减少公路对秦岭生态环境的破坏,建设者在工程路线方案的选择上采用了生态选线,即避开或远离主要珍稀动物保护区,适量增加中、短隧道和桥梁设施,最大限度减少公路建设对自然地形、地貌和植被的破坏保持沿线的自然面貌。
西汉高速沿线大部分路段处于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森林覆盖率达80%以上,植物种类达2000种,属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植物有20余种,珍稀动物160多种,沿途有大熊猫、金丝猴、朱鹮等珍稀动物保护区,对人类的活动影响非常敏感。
几年前,当陕西知名大熊猫保护专家雍严格听说陕西省正在修建一条穿越秦岭的高速公路时,便产生了担心。有关专家指出,高速公路的修建有可能对秦岭原始的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所幸的是,西汉高速的建设者们一开始就意识到了这一点。陕西省高速集团董事长白应贤说;“秦岭是中国最主要的动植物宝库。西汉高速公路穿越秦岭,沿途经过多处国家森林公园及动植物保护区,最大限度地保护好这些路段的自然生态是我们的使命,也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为了有效保护秦岭生态环境,西汉高速公路还采取了大量开挖隧道、架设桥梁的方式修路,沿路共建设桥梁540座,隧道136座,以最大程度保护秦岭地质结构、植被面积和动物栖息地。
在修路过程中,建设者们还尽量减少开挖以保持山体原貌。西汉高速公路全线有200多个隧道口,而开挖的山体总面积仅相当于7个足球场大小。
经过对西汉高速的调查和了解,雍严格如今的担心已经不再像开始那样强烈了。“虽然西汉高速公路穿越了部分大熊猫保护区,但是由于其大部分由隧道和桥梁组成,大熊猫可以从隧道上方的山体或桥梁下方自由穿越,不会造成对大熊猫栖息地的人为分割。”雍严格说。
12、环保案件为何频陷“疲劳战” ?
来源:新华日报2007年09月28
http://env.people.com.cn/GB/6327674.html
打一场环保官司,动辄以“年”计时;法院执行一个环保行政处罚,也得投入大量精力。这究竟原因何在?
环境诉讼案件:
遭遇“三难”门槛
[案例] 徐州市铜山新区村民老厉承包了村里94亩果园,由于受对面铸造公司飘来灰尘的影响,果实产量明显降低。与公司协商不成后,他走向了法庭。可是,这个官司一打就是一年多。一审法院依照县果树技术指导站的鉴定,判企业赔偿老厉7万余元,可企业不服。二审,原被告双方协商后,均同意在县环保局做鉴定。但县环保局因技术所限,不愿承担鉴定业务。司法鉴定科在网上查询到一家省级鉴定机构,原被告均同意,然而这家鉴定机构要价11.5万元,鉴定费远远大于涉案标的。最终,此案经法院多次调解才得以解决。
有关人士反映,当下的环境诉讼案件普遍面临“三难”:
一是举证难。由于环境污染损害都是在污染发生一段时间后才显现的,废水、废气和噪声都是迅速变化的,等到事后取证时都已时过境迁,所采的样品都与污染发生时相去甚远。加上群众缺乏证据保全意识,等到取证时,往往为时过晚。
二是起诉难。一方面,高昂的诉讼费用、律师费、鉴定费用使受害者难以支付;另一方面,污染企业都是当地政府的利税来源,有的甚至是“支柱”企业,看不见的地方保护使得诉讼难上加难。资料显示,环境诉讼案件中,十有六七是本应得到赔偿的污染受害者败诉。
三是鉴定评估难。无论是污染与损害的因果关系鉴定,还是损害额度的计算,都非常复杂。目前我国有资质的环境污染鉴定评估机构异常缺乏,即使是有资质的机构,也大都是事业单位,通常不愿意接受普通受害者的委托。再加上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方法,不同的机构对于同一个案件做出的结果时常大相径庭,有的甚至截然相反,让法院难以适从。
环保非诉案件:
深层原因影响执行
[案例] 今年4月初,惠山区环保局发现,无锡东方精密机械配件厂在未报批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擅自进行电动车喷漆加工生产,遂依法责令该厂停止喷漆加工生产,并处以1万元罚款。处罚决定书生效2天后,配件厂缴纳了罚款,但喷漆生产却并未停止。6月中旬,区环保局在法定程序期满后,向惠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多次做工作,但直至8月1日,该厂依然“我行我素”。最终,法院依法对企业负责人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该厂才终于停止了喷漆加工生产。
所谓“环保非诉案件”,是指由环保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间内既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案件。来自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以来,惠山区人民法院共受理环保非诉执行案件54件,为前两年受理总数的3倍。这些案件的被执行人大都不愿自觉履行,非诉执行工作面临困难。
法院对环保非诉案件执行难进行了研究,发现这种现象的背后存在一些深层次原因——
一是相关政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对一些涉及环保的生产工艺能否使用规定模糊,难以操作,致使许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理直气壮”地使用一些会造成严重污染的生产工艺。
二是被处罚企业中大多数为启动生产工艺投入了大量资金,若立即停止相关生产线的使用,将遭受巨大经济损失。出于经济效益的考虑,被处罚企业能拖则拖,并偷偷继续生产。
此外,一些工业园区在创建初期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针对部分企业在未获得环评审批同意的情况下,即已批准相关项目和生产线的建设,故被处罚企业认为其生产经营均是符合标准的,对环保行政处罚不予理睬。(记者 杭春燕)
