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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十四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2007-06-14

六月十四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 丽英)

 

 

环境资讯:

1环保总局:厦门PX项目是否继续将参考环评结论

2、科技部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行动

3、环保总局:公众可通过两种途径获取环境信息

4、发改委官员:西部要避免过度开发误区

5、我国淡水湖泊面临的环境危机

6、官方调查:中国城市环境问题仍突出

 

地方信息:

7、四川雅安:部分流域污染严重

8、湖北水域环境形势严峻 环保局将采取多种保护措施

9、石家庄取缔500余家污染企业

 

重大水事:

10、三峡大坝腾库容防大汛

 

环境曝光:

11、长期制造污染 谁来监管“小洋人”?

12、甘肃民勤过度开采地下水 造成植被枯死

 

深度报道:

13、七部委环保行动被地方政府推迟未完成

 

环境时评:

14、保护地下水,仅有监测是不够的

15、环境时评:环境风险就是经营风险

16、新华时评:治理水污染要痛下决心

 

 

 

1、环保总局:厦门PX项目是否继续将参考环评结论

来源:新华网 2007年06月14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7-06-14/093213227208.shtml

  新华网北京6月13日电(记者 顾瑞珍 艾福梅)厦门海沧PX项目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13日做客中国政府网时表示,规划环评的结论将作为判断PX项目是否继续的参考。

  今年“两会”期间,中科院赵玉芬等105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签署了关于厦门海沧PX项目迁址建议的提案,引起了媒体和民众的强烈关注。张力军介绍说,厦门对二甲苯,也就是PX项目总投资108亿元,位于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该区是1989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上世纪90年代初有一个大型石化基地拟在海沧建设,但因种种原因搁置,而其中规划的石化产业已经初具规模。目前,海沧已形成化工石化工业项目集中的工业区。

  鉴于针对厦门海沧PX项目,一些居民、学者提出了异议,福建省政府决定对PX项目缓建,并要求厦门市在原有PX单个项目环评的基础上扩大环评的范围,进行区域规划环评。

“作为环保总局,对105名全国政协委员的提案、对广大民众的关注、对专家学者的意见非常重视,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规划环评和规划环评中的公众参与问题进行审查,并积极帮助厦门市政府做好工作。”张力军表示,待规划环评工作完成以后,将会根据规划环评的结论,协助国家发改委对PX项目是否继续进行建设作出决定。

2、科技部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行动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7年06月14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7-06-14/102713228055.shtml

  中新网6月14日电 今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将举行新闻发布会,科技部部长万钢在发布会上介绍,科技部编制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科技专项行动》已经定稿。

  万刚介绍,《专项行动》包括五个部分的内容:一是全球气候变化的形势及其对科技工作的迫切需求;二是中国气候变化科技工作取得的成就;三是《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四是重点任务;最后是推动《专项行动》实施的保障措施。

  据悉,《专项行动》提出了到2020年中国气候变化科技工作要实现的六大目标:气候变化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减缓气候变化的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得到广泛应用;重点行业和典型脆弱区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明显增强;参与气候变化合作和制定重大战略与政策的科技支撑能力显著提高;气候变化的学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科研基础条件明显改善,科技人才队伍的水平显著提高;公众的气候变化科学意识显著增强。同时,《专项行动》还提出了在“十一五”期间国家气候变化科技工作要实现的阶段性目标。

  万刚表示,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气候变化科技发展需求,《专项行动》明确了四个方面的重点研究任务:一是气候变化的科学问题,二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减缓气候变化的技术开发,三是人类适应气候变化的技术和措施,四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与政策,还有就是普及和推广。

万刚介绍,为了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实施,科技部提出了六项措施:第一,加强领导与协调,共同推动气候变化科技工作;第二,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加大对气候变化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的资金支持;第三,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促进气候变化领域的学科建设;第四,加强科技基础设施与条件平台建设,为气候变化科技工作提供良好的支撑条件;第五,加强科学普及,提高公众的气候变化科学意识;第六,充分利用全球资源,加强气候变化的国际科技合作,促进国际技术转让。

3、环保总局:公众可通过两种途径获取环境信息

来源:新华网2007年6月13日

http://www.hwcc.com.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74214

新华网北京6月13日电 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13日在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中表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两种途径方便、顺利地得到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信息。

第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政府的网站、公报、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传媒查询、了解环保部门公开的,包括有关污染物减排、有关企业违法排污等等环境保护的一些信息。 

第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环保部门申请获取包括有关污染物减排及其在内的政府环境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环境保护部门提供政府环境信息的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采取书面形式确实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环保部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我想主要可以有这样两个途径来得到环境保护的信息。

张力军介绍说,为了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方便、顺利地得到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信息,今年4月11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这个办法将从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办法》规定了环保部门必须主动地公开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政策、标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环境质量状况等17类政府的环境信息。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的环境信息,环保总局在《办法》里做了一些要求。

一、环保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各级环保部门应当编制公布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指南,并且能够做到及时更新。

二、环保部门应当从人员经费等方面为本部门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环保部门提供政府环境信息的,环保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经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适当延长答复期,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你申请,按照正常15天可以答复,通过履行程序延长一次以后,最多也只能延长15日,所以最长一个月内应该得到信息的答复。

四、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认为环保部门不依法履行公开政府环境信息义务的,可以向上级环境保护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环境保护部门应当督促下级环保部门依法履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义务。

