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27
今日江河信息导读:1、四川建立与生态环境友好的水电发展理念
2、怒江州委召开“保密警示教育会”
3、万吨货轮撞千吨油船 泄漏原油污染团岛海域
4、大沙河下游10公里河床仍有污水
5、湖南沅江非法淘金和钒厂排污已危及8万人饮水安全
6、广州1830亩果园土地被侵占 其生态功能遭损害
7、新华网:哈尔滨将集中整治松花江哈尔滨段沿岸化工企业
8、节水降耗治污任务繁重 纺织要发展环保必须升级
9、普通安全事故背后的环境风险
10、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 鄱阳湖开发与保护牵手
11、江苏:全力保卫水环境
12、共饮一江水环境共同治
13、全国最大的人工湿地在郑投用 每天净化污水万吨
14、谁来为一条鱼说话
15、中科院冰川研究站落户玉龙雪山
16、突发事件中公民权利仍需保障
17、今日渭河行 (连载)
1、四川建立与生态环境友好的水电发展理念
来源:四川日报 2006-6-26
http://news.tfol.com/10026/10157/10187/2006/6/26/10174996.shtml
——与省民研所李锦研究员谈我省民族地区水电开发
水坝是水电业的基础设施,它提供电力,供给淡水,灌溉农田,拦蓄洪水,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被视为社会发展和科学进步的符号。但是,2000年末,世界水坝委员会(worldcommissionondams)发表了一篇题为《水坝与发展—新的决策框架》的报告,引发新一轮围绕水坝功过是非的争论,时至今日,这一问题仍然是双方争论的焦点。
近日,由省民族研究所研究员李锦主持的《四川民族地区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调研课题已结项,对四川民族地区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提出了建设性对策。
“木头财政”的替代产业记者:众所周知,我省水电资源十分丰富,水电业已成为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支柱产业,我省水电开发在全国具有什么样的地位?
李锦:四川省是我国最重要的水电开发基地,据近期完成的四川省水力资源复查统计,全省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143514.7万千瓦,占全国的比例为22.2%。但目前,我省水电开发利用程度仅为11%,低于全国水电平均开发利用率,开发潜力巨大。
记者:我省的水电资源主要分布在哪些区域?
李锦:主要集中在民族地区。其中,三分之二的水电资源又分布在民族地区境内的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干流上。
记者:在水电资源丰富的四川民族地区大规模开发水电,会给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怎样的影响?
李锦:开发水电是四川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要。四川民族地区在过去单纯依靠砍伐森林发展经济的时期,财政收入结构单一,许多地方是“木头财政”。天保工程实施后,各地在调整产业结构中缺乏新的增长点。经过多年的实践,四川民族地区在林、水、电、矿、农等不同的资源环境下,探索出了一条生态经济的新路子,形成了“以林养水,以水办电,以电兴工,以工促农”的生态经济产业链。在这条产业链中,水电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如果水电这个环节缺失,整个民族地区的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是难以设想的。
记者:水电业能否代替“木头财政”成为新的支柱产业?
李锦:在我国逐渐成熟的市场体系下,只有真正具有市场优势的产业,才能长期支撑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四川民族地区目前具有市场优势的产业很少,而水电业的这种市场优势,能够带动民族地区经济高速增长,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将负面影响控制在可承受范围记者:但是,许多人担心大规模地开发水电建设,会给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造成毁灭性的破坏,所以,反对的声音也从来没停过?对此,你是怎么看的?
李锦:水电业对河流水力的利用,自然会引起河流生态系统的变化。对水电业会影响生态环境,专家们没有争议;其争议主要集中在水电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有多大上,是不是会造成不可接受的环境代价。
记者: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争论?
李锦:出现这种争论,是由于双方的调查研究和具体分析都很不够。我们把水电业对四川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的影响分为四类:第一类是水电业本身无法避免的影响;第二类是由于水电业没有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造成的影响;第三类是对水电业监管不力造成的影响;第四类是水电业开发过程中利益调整不当造成的影响。只要我们坚持正确的水电开发理念,科学选择水电业的发展模式,是可以将这些负面的影响降到我们可以承受的范围内的。
记者:对我省民族地区而言,有可能将这种负面影响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吗?
李锦:四川民族地区,有许多生物多样性的关键区域,例如世界自然遗产地九寨沟和黄龙、大熊猫栖息地卧龙等,这些区域内一旦建设水坝,将给生物多样性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而其它区域的水坝大部分位于高山峡谷地区,淹没区较小,影响是有限的。四川民族地区的水生动植物多样性并不具有唯一性,也没有特别重要的渔业,水坝不会引起渔业的衰退,也不会造成下游湿地以及沿河、港湾、比邻的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丧失。而且,由于大部分水坝位于高山峡谷地区,水流减缓的程度并不严重,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控制和治理污染,影响也可以控制。水坝抬高水位后,下游没有大面积的土地,因此不会产生导致下游土地的盐碱化的后果。因此,损失会出现,但不是不可弥补的。只要根据水电业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公共政策,就可以把水电对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不在生态关键区建大坝记者:我们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让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李锦:就是要树立水电业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树立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友好的发展理念,要让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协调发展。具体而言,也就是在水电规划、工程选址、设计和施工中,要考虑河流是一个生命体,要尊重河流生态系统的整体性。
记者:如果没有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会在水电开发过程中造成什么影响?
李锦:过去,由于没有形成这样的理念,水电业的问题层出不穷。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水电开发规划只注重水电业的经济效益,很少考虑到水环境保护的需要;二是水电开发的环境评价指标选择不合理,较少考虑开发工程实施后流域生态系统功能的变化以及相应的恢复措施;三是水电工程设计中不考虑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四是不把水库工程建设与涵养水库水源的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一个整体;五是不考虑电站建成后的生态监测和恢复问题。
记者:在必须实施水电开发的大前提下,我们应有哪些有力措施,以扩大水电开发在生态环境方面的正效应,并努力降低其负效应?
李锦:应从三方面着手。首先,规划建设与生态环境友好的水坝;第二,树立水电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理念;第三,依法对水电业发展进行科学监管。具体到第一个内容,我们主要应在电站的规划设计过程中,把河流生态系统作为一个有生命周期的整体看待,为避免断流,还应该留够河流生态流量,以保持水生生态系统的运行,保护水生生物的多样性。
记者:“可协调发展”的理念是指什么?
李锦:避开生态关键区域,不在生态关键区建大坝。生态关键区域,是指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还包括一部分以保护独特水生动植物为目的的省级和地区级保护区。对于建设水电站可能危害到保护区动物栖息地完整、植物生长环境破坏、生物多样性丧失的地区,要坚决停止水电开发。在重要的湿地保护区,也不能进行水电开发。譬如,在卧龙大熊猫栖息地、九寨沟、黄龙寺世界自然遗产所在地、若尔盖湿地保护区等区域,就不能建设大型水坝。
记者:科学监管的涵义是什么?