13、“最不坏”的环保制度,也不能缺少问责
来源:红网2007-9-28
http://www.h2o-china.com/news/52613.html
从1998年到2005年之间,国家在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累计批准总投资达2790多亿元,其中国债610多亿元,涉及全国污水处理项目1987个,但由于运行机制落后、地方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等原因,致使2/3的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或成为“摆设”,造成国债资金的极大浪费。据建设部统计,目前全国661个城市每年排放的300多亿立方米污水,一半以上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9月26日《经济参考报》)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日前就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所作的说明说,全国约一半的城市地下水污染严重,3亿多农村人口的饮用水存在安全问题,一些地区甚至出现“有河皆干、有水皆污”的现象。在环保形势越来越严峻的情况下,污水处理厂本该为治污发挥重要作用,如今却大部分运行不正常或成为“摆设”,这种强烈的对比无疑是令人心痛的。
国家建设污水处理厂的目的是为了控制直排,保护环境不受污染,而在现实中我们却看到了三种吊诡的景象:一边是国家巨资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大部分处于闲置状态;一边是污染企业大肆非法排污,每年数百亿立方米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另一边是国家又大量注入资金治理江河湖泊的污染……这种恶性循环得不到很好的治理,不仅国家浪费了大量资金,更重要的是牺牲了环境,造成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
针对部门城市污水处理厂“开工不足”的问题,早在三年前的2004年,国家六部委就展开过一场声势浩大的联合整治行动,为何到今天依然如故?
湖北荆州市红光污水处理厂总经理胡青平解释说:一个是经费问题,处理每吨污水的成本约0.6元,而当时湖北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为0.46元;另一个是体制没有理顺,建成后相应的经营、管理体制问题没有解决(5月27日《新京报》)。提高污水处理费很容易做到,经营、管理体制却并不容易理顺。我国的污水处理厂中90%仍由政府包办,一些企业虽然乐意投资,却屡屡遭地方政府“放鸽子”,部分地方政府承诺不能兑现、政策无法落实等问题时有发生。
大量污水处理厂成为“摆设”,只是当前种种环境乱象中的一景。想起前不久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的话,环境保护要从过去的“风暴”式执法方式转向常规性的系统的制度建设。对许多地方政府来说,建污水处理厂并不是真的意识到环境问题的重要,更多地是为了建个“形象工程”,应付上级检查。一环保官员曾在媒体上自曝,某市为“创卫”而建的污水处理厂,在验收专家组来检查时仅运转了3天,平时根本不启用……问题是,制度如何建设?
世界上没有“最理想”的制度,但应该有“最不坏”的制度,在这个“最不坏”的制度中,不能缺少对失职、渎职官员的问责。
在环保“建设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将环境安全纳入官员的绩效考核中,特别是地方政府的“一把手”,更应该担负起一个地方、一座城市的环境责任。山西省环保局局长刘向东曾有一个形象的比喻:“它(基层环保局)这个猫呢是地方政府养的猫,它这个猫能不能捉耗子,捉几只是由政府部门说了算,不是环保部门说了算。”说到底,污水处理厂闲置也好,企业超标排放也罢,许多时候并不是环保部门说了算的。
不久前,甘肃省省长徐守盛在媒体上表示,完不成国务院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和指标就要引咎辞职。谁说了能算,谁有权力说了算,谁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最简单的道理,我们的制度建设都应该向这个方向努力。作者:陈才
14、坐一天公交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坐公交
来源:CCTV 2007年09月28日
http://env.people.com.cn/GB/6324959.html
9月22日是“无车日”,各地媒体都报道了“×长带头乘公交”这类消息。据说全国有108个城市搞了“无车日”活动。如果把当地“主流”报纸找来看,关于“×长带头乘公交”、“ ×长乘公交车上班……”、“×长步行上班……”之类的报道必定是花样纷呈,有趣得很。所谓“一百个读者就会有一百个哈姆雷特”,咱们有108个城市搞了“无车日”活动,想必也会有108种“×长带头乘公交”妙文的。有集报爱好的朋友,千万别放过这次机会。
于是有网友感叹道:原来中国的官员不乘专用小轿车也是可以上下班的,公务员的身体状况不致于差到无法乘公交车上班。
我就想,“×长带头乘公交”很有趣吗?很有新闻看点吗?老夫天天乘公交,这很平常嘛。和老夫一样天天乘公交的市民多得很,记者熟视无睹,麻木冷漠。×长偶尔乘一次公交车,记者就看见了,就颠颠地跑过去照相,采访,写文章,犯得着吗?常言道,没吃过猪肉难道没见过猪跑?真是少所见、多所怪也。
毛泽东同志1940年1月15日在中共中央为吴玉章同志补办六十寿辰庆祝会上有段著名的讲话:“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一贯地有益于广大群众,一贯地有益于青年,一贯地有益于革命,艰苦奋斗几十年如一日,这才是最难最难的啊!”