五、对不履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义务的,上一级环保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环保部门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我们这个《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从法规的角度上,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准确、及时的获得环境信息。

4、发改委官员:西部要避免过度开发误区

来源:《中国青年报》2007年06月14日

http://env.people.com.cn/GB/5862372.html

  “有人认为,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就是把两个区域的所有地方都要开发起来,这种观点需要改变。”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杨伟民日前在“中国经济50人论坛”上说。

  杨伟民说,我国的不同区域,承担主要功能也不相同。有些区域适合大规模发展经济,有些则更应该进行生态保护。

  “我国正在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其目的是使人口、资源、环境在同一区域平衡发展。”杨伟民说,我国空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脆弱,许多区域不适合搞工业化、城市化。有些地区过度开发,也会令其成为不适宜人居住的环境。如青海三江源地区就是以往区域政策误区的一个缩影。过去几十年畜牧业的过度开发,造成这个地区水土流失、草场退化、水源减少等现象越来越严重,已经陷入了“贫穷――破坏草地生态环境――更贫穷”的恶性循环之中。

  杨伟民介绍,去年国家明确了22个限制开发区,根据相关法律划出的自然保护区,被确定为禁止开发区。他透露,全国范围内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将于今年年底前出台,各省市区的功能区规划将于明年年底前出台。

  如果从保护环境考虑,西部的许多地区应该列入限制开发区域,但是如果这样,西部大开发怎么开发呢?

  杨伟民的解决方法是,加大对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的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管理的财政支持;建立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行下游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生态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的生态环境补偿。现在国家已经在一些地区试行生态补偿机制。(记者郭永刚)

5、我国淡水湖泊面临的环境危机

来源:央视国际2007-6-13

http://www.h2o-china.com/news/49258.html

    此次巢湖蓝藻的局部爆发之所以如此引人关注,是因为今年5月发生的太湖蓝藻大面积爆发不但造成了严重的环境问题,还直接影响了太湖边居民的生活。5月29日,无锡市居民家中的自来水气味难闻,无法正常饮用,随后绝大部分超市的纯净水断货,部分市民开始购买果汁饮料,同时街头的桶装纯净水价格也由原来的每桶8元涨到了每桶15元。太湖蓝藻给无锡市带来了一场公共饮水危机。如今面对着巢湖出现的局部蓝藻爆发,公众担心半个月前太湖的一幕是否会重现?  

    此次巢湖出现的蓝藻局部爆发,和前一段时间太湖蓝藻大面积爆发的原因一样,都是湖泊水体富营养化的直接后果。

    近几年,随着环太湖、巢湖流域工业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高度集中,大量含有污染物质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适当处理便排入水体,使水体中氨氮、磷以及有机污染物等耗氧物质浓度升高,再加上适宜的水温,为蓝藻生长提供了有利条件。当蓝藻大量繁殖时,水中的溶解氧浓度会迅速降低,导至鱼虾、螺蛳等水生物的死亡,使水体遭受污染。

    实际上,进入五月份以来,随着晴热少雨天气的到来,巢湖就已经开始有小面积蓝藻零散分布,并且呈现出蔓延态势。联想到2003年和2004年,巢湖曾经连续两年出现大面积蓝藻暴发现象。2003年,巢湖局部水域的蓝藻厚度竟达1米以上,之后两年,虽每年不同程度出现蓝藻,但没有形成大暴发态势。但是随着今年太湖蓝藻的大面积爆发,人们开始担心,巢湖是否也会出现蓝藻大爆发情况。

    太湖和巢湖分别是我国的第二和第五大淡水湖,他们和鄱阳湖、洞庭湖、洪泽湖被称我国的五大淡水湖,约占全国湖泊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因为这些湖泊大都集中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环境和温度相似,因此,此次太湖、巢湖出现的蓝藻爆发,不禁让人们对我国其他湖泊是否也会出现蓝藻大面积爆发格外关注。

    其实,除了这五大淡水湖,我国还分布着无数大大小小的湖泊,而这些湖泊的环境安全也同样令人担忧。例如云南的滇池,由于每年要接纳周围1900多家工矿企业和160多万城市人口排放的污水,致使这座高原湖泊的湖水也严重污染,呈现重度富营养化。加之昆明的气候温度和光照条件正适宜蓝藻滋生繁殖,从1985年至今,滇池年年都会出现蓝藻异常暴发。

    其实,太湖、巢湖的水环境事件并不是孤立的事件。近年来我国水环境事件出现频发的态势。国家环保总局的调查显示,自2005年底松花江事件以来,我国共发生140多起水污染事故,平均每两三天便发生一起与水有关的污染事故。在去年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2006年全国十大环境事件中,有7起与水环境污染有关,其中有4起直接影响到附近居民的饮水安全。人类过度地使用自然必然遭到自然的报复,希望太湖的危机不要出现在巢湖。

6、官方调查:中国城市环境问题仍突出

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2007-6-13

http://www.h2o-china.com/news/49254.html

  中国官方调查显示,虽然全国城市环境质量在去年总体上有所改善,城市环境问题仍然突出。

  国家环保总局前日公布了《2006年国家城市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年度报告》,对595座城市进行了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简称“城考”),比2005年增加86座。

  在城市空气质量方面,全国环境质量优于二级的城市比例比2005年增加4.7%,劣于三级的城市比例减少了2.1%,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有所改善。空气质量最好的10个城市分别是桂林、海口、北海、珠海、湛江、日照、烟台、柳州、克拉玛依和拉萨。

