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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二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2011-09-02

九月二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黄河十年行2011连续报道:

1、绿家园志愿者:  黄河十年行2011之十五——八百里秦川秦腔高亢(汪永晨 周晨)

http://www.greensos.cn/ljy/html/dysj/view/96292.html

2、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连线报道黄河十年行

http://audio.rbc.cn/play.form?programId=3&start=20110818140000前面有短暂的其它内容

http://audio.rbc.cn/play.form?programId=2042&start=20110822160000前面有短暂的其它内容

 

专题报道:

3、国家海洋局网站:海洋局认定康菲公司未完成溢油事故处置要求

http://news.sina.com.cn/c/2011-09-02/180223096452.shtml

4、经济参考报:   渤海漏油官方律师团成立 中海油或成共同被告(梁嘉琳)

http://env.people.com.cn/GB/15568662.html

5、每日经济报道: 海洋局核查报告仍需时日 向康菲索赔道路崎岖

http://www.china5e.com/show.php?contentid=192042

6、人民日报:     渤海较大面积海底有油污 生态影响将长期存在

http://news.sina.com.cn/c/2011-09-02/053023092384.shtml

7、新华能源:     康菲漏油事故“冷”思考:什么导致了句号难画?(杨艺华)

http://news.xinhuanet.com/energy/2011-09/01/c_121943724.htm

8、人民日报海外版:专家称渤海湾溢油事故索赔案将是一场持久战

http://news.163.com/11/0902/04/7CTUHMTU00014AED.html

9、21世纪网:    渤海漏油处理,为何谁都不急(毛建国)

http://www.21cbh.com/HTML/2011-9-2/wNMDM2XzM2MjIwNQ.html

 

环境资讯:

10、中国新闻网:  环保部:曲靖铬渣事件非偶然 对污染者终身追责(周锐)

http://env.people.com.cn/GB/15569765.html

11、人民日报:    环保部因铬渣污染停止受理曲靖工业项目环评(武卫政)

http://env.people.com.cn/GB/15568622.html

12、中国网:      环境保护部通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

http://env.people.com.cn/GB/15576804.html

 

环境曝光:

13、中国证券报:  扬农化工澄清回避污染治理 涉嫌隐瞒重大事项(李东)

http://green.news.qq.com/a/20110902/000982.htm

14、南方日报:    广东云浮电子垃圾焚烧厂藏身林场24小时运行(赵洪杰)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2011-09-02/102223094460.shtml

 

生态保护:

15、西安新闻网:  秦岭生态环境遭破坏 保护古城生命线刻不容缓

http://www.sn.xinhuanet.com/2011-09/02/content_23604116.htm

 

民间环保:

16、第一财经日报:  十三家环保组织呼吁严把污染企业的信贷(章轲)

http://green.news.qq.com/a/20110902/000949.htm

 

南方周末绿色专题:

17、南方周末:   苹果中国污染地图(鲍小东 胡清)

http://www.infzm.com/content/62744

18、南方周末:   渤海溢油事故追踪:渤海溢油,人祸所致(冯洁)

http://www.infzm.com/content/62747

19、南方周末:   人造“厦门”?(吕明合)

http://www.infzm.com/content/62749

20、南方周末:   台湾保护阿郎壹古道运动:“守卫最后的7公里”(袁瑛)

http://www.infzm.com/content/62746

 

深度报道:

21、长城网:    黄河沿岸省份透支采煤建站 生态坏境破坏日趋严重

http://www.eedu.org.cn/news/envir/homenews/201109/64415.html

22、中国青年报:因非法倾倒铬渣 环保部对云南曲靖实行区域限批(刘世昕)

http://env.people.com.cn/GB/15568689.html

23、中国经济时报:奇怪数据的背后:还不清的铬渣“毒债”? (郭锦辉)

http://news.hexun.com/2011-09-01/133011012.html

24、上海证券报:  环保部重拳整治危险废物 铬盐等行业面临大考

http://energy.people.com.cn/h/2011/0902/c227931-3732201054.html

25、每日经济新闻: 稻田存水铬浓度超标百倍 律师拟提公益诉讼(李泽民)

http://green.news.qq.com/a/20110902/000937.htm

 

环境评论:

26、新华网:    评论:中国城市要远离化工危机的阴霾(周东飞)

http://star.news.sohu.com/20110902/n318147803.shtml

27、红网:      供货商违规排污,监管部门需咬一口“苹果”(桑隅)

http://hlj.rednet.cn/c/2011/09/02/2364892.htm

 

一言堂:

28、中外对话:   如何让苹果低下高傲的头(郭沛源)

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4505-Hopes-for-a-more-humble-Ap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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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河十年行2011之十五——八百里秦川秦腔高亢

来源:绿家园志愿者 2011-09-02汪永晨 周晨

http://www.greensos.cn/ljy/html/dysj/view/96292.html

2011年8月26日,黄河十年行2011从运城出发,走出晋陕大峡谷,走向美丽富饶的八百里秦川。

山陕大峡谷

走在山陕峡谷中

八百里秦川,又称陕西关中平原,指的是秦岭北麓渭河冲积平原,它南倚秦岭,北界黄土高原,西起宝鸡峡,东至潼关。这一带风调雨顺,土地肥沃,农业发达,为秦国的强大奠定了物质基础,号称“八百里秦川”。

风陵渡黄河大桥

黄河在风陵渡

沿八百里秦川前行,我们来到风陵渡黄河古渡口,风陵渡黄河大桥,是山西和陕西的分界线之一。风陵渡正处于黄河东转的拐角,是山西、陕西、河南三省的交通要塞,跨华北、西北、华中三大地区之界,自古以来就是黄河上最大的渡口。千百年来,风陵渡作为黄河的要津,多少人都是通过这里,走入秦晋的。

黄河十年行2011走到黄河边还没有从山西过到陕西时,一行人下来拍照,没想到在山西段的风陵渡黄河大桥下,却看到一股污水堂而皇之的流入黄河。当地人说,这还是普通的生活污水,之前附近还有个化工厂,污水味更难闻。来自郑州的同行者王乔叹息:污水流到黄河再流到郑州,郑州人原来就喝这样的水!

向黄河流去

黄河十年行的记录

黄河十年行的大巴课堂不光听,还有记和写

过了风陵渡黄河大桥,就是陕西潼关县境,潼关位于陕西东部渭河下游,是黄河与渭河的汇合口。因为潼关地处黄河风陵渡渡口,位居山西、陕西、河南三省要冲,扼长安至洛阳的要道,是进出三秦之必经之地,所以成为汉末以来东入中原和西出关中、西域的必经之地及关防要隘。

渭河与黄河在这里交汇

近处是渭河,远处是黄河

黄河在源头是涓涓细流,一路上不断有支流汇入,流过河套地区,冲出晋陕大峡谷,滔滔黄河水由北向南倾斜,与渭河汇合。渭河是黄河的第一大支流,也是黄河的第一大补给河,和黄河汇合后,黄河河面逐渐变宽,流速也变得缓慢。

黄河与渭河交汇处是老潼关县城所在地秦东镇,这里有一个叫刘金会的老人,是黄河十年行要跟踪十年的人家。她家的后院就是渭河与黄河的交汇口。与黄河十年行2010年相比,今年此段渭河河道上明显出现了沙洲,但水面用浩渺依然不为夸张。

渭河、黄河都从我家门口流过

一叶小舟在河上

黄河十年行2011录秦腔

刘金会老人今年65岁,在黄河边生活了58年,见证了潼关县三门峡水库移民的全过程以及改革开放以来这里发生的变化。

三门峡大坝建成以后,对上游潼关县乃至渭南地区的不利影响,现在比较共识的有这样两点:

一,第一是洪涝。本来渭河河床高于黄河,是黄河的补给河。三门峡大坝建成,上游泥沙淤积,黄河河床上升,水位抬高。渭河的河床低于黄河,渭河水流不到黄河去,反而使黄河水流入渭河,发生倒灌、回旋,渭河平原遭遇洪水危险大增。

二,第二是盐碱化。因为渭河的水流不进黄河,渭河水就停留在渭河河谷的两岸。在植物的虹吸作用下,地下水源源不断上涌。渭河水流不走,地下水上涌之后就停驻在土地表面,地下水富含矿物质,所以易造成土壤的盐碱化。

潼关人就是在此背景下,搬离老县城,远离渭河河谷肥沃的土地以躲避洪水威胁。刘金会说,60年代,三门峡水库大坝建成以后,老潼关县城被淹,乡亲们大都迁到了现在新潼关的地方,也有一部分迁到了宁夏。当时正值所谓的三年自然灾害,迁出去的很多人都饿死了,刘金会的公公就是其中之一。当年刘金会家舍不得曾经肥沃的土地,没有迁出去,一直坚持到现在。所以,今天她家的房子可以说是孤零零地立在两条大河的交汇处岸边。

刘金会的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都已成家,她一个人居住在渭河边的小平房里,渭河边几公里之内的建筑只有这一处房子和附近残破的老城墙,黄河十年行2010时,老人就提起了渭河边的护堤。她说历史上这里是有护堤的,现在这些护堤已淹没在了水中。

今天让老人担心的是,这么大的河,水落,水涨,如果没有个护堤,住在河边的人家怎么保证安全。为此她一级一级地找了很多有关部门,可是我们这次来得知,河务部门一直说要修,但至今仍然不见动工。刘金会老人说,今年雨量大,渭河的水已经漫过历史上的老河堤。历史上都有人管修,现在怎么就没有人管呢?老人问我们。

秦腔在两大河边回响

大河、老城边的庄稼地

维特老人生活的菜地

黄河十年行2010到这两大河的交汇处时,是在刘金会扫街时和她闲聊后,最后确定她为我们要用十年的时间跟踪的人家。那次采访时我们得知,她生活来源有两部分:一是做清洁工,二是卖菜。她做清洁员的收入每月大概有400-500块收入,卖菜就很不稳定。此外,刘金会每年还能领到移民补偿款600元。

她家原本有5亩地,后来开发商为发展旅游征了她3亩地,一次性给的补尝是5万元。开发商本说会按月发生活费,可一直没有兑现。我们问她为什么不去找。老人说,老百姓找,说得过人家吗?就别找气生了。

黄河十年行2011采访得知,刘金会依然在做清洁工,每天上午7点到11点,下午3点到5点是工作时间,一天16块钱,但年纪大了,队长说要解聘她。虽然还是种了菜,但这里交通不方便也卖不了多少,只好放着自己吃,或者让孩子们带走。

关于征地补偿的问题,现在依然没有着落,一个村民情急之下打了协调赔偿的领导,最后被送进拘留所,补偿的事宜后来也没人敢再提起。老人现在想要找的倒也还有一笔钱,就是给老人的补贴。她说人家别的村,过了60都能拿到养老金,他们村却迟迟不给。那一个月也是百八十块呢,这个她是要去问个明白为什么不给的。

老城墙顽强的残留

在我们的要求下,刘金会老人在自家后院的渭河边,对着黄河两次唱起了秦腔。不远处是潼关老县城旧址,还剩余一段夯土的城墙,断壁残垣若隐若现,搭配着秦腔的荡气回肠,尽显人世沧桑。

刘金会唱的是秦腔《劈山救母》选段,这个选段讲诉沉香悲情的身世,唱的老人家不禁感伤起来。黄河十年行2011将要离开时,刘金会老人握着我的手说,一个人很孤单,希望你们以后常来。

眺望三门峡

三门峡库区

从潼关出来,黄河十年行2011向三门峡奔去。同行者们急切的想去看看三门峡大坝。三门峡,传说当年大禹治水时来到此地,发现一块巨石挡住水流,于是连砍两刀,把巨石砍成三块石头,分别是人门石,神门石,鬼门石,三门峡由此得名。现在,因为三门峡大坝,这三块石头被淹在水下成为基石。

在有些人眼中,黄河自古以来被认为是一条狂暴的害河,水情复杂而又难以治理。他们认为,黄河携卷着大量的泥沙,奔腾而来,咆哮而去,到了下游,由于流速减缓,泥沙沉淀,导致河床逐年抬高,形成“悬河”,直接威胁黄河下游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三门峡大坝就是在此情况下诞生的。

然而,在中国的水利建设史上,没有一个工程像三门峡这样,从工程设计到建设,从运行到管理,历经曲折,既有规划、决策的教训,也有建设和运行管理的经验,坎坎坷坷,风风雨雨,不时成为全国水利界乃至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水中的石头没有建大坝前称为:中流砥柱

这里是一步跨两省

三门峡大坝主坝为混凝土重力坝,坝长713.2米,最大坝高106米;副坝为钢筋混凝土心墙,长144米,最大坝高24米;主、副坝总长857.2米。水利工程学家认为,选择建在三门峡,是因为三门峡具备当时建坝的多种有利条件:一是三门峡谷是黄河中游河道最狭窄的河段,便于截流;二是黄河三门峡谷水流湍急,建坝后容易发电;三是三门峡谷属石质峡谷,地质条件优越;四是人门、鬼门、神门三岛属岩石岛结构,可作为坝基,有利于施工导流;五是三门峡位于黄河中游的下段,是黄河上的最后一道峡谷,拦洪效果最佳;六是控制流域面积大,能最大限度减轻下游水害。

三门峡大坝的原设计是苏联人,而他们对黄河的泥沙问题又了解不多,所以在设计时只求坝高库容大,忽视了泥沙淤积问题,致使5 年间泥沙淤积量达5041万立方米。从1964年开始,对大坝工程多次进行改建。

三门峡的排沙(黄河十年行2010拍)

三门峡的沙(黄河十年行2010拍)

不排沙时的三门峡大坝前

鸟儿在这里歇息,觅食

自三门峡建成以来,一直毁誉参半。三门峡建坝之初,就遭到水利专家黄万里的反对,黄万里认为,黄河携带泥沙是天经地义的,建坝拦沙,使泥沙全部铺在了从潼关到三门峡的河道里,潼关的河道抬高,渭河成为悬河;关中平原的地下水无法排泄,田地出现盐碱化甚至沼泽化。

果然,在三门峡建成一年后,黄万里的担心成为了事实。三门峡水电站作为新中国第一项大型水利工程,被许多人认为是一个败笔。

然而,也有人认为,三门峡水库是黄河上修建的第一座以防洪、防凌、供水、灌溉、发电为目标的综合大型水利枢纽,堪称“万里黄河第一坝。”三门峡大坝40多年来,通过水库的调节,为黄河下游防洪防凌安全、沿黄河城市工业和农业用水、下游河道及河口地区生态平衡等,作出了巨大贡献。特别水电站每年发电十亿度,收入两亿元,早已收回了国家投资。

鸟的世界

黄河十年行2011拍到的三门峡大坝前

黄河安澜

领队赵连石说,如果说三门峡水库建成后取得了很大效益,那也是以牺牲库区和渭河流域的利益为代价的。三门峡要发电,就需要保持高水位,但上游地区将因此出现严重的泥沙淤积。三门峡本来行使的是国家职能,可一到了实际操作就出现很多企业行为,处处表现出赚钱的冲动。

同行者看到坝体上的八个大字,“黄河安澜,国泰民安”,反问道:既然“黄河安澜”,上游渭河河段为何时时面临洪水危险?既然“国泰民安”,潼关人民为何流离失所,失去家

园?

中流砥柱只有了文字(赵连石拍)

大坝前的小景(赵连石拍)

黄河十年行2010来到三门峡大坝时,正值排沙时间,大有排山倒海之势。当黄河十年行2011走进三门峡大坝,巨大的坝体横亘在黄河之上,异常安静。大坝前的河道泥沙淤积,白鹭、苍鹭等很多鸟类停驻在此寻觅食物,俨然这个巨大的人工建筑已成了一个鸟儿聚集的湿地,我们不知该是高兴还是叹息?

三门峡大坝下游出水口,就是著名的中流砥柱大石,号称是中华民族坚强的象征。在高大的坝体之下,本来巍峨的砥柱山显得十分矮小,以迎风破浪、屹立中流著名的砥柱山静静的躺在平静的河面里,无浪可破、无涛可迎。人就这样战胜了自然?

小鸟在大坝前自由飞翔(赵连石拍)

大坝与小鸟

同行的李路和区家麟的职业都是拍摄纪录片,看着巨大的坝体将原本雄奇的三门峡风景或淹没或切割,直呼没有感觉,不知该拍摄什么。

黄河十年行2011在三门峡大坝前,见到一位在黄河边放牛的老汉,和他聊了聊后,他把我们带到大坝对面的铁桥上,不说电站只说桥。

从三门峡大坝看铁桥

从铁桥看三门峡大坝

被认为的危桥

原来这座三门峡大坝对面的铁桥,连通峡谷两端,是当地居民出行的交通要道。这位放牛的老人告诉我们:当地一个靠挖煤挣了钱的人,把煤窑转给他人后,说这桥建设时间太久,超过使用年限,是危桥便用水泥封堵桥头,在桥上堆积障碍物仅供小型车辆和行人通过。封桥之后,在三门峡大坝不远处的黄河上开起了摆渡船。大小车辆摆渡根据大小,收取180,280元不等费用。

桥上现在的交通

刚刚能通过

老人问我们:能帮我找专家看看这真的是危桥吗?

放牛的老汉说:前两年有一艘装有八辆大卡车的渡船翻到了黄河里,伤亡惨重。你们能不能帮忙找人鉴定一下,这个铁桥是不是危桥?如果是危桥,能不能修修。这座这么好的铁桥,当地人那么需要的桥,你们要是能帮忙,当地人可要谢谢你们了。

如果这座桥是危桥,有关部门为何不拆除重建或修,宁愿使用费时费力的摆渡?黄河十年行2011能帮上当地老乡的忙吗?希望读者朋友也能给我们出个主意。

站在铁桥上平视三门峡大坝,我们不禁也有着同样的感受,三门峡大坝到底是不是败笔?如果是败笔,应该何去何从?

