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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十六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2011-09-16

九月十六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专题报道:

1、北京晨报: 海洋局再次严批康菲 生态索赔将分阶段推进(焦立坤)

http://env.people.com.cn/GB/15672902.html

2、每日经济新闻:蓬莱19-3油田溢油量再超康菲预测(喻春来)

http://epaper.nbd.com.cn/shtml/mrjjxw/20110916/2414605.shtml

3、中国青年报:  专家称康菲溢油污染强度大于墨西哥湾溢油

http://news.sina.com.cn/c/2011-09-16/065423164280.shtml

4、中国环境报:  康菲责任如何一追到底? 

http://www.cenews.com.cn/xwzx/fz/qt/201109/t20110915_706144.html

 

特别策划:

5、腾讯绿色:    专题:铅蓄电池产业遭遇环保风暴

http://finance.qq.com/zt2011/dianchi/index.htm

 

环境资讯:

6、中国青年报:   环保部今日起暂停审批化工项目(刘世昕)

http://news.sina.com.cn/c/2011-09-16/065423164272.shtml

7、新华网:       我国将建立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顾瑞珍)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11-09/16/c_122041641.htm

8、21世纪经济报道:环保部整肃沿江沿海化工业(王尔德)

http://www.21cbh.com/HTML/2011-9-16/zMMDY5XzM2NTEzMQ.html

9、新华社:       环境保护部:我国正式启动含氢氯氟烃淘汰行动(顾瑞珍)

http://env.people.com.cn/GB/15672446.html

10、法制日报: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公布 太湖保护区禁建高尔夫球场(李立)

http://www.legaldaily.com.cn/bm/content/2011-09/16/content_2957946.htm?node=20729

 

环境曝光:

11、经济参考报:   长白山度假区借冬运会建高尔夫球场 审批全过关(王文志 肖波 张彬)

http://env.people.com.cn/GB/15673132.html

 

专家观点:

12、中外对话:     赵章元谈康菲漏油 渤海或将成死海 (李珵)

http://www.chinadialogue.net/weblogs/4/weblog_posts/381

 

地球故事:

13、中外对话:     不要水坝的柬埔寨人:发展是不是硬道理?(张翃)

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4527--Development-is-for-other-people-

 

南方周末绿色专题:

14、南方周末:     千疮百孔的油管,伤痕累累的高原(彭利国)

http://www.infzm.com/content/63167

15、南方周末:     国Ⅳ标准成为一纸空文?(袁瑛)

http://www.infzm.com/content/63174

16、南方周末:     公众参与是绿道建设的原动力(蔡瀛)

http://www.infzm.com/content/63168

 

深度报道:

17、检察日报:     海洋生态系统平衡频遭破坏 专家:缺乏协调机构(贾娜 贾富彬)

http://news.jcrb.com/jxsw/201109/t20110916_719058.html

18、21世纪经济报道:国务院扎紧环渤海重化工项目(许未来)

http://www.21cbh.com/HTML/2011-9-16/zNMDY5XzM2NTEzNQ.html

19、21世纪经济报道:拟上市企业申请环评 环保部放行18家(简俊东)

http://www.21cbh.com/HTML/2011-9-16/1MMDcxXzM2NTE1MA.html

20、法制日报:     山东千余村民数年买水吃 农村临界水污染监管难

http://env.people.com.cn/GB/15673353.html

 

环境评论:

21、南方都市报:    两个“漏油”,一种失败(沈洪溥)

http://gcontent.oeeee.com/f/56/f5618020f77accdc/Blog/b8a/772cb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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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洋局再次严批康菲 生态索赔将分阶段推进

来源:《北京晨报》2011年09月16日焦立坤

http://env.people.com.cn/GB/15672902.html

  渤海湾还是有油花冒出

  海洋局再次严批康菲,生态索赔将分阶段推进

  晨报讯(记者 焦立坤)渤海湾还在漂浮出令人揪心的油带,国家海洋局昨日再次严厉批评康菲。同时记者获悉,关于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的索赔将分阶段推进。

  记者从国家海洋局了解到,昨日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赐贵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第三次赴蓬莱19-3油田,现场检查停钻、停注、停产事故处置情况。而当海监船巡查到C平台附近时,一条油带出现在眼前,偶尔冒出油花。而这是C平台较长时间持续出现的现象,对此海洋局认为,作业者还未查清溢油点,溢油源仍未彻底封堵,海上油污仍未清理干净。海洋局进一步要求康菲切实落实好“三停”措施,防止产生新的污染,同时重新修编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油田总体开发方案。

  而在海洋局北海分局的持续观测中,C平台附近总有油花溢出。9月14日监测显示,油花冒出的频率最少20个/分钟,最多111个/分钟,大部分时段约50个/分钟,当日溢油量约为1.66升。

  而对C平台的油花,康菲一直持有自己的观点。该公司昨日继续称,在清理C平台附近海底矿物油油基泥浆过程中,残留在泥浆中的油滴上升至海面,偶尔形成一些油膜,不过马上就会被回收和清理掉。B平台则没有发现渗油或油膜。

  6月初,康菲与中海油合作的蓬莱19-3油田B和C平台分别发生溢油事故。鉴于康菲前期处置措施不力,9月2日海洋局责令康菲全面停钻、停注、停产作业,康菲于9月4日完成了上述程序,并于9月6日宣布将设立渤海弯基金。本周一该公司开始实施减压方案。

  另外公众强烈关注的是关于此次污染的索赔问题。最新的消息是,对溢油事故造成的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索赔将分阶段推进,8月31日之前溢油造成的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的索赔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同时,9月1日以后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将依法另行诉讼进行索赔。

2、蓬莱19-3油田溢油量再超康菲预测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11-09-16 喻春来

http://epaper.nbd.com.cn/shtml/mrjjxw/20110916/2414605.shtml

  昨日(9月15日),康菲石油披露,截至15日,C平台共累计清理416立方米矿物油油基泥浆。此前,康菲石油曾预测C平台溢出矿物油油基泥浆约416立方米。但是,目前C平台油污淤泥的清理并没有结束,这表明蓬莱19-3油田溢油量总量将超过康菲此前预测的3320桶。8月3日,康菲称总溢出量超此前预期的1500桶。

  9月12日以来,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在处理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中采取了排液泄压和封堵新方案已经3天时间了。9月15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有关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排液泄压和封堵新方案已经取得了一些效果。13日~14日以来,北海分局对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海洋环境监视监测发现C平台附近有间歇性油花溢出,而B平台并没有发现渗漏情况。

C平台附近还有油花溢出

  目前,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每日还在继续对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海洋环境进行监视监测。其15日发布的监测报告称,9月14日,C平台附近有油花溢出,最少20个/分钟,最多111个/分钟,大部分时段约50个/分钟,当日溢油量约为1.66升。同时,还在C平台东侧发现油带面积约0.04平方公里,以及西北侧发现油带面积约0.008平方公里,后经清理完毕。

  而9月7日~13日,C平台附近一直有间歇性油花溢出,最少3个/分钟,最多200个/分钟,无明显规律,平均每天溢油量约为3.6升。C平台附近每天上午发现小范围油带,一般为1至2条,最多时5条(9月7日),面积一般为0.06平方公里左右,当天均得到及时清理。7天累计清理回收C平台附近海底油基泥浆5.656立方米。

  “C平台油污淤泥的清理还没有结束,B平台没有发出渗漏的情况,除集油罩的作用外,排液泄压使地层压力减小,也起到一定作用。”北海分局上述人士说道。

  康菲石油昨日通报称,B平台没有发现渗油或油膜,一个更大的集油罩已经成功替换了原来较小的集油罩。

溢油量超康菲所称3320

  对于C平台附近还有油花溢出的问题,康菲石油的解释是:在C平台附近海底清理矿物油油基泥浆过程中,使得残留在矿物油油基泥浆中的油滴上升至海面,偶尔形成一些油膜。这些偶尔出现的少量油膜都被立即回收和清理。康菲石油称,此次,矿物油油基泥浆仅在6月17日C平台一起事件中泄漏,当中残留在地表浅沙层中。由于其比海水重量大得多,泄漏后即沉入平台附近的海底。

  此前,该公司预测溢油量为原油约115立方米(约700桶),矿物油油基泥浆约416立方米(约2620桶)。截至15日,C平台共累计清理416立方米矿物油油基泥浆。如果康菲石油预测是准确的,那么截至昨日C平台矿物油油基泥浆应该清理完毕。不过,实际情况是C平台油污淤泥的清理还在进行中,并没有结束。

  康菲石油透露,其遥控装置正在扫描C平台海底,并进行采样,以监控清理工作进程。同时,在该区域实施更广泛的海底采样,以确保油污得到彻底有效的清理。该计划覆盖C平台周围的60余处不同的采样点。

这也说明蓬莱19-3油田溢油量再一次超出康菲石油所预测的3320桶。截至目前,海洋局一直没有对外披露过蓬莱19-3油田溢油量的最终数据。

3、专家称康菲溢油污染强度大于墨西哥湾溢油

来源:中国青年报2011年09月16日

http://news.sina.com.cn/c/2011-09-16/065423164280.shtml

  9月14日,国家海洋局发布的监测报告显示,在过去的一周,蓬莱19-3油田C平台附近,依然有间歇性油花溢出,平均每天溢油量约为3.6升;每天上午均能发现小范围油带,面积一般为0.06平方公里左右。

  这些小范围的油花从何而来?目前国家海洋局和康菲公司都没有作出进一步解释。在过去3个月,渤海溢油事件多次牵动公众的目光,特别在学者那里,讨论的话题已经远远超越溢油事件本身:在生态方面,有声音说,渤海生态早已不堪重负,溢油事件只不过是敲响了最后的警钟。在管理方面,有批评说,海洋的管理是多龙治水,其结果是谁也不管。再有,在分析闯下大祸的康菲公司为何始终态度傲慢时,才发现,尽管海洋石油已经如火如荼,但我国相关的污染损害赔偿法律机制严重缺失。

  在中国环境科学院研究员赵章元(微博)看来,渤海已经站在十字路口:是走向海洋功能丧失的死海,还是回归昔日生机勃勃的碧海。如果要回归碧海,尚有若干的短板需要补齐。毫无疑问的是,这道选择题背后必然会有诸多的利益博弈。

  康菲溢油污染强度大于BP墨西哥湾溢油

  渤海蓬莱19-3油田平台发生溢油事故后,康菲公司曾表示,这起溢油事件的生态影响不能和BP在墨西哥湾的溢油事件相提并论,毕竟BP的原油泄漏量高达7.8亿升。但在赵章元的计算中,康菲溢油对渤海生态的破坏程度一点不比BP对墨西哥湾的逊色,相反,污染的浓度远超过墨西哥湾。

  赵章元曾创建了中国环境科学院的近海环境研究室,参与了《海洋环境保护法》起草前的研究工作,10多年前,还参与制订了旨在改善渤海生态状况的《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在他看来,分析康菲溢油的生态影响,首先要搞清楚漏了多少油。虽然目前国家海洋局和康菲公司尚未给出溢油量多少的最终结论,但赵章元根据现有的公开数据算了一笔账。

  公开的数据是,渤海溢油事故已经造成累计5500平方公里海面遭受污染,其中劣四类水质海面超过870平方公里,已有部分渤海周边岸线受到溢油事故影响。赵章元计算的参照数据包括,海水劣四类的标准是,每升水中石油类污染物的浓度超过0.5毫克,假设油污的厚度是1米,再加上过往船只和潮汐的影响,经过简单的计算大概可以得出,溢油量至少在5万吨左右。

  赵章元强调,5万吨还是保守估算。这保守估算出的5万吨溢油的污染强度究竟有多大?他还算了另一笔账:墨西哥湾面积154.3万平方公里,平均水深1000米,而渤海,仅有7.7万平方公里,水深最深处也只有85米。墨西哥湾总容积是23万立方千米,渤海总容积1730立方千米。计算的结果是,墨西哥湾污染的强度是每立方千米2.7吨油污,而渤海每立方千米28.9吨。如果简单比较一下,可以看出,渤海溢油的污染强度比墨西哥湾强。赵章元也承认,这种过于简单的计算可能与科学计算尚有差距,但其影响可以窥见一斑。

  另外,必须提及的是,渤海是一个内海,三面被陆地包围,水体与外界交换十分缓慢。有学者认为,渤海水体全部交换一次需要几十年的时间。赵章元说,除去被收集走的油水混合物,和少量被微生物分解掉的油污,其余的油污会在封闭的海域内随海流长时间漂荡下去。

  目前,学术界的共识是,原油中带有的芳香烃成分本身就有毒性和致癌性,渤海溢油将直接威胁海洋生态。除了对海水的污染外,溢油对海底沉积物的污染以及对海洋生态系统、海洋生态功能的影响会更加深远,恢复也需要更长时间。

  搁置10年的碧海行动计划

  在赵章元这位熟知渤海的专家看来,渤海生态早已不堪重负,溢油事件只不过是敲响了最后的警钟,海洋早已经成为内陆发展的垃圾桶。

  渤海周边的三省一市,人口密集,经济发达。赵章元掌握的数据是,早在几年前,三省一市入海的排污口就有105个,入海的污水量一年就达28亿吨,接近全国入海排污量的一半。除此之外,还有55条河流最终汇入渤海,而在北方地区,河流基本流的都是黑臭的水。渤海海域曾经7年发生了20次赤潮,生态环境十分脆弱,不少生物已经灭绝,连生命力较顽强的黄眼蟹都绝迹了。

  一方面是陆地对海洋的污染在加剧,另一方面是,10年前制订的《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已经被束之高阁。

  2001年9月,国务院批复了由国家环保总局主导编制的《渤海碧海行动计划》。这份计划拟投资600亿元,用15年的时间,改善渤海的生态系统,减缓生态破坏。其中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减少陆地对海洋的污染。