  但是,空气质量好于国家二级(良)标准的城市不到一半,只有37.6%;39个城市空气质量“劣于三级”,属于中度或严重污染,其中辽宁、山西、新疆三个省区各有七座城市空气“劣于三级”。

  中国的空气污染指数(API)分五个等级,API值50或更小属“优”,相当于国家空气质量一级标准;51到100属“良”,相当于二级标准;101到200为“轻度污染”的三级标准;API值大于200为“中度污染”的四级标准;API值大于300是“严重污染”。

  2006年中国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升反降(比2005年下降7.24%),《报告》认为“城市水环境污染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近日江苏省太湖爆发蓝藻污染导致百万居民饮水困难后,安徽省巢湖以及云南省滇池也传出蓝藻污染。中国总理温家宝前日要求对太湖水污染治理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当局也惩处了五名低阶的地方官员。

  有北京学者私下议论说,高级官员没有为投资逾百亿元人民币(逾20亿新元)、耗时超过10年的太湖治理无效而下台负责,只惩处低阶官员,只会让民间对官方反应产生“作秀”的观感。

  《报告》发现,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平均为42.55%,其中200个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零,占“城考”城市总数的33.61%。

      环保总局官员对本报表示,这200个城市多为中小城市,它们不是没有污水处理厂就是建造后没有投入使用,主要是缺乏资金负担污水处理厂的营运成本。(叶鹏飞)

 

7、四川雅安:部分流域污染严重

来源:四川新闻网--雅安日报讯2007-6-13

http://www.h2o-china.com/news/49241.html

  8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的抽查结束。在当天下午两个检查组的碰头会上,与会代表表示,4天的检查,令人“笑不出来”,部分流域水污染情况“触目惊心”,整体形势“不容乐观”。

  每天3万立方污水直排青衣江

  “70年代洗米洗菜,80年代洗衣灌溉,90年代鱼虾绝代。”这句在老百姓口中广为传诵的顺口溜给检查组一行留下了深刻印象。

  据检查组初步估计,由于荥经、天全、宝兴等位于青衣江上游流域的县城至今没有污水处理厂,仅这些流域每天至少有3万立方米的污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直接排放到青衣江。

  8日上午,记者随检查组在城区最后一站抽查时看到,青衣江边某公司宿舍漏排出的污水已呈黑色泥状,一群老鼠正肆无忌惮地在上面四处觅食。路过此处的市民感叹:“在雅安的门户地段出现这么煞风景的情况,就该好好治理一下。”

  据了解,雅安市城区污水收集率仅为65%-75%。城区污水主管网尚未全部铺设完成。计划铺设长度为24公里,目前已铺设20公里,主要为青衣江两岸从多营至草坝污水处理厂段。在三九药业污水处理点的排污口,检查组发现,虽然企业工业污水已经过治理达标排放,但在相隔不到十步的地方,该厂区住宿楼及附近居民的生活污水仍然通过另一排污管直排入河。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城市污水应当进行集中处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把保护城市水源和防治城市水污染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建设和完善城市排水管网,有计划地建设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城市水环境的综合整治。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按照国家规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处理的有偿服务,收取污水处理费用,以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代表观点

  建议上游县尽快建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处理厂,同时加快城区污水干管建设,提高城区污水收集率。

  水污染防治要打“组合拳”

  鸡蛋壳、一次性饭盒、塑料袋……在8日的检查中,记者留意到,前夜的一场大雨将这些废物垃圾集中冲刷到了河岸水位较浅的位置。

  检查组在市区沿江北路察看啤酒屋段污水处理渗漏情况时,一市民正倚着栏杆,将一团纸很自然地扔了下去。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河水流量减少,河流的自净能力越来越差,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生活垃圾已经成为水体污染的三大“杀手”。环保部门呼吁,治理水污染不单单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而应该引起全社会共同关注。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因水污染维护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致害者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的水利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地质矿产部门、市政管理部门、重要江河的水源保护机构,结合各自的职责,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代表观点

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打“组合拳”,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要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保住一江清水。(陈化宇)

 

8、湖北水域环境形势严峻 环保局将采取多种保护措施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2007-6-14

http://www.h2o-china.com/news/49293.html

“抓好三峡库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城乡水源区和洪湖、梁子湖、大九湖等重点区域、流域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摘自俞正声同志的报告

九天之上,纵览荆楚:长江汉江交汇,大小湖泊密布。丰富的淡水资源,是鬼斧神工的大自然厚赠给湖北的“晶莹”宝藏。

就报告中提出的确保“水环境治理取得明显进展”目标,党代表、省水利厅厅长王忠法昨日说:“这一目标,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水污染防治、对居民饮水问题的高度重视。”

水是生命之源、发展之基。党代会作出的这一部署,将大笔书写荆楚人水和谐新篇章。

现状篇

记者昨日来到省环保局,了解到目前我省重点水域环境现状。

三峡库区:三峡水库干流湖北段水质保持在蓄水前的水平,实现了国家提出的Ⅲ类水质目标。

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丹江口水库水质优于Ⅲ类,水质状况良好,但有部分地方总氮超标。

城乡饮用水水源区:去年,我省监测网络对全省18个城市辖区内34个水厂、3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发现这些地方年水质达标率为98.3%,高于2005年的94.5%。