李锦:其核心是依法监管和理顺体制。当前,已颁布对水电业监管的一系列法律和政策,涉及水资源管理、水电工程建设等,只是关于生态环境监察执法的法律法规仍然空缺。与此同时,更重要的工作是理顺法律法规的执行体制。监管水电业的主体应该是水电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另外,还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依法修改水电开发规划;建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制度;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的监督机制等。
链接
大坝究竟带来什么生态问题
大坝的建设,必然带来淹没、阻隔、径流调节变化。根据世界水坝委员会(worldcommissionondams)2000年末发表的《水坝与发展—新的决策框架》,大坝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由于水坝库区的淹没,必然导致天然森林、草地、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丧失、物种数量的减少和上游集水区的环境退化;但是,由于四川民族地区的水坝大部分位于高山峡谷地区,淹没区较小,影响的程度是有限的。
水生动植物多样性的丧失,特别是重要渔业的衰退,下游湿地以及沿河、港湾、比邻的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丧失;由于四川民族地区的水生动植物多样性并不具有唯一性,因此,损失不是不可弥补的。
由于水流减缓,从而导致水体自净能力减弱,水质下降、水污染加重;在四川民族地区,由于大部分水坝位于高山峡谷地区,水流减缓的程度并不严重,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控制和治理污染,影响也可以进行控制。
由于水坝的抬高,从而导致下游土地的盐碱化;由于四川民族地区的水坝大部分位于高山峡谷区,水坝抬高水位后,下游没有大面积的土地,因此不会产生导致下游土地的盐碱化的后果。
由于多座水坝建于同一条河流上,大面积的灌溉或是导致水体矿化度的升高,或是导致耕地的盐碱化;由于四川民族地区的多座水坝建于同一条河流上,大部分只发挥发电功能,不会有大面积的灌溉,也不会导致水体矿化度的升高,或是导致耕地的盐碱化。
专家简介
李锦,成都市人。1985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历史系。现任省民族研究所副所长,省民族研究会秘书长,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重点研究促进民族地区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公共政策问题。主要著作有《西部生态经济建设》、《长江上游民族地区生态经济研究》等,发表论文数篇。
链接
水电是世界主要能源,提供了全球1/5的电力,到2003年底,全世界水电装机容量约为7.4亿千瓦,年发电量约为208万亿千瓦时,平均开发程度为33%,发达国家开发程度一般在60%以上。从表中可以看到,我国水力资源丰富,但开发程度还很低。目前理论可开发资源量居世界第一位。
观点
改进公共决策机制
■王亚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国际反坝运动对于中国的意义,最重要的是促使国人反思如何更好地建坝。对于中国而言,目前的问题不是要不要建更多的大坝,而是如何更为明智地建坝,如何通过更好的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在水利开发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尽可能减轻其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的负面影响。中国目前不需要改变“水火并济”的能源方针和水电大开发战略,防洪和供水的需要也促使建设更多的水坝,但是中国有必要在水坝和水电发展政策方面做出重要调整,必须改进大坝建设的公共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大坝的环境管理体系。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陈国阶(中国科学院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
西南地区在上水电站时,存在许多认识误区,如,认为建电站就能卖电,发展经济;认为发展水电可以带动高耗能产业等等。西南地区水电站建设已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组合排序,留有空间。具体而言,应选择建设一定数量的特大型、大型电站,适当配套若干中型电站;严格控制梯级数量,反对条条河流搞梯级;严禁小水电站遍地开花;电站选址应避开生态环境敏感区;确定无电站的区域、河流、河段;严格实施环境评价法,实行环评一票否决制;电站建设要对自然生态进行补偿、恢复、重建。 (编辑:蒋雨肖)
2、怒江州委召开“保密警示教育会”
来源:怒江报 2006-06-27
http://www.yn.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6-06/27/content_7361022.htm
怒江报讯 6月20日,州委保密委员会、州国家保密局召开保密警示教育会。州直机关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和州直各部委办局涉密工作人员共210人分两个专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保密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播放了2部保密教育系列片,并通报了当前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
会议指出,保守国家秘密是公民的义务,是每个国家工作人员的职责。因此,各级各部门一是要清醒地认识到,在和平年代,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今天,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和窃密活动仍然十分猖獗,保密工作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二是要切实加强对保密要害部门的管理;三是各机关单位要做好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四是要做好文件、电报、图纸、资料和秘密物品的保密管理;五是要加强对手机通讯安全的保密管理。
会议强调,保密工作事关全局,责任重大,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确保国家秘密万无一失;要充分发挥保密工作“保安全、保发展”的作用,齐心协力地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为实现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作出积极贡献。(完)
3、万吨货轮撞千吨油船 泄漏原油污染团岛海域
来源:青岛早报 2006年06月27日
http://news.sina.com.cn/o/2006-06-27/01509303573s.shtml
海上漂了一层油
从海里捞出来的海带流着油
“在团岛海域,一艘韩国大船撞上了一艘青岛港的加油船。”昨天,接到读者报料,记者立即赶到大港码头。
油船倾斜原油泄漏
昨天上午11时许,记者赶到大港码头看到,肇事的“世元1号”客货轮停靠在码头上,船体右侧有两道凹痕,附近海面上有一些泄漏的原油。据知情人介绍,当天上午9时30分许,载重量17000多吨的韩国世元1号客货轮与载重量近千吨的青油三号轮相撞,世元1号随后停靠到大港码头,而青油三号船体发生倾斜。
世元1号所属的青海轮渡公司青岛办事处代表郑会圣说:“我们的船走到团岛海域引航站附近时,一艘小船闯到航道来,因为雾太大没看清就撞上了。”正在处理此事的海事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青油三号船体已经倾斜,造成原油泄漏,他们用清污船、围油缆全力清除原油。
黑色原油布满海滩