黄河十年行2010同行的黄委会高工齐璞认为,虽然这个工程被认为是共和国建国以来最大的败笔,但不可否认的是三门峡的失败为后来的小浪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明天黄河十年行2011将要走进小浪底看一看。

2、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连线报道黄河十年行

编者按: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老年之友》和《说那过去的事儿》两个栏目分别于8月18日和22日与黄河十年行2011连线并直播了节目。现在黄河十年行2011已经结束,但是这两个行走时的广播节目今天才放到江河信息上,是希望迟到的采访,还可以使您再和我们一起回顾那短暂却难忘的历程。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老年之友》连线报道黄河十年行

来源:北京人民广播电台 201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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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十年行一行20人沿黄河两岸继续考察,目前已进入甘肃境内。8月18日,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老年之友》栏目主特人芳华连线黄河十年行,与听众朋友们一起听参加黄河十年行的中科院寒旱研究所的蓝永超教授讲述黄河源区的气候变化,以及第一次参加黄河十年行的时代周报记者严友良沿路看到黄河的感受。

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http://audio.rbc.cn/play.form?programId=3&start=20110818140000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说那过去的事儿》连线报道黄河十年行

来源:北京人民广播电台 2011-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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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十年行一行经过十天的行程后,现在已到了一个叫沙坡头的地方。就在这个地方,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说那过去的事儿》栏目主持人马维连线了黄河十年行。听听他们给你讲述什么是“羊皮筏子”,以及生物多样性专家王海滨在走黄河的过程中他的所见,所感。

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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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海洋局认定康菲公司未完成溢油事故处置要求

来源:国家海洋局网站2011年09月02日

http://news.sina.com.cn/c/2011-09-02/180223096452.shtml

  8月31日,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菲公司)向国家海洋局提交了完成“两个彻底”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国家海洋局充分利用日常监测数据并经过现场核查和专家审查,认定康菲公司“两个彻底”没有完成。

  依据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联合调查组对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所做出的结论,国家海洋局决定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加强对溢油事故处置监督管理。

  一、康菲公司未能落实“两个彻底”的要求

  在接到康菲公司提交的总结报告后,国家海洋局对康菲公司落实“两个彻底”进行现场核查,并组织专家对康菲公司提交的总结报告进行了评估审查。综合各方面意见,国家海洋局认为康菲公司在落实“两个彻底”方面初期进度缓慢,后期逐步加大溢油处置力度,利用多种手段查找溢油源,初步查找了事故现有的溢油原因,调集专业海上溢油处置设备围控并清除油污,安装集油罩回收B平台附近海底溢油,派潜水员清除C平台海底油基泥浆,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截至8月31日,B平台附近海域集油罩内液体累计回收总量约305立方米,累计污油量约28升。C平台累计清理海底油基泥浆406.5立方米。但是执法人员经卫星、飞机、船舶、现场远程视频和溢油雷达、水下机器人等现场监视监测核查表明,C平台海床残留油污未彻底清理,附近仍有油花持续溢出,并有油带存在,B平台附近溢油采取集油罩回收的方式,也不是根本措施。因此,对溢油源的彻底封堵没有完成。9月2日,联合调查组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对康菲公司“两个彻底”总结报告的审查意见。

  二、溢油事故原因、性质及责任

  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联合调查组在勘察溢油事故现场、质询相关责任方、调阅大量原始数据资料等工作基础上,对事故原因、性质及责任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分析,初步认为:造成此次溢油的原因从油田地质方面来说,由于作业者回注增压作业不正确,注采比失调,破坏了地层和断层的稳定性,形成窜流通道,因此发生海底溢油。

  B平台没有执行总体开发方案规定的分层注水开发要求,B23井长期笼统注水,无法发现和控制与采油井不连通的注水层产生的超压,造成与之接触的断层失稳,发生沿断层的向上窜流,这是B平台附近海域溢油事故的直接原因。此外,B23井注水出现异常,理应立即停注排查,却未果断停注,造成溢油量增加。

  C平台未进行安全性论证,擅自将注入层上提至接近油层底部,造成C20井钻井过程中接近该层位时遇到高压发生井涌。同时,违反经核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C20井表层套管过浅,发生井涌时表层套管下部地层承压过高,造成原油及钻井泥浆混合物侧漏到海底泥砂层,导致C平台附近海底溢油。

  联合调查组对以上原因分析后认定,由于康菲公司没有尽到合理审慎作业者的责任,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属于责任事故。

  三、下一步监管措施

  通过对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的全面调查可以认定,康菲公司在蓬莱19-3油田长期油气生产开发中,破坏了该采区断层的稳定性,且截止目前对溢油源的彻底封堵没有完成,如维持现有开发方式可能产生新的地层破坏和新的溢油风险。鉴于这种情况,为防范新的危害,保护渤海海洋生态环境,促进该油田生产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和《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规有关规定,国家海洋局责令康菲公司执行以下决定:

  一、责令蓬莱19-3全油田停止回注、停止钻井、停止油气生产作业。

  二、责令康菲公司必须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继续排查溢油风险点、封堵溢油源,并及时清除溢油事故油污。

  三、重新编制蓬莱19-3油田开发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核准后逐步恢复生产作业。

  四、在实施“三停”期间,康菲公司为开展溢油处置的一切作业应在确保安全、确保不再产生新的污染损害的前提下进行。为保证安全、保护油藏和减轻地层压力而必须实施的泄压作业或为封堵溢油源实施的钻井作业,应抓紧制定可行有效的方案并经合作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认可,主动接受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严格监管,确认作业确有必要并保证不再发生新的溢油和其他环境风险。同时将泄压作业等有关处置的方案向社会及时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

  五、有关事故处置工作进展的信息,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此外,作业者必须重新修订蓬莱19-3油田总体开发方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解除“三停”。

  与此同时,针对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造成的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关于海洋生态索赔的规定,国家海洋局将代表国家对康菲公司提出生态索赔。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4、渤海漏油官方律师团成立 中海油或成共同被告

来源:《经济参考报》2011年09月02日 梁嘉琳

http://env.people.com.cn/GB/15568662.html

  为向渤海湾蓬莱19-3溢油事故的责任方提起海洋生态损害索赔诉讼,经国内法律和海洋专家组评审,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的法律服务机构团队公开选拔基本结束,中国的官方律师团队已于8月底正式披挂上阵。

  《经济参考报》记者向权威人士证实,上海、广州、山东、北京均有律师事务所入选,相关律师与有关部门签订了委托协议和保密协议。另外,《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海商法资深律师处获悉,康菲公司也开始在华寻找代理律师,“应该会偏重于过去在本土船舶溢油事故中颇具被告代理经验的律师”。

  目前律师团队正加紧研读国家海洋局提供的“海量材料”,进入诉讼准备阶段。

  确定被告的主体资格,将是律师团队的面临的首个难题。尽管目前国家海洋局在通报批评和责令清污堵漏时仅提及康菲公司一家,但一位接近官方律师团队的法学家指出,从法理上讲,持有溢油平台51%权益的中海油,以及在合同条款中可能存在理赔责任的商业保险公司,都不排除列为共同被告的可能性。“要避免康菲中国绑架其他公司。”该人士称。

  此外,国内现行的《海洋环境保护法》《侵权责任法》已明确,康菲公司应为海洋生态损害行为承担赔偿义务。但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孙佑海向《经济参考报》表示,海上钻井平台溢油事故的赔偿标准的确定,目前在国内缺乏明晰的法律条款。

  广东海建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光玉曾向本报指出,在法律法规缺失时,国家海洋局颁布的《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评估技术导则》(以下简称“技术导则”)就对确定索赔额度至关重要。上述法学家对此表示担忧,康菲公司肯定会抗辩,《技术导则》属于行业规范,并质疑其法律效力。

但一位要求匿名的海商法学家指出,根据中国民商法领域不成文的约定,在法律法规的盲区,行业标准可以作为判决依据。

5、海洋局核查报告仍需时日 向康菲索赔道路崎岖

来源:每日经济报道2011-09-02

http://www.china5e.com/show.php?contentid=192042

昨日(9月1日)是国家海油局核查康菲石油提交的“两个彻底”完成情况报告的第一天。海洋局有关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透露,由于康菲石油提供的情况报告多达1000多页,核查需要花费时日,公众还需要等待最终结果。

 “昨日渤海风浪很大,海洋局的海监船不得不回航。不过,B、C平台上还有局方人员正进行现场核查,整个报告也需要相关领域的专家确认和分析。”上述人员说道。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在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因限期原因,康菲石油必须要上交报告,但报告中有很多问题并未说清楚,存在矛盾的地方,有待进一步的回答。

马军认为,更严重的是,康菲石油一直认为B平台溢油是海底天然断层造成的,而对采油压力的变化对海床产生什么影响,该公司则一直回避。“如果这搞不清楚,康菲石油的合同过几年就要到期,届时如果它一走了之又怎么办?”

就在海洋局核查之际,民间各种机构索赔、起诉康菲石油的道路却是“崎岖不平”。

早在8月17日,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方义就向青岛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以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海油和康菲石油设立100亿元的赔偿基金,进行生态赔偿和生态恢复;并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状告国家海洋局行政不作为,披露信息滞后的违法责任。

贾方义说,截至目前上述起诉都没有立案。“我与青岛海事法院的相关法官联系过3次,第一次要我补充证据;第二次说是领导要商量;第三次表示由于是新型案件,要逐极上报,现在没有进一步的回复了。”

对于海洋局的诉讼,贾方义表示,北京一中院的法官提出希望延后一段时间,这意味着不是不能诉讼,说明的起诉主体和事实本身还是合格的。对于海洋局有关查清原因才能通报情况的说法,他认为理由是不成立的。

8月24日,康菲中国总裁司徒瑞曾表示,康菲石油尚未收到任何有关赔偿的要求,若收到相关要求将“给予考虑”。对此,8月26日,贾方义以个人名义,用特快专递的方式致函康菲石油,要求对方设立100亿元赔偿基金,并函请国家海洋局责令康菲石油、中海油设立该基金。目前,三大机构都已经签收了信函。

康菲石油中国企业传播及企业社会责任总监薛东明说:“我们收到了上述律师的信函,对于100亿元的赔偿基金我们不予置评。”

此外,渔民们的索赔也需寻找第三方鉴定机构,同时还存在鉴定费用的难题。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赵京慰称,自己曾代表渔民找了多家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但各机构都不太想介入,称有各种难处。“有些机构说做不了,有的机构说正在做海洋局的样品。对于以私人名义送检的样品,很多机构都表示‘不方便’。另一方面,由于样品多,采点广泛,鉴定的费用也要几十万元,这对渔民来说也是一个难题。”

6、渤海较大面积海底有油污 生态影响将长期存在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11年09月02日

http://news.sina.com.cn/c/2011-09-02/053023092384.shtml

  在8月31日,康菲公司向国家海洋局提交了情况报告,并声称已完成了“两个彻底”(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彻底封堵溢油源)。9月1日,国家海洋局组织现场核查和专家评估审查,并派出中国海监15船加入已在现场的海监船队伍,共同执行核查任务。

  现场核查如何进行?核查需要采用什么技术手段?渤海受污染情况到底如何?本报记者随海监船进行了采访。

  9月1日上午,山东省蓬莱市栾家口港海域浪高3到4米,风力7到8级。记者随中国海监15船前往蓬莱19—3油田溢油平台现场,遭遇恶劣海况中途折返,需等待海况良好后再前往现场。

  在溢油平台现场作业的康菲公司作业船和执行监测核查任务的数艘中国海监船,也开始撤离现场,返航避风。

  据了解,在康菲公司向国家海洋局递交有关“两个彻底”执行情况的综合报告后,国家海洋局派出中国海监15船前往溢油现场。这艘海监船到达溢油平台后,将加入此前已在现场的海监船队伍,共同执行核查任务。

  现场核查将使用水下机器人,进行海底探测及现场取样

  在收到康菲公司递交的综合报告后,国家海洋局目前正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严格核查,同时对海底相关现场进行严格检查和核查,以便尽快公布康菲完成“两个彻底”情况的核查结论。

  现场核查将如何进行,会采用哪些技术手段?

  中国海监北海总队副总队长林芳忠介绍说,对于康菲公司已经宣布清理完毕的区域,现场执法人员将进入核查,并投入水下机器人对海底进行探测,用水下电视设备拍摄海床情况和海面情况,并进行现场取样。

  林芳忠介绍说,在康菲公司进行海底油污清理以及溢油点排查和封堵时,国家海洋局现场执法人员不会对他们的行为进行干预和打扰。一旦清理完毕,等待作业船退出后,执法人员就会进入作业区域。

  在两个多月来的溢油事故处理中,康菲公司被认为采取措施迟缓,采取的大多是临时性、补救性措施。

  比如,康菲公司对B平台溢油使用集油罩,但这种方式并不能彻底消除事故,海面仍有油花泛出;在C平台清理海底污油泥浆也进展缓慢,在8月下旬又发现了多个新的溢油点。

  据记者了解,蓬莱19—3油田位于渤海中南部海域,东南距蓬莱约80公里,乘坐海监船到达溢油平台海域约3小时路程。

  蓬莱19—3油田是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与美国康菲石油中国公司在渤海海域合作勘探发现的油田。整个油田共有7个生产平台,256口井,包括生产井193口、注水井57口、岩屑回注井6口。油田年产量840万吨,约占渤海原油产量的1/5。

  海洋恢复过程相当漫长,海监部门将长期观测

  对于目前受溢油污染事故影响的海域情况,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副总工程师周青说,大约有累计5500平方公里的海域受到了污染,导致海水水质降低,有较大面积的海底有明显油污。

  周青介绍说,在采取现场清除油污措施后,海水的监测结果可能会有所好转,但并不代表污染就消失了或海洋已恢复到原状。而且,海水质量只是海洋受到污染影响的一个方面。

  北海环境监测中心目前进行了120多次溢油应急监测,还有5个大型监测中心和750多个站位也有相应的监测,包括对康菲公司作业船上现场清理物质进行采样分析。通过全方位监测海洋环境损害,并对海底沉积物、生态样品进行分析,发现海水污染仍在持续。而海洋沉积物受到油污污染后,恢复过程也将相当漫长。

  从目前监测结果看,溢油事故可能已导致浮游植物的群落异常。溢油事故影响到了海洋的初级生产力和海洋生态功能。由于渤海是半封闭内海,本身生态环境就比较脆弱,溢油造成的严重损害,影响时间会相当长。

周青说,根据相关研究资料,世界上大型溢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可能在20年后还存在。海洋监测部门将针对此次溢油进行长期观测,以评估事故的影响和海洋环境的恢复状态。

7、康菲漏油事故“冷”思考:什么导致了句号难画? 

来源: 新华能源2011年09月01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nergy/2011-09/01/c_121943724.htm

新华能源9月1日电(杨艺华)国家海洋局今日开始对“渤海溢油事故”康菲公司贯彻海洋局“两个彻底”情况进行核查,这标志着针对康菲公司溢油事故的法律索赔序幕拉开。

昨日,康菲石油已向国家海洋局提交长达上千页的情况报告,表示已按照国家海洋局要求完成了“两个彻底”(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彻底封堵溢油源)。但该说法尚未得到国家海洋局的确认。国家海洋局表示,将对康菲提交的报告,进行现场核查和专家评估审查。另外,9月1日后,还将对生态造成的影响与损害追索赔偿。

据国家海洋局的官员介绍,此次溢油事故是中国最严重的海洋环境生态事故。截至8月25日,渤海溢油事故已造成累计5500平方公里海面遭受污染,已有部分渤海周边岸线受到溢油事故影响。

【康菲态度】

昨日,康菲披露了公司对溢油原因所做的内部调查结果。初步结果显示,“可能是由于油藏压力导致油藏液体沿断层向上运移至海底”。

就B平台而言,这是该油田已知的第一次海底渗油事件。就C平台而言,矿物油油基泥浆泄漏是由于钻井作业期间钻遇油藏中的未预见高压带。在48小时内通过打水泥塞对C-20井进行了永久封堵,溢油随即被停止。

康菲表示,“公司的调查结果,将有助于康菲中国实施对整体油田地质油藏管理方案的中长期修正,以预防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对此,有石油公司内部人士表示,康菲这样的表态是在推卸责任,没有检讨自己在采油过程中是否存在过失和不当行为。

康菲披露,截至昨日,溢出原油约115立方米(约700桶),矿物油油基泥浆约400立方米(约2500桶),不过这些已通过撇油器或吸油栏及吸油毡回收,或已在自然作用下挥发或降解。自6月19日至今,溢油总量不足1桶。

针对蓬莱19-3油田B、C平台发生的溢油,康菲石油昨日表示,公司通过对B平台周边区域降低油藏压力,作为溢油通道的断层已经被封闭。审慎起见,康菲还会继续实施额外的措施来进一步确保渗油不再发生。此外,通过在C-20井实施打水泥塞程序,已经切断了该溢油源与C平台附近环境的任何连接。

此次溢油是否已漂抵渤海湾海岸?对此,康菲表示,目前没有证据显示油膜已经登岸或污染海滩。康菲在所巡视的几千公里海岸上收集了75份样品,全部送至独立实验室作检测分析。其中只有两份能与本次海床渗油直接相关,这两份样品取自被冲刷上岸的B平台围油栏的一块残片。另外三份样品与C平台溢油事件存在较强的相关性。但所收集的75份样品中的绝大多数与燃料油相似并非原油。

【专家观点】

对于康菲漏油事故,新华网能源频道分别采访了能源专家周大地和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他们的分析或许能帮助我们对事态有更为深入的了解。

周大地:依法处理事故,完备生态评价的法律追溯机制

能源专家周大地在接受专访时表示,康菲漏油有其事故的特殊性。据调查,这次事故并非设备故障造成的漏油,而是因为开采位置的特殊地质条件产生的。

这次漏油事故的油点小而且分散,从技术上难度比较大,必须建立以技术为支撑的堵漏机制。从生态影响而言,因为缺乏前期的调查取证,索赔必定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在这一点上,中海油必须协助海洋局提供专业的技术保障,积极参与事故认定,提供专业的索赔意见。对这次事故的处理,应该将整个技术过程弄清楚,责任认定理清,为今后的同类合作奠定基础,不应因康菲作为外国公司的特殊性而非理性处理问题。

周大地认为,这次事故也反应了我国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不够重视,这一点不仅体现在海洋生态上,同时也体现在陆地生态上。长期以来,矿山的非法开采,江河湖泊的工业污染不仅造成了多起安全生产事故,同时也造成了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这次事故,为我国生态环境立法、执法问题敲响了警钟,应该借事故建立科学的生态评价法律追溯体系。

韩晓平:中海油对漏油事故存在“道义”责任

韩晓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康菲公司在海洋局规定的限期内难以完成堵漏任务,因为海洋局的要求对康菲而言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要求,这个目标本身就不现实。

康菲公司在漏油事故的应对和处理上缺乏相应的应急机制,加上对事故采用遮掩、含混其词的方式应对公众和媒体,导致了事态的扩大化和问题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另外我们国家缺乏相应的法律监管体系,因此导致了康菲公司在处理漏油问题上的傲慢态度。

韩晓平认为,我国目前的海洋管理还处于“群龙治海”的局面,海洋局、渔业部门、海事部门、地方政府等都有相应的管理职能,但如此一来缺乏一个强有力的部门进行整合协调,“都管”最后却导致“都管不了”。另外海洋局在这此事故上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管不力的责任。在事故发生之初,就应该进行调查取证,为后续索赔奠定基础。

韩晓平说,尽管中海油与康菲的“一纸合约”中尚未明确事故责任,但中海油对漏油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道义”责任。因为中海油对合作伙伴康菲公司缺乏相应的监管措施和事故应急机制。中海油作为央企必须明确自己的身份,主动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协助海洋局处理好后续堵漏和赔偿工作。

随着我国能源领域合作广泛深入地开展,在吸收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同时,要建立相应的事故应急和赔偿机制,防患于未然。

【后续索赔】

据昨日媒体报道,国家海洋局已选定北京、上海、山东、广州四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定服务机构,对康菲石油进行生态诉讼赔偿。

据知情人介绍,国家海洋局于8月30日与4家律所签署了正式委托协议。目前,4家律所相关律师已拿到国家海洋局提供的相关书面资料。一般来说,每个律所会有2名律师参与,但如果需要,律所会派出更多律师。4家律所之前均代理过海事案件,对相关法律事务比较熟悉。

事件没有结束,新华网能源频道也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继续追踪报道。

8、专家称渤海湾溢油事故索赔案将是一场持久战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2011-09-02

http://news.163.com/11/0902/04/7CTUHMTU00014AED.html

在渤海溢油事件拉锯近3个月之后,8月31日是国家海洋局要求康菲公司实现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彻底封堵溢油源的最后期限,同时也是选拔律师团结束的时间。虽然康菲称已完成国家海洋局要求的“两个彻底”,然而,事件的真相真的如此简单吗?无论如何,康菲即将面对一场中国历史上最大的环境公益诉讼,渤海溢油事件也进入关键节点。

劣四类海水,已失去使用价值

在隐瞒漏油信息近一个月、拖沓处理漏油事件后,8月19日,康菲在一份声明中称其委托第三方实验室在几千公里海岸上收集了56份样品,结果只有2份与本次海床渗油直接相关。8月29日,康菲再次声称,已收集86个油样,其中只有两份样品与本次海床渗油直接相关,另外3份样品与渤海湾溢油点原油存在较强的相关性,绝大多数样品与燃料油相似,并再次得出结论油样显示此次溢油不会对海岸造成实质性影响。

然而,根据国家海洋局全天候立体监视监测以及采集的油样显示,6月4日至8月23日,溢油累计造成5500平方公里海水受到污染,其中劣四类海水面积累计约870平方公里。溢油已经影响渤海西岸部分岸线,以零星油污颗粒为主。辽宁绥中东戴河,河北京唐港浅水湾岸滩、秦皇岛昌黎黄金海岸浴场岸滩采集的油污颗粒全部或部分来自蓬莱19-3油田。

对此,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微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降到劣四类的海水已经失去了使用价值,严重受到污染。因为石油中含有有毒物质,浮游生物、贝类会受到很大影响,鱼类海鸟吃了这些受污染的浮游生物后也会受到影响,有毒物质会沿着生物链传播。而且海产品受到污染或直接死亡,或受到影响后被售出,对人体产生危害。另外,含油的泥浆,深入到海洋底泥里面,深入礁石,对海底的生态系统影响也很大,而且持续时间非常长。

目前,从媒体报道来看,受影响最大的是水产养殖基地河北乐亭和昌黎,扇贝死亡量相当大。乐亭县的160多家海产养殖户认为,他们的350多万笼扇贝苗的死亡应该归罪于这次漏油事件,他们认为这给他们造成了3亿多元的损失。

索赔成为新焦点:金额天文数字?