  当年,渤海治理计划跟北京大气治理,淮河,太湖水环境治理一样,位列国家环保工作中最重要的项目。这也反过来证明,渤海的污染治理迫在眉睫。10年过去了,其他几项治理重点依然按部就班,只有渤海治理被搁置。

  搁置的原因,一种说法是,几年之后,国家发改委又出台了《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两部方案的衔接出了问题。还有一种说法是,渤海的生态整治既涉及沿海的三省一市,又涉及规划、环保、海洋、国土、建设等多个部门,多头管理的结果是谁也不管。

  渤海的跛足开发

  此次溢油事件对渤海来说是雪上加霜。

  根据国家海洋局发布的《2010年海洋经济公报》,2010年,我国继续加大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多个油气田陆续投产,海洋石油天然气产量首次超过5000万吨。海洋油气业高速增长,全年实现增加值1302亿元,比上年增长53.9%。而渤海也早已成为第二个大庆。

  赵章元对渤海的未来充满了担忧。他说,陆源污染加上近海开发的污染,要不了多少年,渤海就会变成没有任何生态功能的“死海”。海洋生物和人类将承受一笔“污染遗产”,生态一旦失衡,后果不堪设想。

  现实的情况是,相比陆源污染的增加和海洋经济的迅猛开发,我国的海洋环境管理水平还有很多值得圈点的地方。

  一位专家回忆说,当年制定《海洋环境保护法》用了8年的时间,出台海水水质标准也花了八九年的时间,而且最后还是一个该部门扯皮博弈的结果。而对近海开发建设最具约束力的“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研究了10多年,至今还未出台。

  近海的开发已经如火如荼,但相应的监管手段,包括油污损害应急、鉴定、赔偿机制却没有同步发展。在一些专家看来,这样的跛足开发,正是康菲骄横霸道的底气。

  2009年5月22日,审计署发布对渤海治理的审计公告。公告认为,渤海治理存在治污措施不到位、海域管理粗放、资金使用不规范3类问题。审计公告称,目前,我国对渤海海域的用海规模、开发进度等实施规划或计划控制不够,尤其是对一些环境影响比较大的围填海项目的开发利用控制底线还不完备,规模越来越大的围填海活动改变了海岸生态环境,加剧了海洋环境污染,影响了重要渔业资源。

  能否揭开石油公司溢油赔偿序幕

  目前至少有两个层面的索赔正在酝酿。一个层面是,国家海洋局已经聘请律师团,准备代表国家提起生态索赔;另一个层面,一些遭受损失的沿海养殖户准备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

  海上溢油的赔偿在我国早有先例,只不过大多是在船舶溢油事件中,最著名的要算发生在2002年11月的“塔斯曼海”号油轮溢油事件。当时天津市海洋局代表国家向肇事企业申请生态赔偿,官司打了好几年,最后天津海事法院判决“塔斯曼海”号船主等相关责任人赔偿天津市海洋局海洋生态损失1000余万元;赔偿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渔业资源损失1500余万元;赔偿遭受损失的渔民及养殖户1700余万元。

  这是我国加入《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后,海洋行政管理部门首次代表国家向污染者提出生态索赔。

  此后,关于船舶溢油案的国家索赔和利益相关者的索赔出现了多起。近年来随着近岸油气开发的突飞猛进,钻井平台也逐渐成为海上溢油事件的主角,所以很多专家也在呼吁要关注钻井溢油的赔偿。

  最近,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的张仁友律师专门研究了相关法律,在他看来,根据现有法律,向康菲索赔的道路注定不会平坦。

  首先从国家的生态索赔来看,海洋环境生态损害包括水质、滩涂等海洋环境损害和天然渔业资源的损害,所以从起诉主体来看,海洋部门和渔业部门都可以进行起诉。但由于海洋的多头管理,在索赔中会不会出现推诿扯皮?除了解决谁起诉的问题外,最大的难题是如何计算和评估损失,也就是损失都包括哪些内容?

  张仁友介绍,“塔斯曼海”海洋生态损害案中,天津市海洋局提出的海洋生态损害的费用包括海洋环境容量损失费、生物治理研究费和监测评估费、海洋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海洋沉积物恢复费以及潮滩生物环境、浮游植物和浮游动物恢复费等8项,但天津海事法院仅仅只认定了前两项。

  2007年,国家海洋局发布了《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评估技术导则》。根据该技术导则,海洋溢油的损害对象大致分为六类,即海水质量、海洋沉积物环境、潮滩环境、海洋生物、典型生态系与海洋生态系统。溢油海洋生态总损失费用为海洋生态直接损失、生境修复费、生物种群恢复费和调查评估费四个部分的总和。由此确定最终索赔额度。但上述技术导则只是一个海洋行政部门的行业标准,这一计算标准是否能够成为法院判决的依据,目前还存在争议。

  其次,如果是养殖户申请民事赔偿,最大的困难就是收集证据。张仁友说,养殖户要做的准备包括,委托鉴定机构对海水中的含油量进行鉴定,还要对溢油的“油脂纹”进行提取,再与相关历史记录作比较,以确定溢油的准确来源。另外,还要找公证机构对海产品进行取样,找鉴定机构进行损失评估。

张仁友律师说,迄今为止国家海洋局还未全部公布生态损害评估的进展情况,包括污染源的诊断、污损对象及程度确定、生态污损评估等方面详细内容。这也给养殖户的索赔造成一定障碍。

4、康菲责任如何一追到底?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1-09-16 

http://www.cenews.com.cn/xwzx/fz/qt/201109/t20110915_706144.html

    看风向决定公开程度,围堵漏油不力,严重破坏渤海生态环境 

   从6月4日到现在,90多个日夜中,渤海蓬莱19-3油田发生了什么?从发现溢油到被要求彻底堵漏与清除油污,肇事者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做了什么?面对这一重大污染海洋环境的溢油事件,如何进行行政处罚?又该如何提起海洋资源和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诉讼?政府、公众和民间组织不仅要查清事实,还要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能从康菲公司获得赔偿吗?

生态损害赔偿和人身财产损害赔偿一个也不能少

薄晓波

  从2011年6月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菲公司)在渤海发生漏油事件之后,康菲公司即被推到了中国舆论界的风口浪尖。

  先后出现诸多关于此次漏油事件和康菲公司的新闻,有报道称渔民受损后欲提起诉讼却证据不足。有报道指出康菲公司在招聘广告中称溢油事故提高了其知名度,随后康菲公司又否认这一新闻。8月16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表示要向溢油事故责任方提起诉讼,并向全社会公开选聘法律服务团队代理此案。

  面对国内一浪高过一浪的声讨,直到8月19日,康菲公司才首次就溢油事故表示道歉。9月7日,康菲公司表示将为中国渤海蓬莱19-3油田溢油事件设立基金,旨在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承担公司应尽的责任并有益于渤海的整体环境。

  康菲公司为何如此傲慢?

  从3个多月的事态发展可以看出,康菲公司对待本次溢油事故的态度非常消极,甚至在事故曝光的前期阶段仍试图隐瞒真相。这种处理态度显然是非常注重诚实信用和公众评价的西方企业的一贯作风。有人调侃其“入乡随俗”,指出由于此次事故发生在中国,所以康菲公司才得以如此“淡定”。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英国石油公司在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真实情况并主动向公众道歉,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并很快成立了200亿美元的赔偿基金。

  英国石油公司在美国也因此官司缠身,有司法部这样的政府部门提起的诉讼,有环保NGO提起的公益诉讼,也有私人律师事务所代理污染受害者提起的侵权诉讼。在这样多管齐下的压力下,如果英国石油公司不采取上述积极的补救行动,恐怕在美国市场将无立锥之地了。

  反观康菲公司在中国渤海溢油事故中的表现,我们可以发现,法律责任追究机制的不完善是促使康菲公司消极应对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了:“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根据这一条款,国家海洋局在海洋环境遭受破坏、国家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下,肩负着代表国家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重任。

  在8月16日国家海洋局发布的公告中,其计划将要提起的是“海洋生态损害索赔诉讼”。这一诉讼在我国现有立法背景下显得十分必要,因为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康菲公司在此次事故中最多只需要承担20万元的罚款。

  区区2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对于这样一家跨国石油巨头来说犹如九牛之一毛,这样一条关于罚款限额的法律规定对经济实力强大的污染者来说,完全起不到惩戒和警示作用。在行政手段无法有效规制污染行为的情况下,民事诉讼显得十分必要。

  生态索赔还有哪些方面需要完善?

  但是,我们需要看到,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海洋生态损害索赔诉讼机制。因此,笔者预计,尽管现在国家海洋局公开招聘了法律服务团队,但是要真正进入诉讼程序还将面临许多困境。

  在本次事故中,国家海洋局要对康菲公司提起索赔诉讼,首先需要面对的就是确定索赔数额的问题。由于生态损害是一个非常宽泛并且难以量化的概念,因此生态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将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并非易事。

  此外,国家海洋局之所以能够依法提起海洋生态损害索赔诉讼,原因在于其代表国家行使海洋资源所有权,油污泄漏导致海洋生态环境损害,实际上是侵害了国家的海洋资源所有权。

  因而国家海洋局提起诉讼能够救济的也仅限于国家的海洋资源和海洋生态损失,其中并不包含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而导致的财产和人身损害。

  从这个角度而言,即便国家海洋局对康菲公司提起诉讼,也并不能排除受害公民、法人和其他单位以财产或人身损害为由而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笔者认为,无论国家海洋局最终对康菲公司油污泄漏事件采取什么样的诉讼策略,遭受此次油污泄漏事件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应选择沉默,应当积极地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提起环境损害民事赔偿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为了降低诉讼成本,一些遭受污染的渔民等还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联合起来提起集团诉讼和代表人诉讼。

  在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关于环保民间组织(以下简称NGO)作为原告而直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但这并不意味着NGO在诉讼中不能发挥任何作用。在环保领域态度一向十分积极的NGO要想在本次事故发生后有所作为,可以选择另一条道路——无偿代理渔民提起损害赔偿诉讼,或者为渔民提起诉讼提供相关的技术和法律援助。

  这些由受损渔民或者单位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其赔偿额度加在一起也是非常巨大的,可以有效地抵消康菲石油因怠于处理油污泄漏而获取的巨额利润。再加之国家海洋局将要提起的海洋生态损害索赔诉讼,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行政处罚过低带来的尴尬局面。

  另外,在这起案件的处理中,我们还不应忽视对责任人刑事责任的追究。《刑法修正案》(八)已经明确规定了“严重污染环境罪”这一罪名。此次油污事件的影响及康菲公司的恶劣行为已经充分表明,康菲公司的行为符合这一罪名的犯罪构成,应当依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说康菲公司把握住了我国环境立法偏弱、偏软的命门,还言之过早。法律对它的行政处罚确实远远不足以消除其行为所带来的恶劣影响,但如果形成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多管齐下、共同追责的局面,将会使康菲公司以及其他跨国集团公司清醒认识到在中国积极预防环境污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生)

面对生态索赔,我国缺乏可操作的行政法规及相应的技术标准

制度之“漏”怎么堵?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 李源

  7月5日下午,国家海洋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了渤海漏油事故调查情况。当天,据相关人士透露,根据现行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对事故责任方的处罚最高限额为20万元人民币。

  “才20万元?”“清理海域20万元够吗?”……“对事故责任方的处罚最高限额为20万元人民币”的消息一出,舆论一片哗然。不少人认为,对于这样一起溢油事故来说,20万元无异于杯水车薪,实在“太少了”。

  责任追究不止20万元

  那么,对这起事故的责任追究仅仅止于20万元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正如一位网友所言,“罚款只是罚款,还有赔偿。”国家海洋局相关人士也表示,这类案件可由国家海洋局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相信会远远多于20万元”。目前,国家海洋局已招聘法律服务团队,准备提起生态损害赔偿诉讼。

  行政罚款和民事赔偿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最高20万元罚款仅仅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而对于这起事故来说,还有民事救济的途径。

  尽管如此,重大污染事故罚款过低也是近年来饱受诟病的问题。不少专家都表示,目前施行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是1999年修订颁布的,相比于12年前,如今20万元早已远不足以惩罚肇事企业、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因此,专家建议对法律做出适当的调整。

  从这一点来看,2008年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修订之前,《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对水污染事故行政处罚的最高限额是100万元人民币。2004年,四川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直接损失3亿元,肇事单位仅被罚100万元;2005年,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爆炸造成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国家为治理污染投入了几十亿元,但吉林石化公司仅被环保部门罚款100万元……

  众多事例让人感到,100万元的罚款仅是九牛一毛,远不足以震慑违法企业。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也成为《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过程中呼声很高的一个焦点问题。

  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20%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30%计算罚款。

  这一规定并未将罚款限制在一个固定的数额,而是确定比例,设立浮动额度,“上不封顶”。相应地,有关部门也可以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确定罚款数额。

  民事赔偿是有效的救济途径

  当前,在行政处罚上限已难以突破的情况下,对于此次的溢油事故来说,民事赔偿不失为一条有效的救济途径。我国《海洋保护法》中也明确规定,国家海洋局可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在这方面,我国也有成功的先例可循。

  早在2002年的“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涉外索赔第一案”(以下简称“第一案”)中,原告成功索赔4209万余元。

  2002年,英费尼特航运有限公司所属的一艘马耳他籍油轮“塔斯曼海”轮在渤海与一艘中国籍货轮发生了严重碰撞,205.924吨文莱轻质原油入海。之后,天津市海洋局率先将肇事方告上法庭,索赔巨额生态损失。此后,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3家渔民协会和256户渔民、养殖户等多个原告纷纷就渔业资源遭受的损失提出巨额索赔。

  除诉讼主体资格外,这类案件中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有专家表示,除了《海洋环境保护法》,我国缺乏可操作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应的技术标准,海洋生态损害的国家索赔工作迄今未全面有效的实质性开展。国家应尽快启动建立海洋生态损害补偿赔偿制度的立法程序,对海洋生态损害补偿索赔的责任主体、补偿赔偿范围及标准、程序以及补偿赔偿金的使用管理等进行明确界定。

  在这方面,山东省走在了全国的前列。2010年6月,山东省在国内率先出台了《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的相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明确了对海洋溢油等污染事故的损害评估标准,最高索赔额度高达两亿元,打破了索赔无据的尴尬。

  中国海洋大学教授郭佩芳曾表示,我国针对海洋的补偿赔偿一直都是空白,山东省出台的这一《办法》极具借鉴意义。不少业内人士呼吁,下一步能够出台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

  今年5月,环境保护部颁布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环境污染损害数额计算推荐方法(第I版)》。其中规定,全面完整的环境污染损害评估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生态环境资源损害、应急处置费用、调查评估费用、污染修复费用、事故影响损害和其他应当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损害。

  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完善民事和刑事责任追究制度……从长远来看,要从源头堵漏,这些措施必不可少。对于此次溢油事故来说,争取合理赔偿、修复受损生态已是当务之急。

国家海洋局责令蓬莱油田停产,后续索赔工作提上日程

渤海油田溢油如何了局?