“团岛附近的海边漂满了黑糊糊的原油,还带着一股刺鼻的味道。”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昨日上午,他从海边经过时,闻到一股很刺鼻的油味,他顺着飘来油味的方向找下去,发现附近的海域布满了泄漏的原油,这些原油形成一条长约100多米的油带。记者在团岛附近海域看到,距离海边七八米处,海水已经变成黑色,从海边拾起一条海带,黑色的油淌下来。
昨天下午6时,记者从青岛海事局海事处获悉,经过抢救,被撞的青油三号轮已返回码头。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正与山东省海事部门协调处理原油泄漏一事,相关工作人员已赶赴团岛海域处理泄漏的原油。(宋伟 陈勇 刘海龙)
4、大沙河下游10公里河床仍有污水
来源:北京晨报2006年06月27日
新华社电(记者 王民)记者从河北省阜平县大沙河防污抢险指挥部获悉,从24日开始,大沙河防污抢险工作重点转向污染较为严重的大沙河上游山西境内,自事故现场以下12.2公里的繁峙县境内仍有相当数量的污水,被污染的河床还没有彻底清理。
目前,大沙河阜平境内除个别断面石油类略有超标外,其他指标已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3类水体标准。阜平县对大沙河水进入阜平2.5公里处的1号坝实施全部截流
,采取导管抽水办法,最大限度排放库内达标河水,既防止污水突然下泄又保证不断腾出库容;对2号坝采取溢流口分流达标河水,加大达标河水排放力度,并做好随时封堵溢口的各项准备工作。
24日下午,国家环保总局派遣专家组来到阜平,25日上午,专家组一行实地考察了各工作点工作开展情况,对指挥部前一段时间采取的治理措施给予了肯定,并提出进一步的治理建议。
5、湖南沅江非法淘金和钒厂排污已危及8万人饮水安全
来源:红网2006年06月27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06-06/27/content_4754625.htm
在泸溪县白沙水厂取水处的上游,也就是这一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目前正存在着非法淘金、钒厂排污两大重大安全隐患。当地环保部门表示,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得到解决,该县白沙、武溪、浦市3镇8万居民不久将无水可喝。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白沙镇侯家村至辛女岩长达2公里的江面上,辰溪辖下一侧竟有34艘淘金船在作业,这些淘金船的后面是高高堆起的卵石和浑黄的江水。泸溪县水利局局长向远归透露,自2000年以来,沅江上出现了不少非法淘金船,辰溪、沅陵、麻阳、泸溪等县的淘金者潮水般涌进了沅江,钒、汞等对人体有害的矿物质被淘出来,并时常发生柴油泄漏事件,污染物直接排入了沅江。到2005年非法淘金最为严重时,沅江泸溪段上的淘金船多达76艘,其中大部分处于泸溪县白沙、武溪、浦市3镇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严重危及人畜饮用水源的安全。
除非法淘金外,一家钒厂的设立对白沙、武溪两镇的饮用水源也构成了很大的威胁。这家规模较大的钒厂落户距沅水不远处的辰溪县船溪驿乡境内,并修建了一条7到9公里长的排污管道直达沅江,而排污口距泸溪县白沙水厂的取水口只有大约2公里。一段时间以来,白沙镇居民深感恐慌,很多人甚至背着桶、带着壶到数公里以外的岩头河取水。
泸溪县环保部门人士不无担忧地表示,如果非法淘金和钒厂排污这两大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用不了多久,白沙、武溪、浦市3镇共8万人就有可能要落入无水可喝的尴尬境地了。(潇湘晨报 记者 谭必文 吴刚文)
6、广州1830亩果园土地被侵占 其生态功能遭损害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2006年06月22日
果林的河水臭气熏天,乌黑溷浊,连灌溉都不敢用了
本报讯 (记者 陈文) 有广州“南肺”与“南肾”之称的万亩果林再传噩耗———上月,又有1830亩果林被村民非法侵占,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房地产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民违章建房等,大量的农业用地被占用,果林面积锐减;而因空气、水污染,病虫害增多,果树老化、枯萎,水果连年减产、失收,果农陷入贫困,也钳制了果树的生态保护。有专家指出,万亩果林的衰败是广州的一场生态灾难。
背景
广州“南肺”———万亩果园
万亩果园位于广州海珠区东南部,占地约1200公顷(即1.8万亩)。有2000年历史,本是河涌纵横、绿树婆娑、百果飘香、古桥众多的优美生态景区。
10年间减少6000亩
1830亩果林被非法侵占,使原本就岌岌可危的广州万亩果园保护雪上加霜。这条不期而至的消息,让刚刚再次深入万亩果园调研的广州九三学社副主委、市政协委员梅杰夫刚刚到感到很愤慨,也很无奈。“果园的破坏,是广州的生态灾难!”
九三学社成员郑静博士说,在确定广州“南肺”———万亩果园保护区为1.8万亩后,到今年5月份,我们知道又有1830亩果林被非法侵占,现在万亩果园保护区的实际面积已经锐减至1.66万亩。
郑静博士的另一个身份是广州市城市勘探设计院副总规划师,他说,如果按照此速度减少,5年后,万亩果园必定消失殆尽。
上世纪90年以来,万亩果园面积由1990年的4万多亩减少到本世纪初的2万余亩,最后确定保护区为1.8万亩。但仅去年又有近2000亩土地被侵占。而万亩果园最辉煌的时期曾一度达到6万亩左右。
广州市海珠区规划部门指出,从上世纪的1995年到目前的10年间,万亩果园又减少了6000亩。大量果树被砍伐,万亩果园正面临衰颓的窘境。
按照2000年公布的《广州市海珠区果树保护区总体规划》中提供的数据,果树保护区东起珠江后航道,西至广州大道;北起黄埔涌,南至广州救捞局基地,总面积约为28.37平方公里。这一规划要求在《广州市城市总体发展战略概念规划》中也有明确的规定。
梅杰夫说,万亩果园不仅是广州的“南肺”,也是广州的城市绿心,同时它是广州最大的完整的,对生态具有重要意义的湿地。它的消失,将对广州是一场生态灾难。
万亩果园被谁侵占?
市政公用设施占用地
1990年以来用于城市道路建设的用地面积为158.837公顷,约2383亩,主要项目为:新滘南路、华南路、南环高速公路、广珠高速公路在这里交会。用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12.281公顷,主要为北山220KV变电站、小洲污水处理厂、危险品仓库等。
村民违章占用地
1990年以来果树保护区范围内村民用于住宅和集资房建设的违章用地共计34.634公顷,违法经济发展用地85.619公顷,果树保护区村镇建设违章用地共计120.253公顷,约1800亩。
单位开发占用地
据统计,1990年以来果树保护区批出的开发地块面积共计51.816公顷,约777亩,其中占用小洲、北山、仑头、官洲等村受污染影响较少的良田达38.25公顷,约574亩。
另有城市建设征地返还给村留用地约690亩。
天上下酸雨河里流污水空中飞针蜂
万亩果园已无生产优势
我们穿行在万亩果园里,根本就看不到清澈的河流,河涌上还漂浮着垃油污。在阳光下闪着亮光。不时有货车的轰鸣声从头顶传来。在果园里穿行的市政道路,刺耳噪音扰乱了果园的安宁。不时还可以看到为某些工程服务的工场,尘土飞扬。
仑头村委会主任许涤清说:“这十多年,环境恶化得非常厉害,现在天上下酸雨,河里流污水,空中飞着蜂蝇(针蜂)。现在的水果远远不如过去好吃,有一种说不出的酸味和涩味。”
小洲村的书记莫漪萍说,万亩果园的污染严重,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了,我们都倒霉十多年了。现在通过治理水是好了一些,但大气还不行。春天的第一场雨,人家是喜降春露,生机盎然,可我们这一定是酸雨。如果这时刚好遇到有果树开花,那就死定了,一定绝收。
在上涌河边,流入果林的河水臭气熏天,乌黑溷浊,行人都掩鼻而过。这原本是村民用于灌溉果树的水源。村民告诉记者,这条河的水原来都可以用来洗水果的,夏天在里面游泳多爽快呀。现在连灌溉都不敢用了,谁用谁完蛋。可这些脏水直接渗入土壤中,对果树造成很大影响。由于果林没有专门的排水系统,地势又低,一到雨季,脏臭的渠水直接淹到了果树,导致树根发烂,果树被活活浸死不少。
广州市海珠区规划部门说,万亩果园受到空气和水质的影响。果树保护区受到环境空气直接污染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周边存在大量的空气污染源。尤其是万亩果园正北向工业所排放的废气。万亩果园许多河涌已基本丧失了其净化环境的功能。
