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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二十四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编辑:丽英)

2011-08-24

八月二十四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编辑:丽英)

 

特别推荐:

1、绿家园志愿者: 每周绿家园江河信息综述(8月15日—19日)

http://www.greensos.cn/ljy/html/jhxx/view/96042.html

 

黄河十年行2011连续报道:

2、绿家园志愿者: 黄河十年行2011之八——天下黄河贵德清吗?(汪永晨 周晨)

http://www.greensos.cn/ljy/html/dysj/view/96041.html

 

专题报道:

3、一财网:    专家称渤海溢出原油属于对环境高危油品(徐沛宇)

http://www.yicai.com/news/2011/08/1037944.html

4、正义网:    康菲公司开发布会再次道歉 称未收到任何索赔请求

http://news.jcrb.com/jxsw/201108/t20110824_597587.html

5、北京晨报:  渤海漏油肇事者康菲今日约见媒体

http://news.inewsweek.cn/news_detail.php?id=13397&page=1

6、中国水网:  漏油事件:不能承受之轻(孙宁)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1/08/1141314149560_1.shtml

7、新京报:    个人诉讼蓬莱溢油 海南高院拒绝立案(钟晶晶)

http://www.chinanews.com/ny/2011/08-24/3279377.shtml

8、浙江在线:   海参扇贝受渤海溢油影响大量死亡 索赔数额过亿

http://news.sohu.com/20110824/n317238026.shtml

9、21世纪经济报道:七部委调查进行时:渤海漏油事件索赔拉锯

http://green.sohu.com/20110823/n317104487.shtml

 

特别关注:

10、第一财经日报: 云南铬污染事发地村民3年上访千余次无果(李秀中)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2011-08-24/092223042453.shtml

11、法治周末:     云南铬污染十年政府缺位 党员凑米做上访路费(韦文洁)

http://env.people.com.cn/GB/15492502.html

 

环境资讯:

12、科技日报:     我国沿海生物样品检出放射性元素(陈瑜)

http://www.eedu.org.cn/news/envir/epc/201108/63947.html

13、新华网:       太湖流域治污企业超标排放 污水处理厂超标率29%(顾烨)

http://www.chinanews.com/ny/2011/08-24/3281219.shtml

14、中国网:       环保部拟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提高统计有效性

http://env.people.com.cn/GB/15499619.html

 

地方信息:

15、中国广播网:   山西要求煤矿等高污染企业上环境污染保险(徐江帆)

http://news.163.com/11/0824/09/7C7CIF1J00014JB5.html

16、新华网:       贵州479座小型水库干涸 城乡供水形势严峻(周芙蓉)

http://news.163.com/11/0824/15/7C7TUM9400014JB5.html

17、北京晚报:     北京水质最好水系遭污染 偷排污水单位已查明(叶晓彥)

http://env.people.com.cn/GB/15500785.html

 

人与自然:

18、南方都市报:    美国“牛仔竞技”鸟巢展演延期(韩福东)

http://gcontent.oeeee.com/e/8d/e8dfff4676a47048/Blog/a5d/a80ae8.html

19、中外对话:      国际狩猎能否保护野生动物?(孟斯)

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4480-Licence-to-kill

 

环境曝光:

20、中外对话:      大部分服装产品残留有毒有害物质 (周维)

http://www.chinadialogue.net/weblogs/4/weblog_posts/367

21、中国广播网:    14个品牌被指排放环境激素 李宁“去毒”承诺挨批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1-08/24/c_121901896.htm

 

公众参与:

22、中国环境报:    NGO如何介入公共议题?(刘海英)

http://www.cenews.com.cn/xwzx/gz/qt/201108/t20110823_705481.html

 

垃圾处理:

23、第一财经日报:   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厂二次环评报告引争议(林小昭 钟可芬)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p/2011-08-24/104523042907.shtml

 

深度报道:

24、人民网: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徘徊中前行(苏 韩冬野)

http://finance.people.com.cn/insurance/h/2011/0824/c227929-2175382273.html

 

环境评论:

25、中国环境报:    海洋生态损害索赔难在何处? (王静江)

http://www.cenews.com.cn/xwzx/dfxw/qt/201108/t20110822_705440.html

26、红网:        地方政府应给污染事件中的百姓提供司法救济(于文军)

http://views.ce.cn/view/ent/201108/24/t20110824_22642950.shtml

 