在8月25日召开的渤海溢油事故处置情况视频通报会上,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强调,这次渤海溢油事故是中国最严重的海洋环境生态事故。同时,他措辞强硬地表示,任何企业损害中国海洋环境都必将付出代价。

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家海洋局可对康菲公司施以最高20万元的行政处罚。除了行政处罚之外,该法第90条规定,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据了解,从6月开始,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已着手生态环境损害评估调查。8月16日,北海分局表示,将代表国家向渤海溢油事故责任方提起海洋生态损害索赔诉讼。按照国家海洋局的索赔时间表,在8月底结束法律服务机构的选聘后,9月1日,这场诉讼将拉开帷幕。届时,沿海16个省市政府和当地的养殖业户、渔民个人都有权利索赔。

赔偿金额理所当然成为焦点。此前,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方义以公民个人的名义提出公益诉讼,要求中海油和康菲设立100亿元的赔偿基金,但目前未获立案。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环境与资源法律事务部主任赵京慰表示,根据其所代理的近200户养殖户的初步统计,这些养殖户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总额估计超过1亿元。而这200户仅是受害养殖户的一小部分。

而在生态方面的赔偿金额,国家海洋局表示,将根据《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评估技术导则》等标准进行科学评估,估算此次溢油造成损害的生态赔偿金额。他们还表示,这个赔偿金额可以很大,理论上“上不封顶”。

对此,有关专家认为,国际上,海洋溢油事故的赔偿金额往往是“天文数字”。不仅需要对利益相关方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更需要对海洋环境的长期生态损失进行赔偿。比如BP(英国石油公司)为处理墨西哥湾溢油事件,掏出200亿美元设赔偿基金。此次如果能成功赢得诉讼,将可能会打破中国污染案的索赔纪录。

将会是一场持久战:多方应合力

 “国家海洋局提出的海洋生态损害索赔诉讼属于公益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里有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益诉讼是间接的利害关系,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会有很大的障碍。”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中心督察诉讼部主任马勇告诉记者。

马勇表示,此次诉讼的关键在于评估污染带来的影响,也就是收集证据。评估工作比较复杂,工作量很大,要根据范围来布点采样、分析,还有采集样本,包括海水海域生物样本,走访周边养殖户和渔民。另一个麻烦是,国内专业做海事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机构比较少,取得胜诉的成绩也不多。何况康菲背后也有一个强大的律师团队。

 “诉讼将会是旷日持久的。”马勇说。

2002年,外轮“塔斯曼海”号在天津碰撞后原油泄漏。随后,天津渔政、渔民协会和沿岸渔民等提起诉讼,索赔共计1.7亿元。经过前后7年的诉讼,天津市海洋局最终仅获得数百万元的和解补偿。作为中国首例涉外海洋生态损害索赔案件,此案当时的难点就在于定损难。

虽然此后国家海洋局发布了《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评估技术导则》,为量化海洋溢油事故生态损失提供了技术标准,损失细化为四类:海洋生态直接损失、环境修复费(包括清污费用,滩涂、沉积物修复费)、生物种群恢复费、调查评估费。但是,清华大学环境资源能源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明远认为,损害评估涉及到诸多行业,包括旅游业、农业,并且这种损害可能要延续3年、5年、10年之后,这些都很难确定。

此外,最终的赔偿也与中海油和康菲各自的责任确立有关。“康菲是作业方,中海油是合作方,也是蓬莱19-3油田51%股份的持有者、最终利益受益者。利益共享,责任更要共同承担。中海油应该作为被告之一,对此承担连带责任。”马勇说。虽然国家海洋局这次的索赔诉讼中,仅仅针对康菲公司,但根据诸多法律人士的分析,中海油未来可能被康菲起诉。

面对即将到来的“持久战”,马勇认为,为了维护公共环境的利益,有关部门、法律机构、NGO(非政府组织)还有民众应该在此次诉讼中共同发挥作用:“海洋局一旦进入诉讼程序,是原告的主体,法律机构等律师团队是代理,要应诉。NGO可以作为一个后盾,支持这样一个维权行动,民众也要大力支持。”

9、渤海漏油处理,为何谁都不急

来源:21世纪网2011-09-02毛建国

http://www.21cbh.com/HTML/2011-9-2/wNMDM2XzM2MjIwNQ.html

核心提示:即使渤海漏油过了处理的大限,除了公众着急,相关各方似乎没一个着急的。

8月31日是国家海洋局责令康菲公司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彻底封堵溢油源的最后期限。虽然8月29日晚间,康菲中国官网公布了渤海溢油事故的最新情况,称“溢油源已被永久封堵,C平台附近99%的矿物油油基泥浆已被清理,所有活动的渗油点已得到控制”。但多位油气勘探专家、海洋环境学者、安监系统官员却指出,康菲公司在8月31日之前实现“两个彻底”的要求“几乎没有可能”。

对康菲提交的报告,国家海洋局表示,将充分利用日常监测数据,立即组织现场核查和专家评估审查,核查结论及下一步监管措施会尽快向康菲公司下达、向社会公布。9月1日,由于受到冷空气突袭,渤海海况突变,海面风急浪高,计划前往渤海溢油事故现场的中国海监15船未能顺利出海。同时,正在事故现场清理油污的船只以及监督作业的中国海监执法船均已撤离现场。

渤海溢油事件发展至今,套用一句流行语,“不管你有没有急,反正我不急”。即使过了大限,除了公众着急,相关各方似乎没一个着急的。

作为肇事者的康菲公司,真是一点都不急。8月31日,康菲披露了公司对溢油原因所做的内部调查结果,“可能是由于油藏压力导致油藏液体沿断层向上运移至海底”,“公司的调查结果,将有助于康菲中国实施对整体油田地质油藏管理方案的中长期修正,以预防此类事件再度发生”。拖至大限的最后一天表态,诚意明显不够,内容更是推卸责任。难道康菲在溢油事件中,不存在过失和不当行为吗?溢油事件发生以来,康菲一直“冷静示人”,不仅违抗海洋局的清理期限,而且公布事实“遮遮掩掩、刻意隐瞒”,即使被逼到了墙角,勉强承认也是犹抱琵琶,纯粹一副“文明的无赖”的嘴脸。

作为监管者的国家海洋局,似乎也不是很急。据新华社消息,国家海洋局1日开始,已对渤海溢油事故中康菲公司贯彻海洋局 “两个彻底”情况进行核查。国家海洋局新闻发言人李海清明确表示,“预计一两天内出不了结果”。公众能够等待,污染的海域能够等待吗?溢油污染已快3个月了,正如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所说,直至目前国家海洋局连一个大概的损失数据也没有,对于康菲来说,能有什么威慑力?从此事件可看出监管部门处理污染事件不力。

作为蓬莱油田的最大股东,中海油更是不急。事件发生以来,中海油作为油田权益方,作为国有石油公司,表现实在让人失望,对于康菲的多种挑战底线的表态,中海油从未表态,似乎自己就是个局外人。即使在8月31日这个关键时点上,中海油也未作出任何表态。中海油在溢油中难道完全没有责任吗?难道可以置身事外吗?难道不应该“强化监管职能”,加强对康菲公司的约束、制衡?难道不应该承担央企的使命,反思目前的合作模式?

相关方面似乎都把自己当成了局外人,一个都不急。最应该是局外人的公众,反倒毫不犹豫跨进了围城,成了最着急的人。回头想想,如果没有公众的质疑,没有媒体的关注,恐怕溢油会成为一个“永远的秘密”,事件连今天这样的局面都不会出现。

不能理解康菲不急,也不能理解国家海洋局和中海油不急,出现溢油事件没有谁是局外者,真要追究责任,谁都逃脱不了干系。我们不奢望相关各方为解决问题而寝食不安,但对相关各方不紧不慢、闲看落花的心态和状态,实在不能理解、不能接受。难道封堵渤海溢油,也只能靠公众和媒体去做吗?

10、环保部:曲靖铬渣事件非偶然 对污染者终身追责

来源:中国新闻网2011年09月02日 周锐

http://env.people.com.cn/GB/15569765.html

  中新社北京9月1日电(记者 周锐)中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1日在此间表示,云南曲靖铬渣非法转移倾倒并非偶然事件,其暴露出中国在危险废物监管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未来,环保部将“出重拳、用重典”,通过建立危险废物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等一系列手段,遏制全国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件高发态势。

  今年以来,中国连续发生多起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严重威胁环境安全,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别是近期云南曲靖发生的铬渣非法转移倾倒事件,更是引发多方关注。

  环保部1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视频会议。张力军在会议上宣布,从即日起,停止受理、审批云南省曲靖市的所有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直至该市全部完成非法倾倒铬渣和被污染土壤的处置工作等整改要求。

  张力军指出,云南曲靖铬渣非法转移倾倒事件并非偶然,其暴露出中国危险废物监管方面存在突出问题:首先,危险废物已严重污染环境。据调查,国内的铬渣堆存场所目前有一百余处,对周边环境影响明显;其次,国内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远远不能满足要求,无经营资质企业大量存在。以再生铅行业为例,目前中国有再生铅企业300多家,但仅50余家领取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他均为非法经营。

  张力军透露,环保部即将以铬盐行业、多晶硅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营行业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工作,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将一律停产整顿。同时要求各地在今年年底前,公布辖区内危险废物相关企业的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张力军强调,“十二五”期间,环保部将建立危险废物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加大对企业索赔、罚款和刑事处罚力度。此外,要追究企业污染清除责任,彻底清理被倾倒的危险废物以及被污染场地的土壤和地下水,不留后患。

张力军表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污染防治工作将由地方政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人是第一责任人。环保部将开展全面检查,并把相关情况报送中央纪委处理。(完)

11、环保部因铬渣污染停止受理曲靖工业项目环评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11年09月02日武卫政

http://env.people.com.cn/GB/15568622.html

  因非法倾倒铬渣 环保部对云南曲靖实行区域限批

  环保部:曲靖铬渣事件非偶然 对污染者终身追责

  本报北京9月1日电 (记者武卫政)在今天召开的全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视频会议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宣布:从即日起,停止受理、审批云南省曲靖市的所有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直至该市全部完成非法倾倒铬渣和被污染土壤的处置工作等整改要求。

  张力军指出,云南曲靖铬渣非法转移倾倒事件不是偶然事件,暴露出我国危险废物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详见本版8月15日、19日报道)。一是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二是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远远不能满足要求。三是无经营资质的企业大量存在,非法经营活动猖獗。四是不少企业唯利是图,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不规范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现象非常普遍,非法转移倾倒事件也屡禁不止。

  张力军强调,“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部将把危险废物作为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坚决遏制全国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件高发态势。

  一是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各级环保部门在审批新、改、扩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时,应特别注意审查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利用、处置去向,严格把好环境准入关。

  二是加大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狠抓行政代执行、转移审批、经营许可等制度的贯彻落实。

  三是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要求各地在今年12月底前,公布辖区内危险废物重点产生、运输和经营企业相关信息;要求危险废物重点企业每年向社会发布企业年度环境报告。

  四是加大处罚力度,严厉追究责任。建立危险废物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企业索赔、罚款和刑事处罚力度。对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按照危险废物实际转移、倾倒批次,依法从严从重分别予以处罚;要追究企业污染清除责任。落实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制,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污染防治工作由地方政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人是第一责任人。

  “环境保护部将加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督办和监督检查力度,把危险废物处置情况、地方政府落实危险废物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全面检查,有关检查情况上报中央纪委处理。”张力军表示。

环境保护部要求,到今年年底前要集中力量,以铬盐行业、多晶硅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营行业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工作,同时,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和电子废物要一并检查。

12、环境保护部通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

来源:中国网2011年09月02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5576804.html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今日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三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部分企业危险废物出口申请的审核意见。

  会议指出,1990年颁布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实施十多年来,在控制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排放,加强建筑施工环境噪声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及城镇建设工程量日益增长,建筑施工工艺不断改进,过去单一场界控制已不能适应现有的环保管理要求,有必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噪声排放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按照施工噪声实际排放情况,修改了场界噪声排放限值和测量采样周期,补充了测量条件、测点位置和测量记录要求,增加了背景噪声测量、测量结果评价等内容,以更有效合理地对建筑施工噪声排放实施监控。会议决定,《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经进一步修改并向社会公示后,会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实施。

  会议听取了《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酿酒和酒精工业是水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恶臭是橡胶制品生产中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进一步严格控制标准限值,对于推进污染防治和减排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这两项标准经进一步修改后,会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实施。

  会议经过讨论,原则通过新建黑龙江抚远东极民用机场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原则通过伟翔环保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向新加坡出口废弃印刷线路板、华星集团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比利时出口废弃印刷线路板的申请审核意见。

13、扬农化工澄清回避污染治理 涉嫌隐瞒重大事项

来源:中国证券报2011年09月02日 李东

http://green.news.qq.com/a/20110902/000982.htm

中国证券报8月30日刊登调查报道《子公司“三废”扰民多年 扬农化工深陷“环保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9月1日,扬农化工(600486)刊登相关《澄清公告》,确认了控股子公司优士化工被要求限期停产整顿的基本事实。但公司同时称,优士化工未停产,获得了当地政府的理解。

分析人士称,扬农化工的澄清公告承认污染存在的同时,抬地方政府当挡箭牌,陷当地政府于尴尬境地。

同时,法律专家也指出,扬农化工刻意隐瞒下属子公司的重大事项,已涉嫌侵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知情权。

澄清回避污染治理

扬农化工“澄清声明”称:3月2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收到仪征市人民政府限期治理决定书,要求优士公司针对废气超标排放问题实施停产整治,6月30日前完成治理工作。优士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向仪征市政府、扬州市政府进行了汇报,获得了理解,由公司在保持正常生产的同时,启动废气专项治理方案,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受到重大影响。

在仪征政府网站相关论坛中,此公告再次被公众强烈质疑,言辞激烈。当地读者来电指出:不知这个公告到底要澄清什么,反给人留下欲盖弥彰的感觉。它实际上承认了在仪征市政府下达限期整治通知书后根本就没有停产整治的事实。公告只说“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受到重大影响”,而回避提及污染状况、毒气是否还在排放等实质问题。

仪征市环保局原党组书记侯宜中强调,公告用两级市政府来做挡箭牌,将使当地政府陷入尴尬境地,让老百姓在声讨扬农的同时,要求政府公开解释对扬农“理解”什么。说到底,扬农要对饱受废气毒害的市民和公众负责,理应给社会一个交代和承诺。这个公告竟然连片言只字的公开歉意都没有,还奢谈什么企业的社会责任?

这位前环保官员还透露,优士公司是在没有任何环保批准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开工建设,在没有落实三废处理、没有进行环保验收的情况下直接投产的,但违规成本极低,投产后罚五万元补办了审批手续。由于项目未批先建,事先没有获得环评控制污染的对策,导致企业“先天不足”,产生的污染问题难以解决。从正式生产起,污水污染周边农田,废水排入长江,废气污染整个城市,长达7年多环保投诉、上访、堵厂门事情不断,新华社等媒体也曾多次曝光。

他说,这样的上市公司居然公开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自我标榜“环保无欠账”,有何诚信可言?