洪湖:水质明显好转,已由2005年的劣Ⅴ类上升为去年的Ⅳ类。目前,其主要超标指标为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BOD5等。

梁子湖:地处江夏、鄂州的梁子湖,去年水质为Ⅱ类,水质良好。

大九湖:地处神农架西南边陲的大九湖,是三峡库区和丹江口库区的重要水源涵养区,目前水质为Ⅱ类,水环境总体良好。

治理篇

上述重点水域,有的水质良好,有的正在好转,这一成绩来之不易。

仅在去年,我省在三峡库区新增污水处理设计能力达26.21万立方米/日,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设计能力444吨/日。国家《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湖北完成的112个水污染防治项目中,有82个项目已完成,45家工业企业已关闭或完成治理达标任务。

为了确保“一库清水送北京”,我省对丹江口水库水污染防治做了大量工作:在汉江上游关停了影响丹江口水库水质的丹江口市第二造纸厂、郧县造纸厂等一批污染企业。投资2.76亿元,在十堰建设日处理废水16.5万吨的神定河污水处理厂。十堰市还取缔了20余家规模小、污染重的黄姜加工企业。

对城乡饮用水水源区的保护,我省也是全力以赴:去年,全省共查处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违法排污企业107家,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17个废水排放口依法予以取缔,关停13家企业和5个建设项目。

为了拯救洪湖,从2005年7月开始,我省陆续投资近7000万元,拆除湖面上的养殖围网,防止源污染。短短一年多时间,洪湖水质显著改善。

对策篇

虽然上述重点水域水环境保护已取得一些成效,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记者了解到,在一些地方和一些企业,环境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薄弱;除少数大中城市和三峡库区外,其他地方尚未建设污水处理厂;一些污水处理厂,也因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无法正常运行。

为了实现党代会报告中提出的目标任务,省环保局表示,将采取多种措施严格保护水环境,防治水污染:按照“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原则优化布局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提高城镇垃圾、污水处置率;加快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项目的建设;整治丹江口库区黄姜加工生产企业,对不能达到污染物排放行业标准的企业在本月底前实施关闭取缔;坚决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打击危害饮用水源的环境违法行为;尽快实现对重点流域敏感河流跨界断面和重点排污企业的全天候、全自动监控等等。(梅军 杨磊 唐必武)

 

9、石家庄取缔500余家污染企业

来源:新华社2007年06月13日

http://env.people.com.cn/GB/5862001.html

  记者日前从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获悉,为扭转子牙河水系污染恶化趋势,这个市今年以来实施了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1400多家相关企业进行了排查,取缔关停了520家污染企业,停产治理39家。

  近年,子牙河流域污染形势严峻,流域内主要河流的出境断面未能稳定达标,非法排污、超标排污现象依然存在。为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石家庄市在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对污染企业进行彻底清查和全面整顿的同时,采取措施从重从快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未批先建项目坚决停建,对非法排污、超标排污企业坚决处罚,对医药、化工、制革等污染严重企业要求采取超常力度、超常措施治理。

从今年开始,石家庄市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采取了不立项、不贷款、不审批、不发执照等措施,从源头上解决污染问题。对水污染问题严重的县市,他们还将实行区域限批、公开曝光和责任追究制,以调动各级政府和部门查堵污染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记者周吉仲)

 

10、三峡大坝腾库容防大汛

来源:《人民日报》 2007年6月14日

http://www.hwcc.com.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7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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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预防大汛,三峡大坝2007年首次开闸泄洪腾库自6月11日开始。图为6月13日,三峡大坝开启的一孔泄洪闸和冲沙闸在泄洪冲沙,巨浪翻滚十分壮观。

 

11、长期制造污染 谁来监管“小洋人”?

来源:CCTV  2007年06月13日

http://env.people.com.cn/GB/5861793.html

    相关新闻:“小洋人”应对污染 南大沟污水变色

  CCTV.com消息(360度):小洋人公司在不到五年中,历经两次大规模扩建,迅速发展成为资产达数亿元的企业集团,但一直没有规范的污染治理设施。对于这样一家长期制造污染的企业,环保部门是否进行过有效的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2003年,小洋人公司迁建新厂时,曾经自建一个污水处理厂,但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就开始投产。一年后,由于与县城道路规划发生冲突,该污水处理厂被拆除,后经协调,由小洋人和县政府共同出资,建设一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原计划这个新污水处理厂应于去年上半年建成运行,但时至今日仍未完工。在此期间,小洋人再次扩建,而生产废水一直排放到这个4000立方米大坑内。

  小洋人生物乳业有限公司技术部高级工程师 郭成宇:原来这个地方就是一个废墟的地方,我们又拿推土机推一推,看面积远远超于、满足我们的工艺要求了,我们就完成任务了。虽然外形上不像个污水处理厂,但是实际的作用,是污水处理厂。

  目前,小洋人每天排放400-500吨废水,在这里投放明矾等添料,并用曝气机氧化处理,过滤后排到附近的南大沟。

  记者:现在排放的水达标吗?

  小洋人生物乳业有限公司技术部高级工程师 郭成宇:达标。

  记者:几级标准?

  小洋人生物乳业有限公司技术部高级工程师 郭成宇:二级排放标准。

  记者:哪儿检测的?

  郭成宇:质量监督局。

  记者:啊?