中国环境报综合报道

  9月14日,国家海洋局发布消息,监测结果显示,蓬莱19-3油田的C平台附近仍有间歇性油花溢出,并且每天上午都发现有小范围油带。这距离6月4日第一次出现少量溢油已经过去了3个多月的时间,按照国家海洋局对渤海溢油事故的决定,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菲公司)目前已完成蓬莱19-3油田共计231口井的全面停产。截至9月6日,溢油累计造成5500多平方公里海水污染,给渤海海洋生态和渔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

  9月14日,国家海洋局发布消息,监测结果显示,蓬莱19-3油田的C平台附近仍有间歇性油花溢出,并且每天上午都发现有小范围油带。这距离6月4日第一次出现少量溢油已经过去了3个多月的时间,按照国家海洋局对渤海溢油事故的决定,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菲公司)目前已完成蓬莱19-3油田共计231口井的全面停产。截至9月6日,溢油累计造成5500多平方公里海水污染,给渤海海洋生态和渔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

  一个月两次漏油

  6月4日,康菲公司的蓬莱19-3油田B平台开始出现少量溢油。6月8日,康菲公司向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报告称,在B平台东北方向附近的一条天然断层发现海底渗油。6月12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确认溢油源自蓬莱19-3油田。

  6月17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接到“中国海监22”船报告:蓬莱19-3油田C平台附近海域发现大量溢油。随后康菲公司报告,C平台C20井在钻井作业中发生小型井涌事故。此平台距B平台附近的海底渗油地点约两英里。康菲表示其通过打水泥塞,渗油在48小时内得到成功的控制。

  蓬莱19-3是迄今为止中国国内建成的最大海上油气田,面积覆盖约3200平方公里,由中海油和美国康菲石油公司合作开发,康菲公司担任作业者。

  一个月内出现两次漏油,康菲公司对此的解释是:在其进行注水作业时,对油藏层施压激活了天然断层,导致原油从断层裂缝中溢出来。

  而在此时,中国公众完全不知道发生了海上油田原油泄漏事故。渤海油田漏油事故的消息最早是被微博披露的,时间是6月21日。这距离事故发生已经有将近半个月的时间,而后来,媒体纷纷希望进一步了解情况,但是康菲公司都没有做出回应。

  国家海洋局责令其停产

  在媒体报道后,国家海洋局介入调查。

  7月5日,国家海洋局召开媒体通报会,向社会公布渤海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相关情况。除发生事故的作业平台附近偶有少量油膜出现以外,海面已无明显漂油,840平方公里海水恶化成劣四类。

  康菲公司在第二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称海底渗漏点已被全部堵住。

  然而,渤海蓬莱19-3油田漏油事故并未停止。7月10日,国家海洋局在对蓬莱19-3油田进行检查时,发现这一油田B、C平台出现了新的漏油迹象。7月13日,国家海洋局指示康菲公司暂停B平台和C平台的生产作业。

  8月5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下发通知,要求康菲公司针对B平台的减压和弃井计划,制定专门的溢油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分局备案;同时要求康菲公司制定减压和弃井措施不力情况下彻底封堵溢油源的应对方案。

  同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要求康菲在8月31日前完成所有的封堵工作,并提交第三方对封堵效果的评估鉴定报告。

  康菲公司终于道歉

  8月16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发布公告,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一家法律服务机构为主、多家法律服务机构为辅的法律服务团队代理渤海溢油索赔案。

  8月19日,康菲公司首次发布公告表示道歉,并承诺将承担责任做好渤海安全、环保和清理工作。

  而此时,国家海洋局在蓬莱19-3油田海域发现3处油膜覆盖区域,油膜长度从5公里~10公里不等,宽度约50米~100米,分布的海域范围达1.35平方公里。康菲公司向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承认在C平台西北侧发现9处海底油污渗漏点。

  8月24日,综合卫星、海监飞机、海监船舶监测信息显示,蓬莱19-3油田监测海域表层海水石油类浓度较高,高值区主要位于C平台海底油污清理现场。

  同一天,康菲公司就渤海漏油事件在北京召开媒体发布会。康菲公司总裁司徒瑞在发布会上向公众道歉,表示将对溢油事件负责,并宣布蓬莱19-3油田溢油源已被永久封堵。这一说法随即遭到广泛质疑。

  渤海漏油事故继续恶化。8月25日,在舆论的重压下,康菲公司承认蓬莱19-3油田C平台附近海床又发现新的油污(含油基泥浆)渗漏点,C平台附近先后共发现渗漏点16个。

  海监部门现场调查显示,新出现的16个新溢油点与康菲公司在渤海5个钻井平台的继续作业有关。

  针对康菲公司处置溢油事故不力的情况,9月2日,国家海洋局责令蓬莱19-3全油田停注、停钻、停产作业(三停)。9月5日,康菲公司称蓬莱19-3油田231口井已停产。

  相关索赔工作正逐步展开

  渤海油田漏油事故发生后,山东长岛及河北乐亭、昌黎等地反映出现养殖产品大量死亡情况。

  8月,农业部组织专家分别到乐亭、昌黎就养殖扇贝大量死亡开展调查。经过排查分析和取样检测,排除病害因素,但不排除扇贝死亡是由油污或赤潮等环境因素造成。

  山东、河北、辽宁等地众多渔民、养殖户决定起诉肇事者康菲公司。由于诉讼费高、评估难、取证难、索赔制度缺失等条件限制,这一民间索赔进展缓慢,困难重重。

  为进一步减少渤海油田漏油事故的危害,农业部组织渔政和渔业生态环境与养殖病害等方面力量,开展了在事发海域的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调查监测,进行相关水样、生物样和水产品样本检测,并开展渔业资源损害评估。目前,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评估结果将直接用于渔业部门提出的渔业资源索赔。农业部表示,将依法提出渔业资源损害赔偿要求。

  由国家海洋局代表国家向事故责任方提起海洋生态损害索赔诉讼工作目前已经展开。

  9月7日,康菲公司宣布将为中国渤海蓬莱19-3油田溢油事件设立基金,旨在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承担公司应尽的责任并有益于渤海湾的整体环境。

5、专题:铅蓄电池产业遭遇环保风暴

来源:腾讯绿色 2011-0-16

http://finance.qq.com/zt2011/dianchi/index.htm

因涉嫌铅污染,全球最大的铅酸蓄电池生产商——江森自控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江森自控国际蓄电池有限公司昨天起已暂时停产待查。

此前,不断发生的铅污染事件已经将蓄电池企业关停风暴从浙江刮到了广东、河南和四川。

而随着国际巨头江森在华生产线的停产,由环保部主导的铅酸蓄电池行业“整肃风暴”还在升级。

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http://finance.qq.com/zt2011/dianchi/index.htm

6、环保部今日起暂停审批化工项目

来源:中国青年报2011年09月16日

http://news.sina.com.cn/c/2011-09-16/065423164272.shtml

  本报北京9月15日电(记者 刘世昕) 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称,从今天起,各级环保部门将暂停审批工业园区外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的各类生产。据悉,环保部作出这一决定的背景是,近期化学品污染事件呈高发态势。

  今年以来,环保部已查处数百起与危险化学品污染相关的事件。其中,影响最大的是今年6月发生的新安江水污染事件。6月4日,一辆载苯酚的槽罐车翻车,导致化学品泄漏,使新安江部分水体污染,一度影响杭州市民饮水安全。

  2010年,环保部曾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的相关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发现1.8万家石化类相关企业中,有3000多家存在环境隐患。在对石油、医药化工、炼焦等3个行业的4万家企业的排查中发现,大部分企业密布我国的7大水系。

  在张力军看来,近年来危险化学品事故频发最主要的原因是,化工行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企业技术水平落后,产业布局不合理,再加上我国化学品监管手段落后。尽管很多化工产品的产量已经是世界第一,却是靠大量作坊式的小企业支撑,小化工遍地开花,高毒产品的比例较高。与“世界第一”身份不相称的是,全国大多数环保机构都没有专门监管危险化学品的部门。

张力军透露说,环保部已经启动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的“十二五”规划,而在此之前,环保部将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检查,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一律关停。

7、我国将建立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 

来源: 新华网2011年09月16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11-09/16/c_122041641.htm

  新华网北京9月15日电(记者顾瑞珍)化学品污染物进入环境,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重大威胁。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15日说,我国要强化污染责任追究和处罚,于2013年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工作,建立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

  化学品环境管理是“十二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张力军要求,要严格环境准入,从2011年9月15日起,各级环保部门要停止受理在工业园区外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的各类申请。要建立化学品环境管理长效机制,2013年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工作,对于不按照规定履行登记义务的企业,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将在环评审批、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和安排环保专项资金上受到制约。

  张力军强调,还要强化污染责任追究和处罚,建立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企业索赔、罚款和刑事处罚力度,对于企业的违法行为绝不能姑息迁就,要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相关企业造成群发性健康危害事件或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的,要从其立项、审批、验收和监管等各个环节,以及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及废弃处置的全过程,依法依规对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责任人员实施问责。

  他表示,环境保护部将加大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关检查情况上报中央纪委处理。

8、环保部整肃沿江沿海化工业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2011-09-16王尔德

http://www.21cbh.com/HTML/2011-9-16/zMMDY5XzM2NTEzMQ.html

核心提示:2010年环保部开展了沿江沿河排查整治行动,检查了化工石化企业近18000家,排查出环境污染隐患企业3607家。

环保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检查。

 “这次检查的对象是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集中区域,所有持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江河湖泊沿岸、沿海地区、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在9月15日召开的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环境隐患排查视频工作会议上,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如是说。

张力军指出,化学品环境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包括,化学品生产和快速增长带来的巨大环境压力,化工产业技术水平落后布局不合理,尤其是小化工企业遍地开花;化工企业的环境安全责任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中国尚无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各地环保部门尚无专门的化学品管理机构和人员。

张力军表示,“各地要尽快制定检查的方案,并应于9月31日将专项检查的方案向环保部备案;到12月31日,各地向环保部提交专项检查的结果。”

张力军强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应立即限期整改;对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的企业,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停或者取缔;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以及生产淘汰产品和使用落后工艺设备情节严重的企业,应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张力军指出,对未按照要求完成化学品环境监管任务的地区,或发生重大化学品污染事件以及因化学品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地区,暂停其除节能减排、民生保障项目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审批。

张力军表示,治理化学品环境问题的首要举措就是严格环境准入,“注重发挥公众参与机制的作用,环保部门应当将相关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张力军透露,“环保部将从2011年9月15日起,各级环保部门要停止受理在工业园区外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为选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的各类申请,但节能减排的改造项目除外。”

环保部将建立化学品环境管理的登记制度,到2013年年底前各地应完成危险化学品环境登记管理工作,对不按照规定登记履行义务的企业,除依法给予处罚之外,还将在环评审批、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和安排环保专项资金上受到制约。

张力军提出,环保部在未来将每隔五年开展一次化学品污染的调查,以摸清家底,并确定重点企业和地区。

 “2010年环保部开展了沿江沿河排查整治行动,检查了化工石化企业近18000家,排查出环境污染隐患企业3607家;同年环保部组织开展了全国范围内的石油炼焦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的化学环境检查,涉及企业共43510家,其中81.3%的企业具有环境风险,位于长江、黄河、海河等七大流域的企业占86.2%,可见环境风险十分突出。”张力军如是说。

9、环境保护部:我国正式启动含氢氯氟烃淘汰行动

来源:新华社2011年09月16日顾瑞珍

http://env.people.com.cn/GB/15672446.html

  新华社北京9月15日电(记者 顾瑞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含氢氯氟烃生产国和消费国。记者15日从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获悉,我国含氢氯氟烃淘汰整体战略和行业计划获批,批准项目资金共计2.65亿美元,为我国淘汰含氢氯氟烃行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9月16日是“国际保护臭氧层日”。联合国今年纪念“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的主题:含氢氯氟烃的淘汰是“绝佳机会”。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主任温武瑞表示, 含氢氯氟烃的淘汰,对环境保护、产业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国际市场的拓展和国际地位的提高等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含氢氯氟烃淘汰整体战略和行业计划获批,标志着我国正式启动含氢氯氟烃的淘汰行动。社会各界都应抓住这个机遇,实现环保、经济、技术等各方面跨越式、可持续发展。

  含氢氯氟烃和全氯氟烃、哈龙、四氯化碳、甲基氯仿等都属于消耗臭氧层物质,对臭氧层有破坏作用,在工业生产中,其主要用于制冷剂和发泡剂。

  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需要在2013年1月1日将含氢氯氟烃的生产和使用冻结在2009至2010年两年平均水平,在2015年在冻结水平上削减10%,2030年实现除维修和特殊用途外的完全淘汰。