涉嫌刻意隐瞒重大事项

 “企业不消灭污染,污染就消灭企业”,这是扬农化工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阐述的环保理念。但优士化工污染事件则暴露出扬农化工知行不一,公司涉嫌刻意隐瞒重大事项。

国家环保部相关指导意见指出,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且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谓“重大事件”即包括“由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原因,公司被有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决定限期治理或者停产、搬迁、关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环境、环保信息的披露也有相关规范。同时,对于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及信息披露制度都有明确要求。

法律专家指出,扬农化工在控股子公司今年3月收到仪征市政府明令其停产整治的决定后,并未对外公告这一可能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重大事件,所谓的“获得了理解”、“保持正常生产”,本身就极不严肃,且并不能排除相关风险。在整改大限已过的今年8月,江苏省一位副省长率暗查组进行环保飞检,再次在优士公司现场查出危废污染,表明该公司持续经营依然存在着巨大的环保隐患。公司接到地方政府的决定书后应于第一时间披露,并说明事件的起因、状态及潜在影响;如果“汇报”或整改后有了新进展,可做持续披露,还投资者知情权。

他说,优士化工污染事实已存在多年,其间多次被处罚、屡次被勒令整改,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反映、投诉不断,媒体反复报道,扬农化工从未履行过相关信息披露,相反公开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还存在严重误导。

也有业界人士指出,扬农化工“环保门”事件、当地政府下达停产整治决定书等是否构成应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信息披露是否违规,应由交易所、监管部门认定。

14、广东云浮电子垃圾焚烧厂藏身林场24小时运行

来源:南方日报2011年09月02日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2011-09-02/102223094460.shtml

  南方日报讯 (记者/赵洪杰)通过焚烧线路板等电子垃圾提取金属一直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今年1月1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也进一步完善了废弃电器电子集中处理和资格许可制度。然而,在环保政策高压之下,云浮新兴县岩头林场内却有一处配有3座熔炼炉的大型电子垃圾焚烧厂24小时焚烧。

  这处电子垃圾焚烧厂位于新兴岩头岭迳山,距东成镇约20公里。从岩头林场上山,驱车10多公里后即是岩头水库,但进口处的大门紧闭,上面写着“养殖区内闲人免进,违者一切后果自负”。该厂就藏匿在距此门1.5公里的深山中。

  记者看到,3台熔炼炉矗立在低洼处,滚滚黑烟笼罩整片山坳,十几名工人正在焚烧成堆的电子垃圾,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深山生态林一侧建起了两个工棚,三四个孩子正在玩耍。

  电子垃圾一经焚烧就会排放出有害的二噁英、多环芳香烃等物质,而铅、汞、镉和铬等重金属和有机化合物严重污染生态环境,也危害到人体健康。记者仅站立10分钟就感觉恶心不已。另据资料显示,一块旧手机块电池里的镉,能够污染6万升的水,这水可以装满3个标准游泳池。

  暗访中,一名陈姓主管称,货源主要来自南海大沥,部分来自清远和河南。每天可烧七八十吨电子垃圾,每吨收取客户880元。

  “从来不缺货,目前积压待烧的货就有1000多吨,你们至少要排队一个月。”他称,该厂负责人是一位姓闲的老板,阳春春湾镇人,从事电子垃圾焚烧已超8年。

  “原来我们的炉分布很广,春湾镇4个,博罗县3个,广西2个,江西2个。但这几年陆续被查了,现在只能转移到新兴。”

  知情人透露,很早前,本地一名老板承包了此处的几片鱼塘,2008年时联合当地另一老板在鱼塘附近建起了这个焚烧垃圾厂。“去年8月,毒烟毒死了400多亩的生态林,被举报后曾一度停工。”今年3月,闲姓老板接手了此厂,将3台熔炼炉全部恢复。陈姓主管还透露,中秋节后2台闲置在阳春的熔炼炉也将在原址重新启用。

  记者从岩头水库管理所证实,该水库位于新兴饮用水源大坞水库上游,同时也是该县的备用饮用水源。

  粤西山区的生态林是广州以及珠三角地区的一道天然生态屏障,但电子垃圾焚烧厂就身处生态林环绕之中。

  本报去年6月曝光了新兴里洞镇的一家电子垃圾焚烧厂,那家厂也曾被捣毁,在本报曝光前死灰复燃。

15、秦岭生态环境遭破坏 保护古城生命线刻不容缓

来源:西安新闻网 2011-09-02

http://www.sn.xinhuanet.com/2011-09/02/content_23604116.htm

    “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是一种历史的责任,是人民的重托,是关乎子孙后代的千秋大业,我们没有退路,只能把这件事干好。”陕西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清云曾对大秦岭保护作出了这样的批示。

    “没有秦岭,就没有八水绕长安;没有秦岭,古城的生命线就会受到威胁,对大秦岭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我们不能把一个千疮百孔、丑陋不堪的秦岭留给子孙后代。保护大秦岭任重而道远。”昨日,市秦岭保护管理办公室主任和红星在谈到对秦岭的保护时,感慨万千。

    现状:古城生命线遭遇威胁

    就在人们尽情享受大自然给予的恩赐时,秦岭也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人为破坏。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导致森林植被资源减少和秦岭生态功能下降;旅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违规建设和城镇建设的不规范,白色垃圾污染、污水排放,导致区域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山区道路建设随意开挖,挖沙采石占用河道等人为问题,使得秦岭的水资源受到了严重威胁,已经出现河流水流量剧减,河道淤积、河床变窄、水质恶劣、洪涝灾害加剧等现象。

    机遇:大秦岭保护将有规可依

    和红星说,6月17日市秦岭办成立之后,他们就着手进行秦岭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调研和制定。截至昨日,有关大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和有关保护利用的两部规划初步方案已经经过了多轮技术研讨,广泛征求各方专家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这两部规划的出台将为大秦岭的保护提供政策依据。

    在对秦岭的保护上,市长陈宝根提出了 “保一山碧绿,护八水长流”目标。和红星说,重现八水绕长安、实现八水进长安目标的前提,就是要把秦岭保护好,有了秦岭,才会有“八水”,才会有古城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措施:整治行动即将启动

    “保护秦岭的整治行动很快将启动,对那些乱搭乱建、毁林开荒、炸山采石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重点进行查处,要在最短的时间内,修复秦岭的生态,以遏制其可能遭受进一步破坏的可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和红星谈到了他的短期整治目标。通过整治和规划,要在10~20年内,将大秦岭打造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相互融合、游居皆宜的大美秦岭。记者赵辉

16、十三家环保组织呼吁严把污染企业的信贷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2011年09月02日 章轲

http://green.news.qq.com/a/20110902/000949.htm

13家民间环保公益组织昨日就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铬污染事件联名致信16家中资上市银行,吁请严把信贷关口。

这13家民间环保组织包括云南绿色流域、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等。自然之友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署名机构还在陆续增加中。”

据悉,这一公开信由云南绿色流域率先发起。公开信已发给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等。

公开信要求各家银行披露其与“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云南省陆良和平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省陆良县神虹化工有限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信贷业务关系。

 “如果贵行确为陆良化工或其上述关联企业提供了贷款,我们请贵行关注并认真审查上述企业的环境污染情况,以此作为审办信贷业务的依据。”公开信同时要求上述银行尽快向公众披露贵行的处理措施及结果。

公开信指出,《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

但据上述环保组织掌握的情况,陆良化工成立投产之后,17年间没有对铬渣进行妥当处理,并在南盘江边露天堆放,最多时堆放达28.84万吨。陆良化工的污染行为已经对周边居民的生命健康造成了严重的侵害。

2007年,环保部、人民银行及银监会联合出台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也要求各级金融机构在审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时,应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加强授信管理,对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应采取措施,严格控制贷款,防范信贷风险。

17、苹果中国污染地图

来源:南方周末2011-09-01鲍小东 实习生 胡清

http://www.infzm.com/content/62744

历时半年多,苹果公司依旧不公开在华供应商,中国环保组织再度发力,清查苹果供应链污染地图。这家全球市值最大的电子帝国,将面临更猛烈的环境污染追责。

在蒂姆·库克刚刚接替乔布斯就任苹果公司CEO一职时,就收到一份来自中国的特殊“礼物”:由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牵头的五家环保组织,经过半年多时间调查,公布了一份苹果在中国供应链的污染地图。

这已是中国环保组织所做的第二季调查报告。2011年8月31日,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等环保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第二季调查列举了22家企业的污染问题,加上2011年1月20日第一季公布的5起污染问题,共有27家苹果疑似供应商被点名。

这个全球市值最大的电子帝国,因其庞大生产链上的污染问题,使其生产的靓丽产品蒙上一层灰色的面纱。

调查苹果

昆山市万方水岸的业主大多是外地打工者,他们积蓄多年才在这里买下一套房子。隔壁是同心居委会24户集中居住的居民,他们在几年前由村民变为居民。

与他们为邻的是凯达电子和鼎鑫电子(下称凯达和鼎鑫)两家工厂,它们在第二季报告中被称为苹果公司的“疑似供应商”。数年来,苹果生产的靓丽产品并未点缀他们的生活,却给他们带来了噪音和难闻的废气。多年的投诉,虽有改善,但无根治。直到2011年又进入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的视野。

2007年以来,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就开始向知名企业发起“绿色倡导”,倡导大型企业绿化供应链,多个IT品牌积极行动,但苹果公司一直极少回复。在回复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的信函中,苹果公司称,其“长期的政策就是不披露供应链”。

在苹果产品受到热烈的追捧的另一面,不断扩大的供应链却在制造更多的污染事件,其对供应链的审核和社会责任的要求也越来越放松。

典型的事例是,2011年5月20日成都富士康iPad2生产线抛光车间发生爆炸,造成3死16伤的惨剧。这起事故是由铝制粉尘控制不当导致的。事后发现,这个预期将供应全球三分之二iPad的巨型工厂,第一期工程仅用76天建成投产,抛光车间的设备一边装机一边生产,很多工人仅经过两三天的培训即上岗。

就是这样的企业也顺利通过了由苹果公司副总裁带队的审核团队的审核。

在公布供应商的要求被拒后,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只能通过媒体报道、上市公司年报等公开信息寻找苹果供应链。2011年初,一则报道引起他们的关注。报道称,美国苹果公司一名中级经理向亚洲六家苹果配件供应商收取回扣而被起诉,涉案供应商包括中国的凯达。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在自己的环境污染数据库查找凯达电子的情况。在这个已收集约8.6万条污染记录的数据库中,他们发现了凯达的“污点”。后来,在和当地环保组织南京绿石共同开展的实地调查中,他们发现凯达和鼎鑫的污染困扰周边居民已达数年之久,而鼎鑫电子亦是苹果供应链条的一个部分。

噪音和臭气

万方水岸花园和同心居委会居民是投诉凯达和鼎鑫的主要对象。

“整天都在排放,没法睡觉,刺鼻,发晕。”万方水岸业主梅小姐说,这是凯达排放的。另一种酸酸甜甜的味道,他们发现,那是鼎鑫排放的。

同心幼儿园就在万方水岸内,但该小区的孩子很少在这上学,因其和凯达仅一墙之隔。梅小姐等居民都将孩子送到乡下亲戚家寄养,等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才接回来,但都送往两公里以外的幼儿园。

在同心幼儿园上学的孩子都是附近的民工子女,以及该小区内经济条件差的业主子女。内蒙古赤峰人高继勋在昆山富士康打工,每月工资三千多元,2011年9月1日,他只能忐忑不安地将孩子送入同心幼儿园。

鼎鑫生产的是PCB线路板,需要使用硫酸等溶剂。凯达带来废气污染的则是喷涂。媒体披露,凯达从2005年开始向苹果公司供应iPod外包装盒。

除了废气,困扰周边居民的还有噪音。万方水岸至少有11栋居民和同心社区居民,因紧挨凯达,备受噪音的折磨。业主唐英称,她经常会在半夜被装卸货的噪音闹醒。朱祖平的家距离凯达只有100米,他常靠安眠药睡觉,或者用收音机抵消噪音。

自2006年始,周边居民甚至集体筹款7000元钱经费组织投诉。后来,白天臭气少了,但夜间常有。“每次打电话到环保局投诉,几分钟后气味就没了。”梅小姐说。

当地政府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都承认凯达和鼎鑫的污染事实。不过,昆山市环保局称,经测量,目前这两家公司都达标排放。另外,凯达已与当地政府签订了搬迁意向书。

但公众环境研究中心收集的数据显示,凯达和鼎鑫曾多次被官方认定违规排污。

为躲避废气的困扰,万方水岸业主宋艾军于2010年搬到苏州居住,以前上班车程十几分钟,现在则增加为45分钟。在该小区,这并非孤例。

不愿承认的污染

凯达和鼎鑫仅是冰山一角。在第二季报告中,许多苹果疑似供应商存在大量因为违规排放,影响居民健康的案例。

作为苹果最主要的代工厂商之一的富士康,其位于太原市的富士康工业园区,自2009年起,不断被当地居民投诉污染问题。在当地环保局限期整改后,直到2011年7月,刺激性气味仍未消除。另一家疑似供应商名幸电子在广州的工厂曾在几个月内被立案查处十余起。

除了废气、废水、噪音之外,第二季调查报告显示,一批苹果疑似供应商的危险废物产生量特别巨大。

这些企业包括健鼎(无锡)电子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华通电脑(惠州)有限公司、常熟金像电子有限公司等。

他们在电子产品制造中,除产生大量含重金属、氰化物的废水,以及VOCs有机废气、锡烟、铅烟外,还产生包括废酸、废碱、废蚀刻液、废电镀液以及含有重金属的污泥等危险废物。

“按规定,企业对危险废物的处理应采取‘最终处置’。但我们研究发现,许多危险废物处置难度很大,妥善处置的成本很高。而危险废物在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处置水平等问题,存在二次污染的风险。”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说。

中央电视台曾于2010年6月25日披露了全球最大的印刷电路板企业,同样疑似苹果供应商——日本揖斐电电子北京有限公司每天产生危险废物约几十吨。然而,检查人员在调看企业转移合同时发现重金属废物转移联单,竟然都是空白,含有重金属污泥去向不明。

调查还显示,即便是专业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依然可能造成相当严重的环境污染,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就是一例。该公司服务客户包括富士康。据资料显示,该公司从2003年开始,就不断被官方认定重金属排放超标。

然而,这些问题都未被列入《苹果供应商责任2011进步报告》。这份报告列出了36个违反其社会责任的事件,但无一例是环境污染问题。报告除了提到发生“12连跳”的富士康公司和发生137名员工正己烷中毒的苏州联建科技有限公司的名字外,其它供应商名称均未公开。

难啃的“苹果”

就在凯达、鼎鑫困扰周边居民时,苹果则正大肆扩张,并迎来了最鼎盛的时期。

2007年,iPhone的发布是苹果公司业绩的分水岭。之前的30年,苹果虽于1995年成为全球第三大个人电脑供应商,1994、1995年在全球多媒体市场占有率高踞榜首,但1997年仍亏损18亿美元。就在这一年,乔布斯回到苹果。

经过14年的打拼,截至2011年6月25日,苹果持有的现金及有价证券达到762亿美元,且负债率为零。2010年5月,苹果市值超过微软。2011年8月,苹果市值为3556亿美元,超越石油巨头埃克森美孚,成为全球市值最大的公司。

在其疯狂扩张之际,苹果亦标榜其“承诺确保最高标准的社会责任”。而事实显然与其承诺相距甚远。

而且,让环保组织无奈的是,尚无有效手段追究苹果的责任。

和很多跨国公司一样,苹果公司只负责创意和设计,产品制造由遍及全球的供应商提供,中国是其主要的生产基地之一。

商道纵横公司致力于企业社会责任和社会责任投资研究咨询、培训服务,其创办人郭沛源认为,目前在中国难以从法理上追究苹果等品牌商的责任,但在欧洲,早已“对品牌商的延伸生产者(即供应商)有着严格的规定,如要求供应商不能使用有害物质等等,品牌商还负有回收废弃产品的职责”。

而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则表示,苹果负有重要责任,因“苹果的外包生产不同于一般的采购行为,其在供应链管理中介入很深,如生产过程中无尘标准的控制,甚至大多物料也由苹果亲自指定采购等。这些介入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环境污染和危害职工健康等问题”。

最典型的案例是2009年苏州联建科技有限公司137名员工正己烷中毒。“对于这些生产流程,苹果公司都是知道的,这甚至是他们严格要求的。他们还安排驻厂代表,严格监管。”贾说。所以,当时维权的工人向联建科技和苹果公司一并提出索赔。

针对这起案例,郭沛源认为,如果有证据证明苹果指定使用正己烷,而我国又明令禁止生产过程中使用正己烷,则可通过司法手段追究苹果的责任,但“取证太难了”。

2010年,贾景川等受害者,同时给苹果美国总部、亚洲公司、中国公司、乔布斯本人发出邮件,却从未得到回复。2011年8月26日,南方周末记者就供应商污染问题致信苹果公司,到截稿时为止,亦未收到回复。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认为,目前,只能通过消费行动促使苹果改进供应链环境管理。“相信消费者不能接受以毒害环境、伤害社区、牺牲工人利益为代价生产的时尚产品”。(南方周末记者汪韬亦有贡献)

18、渤海溢油事故追踪:渤海溢油,人祸所致

来源:南方周末2011-09-01冯洁

http://www.infzm.com/content/62747

肇事者是在偷换概念,还是另有他因?为何一再封堵,却屡现新溢油点?七部委联合调查组将给出怎样的事故调查报告?目前可以肯定的是,渤海溢油人为因素特征逐渐浮现。

8月31日“大限”已至。溢油近三个月后,种种迹象表明,中国最大海上油气田溢油事故的调查结果即将公布,作业者康菲、合作方中海油和国家海洋局牵头的七部委联合调查组之间,进入了攻防角力的最后阶段。

如果康菲不能按时“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彻底封堵溢油源”,联合调查组将采取更严厉的措施。至于究竟是何举措,国家海洋局拒绝透露。

截至8月29日,康菲称“溢油源已被永久封堵……康菲计划8月底前完成所有剩余油基泥浆的清理”。

似乎已经到了最后时刻,但真相还在逐渐抽丝剥茧中:监管者怀疑,肇事者以清理完C平台附近海底油基泥浆为封堵溢油源的做法是偷换概念,而C平台事故亦有较多证据指向为海底溢油,而非单纯的“井涌、侧漏”。在海洋石油地质专家和油井工程专家枯燥的技术分析中,B、C平台事故的人为特征逐渐浮现。

B、C平台事故皆人为

8月29日,西南石油大学教授陈平接受凤凰卫视采访时,提出了“冷静分析蓬莱19-3溢油事故”的观点。陈平为油气井工程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南方周末记者几次联系陈平未果。

据陈平的分析,蓬莱19-3油田,其油藏分布在地层内的多个层位,且油藏层深浅不一。若分层注水,难以实现,遂采取综合注水——统一由注水井向地层全面注水。但不同油藏层的压力不一,不加区分的注水,可能会使某些油藏层压力过大,从而连通海底断层。B平台的事故很可能即在此列。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事故调查组一位核心成员透露,6月事故发生不久后,康菲曾表示B平台溢油前渤海曾发生过海底地震,有将事故原因归结为“自然原因”的企图。7月底,康菲网站上一条海底探测技术的术语解释中,再度出现了“B平台的现象实际上是一个自然发生的现象”。南方周末记者致电康菲询问后,这一说法随即被删除。

随后针对B溢油点的停止注水增压、反排减压等措施,皆作用于地层压力。康菲亦认可B平台钻井作业活动导致地层压力过大、油藏层连通天然断层致原油溢出。至此,B平台事故是人工作业导致而非自然发生的结论已无争议。

原本C平台比B平台的状况令调查者放心。C平台在6月17日溢油发生后的48小时内,就完成了水泥封井,此后“溢油得到基本控制”。8月14日,C平台以北15米的一片直径15米的海底区域发现多处渗油点后,C平台情况的复杂性开始超过了B平台。

陈平详细分析了C平台的溢油原因。C平台事故原因与B不同,B为注水井压力过大,C则是钻井过程中,未能及时预见钻屑回注引发的高压层。

海上油气开发奉行“零排放”原则,钻井过程产生的钻屑等废液,一般要由钻屑井回注到指定地层位置,实现“就地掩埋”。依据陈平的分析,C20井钻井中,遇到了由另一口钻屑井引发的高压带,导致高压带串通了海床上的浅砂层,将油基钻井液和部分原油带上了海床。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B平台附近收集到的主要是原油(723桶),而C平台则主要是油基泥浆(约2500桶)。后者贡献了本次溢油总量的近70%。

8月29日,康菲表示其“已开始实施一项长期解决方案,以解决6月17日事故后由浅砂层运移至海床的残余原油及矿物油油基泥浆所形成的间歇性微量渗油问题”。

语焉不详的“浅砂层”一说,引起了中国海洋大学一位海洋石油地质专家的疑惑。“即便是封闭性最差的第四纪地质,其浅砂层也有四五百米厚,而且上面还有泥沙等覆盖。”这位多年研究渤海地质的学者分析认为,要么C平台附近海域也有断层,才会像B点一样具备溢出通道,要么就是压力实在太大,油基泥浆才能冲破地层和几百米的浅砂层冒出来。

“如果是压力原因,问题就更严重了,”上述学者评价,“说明钻井过程中对压力的预见不够,人为事故的迹象明显。”

目前的公开信息显示,C平台附近的溢出点周边并没有天然断层。16处新发现的海床渗油点是否呈线性分布、与C20井的位置角度,可能有助于下一步分析。

这一分析与陈平的判断类似。陈平认为,钻屑回注已经改变了地层压力,而生产井在钻井过程中却仍然使用原有的压力计划,这使得蓬莱19-3C平台事故确实有人为因素。

为何屡现新溢油点?