借用过来,我将其改写成“一个官员坐一次公交车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坐公交车,不坐小轿车,也不做坏事,一贯地有益于广大群众,一贯地有益于青年,一贯地有益于革命,艰苦奋斗几十年如一日,这才是最难最难的啊!”
我们设想一下,108个城市的记者,到了9月23日,再去采访一下前一天曾经采访过的官员,看看公仆先生在9月23日是个什么“行状”?如果他们不再乘公交车了,一个个全都坐上了专用的小轿车,那,请各位记者告诉公仆们,有位名叫“华莹山农夫”的网民说了一段不很著名的话,那就是“一个官员坐一次公交车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坐公交车,不坐小轿车,也不做坏事,一贯地有益于广大群众,一贯地有益于青年,一贯地有益于革命,艰苦奋斗几十年如一日,这才是最难最难的啊!”然后观察一下公仆的表情,观察一下公仆的脸色。必要时,还可以询问一下公仆的感受。有所收获的话,不妨再写一篇《×长带头乘公交(续)》,以便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
老夫天天乘公交,觉得这很平常。记者写的《×长带头乘公交》,我觉得大可不必。在中国有成千上万的人天天坐公交,几十年如一日,有的人甚至坐了一辈子。这些芸芸众生,是不需要什么人“带头”,他们就自动选择公交车的。记者如果有心,不妨写写他们。(华莹山农夫)
15、坐在垃圾堆上看晚会
来源: 新京报 2007-9-28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comment/zonghe/1044/2007/09-28/018@074840.htm
大型活动之后的垃圾遍地几乎已经算不得什么“新闻”了,社会公德心的缺乏有时候还不仅仅是“无意识”的结果,甚至根本就是故意而为之。
2007年央视中秋晚会结束后,晚会举办地河北承德避暑山庄内散落着各种垃圾,一片狼藉。观众席上烟盒、月饼渣、水果皮、报纸等垃圾遍地,演职人员和工作人员临时休息的烟雨楼内随意丢弃的白色饭盒和剩饭剩菜堆积成山。保洁员称这两天的垃圾是平时的10多倍,仅观众席上的垃圾就清理出满满一集装箱。(9月27日《燕赵都市报》)
看到这条新闻,我第一时间想起了去年引起广泛关注的电影《无极》剧组严重破坏云南香格里拉碧沽天池自然景观事件。事到如今,如果我们再去诘问“《无极》之痛留下了什么”,无疑将是一件十分痛苦而尴尬的事情。因为《无极》之后,一些影视剧拍摄、大型晚会举办对景区而言,依然不啻为一场灾难。
我相信,有机会到现场去观看这台中秋晚会的人,很多应该属于这个社会中的精英范畴。其中很多人当初在《无极》事件中也许还义正词严地愤怒过,如今,自己却又在不知不觉中步了《无极》的后尘。特别刺眼的还有那些随意丢弃的塑料饭盒和剩饭剩菜,“创造”它们的正是这台晚会的演职人员,这与他们在人前的光鲜形象是多么不相匹配!或许,环保问题根本就没有进入晚会准备工作的流程之中。
其实,大型活动之后的垃圾遍地几乎已经算不得什么“新闻”了,只要愿意,找新闻的记者都可以一抓一个准。任何一个黄金周,任何一个旅游景点,即使如天安门广场这样的神圣之地,往往会留下满目的垃圾。该带走的被扔下,不该带走的却被哄抢,某些城市广场摆放的节日鲜花总逃不脱被顺手牵羊的命运。与其说这是“你扔我也扔”、“不拿白不拿”式的公地悲剧,不如说这是国民社会公德心的普遍缺乏———即使导演、艺术家等所谓高素质人群亦未能例外。
尤为可怕的是,这种社会公德心的缺乏有时候还不仅仅是“无意识”的结果,甚至根本就是故意而为之。中秋晚会垃圾遍地的新闻后,有网友评论道:“你收了我们的门票,就该为我们服务,我们丢一些垃圾怎么了?”瞧,扔垃圾破坏环境竟然如此“有理有据”,可见这堂社会公德课已经缺失到怎样的程度。
由此我不得不担心,明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后,我们会留给世界怎样的文明形象?到那时,如果真有一张垃圾成堆的照片,就不只是我们自己欣赏了,全世界都将据此对这个古老民族的国民素质做出判断。1994年广岛亚运会开幕式结束后,5万人的体育场看不到一点垃圾,甚至连一片纸屑都没有,引起国外媒体的迭声惊叹。
北京奥运会既是对国民社会公德的一场考验,也是培养国民良好社会公德的一个契机。这种培养不仅需要大力宣传和呼吁,更需要对每一起环保事件加强执法力度,严格追究污染责任。只有一切公共活动都将环保问题纳入工作流程,只有每一次公共活动后都干净如初,奥运会开幕式后的一尘不染才是可期待的,也才是可持续的。□舒圣祥(杭州 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