为了做好含氢氯氟烃淘汰工作,我国开展了含氢氯氟烃淘汰整体战略和行业计划的编制。2010年7月29日,在加拿大举行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第64次多边基金执委会上,我国提交的含氢氯氟烃淘汰第一阶段整体战略和聚氨酯泡沫、挤出聚苯乙烯泡沫、房间空调器、工商制冷与空调、制冷维修与能力建设等5个消费行业第一阶段含氢氯氟烃淘汰计划获得批准。

相关链接:

2011国际保护臭氧层日主题:"淘汰氟氯烃:绝佳机会"

来源:新华网2011年09月15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5665904.html

  新华网北京9月15日电 9月16日是“国际保护臭氧层日”,今年的主题是“淘汰氟氯烃:绝佳机会”。 臭氧层是指距离地球25公里至30公里处臭氧分子相对富集的大气平流层。它能吸收99%以上对人类有害的太阳紫外线,保护地球上的生命免遭短波紫外线的伤害,因此被誉为地球上生物生存繁衍的保护伞。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对舒适生活的追求,制冷剂、发泡剂、喷射剂等化学制品被大量使用。这些制品中含有大量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如氟氯烃和含溴氟烃等,它们的大量排放对臭氧层构成严重威胁。臭氧层耗减的直接结果是:大气层中的臭氧含量每减少1%,地面受太阳紫外线的辐射量就增加2%,患皮肤癌的人就会增加5%至7%。过量的紫外线辐射可使农作物叶片受损,抑制农作物光合作用,改变农作物细胞内的遗传基因和再生能力,导致农产品减产或质量劣化。过量的紫外线还会杀死水中的微生物,造成某些物种灭绝。

  1987年9月16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国际臭氧层保护大会,通过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简称《蒙特利尔议定书》),对控制全球破坏臭氧层物质的排放量和使用提出了具体要求。1995年,联合国大会决定把每年的9月16日作为国际保护臭氧层日,要求《蒙特利尔议定书》所有缔约方采取具体行动纪念这个日子。目前已有196个国家签署了这一议定书。中国在1991年成为议定书缔约方。

10、《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公布 太湖保护区禁建高尔夫球场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2011-09-16

http://www.legaldaily.com.cn/bm/content/2011-09/16/content_2957946.htm?node=20729

   本报北京9月15日讯 记者李立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经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将于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合理确定水源地保护区,拆除、关闭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和垃圾场。

  太湖流域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腹地,跨江苏、浙江、上海等省市,人口密集、经济发达,资源环境压力很大。

  条例建立了太湖流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明确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

  条例规定,在太湖、淀山湖、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和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岸线内以及岸线周边、两侧划定了保护区域,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和高尔夫球场,禁止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贮存、输送设施以及废物回收场、垃圾场、水上餐饮经营设施,禁止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禁止运输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太湖。

  条例建立了区域间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明确上游地区未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和控制计划、行政区域边界断面水质未达到阶段水质目标的,应当补偿下游地区;反之,则由下游地区补偿上游地区。同时,对减排的企业和转产专业的农民,由政府通过财政、信贷、发放补贴、培训、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等方式予以扶持。

条例规定,将对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执行情况进行逐级年度考核。

11、长白山度假区借冬运会建高尔夫球场 审批全过关

来源:《经济参考报》2011年09月16日 王文志 肖波 张彬

http://env.people.com.cn/GB/15673132.html

  借冬运会赛场之名 建高尔夫球场别墅

  长白山国际度假区“偷梁换柱”

  国家三令五申严禁建设高尔夫球场和别墅项目,《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吉林省采访时却发现,作为这个省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酒店、房地产、别墅、高尔夫球场等项目的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从该项目立项、环评等审批文件看,这一奢华旅游度假区涉嫌假借冬运会体育项目,顶风上马国家明令禁止的高尔夫球场和别墅群。

  别墅、高尔夫球场建设如火如荼

  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位于吉林省抚松县松江河镇,是当地引资230亿元的区域旅游开发项目,由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白山开发公司)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营,号称要打造中国占地面积最大的休闲度假旅游项目。

  公司宣传材料称:度假区共有两个高尔夫球场,其一是18洞山地森林高尔夫球场,占地1550亩,由世界排名第一的高尔夫球场设计师杰克·尼克劳斯设计;其二是36洞峡谷高尔夫球场,占地2625亩,由世界排名第二的高尔夫球场设计大师罗伯特·琼斯设计。两个高尔夫球场的设计和投资均达到世界顶级水平,“建成后必将成为高球好手向往的圣地”。另外规划建设占地3150亩的森林别墅600栋,每栋享有5到7亩的独家林地,是“中国唯一的真正森林别墅”。

  据记者接触到的高尔夫球场的施工人员和当地知情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共规划和建设了两个高尔夫球场,位于南面的高尔夫球场草坪已经开始铺设,北面的高尔夫球场土地平整等已基本结束,正在紧锣密鼓的施工中。因项目涉嫌违规,高尔夫球场实施全封闭建设,不准外人进入。记者试图以看项目为由接近两个高尔夫球场工地,在路口就被佩戴“物业人员”胸牌的工作人员拦下。

  在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南区,记者走进门口挂着“确保运动员公寓工程如期顺利完工”条幅的一处建筑工地,发现命名为“长白山霞慕尼”的连体别墅正在进行收尾工作,条幅后面即是两处“长白山霞慕尼”样板间。从门前的规划图上可以看出,其中一栋别墅面积为241平方米。

  记者在现场看到,每两栋别墅间有一个封闭通道相连,据知情人士介绍,这是为了规避政策,便于以“联排低层住宅项目”通过审批。

  除了高尔夫球场和别墅群外,该项目还配套有大批豪华酒店,在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南区将建成9座星级酒店,这些高档酒店群占地约1平方公里,一期将建设6个酒店,分别是六星级柏悦酒店、威斯汀酒店,五星级凯悦酒店、喜来登酒店,洲际四星级假日酒店和洲际公寓式酒店。记者走访酒店建筑工地现场发现,在一期“长白山霞慕尼”别墅群对面,酒店群已初具雏形。

  一期180栋别墅已基本售罄

  长白山开发公司销售中心的宣传手册显示,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分南北两部分,北区为“长白山旅游服务区”,南区为国际旅游度假区。高尔夫球场和别墅群位于国际旅游度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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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赵章元谈康菲漏油 渤海或将成死海

来源:中外对话 2011-09-16李珵

http://www.chinadialogue.net/weblogs/4/weblog_posts/381

    康菲溢油事故至今已近三个月,康菲到底漏了多少油?渤海还有没有希望?9月14日,在“绿家园环境记者沙龙”中,中国环境科学院研究员赵章元就康菲公司在渤海的溢油事故进行了全面的解读。

    对于外界众说纷纭的溢油总量,赵章元用公式计算出了估算值,“根据目前官方公布的数据,受污染的劣4类海域面积为870平方公里,在潮汐风浪过往船舶的共同作用下,最高石油浓度取超标86倍的1/3,约为15mg/L,我们暂取海水浓度为0.4mg/L(实测为0.5mg/L),还要考虑到在清理过程中使用了大量的消油剂,油的厚度可能达到3-5米以上,因此总的漏油量应该在约5-7万吨。”

    赵章元指出,渤海海域脆弱的生态环境也加剧了这次事故的影响。“渤海是封闭型海域,而7万平方公里的海域,却只有一个不到100公里的出口,而且出去以后也不和大海相通,还有朝鲜半岛及日本的阻挡,所以实际上是一个海盆。渤海近年来赤潮频发,不少生物灭绝,现在已接近生态崩溃的边缘,加之沿岸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入海污水量一年达到28亿吨,海洋成为一个最终的垃圾桶,所以康菲的漏油事故无疑是雪上加霜。”

    赵章元称,漏油事故预计受到影响最快、危害最大的是莱州湾,海水养殖会大幅度的减产,质量大部分降低,而溢出的石油是各种烃类的化合物,是一种致癌物质,会通过鱼、虾进入我们食物链造成污染,最终威胁到人们的健康,建议不要食用溢油海域的海产品。

    “如果再继续发展下去,渤海很快就要变成死海,这个灾难是任何人都阻挡不住的,海洋的功能消失,食物链将承受一笔‘污染遗产’,灾难性疫病随时可能发生。一旦我们的生态失衡,崩溃,后果不堪设想。”赵章元说。

6月初,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美国康菲公司合作开发的渤海湾蓬莱19-3号油井发生漏油事故,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在8月25日承认蓬莱19-3油田C平台附近先后共发现渗漏点16个,但其事故处理态度和效率受到舆论指责。受漏油影响,目前河北乐亭160余养殖户养殖的扇贝大面积死亡,已造成约3.5亿元经济损失。

13、不要水坝的柬埔寨人:发展是不是硬道理?

来源:中外对话2011年9月15日张翃

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4527--Development-is-for-other-people-

柬埔寨腊塔纳基里省的渔民和农民即使得到补贴也不要水坝和电。他们只想保留传统的生活方式。张翃撰文。

今年8月2日到4日,我受柬埔寨腊塔纳基里省一家名叫3SPN的NGO邀请到当地参观。该省地处柬埔寨版图东北角,东接越南,北连老挝。3SPN意思是3S River Protection Network,3S River指的是湄公河的三条支流:Srepok, Sesan, Sekong。该NGO为柬埔寨当地人所创,旨在扎根社区,串联三河流域村落,保护流域环境和民生。同被邀请的还有来自香港、越南和韩国的媒体,原因是三条河流上已有或将有中、越、韩三国企业投资建设的水电站,3SPN想让这几个国家的记者来看看当地居民生活受到的影响。

第一日我们前往省会邦隆(Banlung)的Thmey村。这个村庄在Srepok河流域,不通电或自来水。全村178户899口人,有四台电视机和不少收音机——村里一些较富裕家庭有小型发电机供电。

通过翻译,村长Sela Ratha告诉我们,这个村主要的生计是种水稻和捕鱼。如果打的鱼够多,还可以卖点钱,用来购置新的捕鱼工具或生活用品。

作为一个下游国家,柬埔寨常常受到上游国家水坝建设的影响。就算上游国家在本国国内进行了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估,常常也忽略水坝工程的跨境影响,更不用说对下游国家居民的补偿。自从几年前越南在Srepok河上游建起了水坝, Thmey村重要的生计来源——捕鱼——明显变困难了。

村民们说,上游调峰引起水平面变化不定,村民们撒下的渔网往往位置不对。头天撒下网,有时第二天发现渔网在水平面以上,有时渔网整个就淹到水下,甚至被冲走。为此,村民曾通过乡政府向越南方面反映,开闸闭闸前应该先通知下游居民,但往往是,通知电话来的时候洪水已经来过了。

此外,上游水坝拦截了迁徙的鱼群,以前,每100米的渔网每个晚上能捕20公斤鱼,现在只有两三公斤。并且,由于修建水坝淹没了两岸的一些树木植被,植物在水中腐烂后影响了水质,现在Srepok河水也变差。加上上游蓄洪后下游水流减小,泥沙淤积,Srepok现在是一条名副其实的“黄河”。

越南在上游建的水坝可能已经无力回天,现在更让村民们揪心的是,水坝就要建到他们的家门口了。去年年底,村里突然来了一个中国施工队30几名工人,在河边的稻田里打坑,测量。随队翻译说他们是在做地质勘探,研究水坝的建造方案。村民们说从来没有人通知过他们,更不用说跟他们商量。甚至乡一级政府也不知情。

当地NGO帮村民找到了这样的消息:2008年,柬埔寨中央政府和中国的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备忘录,将由后者在Srepok河上建造3级和4级两个水电站,装机容量分别初定为30万千瓦和10万千瓦。

 “不要电,不要水坝,不要赔偿”

 “不要水坝。”村民们对我们说,这是他们对水坝的态度。2011年1月11日,他们写信给乡政府和区政府,反映这个诉求。但至今没有回音。

完全不要?即使我知道村民对水坝意见很大,但我原以为他们会要求合理赔偿、要求尽量减小对环境和社区的冲击、要求协商听证,没想到他们的态度如此绝对。

村民们给的第一个理由就是,他们不要电,也不要水电站。在这个还从事着最原始的农耕捕鱼的村庄,电对他们有什么用呢?而且,就算他们想要电,政府和企业也没有打算把电留给他们,因为根本就没有配套的输电网建设。建好电站可能会输往工厂集中的金边,也可能出口越南。当地居民付出家园的代价,但不会得到什么好处。

如果政府给你们足够多的钱作为补偿呢?村民们答:他们可以给我们补偿一次,但我们的后代怎么办?水坝建起来,两岸农田淹没,打鱼亦难上加难。生计断了,拿到这些钱又有什么用?他们也知道,政府和中国企业肯定不会慷慨——签署备忘录和开展可行性研究都没有知会村民,就可见政府和中国企业并不认为他们有必要为村民着想。

村民还说,就在今年,政府把附近一块地使用权出租给了一家柬埔寨公司作为橡胶种植园,把他们村的一块稻田也给算进去了,对村民没有任何赔偿。这样的事情在这个国家不断发生,他们害怕会继续出现。

你们愿意去给这家公司干活吗?这也是一份生计啊?我转而问。

村民们反应特别激烈。“不愿意!”翻译最后总结他们的结论。“我们宁愿自己给自己干活。”

今天再说什么“圈地运动”,说什么资本需要土地和除了在市场上出卖劳动力别无他法的工人,或许有些老套。但难道这不是即将要发生在这些村民身上的事情吗?

我开始有点理解为什么“发展才是硬道理”对他们说不通了——因为,说到底,对他们来说,发展是别人的,他们什么也没有。

我们是“文明人”,他们是“野蛮人”?

第二天我们去了靠近柬越边境的村庄Padal Thom——一个只有103户家庭、552人的嘉莱族(Jarai)族村庄。这个村庄更穷,也更依赖捕鱼。原来村子依水(Sesan河)而居,现在因为上游越南建了5座水坝,他们打不到足够的鱼,实在不够吃了只能骑上一个多小时的摩托车到越南边境上去买鱼。2009年凯萨娜台风,Sesan河也发了罕见的大洪水,卷走了村里所有的禽畜。他们觉得,发这么大的水跟上游的水坝不会没有关系。

这个村子的人的态度一样坚决:不要水坝,给赔偿也不行!