6月17日C平台事故发生后,国家海洋局的调查人员一直很疑惑,既然C20井内已打入7段水泥塞,措施如此决绝,间歇性溢出的油花又是从何而来?

8月21日,康菲在发给媒体的新闻通报中解释说,“我们认为,这是残留的溢油或海底清理矿物油基泥浆过程中因搅动产生的”。

清理油污导致油花泛起,是康菲一直坚持的说法。7月19日下午,南方周末记者曾在蓬莱19-3油田C平台上俯瞰收油船,船上有一柄形似扫雷仪的工具。据康菲中国公关负责人薛东明的解释,正是这一工具及潜水员的作业过程搅动了油基泥浆,导致原油溢出。

7月31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曾对康菲清污逾期提出批评,并将海底油污清理完成的最后时间定在了8月7日。一旦油污清理完成,若溢油基本停止,则可判断溢油确实来自沉底的油基泥浆。若溢油继续,则可能藏油于地层。正当真相大白的时刻即将到来之时,台风“梅花”来袭,清污作业延缓。

台风过后的8月14日晚,C平台以北海域首次发现几个海底渗漏点。根据中国海监北海总队副总队长林芳忠的了解,这主要是因为随着清污的进行,海底油污的厚度变薄,让隐藏的海底渗漏点暴露了出来。

自7月5日国家海洋局第一次召开溢油发布会以来,“B平台为罕见的平台外海底溢油、C平台则是常规的平台事故”几成定论。随着C平台附近海底多处渗油点的发现,C平台事故看上去越来越从单纯的钻井平台设施事故,演化为与B平台相似的海底地层溢油事故。

“我们认为这些渗油的来源是残余的6月17日泄漏出的矿物油油基泥浆,这些残留的矿物油油基泥浆与浅层泥沙混合在了一起。”康菲在其新闻发布中如是说。

如果是事故发生时因井涌洒落的油基泥浆,为何渗油点在海床上且间歇活动,康菲并未给出具体解释。

陈平给出了一个合理性解释:海上施工受自然条件、运输时间限制很大,等封井材料运抵时,地层压力已经拱破了浅砂层,导致高压流体进入到了浅砂层。所以尽管已封井,此前漏网的液体被存在了浅砂层里。

对C平台事故的描述,一直以来有两个词:“井涌”和“侧漏”。依照康菲的说法,井涌应该是现在海底表面沉积和浅砂层中残存的油基泥浆的主要来源,但侧漏一直无法坐实。

面对质疑,康菲表示正在制定计划来停止这些渗油,并始终坚称其对C20事故井的封堵是有效的。

上述中国海洋大学的海洋石油地质学者对封堵有效说仍持怀疑态度,“如果水泥塞措施到位,理论上不应该出现侧漏”。

8月下旬康菲发给媒体的一份情况通报中提到,B平台溢油点因为“断层已自然闭合”,风险已经基本解除。

实际上,7月下旬时,康菲发现原来的渗油点已经转移到了10米外的另一处。中国海监北海总队副总队长林芳忠记得,当时海监执法人员巡视中发现B平台附近海上有气泡冒出,随后要求康菲自查。康菲派潜水员下去探摸后,果然在原溢油点10.5米外,发现了一个冒气泡的坑,第二处溢油点得以确认。

令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相关人士不解的是,当被询问为何会出现新溢油点时,康菲上报给北海分局的书面材料中的解释,竟然是“集油罩放错了位置”。在此之后,B平台附近溢油点上的集油罩,又挪动了8米。

更令林芳忠忧心的是,新溢油点溢出的油经集油罩收集显示,含油量比原溢油点还高。“有没有新的溢油风险还不确定,一切都有待于康菲彻底查明溢油原因”。

从8月25日渗油点的最新状况看,新发现的16个渗漏点中,12个已经不可见,且不再渗油,四个可见的渗油点,只有两个在间歇活动。

七部委联合调查

为了督促溢油事故处理,8月,国家海洋局牵头的七部委联合调查组成立。在过去的近三个月中,国家海洋局及其下属的北海分局,仅约谈康菲高管就有8次,各类专家咨询、评审不断。在监督手段上,更是海陆空齐上阵,在中国海上溢油历次事故中,其动员规模可谓空前,然这并不能消除外界对海洋局处置软弱的指责。

“当初下达停产令,其实有些勉强。”国家海洋局一位核心人士曾向南方周末记者透露。但康菲继续生产、拖延查找溢油原因的做法,让海洋局伤透了脑筋,才最终祭出《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大旗,责令康菲停产。

“下令企业停产,类似于剥夺个人的人身自由,停产令应该由安监部门下达更合适。”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事实上,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行政许可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上述几个部门,正是依责分工,各管一块。

按照环境保护法的有关条款,环保部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其职责除了陆上,也可以涉海。比如,上世纪九十年代著名的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因为污染源主要来自陆上,就是由环保部牵头。

海洋局更像是海上的环保部,负责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核准,溢油应急计划的审批等。

国土部是海上油气开发矿权的实际发放者。只不过在中国的现行体制下,国土部将开发权授权给了中海油这样的央企。国家能源局则因为是中海油的业务主管部门,被纳入联合调查组。

“在海上油气开发权的问题上,国土部的权力很大,理论上它可以收回勘探权限。”山东大学海洋学院副教授王亚民说。

一位从事原油期货交易的业内资深人士也认为,就溢油而言,合理的处置程序应该是:海洋局负责具体调查,涉及海洋环境污染的内容与环保部协调、涉及安全生产的部分则与安监局接洽,最后评估调查结果反馈给国土部,由国土部决定是否要收回矿权。

农业部介入则主要是因为其下属的渔业资源管理局,依照职责划分,渔业局负责渔业水域的监督管理。

本次溢油的蓬莱19-3B、C两个平台,尽管处在海上的石油开发功能区内,实质上归海洋部门管辖的,只有海上钻井平台及周边四五百米的范围,以及海底油气管线。

据王亚民介绍,钻井平台500米以外都属于渔业水域。而这正是农业部渔业局下属的黄渤海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在溢油发生后,也发布过监测结果的原因。而可能到来的渔业资源索赔,渔业部门牵头亦是职责所在。

据了解,联合调查组成立后,分成了综合、技术和评估三个组。8月21日到22日,由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和副局长王飞任正副组长的调查组,分兵两路,带领六部委巡查渤海沿岸,并再次登上事故钻井平台。

南方周末记者从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康菲中国分别获知,8月31日后,康菲要提供一份详尽的事故报告交给海洋局。其溢油处置的评估结果,也要接受第三方认证。联合调查组在评审完毕事故报告后,预计将在9月发布事故的调查结果,并随之开启索赔进程。

19、人造“厦门”?

来源:南方周末2011-09-01吕明合

http://www.infzm.com/content/62749

 “活化石”消亡,红树林被毁,填海经济高涨

自然岸线已经保留不多了,到处是人工的岸线;曲折的岸线没有了,已变成平直;海湾没有了,都变成了陆地。和中国许多沿海城市一样,厦门,这座海岛城市正无节制地向海洋要地。事实证明,这种不顾海洋生态规律的填海经济,已经遭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

文昌鱼,这个曾被达尔文誉为“揭示脊椎动物起源钥匙”的物种,仿如“活化石”一样曾见证了5亿年前地球上物种进化的变迁。如今,它却不得不见证自己未卜的命运。

数日来,一个被媒体意外披露的人工岛建设项目正引发一场声势浩大的批评。这个由昔日的厦门文昌鱼自然保护区中填海而成的人工岛屿,被指提前加速鳄鱼屿附近文昌鱼的彻底消失。

“鳄鱼屿附近搞人工岛,那文昌鱼就彻底完了。”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以下简称“海洋三所”)教授方永强说。方永强是国内权威的文昌鱼研究专家,他从1979年就开始研究文昌鱼。

鳄鱼屿位于厦门翔安湾东咀港东南海域,状如鳄鱼得名。过去三十年来,由于厦门修堤筑坝、海洋污染、采砂滥捕,鳄鱼屿的文昌鱼数量一直处于锐减之中。

文昌鱼的消失正成为厦门众多填海项目影响的缩影。和中国许多沿海城市一样,厦门正无节制地向海洋要地,“在GDP冲动下,深蓝的海洋上空正蒙上一片阴影。”

人工岛之谜

名为“金凤厦门鳄鱼屿海外杰出华商国际交流中心人工岛工程”的这个项目,与风口浪尖中的“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有关,其项目业主方,正是争议商人卢俊卿主持的世华会副会长单位河北金凤集团。

金凤集团的官网宣称,该项目位于厦门同安湾东南海域、鳄鱼屿北侧滩涂地,面积为0.45平方公里,计划投资15亿-20亿元人民币,3年建成投入运营,“将利用厦门同安湾内鳄鱼屿旁独特、幽静、神秘的地理位置,创建中国与旅外杰出华商的高级交流平台和高端会所”。

与其定位的高调与大手笔并不相称的是,这个人工岛项目此前却一直罕为人知。“我们一直以为是在鳄鱼屿上搞旅游项目,直到看到环评信息,才知道是毗邻鳄鱼屿的一个独立项目,要搞人工岛。”多位厦门知名环保人士回忆说。2010年该项目签约时,厦门翔安区与河北金凤集团双方意向一直是“合作开发翔安区鳄鱼屿”。

盖子是偶然揭开的。2011年7月底,受托制作该工程环评报告的海洋三所在厦门一家都市报上刊登了一则“豆腐块”大小的广告。大意是8月3日起公示环评信息,详情查询环保局网站。8月4日,厦门一家媒体的记者意外发现该广告,将此消息公之于众。

蹊跷的是,环保局网站上的报告事后“神秘”地消失了。获得该报告的多位环保人士发现,该报告有一个低级错误:环评信息标注人工岛项目的经纬度为:东经118°01′20″~117°59′06″,北纬24°24′44″~24°24′00″,正处于漳州海门岛附近,与人工岛项目所处地域——厦门同安湾的鳄鱼屿附近,南辕北辙。

8月29日,海洋三所匆匆作了更正。不过,环保人士翻出了1992年颁发的《厦门市文昌鱼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对比后发现,正确的经纬度,正处于当时设定的保护区范围内。显然,自然保护区内建人工岛,违反了该办法“在保护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擅自设置建筑物及其他永久性设施活动”的规定。

对此,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蔺海清给南方周末记者解释说,现在的鳄鱼屿区域,属于“自然保护区的外围地区,保护的程度不同于保护区,经过批准可以开发”。他承认,由于过去设定保护区设得太大,对后来的建设影响太大,“随着建设的发展和海洋环境的改变,我们才进行了调整”。

“这个项目仍然在评估,还没到海洋局。”蔺海清说,目前的项目还是意向性的。不过,据其介绍,此前海洋局已委托厦门大学通过建造数学模型的方式,论证这个项目基本可行。“如果环评等系列验证这个岛可行”,项目肯定将继续推进。

蔺海清说,此地虽属文昌鱼保护区,但多年来淤积的淤泥已掩盖了文昌鱼赖以生存的中粗粒沙,此前的实地生态调查发现,“已经连续5年没有发现文昌鱼”。经过区划调整,2007年,《厦门海洋功能区划》已将鳄鱼屿定位为“度假旅游区”。南方周末记者查询得知,在当年福建省政府关于该区划的批复中明确表示,“同意设立琼头围海造地区”。

“这个地方可以做一个人工岛,这是功能区划里早就有的。”蔺海清说。至于这个岛要做什么,则是后来招商引资后才能确定。《2009年厦门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称,“鳄鱼屿海区连续3年未采集到文昌鱼”,倒退三年,正好该区功能调整。

方永强并不认同鳄鱼屿海域文昌鱼彻底消失的结论,“三年前,我曾委托琼头村民去采过样本,捕到了三四百条。”琼头村民林华民亦证实,村中的渔民这两年也曾在此捕到过极少量文昌鱼。

一切或许过于巧合——琼头围海造地区的调整与鳄鱼屿海域文昌鱼消失的时间太过契合,“当年的调整,难道是为现在的人工岛工程量身定做?”要求匿名的环保人士说。 

金凤集团的网站介绍或许透露了一些玄机:“自从2007年开始,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及其战略伙伴河北金凤企业集团已投入资金几千万元对项目进行论证规划设计”。

“修建人工岛,采用何种技术吹填造陆,如何解决水动力改变、加速淤泥淤积、影响红树林等问题;对周遭底栖环境的影响,以及占用鸟类觅食的光滩,对每年从鳄鱼屿迁徙过境的鸟类影响,将在环评中如何体现;未来人工岛的淡水资源和电力能源,污水、厨余和生活垃圾怎么处理——环评信息中都没有体现。”厦门大学环境科学在读博士生、中国红树林保育联盟总干事刘毅说。

打造“游艇之都”

人工岛项目并非孤例。厦门观鸟会秘书长、厦门市环境保护科研所高级工程师陈志鸿称,由于多年来大规模的开发,厦门的海岸早已面目全非。

“从同安到翔安,从海沧到本岛,多年的填海造房建厂,已让厦门的海岸自然岸线破坏殆尽。”知情者说,在九龙江入海口的海沧区南部滨海区域,原先拥有许多红树林的湿地已全部填平,变成了与漳州港隔海相望的国际货运码头。

更多的项目围绕着游艇业而来。近年来,厦门竭力打造的正是“游艇生活之都”的概念。

根据翔安南部盐田废改土地综合开发规划,一个号称“福建省最大的游艇产业基地”即将建造。其范围西起翔安欧厝,东至大嶝大桥,填海造地的526.8公顷中,96.8公顷将被规划为游艇所用。

厦门本岛的围填海亦不容乐观。被定位为游艇帆船国际展销中心,与鳄鱼屿隔海相望、位于本岛北部的五缘湾,则是由大规模填海而成。“2006年查处的五缘湾腐败窝案,便与这一工程有关。”

环岛路以东的“厦门市重点工程”香山国际游艇俱乐部项目,亦全部由填海而成。虽然其自称填海面积为25万平方米,但陈志鸿指出,“它当时批准的地并没有填这么大,最后填出来的面积比批准的多得多。”号称总投资四十多亿的俱乐部,设有约七百多个不同规格游艇泊位,更配有豪华会所供会员使用。

而在厦门的旅游胜地大嶝岛,大约是2007年,陈志鸿在一次会议上听到了一个更为疯狂的构想,有人提出要把大嶝岛跟大陆连成一片。“海岛资源是稀缺的资源,你怎么会把它填成陆地?”虽然方案最终被否决,但大嶝岛通过围填海已多出十几平方公里,“新的馅饼已可预见”。

甚至连名闻中外的岛鼓浪屿也未能幸免。陈志鸿说,原来鼓浪屿1.78平方公里,现在已增至1.9平方公里之多。“无论是鼓浪屿还是厦门本岛,都越来越像一个逐渐摊大的馅饼。”

就在前不久,陈志鸿乘船路过大嶝岛附近,新机场的填海工作已经开始。

填海背后是巨大的利益驱动。“围填海的成本在不同的地区从3万-30万元一亩不等,可填后收益却是几十倍上百倍。暴利驱使下,围填海项目审批缺乏生态环境意识,现有法规难以全面落实。”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教授刘洪滨说。

开发人工沙滩

沿着位于厦门同安湾的环东海域海岸线,原先遍布红树林的滩涂,已被一项数十平方公里的填海工程替代。“之前准备要做工业区,土地填完以后卖不出去,后来又改了。” 陈志鸿说。

这里正是厦门竭力开发旅游地产的另一个样本。为了拉动房地产,厦门市政府甚至设想要将著名的厦门国际马拉松赛改在这条新造的“岛外环岛路”举行。

“鼓浪屿听涛,同安湾圆梦。”8月28日,厦门市宣布,几年后,人们在海岸线长达60公里的环东海域将可欣赏到4.6公里长的人造沙滩、158.4公顷红树林、超大规模的酒店群、游艇项目、海西一流运动训练中心、中国版“迪士尼”等标志性景观。

“厦门环东海域的目标是建设‘中国最美丽生态海湾’,打造‘海西未来迈阿密’”。按照厦门的设想,“迈阿密式酒店群”规划了13个酒店地块,几乎全为五星级,有家庭式的休闲度假酒店,也有商务人士的高端酒店和度假俱乐部式酒店,更有临海别墅,“下了游艇直达”。

重中之重的配套是人造沙滩。“10月初向游客开放时,沙滩上将铺上厚度为50厘米、质地优良的漳州白沙。”

“人工沙滩正是厦门市这几年开发旅游房产业的一大法宝。”知情者介绍说。在集美大桥边、五缘湾、观音山等地,厦门正到处建造人工沙滩,“有了人工沙滩,就有旅游和景观房产的大发展。”如今,厦门普通的海景房已飙至动辄两三万元每平方,而仅仅是两三年前,还是五六千元。

“这是为富人量身打造的填海经济,对厦门人没有任何意义。”厦门观鸟会成员“山鹰”博士抨击说。

“看(鳄鱼屿附近)这个人工岛未来的功能,均是富人享受。”刘毅质疑说,人工岛能否为当地普通的老百姓带来福祉,值得怀疑。

承包鳄鱼屿的“岛主”林大声担心,琼头村六千多村民中有五千多名靠传统的“讨海”为生,滩涂正是“讨海”捕获的各种海洋生物天然栖息地。一旦人工岛建设工程清淤工作开始,渔民们赖以维持生计的滩涂消失后,生活将变得更加困难。

失败的填海经济

“从环保的角度来说,这也是违反自然规律的做法。”陈志鸿说,沙子原是天然形成,如今政府不计成本的投入,不仅减弱了原先湿地具有的净化水质能力,沙子更是屡屡流失。“听内部的人说,每年补沙都要花很多钱。而补沙就得采沙,又是对其他地方环境的一种破坏。”