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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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周绿家园江河信息综述(8月15日—19日)

来源:绿家园志愿者 2011-08-24

http://www.greensos.cn/ljy/html/jhxx/view/96042.html

一、关键词:渤海湾漏油事故

两个多月过去了,渤海漏油事件非但没有画上句号,反而因怠慢拖延愈演愈烈,污染面积从“200平方米左右”增加到超过840平方公里、油基泥浆溢出量也从预计的1500桶增加到了2500桶。

康菲很强势,以一己之力玩弄一个国家。出尔反尔,欲盖弥彰,甚至是“骗你没商量”,把堂堂国家海洋局“逗”得团团转。就时下的情形来说,与其说国家海洋局是在责令和要求,不如说是在请求和商量。此时此刻的康菲,很有些“达芬奇”的影子:一旦与“洋品牌”挂钩,就显得无比的强大。

相关链接:

 

第一财经日报:渤海溢油:康菲被疑“瞒报” 海洋局监管乏力(徐沛宇)

http://www.21cbh.com/HTML/2011-8-15/3MMDY5XzM1NzM3Mw.html

经济导报:   渤海生态忧思:污染频发治理或需百年(邵好)

http://www.eedu.org.cn/news/envir/eview/201108/63622.html

中国青年报:87.3%公众关注渤海生态 一旦变成"死海"危害深远(肖舒楠)

http://env.people.com.cn/GB/15423366.html

中华工商时报:康菲相关人士称漏油事件提高知名度增加业务量(曹婧逸)

http://203.86.76.53/epaper/uniflows/html/2011/08/18/07/07_57.htm

证券日报:  中海油溢油事故升级21家环保组织呼吁索赔

http://env.people.com.cn/GB/15453451.html

人民日报:  渤海还伤得起吗? 化工厂炼油厂就像像定时炸弹(余建斌)

http://env.people.com.cn/GB/15444820.html

第一财经日报:近700户渔民拟对渤海溢油提出索赔 两公司均未回应(徐沛宇)

http://www.yicai.com/news/2011/08/1024536.html

21世纪经济报道: “渤海溢油索赔”诉讼进行时(胡雅君 刘倩

http://www.21cbh.com/HTML/2011-8-19/xNMDcwXzM1ODQxNw.html

 

二、关键词:云南“铬渣污染事件”:

云南“铬渣污染”与紫金矿业事件一样,遵循同一个逻辑:长期污染——一朝事发——急救瞒报——媒体揭露——政府通报——追究责任——澄清无污染——部委调查……。

云南,曾是很多国人心目中“自然天堂”的代名词,多数人认为那里山清水秀、四季如春,现在我们却发现,连这样一个美丽的自然天堂,居然也存在如此严重的污染,再想想全国其他地方的污染——湘江、淮河、长江、松花江……举目望去,遍地哀鸿!

相关链接:

 

中国新闻网: 云南铬渣污染源头村庄成“死亡村” 村民吃臭虫治病

http://huanbao.gongyi.ifeng.com/detail_2011_08/16/8438154_0.shtml

经济观察网:数十万吨铬渣弃置江畔 南盘江被污染由来已久(杨兴云)

http://www.eeo.com.cn/2011/0816/208900.shtml

新华社:   云南癌症村最小死者9环保局:赔了就别追究了(李怀岩)

http://unn.people.com.cn/GB/14748/15444964.html

经济参考报:铬渣污染事件背后的“帮凶”:监管失职执法不严(孙瑞灼)

http://env.people.com.cn/GB/15446918.html

 

三、关键词:耗水大户高尔夫

高尔夫球场从城市蔓延到了沙漠,大量的地下水被开采出来用于浇灌球场草坪。高尔夫球场附近的村民却面临地下水位下降,庄稼枯萎,农田废弃的问题。

很难想象,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7年间建成400多家高尔夫球场。难道我们真进入了“全民高尔夫”时代?