  郭成宇:对,县质量监督局,他取样的。啊,环保局、县环保局。

  事实上,青县和沧州市环保局的多份检测报告都表明,这个污水池并不能保证达标排放。

  河北省青县环保局副局长 杨增亮:不达标,给他下整改通知书,然后到现场去督导,这个都有。

  河北省沧州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 李宝华:有超标排污的问题,这个企业忽视环保这种现象、这种行为,确实让人非常生气。

  2005年,沧州市环保局曾对小洋人公司作出停止生产、建设污水治理设施并处以3万元罚款的决定。2006年,河北省环保局又责令小洋人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同时列入省重点督办案件。这两次处罚决定,除了三万元罚款,都没有真正执行。

  河北省青县环保局副局长 杨增亮:我们没有接到过上级部门下达的对小洋人进行停产和处罚的这样的决定。

河北省沧州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 李宝华:我们没有收到省局的这个决定。我们环境保护部门在这个停产上,按照法律规定,还是要报当地政府来下达停产令。从现在看,青县政府没有很好地落实市环保局这个停产决定。

 

12、甘肃民勤过度开采地下水 造成植被枯死

来源:兰州晨报 2007年6月14日

http://www.hwcc.com.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

Id=174224

民勤:被缚“沙魔”又在蠢蠢欲动

“民勤的沙漠活了!”日前,民勤治沙综合试验站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语出惊人。

专家称,由于近年来当地地下水位急剧下降,之前几十年民勤人民栽植的用于固沙防风的沙生植被正在大面积地枯萎死亡,原来已固定的沙丘又在蠢蠢欲动……

植被枯死

昔日固定沙丘正在“复活”

6月7日下午,民勤县薛百乡双楼村附近的林场内,村民马正元正从公路边的水渠里往外捞沙子。“风沙越来越大了!上次浇水时才捞空的水渠不到一个月就又被沙子填满了!”

地处腾格里沙漠与巴丹吉林沙漠之间的民勤县,沙漠气候很明显,年降雨量为110毫米,而蒸发量却高达2646毫米。马正元的身后是石羊河林场沙井子分场城西林场,连绵的沙丘上,沙生植被大面积死亡,沙粒在它们的脚下随风向前涌动。

城西林场的林带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民勤人民与风沙抗争的历史见证,起自民勤县城西南的红崖山水库,止于县城东北的西渠、东镇,长百余公里,宽3-5公里,是民勤县城与巴丹吉林沙漠之间的一道绿色屏障。6月7日,在民勤治沙综合试验站高级工程师李爱德的带领下,记者驱车数十公里,对这条林带的沙漠化问题进行了实地考察。记者在横穿林带的民昌(民勤至金昌)公路附近看到,梭梭、红柳等沙生植物大面积死亡,突兀的沙丘绵延相连,像一个个蛰伏的怪兽,部分路段已被流沙掩埋,车辆行驶困难。在张坝村,大片的沙枣树枯萎死亡,原本用于固沙防风的丘陵已被吹掉了表皮,植物干枯的枝条,根系杂乱地挺立于风沙中,似乎还在无奈地进行抗争。李爱德指着一棵梭梭裸露在外的根系告诉记者,这里至少有1米厚的沙土已被风吹走。

李爱德不无担忧地说: “城西林场的这种现象并非个例,在这条100多公里的林带里,之前几十年民勤人栽植的沙生植被正在大面积地枯萎死亡,原本已被固定的沙丘又在风沙的咆哮中蠢蠢欲动,固沙林带的沙漠正遭遇着‘复活’的危机。”

过度开采

地下水位快速下降

“这条林带是民勤的一道绿色保护屏障,这道屏障一旦失守,民勤县城危在旦夕!”李爱德指出,民勤沙漠化严重的原因有两方面,一个是自然因素,一个是人为因素,人为因素是主因。从人为因素来看,首先是人口急剧增加。据了解,1953年,民勤县只有11万人,目前已增加到30多万人,增加了几乎两倍。增加的人口大多数是农业人口,客观上增大了对水和耕地的需求。其次,水资源利用不当。石羊河上中游过度用水,造成下游的民勤一带来水量大幅度减少。20世纪50年代,石羊河每年提供给民勤县5亿多立方米水,如今每年不到1亿立方米。再次,土地开垦过度。从1977年到1993年,民勤县就开垦了2万多公顷农田。以前在绿洲与沙漠之间有大量天然灌木丛作为过渡带,有力地保护着绿洲,但过渡带后来被开垦成了农田,又很快被风沙变成了沙丘。这些人为因素增加了耗水量,石羊河的来水满足不了当地的需要,民勤县只好从地下取水。

来自民勤县政府的一份报告显示,民勤每年约有5亿立方米的地下水被抽走,全县的地下水位平均每年以0.4米—1米的速度下降,部分区域的地下水位年下降速度达1.12米。地下水位的急剧下降,造成地表固沙防风林带沙生植物因缺水大面积死亡,植物死亡导致沙障被破坏,进而发展成局部小风沙区,最后发展成连片风沙区域,形成恶性循环。近年来,民勤境内水生植物系列已经残败消失,全县数十万亩沙枣、白茨、红柳处于死亡或半死亡状态。据有关部门统计,2006年,民勤周边沙漠整体向前推移了6米。

固沙措施

仅能治标难挡沙化进程

几十年来,为防风固沙,民勤人采取麦草固沙、植物固沙、黏土固沙等方式,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风沙的肆虐,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生态大环境的改变,这些措施正接受着严峻的考验。