果树减产果农砍林
梅杰夫指出,生态环境恶化,万亩果林不断减产,果树少结种、结怪果,为了“生计”,果农们只能是今天砍几棵树,明天砍几棵树,把好好的果林砍成生地。
广东省农科院果树研究所研究员潘学文主任,从学生时代起就和万亩果园打了20多年交道,现还在万亩果园设有试验基地。他说,从专业的角度看,大气、水污染、病虫害、果树老化,是万亩果园大幅减产的最重要原因之一。从生产上而言,万亩果园确实已经没有什么优势。
果林减产元凶
污染:400多种化学分子与10多种致癌物质
一份广州环境部门的较早的报告指出,获取的万亩果园环境检测数据470个,分析后表明的主要污染有:在万亩果园北边,紧靠东风、龙潭、石榴岗村一线,受到一定程度的空气污染,主要是受到氟化物和硫化物的污染;
小洲、土华、仑头也受到较轻污染;
东风村、水利会一带出现氟化物超标污染;
后窖、水利会、仑头出现硫化物超标污染;
河涌水、灌溉水、果基土壤中的污染物有氨氮、石油类、表面活性剂和磷超标污染,导致部分水和土壤中度和重度污染;
河涌与土壤中,底泥所含污染物,按控制标准,硫化物高出17倍,镉高出7倍,锌高出2倍,铜高出1倍;
部分河涌受到生活污水的污染程度较重,有些呈重度污染状态;
酸雨,是大范围的环境污染问题,广州的酸雨污染区是广东中部酸雨区的一部分……
当地的干部回忆说,当时省环保专家,中山大学的谢永泉教授经过多年的科学跟踪得出结论,万亩果园水果减产是由酸雨、废气、水污染造成的。因为当时的污染气体内含有400多种不同的化学分子与十几种致癌物质,对植物开花结果影响很大。
省农科院果树研究所研究员潘学文介绍说,万亩果园是冲积土壤,很肥沃。河泥成为果树的主要肥料,每到秋后,万亩果园都会掀起积河泥的群众运动。
但这些年水和土壤污染严重。一般每年都要给果树上泥,就是把河涌里肥沃的泥填到果树下,但现在不敢上泥,上泥果树必死无疑。
市规划设计院城镇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高级规划师方正兴介绍,果林区内河网交错,水量充足,但河涌水质受污染严重,使用功能受到极大的限制。按国家地面水水质标准衡量,属于重度污染至严重污染程度,已不能作为一般工业用水及人体非接触性娱乐用水;在这些河涌的上游段,水质黑臭,连景观用水的价值都没有。
虫害:水果收入连化肥农药钱都不够
仑头村委主任许涤清介绍说,万亩果园的果民为了防止针蜂把水果咬坏,不得不给水果
许涤清从上级农业和水利部门争取到了一批治虫农药,免费发放给村民使用,“一开始领药的人还蛮多的,但是后来慢慢也没有人领药了,因为针蜂是流动的,光几家几户或者一两个村子治不行,打药时针蜂飞到别的果园,药效一过,又飞回来了。”
小洲村书记莫绮萍说,原来农业局管我们的时候,真让我怀念,经常有技术员下来指导,整个果园统一行动,几天就把害虫消灭了。包括修水利,施肥,效果好,见效快。现在我们改成居民了,拿了城市户口了,也不归农业局管了,但我们还得靠地吃饭,谁管我们的生产?
海珠区农业水利局领导证实,从上世纪80年代末到现在,万亩果园的生产量减少了250%。分散的家庭承包经营不适合现代化大生产,由于灌溉、除草、杀虫等生产管理不统一,各自为政,导致水果虫害严重。
老化:果农没钱更换树种
土华的龙眼最多时,一度占全村果树面积的70%,年产最高160万斤,到了90年代中后期,下降到2万斤,每户七八斤,现在更是不少家颗粒无收。
省农科院果树研究所研究员潘学文说,龙眼树龄,好的可以生长四五十年,不好的10年20年就不行了,这时就要更换龙眼树。
当地果农介绍说,以前收成好的时候都会有收购站来统一收购水果然后运到外地去,现在这里的水果产量低、品质也大不如前,无法与外地,如茂名、从化、增城等地竞争,效益下降得非常厉害。
莫绮萍说,我们种果树不生钱,光生氧气,广州人吸上了新鲜空气,精神饱满,我们光吸氧气,精神萎靡,能当饭吃吗?这个问题很现实。没有钱,果农的生产积极性大大降低,根本就不会有心思去更换果树,道理很简单,没人愿意干赔本的买卖。
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的专家说,万亩果园确实存在果树老化,生命力衰退,结果能力逐年下降。多个果园大量存在几十年树龄的老树,特别是杨桃、荔枝等,树龄都在50—60年以上,甚至100多年,分枝级数大,但果农仍不舍更新,仅在株行间新种植黄皮、龙眼等,而且密度大,多为2×2m规格左右,由于种植密度大,导致树型差,叶面积少,结果部位少,影响收益水平。
7、新华网:哈尔滨将集中整治松花江哈尔滨段沿岸化工企业
来源:新华网2006年6月26日
新华网哈尔滨6月26日电(记者王春雨)记者从哈尔滨市环保局了解到,哈尔滨市将开展集中整治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段沿岸化工企业、整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等六方面的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据了解,专项行动整治重点主要包括集中整治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段沿岸化工企业,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整治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以及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并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据介绍,环保部门将排查松花江哈尔滨段及其支流沿岸的化工企业,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督促落实。为保护饮用水源安全,6月底前,哈尔滨市环保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朱顺屯、四方台、磨盘山和西泉眼等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状况进行调查,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农用耕地和网箱养殖,限期关、停和改造二级保护区内对饮用水源有污染威胁的企事业单位。
8、节水降耗治污任务繁重 纺织要发展环保必须升级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6年06月27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06-06/27/content_4754644.htm
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纺织行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推进纺织清洁生产和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到2010年,单位产值纤维使用量下降20%,吨纤维耗水下降20%。加大染整、化纤等行业废水、废气污染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环境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随着产业规模的扩大和市场需求的变化,资源、环境约束加剧,自主创新不足等原因导致的结构性矛盾成为当前制约纺织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资源、环境约束对产业发展形成较大制约。棉花、化纤原料缺口不断加大,纺织用水量已居制造业前列,而水的重复利用率却远远落后于制造业平均水平。“十一五”纺织清洁生产、废水治理任务极为繁重。市场竞争不规范。劳动、税收、环保等法律法规执行不平衡,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漠,造成了不同地区、不同企业间的不公平竞争,既加剧了部分地区低水平产能的扩张和原料供求矛盾,也影响了优势企业竞争力的发挥。
《通知》指出,“十一五”期间,纺织行业将加快技术结构调整,提高产品附加价值。加强对高技术、功能性、差别化纤维和纺织先进加工技术、清洁生产技术以及行业关键设备的研究开发,使重点纺织加工技术和装备制造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大原料结构调整,实现原料的多元化。加大对麻、毛、竹等非棉天然纤维及新溶剂粘胶、聚乳酸等再生资源纤维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广;开展废旧聚酯及再生纤维的回收开发利用,提高天然及再生资源类纤维使用比重。(刘晓星)