相关链接:

 

CCTV经济半小时:陕西沙漠高尔夫场享免费用水 周围农田缺水撂荒

http://news.sina.com.cn/c/sd/2011-08-15/091622992063.shtml

新华每日电讯:榆林:沙漠造高尔夫,浪费的奇迹(石志勇)

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11-08/15/c_131048841.htm

中国青年报:   耗水量惊人 谁给违规高尔夫球场打开了供水阀门

http://env.people.com.cn/GB/15442673.html

华商报:    榆林沙漠高尔夫球场 禁止和处罚中仍建设

http://env.people.com.cn/GB/15446728.html

 

四、神农架林区水电开发:

水电站的建设造成了河流的大面积断流。神农架林区内众多河流已经被切割成众多不连贯的河段,河流生态破碎,整体生态面临威胁。神农架是“华中之肺”,。然而,有着重要生态意义的神农架林区内,竟出现了100座小水电站。

相关链接:

 

经济观察网: 百座小水电站肢解神农架河流 4大流域大面积断流(启越)

http://www.eeo.com.cn/2011/0815/208807.shtml

荆楚网:     湖北:100座小水电站破坏神农架生态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1/08/1141313456530_1.shtml

京华时报:  谁愿看到神农架的葬礼(金苍)

http://opinion.news.cntv.cn/20110816/106046.shtml

 

五、2011年黄河十年行:

绿家园志愿者2010年发起黄河十年行,希望通过记者、专家及志愿者们在行走中,记录黄河十年内的变化。被我们称为母亲河的黄河,可以说是目前中国生态环境的缩影。源头受到气候变化的严重影响,中上游调水的不均和下游的污染都可以说在深深地伤害着我们的“母亲”。

相关链接:

 

黄河十年行文章汇总(汪永晨 周晨)

http://www.greensos.cn/ljy/html/dysj/list/

腾讯绿色:2011黄河十年行专题

http://news.qq.com/zt2011/yellowriver/index.htm

2、黄河十年行2011之八——天下黄河贵德清吗?

来源:绿家园志愿者 2011-08-24 汪永晨 周晨

http://www.greensos.cn/ljy/html/dysj/view/96041.html

2011年8月19号,从青海的循化出来,道路两旁是层层相叠的大山和峡谷。我一边看着这些形态各异的大山,一边在想:这么美的地方,知名度如此之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藏在深处的大山

画大山

这山望着那山高

这座小水库出现在我们眼前时,我们发现那一段峡谷中的溪流已经没有水了。开始我还在想,一般这样深山中的峡谷里是有水的,连这样的峡谷中都没有了水了,一个可能真的是气候变化已经影响到了这里,再有可能就是水库把水拦在了上面。

干的峡谷

拦住水的水库

在这样的峡谷里蓄水,是为了发电还是什么,我们在水库的介绍中没有找到。介绍中只是写了一堆谁建的水库,但水库的功能却没写。为了避免广告嫌疑,在这我们也只是提出疑问吧。

领队赵连石说,每个黄河支流都建有水坝,黄河水资源的利用远远超出其承载能力。

出了这片大山与峡谷,就是一层层的梯田,虽然天空并不是蓝天、白云,有点灰灰的。但浑然在眼前的大自然,颜色各异,七彩纷呈。

人与自然

这也是梯田

田里的小峡谷

黄色是庄稼,绿色是自然植被共同装扮了这片大山

中科院旱寒所蓝永超研究员说,循化一带温度低,蒸发量小,坡度较为平缓,生长着葱郁的植被,为农耕提供了良好的水热条件。青藏高原海拔高一点的地区,虽然蒸发量更小,但由于温度更低,降雨增加也有限,因此不适合像循化这样种植小麦等温带作物,只能种植青稞。

循化是撒拉族的聚集地,领队赵连石说,撒拉族凭着自身的勤劳、整洁、美丽、善良,在民族众多的青藏高原地区顽强生存下来,为青藏高原地区的民族多元化添上了清新的一笔。尽管只是路过,同行者却从简短的接触中深切感受了这个穆斯林小民族的精致生活。

这片大山中的羊群

这里人家的门上都放着这样的羊头

家里

蓝永超认为,循化一带,是半农半牧的地带,这一带自然条件比藏区相对较好。蓝永超说,曾经的藏族很强大,势力扩展到河西走廊地区,唐代的文成公主和番事件,说明藏族还是愿意和汉族联姻的。在这片大山、高原之上的藏族等其他民族还聚居在一起。