这些人们生活在一个“前资本主义”时代,习惯于传统的耕作、简单的生活。他们觉得后代,也都可以继续这样生活下去,没什么不好。

在这个信奉万灵论的嘉莱族村庄,人们不愿意迁移的原因还多加上了一条:他们祖祖辈辈祭祀神灵和先人的地方在此,他们需要这些的庇佑。

 “愚昧”“落后”,或许有人会说。但是,难道就因为我们喜欢自己的生活方式,就必然认为其他生活方式必然不如自己的,必然要“帮助”把“更先进”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带给他们?想必,19世纪欧洲人到非洲、亚洲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

由来只有新人笑 有谁听到旧人哭?

我尝试站在政府和投资方的立场想:不发展工业,柬埔寨就永远只能陷在全球化价值链的最末端;而在柬埔寨这个能源禀赋并不理想的国家,水电是目前惟一的出路。“舍小家为大家”,也只能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

为大家的收益是不是真的超过了舍小家的成本——包括没有被计算进去的生态成本和未来的风险——我不清楚,但我知道,对于这些只懂得农耕和捕鱼的村民,迁移或许意味着断粮、饥饿、疾病。那个得到了利益的“大家”,可曾想过如何反哺这个“小家”?那些认为自己和柬埔寨中央政府谈妥了条件就万事大吉的中国公司,是否听得到他们身后的哭泣?

好水电,坏水电?

一位在某国际研究机构工作的柬埔寨人Sam对我说,水坝也有“好水坝”。“世界水坝委员会”(World Commission on Dams)有一套详细的指导原则,如能严格遵照,有可能最大程度收获利益,减少负面影响。但这套指导原则并没有强制性,很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都没有在自己的项目中遵守。即使是注意遵守了的欧美发达国家,事后也往往出现一些新的状况。因此水坝建设至今充满争议。

那么,村民们的立场——坚决不要水坝——是不是太极端?

 “这是因为村民们没有得到很好的信息。”Sam说,“一些环境活动家只对村民说,水坝有这个坏处那个坏处,但他们没有告诉村民,水电站的建设也会带来一些好处,并且坏处也不是绝对的。

 “所以,”他顿了一下说,“需要一些严肃的研究人员在环境活动家和政府之间斡旋。我们不会跟政府说:不要建水坝!相反,我们会告诉他们,要建水坝就要做到一二三。”张翃,财新驻欧洲记者。

14、千疮百孔的油管,伤痕累累的高原

来源:南方周末 2011-09-15彭利国

http://www.infzm.com/content/63167

延长石油一年漏油十一次,为何屡堵屡漏。

一年不到漏油已高达十一次,这是偶然还是必然?一条可用十二年的原油管道,为何只过三年就发生原油泄漏事故?一个寄望改变陕北石油无序开采的第四大石油公司,为何导致脆弱的黄土高原伤痕累累?

黄土高原再发“漏油”事故

渤海溢油风波未平,黄土高原再起波澜。

2011年9月3日,陕西延长石油集团(下称延长石油)下属的榆林市靖边采油厂再发原油管道泄漏事故。

延长石油是继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之后的中国第四大石油公司,由陕西省国资委管辖,属该省最大的国企。

据南方周末记者调查,当天16时49分,靖边采油厂安全环保质检科科长赵培珠接到紧急汇报:采油一大队11号联合站附近管道破裂发生漏油事故。作为延长石油集团旗下的22个采油厂之一,靖边采油厂共有六个采油大队。

所谓联合站,是原油管道输送中的一个中间单位,单井采出的原油不经任何处理通过管道输送到计量站,然后再输送到联合站进行脱水。11号联合站位于靖边县青阳岔镇。

按照赵培珠向南方周末记者的描述,原油泄漏量很小,事故处置井井有条。“连油带水也就20(立)方左右。”据其介绍,青阳岔的原油油质不好,含水量高达88%,照此推算,泄漏的纯原油不足三立方。这是靖边采油厂首次公开此次漏油数量。

“所有的漏油都通过污水车回收了。”赵培珠说,甚至还调来了消防车用高压水枪彻底清洗,再次回收,残余的废液则通过吸油毡吸净。

青阳岔镇阳坪村村民刘汉福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漏油现场当时有大量的保安,村民并未哄抢。“这次并没有让我们揽油。”

9月11日,南方周末记者来到事发现场,发现油污已了然无痕,漏油堆积区上,只剩新翻的黄土和密密的车辙。

“从8月到9月,连续下雨二十多天,土质渗透严重。”赵培珠说。连日降雨导致山体滑坡被视为这次事故的唯一原因。

“我就处理过这样一起重大的事故。”已经在环保科长位子上坐了两年的赵培珠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样的漏油事故,9月3日之前没有过,9月3日之后也没有过。

这并不是事实。

一年漏油十一次

在靖边县青阳岔镇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原上,随处可见标明“延长石油”字样的采油机,当地人称“磕头虫”。这些“磕头虫”笨拙安详地从厚厚的黄土里汲取沉淀了亿万年的石油。

安详背后,是躁动的油管。

9月11日早上7点刚过,张铁军就被班长打来的电话吵醒:“又漏了,快过来帮忙!”张是靖边采油厂采油一大队某班的采油工,看守着高原上的两口单井,每月工资一千元上下。此次漏油发生在阳坪村附近的一处山坡上。这一次,没有滑坡。“管线破了。”张铁军说。

当日下午,南方周末记者在这处漏油点看到,油污经过的地方,已被新鲜黄土覆盖。只是这一次,并不密实。轻轻一拨,黄土之下,黑色的油污和沾满油污的青草清晰可见。

按照《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散落油和油水混合液等含油污染物应当回收处理,禁止掩埋。”

同样是9月11日,在11号站季山村附近的一处计量站再发原油泄漏事故。现场,季山村的一位中年男子正拿着瓢往尼龙袋里揽油,两个农妇则帮忙撑着袋子。

一天之内两次漏油,并非巧合。走在青阳岔镇的山梁上,张铁军不时停下来,重复着同样的一句话,“这里曾经漏过。”南方周末记者看到,在一处去年漏油经过的山坡上,一道黑黑的油痕直通山谷,枯死的小杏树上油污的痕迹仍清晰如昨。  在采油一队的一个计量站,白色的墙壁上四射的油花是不久前一次漏油的注脚。看守该站的采油工说,那次漏油发生在上月20号左右。

由于频繁漏油,“揽油”已成当地人的一门生意。一袋油100斤,可卖60元,有的卖给油贩子,有的再卖给靖边采油厂。采油厂和村民之间,俨然已形成默契。

上月,就在9月3日漏油事故同一地点,发生了同样的事故。来自阳坪、季山等村上百人云集在篮球场上没膝的原油中,拼命往自家袋子里装。

“那一次,我们九个人共揽了九十多袋子。”刘汉福得意地说,村民总计“揽油”约一千袋。而4月份的一次漏油,当地人共揽了四百余袋。

在刘汉福的记忆里,这样的好事并不鲜见。“今年已经有过11次了。”他掰着手指头算了一下。采油工张海玉则建议记者“冬天再来”,因为“冬天(管道)说烂就烂了”。

“这一次之所以有人捅出去就是因为没有让他们揽油。”提及9月3日的漏油被曝光,环保科长赵培珠忍不住愤慨,“这里民风不好。”

原油管道三年就破裂

这一切都是管道惹的祸。

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的多位靖边采油厂员工均将症结指向了管道质量。屡屡破裂的管道系2008年铺就。“正常情况下,可以使用十二年。”赵培珠说。

事实是,寿命可达十二年的管道在使用不过三年的当口就破绽百出。“就那么薄薄的一层。”采油工张海玉说,两根八米长碗口粗的输油管,他一个人就可以扛起两根。他坚信,要么是焊口有问题,要么是管线材质差。采油三队一位多次参与过堵漏维修的工作人员则怀疑管线质量难过腐蚀关,不过至今未见官方结论。

“同样在靖边,西气东输的管线怎么就没有破过呢?”张铁军对此不解。

石油天然气管道的泄漏原因不外如此:腐蚀泄漏,这是陆上油田石油天然气管道泄漏的主要原因;意外创伤泄漏,包括自然灾害、不法分子破坏和工程施工机械误伤等原因造成的泄漏;设计不当造成泄漏。

在延长石油绵延于八百里秦川的上千公里管道网中,靖边采油厂的事故管道不过是其中一小部分。然而,这却足以令延长石油蒙尘。

原油管输一度令延长石油引以为傲。在延长石油以往的石油运输格局中,散落于高原各处的一座座单井在原油开采上来以后,就地用煤烧罐,明火加温,实现原油脱水,然后再用车运至炼厂。“不仅拉油费用高,而且污染环境。”赵培珠说,管输以后,不仅节省成本、方便管理,而且减少安全隐患,保护了环境。

延长石油管道公司总经理高宏曾说,以年产800万吨原油的企业为例,如果75%依靠汽车拉运,仅运输过程中的油品损耗和运费,每年就高达7.5亿元。

然而,管输并非能解决全部问题。据延长石油管道运输公司王会昌等人撰写于2010年的文章称,公司内部有《管道运输公司设备管理制度(试行)》,这一制度虽然每年都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修订,但许多好多的方法流于形式,跑、冒、起火现象依然存在。

“为了应付检查而对输油设备进行管理,只要施工进度完成了,输油设备是否合理使用,投入成本是否超出预算无所谓等思想与做法还有一定市场,似乎保证施工生产与规范输油设备管理是两码事。”上述文章写道。

不堪重负的高原

原油泄漏再次给黄土高原留下了一个个疮疤。

来自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多位学者的研究表明,由于石油的密度较小、黏着力强、黄土对石油的截留能力强等原因,泄漏至黄土中的石油主要集中在20厘米左右的表层,而这部分土壤恰恰对农作物的生长至关重要。

事实上,多年的无序开采已经让陕北高原不堪重负。从1990年代开始,陕北部分县、区采取招商引资、出让井位的方式,引进联营单位和个体投资者参与开采石油,最多时达1039家,打井4750口。

一夜暴富的神话频频上演的背后,则是伤心的高原。2005年,榆林市政协环资委的一项调研发现,仅靖边县因为油气开采破坏的植被达七万多亩,榆林市主要河流之一大理河的油类超标1004倍。西安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刘培等人曾在2010年采集了延安市宝塔区姚店镇三口油井,测试结果表明,调研区域的黄土石油污染在有机质含量、总烃含量及生态毒性方面均达到重度污染水平。

1999年,陕北民营油田整风大幕开启,各县钻采公司相继并入延长油矿管理局。2005年陕西省油企重组落幕,靖边采油厂在内的钻采公司并入延长石油集团。此后,政府的环境监管也指向了这一陕西省最大的纳税大户。

如今看来,这种环境监管何等脆弱。2007年8月29日,同样是靖边县境内的长庆采油四厂油管破裂。那一次,泄漏的原油流入了延安市的水源地王瑶水库。

早在2008年6月,陕西省环保局也曾在靖边县召开延长石油集团环境污染防治座谈会,通报靖边采油厂环境违法情况,要求其“不欠新账、快还旧账”。今天,旧账未了,新账频出。(文中张铁军、刘汉福、张海玉为化名)

15、国Ⅳ标准成为一纸空文?

来源:南方周末2011-09-15袁瑛

http://www.infzm.com/content/63174

面对强大的利益集团,无论排放国标,还是油品国标,在一个个所谓的“过渡期”保护下,几成一纸空文。而一个被同时赋予油品标准和机动车排放标准制定权力的管理部门,才有可能改变现状。

消失的国III柴油

被环保部寄予厚望的国Ⅳ标准将可能被进一步推迟实施。

早在2009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车用柴油》强制性国家标准就规定,2011年7月1日全国应供应满足国III标准(350ppm硫含量)的柴油。如今大限已过两月,除北京、上海等地之外的加油站,目之所及,仍然在供应的是含硫量高达2000ppm的普通柴油。

而对同样已经在2011年7月1日实施国IV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而言,国IV油品标准已在5月推出,但真正实施已经被延迟到了2014年。

国III柴油和国IV汽油的缺失,使得国Ⅳ排放标准的真正实施几近渺茫。

其实,2002年开始,我国就开始实施了强制性柴油标准,近10年过去了,柴油车的排放治理几乎没有任何进展。

与机动车排放相关的油品关键指标包括硫、锰、苯等,其中最主要的是硫含量。因此,在国际和我国通行的尾气排放管理方法,就是限制燃油中的硫含量。

“柴油机动车排放的颗粒物和氮氧化合物,正在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主任汤大钢警告说。

据测算,柴油车所排放的颗粒物在质量上是汽油车的24倍;柴油车的排放在氮氧化合物排放重约占60%——这两个数字表明:对于灰霾、臭氧以及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的城市居民的可吸入颗粒物,柴油(尤其是重型柴油车)的尾气排放无疑是最大的元凶。

“从国II到国III标准实施,柴油车的颗粒物下降的幅度将达到80%。”汤大钢说。因此,在很多环保人士看来,柴油国III标准的实施对于尾气排放治理来说,是一个“关键突破”。

早在7月1日之前,国内供应汽柴油的主要公司——中石化和中石油,对于环保部的回复仍然是“没有问题”。然而大限已过,国III柴油仍未露面,环保部也没有就此得到上述两公司的任何答复和解释。

“不是没能力,是看给什么价格”

“1/3技术问题,2/3效益问题。”对于国III柴油的不能按期供应,中石化科技开发部技术监督处副处长付伟这样解释。

国III柴油的生产升级,从技术上来说,需要炼油厂加建氢装置。从2009年6月车用柴油发布至2011年7月1日,付伟认为,“从国家批准项目到建设,建设周期至少20个月,所有炼油厂同时扩建,时间上确实来不及。”

不过,从环保部目前掌握的炼油项目的环评审批信息来看。两大石油公司7000万吨的国III柴油产能早已具备。

一位来自中石化系统的资深专家也对记者证实:即使是生产更高标准——国IV标准(50ppm)的柴油,国内石化企业也已经具备了相应的脱硫装置和技术。

“不是没能力,是看给什么价格!”汤大钢坦言。对于石化企业来说,国III柴油不能顺利供应主要是“效益问题”。

这点也得到了付伟的证实。“2011年上半年,中石化炼油业务亏损122亿,中石油亏损233亿,一直亏损的炼油总向勘探开发要钱,到最后都不好意思了。”

“每吨柴油加500元,怎么样?”在最近一次召开的关于“国IV标准顺利推进对策”的研讨会上,汤大钢对一旁的付伟开玩笑。

“在欧洲和美国,国家、生产者和消费者承担的成本比例为1∶1∶1,”付伟抱怨说,“如果只让石油公司和消费者对半承担成本,公司必然受到影响。”

目前,中国确实尚未出台针对低硫燃油的税收优惠或成本补贴政策,这也造成了生产低硫柴油的成本高、收益低的现实处境。

目前广泛使用350ppm柴油的北京、上海等地,能够顺利推行的前提就是理顺了相关的价格机制。

在上述石化专家看来,即便短期无法理顺油价形成机制,对于油品升级带来的成本增加,石化企业其实是可以消化的。

谁的标准?