失败的例子已经出现,投资3亿人民币、2007年9月才投入使用的观音山人造海滩,曾在2008年达到它的辉煌,举办了多种多样的海滨休闲活动和商业造势。但2009年台风“莲花”将它打回了原形——大量的海泥被送到这块人工建造的黄金沙滩,泥化了整个沙滩。金色海滩一夜间被污泥覆盖,一片狼藉。

填海的影响也被证实。从1986年到2004年间,一直在从事滩涂湿地变迁相关课题的陈志鸿确信,沿岸湿地的变化跟沿岸生态海洋水质有密切关联。“滩涂对厦门很重要。原先污染都是排到海里,都是滩涂降解。滩涂消失后,对水质净化影响很大。”

陈志鸿说,厦门的城市污水处理率高达90%多,但水质却一直没有改善,与填海带来的影响不无关系。

鸟类是环境健康检测的另一个重要指标。厦门观鸟会在环东海域有一个监测点,2005年左右尚能观测到上千只规模的鸟群,但2009年环东海域的项目建成后,却突然就锐减至一二百只。位于九龙江口的鸡屿,本来每年都有几千只鹭鸟飞来繁殖,但附近的海沧国际货运码头填成后,几乎再难觅见。

“自然岸线保留不多,到处是人工的岸线;曲折的岸线没有了,已变成平直;海湾没有了,都变成了陆地。厦门原来是海岛城市,到现在却变成了海湾城市。”经常来往厦门的刘洪滨如此描述其所见。填海短期经济效益好,但长期看无异于对天然岸线资源“竭泽而渔”式的破坏。

在相关研究者看来,破坏海岸的自然岸线,就是破坏海流的形成条件。海洋再也没有能力能像以前那样把九龙江带来的泥沙输运到外海沉积,厦门西部海湾大量淤积,污水无法排放到外海,水质污染日益严重。厦门市不得不决定启动破堤工程,将西海域的海堤打开缺口,以增加水体交换。

而上世纪90年代以前,厦门受台风影响并不大。但随着围填海进程,许多原本可以作为台风来临时缓冲区域的滩涂等潮间带,已经完全被水泥路和一幢幢酒店和海景房所替代,这几年抗台风能力越来越弱。“一旦有大台风或海啸降临,不能不令人担忧。”厦门观鸟会成员“山鹰”说。

20、台湾保护阿郎壹古道运动:“守卫最后的7公里”

来源:南方周末2011-09-01袁瑛

http://www.infzm.com/content/62746

当内地环保人士在为围海造地、化工污染海域、保存红树林鼓与呼之际,台湾一条不到7公里的古道存留引发了全岛保护运动。阿郎壹古道保护承继“反国光石化”运动,对于台湾公民环保运动的推动意义已然超越了议题本身。

“这里是台湾唯一能对外呼吸的地方。”一位熟悉台湾海岸现状的空中摄影师,拍摄完阿郎壹古道,曾经这样悲怆地形容。

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启动的环岛公路网,已经将台湾海岸线用厚实的水泥包裹了起来。而如今的阿郎壹古道,正是一个还未封上的缺口。

阿郎壹古道全长120公里。作为16世纪以来的重要陆路交通要道,台湾当地的鲁凯人、排湾人、卑南人以及阿美人利用这条古道打猎、商贸、婚嫁、迁徙。晚清年间,这里成为台湾东西部交通最早贯通的官道。

延续几百年来,先后经历了中法战争、二战,满目疮痍的阿郎壹古道仅存最后7公里,目前是台湾最早也是尚存完整的古道,守护着全台湾最后不足5公里的天然海岸线。

然而,2000年,台湾公路局计划将环岛公路——台26线贯穿阿郎壹古道,实现近700公里的环岛公路的全线贯通。环保团体奋起抗争,直至今日,这一美丽的缺口幸而尚存。

2011年,阿郎壹古道保护进入最后的“冲刺期”。被屏东县暂时划为“自然保护区”的阿郎壹古道,得以在过去一年抵制住了公路开掘机的挺进。然而,这一保护伞马上就将失去——“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期将在2012年1月失效。针对公路建设的环境评估已再次通过,机器的轰鸣声已逐渐逼近。

“听听太平洋低声的抗议,请为台湾最后的海岸线净土留生路。”一位台湾当地的环保人士写下这样的句子,“路的缺口延续生态和生命的出口,台湾人更需要的,是心灵的公路。”

半路杀出的高中教师

洪辉祥第一次获知阿郎壹古道要修建公路,还是在2000年。作为阿郎壹古道保护运动的灵魂人物,台湾环保联盟屏东分会的理事长,在当时,他还是高中教师,主教的课程是“公民与社会”。

2000年,来自台湾交通部门的《旭海-安硕道路改善计划》打破了阿郎壹古道几千年来的沉寂。作为台湾上个世纪80年代就开始实施的环岛公路网的一部分,交通部门希望贯穿这一仅存的1%未通车的公路。阿郎壹古道的最后7公里,正是位于这两点之间。

洪辉祥顿时急了。他去过阿郎壹古道不下30次,作为一个完整的生态长廊,阿郎壹古道同时具备热带、温带和寒带的物种。“18种台湾特有的动物,36种特有亚种,15种珍贵植物以及25种稀有植物。”洪辉祥嘴上时常挂着这一串数字。

2005年,“交通部”正式宣布动工。也在这个时候,洪辉祥辞去了高中的教职。此后,这个温文儒雅的教书匠,成了阿郎壹古道的坚定守护者。

动工的消息传来,洪辉祥所在的台湾环保联盟屏东分会,以及屏东县教育中心教师会立即组织了民众抗议,并发起了针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已经过期”的诉讼。

“交通部”由此作出“差异化”调整,修改方案需再次环评。洪辉祥和环保团体铆足了劲,一定要在环评阶段将公路开发案“拦截”下来。

2010年10月,距离环评大会召开还有两个月,环保团体和民众近两百人来到“总统府”前抗议。在突破管制区最后防线后,包括洪辉祥在内的几十名代表冲入“总统府”,直接表达了诉求。

然而,现实让人挫败:在环评大会的21个环评委员中,有7个是政府代表。“只要任意拉4个委员,意见就已过半。”洪辉祥还气馁地发现:这些委员中,只有一个曾经去过阿郎壹古道实地考察。“从来没有来过这个地方,如何决定一个重要的生态敏感区是否会受到不可逆的伤害?”

果然,2010年12月,公路开发案再次通过环评。这一次,洪辉祥感到了强烈的挫败感。“欲哭无泪。”他用这个词来形容当时的心情。

不过,洪辉祥也形容自己有着“蟑螂”一般打不死的精神,环评再次通过的第二天,他与屏东县县长曹启鸿联系上,通过县政府启动文化自然保护规定,将这块地方暂时划为“自然保护区”。阿郎壹古道因此获得了宝贵的一年时间得以喘息和周旋。

2011年初,环保团体发出了更大的反对声音。借鉴台湾民众反对“国光石化”项目的经验(详见本报2011年5月19日《台湾民意如何扳倒“国光石化”》),洪辉祥和环保团体决定借公民的力量将阿郎壹古道保护发展成一场“全民运动”。

在保护阿郎壹古道的相关网站上,目前署名参加联名抗议的人数已经达到54000人。在一年前的“反国光石化”运动中,共约10万人参加联名抗议,最后走上街头抗议的大概有1万人。

“我们的目标,也是10万人!”洪辉祥说。

“鸭霸”县长

在闽南语里,“鸭霸”是“霸道、蛮不讲理”的意思。距离阿郎壹古道最近的屏东县牡丹乡旭海村的村子里,挂了很多白色条幅,言辞激烈,声讨“鸭霸曹县长”。

除了环保团体之外,站出来捍卫阿郎壹古道的唯一一名官员就是屏东县的县长曹启鸿。

63岁的曹启鸿已是第二次担任县长了。早在20年前,曹启鸿就创建了环保团体“蓝色东港溪”,致力于屏东河流的保护,被称为“环保县长”。

现在,曹启鸿俨然成为了支持开路者的头号“公敌”。接近曹启鸿的人士坦言,“他最近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早在2005年环保团体希望曹启鸿在环评通过的紧要关头作出表态时,令洪辉祥等人失望的是,当时曹启鸿并未表态。2010年,对于曹启鸿和阿郎壹古道来说是一个转折点。国民党执政,曹所在的民进党在野。曹启鸿坦言:我还有两年就退休了,不可能再连任。

或许,这正是这位“环保县长”在最后一刻放手一搏的背后原因。

牡丹乡至今仍是一个以农业为支柱产业的乡镇。在很多乡代表和乡民眼中,发展观光旅游产业是致富通道。而这要依赖于台26线从门前经过,运来更多的游客。

在2010年7月,阿郎壹古道再次划定为自然保护区时,在县政府召开的审查大会上,当地居民到场力阻,双方针锋相对僵持不下,当时在场的副县长几近无法下台。

面对即将到来的第二次审查大会,曹笑称:“我得戴着钢盔去开会。”

对于很多村民来说,他们认为曹县长罔顾了他们的生计问题。乡政府的评估报告告诉他们这样一个基本逻辑:道路开发可以带来车流、人流和金流,以每年近五百万车次每人消费一百八十元新台币计,应有约八九十亿的商机。

因此,洪辉祥自称是“当地村民最不受欢迎的人”。每每来到旭海村,洪辉祥遭遇到的是白眼、辱骂甚至是“架脖”这样的身体动粗。

旭海村部分村民甚至组成了“自救会”,以争取公路早日开通。“公路总局已经将台26线退缩二百公尺,也已经通过环评,主要生态区也改隧道式,不走海岸线,根本不会破坏阿郎壹古道生态。”潘壮志坚持认为。

“将摆脱贫穷寄托在一条公路上是非常可笑的事情。”曹启鸿这样认为。事实上,在旭海村,已有一条与规划建设中的公路平行的路。当地环保团体同时也暗示了乡代表背后的工程利益和土地利益纠葛,乡民曾经这样打趣说:“牡丹乡的小工程项目,可能是全台湾最多的。”

返乡改行的生态旅游解说员

4年前,诗轩还在台北做音响师,因为是家里老大,要帮家里盖房子,他回到了部落。这一回,诗轩就在部落扎了根。

诗轩说,他最喜欢的,是跟部落里的老人们待在一起聊聊天。于是,他知道了很多故事。“你知道,有一种昆虫叫作竹节虫。”诗轩饶有兴趣地说,“当地的老人都叫它‘风的枴杖’,老人家用诗一般的语言,去展现时间的重要性。”

自2011年4月开始,屏东县政府计划在当地培养生态旅游解说员,发展阿郎壹古道周边的生态旅游,期望由此带动当地的居民收入。然而,参加的年轻人寥寥无几,诗轩算是个特例。

“大众旅游只会毁掉这里的美丽山水,”诗轩十分害怕旅游大巴、7-11便利店以及将这些带入部落的公路。

“这条公路开通了,只是让游客更快地去垦丁而已,留不住一个人。”诗轩悲观地说,公路开发,得益最多的可能是因土地升值而中饱私囊的乡政府,还有马路沿线的咖啡馆和便利店,而不是自己的族人。

生态旅游解说员的培训,可以看作是县政府和环保团体努力为阿郎壹古道发展困境“解困”的开始。类似的社区成功案例包括屏东科技大学教师陈美惠一手实践的“屏东社顶社区”。社顶居民曾经因为垦丁国家公园限制了他们的发展,而长期与公园管理处严重对立。直到生态旅游的实验成功落地,社顶社区如今已经称为台湾生态旅游发展的模板。陈美惠也正在着手阿郎壹古道“生态旅游”的推广。

排湾人个个擅长唱歌。诗轩在最后说到动情之处,哼唱起了一首部落流传至今的古谣:“当我们发现椰子蟹而赞叹生物演替的奥妙时,我们可能回变成更谦卑的一种生物;保留一个廊道,让我们可以沉静点,可以用从容的步伐节奏,不必忍受嘈杂的空气和汗尘。”

21、黄河沿岸省份透支采煤建站 生态坏境破坏日趋严重

来源:长城网  2011-9-2 

http://www.eedu.org.cn/news/envir/homenews/201109/64415.html

  河中游是指内蒙古托克托县河口镇至河南郑州桃花峪间的黄河河段,河长1206公里,流域面积34.4万平方公里,占黄河全流域面积的45.7%。

  透支“黑金白银”让黄河徒叹悲催

  建水电站断流令沿段大型湖泊渐趋消失 采煤致三省接壤地区地层塌陷小震不断

  核心提示

  上游水利工程修建拦水淤沙,黄河河床30年抬高了将近2米,形成“地上河”;流域内的大型湖泊湿地日渐缩小,逐渐消亡;晋、蒙、陕三省接壤地区煤炭开发密集,致使地质破坏水土流失严重,小“地震”频发……

  记者全程参与“万里走黄河”大型自驾考察采访活动,在黄河上中游目睹沿线生态坏境破坏日趋严重,地质灾害隐忧重重。

  人类与自然总是在不断博弈,水利和煤炭是大自然赐予的财富。社会在追求发展的同时,不断地向自然进行索取,大兴水利,开采煤矿,换来“黑金”和“白银”,堆砌起短暂的物质财富,却忘了有借有还,索取有度,牺牲了长远的自然生态。“也许再过几十年,等到资源耗尽,生存都将成为问题。”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局长陈雄龙的话并非危言耸听,或许是时候应该让母亲河的每个子女警醒了。

  考察点: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

  同一纬度最大的湿地

  60年萎缩四分之三

  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的乌梁素海,是黄河改道而成,素有“塞外明珠”之美誉。

  乌梁素海位于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三角地带的边缘,是中国八大淡水湖之一,总面积300平方公里,它是全球范围内干旱草原及荒漠地区极为少见的大型多功能湖泊,也是同一纬度最大的湿地。记者在这里看到,湿地芦苇丛生,风光秀丽,周围农田有着大片大片的西红柿和向日葵。

  然而,在这一片风光秀丽的景色之下,乌梁素海却面临着污染和面积逐年缩小的危机。新中国建立时,乌梁素海面积1200平方公里,现在只剩下300平方公里,60年间萎缩了四分之三。而日益严重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也使乌梁素海变成了五类水。

  当地官员介绍,乌梁素海湖水主要来自农田排水、山洪水和降雨补给。上游引黄河水用于农田灌溉、工业生产之后,污水排入乌梁素海,是造成乌梁素海水体恶化的一个重要原因,乌梁素海一度成为世界上沼泽化速度最快的湖泊之一。目前乌梁素海海底仍以平均每年淤高6毫米-9毫米的速度缩小,在污染最严重时推算,乌梁素海85%的水面将在30年后变成沼泽,乌梁素海将不复存在。

  面对这些威胁,巴彦淖尔市采取了关停污染企业、实施节水灌溉等一系列措施,不过效果如何,尚待时间考证。

  考察点: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

  黄河上游和中游的分界点

  河床每年抬高6厘米

  黄河上游和中游的分界点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所属的托克托县河口镇,黄河在这里拐弯,从东西流向转向南行,形成一个巨大的“几”字形拐弯。

  在托县的头道拐水文站,记者看到,上游湍急的黄河水在这里已经趋于平静,静静地流淌在河床上。宽阔的河床已经裸露了接近四分之一,两岸是开得很灿烂的向日葵花。插在河道中的水文坐标显示,目前的水位线是297毫米。宁蒙水文资源管理局局长钞增平向记者介绍,今年黄河流域遭遇了大面积的干旱,上游来水很少,最小流量只有15立方米每秒,水位属于低水位,最低的时候水位线只有150毫米左右。往年水位高的话,能够漫过两边的农田。

  头道拐水文站作为黄河上中游分界点重要的水文观测站,负责记录黄河上游来水来沙的重要数据。钞增平向记者介绍,长期以来黄河上中游交界处河道最大的变化是河床逐年抬高,黄河成为了“地上河”。钞增平举了乌梁素海这个点上的检测数据进行说明,从1981年到现在,河床整个抬高了将近2米,平均每年抬高6厘米。河床的抬高导致黄河防汛任务加重,同时这一段也是黄河凌汛最严重的河段。“这里纬度最高,气候最冷,冬天能够到零下39摄氏度,凌汛最严重的是三口河到万家寨这段,有1米多厚的冰层,需要用炮击、用炸药炸才能打破冰层。”

  为什么这里的黄河河道会逐年抬高?钞增平认为,一个原因是上游自然降水减少,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上游水库以及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修建,上游水量被大量拦截,导致中下游水势减缓,降低了对河床泥沙的冲刷力,导致泥沙不断淤积,进而抬高了河床。

  考察点:榆林市神木县红碱淖

  中国最大的沙漠淡水湖

  很可能几十年内完全消失

  陕西榆林红碱淖,是黄河流域另一个渐趋消亡的大型湖泊。

  陕西榆林市林业局副调研员郝文功向记者介绍,红碱淖的“淖”是蒙古族语,是水泊、湖泊的意思。红碱淖是陕西省最大的湖泊,也是中国最大的沙漠淡水湖,同时是榆林以及周边地区的水源地,湖岸线长43.7公里,最大水深10.5米,平均水深8.2米,但是随着生态环境的恶化,红碱淖面积不断缩小,很可能在未来几十年内完全干涸,走向消亡。

  气候变化和人为原因是红碱淖走向消亡的两大原因。据郝文功介绍,红碱淖的流域内有7条河流,其中在内蒙古境内3条河流,但是2006年最大的注水河营盘河被筑坝拦截,今年另一条注水河蟒盖兔河也被截流建造水库。两条主要河流被截断,而在陕西境内有4条河流较短小补水量不大,就等于直接切断了红碱淖最主要的水源,这不仅会加快整个流域的荒漠化进程,还影响着20余种珍禽,尤其是世界濒危鸟类遗鸥的生息,长此下去将造成生态灾难。

  为恢复红碱淖地区植被,保持水土,榆林市一直在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其中,治沙先锋张应龙是个典型,他原是神木县史志办一名干部,上世纪90年代离职领办企业,事业有成。2002年春,一次偶然的机会,张应龙来到神木县境内黄河一级支流的秃尾河上游的各丑沟时,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黄沙漫漫,风刮得紧时,不一会就把膝盖以下埋住了。自此,张应龙便立志治沙,拿出个人积蓄300多万元,承包了秃尾河源头南北长35公里、东西宽约10公里的43万亩荒地。治沙10年,完成治理面积14万多亩,治理区植被覆盖度达45%左右,秃尾河上游地区逐渐焕发出了勃勃生机。

  考察点:晋陕蒙接壤地区

  黄河七成粗泥沙聚集于此

  地质破坏致“地震”频发

  晋陕蒙接壤地区涉及山西、陕西、内蒙古3省(区)5地(市)13县(旗、区),面积5.44万平方公里,是黄河流域水土流失重灾区。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局长陈雄龙向记者介绍,黄河主要问题是治沙,而且是粗泥沙,细沙都冲走了,整个黄河70%的粗泥沙都在这个三省接壤区域。

  陈雄龙说,该地区煤炭资源丰富,是我国有名的黑三角地区,千万吨、两千万吨的煤矿比比皆是,近十多年来,随着该区能源资源的开发,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共有水土流失面积4.65万平方公里,占全区面积的85%。