9、普通安全事故背后的环境风险
来源: 中国环境报 2006-06-27
http://www.zhb.gov.cn/eic/649096689457561600/20060627/19114.shtml
6月12日,山西一辆大型槽罐车发生翻车事故,导致大量煤焦油直接泄漏到河中。这场由交通安全事故而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经过山西、河北两省的连续奋战,目前处理工作已近尾声。近段时间以来,全国发生了一连串生产、交通安全事故,见于媒体报道的就有:6月24日,北京房山一家化工厂发生爆炸;6月15日,浙江丽水一家化工厂双氧水发生爆炸,爆炸地点距离瓯江源头的入口不到百米;6月14日,江西萍乡一家化工厂发生化学原料氯化磷泄漏,造成20多人中毒;6月7日,江西昌樟高速公路上一辆运送甲醛的槽罐车发生泄漏事故,部分农田受污染;5月28日,广东三水一家化工厂仓库发生爆炸,媒体描述的景象为“黑云骇人大火恐怖”;5月26日,广东佛山一家化工厂千余桶树脂发生爆炸,等等。这些事故的一个共同特点是都涉及危险化学品,且又引发了危害程度不一的环境污染事故,环保部门作为主要角色之一而频频出现在事故处理现场。
由于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现在的安全事故的影响和危害已经超出了传统上我们对安全事故的理解和定义,对这类事故如何进行处置、对现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如何革新已是一个非常紧迫的、具有挑战性的课题。在传统意义上,生产、交通安全事故大多只涉及人财物损失,影响局限于一时一地;而现在不但会造成生命财产损失,而且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其危害性不因为事故的结束而结束,经过辐射、扩散后,最终转变成了严重的生态问题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影响可能波及整个区域、流域,且短期内难以消除。由于常规处理方式方法难以奏效,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就像打开了潘多拉盒子,其危害性往往难以预料。
由安全事故所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具有突发性,环保部门往往仓促中被推向事故处理的前沿,但是,一些重大问题和矛盾却制约着环保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使环保部门处于风口浪尖上。例如,事故处置能力薄弱,在仪器、设备、人员等方面捉襟见肘;污染防控技术、经验储备严重不足,大多无先例可循,需要临阵磨枪;污染防控时间紧、任务重,但环保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却受限制;各企业所生产的化学品品种繁多,性质不同,污染化解之策不一样,而环保部门却难以完整、系统地掌握企业化学品生产的信息。这些问题无疑会影响安全事故中环境污染防控的效率。因此,有必要建立由多部门特别是环保部门参与的公共安全保障和事故处理制度;应该建立备案制,企业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到环保部门备案,以便环保部门跟踪监管和采取应急措施;完善信息通报制度,事故发生后,应该及时向环保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应建立事故处理专家库和专业化队伍,这类安全事故不能作为一般的事故来处理,而需要具有专门知识的专业人士,采用特定的技术方法来处理,否则,可能造成更为严重的环境污染和无法弥补的损失。
重化工业的快速发展使一般性的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呈现出常态化趋势,增加了现代社会生产生活的风险系数。这就迫使我们必须转变对安全事故的原来的思想认识和安全管理理念,改革和完善现有的安全保障制度。一个好消息就是,6月24日,《突发事件应对法》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将有利于我国提高政府部门应对包括环境突发事件在内的危机管理能力,建立新型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10、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 鄱阳湖开发与保护牵手
来源:《江西日报》2006年06月27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072/4534186.html
长江像一条长藤,中游和下游的交界处挂着一只南宽北狭的“宝葫芦”,纵卧在长江南岸、江西北部,这就是鄱阳湖。江西人伸出手掌:“如果把手臂比作长江,把鄱阳湖的五河比作手指,赣江、抚河、信江、修水、饶河,五河汇入掌心,北通长江,鄱阳湖恰恰就是我们的‘掌上明珠’。”
鄱阳湖的保护和开发成为江西人民永恒的主题。
保护湿地:生态是江西的品牌
场景:鄱阳湖保护区大汊湖保护站的孩子们,又多了一个好朋友,叫小云。小云三个月大,高高的个子,苗条的身材,皮肤白白的,长嘴长脖子长腿。是的,小云是一只卡通白鹤。2002年,美国鹤类基金会出资在新建县大汊湖建立了中美联合教育师范学校,这里的孩子从此多了一门“候鸟保护”课。白鹤小云随着一本本漂亮的彩色教科书,走进了他们的生活。4年来,1000多名孩子和小云成为好朋友,通过小云,孩子们了解到候鸟的特点、生活习性,还把自己学到的知识告诉父母,小手拉大手,共同保护候鸟。
“鄱湖鸟,知多少,飞时遮尽云和月,落时不见湖边草。”每年秋冬,西伯利亚和我国东北、内蒙古、新疆等地的大批候鸟,成群结队,历尽艰险,来到鄱阳湖越冬。如今,保护区内鸟类已达300多种近百万只,其中珍禽50多种,是世界上最大的鸟类保护区。
保护鄱阳湖湿地,打响了江西的生态品牌。1996年,省政府发布了《江西省鄱阳湖自然保护区候鸟保护规定》;2003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江西省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自1999年起,每年都在湖区开展以水禽保护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查处了一大批破坏湿地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案件;每年的“湿地日”、“爱鸟周”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鄱阳湖区都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湿地保护意识;实施工程带动战略,通过鄱阳湖国家级保护区一期建设工程,GEF白鹤保护项目,长江防护林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试点工程,进一步改善鄱阳湖的湿地生态状况;以人为本,探索湿地保护社区共管机制。
最近,我省正在着手编制高起点、高规格、高质量的《鄱阳湖湿地保护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候鸟监测和禽流感防控,完善禽流感监测站点建设,在湖区鸟类重要栖息地设立监测站点,坚决打击乱捕滥猎候鸟行为;实施好青年环保志愿者鄱阳湖湿地保护项目,通过开展问卷调查、组织专家调研等活动,广泛宣传湿地保护的意义,推动湖区经济发展。
发展经济: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
场景:“鄱阳湖边长大的人,一辈子都被水困着。”
都昌县春桥乡凤山村凤岭小组80多岁的老人说。以前,村庄建在鄱阳湖外湖滩洲上,因为不能建房,家家都只能住茅草屋,一到汛期,成为孤岛,出门必须坐船,一旦遇上大风就不能出门,孩子们只能停课,失学率达到40%以上。老人的祖辈都是这样过的。老人没想到,垂暮之年这种生活发生了改变。1999年,通过移民建镇,改善了凤岭小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乡村公路和县级公路通到了村口,90%的农民住上了新式楼房,所有适龄儿童全部进了学堂。