环境科学研究院移动源污染控制研究基地主任岳欣是油品标准的起草机构——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大标委”)下属石油燃料和润滑剂分技术委员会(“小标委”)的委员之一。

作为委员会中的少数派,岳欣依然清楚地记得,每次开会,在征询环保专家意见时,大会几乎形同“过场”。既然有标准不执行,“环保部不是要降指标吗,给它降两个”,有时候,“小标委”的其他委员以这样的形式“敷衍”来自环保专家的质询。

作为油品标准起草和制定的重要部门,小标委负责起草标准,并报批“大标委”,后者通过后上报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审议通过。

岳欣粗略统计了一下,在“大标委”的人员组成中,来自石化部门的专家占到90%,其中主任委员和秘书处分别来自和设在中石化;而“小标委”的委员们70%来自石化部门,其中主任委员和秘书处仍然来自和设在中石化。

经过争取,环保专家共三人进入“大标委”,两人获邀进入“小标委”。而这“已经很多了”。

“通过这样的方式垄断标准,实现石化部门利益的最大化。”岳欣毫不讳言。

2011年6月,就在国III柴油大限到来之际,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质检总局联合公布了《普通柴油》国家标准,普通柴油是用于机械、铲车以及发电机等非道路机动车上的柴油,按照新颁布的标准,其硫含量限值设在2000ppm。

在国III柴油大限来临之际发布如此标准,显然是给油企留退路。

“两个标准并存,即使加油站不卖国III柴油,只卖普通柴油,这也符合国家标准,找不到可以指责的地方。”岳欣说。

这意味着,除实行地方强制标准的北京、上海等地,柴油车加的都是能够带来大量颗粒物和氮氧化合物排放的柴油。

事实上,在针对油品质量问题上,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每次油品标准实施的拖延上,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国标III和国标IV都经历了“每出必延期”的尴尬境地。

“你们的标准什么时候延期啊,延几年?”环保部的一位专家无奈地说,每每到了实施期限,环保部都会这样打电话给国标委和质检总局。而无论排放国标,还是油品国标,在所谓“过渡期”的掩护下,几成一纸空文。

排放标准VS油品标准

“国标”面临的尴尬处境背后,是一直以来形成的,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管理和实施上的两道“鸿沟”。

面对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实施在时间上的摩擦,国际清洁交通委员会董事会主席迈克·沃尔什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美国,机动车排放标准实施的前六个月就要实施相应的油品质量的标准,这就是为了保证有相应的时间给油品过渡。

“在这段时间,油企要全部淘汰生产线,上新的油品,以保证油品不会对机动车的新技术产生损害。”迈克·沃尔什说。

“车油同步”——即机动车排放实施标准和相应标准的油品供应应该进度一致——是汤大钢反复强调的原则。美国和欧洲的成功实践就在于,“在制定和实施汽车排放标准时一直将车和油当成一个系统,强调同步实施油品和汽车排放标准。”

目前,我国机动车排放实施标准由环保部组织、制定、发布和实施,与此同时,油品质量标准由国家标准技术委员制定,其带有强烈部门利益倾向。

“中国没有一个部门既有管理机动车排放的指责,又有管理标准的职责。”针对中国目前“车油分离”的现状,迈克·沃尔什一语道出关键所在。

在美国的《大气法》中这样写道:环保局长可以规定任何燃料和燃料添加剂(包括专用与非道路发动机和车辆的任何燃料和燃料添加剂),如未经登记,则在他指定的日期后禁止制造商或加工者销售、提供销售或引入商业使用。

显然,一个被同时赋予了油品标准和机动车排放标准制定权力的管理部门,才有可能将二者的“鸿沟”弥合。

目前,修订中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已于2009年提交国务院会议,在这部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我国有望能够明确油品标准管理的权责问题,从而推进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实施。

16、公众参与是绿道建设的原动力

来源:南方周末2011-09-15蔡瀛

http://www.infzm.com/content/63168

“美国大多数成功的绿道项目,都注重发动社会公众参与规划建设和运营维护,确保绿道的公共产品属性得到切实体现。”

绿道是一种具有经济、环境、社会价值的公共产品,在广东省方兴未艾,其能否真正为广大市民所接受和享用,关键在于公众的支持和广泛参与。

绿道是公园、绿地、历史遗迹、人文景观与其他开敞空间的联系,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联系,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与生活品质的联系。美国作为绿道发源地,公众不仅是绿道的使用者和受益者,更是建设者和经营者。公众参与已渗透到绿道规划、设计、开发、运营的全过程。

公众参与是绿道规划的思想源泉。沿河而建的哈德逊绿道延绵数百英里,跨越了13个市,既有布朗克斯这样的都市区,也包含格林这样的小村落,还涉及数不清的各级政府部门、民间组织、商业团体和协会。在规划阶段,如何穿过私人的土地保持绿道的连续性,如何克服铁路对绿道造成的割裂,如何取得民众的支持为绿道建设筹集更多资金,如何建立一个可以协调各方利益实施机制,都是困扰规划师们的难题。

哈德逊绿道的规划师们是聪明的,他们举行了一系列听证会,在规划编制的两年内共举行了17次公众意见咨询会。仅在1990年,就与包括从小学到当地商务组织的100多个团体进行了交谈,赢得了广大民众的支持和参与。

事实上,美国大多数成功的绿道项目,都注重发动社会公众参与规划建设和运营维护,确保绿道的公共产品属性得到切实体现。

代表公共利益的环保组织和基金会发挥了可喜作用。比如,为了有效保护伊利诺斯-密执根运河,OLP环保组织刊发了一系列文章,游说沿河建立州立公园。在和一名议员的双重推动下,一项国家遗产廊道的议案于1984年获得通过,政府每年拨25万美元作为这条廊道的管护经费。

艾奥瓦州自然遗产基金会为绿道发展提供了一个公私代表共同参与的范例。该类基金会通常由公民团体、商业机构、学术团体和政府部门的代表构成。这种得到公私代表共同参与的基金会,常常可以借用政府权利来调控土地,或者使用公共资金和权力进行建设和维护,绿道建设的质量和效率都能有效保障。此外,绿道基金会是一个最有吸引力的捐赠和资助对象,还可以通过收取会费获得持续的绿道管护资金。据不完全统计,美国绿道建设先后得到过43个国家慈善基金会、20个地方慈善基金会和90个州立慈善基金会的支持。

绿道与私有土地能够和谐共处。在美国,土地利用方式历来都由土地所有人决定,这是绿道建设的最大难题。几乎所有的绿道组织都要与私有土地所有者进行沟通、谈判,而其结果往往都是令人满意的。而且,土地捐赠也是美国绿道土地获得的重要方式之一。1980年建成的梅克伦堡县绿道是一条长65英里、横穿全县的“绿色项链”,其大部分绿道建设用地都是通过捐赠土地获得的。

志愿者功不可没。志愿者不计报酬、充满热情,往往成为绿道建设成功的骨干。在这里,不得不赞叹的是梅勒梅克河绿道的“春天河流清理行动”。二战后,梅勒梅克河只能用污染、废弃物和垃圾、破败的自然和历史古迹来描述。1967年,圣路易斯开放空间委员会发起的河流清理行动吸引了许多志愿者的参与,清理河道中多年积累的旧炉子、旧冰箱、旧轮胎、罐子和瓶子等。直到现在,每年还有约400至600个志愿者来参与河流清理行动。“春天河流清理行动”呼吁政府与政府、公众与私人之间进行合作,从而共同拯救河流断崖、河流弯道以及漫滩公寓沿岸的景观。

在美国,许多从事绿道建设的非营利组织都有招聘和培训志愿者的计划,多数公园机构都配有志愿者计划协调员,并且经常性组织一些志愿者户外活动。一些大型企业和军队也能够提供志愿者参与绿道建设。志愿者既可以成为绿道资金的募集者,也可以参与绿道植树、清理垃圾、改善湿地,甚至进行游径建设。

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都是公众了解绿道的最佳平台。马里兰绿道就是在媒体的帮助下得以实施建设的,这源于一个名为“绿道系统:马里兰的展望”的15分钟短片,展示了一个能够将人们和自然文化资源,尤其是把海湾有机联系起来的绿道系统。这个短片最终得到了海岸地区管理机构的认可,并通过会议、现场解说以及电视公益广告等形式,成功地说服了当地官员和民众。

绿道上的公众活动成就了绿道的活力和魅力。为削减淡旺季对绿道产业所带来的影响,美国特拉华风景道成功推出了“季节性开发”模式,如春天和夏天趁着水位上涨开展垂钓小河鲈、鳟鱼等活动;秋天策划赏枫叶、制作枫糖或者打猎等活动;冬天举行滑雪活动,最终将绿道打造成为集多样性为一体的风景廊道。可以说,赛跑、骑车、骑马、划船、竞走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是美国绿道的血液,是绿道可以永远保持旺盛生命力和活力的关键所在。生活在佛蒙特州契藤登县的居民有着极大的幸福感和归属感,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绿道嘉年华”。这个家喻户晓的活动邀请了全县所有的居民参与自行车、慢跑、散步、轮滑、三轮慢跑车、独木舟、皮艇等运动,或者评选最喜爱的绿道段落,并在夜晚举行篝火晚会。

美国的绿道建设者们还注重为公众支持绿道建设创造条件。在绿道建设的工程现场还经常可见义卖T恤、地图、书籍等活动,既可筹集建设资金,又可有效推广绿道。其中“买一英尺绿道”巡游成为了这类活动的典范。当地通过号召市民出25美元买一英尺绿道的方式来筹款,作为回报,购买者将被赠予一件T恤,正面写着“一次一英尺”,背面写着“问我哪一英尺是我的”。(本文作者为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17、海洋生态系统平衡频遭破坏 专家:缺乏协调机构

来源:检察日报2011-09-16 贾娜 贾富彬

http://news.jcrb.com/jxsw/201109/t20110916_719058.html

  在我们所生活的地球上,水占据了整个地球表面积的3/4多,而且海洋是绝对的主角。但对于海洋,我们仍然知之不多……

  近日正在热映的法国纪录大片《海洋》,吸引了无数关注的目光。如天堂般纯洁的水母,跃出海面在空中翻转舞动的海豚,身形庞大却游姿优雅的鲸群……在法国导演雅克·贝汉的镜头中,海洋中每一种生命的美都让在陆地居住的人类叹为观止。但唯美不是《海洋》唯一的语言,大量废水等垃圾的排入对海洋的污染,人类肆虐的捕捞对海洋生命的杀戮,无不让人感到美丽背后的沉重。

  《海洋》从一个小男孩对大海的凝望和思索开始。画外音缓缓道来:该怎样对一个孩子解释,海洋是什么?

  曾经,人们以为海洋是自我修复、可再生的庞大资源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随之而来的是数个世纪不计后果的掠夺。人类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一场看不见的危机正在发生。

  “死亡之墙”

  渔民把数百张刺网聚在一起,一个能够延伸达80公里的网墙成了所有海洋生物的噩梦。据不完全估计,每年在太平洋地区,这样的流网能使1.5万只海豚、70万只海鸟以及无数海龟、鲨鱼和其他鱼类死亡。渔民在拉扯收网的过程中,个别脱落的网线可能达数里长,成为名副其实的“鬼网”。尽管已全球禁用,但偷猎者们并不在乎。

  过度捕捞带来的后果就是破坏了生物遗传多样性。这不仅仅只是失去某种原材料的供应那么简单,当地球上所有居住者之间彼此联系相互依存的时候,任何一个物种的灭绝必将引发一连串的连锁反应。

  海洋垃圾

  几个世纪以来,近海水域一直被当做是倾倒垃圾和多余杂物的场所。塑料是所有垃圾中最多且最容易找到的。海龟会误把塑料当做水母而吞下去,信天翁和海鸥在水面盘旋时,又会把牙刷、玩具、打火机等误以为虾吃进肚子,一直堵塞消化系统而窒息或最终因饥饿死去。

  美国海洋研究中心研究总监埃里克森表示,塑胶垃圾会像海绵般吸收碳氢化合物及杀虫剂等人造化学毒素,再辗转进入动物体内。也许现在出现在我们餐桌上的各色大鱼大虾正是我们投入海中的那些废弃物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日本曾发生一起集体汞中毒事件,起因是位于海湾附近的氯乙烯工厂向海洋倾倒含汞的工业废料,导致水中的鱼和贝类中毒。但生活在那里的人并不知情,日积月累,汞在人体内积累。到上世纪50年代,数百人死亡。更令人心悸的是,婴儿一出生便患有软弱无力、肌肉痉挛等症状。

  石油泄漏

  在成百上千种流入海洋的有毒物质中,石油是毒性最大的一种。污染性石油的来源包括石油运输、石油勘探和轮船正常操作中的渗漏。

  流入海洋中的石油会以极快的速度展开,成为一层薄层,栖息于海水表面的微小有机物,一旦沾染上石油便无法存活。鱼类也在不同程度上被石油损害,石油如果沾染在其腮上面,就会干扰正常呼吸。

  石油的存在,也给海洋上空的鸟类宣判了死刑。鸟类羽毛表面有一层防水性体油用来抵御潮气侵入,倘若失去这天然保护层,会导致鸟儿极易受到水与寒冷温度的伤害而死亡。

  自人类工业化进程的脚步跨入海域那一刻起,已经发生的泄油漏油事件不胜枚举。1989年,阿拉斯加海域,“埃克森·瓦尔德”号游轮在浅滩上触礁,1100万加仑的天然石油顺着海水蔓延。在随后清理海滩的过程中,人们发现死亡的数目触目惊心,数以百万计的鱼被冲到岸上来,三千多只水獭,近三万只海鸟,还有海豹,和受伤的或死去的鲸鱼。

  海洋是什么?这个问题似乎并没有在影片《海洋》中得到回答,但片尾人鲨共舞的画面留在每一个观众的心中。这是一片不应当有杀戮和污染的蓝色圣地。关注海洋,保护海洋,就是保护人类最后的希望。

  ●对话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晏瑲

  海抛:抛掉的是海洋意识

  张晏瑲,台湾海洋大学硕士,英国邓迪大学博士。现任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兼职副教授。兼任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水法律、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英国普利茅斯大学海洋研究所研究员。

  《绿海副刊》:对海洋环境的影响会如何作用于人类? 