李爱德称,根据治沙实践,麦草固沙的使用寿命为3-5年,植物固沙和黏土固沙的效果比较好,但人们忽视了生态环境的改变,地下水位的急剧下降,导致植物枯死,原本被固定的沙丘又被风沙吹起。李爱德称,民勤治沙综合试验站的一项研究表明,目前,民勤的土壤水分含量仅为1.2%,已经接近梭梭等生命力较强的沙生植物0.7%的凋萎系数。由此可见,植物固沙等老方法已经不适合破解现今的沙丘“复活”之局。

在采访中,记者在薛百乡附近的林带里见到了一处用绿色的尼龙网围成的治沙方格区域。据介绍,这是民勤治沙综合试验站最新投入的工程固沙措施,而这一措施的实施资金来自本报去年发起的“拯救民勤——沙漠盾牌全球行动”。据李爱德介绍,从目前情况来看,这种治沙措施至少有15年以上的寿命,效果也比较理想,但这些措施只能治标,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民勤沙漠化的进程。(记者 齐兴福)

 

13、七部委环保行动被地方政府推迟未完成

来源:法制日报 2007年06月14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7-06-14/081313226115.shtml

  本报讯 记者郄建荣 取缔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所有排污口的最后期限是去年年底,然而这项工作在四川省被整整推迟了一年,而在部分省份连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工作都尚未完成。这是记者近日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的消息。

  据了解,在去年7月召开的全国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现场会上,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明确表态,取缔行动是国家环保总局、监察部、发改委等国务院七部门的联合行动。他同时表示,这七个部门还将重拳出击饮用水源地的违法企业。

  “连国务院7部门的联合行动到地方都走样、变形,说明国家环保政令在一些地方确实面临推不动的尴尬局面。”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副局长熊跃辉说。对于国家环保政令地方执行不力的问题,熊跃辉表示一筹莫展。

  国家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要求被地方推迟一年 基层环保部门不惧总局只怕得罪地方

  地方政府按兵不动 环保政令难畅通

  □新闻延伸

  本报记者 郄建荣

  “大妈,知道您喝的水是从哪儿取上来的吗?”

  被问的吴大妈一脸茫然。尽管她居住的小区正对面就是大渡河,但是,包括她在内的许多人都不知道他们喝的水就来自眼前的河水。

  这是不久前,记者随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团去四川省乐山市采访时遇到的一幕。

  如果说吴大妈们“饮水不知源”是尚可理解的话,那么,乐山市政府实施的“饮水惠民工程”就是一件不可理解的事了,因为这一惠民行动比国家要求的时间整整迟到了一年。

  推迟一年源自四川省统一部署

  依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是乐山市政府今年推出的“十大惠民行动”之一。当乐山市副市长黄若建对照着《乐山市节能减排及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材料,向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采访团说出这一句话时,记者真切地感受到,乐山市政府确实把它当成了一回事。

  但是,当面对“至今乐山市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仍有多少排污口没有取缔”这一问题时,黄若建却显得有些含糊。乐山市环保局长何金文证实说,到目前为止,在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仍有七个生活排污口没有取缔。

  肖坎排污口就是其中之一。在肖坎排污口,乐山市规划与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这个排污口排放的污水主要是周围小区、商业中心产生的生活废水,由于市政管网不配套,这些生活废水无法收集到乐山市污水处理厂,基本上是直接排入大渡河。而在这个排污口下游1000米处,就是乐山市划定的一个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

  “这就是说,我们生活中排放的污水经过自来水厂处理后,就又变成了我们的饮用水?”从吴大妈惊讶的表情不难看出,这完全超乎她的意料。而事实就是如此。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像肖坎这样的排污口在2006年底就应该依法彻底取缔。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了内江市。比乐山市更为严重的是,内江市的个别工业废水排污口也没有取缔。

  两个城市为何都出现了同样的问题?“这个时间表是四川省安排的。”内江市环保局综合科黄科长告诉记者,按照四川省的统一工作部署,省内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排污口今年年底前要全部取缔。

  “四川省的做法距离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整整晚了一年。”国家环保总局环监局副局长熊跃辉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早在去年7月份,国家环保总局就明确要求各地要在2006年年底前依法彻底取缔饮用水源地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直接排污口。

   水源划定仍是一本糊涂账

  “我们这个地区乡镇一级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是2006年年底才划定,怎么可能当年就把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全部取缔呢?”在乐山市环保局副局长汤一凡看来,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对于汤一凡的说法,内江市环保局也投了赞同票。

  那么,账欠在哪儿了呢?