1998年到2003年的6年间,“平垸行洪,移民建镇,退田还湖”,90.4万人迁离了贫瘠的土地,不再受洪灾之苦,鄱阳湖增加面积1174平方公里,不再受围垦之痛。鄱阳湖长大了!增加蓄洪容量61亿立方米,人湖重新和谐共处,百姓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根本性的改善。
谁说渔民只能靠捕鱼为生。每年10月到来年的6月,是鄱阳湖的禁渔期。渔民们真正可以下湖捕鱼的时间每年只有三个多月,通过移民建镇,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渔民们有了新的致富门路。
盛夏时节,我们来到进贤县三里乡爱国村,这里500亩低洼易涝田,以前只有在旱季种水稻,而且只能收一季。今年开始,村里在这些田里网箱养殖鳝鱼,一年每亩田有1万多元的收入。
我们来到都昌的珍珠养殖基地,银光闪烁的养殖浮标星星点点,去年全县珍珠产业产值达到3.19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9.4%。
进贤的河蟹、余干的乌鱼、蒋巷的黄鳝……从单纯捕捞转向特色养殖,从小打小闹转向产业经营,鄱阳湖正给湖区百姓带来更多实惠。“未来我们还要深度开发鄱阳湖的资源,把这里真正变成‘聚宝盆’,今后5年内,力争实现渔民人均年收入突破6000元。”省水产局负责人向记者展望湖区美好的明天。
“十一五”期间,江西省提出要打造环鄱阳湖经济圈,范围涉及南昌、九江、上饶、鹰潭、抚州和景德镇六个设区市,重点发展工业、自然风光旅游业、现代物流业和特色生态农业,使环湖地区逐步形成对接长珠闽、参与国际分工和合作的重要基地。
鄱阳湖区,明珠将更有光彩。
鄱湖风能:待开发的宝藏
场景:鄱阳湖“魔鬼三角区”的老爷庙水域,千百年来,无数舟帆在此沉没。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该水域已有100多条船只神秘地葬身湖底。一系列怪谜引起了气象专家的关注。据专家介绍,怪谜的发生很可能缘于狭管地形形成的强大风力。2004年,这里竖起了高高的测风塔,数据显示:受地形和气候共同影响,这里具有得天独厚的风力资源,全年大于8级大风的日子就达165天。
鄱阳湖的风很冷,但寒冷的湖风在风力开发者眼中,却是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生态能源。对于江西来说,鄱阳湖,是一块未开发的宝藏。
随着能源供应日趋紧张,我省作为一次能源匮乏省,可开发的水能资源占全国的1.5%,煤炭储量只占全国的0.14%,是全国内陆省中能源最贫乏省份之一,约三分之二的能源需要从外省调入。而我省鄱阳湖区风能资源受狭管地形作用,风向稳定,风力品质较优,技术可开发量约210万千瓦,而截至2004年,我国风电装机总容量也仅有76.4万千瓦。如果利用湖风发电成功,既能改善鄱阳湖岸的生态环境,又能助推当地经济发展。
根据风资源评价,我省风能资源主要富集于鄱阳湖北部区域,从湖口到永修的松门山、吉山约90公里长的湖道两侧,以及湖中各岛屿是风能开发最佳区域。2003年,省风电前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几年来,在鄱阳湖区已安装了41个测风塔,对各风场进行一年以上的连续测风,为准确分析判断其技术可开发量提供科学依据。到今年年底,全省各大风场将陆续完成测风任务,有关部门正在加快速度,争取早日建成江西第一个风电场。
把浩浩鄱阳湖之风,化作源源不竭的电能,输向四面八方、城市乡村,这样的美景将在我们手中描绘。
记者感言:
鄱阳湖,江西的一张名片;江西,因鄱阳湖而备受关注。
这是一个巨大的宝库,是大自然对江西人的恩赐。长期以来,江西人民在受惠于大自然的同时,也在百倍地珍惜、保护鄱阳湖。
因为我们清楚,保护和开发鄱阳湖是一项艰巨的工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后代。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不仅仅是为了鄱阳湖和环湖区域人民的今天,更是着眼于可持续地发展,着眼于美好未来。我们相信,以这样的理念来谋发展,鄱阳湖的环境会更优美,也会给人类带来更多的福祉。
因为,江西人民深信,鄱阳湖不仅仅是江西的,也是中国的,更是世界的。(张雪)
11、江苏:全力保卫水环境
来源:新华报业网2006年06月27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072/4534269.html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分赴长江、太湖、淮河三大流域进行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检查组,已全部结束在各地的明查暗访。26日下午,叶坚、张艳、赵龙三位副主任分别率领的三大检查组,在省人大常委会交流各组检查情况。
记者获悉,“十五”以来,在 江苏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 江苏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环保工作,坚持以“环保优先”的发展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太湖、淮河水污染防治计划,推进长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在全省经济总量快速增长的情况下,遏制了水环境质量恶化的势头,部分水域水质开始好转。
良性机制体制,使水环境治理“握紧了拳头”
令检查组成员印象深刻的是,相比过去水环境治理环保部门唱独角戏的局面,现在,法规日渐完善,组织日渐健全,水环境治理日益主动有力。太湖和淮河都成立了水污染防治领导机构,对国家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调度和督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部门配合加强,各地党委政府将“确保群众喝上干净的水”摆到了重要位置。
工业污染治理,走结构调整之路
工业污染,目前占我省废水排放总量的57%,2005年排放总量达29.6亿吨。三大流域检查的结果看,各地都已经把结构调整,优化布局,作为治理工业污染的治本之策。
审批把关:工艺上不能达到一级排放标准或者超环境容量的项目不予审批。除了太湖流域地区化工行业进行污染整治外,苏北地区建设项目设置了较高环境准入门槛。
关闭:2005年,淮河流域淘汰了13家企业的石灰制浆工艺,关闭了48家工艺水平低、规模小的化学制浆、酒精、淀粉、黄纸板、废纸造纸企业,查禁了156家“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最近,省经贸委等部门正在对化工行业进行梳理,准备再关闭全省1/4的污染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化工企业。
提标:2006年底,严于国标的全省印染企业提标全面完成。化工行业地方标准也在制定之中。
集中:为了强化环境监管,目前我省各地都在推进工业项目进集中区、开发区。要求各地开发区必须完成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编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污染的产生。
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
饮用水是百姓的基本“生命线”。为保障老百姓喝上干净的水,将饮用水源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护行动是2005年全省环保“重中之重”工程。现在,全省13个省辖市全部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并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据调查,全省现有各类规模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594个,在全省水源保护区内现有工业企业898家。
各地政府明确了挂牌督办的重点污染源名单,修订和完善饮用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提高了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及级别。对清查出来的重点污染源和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整治行动,调整和扩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制订了科学的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目前,全省共查处企业71家,整治各类船只1298条,否决了涉嫌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拟建项目262个。