  张晏瑲:我们对海洋生态的破坏会导致海平面上升。很多小的岛国,就会不见,比如马尔代夫。但目前最直接的危机不是海,而是人为带来的垃圾。台湾一位导演自费到马尔代夫待了很久,拍摄了一部纪录片《沉没》,在片中你会发现,这个地方有很漂亮的海岸线,但是海岸线的外围全是垃圾,岛上的人不是被海水淹没而是被垃圾挤压得没有生存空间。 

  我年轻时曾在海岛服役,当时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驱逐非法捕鱼的渔船。在临检中,常常会缴获一桶桶氰酸钾,这种水溶性化学品洒向水面,无色无味,十几分钟后死鱼就会浮上水面。这样的鱼被人食用后,毒物会一直滞留在体内,无法排除。 

  每年每个国家都会发布MSY(最高捕鱼量),国内捕捞大部分以养殖为主,自然捕获量很少,从这个讯息可以看得出我国大陆沿海资源因为污染已近耗竭。现在日本的养殖很少,捕量更多来自于远洋渔业,他们有很强的船队,续航力很强,可以开到南极去捕南极虾、鲸鱼,一条船就是一个工厂,捕获、加工一条龙。但用这样的方法又会造成其他海域的污染。

  《绿海副刊》:现代人喜欢在海边度假,或定居于沿海城市已渐成一种趋势。这样是否会对沿海的生态造成一些影响? 

  张晏瑲:据《财经》杂志报道,在国内各大城市调控房价的背景下,有两个地方的房价仍逆势上扬,秦皇岛和海南。这说明人们对海边居住还是很有向往的。 

  英国南海岸线城市南开普敦曾挂牌出售一处海岸别墅,标价一英镑。不是广告,不是噱头。这栋独特的别墅二十年前距离海岸线五百公尺,而现在一推门,人在悬崖。就是因为缺少湿地保护而导致的海岸线内缩。国内目前还没有遇到这种情况,但不表示以后不会遇到。 

  伴随着旅游业、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大量的人群涌入沿海地区,海岸地区的生态环境遭受破坏。潮汐和陆地交接的地方,有很多湿地受到破坏。湿地具有生态调节功能。一般人认识不到湿地的重要性。 

  我国目前还缺少一部海岸地区管理法。没有一部法律限制海岸地区的开发,房地产现在为所欲为。要有“°″““ι“P“h““d”(意为“未雨绸缪”)的意识。一定要防患于未然。我们现在不去处理这个问题,以前别人面对的生态浩劫就是我们以后要面对的。

  《绿海副刊》:远洋航行的船只是不是也会对海洋造成污染?听说泄入海水中的大量污水,曾经是被允许的。 

  张晏瑲: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海洋环境污染作了专门规定。陆源污染占到整个海洋环境污染的70%以上,这个部分可以从源头上处理。

  还有很大一块是海洋使用中的污染。 

  有一种现象叫做海抛。船只一出领海,把所有船上的废弃物全部扔向大海,包括压舱水、油污、人的排泄物、厨余等等。国际海洋公约只是规范到了有毒物质的排放,并没有规制到已经航行在船上的人的行为。海抛的不仅仅是垃圾,还有核废料,用铁桶水泥加固,然后直接海抛。日本地震的时候,我第一个不是担心日本的电厂,日本在海底丢弃了很多核废料,一旦受到挤压后变形泄漏了,后果不堪设想。

  《绿海副刊》:目前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有哪些法律法规可以依据? 

  张晏瑲:目前通行的海洋法是1982年联合国的《海洋法公约》,我国于1996年加入。但这个公约也有缺陷,它侧重于在会员国之间怎样去分配海洋资源,却没有关注污染发生后怎样规制,没有规定如果违反相关规定怎么样处罚。有法和没法一个样。国内现有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是少数有关海域的法规里走在时代前端的。它对海域功能进行了划分,比如养殖业,鱼群鱼种富裕的区域在交配生产期休渔禁渔,立法理念非常前沿。但遗憾的是,这部法律只是划分了功能,缺乏一个协调的机构。

  《绿海副刊》:缺乏协调机构的后果是什么? 

  张晏瑲:遇到一个事件,涉及到不同部门的时候,最终需要听哪一个部门的?例如现在正在进行的康菲事件,这并不是单一事件,是一个复合性灾难,必然需要不同部门去协调。第一个海洋环境污染,渔政部门应当考虑要怎样把渔业资源的损失降到最低,那就需要把溢油的面积限制到最小,而有能力这么做的是海监部门。漏油事故后,港口的所有船只要进出,航道是不是要变?会不会有安全方面的忧虑,又需要由海事部门来协调。国内最缺乏的就是这个机制。

  《绿海副刊》:对于类似事件,国外是怎么处理的? 

  张晏瑲:全世界范围内有两个国家有海岸管理法,加拿大和美国。 

  加拿大1996年颁布,给海域执法的部门规定了非常清晰的权利义务。当各个部门的权利义务、管辖权责不清时,由加拿大的渔业海洋部作最后的决定。相当程度的授权给其中一个部门,最大程度保证了协调。 

  美国在奥巴马上台之后,刚好也发生了石油公司漏油事件,政府马上成立一个直接向总统报告的国家海洋委员会,横向协调,各个部门首长商讨协调,事后从临时机构确立为常设机构。

  《绿海副刊》:您认为这次康菲石油泄漏事件的关键问题在什么地方? 

  张晏瑲:个人观点认为索赔要留到最后,当务之急,应先把损失降到最低,把溢油部分抑制住。现在油污染范围完全是在内海,如果一旦控制

  不住,到了外围,结果可能发展成一个国际事件。

  《绿海副刊》:保护海洋不能仅仅依靠法律,更重要的是提高全民的海洋意识。 

  张晏瑲:法律的作用其实微乎其微。环境保护必须从小地方做起。海洋有再生能力,谁都不可否认,但目前的污染已经超过了它自净的能力,如果所有的作为都是在可持续范围之内,就不会像现在这么严重。我们需要think it out of the box (意为“开阔思路”),站在更高点上。 

  国人的海洋意识不够。中华民族一直是以中原为主的农业国家,耕者有其田是国人的传统观念。可是,我们的领土不单纯只是陆地,海域也是。总面积三百万平方公里的蓝色国土,相当于陆地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一,绝不可忽视。

  ●1999年12月12日,“埃里卡”号发生断裂事故,法国西海岸被300万加仑石油污染。沿海400公里区域受到污染。 

  ●2002年11月19日,载有1800万加仑燃油的“普雷斯蒂奇”号在西班牙海域沉没,泄漏200万加仑石油。同月,利比里亚籍油轮“威望”号在西班牙西北部海域解体沉没,至少6.3万吨重油泄漏。法国、西班牙及葡萄牙共计数千公里海岸受污染,数万只海鸟死亡。 

  ●2007年11月,装载4700吨重油的俄罗斯油轮“伏尔加石油139”号在刻赤海峡遭遇狂风,解体沉没,3000多吨重油泄漏,致出事海域遭严重污染。 

  ●2011年6月4日,中国渤海湾蓬莱,由中海油和美国康菲石油公司合作开发的19B3号油田开始发生漏油事故。 

  主要石油泄漏事故 

  链接 

  ●1979年6月3日,墨西哥湾克斯托克1号探测油井发生井涌,约1亿4000万加仑原油泄漏入海。 

  ●1989年3月24日,“埃克森·瓦尔德”号在威廉王子岛海岸搁浅,原油泄漏量达1100万加仑。沿海1300公里区域受到污染,当地鲑鱼和鲱鱼近于灭绝,数十家企业破产或濒临倒闭。这是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海洋污染事故。 

  ●1991年1月,海湾战争期间,伊拉克军队撤出科威特前点燃科威特境内油井,多达100万吨石油泄漏,污染沙特阿拉伯西北部沿海500公里区域。 

  ●1992年12月3日,希腊油轮“爱琴海”号在西班牙西北海岸搁浅,2000多万加仑原油泄漏。 

  ●1993年6月5日,“布里尔”号搁浅在苏格兰东北的设特兰群岛海域,泄漏了2600万加仑石油。 

●1996年2月15日,“海洋女王”号在威尔士海岸搁浅,1800万加仑原油泄漏。致超过2.5万只水鸟死亡。

18、国务院扎紧环渤海重化工项目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2011-09-16许未来

http://www.21cbh.com/HTML/2011-9-16/zNMDY5XzM2NTEzNQ.html

核心提示:据不完全估算,环渤海仅石油化工产业总投资额已超过1万亿元,总炼化能力超过1亿吨。

在民众、海洋环境人士的强大压力下,康菲石油公司漏油作业平台终于被停产,渤海漏油事件最终让国务院打出一记追责重拳。最近,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切实改变沿海地区重化工比重过大、过于集中的状况,并确定今后将严格控制新上石化项目,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超万亿资本进驻石化

据最新消息,中海石油东营港物流园区一期(油库区)项目投资近半、整体完工近半,并已具备通车功能,油库容量106万立方米。

与此相关的是,今年6月份,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突破周边地市的强势竞争”,争得中海油渤海湾原油上岸终端项目落户。

按照中海油与东营市签订的《东营港码头库区工程及炼化一体化项目合作协议》,中海油要建设东营千万吨炼油和百万吨乙烯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在东营打造炼化一体化基地、精细化工基地,协议投资额约460亿元。

据记者得到的内部消息,中海油东营千万吨大炼化和百万吨乙烯项目一直未拿到牌照,只是完成了预可研报告,争取进入国家十二五的盘子。

这并不是中海油在黄三角投资的全部。在无偿受让潍坊市国资委持有的山东海化集团51%控股权后,中海油承诺将山东海化炼油产能扩至800万吨,并在潍坊投资400亿上马油化、盐化一体化生产基地项目,新建1000万吨炼油、100万吨乙烯,配套建设盐化工产业,总占地面积达2000亩。

黄三角区域和央企的两股力量,密集布局大炼化产业,只是环渤海近年来重化工密集上马的一个缩影而已。

仅在天津滨海新区,不仅云集了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国内三大巨头,更有壳牌、俄罗斯石油公司、美国通用、韩国SK、三菱化学等十几家世界500强石油巨头在此跑马圈地,天津已有4套千万吨级大炼油和百万吨乙烯项目。

据记者不完全估算,环渤海一带仅石油化工产业总投资额已超过1万亿元,总炼化能力超过1亿吨。

分析人士告诉记者,不必怀疑中海油在有关国家部委中的公关和谈判能力,但在国务院严控令下达后,国家相关部委会给环渤海发放几张“准生证”值得关注。

失控的产业地图

2005年以来,在环渤海,国务院已相继批复天津滨海新区、辽宁沿海经济带、河北曹妃甸和黄三角以及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5个国家级区域发展战略。最终中国经济增长的第三级——环渤海“国家级产业地图”拼全的时候,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是,5个国家级区域规划中均布点重化工产业,而且差异化并不明显。

于是乎,拿到国家大开发牌照后的各地政府,几乎无一例外地将大炼化、大乙烯项目为代表的重化工产业当作重要支柱性产业,甚至成为区域内第一大产业。

即便没有央企助力,不少地方政府在石油重化工项目上也是热情不减、不甘落后。以黄三角规划区域的最东端莱州为例,该市专门成立莱州市化学工业发展局,并依托莱州港打造一个投资额达110亿元的循环化学工业园项目,规划总面积120平方公里。据了解,在该园不仅发展钠盐深加工、海洋化工产品链项目,也重点发展以重油加工为龙头的特色石油化工等项目。目前山东莱州工业园区已策划推出年产100万吨乙烯项目进行招商,投资额为50亿元。

连年的爆炸和受台风“梅花”影响的福佳大化PX项目防波堤被毁事件,让公众开始切实地关注石化产业带来GDP背后巨大的环境威胁。事实上,早在十一五之初国内外石油巨头开始在环渤海跑马圈地之时,一些海洋环境人士就呼吁渤海环境负荷已经超载将成为“死海”。

知名海洋经济专家、山东省社科院副院长郑贵斌告诉记者,经论证,渤海海水与黄海实现循环至少需要30年。

据介绍,我国第一个海洋环保协作组织就是成立于1986年的 “环渤海环境保护协作组”,2001年国务院还批准实施了“渤海碧海行动计划”。

该国家四部委牵头,联合海军、环渤海四省市(天津、河北、辽宁、山东)政府执行,总斥资555亿元,按照计划,2010年,海域环境质量得到初步改善,生态破坏得到有效控制;2011年至2015年,海域环境质量明显好转,生态系统初步改善。

事与愿违的是,环渤海环境质量每况愈下。记者查阅2010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发现,第4类水质海域面积达到5100平方公里,是2006年的3倍,由于受一类水质海域面积不断下降等影响,二类水质海域面积是2006年的1.92倍。

重化工项目合法超生

环渤海一省市发改系统官员坦陈,地方政府热衷重化工项目,主要推动力就是对产业的拉动力和地方的GDP贡献,“都写进国家规划了,你不上马别人也会上马”。

事实上,国家级区域规划获批的过程,基本是老师——中央政府定题目,学生——地方政府发挥写作文,最后老师审阅签字批发。在此过程中,各地政府无一不用心地将石油重化工项目当作“规定动作”努力发挥,以获通过。

一个尴尬的现象是,各省市都拿着“尚方宝剑”跑部进京,上马石化项目,不经意间,环渤海的重化工项目合法超生了,从康菲石油公司漏油事件的追责重拳落下之前,超载运行的环渤海对污染、对重化工项目喊了多年的“不”开始进入高层决策视野。

 “祸兮,福所倚。”这会是环渤海的转机吗?