  “欠在把法规当成了摆设。”四川省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环保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早在1997年,四川省就出台并实施了《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条例对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准水源保护区划定等都提出了明确标准。他认为,按照条例要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早就应该完成。

  从1997年条例出台,到去年才完成划定工作,前后跨了将近十年。对此,四川省有关部门的说法是,“主要是重新进行了划定”。

  四川省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四川省已完成了371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其中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246个,农村小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3472个。“饮用水源地划分这项工作在全国我们也是率先完成的。”这是四川省政府有关人士向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采访团介绍情况时说的一句话。

  在知情人的眼里,四川省的这个说法不全是水分。据熊跃辉介绍,其实,就全国范围来讲,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目前仍是一本糊涂账。

  “至今,全国只有一部分省份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部分省份正在进行划定,仍有个别省份没有划定,比如宁夏、甘肃等省区。”在透露这一家底的时候,熊跃辉并没有指责哪些省份。他认为,至今不能划定保护区确实有客观上的原因。据他透露,目前,全国也没有一个统一的划定标准,再加上,饮用水源的来源也不一样,有的是地表水,有的是地下水,这是无法统一划定标准的一个主要原因。

  “其实,问题还不仅仅是没有统一的划定标准,从我们对全国饮用水源保护区现有状况的抽查结果看,情况也不容乐观。”熊跃辉说,比如,西部地区大多数饮用水源地都是设在地下,在这些水源地的地面上,有的建有汽油库,有的是垃圾坑、排污口,一旦发生事故,很容易导致渗透,污染地下水;再比如,国家明令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后,对保护区可能产生影响的所有在建污染项目一律停建,已建成的也要拆除或搬迁。“但是,在南方一些省份,偏偏就把公路、桥梁甚至电站建在保护区上。”熊跃辉说,如果公路上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发生车祸,危险化学品就极有可能流入饮用水源保护区,“那后果才叫可怕”。

  缺乏考核机制环保政令不通

  “国家没标准,地方自然没压力。”熊跃辉说,这也是导致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不能如期取缔的一个客观原因。

  “但是,环保部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也不是不存在。”熊跃辉说,就拿乐山市迟到一年的“惠民行动”来说,“为什么滞后国家要求一年,难道没有监管不力的问题?”

  事实上,要求2006年年底前取缔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所有排污口,不仅是国家环保总局一家提出的要求,在去年七月在南京召开的全国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现场会上,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就曾明确表态,这是国家环保总局、监察部、发改委等国务院七部门的联合行动。他同时表示,这七个部门还将重拳出击饮用水源地的违法企业。

  “连国务院七部门的联合行动到地方都走样、变形,说明国家环保政令在一些地方确实面临推不动的尴尬局面。”熊跃辉说,“就拿取缔一级水源保护区所有排污口来说,我们不知做了多少工作,开会、下文、督察、督办,都不见效。三令五申,不断地跟地方打招呼,有的地方就是按兵不动。”对于国家环保政令地方执行不力的问题,熊跃辉也一筹莫展。

  “地方环保部门对国家环保总局下达的任务,完不成也就完不成了,你又不能撤人家的职,扣人家的工资。这种无奈不是一天两天了。”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些地方环保部门根本没有把环保政令当回事,说到底,他们不怕得罪国家环保总局,怕的是得罪地方政府。

  如何破解环保政令执行不畅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著名环境法学专家王灿发的招数是,“我们可以在完善考核机制上做文章,比如,增加国家环保总局对地方环保部门的考核。”他建议,国家环保总局应该对其下达给地方环保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地方政府考核部门领导政绩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对地方环保局一把手的任命,应当给上级环保部门一定的否决权。否则,国家环保总局既不管财又不管人,很难让地方环保部门听从国家环保总局的指令。

  编后

  执行力是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方针政策得以贯彻落实的必须环节。再科学的政策与规划,一旦缺乏执行力,也难免会在执行中走样、在落实中落空。强化环保执行力,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而要确保政令畅通,最关键的是建立严格的环保问责制度,对那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甚至滥用职权,使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环境质量明显下降、污染事故频发的地方,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强化环保执行力,还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开展工作。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绩纳入考核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硬指标,严格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对于合乎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事情,我们应尽力去做,对于不合乎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事情,我们要坚决去改。在这个问题上,不应有什么商量的余地。

 

14、保护地下水,仅有监测是不够的

来源:华西都市报2007-6-13

http://www.h2o-china.com/news/49255.html

  说起水污染,水危机,我们更多的,会去关注可以亲眼看到、亲身体会得到的地表水。而对于地下水的污染和保护,大家知之甚少。

  一位民间环保学者曾经问我:你知道地下水污染后,需要用多少年才能让其恢复水质吗?我茫然。他说:地下水源的自然更新周期平均是1400年,而地表的河川水只需要20年。也就是说,如果地下水被污染了,或者是地下水被抽空了,要回复到原来的样子,得1400年。1400年,这个惊人的数字告诉我们,地下水的保护是多么重要。

  有专家发出警告,若不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地下水源,成都平原部分地区20年后将无处找水。这不是专家们的危言耸听,除地面沉陷等危害外,地下水水位的下降,还将导致严重的地下水污染,地表上生活、工业和农业产生的污水,将会进入地下水层。目前如果我们遭遇旱灾,还可以从地下取水。一旦地下水也被污染,或者严重旱灾的时候,我们将无水可饮。

  其实,地下水危机是一个全球性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全球共有15亿人在饮用地下水。而随着地表水污染的日益严重,有越来越多的人要依赖地下水为生,随之带来的巨大的地下水危机也应引起全球的重视。

  气象部门打观测井,对地下水水位进行监测,这只是地下水保护措施的一步而已。更为关键的,是监测以后怎么办的问题。实时监测的目的,就是利用监测得出的数据,制定相关的保护制度,做好地下水的保护措施。同时,还要制度逗硬。成都目前也有地下水保护制度,但工厂、洗车等企业违规抽取地下水、浪费地下水的情况依然相当严重。地下管网的施工,有多少是考虑过地下水保护后制定的施工方案,这方面我们还不得而知。所以,在监测的同时,如何做好制度性的保护,应该是公众极为关注的事情。