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已破题
水环境污染日渐呈现多方位、综合性、复杂性。从“十五”开始,我省开始进行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
省环保厅统计显示,截至2005年12月底,我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在建和筹建的共计240座,总投资达174亿元,设计处理能力727万吨/日,已投运191座,形成处理能力581万吨/日,实际处理能力387万吨/日。
与此同时,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破题启动。到2005年底,太湖、淮河流域已经建设大中型畜禽养殖沼气工程138处,新建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处理率70%以上;在太湖、淮河流域有10万户农民改厕、改厨、改圈,建起沼气池。围绕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秸秆还田、养畜、气化集中供气等技术。推广从“基地到餐桌”的无公害生产,加强农业投入品的污染源头控制。加强农业生态县建设,到2005年底,太湖、淮河流域的10个县(市)通过省级验收,成为全省首批建成的生态农业县(市)。(王晓映)
12、共饮一江水环境共同治
来源;潇湘晨报2006年06月27日
本报讯 今年5月25日,有传闻称湘江湘潭段出现镉污染,湘潭市民大量购买纯净水,长沙和株洲的部分市民也开始储备纯净水,出现了短暂的“水荒”。虽然经过紧急检测,证明湘江湘潭段镉污染纯属谣言,但此事带来的一个思考却不容置疑:一条湘江系着长株潭,上游一个喷嚏,下游要跟着感冒。这样的连锁反应必然要求长株潭环境同治。
长株潭3市环境同治工作近日列出了46个治污重点项目,这将成为长株潭3市对同类
型污染进行区域环境治理从设想到现实的首批践行项目。同时,长株潭环境同治规划也已完成最后的修订,近期将正式出台。
已确定的46个2006年重点建设项目集中在治理湘江流域、企业污染、酸雨控制和城市环保上。其中包括实施长沙铬渣综合治理等35个企业治污项目,重点实施公共治污建设项目11个,确定并实施一批科技攻关项目,重点推进镉、铬、汞、砷等重金属治理。湘江流域将严格控制排污总量和达标排放标准,建立湘江长株潭段横断面水质控制标准和上游城市对下游城市入水水质负责制度,确保湘江流域尤其是长株潭段饮水安全。
企业污染治理重点抓株洲清水塘、湘潭岳塘、长沙坪塘环境治理,酸雨控制主要指积极推广天然气、洁净煤等优质清洁能源,扩大电力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加大火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力度。城市环保主要包括加快污水集中处理厂建设,建立健全污水、垃圾处理价格机制,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市场化。区域整治目标是3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89%,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47%,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7%,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3市均达到100%,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长沙、株洲、湘潭分别达到70%、73%、71%。
据悉,今年内,我省还将编制长株潭城市污水处理规划、3市循环经济规划、第二水源规划。
13、全国最大的人工湿地在郑投用 每天净化污水万吨
来源: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2006年06月27日
本报讯 (记者李林) 占地4万平方米、日处理污水量1万吨的大型人工湿地开始投用,这是记者6月26日从郑州郑东新区获悉的。
据介绍,湿地是介于陆地和水体之间的过渡带,如同人类的肺器官一样,是大自然中水体的净化系统;人工湿地,是用人为的方式建造的类似于沼泽地的水体净化处理系统。
有关负责人称,这是目前已投用的国内最大的人工湿地。
6月26日,郑东新区东西运河及南北运河交汇处的东南角,水声潺潺。顺水远望,大大小小的池塘,一个挨着一个。
“这个人工湿地有大小32个池子,占地4万平方米,一天可以使1万吨污水变得清凌凌的。”工作人员说。
人工湿地全部使用电脑控制,多部带有摄像功能的仪器,时刻“窥探”着水质的变化。
“经过人工湿地的污水,最终可以达到清洁透明的国家三类水质标准,可以用作景观用水,也可以灌溉植物。”郑东新区建设局副局长吕关谊说,其间消耗的水量将由黄河侧渗水补充。
“有了人工湿地,如意湖(原CBD中心湖)、南北及东西运河,就拥有了可以新陈代谢的活水之源。”吕关谊说。
统计显示,通过人工湿地的净化,每吨“复活”水的成本不过五六分钱,以如意湖30万吨的容量,一个月就可以换水一次,其最直接的感官效果是,站在湖岸边可以看到水下的小鱼和彩石。
据介绍,这片人工湿地是2005年8月开始建设的,目前在初期投用阶段,计划下月中旬正式使用。
14、谁来为一条鱼说话
来源:《中国青年报》2006年06月27日
http://env.people.com.cn/GB/35525/4533358.html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江伟说,我国公益诉讼的最大障碍就是现行法律限定了当事人的资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原告应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这意味着,“路见不平、依法相助”式的公益诉讼无法提起。(《人民日报》)
公益诉讼的本质,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向国家司法机关提起的诉讼,其目标是以个体的诉讼形式,维护公众利益。因此,提起公益诉讼者,既可以是国家机关,也可以是公民个人、法人或者是社会团体。
近年来,人们之所以殷切期盼通过立法来确立公益诉讼制度,就是因为侵犯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频频出现,由此造成的社会危害也日趋严重。除了那些侵害、浪费国有资产的事件外,各类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社会公害,也频频发生。
笔者由此想到一个经典的案例。上世纪50年代,美国联邦议会批准的一座水库即将落成时,生物学家们发现大坝底有一种珍稀鱼类,如果大坝最终建成,将影响这种鱼的生活环境而导致它的灭绝。一个民间环保组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法院责令大坝停工并放弃在此修建水库的计划。但在第一次诉讼中,他们失败了,初审法院认为大坝已经接近完工并且耗资一亿多美元,浪费纳税人的钱去保护一种小鱼是不明智的。该环保组织立即上诉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依据联邦在1973年颁布的《濒危物种法案》,判决大坝停工。最终,小鱼的生存战胜了耗资价值一亿多美元的大坝。
假如类似的影响一种珍稀鱼类生存的事情发生在我国,会怎么样呢?我国目前对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一般由主管部门出面解决。可是由于这种破坏环境的事情,往往跟地方的经济发展有直接联系(如招商引资、旅游开发等等),主管部门一般不敢出面阻拦。另外一种办法,就是走法律途径,由某个人或者某社团组织站出来为鱼类辩护。问题在于,不管是《行政诉讼法》还是《民事诉讼法》都规定,都有限定当事人起诉资格的规定,即原告应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这样,即使有某个人或者某社团组织站出来,最终也将被法庭驳回诉求!