  “现在这一地区的形势很可怕,资源开发完了,生态却被破坏严重,后果不堪设想。”陈雄龙说,一些地方现在随着资源开发,非常富有,从原先的小山村发展成现在的城市,奔驰、宝马车遍地,但是也许30年之后,资源耗尽,很可能成为不毛之地,无法生存。

  陈雄龙还提到一个现象,该地区资源开发产生了大量的煤炭塌陷区,近两三年,这个地方不停发生小型“地震”,震级都不高,大概在2、3级,基本没有超过4级,尤其在神木地区,“其实那不是地震,而是煤炭区塌陷,造成地震的错觉。”

  对于生态遭到破坏的现状,陈雄龙忧心忡忡。“我可以大胆预测,像红碱淖这样的地方很可能在十年之后成为一个小水潭,非常可怕。母亲河消失的话我们搞水利的都是罪人。”

  然而,现实也让陈雄龙无奈,“我们没有职能没有经费,也没有上级的授权。”陈雄龙认为,这一地区生态遭到破坏的原因,还在于地处三省交界,缺乏监管。陈雄龙说,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作为一个监督机构,并没有执法权,发现破坏生态的情况也只能向当地政府报告,然后由政府具体执法部门进行处理,各省的处理也有差别,往往不了了之。

  如何把这一地区搞好?陈雄龙认为搞起来也很容易,“第一个应该有个统一的组织负责,级别应该够高;第二个是严格修订相关法规;第三加强政策研究,像对采煤塌陷区的研究,目前明显落后;第四应该统一补偿费标准,资源开发的同时应该拿出钱来治理。”

22、因非法倾倒铬渣 环保部对云南曲靖实行区域限批

来源:《中国青年报》2011年09月02日刘世昕

http://env.people.com.cn/GB/15568689.html

  环保部对曲靖区域限批 监察部介入追责

  企业上市停摆曲靖铬渣事件掀开危险废物处理冰山

  北京9月1日电 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今天宣布,鉴于曲靖非法倾倒铬渣事件的恶劣影响,从今天起,对曲靖市实行区域限批。各级环保部门暂停受理、审批曲靖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直至该市完成处置非法倾倒的铬渣和被污染土壤。

  一个星期前,环保部、监察部联合对曲靖非法倾倒铬渣事件进行了全面调查,并提出要彻查原因,严肃追责。

  在张力军看来,曲靖铬渣非法转移倾倒并不是偶然事件,暴露出我国危险废物监管的若干突出问题。

  铬渣已在全国造成100余处污染场地

  几个月来,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良化工”)逃过层层监管,将5000吨危险废物铬渣倾倒在河道边,而这里正是我国第三大河流珠江的上游。从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来看,目前这些铬渣并未引发珠江水质发生明显变化,但陆良化工却早已是当地老百姓的心头之患。

  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总干事李波最近专门去陆良化工附近的村庄进行了调查。据他介绍说,自从陆良化工开始生产以来,村里得癌症的人多了;地里的庄稼早已被污染,经济条件不错的人家不再喝泛黄的井水,而是从县城买水喝。另外,除了此次被发现的倾倒事件,陆良化工多年来还积累了一座未经任何处理的铬渣山,离珠江的主要支流南盘江仅有三五米。

  据环保部的调查,在全国,危险废物不规范堆存、填埋、随意倾倒已经成为导致土壤和水体污染的重要原因。以铬渣为例,全国因铬渣已造成100余处的污染场地。

  铬渣等重金属废渣,因其毒性大、污染重,而被叫做危险废物。现有的法规对危险废物的处置和监管有一整套严格规定。但现实中,危险废物反而成了最薄弱的环节。

  根据我国污染源普查结果,2007年全国共产生4573万吨危险废物。据测算,“十二五”期间,还将年均增长5%~7%,但实际处理能力远远不能满足要求。

  张力军介绍说,全国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每年只能处置800万吨,不足普查数据的20%。还有一些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虽说也有处置能力,但处理的底数不清,情况不明。

  按照法律的规定,只有取得专业经营资质的处理企业才能处置危险废物,但根据环保部掌握的情况,目前全国有大量无经营资质的企业在非法经营。以再生铅为例,目前全国有再生铅企业300多家,但领取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不足50家,其余的均在非法经营生产。

  这50家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企业中,还发生过从事倒卖危险废物、出租经营资质的行为。

  在环保部的记录中,陆良化工非法倾倒事件并不是个案。今年上半年,江苏一家企业就向山东非法倾倒四氯化硅废液1000多吨,河南两家企业向山东倾倒四氯化硅200吨。2010年,浙江还将1000多桶危险废物转移至安徽倾倒。

【1】 【2】

23、奇怪数据的背后:还不清的铬渣“毒债”?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11-09-01 ■郭锦辉

http://news.hexun.com/2011-09-01/133011012.html

事情虽然发生两个月了,不过,回想起上周的所见所闻,马天杰依然忧心忡忡。

    “当地居民仍在被严重污染的地区耕种和放牧,或使用受污染的水进行灌溉。有居民反映,他养的一头牛不久前就在那片区域死亡了。”

    马天杰所说的这块区域位于云南曲靖市陆良县。今年6月,一场突如其来的降雨让这个地方骤然闻名全国:5000余吨非法倾倒的铬渣造成70多头牲畜死亡。

    然而,雨水冲开的只是冰山一角。

    “分布在全国各地的铬渣堆就像这个国家背负的巨大‘有毒债务’,如果不立即减少‘毒债’规模,问题将可能积重难返,甚至父债子偿。”作为绿色和平污染防治项目主任的马天杰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

超标242倍

    “树木枯黄、土壤变色”——云南铬渣污染事件发生后,类似字眼频频出现。

    这一环境事件是8月中旬被媒体大范围曝光的。经相关部门查实,被非法倾倒的铬渣属于云南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8月14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专家组赴曲靖调查。结果表明,在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铬渣堆场范围内,由于渗漏等原因,六价铬被检出超标。

    六价铬被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署明确列为“人类致癌物”,长期接触有致癌风险。

    公开报道多显示,喝了含六价铬的水会影响人体。而实际上,六价铬能通过多种途径进入人体并引发健康问题。

    据马天杰介绍,吸入六价铬可能导致鼻出血、鼻穿孔;皮肤接触可导致过敏或者溃疡;摄入则有可能导致肾脏、肝脏损伤。

    虽然结论显示超标,但是珠江水利委员会的调查没有公开具体的超标数值。

    8月17日到8月25日,绿色和平的调查小组前往云南进行了历时九天的实地调查。他们在采集样本、现场封存后,将样本送往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测。

    8月30日,该组织公布了调查结果。

    相关数据是惊人的:云南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东南围墙外的地下水出水口处,六价铬浓度竟为24.25mg/L!

    按照我国现行的标准,六价铬浓度超过0.1mg/L的地下水为五类水;六价铬浓度在0.05mg/L—0.1mg/L的地表水为五类水。超过相关标准的水被明确为不宜饮用。

    这意味着,该处地下水出水口水体六价铬浓度超标242倍!

    此外,绿色和平公布的结果还显示,云南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东南侧水稻田中存水的六价铬浓度也高达限值的126倍,工厂附近用于灌溉农田的南盘江水中六价铬浓度也超过五类水标准的2倍。

    遗憾的是,尽管可能面临有毒物质的危害,绿色和平组织的人员在云南陆良走访时发现,当地村民仍经常在受污染区域放牧和种植粮食。

    “确凿的调查数据表明,云南铬渣已经严重威胁当地地下水,并时刻威胁当地居民健康。”马天杰说。

“奇怪”的数据

    此次污染只是整个 “环境债”收的利息。

    多篇媒体报道显示,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堆存的铬渣远不止5000吨。

    这一点也印证了绿色和平的发现。

    “5000多吨铬渣只是这个问题的一小部分。根据当地环保局的统计,还有大约14万吨的铬渣堆在南盘江边上的堆场。”马天杰说。

    国家发改委和原国家环保总局2005年统计的“全国铬渣堆存情况汇总表”显示,云南境内共有两处铬渣堆存点,除了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外,位于楚雄牟定市的渝滇化工有限公司厂内也堆存着大量铬渣。

    云南环保部门的公开资料显示,渝滇化工有限公司因未建成铬渣堆放场的 “三防”措施(防渗漏、防流失、防飞扬)于2005年6月停产,2006年当地环保部门筹资建成了该铬渣堆的三防工程。

    马天杰领导的绿色和平调查小组在云南期间实地调查了该堆存点,但却发现了“奇怪”的数据。

    国家发改委和原国家环保总局2005年公布的该处铬渣堆存数量为1.5万吨,但是云南省环保局2006年数据则显示为9万多吨,绿色和平在调查中却被该厂值守人员告知为7万吨左右。

    无论数据究竟是多少,有一点可以证实,长期堆存的铬渣通过雨淋、渗漏持续产生有毒废水,正在威胁当地环境。

    马天杰说,牟定渝滇化工有限公司厂内的铬渣堆目前仍处于堆存状态。通过比色计快速检测,他们发现该厂废水池中聚集的污水含有高浓度的六价铬,已超过仪器最高可检测值(1mg/L)。

未如期完成的五年整治

14万吨堆场远远不是铬渣 “故事”的全部。

    2005年,国家发改委和原国家环保总局共同编制的 《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显示,有41个总量为400万吨左右的铬渣堆分布在全国19个省(区、市)。整治方案要求,在2010年年底前,所有堆存铬渣实现无害化处置,彻底消除铬渣对环境的威胁。

    然而,环保部公布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累计处置铬渣超过300万吨。列入《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19个省(区、市)中,河北、江苏、浙江、山东、湖北、重庆和陕西等7个省(市)的铬渣已全部处置完毕,天津和吉林的铬渣处置设施尚在建设之中。

    这也意味着,目前仍有约100万吨堆存铬渣尚未处置,12个省份的堆存铬渣尚未处置完毕。

    “国家发改委和环保部应对‘十一五’期间的《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进行重新审视,分析2010年全国铬渣堆全部无害化处理的目标未能完成的具体原因,在有针对性调整的基础上,制定‘十二五’期间的铬渣堆处置方案。”马天杰说。

    令马天杰欣慰的是,危险废物污染已经再次引起国家最高层面的重视。

    8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 (2011-2020)》,其中专门提到“加强重点工业行业地下水环境监管”,“控制工业危险废物对地下水的影响”。

马天杰建议,包括铬渣污染治理在内的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应向社会充分公开信息、鼓励公众参与,并强调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而非依赖末端治理手段。

24、环保部重拳整治危险废物 铬盐等行业面临大考

来源:上海证券报2011年09月02日

http://energy.people.com.cn/h/2011/0902/c227931-3732201054.html

针对铅酸蓄电池的环保风暴刚过,环保部针对铬盐、多晶硅等行业的危险废物处理不力乱象,再次吹响了环保整治的号角。业内人士认为,针对问题企业先停产再整顿的严厉措施,将在短期内推高相关产品的价格,但从长期看,则有利于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行业实现健康良性发展。

 “十一五”铬渣整治目标未完成

铬盐是我国无机化工主要系列产品之一,广泛应用于冶金、制革、颜料、染料、香料、金属表面的处理、木材防腐、军工等工业中,据中国无机盐协会统计,我国国民经济中约15%的产品与铬化合物有关。

而拥有剧毒的铬渣主要产生于铬盐行业及少数金属铬企业的重铬酸钠生产过程中,铬渣中含有的六价铬易溶且不稳定,具有强氧化毒性,可以对人体、农作物机体造成损伤。

截至目前,我国仍有大量铬渣的堆放和填埋不符合危险废物处置要求,部分铬渣甚至堆存于重要水源地和人口稠密地区,这些未经无害化处置的铬渣严重污染了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

两个多月前,与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的两名承运人将5000余吨铬渣非法倾倒在曲靖市麒麟区农村的路边和山坡上,引发后果严重的“非法倾倒铬渣致污”事件,就是我国目前铬渣处理乱象的最残酷写照。

早在2005年,国家发改委和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就曾联合发布《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该方案提出,力争到2006年,实现铬盐生产企业当年产生的铬渣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置;在2008年底前,实现环境敏感区域铬渣无害化处置;在2010年底前,所有堆存铬渣实现无害化处置,彻底消除铬渣对环境的威胁。

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五年前两部委提出的铬渣整治目标显然没有完成。

在中国化工网公布的《无机盐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摘要)中提出,到“十二五”末,铬盐当年产生的含六价铬铬渣要实现100%综合利用或无毒化处置,彻底完成历史遗留的铬渣无毒化处置或综合利用。

假设“十二五”末上述目标可以实现,那也较原来两部委提出的既定铬渣整治目标整整晚了5年时间,这也意味着,这5年间类似云南曲靖的铬渣污染将随时可能再次出现。

问题企业先停产再整顿

2010年,全国各地发生多起较大铅污染事件,其中一半以上由铅酸蓄电池企业引起。受此影响,2011年3月,环保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开始联合整治铅酸蓄电池行业。

据环保部的数据统计,截至7月31日,各地共排查铅蓄电池生产、组装及回收(再生铅)企业1930家。其中取缔关闭、停产整治与停产的企业共计1598家,占全部排查企业的83%。

与铅酸蓄电池门槛行业较低、规模较小不同,铬盐行业门槛相对较高,企业数量更少。

有鉴于此,此次针对铬盐行业的环保整治,从规模上将不及铅酸蓄电池行业,但整治的方式和决心却与早先的行动类似。

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针对铬盐行业的环保整治,原则上与早先环保部对铅酸蓄电池行业的整治原则一致,环保部将采取最严格的措施,对有问题的企业,一律采取先停产再整顿的原则,防止企业的拖延行为。

针对铬渣污染的行业自查行为已经开始。8月22日,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及铬盐分会专门就当前的铬渣污染问题在北京召开了《铬化物生产企业厂长经理紧急工作会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参加会议,国内现有14家铬盐生产企业13家到会,其中7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会,此次云南曲靖铬渣污染事件当事方之一的云南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也在本次会议上做了深刻检讨。

尽管铬盐行业的铬渣处置问题多多,但从铬盐行业的集中度在逐步提高看,基本与美国、日本、俄罗斯等国的产业发展趋势一致,将为今后的铬盐整治工作减少难度。

据中国无机盐协会统计,目前我国铬盐行业生产能力为33万吨,实际年产量27.28万吨;常年开工企业有14家,主要分布在我国河北、内蒙和辽宁及中西部地区。

而在2005年,我国铬盐生产企业达25家,生产能力为32.9万吨。也就是说,整个“十一五”期间,我国铬盐生产企业减少了11家,但是企业平均产能由1.26万吨/年增至2.6万吨/年。

环保风暴波及多晶硅行业

此次全国范围内的危险废物整治行动,除了铬盐这一重点行业外,另一受波及的重要行业是多晶硅。

多晶硅生产过程中的最大副产品是四氯化硅,未经处理回收的四氯化硅是一种具有强腐蚀性的有毒有害液体,处理四氯化硅需要在多晶硅生产工艺中安装相关回收设备,实现循环利用,但是并非所有的企业都能做到。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主任赵玉文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目前国内大部分多晶硅企业实现了清洁化生产,但也有部分企业尚未掌握四氯化硅的回收技术,估计这一比例在10%左右。

中国可再生能源企业家俱乐部日前编写的《中国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路线图》中指出,国内一些多晶硅企业环保不达标,却在追求利润的情况下依然开工生产,生产的副产品四氯化硅未能实现完全循环利用,因此多晶硅成本超过50美元/kg。

据航天机电(600151)总经理助理李红波介绍,如果采用相关技术实现四氯化硅的循环利用,可以使每吨多晶硅的生产成本减少30元左右。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欧美地区多晶硅产能很大,如果从工艺技术上无法实现四氯化硅的有效控制,多晶硅就不可能在环保标准严格的发达国家继续生产。

他认为,在目前技术下,实现四氯化硅的无害化处理是可行的,之所以还有环保问题存在,主要是部分厂家工艺技术不到位、环保管理执行不严格所致。

针对上述问题,赵华林表示,对于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多晶硅企业,也将采取与铬盐行业类似的措施加以整顿。

 “十一五”铬渣整治目标未完成

铬盐是我国无机化工主要系列产品之一,广泛应用于冶金、制革、颜料、染料、香料、金属表面的处理、木材防腐、军工等工业中,据中国无机盐协会统计,我国国民经济中约15%的产品与铬化合物有关。

而拥有剧毒的铬渣主要产生于铬盐行业及少数金属铬企业的重铬酸钠生产过程中,铬渣中含有的六价铬易溶且不稳定,具有强氧化毒性,可以对人体、农作物机体造成损伤。

截至目前,我国仍有大量铬渣的堆放和填埋不符合危险废物处置要求,部分铬渣甚至堆存于重要水源地和人口稠密地区,这些未经无害化处置的铬渣严重污染了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

两个多月前,与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的两名承运人将5000余吨铬渣非法倾倒在曲靖市麒麟区农村的路边和山坡上,引发后果严重的“非法倾倒铬渣致污”事件,就是我国目前铬渣处理乱象的最残酷写照。

早在2005年,国家发改委和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就曾联合发布《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该方案提出,力争到2006年,实现铬盐生产企业当年产生的铬渣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置;在2008年底前,实现环境敏感区域铬渣无害化处置;在2010年底前,所有堆存铬渣实现无害化处置,彻底消除铬渣对环境的威胁。

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五年前两部委提出的铬渣整治目标显然没有完成。

在中国化工网公布的《无机盐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摘要)中提出,到“十二五”末,铬盐当年产生的含六价铬铬渣要实现100%综合利用或无毒化处置,彻底完成历史遗留的铬渣无毒化处置或综合利用。

假设“十二五”末上述目标可以实现,那也较原来两部委提出的既定铬渣整治目标整整晚了5年时间,这也意味着,这5年间类似云南曲靖的铬渣污染将随时可能再次出现。

问题企业先停产再整顿

2010年,全国各地发生多起较大铅污染事件,其中一半以上由铅酸蓄电池企业引起。受此影响,2011年3月,环保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开始联合整治铅酸蓄电池行业。

据环保部的数据统计,截至7月31日,各地共排查铅蓄电池生产、组装及回收(再生铅)企业1930家。其中取缔关闭、停产整治与停产的企业共计1598家,占全部排查企业的83%。

与铅酸蓄电池门槛行业较低、规模较小不同,铬盐行业门槛相对较高,企业数量更少。

有鉴于此,此次针对铬盐行业的环保整治,从规模上将不及铅酸蓄电池行业,但整治的方式和决心却与早先的行动类似。

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针对铬盐行业的环保整治,原则上与早先环保部对铅酸蓄电池行业的整治原则一致,环保部将采取最严格的措施,对有问题的企业,一律采取先停产再整顿的原则,防止企业的拖延行为。

针对铬渣污染的行业自查行为已经开始。8月22日,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及铬盐分会专门就当前的铬渣污染问题在北京召开了《铬化物生产企业厂长经理紧急工作会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参加会议,国内现有14家铬盐生产企业13家到会,其中7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会,此次云南曲靖铬渣污染事件当事方之一的云南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也在本次会议上做了深刻检讨。