  不管怎么说,地下水监测,已经是地下水保护迈出的可喜一步。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将拭目以待地下水监测给这座城市生态保护带来的切实好处。同时,也希望地下水监测,可以让公众更多地了解我们未来所面临的地下水危机,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15、环境时评:环境风险就是经营风险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07年06月14日  嘉  言

http://env.people.com.cn/GB/5862575.html

  一说环境风险,人们常常想到环境问题给地区发展或公众利益带来的风险。其实,企业超标排污也给自己的发展带来了风险,所谓“害人一千,自损八百”,环境风险就是经营风险。

  过去讲环境风险,企业肯定不爱听。环境风险与我有什么关系?上环保设施得花多少钱啊?我不是交税了吗?不是给希望工程捐款了吗?不是解决就业了吗?你要硬逼我搞环保,我这企业就办不下去了。这么一套道理一摆,有的领导就心软了,企业不办了,地方财政怎么办?这就出现了污染企业气壮如牛,地方政府难得糊涂,环保部门不敢作为,人民群众忍气吞声的乱象。在这种环境违法成本低的情况下,环境风险当然不会降到企业头上。

  这两年“风向”大变。从中央到地方,节能减排呼声一浪高过一浪。超标排污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纵有地方保护主义,也不好堂而皇之地大行其道;环保部门手执中央赋予的“尚方宝剑”,也挺直腰杆主动出击了。

  今年年初,国家环保总局对4个地方和4个企业集团实行“区域限批”,就扎到了当事者的痛处,特别是让部分企业感受了环境风险是怎么回事。山西某市一个大型焦化厂,一期工程居然未按环评要求完成焦化废水、煤气净化等处理设施,就投产运行,结果在“区域限批”中被勒令停产,企业不得不在春节前后加班加点花巨资完善环保设施。当初本来是想省下环保设施建设费用,降低成本,没料到这笔钱到头来还是得花,再加上停产的损失,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只要超标排污得不偿失,环境风险就是经营风险。这番道理并不复杂,但反观环境问题层出不穷的现实,真正把它弄明白并采取预防措施的企业还是不多。许多企业在观望、等待,不见棺材不掉泪。这时候,像浙江天能电池有限公司那样,认识到“勉强达标是有风险的”,主动给自己抬高环境门槛的企业,就让人眼前一亮。他们的实践证明,老老实实地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非但不吃亏,反而占先机。

  在环境保护成为建设和谐社会一大主题的时代,环保是企业的生命线,质量是产品的生命线,安全是员工的生命线。谋求可持续发展的企业,该衡量一下环境问题的轻重,好好评估一下自己是否存在环境风险。

 

16、新华时评:治理水污染要痛下决心

来源:新华网 2007年6月13日

http://www.hwcc.gov.cn/newsdisplay/NewsDisplay.asp?id=174198

新华网南京6月13日电(记者 郭奔胜)无锡市因太湖蓝藻暴发引发的水危机刚刚过去,安徽巢湖又出现蓝藻发生的种种征兆。种种迹象表明,中国江河湖海的水污染已经到了一个危险的“坎”,再不下决心治理不行了。国务院11日就在无锡紧急召开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座谈会,会上出台了水污染防治强硬措施。公众期待这能够成为中国治污的新的起点。

太湖蓝藻暴发,直接严重威胁周边数千万人口的饮水安全,也再次给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亮了红灯。一组数字更是反映了问题的紧迫性:全国近14万公里河流和322座水库进行的水质评价,近40%的河水受到了严重污染。全国七大水系412个监测断面中,劣V类的水占28%,即近三分之一的水用于农业灌溉都不合格。

综合治理花了力气,但只收到局部的效果。在这次座谈会上,国家多个权威部门指出,从上世纪90年代起,国家花大力气治理的 “三湖三河”,COD(化学需氧量)下来了,氮磷又上去了,污染十分严重。滇池治理投入了50亿元,至今难以解决严重的污染问题。太湖富营养化已经到了一个“坎”,再不加大治理力度,水质恶化可能加剧。

一些流域内污染旧账未还清,又频添污染新账。自2005年底松花江事件以来,我国共发生140多起水污染事故,平均每两三天便发生一起与水有关的污染事故。据监察部统计,近几年全国每年水污染事故都在1700起以上。

大江大湖水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流域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一定要充分认识水污染防治的严重性和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充分认识治理水污染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防污治污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当前,要痛下决心,以更严格的措施和更严厉的问责,切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首先要铁腕治污。这次会上,国务院出台了太湖流域治污的强硬措施,2008年6月底前,太湖流域所有城镇都必须建设符合标准的污水处理厂,否则问责当地主要领导干部,等等。这些时间表要想起到约束性作用,关键是到时候必须兑现。

其次是源头减排。就在这个会上,国务院规定,今后凡是向太湖流域排放含氮含磷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审批。这一以项目审批来倒逼地方政府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做法,应该广泛地运用到其他流域水污染防治中。

第三是责任落实。我国水污染防治任重道远而又十分紧迫,但一些地方政府仍然是重发展、轻治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水污染防治止步不前,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汲取太湖污染事件的教训,把责任和措施一起分解到各级政府、各个环节、各个行业,加大对治污不力者的惩罚。以湖为鉴可以正发展。太湖这一课必须牢牢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