在某些人看来,为一条鱼说话,近乎天方夜谭。但是我们不要忘记,那些看似与我们没有什么联系的动物,其实与我们人类密切相关。例如,在长江里有一种鱼,就被科学家称为“人类生活环境质量的测试器”。在某种意义上,当我们在保护一条鱼、一个物种的时候,其实是在保护我们人类。但是由于法律的缺位,我国的公益诉讼对公众环境利益的保护、对我们自身的保护,是软弱无力的。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也越来越严重。环境问题作为一个社会问题,它需要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组成部分共同付出努力。但是,我国目前司法体制中没有恰当的救济机制,关系到环境权诉讼的规定存在不足,导致对侵犯环境公益的行为束手无策,使环境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的遏制,不但影响到公民环境权的落实和保护,也影响到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期待着有一天,我国能够建立完善的公益诉讼制度,降低诉讼“门槛”,公民、社团组织可以为公共利益,甚至为一条不会说话的鱼提起诉讼。
15、中科院冰川研究站落户玉龙雪山
来源:春城晚报 2006年06月27日
http://www.yndaily.com/html/20060627/news_89_304641.html
22日,中国科学院和玉龙山管委会合作成立的玉龙雪山冰川与环境检测研究站举行了授牌仪式。该研究站是中国科学院继1961年在天山成立冰川研究站后的第二个冰川研究站,研究站将通过检测和调查冰川、冻土、水资源、环境变化等数据,为丽江市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服务。
在玉龙雪山冰川保护、应用与旅游可持续发展研讨会上,来自国内冰川、水文、冻土学等领域的18位专家出席研讨。中科院院士、著名冻土学家、国际冻土学会主席、中科院兰州分院院长程国栋等专家们,通过列举玉龙雪山、梅里雪山、喜马拉雅山和全球范围内冰川不同程度退缩的实例,用科学的数据强调了全球气候变暖是冰川退缩的主要原因。丽江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表示,为加强玉龙雪山的保护,已与中科院等科研机构合作开展了多年的研究,听了权威专家的讨论,将进一步加强丽江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和利用旅游资源,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决心。
丽江市委书记和自兴说,旅游业带动促进了丽江经济社会的全方位发展,同时旅游业也对保护资源、保护生态和保护环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就是要在保护的基础上开发、在开发的过程中保护好不可再生的资源。旅游管理等相关部门将进一步重视科学规划,想方设法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对生态保护有利的事情一定要做好。
研讨会上,与会代表还就山体崩塌、玉龙雪山周边开发水电站是否会影响冰川、冰川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如何实现协调发展等向专家进行了提问,专家现场分别作了解答。
16、突发事件中公民权利仍需保障
来源: 新京报2006-6-27
日前,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首次审议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下简称“草案”),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及公民人身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发事件时,公民的义务和权利进行了界定。公民的义务既有道德性的,比如,尽可能配合政府,向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参与突发事件的应对;也有强制性的,比如,不服从政府相关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将受处罚。
公民的权利则是政府的义务。草案强调了政府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要保护公民的财产和人身自由,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草案规定了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两大原则:“比例原则”和“政府强制最小化原则”,即政府采取的应对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政府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
这两项原则是法治国家约束政府强制性权力、保障公民个人自由与权利的基本原则,它被首次写入《突发事件应对法》,显示了这一立法的先进性:它固然授予了政府应对突法事件的必要权力,规定了公民应尽的义务;但同时,它也是对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权力的一种限制,是对公民自由与权利的一种保障。
突发性事件是考验一个国家法治是否健全的试金石。
在正常状态下,大多数公民未必能够接触政府的强制性权力。政府承担着很多服务性功能,这方面的政府权力不大可能损害公民的自由与权利。但在突发性事件中,政府为了应对突发事件,可能会采取一些广泛涉及所有人的人身强制措施,比如隔离、迁移、限制出行等;也可能强制征用公民的房屋、汽车等财产。这样做的目的,既是为了更迅速有效地处理突发性事件,也是为了充分保障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失。不过,也恰恰在此时,法治的权力与专断的权力立可分辨。
对一个法治国家来说,即使在紧急状态、在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基本的法治秩序仍然继续有效,政府仍然需要尊重公民最基本的自由,保障公民的权利。也就是说,政府的权力依然受到严格限制。政府有权在一定时间内,对部分或全体公民特定的自由与权利予以强制性限制,但是,这种限制措施本身应当是事先由法律许可的,符合比例原则和强制最小化原则,并由具有执法资格的人来执行。此时,任何人、任何机构也不拥有超越法律的权力,应急不是无视法律的借口。
这是保障公民自由与权利的制度基础。不管是在正常状态下,还是在发生突发性事件甚至在紧急状态下,政府的义务都是连贯的,即保障公民的自由与权利,政府所采取的一切强制性措施都符合法律的规定。
按照这一逻辑,在未来,对政府应对突发性事件的措施本身,事后可以通过正常的程序予以审查,审查其强制性措施的合理性,审查其是否符合比例原则和强制最小化原则。尤其是受到强制性措施严重影响公民个人、企业、社团,在事后也可以遵循某种法定程序提出正当的复议或诉讼请求。比如,对征用财产的补偿标准,就可以提出合理要求。这种事后的审查和复议,可以有效提醒政府在应对突发性事件时,不能超越法律界限,滥用强制性权力。
这些保障公民自由与权利的措施,确实可能使政府应对突发性事件的效率受到某些影响。但是,法治秩序本身对政府、对社会,本身就具有最高的价值。事实上,坚守法治本身就能够提高政府的效率。假如公众看到,政府一直恰当地行使其权力,保障公民的自由与权利,公众将会更容易理解、认可、服从政府必要的强制性措施,并在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尽到义务。□秋风(北京学者)
17、今日渭河行
汪永晨
2006 年6月 25,26日我和《中国水危机》作者马军,前《中国改革杂志》刘海英一起从西安出发到了宝鸡的宝鸡峡和渭南的华县及渭南市,拍到了以下照片,放在今天江河信息里,希望有更多的人和我们一起关注今日因受三门峡水库影响的渭河,还有那些家住渭河两岸的人们。
宝鸡峡水利枢纽及水电站边的老乡告诉我们,一年那里的有八个月是这样,坝边上大大的字写着保护水源,人人有责;
华县渭河里的水是上游西安。宝鸡等城市的生活污水汇集而成的,我们在那里呆了一会儿,眼睛就有睁不看的感觉,嗓子里也怪怪的,味道更是让我们无法多呆;
华县渭河里的两座三层桥,桥上桥,记录着那里"溯流倒灌"后淤积满了的河床。那里干旱时无水,涝时就是大灾;
渭南市内,政府花 1亿 2千万修的污水处理厂,因没有运转费,风吹日晒已有些时候了,总工程师和我们说这些时,一再地叹气,他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久。 (连载,明天继续)
受三门峡影响的渭河
坝旁写的是保护水源 人人有责
宝鸡峡水利枢纽
五天前刚刚下过雨的水库
关注江河的专家马军坐在宝鸡峡水库里
淤积了的遇仙桥加高三次了
干了的渭河上的桥上桥
靠污水汇集的陕西华县内的渭河
干涸污染的渭河
花了上亿元修的污水处理厂因没钱运转,闲置着
进口的污水处理仪器因没钱闲置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