尽管铬盐行业的铬渣处置问题多多,但从铬盐行业的集中度在逐步提高看,基本与美国、日本、俄罗斯等国的产业发展趋势一致,将为今后的铬盐整治工作减少难度。

据中国无机盐协会统计,目前我国铬盐行业生产能力为33万吨,实际年产量27.28万吨;常年开工企业有14家,主要分布在我国河北、内蒙和辽宁及中西部地区。

而在2005年,我国铬盐生产企业达25家,生产能力为32.9万吨。也就是说,整个“十一五”期间,我国铬盐生产企业减少了11家,但是企业平均产能由1.26万吨/年增至2.6万吨/年。

环保风暴波及多晶硅行业

此次全国范围内的危险废物整治行动,除了铬盐这一重点行业外,另一受波及的重要行业是多晶硅。

多晶硅生产过程中的最大副产品是四氯化硅,未经处理回收的四氯化硅是一种具有强腐蚀性的有毒有害液体,处理四氯化硅需要在多晶硅生产工艺中安装相关回收设备,实现循环利用,但是并非所有的企业都能做到。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主任赵玉文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目前国内大部分多晶硅企业实现了清洁化生产,但也有部分企业尚未掌握四氯化硅的回收技术,估计这一比例在10%左右。

中国可再生能源企业家俱乐部日前编写的《中国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路线图》中指出,国内一些多晶硅企业环保不达标,却在追求利润的情况下依然开工生产,生产的副产品四氯化硅未能实现完全循环利用,因此多晶硅成本超过50美元/kg。

据航天机电(600151)总经理助理李红波介绍,如果采用相关技术实现四氯化硅的循环利用,可以使每吨多晶硅的生产成本减少30元左右。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欧美地区多晶硅产能很大,如果从工艺技术上无法实现四氯化硅的有效控制,多晶硅就不可能在环保标准严格的发达国家继续生产。

他认为,在目前技术下,实现四氯化硅的无害化处理是可行的,之所以还有环保问题存在,主要是部分厂家工艺技术不到位、环保管理执行不严格所致。

针对上述问题,赵华林表示,对于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多晶硅企业,也将采取与铬盐行业类似的措施加以整顿。

25、稻田存水铬浓度超标百倍 律师拟提公益诉讼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2011年09月02日 李泽民

http://green.news.qq.com/a/20110902/000937.htm

云南铬渣污染事件至今仍在发酵,8月30日,国际组织绿色和平对外公布了其在现场调查的结果,表明事故附近地下水的铬浓度严重超标。经检测,在拥有14万吨铬渣的云南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厂区东南侧,地下水出水口六价铬浓度超过标准242倍,该区水稻田中存水的六价铬浓度也高达限值的126倍。

8月31日,一场针对陆良铬污染的研讨会在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办公室举行,记者在会议上了解到,已有近十位律师组成“陆良铬污染律师团”,拟提起公益诉讼。

稻田存水严重污染

云南铬渣污染八月中旬被媒体大范围曝光后,绿色和平派出调查小组,从8月17日至8月25日历时九天,走访范围包括云南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厂区、该厂附近的兴隆村和小新村、叉冲水库等地区。调查小组采集样本、现场封存后,将样本送往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测。

记者了解到,调查组在陆良化工东南围墙外的龙潭出水口处,测得的六价铬浓度为24.25mg/L,而在附近的水稻田存水中测得的六价铬浓度为12.64mg/L。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V类水中六价铬的浓度为0.05~0.1mg/L,I类水六价铬必须小于或等于0.01mg/L。由此,地下水出水口水体六价铬浓度甚至比V类水中六价铬标准高200倍以上,而水稻田中存水的六价铬浓度也高达限值的100倍以上。

绿色和平的报告中称,龙潭区域的地下水可能已受到六价铬的“极严重”污染。

马天杰说,“令人担忧的是,当地居民仍在这些被严重污染的地区耕种和放牧,或使用受污染的水进行灌溉。他们通过各种途径暴露于铬污染之下,而没有人对他们提出警示或限制。”

 “铬渣堆的存在对当地环境已构成持久性威胁,云南一省尚且如此,全国范围内的铬渣堆污染由此可见一斑。”马天杰说。

将启动公益诉讼              

马天杰说,“此次云南铬渣污染事件再一次显示了‘先污染,后治理’发展模式的巨大弊端,分布在全国各地的铬渣堆就像国家所背负的巨大有毒债务。”

目前,各界关注受到此次铬渣污染的受害者能否得到赔偿,当地生态能不能得到一定的补偿等事宜。

如今由北京、武汉、广东、云南等地近十位律师组成的“云南铬污染公益律师团”,正计划对云南陆良铬污染事件展开公益诉讼。

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军向记者称,此次公益诉讼可行的话,我们要引入一个新的机制,给予环保组织在执行过程中的参与权、监督权和知情权,并建立一个长效机制。

据了解,“云南铬污染公益律师团”将首先提出停止伤害的公益诉讼。但盈科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合伙人曾祥斌表示,目前为止,有关在哪一个层面的法院提出诉讼、具体诉求等问题仍在讨论中。北京義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娟对记者表示,希望通过这一公益诉讼,由点及面,推动全社会对危险废物处置问题的关注。

针对此次云南铬渣污染调查,绿色和平呼吁环保部及相关环保局立即对全国现存所有铬渣堆周边环境进行全面的评估,评估范围应包括地下水等多种环境介质。针对存在的污染情况,应马上采取一切可能手段防止附近公众以任何途径(包括呼吸吸入、皮肤接触和食物/饮水摄取)继续暴露于铬污染之下。

绿色和平进而建议,发改委和环保部应对“十一五”期间的《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进行重新审视,评估2010年全国铬渣堆全部无害化处理的目标未能完成的具体原因。

/新闻链接/

环保部:开展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检查行动

9月1日,环保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检查行动,要求坚决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多发势头,全面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会议决定,从即日起,停止受理、审批云南省曲靖市的所有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直至该市全部完成非法倾倒铬渣和被污染土壤的处置工作等整改要求。

会议指出,对现有铬盐生产企业,2011年年底前未完成2006年后新产生铬渣治理任务的,以及2012年年底前历史遗留铬渣治理任务未完成的,一律停产整顿,处置完毕方可恢复生产。

张力军说,到今年年底前要集中力量,以铬盐行业、多晶硅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营行业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生重大重金属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重污染企业,一律依法关闭。

26、评论:中国城市要远离化工危机的阴霾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9月02日周东飞

http://star.news.sohu.com/20110902/n318147803.shtml

  8月29日,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油品罐区一个可存储数千吨柴油的罐体突然发生火灾,这是一年多来中石油在大连的石化区发生的第四起火灾事故。8月8日,大连金州开发区大孤山福佳化工有限公司在建防波堤坝发生溃坝,海水倒灌,险些酿成有毒化学气体泄漏重大事故。

  对于一个城市来说,如此密集的祸患提示的是某种程度的危机。而感受到化工危机的城市当然不仅仅是大连。最近数年以来,重庆的氯气泄漏、南京的化工管道爆炸、兰州的石化工厂火灾、吉林的化工厂爆炸及重大水污染,以及还有更多的突发灾难和环境污染事件,一次次表明化工危机的阴霾已经笼罩在中国城市的头顶,恰如一柄不知道何时掉落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化工项目所导致的环境危机频发,首先被认为是相关企业布局不合理所导致的必然结果。化工厂布局之痛,表现之一是城市与工厂的过度亲密接触。南京化工厂爆炸事件导致140多人死伤,重庆化工厂氯气泄漏导致15万人转移,兰州化工厂爆炸将周边民居玻璃震碎,很直接的原因就是化工厂与城市居民区连成一片,缺少必要的保护性间隔距离。事发之后,当地往往强调这是历史原因导致,因为这些化工企业原本处于城市郊区,近年来城市的迅猛扩张最终使它们成为市民眼皮底下的“定时炸弹”。事实上,无论是化工厂搬迁,还是城市化过程中避开敏感区域,只要替民众着想的安全意识不缺位,上述危险局面应当都是能够避免的。

  化工企业布局不合理的另一个表现是,这些项目特别喜欢在大江大河大海附近扎堆。早在2006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便对全国石化项目环境风险做大排查,检查结果令人震惊。全国全部7555个化工石化建设项目中,81%布设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45%为重大风险源。在上述石化项目中,布设在江、河、湖、海、水库沿岸的项目有1357个,占17.9%;布设在城市附近或人口稠密区的有24889个,占32.4%。之所以出现这样一种畸形局面,是因为重化工行业大部分项目高耗能、高耗水、运输量大、环境排泄量大,对水域、海域的依赖比较强。

  一方面是化工项目沿大江大海攻城掠地,一方面却是在产业布局上的“撒胡椒面”式发展。这种说法看上去矛盾,仔细分析却是一种现实。环保部下属机构发表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在中国,重化工业的典型代表石化产业集约化程度较低。我国炼油和乙烯产能虽居世界第二,但最大炼油厂仅为2050万吨/年,乙烯厂也只有10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与世界最大炼油厂每年4700万吨和乙烯厂每年280万吨的生产能力差距甚大。目前,炼油乙烯生产在20多个省区市“遍地开花”。相比之下,国外化工产业的集约式布局可以给我们提供非常好的借鉴。在世界著名大港荷兰鹿特丹,沿岸100多公里,集中了整个西欧钢铁、粮食加工、造船、汽车和石油化工产业的一半产能。

  重化工产业是对环境影响最大的部门,目前这种“处处冒烟”的布局模式必须得到改变。同时,布局问题也不是化工厂危机的全部原因。这些化工企业无论布局到哪里,严格的监管都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很遗憾的是,在一些地方原本以保护环境为职责的环保部门,反倒成为替污染企业开路的先锋。原因仍然在于地方政府的GDP至上的思维模式。为了“维护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局”,相关监管机构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中国城市要远离化工危机的阴霾,除了技术层面的切实改进之外,关键还在于发展思维的改变。

27、供货商违规排污,监管部门需咬一口“苹果”

来源:红网2011/9/2 桑隅

http://hlj.rednet.cn/c/2011/09/02/2364892.htm

  8月31日,自然之友、达尔问环境研究所等五家民间环保组织就一场历时七个月的调查发布结果,认为苹果公司在中国国内的“疑似”上游供货商制造了大量污染排放,且情况正在不断加剧,已对武汉、太原等地的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同日早晨,苹果公司向上述环保组织回复邮件,表示已经内部自查,认为上述调查结果公布的一部分污染公司并非自己的供货商,并有意就调查中细节进一步了解情况。(9月1日人民网)

  苹果公司的产品,领先潮流,在国内有众多的拥趸。由于苹果公司采用完全外包制,苹果的供货商,国内也很多。如今,苹果被环保组织指责其供货商在国内制造污染排放,危害公众健康。但由于苹果公司对供货商信息严格保密,环保组织只能认定这些污染企业“疑似”苹果的上游供货商。虽是“疑似”,但也不全是空穴来风,不少或明或暗的线索,都指向它们与苹果关系匪浅。

  如果这些企业被证实是苹果的供货商,苹果即便不负法律责任,也要负“道义责任”。因为,一来,苹果是世界知名的大公司,理所当然要承担更高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要求供货商合法生产,苹果有这个道义,也有这个能力。二来,供货商的行为多少是苹果“逼”出来的。苹果有精准甚至苛刻的价格控制,供货商为了赢得订单,被迫降低环境标准,以压低成本。

  供货商造成污染,苹果虽难脱干系,但监管部门更难辞其咎。环保组织调查出的污染情况触目惊心,且时间很久,当地环保部门是毫不知情,还是因为这些企业是纳税大户不敢动手,尚不得而知。但污染如此严重,足以说明他们的工作做的不到位,监管不给力。在美国,有“超级基金法”式的法律,将环境侵权责任扩大到“其行为对这个违法行为的发生或其损害后果的扩大都做出了贡献”的主体身上,使其承担连带责任,从而约束相关公司的行为。但目前我国还没有类似的法律,苹果就算承认这些企业是自己的供货商,相关部门也拿它没辙。

  如果最后有证据证明,苹果放任自己的供货商肆意污染环境,它必然会受到舆论的批评和谴责。一句“他们没管好不是我的责任”,并不能卸去它所承担的道义责任。苹果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全面公开自己的供货商信息,并通过采购施加正向影响,把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踢出自己的供货商队伍。

  面对污染,不管是不是苹果的供货商,环保部门都应该一视同仁,按照法律的规定,该处罚的处罚,该关停的关停。此外,立法部门应该借鉴美国的做法,制定“超级基金法”式的法律,让像苹果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进而督促它们主动对自己的供货商施加正向影响。

28、如何让苹果低下高傲的头

来源:中外对话 2011年9月1日郭沛源

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4505-Hopes-for-a-more-humble-Apple

NGO要对苹果实施实质性打击,必须要用NGO的价值体系去摧毁对方在市场上业已建立的价值体系。换言之,NGO要向消费者传递明确的信息——苹果不是时尚,而可能是污染;用苹果不是拥有时尚,而可能激活了一个癌细胞。NGO可以向苹果学习,学习其营销理念和手法,以彼之道还施彼身。郭沛源博士评论。

对NGO而言,这将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斗争。持久战、游击战、逐个击破、分批瓦解,可能会对苹果造成持续的冲击,动摇其品牌的根基。

2011年8月31日,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等民间环保团体联合发布《苹果的另一面2》,再次揭露了苹果在华供应链的污染和毒害。名幸电子、凯达电子等疑似苹果供应商给社区造成的污染触目惊心,民众下跪求助,希望有人能帮他们摆脱污染致病的梦魇,令人痛心。对此,这家坐拥3000亿美元市值的企业却置若罔闻,甚至以“我们长期的政策就是不披露供应商”为由进行推脱。这显然有失一家领先企业应有的风度和责任感。

生产者的延伸责任渐成共识

或许有人会为苹果辩解:苹果在华不设工厂,对外包供应商的污染行为无须承担责任。这一观点从法律上讲并没有错,但却与行业共识背道而驰。在许多行业,尤其是电子制造业,生产者的延伸责任(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简称EPR)渐成共识。所谓生产者的延伸责任是指企业不仅要对自己管辖(自有产权或控制权)的业务负责,还要考虑到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包括:电子产品不能用一些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物质,电子产品寿命终止之后产生的电子废弃物也要妥善处理。这样一来,品牌企业的社会责任(包括环境责任)就从分销环节往前追溯至设计、生产和组装环节,往后延伸至回收、再利用和处置环节。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上述的行业共识已经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譬如,欧盟所实施的《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将产品责任全都推给了品牌商;同是欧盟所实施的《关于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则要求品牌商承担支付自己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责任。

近年来,生产者的延伸责任这一理念进一步扩大到其他领域。譬如,在低碳问题上,一些企业在计算产品碳足迹的时候会将产品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碳计算在内,这些碳排放本来是供应商的;又如,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问题上,全球报告倡议组织(一家专门制定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的国际机构,简称GRI)也认为企业所披露的环境信息不仅限自身信息,还应覆盖那些他们具有重大影响力或控制力的关联企业。《苹果的另一面2》中提到,“多方信息显示,苹果在供应链管理中介入很深”,这足以说明苹果对供应商有重大影响。按照GRI所给出的原则,我们至少有理由认为苹果对供应商的污染行为应承担部分信息披露的责任。苹果闭口不谈于理不合,与这家大企业身份很不相称。美国电影《蜘蛛侠》中有这样一句台词:“能力越大,责任越大(With great power comes great responsibility)”。苹果作为一家知名的美国企业似乎仍未领悟个中深意。

争夺民心是关键

不过,乔布斯和苹果向来以特立独行著称,常冒天下之大不韪。前几天,美国科技博客网站Business Insider评出乔布斯的十大蠢事,其中两条便是:在iPhone4“天线门”事件期间称用户握姿不对;没有从事过较大规模的捐赠活动。其桀骜不驯的个性表露无遗。因此,要苹果自己低头认错的可能性几乎为零。NGO恐怕只能通过抗争和施压的方式迫使苹果低下高傲的头颅。这看起来是一次实力悬殊的较量,但民间团体也未尝不可取胜。我认为,胜负的关键在于民心,也就是消费者的选择。苹果之所以有如今之强大,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出类拔萃的产品设计和营销手段,没有人会否定苹果一如既往干净的设计和高超的营销。在很多人心目中,苹果已经不仅仅是电子产品,它更是时尚的标签;买苹果不是拥有电话或者拥有电脑,而是拥有了时尚。因此,NGO要对苹果实施实质性打击,必须要用NGO的价值体系去摧毁对方在市场上业已建立的价值体系。换言之,NGO要向消费者传递明确的信息——苹果不是时尚,而可能是污染;用苹果不是拥有时尚,而可能激活了一个癌细胞;苹果不是白的,而可能是黑色的。信息的传递不仅要准确,还要时尚,因为NGO要争取的对象是一群追求时尚的潮人,口号式的宣教和悲情的画面对他们的效果都不会太显著。在这一点上,NGO可以向苹果学习,学习其营销理念和手法,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对NGO而言,这将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斗争。持久战、游击战、逐个击破、分批瓦解,可能会对苹果造成持续的冲击,动摇其品牌的根基。只有这样,NGO才可能让高傲的苹果弯下身段。遥想当年,众多反血汗工厂的劳工团体多年行动也未能改变耐克的供应商策略(理由和苹果是一样的),但当学生群体发出呼吁之后,耐克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性的扭转,对供应链的社会责任问题从被动转为主动,直至今日。究其根本,因为学生是耐克的主顾。历史可能会在苹果公司身上重复。

完善立法与严格执法方能釜底抽薪

当然,长远来看,将合情合理的事情合法化才是根本,完善立法与严格执法方能釜底抽薪。这有两个层面的含义。第一层面是从法律上界定品牌商因供应商违规所应承担的连带责任,这样,类似苹果这样的问题就变成法律问题,苹果公司所面临的道德风险就变成法律风险甚至财务风险,这样公司会更加重视。从逻辑上看,这样的连带责任并非没有合理性:如同明知赃物却依然购买并转手获利的销赃者,虽非偷盗却要承担责任。当然,在具体实践中恐怕还要更明确说明品牌商是否“明知”供应商违规,甚至是否“强迫”供应商违规等细节的技术问题。这有待法律工作者去探讨。第二层面是加大对供应商的执法力度,通过关停整改、限售等措施间接打击品牌商的采购行为。《苹果的另一面2》所反映的问题多是非常多见的偷排污水行为,理论上用现行的环境法律法规就可以对企业绳之于法,或者罚钱或者整改。但这里面仍存在一些值得推敲的地方:当地政府是否积极执法?对供应商的罚钱或者整改成本是否足够高?是否对品牌商产生间接的打击?倘若环境执法对品牌商并没有间接的打击作用,品牌商就会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反之,如果环境执法之后政府勒令供应商整改,或限产限售,品牌商的采购计划就会受到影响。倘若这样的遭遇多了,品牌商必会自动自觉严格审查供应商的环境标准,以保障自身利益。这就可以从制度设计上杜绝品牌商供应链的污染问题。郭沛源, 商道纵横咨询公司总经理,清华大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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