4省一市各谋其政、各为其利的区域竞争发展模式,交集着央企的圈地冲动,中央政府要在央地利益的博弈中取得平衡,是一件操作性很强的技术活。

 “需要警醒的是,一定要防止渤海治污不力,否则将来渤海会用脚给经济社会的发展投票。”郑贵斌担忧地说,“生态灾难是每个人都承受不了的。”

19、拟上市企业申请环评 环保部放行18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2011-09-16简俊东

http://www.21cbh.com/HTML/2011-9-16/1MMDcxXzM2NTE1MA.html

新闻核心提示:各省级环保部门一季度出具环保核查意见统计表,申请上市环保核查的65家公司中,63通过核查。

环保部上半年对于拟上市公司和再融资公司的环保核查结果出炉。

9月以来,环保部先后公布“各省级环保部门2011年第一季度直接出具环保核查意见统计表”、“各省级环保部门2011年第二季度直接出具环保核查意见统计表”及上半年“环境保护部出具上市公司环保核查意见的公司基本信息”。

上述数据显示,虽然上市公司屡现环保丑闻,但这些申请核查的公司依然有着高通过率。

高通过率

环保核查是拟上市公司无法绕开的一道坎。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规定,发行人需要提供“发行人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证明文件(重污染行业的发行人需提供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因此,各省级部门环保核查意见统计表中,申请环保核查的绝大部分都是拟上市公司。

从各省级环保部门提交的两个季度统计表可明显看出,一季度是拟上市公司准备材料的高峰期,一季度有多达65家拟上市企业申请环保核查;二季度仅11家,其中两家是因为重大资产重组而申请的核查。

本报记者统计发现,审核结果基本无悬念,申请的公司基本都能通过。

各省级环保部门2011年第一季度直接出具环保核查意见统计表显示,申请上市环保核查的65家公司中,除1家没有出具核查结论、1家被要求“对2010年出具的核查意见进行补充说明”外,均全部通过。二季度申请环保核查的11家公司全部通过。

环保部的核查通过率也相当高,截至9月14日,今年以来共40家公司申请环保核查,其中正在进行技术审查的有20家,处于公示期的有6家,不受理、要求重新编制报告的有3家,等待部长常务会审议的1家,已出具意见的10家,其中9家通过,酒钢宏兴(600307.SH)为暂停审议。此外,环保部上半年给出核查意见(不一定是今年提交的申请)的22家拟上市公司和拟再融资企业通过情况结果显示,核查通过的18家,暂停的有2家,分别是保定天鹅(000687.SZ)和酒钢宏兴;未通过的2家,分别是建投能源(000600.SZ)和钢铁业未上市企业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黑猫焦化)。

76家拟上市企业申请环评 环保部核查放行18

事实上,保定天鹅和酒钢宏兴均因定向增发的需要而申请环保核查,建投能源则有发行股票购买资产计划。

上半年未获通过的4家公司中,酒钢宏兴和黑猫焦化未获通过的原因均已公开。

环保部今年6月13日给酒钢宏兴的复函显示,酒钢宏兴存在“重要环保问题未按上次环保核查承诺完成整改”的问题,包括“公司本部选烧厂烧结机1#、2#机头烟尘超标”、“本部危险废物处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等六大问题。

黑猫焦化未获通过则因其控股子公司“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00万吨/年焦化技改项目环评批复,不符合环保部《关于贯彻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本部和控股子公司韩城市新丰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部分居民的搬迁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经陕西省环保厅提交补充意见,黑猫焦化已进入公示阶段。按照环保部的审核程序,进入公示阶段意味着已经过专家审查和技术审查会审查,公示后如无意外,则能获得环保部发文同意。

保定天鹅暂停核查的原因虽然不明,但也已进入公示阶段。9月14日,公司公告,调整拟不低于5.01元/股向实际控制人中国恒天在内的10名特定投资者增发不超过1.16亿股,募集不超过5.8亿元,建设年产莫代尔化纤2000吨及棉浆柏5000吨项目。这意味着上半年的核查中,未获通过的可能只剩酒钢宏兴和建投能源。

金龙“谜案”

获得通过的公司名单中,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龙精密)也在列,“环境保护部出具上市公司环保核查意见的公司基本信息(2011年1-6月)”显示,4月7日,金龙精密获得环函[2011]86号通过核查。

金龙精密之所以特别受关注,是因为4月12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的一份函件。

《关于河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上市环保核查技术报告有关问题的通报》(环办函[2011]378号)认为,“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于2010年12月编制的《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上市环境保护核查技术报告》,未按核查要求全面深入调查,涉嫌隐瞒企业核查时段内重要环保违法问题,受到社会环保组织投诉举报;对企业周围环境敏感点调查不全面;对企业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及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情况等描述不清;对企业落实环保要求的情况说明不详;对企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类别缺乏明确判断、对其处理处置情况核查不够全面;附件、图片不够完善,严重影响了上市环保核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因此,函件表示对“河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予以通报批评”。

金龙精密2000年成立,主要从事空调与制冷铜管、铝管材的生产和销售,及内螺纹铜管等铜、铜合金管材产品的生产。2008年实施增资扩股谋求上市,并获渣打直投、雷曼和高盛投资合计9000万美元。

虽然函件未提及金龙精密的责任,但其中“涉嫌隐瞒企业核查时段内重要环保违法问题,受到社会环保组织投诉举报”,已透露出公司在环保问题上存在致命伤。

环保部规定,“对申请上市的公司进行环保核查的时段,为申请上市环保核查前连续36个月。”

根据金龙精密的相关核查报告,其核查时段为“2007年8月-2010年7月”,在此情况下,金龙精密为何能获得核查通过,这也是环保部“半年报”的一宗谜案。

20、山东千余村民数年买水吃 农村临界水污染监管难

来源:《法制日报》2011年09月16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5673353.html

  因为饮用水遭污染,处在城市边界的山东省青岛市下辖的即墨市环秀街道前南庄村千余村民被迫连续几年买水吃。《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发现,由于执法等原因,我国农村临界处的水污染治理依然遭遇监管难题。

  千余村民连续几年买水吃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来到即墨市环秀街道前南庄村。该村位于青岛市下辖的即墨市和城阳区(郊区)交界处,村庄西南方是连绵的丘陵,是典型的临界村。

  “我们已经连续几年都是买水吃了。”前南庄村村民胡先生的妻子告诉记者,以前,村里打了一口大井,村民全部通过自来水系统饮用这口大井里的水。可是,自从附近山涧的猪舍和工厂建起来后,水井里水的味道就越来越难闻,后来甚至开始发臭。村民们饮水、做饭不敢再用自来水,只好花钱买水。“一桶纯净水1.5元,我家一周至少喝两三桶,一年下来光喝水就得几百元钱”。

  一些前南庄村村民告诉记者,村里饮用水被污染已经好几年了,村民们为省钱,做饭时尽量少用水。

  “问题就出在前面的丘陵。”在村民的指引下,记者沿村西南的丘陵前行,大老远就闻到了一股难闻的臭气。原来,在即墨市、城阳区的交界处,有几座规模不小的猪舍,猪舍旁边是一家玻璃瓶洗剂厂,而猪舍和洗剂厂的下边的一条山涧里,贮满了猪粪和工业废水,难闻的臭气就是从这些地方发出来的。

  记者循着山涧往下走,发现山涧沿东北方流入一座中小型水库。一般的水库颜色都是淡青色的,而这座水库是墨绿色的,散发着一股腐臭气。正在水库旁边干农活的一名前南庄村村民告诉记者,几年前,水库里鱼虾成群,水库是村民们洗衣服、捞鱼摸虾的好去处。但自从山涧那边的猪舍和工厂建起来后,鱼虾死了,水草也不长了,这里也变成了一座臭水库。“每年一过冬季,特别到了夏天,水库里到处泛着黄色的大泡沫,南风把臭气吹到村子里,弄得村民大热天都不敢开窗”。

  饮用水污染究竟谁之错

  据当地环保人士介绍,高浓度畜禽有机污水排入江河,是造成水体富营养化的重要原因之一。畜禽污水排入鱼塘及河流中,会威胁水产业的发展。畜禽粪便中的有毒有害成分还易渗入到地下水中,导致地下水水质恶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产生的大量恶臭气体,其中含有大量的氨、硫化物、甲烷等有毒有害成分,污染周边环境,严重影响农村空气环境质量。

  那么,即墨市前南庄村的污染是谁的过错呢?

  当地养猪户王道香告诉记者,她的养猪场没有办养殖手续,但每年要上交两三千元的承包费。既然没有办养殖手续,为什么要交承包费,这承包费交给了谁?

  即墨市环保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里是即墨、城阳交界处,地处偏僻,执法人员没有发现这个违法地方。而且,那几家养猪场和洗剂厂在城阳地界,他们没法处罚。

  《法制日报》记者随后以市民身份拨打12369环保电话,接通到青岛市环保局城阳分局,一名姓万的工作人员说,环保执法属于属地管理,主要是污染源的问题,如果污染源在城阳区,则由城阳区环保部门查处;如果污染源在即墨市,则由即墨环保部门查处。如果分不清污染源,两地可以找青岛市环保局协调。

【1】 【2】

21、两个“漏油”,一种失败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1-09-16 沈洪溥

http://gcontent.oeeee.com/f/56/f5618020f77accdc/Blog/b8a/772cbe.html

    近来,有两个“漏油”事件令国人震惊。一个是地沟油漏进餐桌———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浙江、山东、河南等地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起特大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案件,这是全国公安机关首次全环节侦破非法收购“地沟油”炼制食用油,并通过粮油公司销售给消费者的案件。另一个是康菲公司漏油漏进渤海湾———康菲公司在漏油事故发生三个月后,不仅依然有瞒报问题,而且没有实现对漏油点的有效封堵,至今,沿海渔民损失巨大,环境也遭受严重破坏。

    这两起不同性质的“漏油”,都事关民生福祉,从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机理出发,地沟油漏进餐桌和康菲漏油进渤海其实具有一定共通之处,实在需要借此机会亡羊补牢,以免重蹈覆辙。

    传统看法是,在始作俑者之外,造成两种“漏油”的责任者都必须包括监管部门,而媒体对其的指责无外乎为“反应迟钝、行动迟缓、监督无力、处理软弱、能力不足”。而这些“有关部门研究之后”拿出的对应解决办法或者整改措施,往往是提升反应速度、强化监督机制、配套应急手段等陈词滥调。至多,再搞上几把给诸多坏人明示期限(本质无异于通风报信)的重点整治行动。然而风头一过,又一切如故。留给民众的,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失望。经年累月,所谓食品安全、所谓生态危机神马的都成了浮云。

    在这种行政“行为艺术”与违法者根本缺乏耻感并存的情况下,我们不能只是坐而论道,不停地谈论国际经验来望梅止渴,当按照传统思维路径无法根治问题,乃至监管者偷懒、违法者无耻成为常态时,需要转换思路加以应对。事实上,无论如何对监管体系进行优化、对监管部门进行督促,我们或许永远也不可能建立一个覆盖全部海岸线的、完美的生态监测体系,或许永远也不可能让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每时每刻盯紧每个摊贩、每个柜台……但是我们却可能通过杀一儆百的方式,将抓住的典型案例违法成本反复拉高,乃至足以令人戒惧的地步,从而实现以点带面的吓阻效果。从这个角度来重新设计制度和流程,才有可能提升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

就渤海漏油事件而言,除去单纯的技术原因,“违法成本低”被外电评论认为是谙熟中国法律的康菲公司在后续处理中拖沓推诿的重要原因。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违规进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不过“处2万元人民币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至于地沟油在全国泛滥的情况,则更可直接归因于极低的违法成本。有例为证,直到今年2月25日《刑法》的修正案才提出以“危害公共安全”定性的说法,令强化打击师出有名。

可见,立法的严重滞后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是监管力道无从施展的根本原因。只有让赔偿与刑罚成为悬于破坏环境生态、制造有毒食品的肇事方头顶的两把利剑,惩戒机制才具有足够威慑力。比如,同为漏油事故,2010年BP在墨西哥湾的漏油事件发生后,美国司法部启动刑事和民事调查,指责BP违反《清洁水法》、《石油污染法》以及《濒危物种法》等数部法律,BP面临数以百亿美元计的巨额罚款和赔偿。

    当然,监管处罚依据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全部保证,如何督促和激励监管者高效执法,可能是比完善立法更大的挑战。 作者系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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