这是藏族人家的小姑娘

大地的色块

这片大山里的人家

汽车随地势起伏,植被还算繁茂的山体突然变成了光秃秃。两旁的山体形态不同,颜色亦不同,似石非石,像土又不是土,给没吃早饭的我们享用了一道景观大餐。赵连石说,这是土林地貌,是水蚀和风蚀共同作用形成的,以水蚀为主。

黄河边的土林

车窗外的大山

黄绿相间

这是在车行驶途中拍到的

在七彩斑斓,千姿百态的大山簇拥下,我们来到了黄河十年行定点访问的一户,青海桂南县沙沟乡关塘移民安置村的宫保才旦家。这是龙羊峡水电站的一家移民。

宫保一家是藏族,迁来已经四年了,去年采访的基本情况是:宫保和妻子有三个孩子,一个儿子和两个读大学的女儿。儿子已成家,有了两个孩子。两个女儿的学费和生活费是宫保比较发愁的事情。

黄河十年行2010去他家得知,宫保自己照料庄稼,今年庄稼又被洪水冲了一些,收成很少。妻子桑果50多岁了,在贵南县一个建筑工地上抬砖头拉水泥,每天早上5点起床,晚8点才到家,一天下来能赚60块钱。黄河十年行2011年到他家采访时,宫保告诉我们妻子和女儿上街去了。我们问妻子还在打工挣钱吧?宫保说,不了,工地嫌她年龄大不要了,要是要的话,老婆当然还想去,家里需要钱。

宫保的儿子成家后在镇上干电焊,这门手艺是从父亲宫保那里学的。即使这样,家里还有五万元盖房子的贷款没有还上,女儿们暑期时也要去工地打工。好在,虽然生活拮据,但宫保用移民之前的储蓄建了一座漂亮的双层楼房,在村里是数一数二。

在宫保家的院子里

移民以前。宫保在龙羊峡库区有14亩地,亩产1000多斤粮食,除去供应自家吃饭,卖出去后还能获利1万多元。家里还有7头牛、50多个羊,他本人有电焊的手艺,家里有电焊机,后来买了磨米机,周围村子的人都来找他做活。此外他还种了2000多棵杨树,每棵长大的杨树能卖300元。

移民之后。政府原来承诺每人2亩地,可是刚来时每人只分了4分地,2010年又分到7分,2011年全家八口人共分了14.4亩地。分的地还是河滩地,地特别硬,土壤盐碱化高,耕种需要雇大拖拉机深翻,还要从别的地方拉土。如此一来,种地的成本就很高。2010年时宫保给我们算了一笔帐,每亩地翻地45块,播种45块,收割还要45元,加上农机、化肥、种子的费用,一年下来还要倒贴。还有一点,年年有洪水,迁过来3年了,从来就没有收成。比如2010年,眼看就要收割了,结果来了洪水,到手的庄稼全部被淹没。

还有生意,宫保家移民以后,他原本赖以为生的技术电焊机、磨米机都用不了,因为村里没有通动力电。

还有杨树,移民前,家里的2000棵杨树全部被淹。因为是水库涨水前没有任何通知,政府也没有任何补偿。关于国家统一的水电移民补偿,每人每年600元,宫保也有。可是,每个人每年给600元,一个月才能拿到50元,连基本生活也不够呀!”

综上所述,宫保在移民之前的收入还是不错的,富裕的生活给了他信心,认为移民之后会更好,因为他不但可以像原来一样种地,凭技术做小生意,而且移民之后临近道路,交通方便,还可以打工,收入肯定不会差,所以用全部积蓄建了村里最漂亮的小楼。

可惜,今天的日子并没按照宫保想象的那样过。

今年,55岁的宫保和不再去工地打工的老伴儿,一起照看庄稼。

村里建了拦水坝,今年的庄稼没有全被淹,第一次收了小麦,但这里土壤碱性大,亩产才300多斤,原来亩产1100多斤到1200多斤。

大女儿毕业了,在贵南县城打工,工作一般。宫保不愿说女儿在这什么,只是说没有关系,上了大学也找不到工作。有关系什么学也不用上,都有好工作等着。

同时,时代周刊的记者严友良采访中忍不住说:老人只有在说到儿子用他教授的技术,在乡镇上经营一个电焊部,每月给家里两千元家用。成了这个家庭的顶梁柱时,脸上才有一了丝笑容。

第二次到宫保家,家里依然是他一个人守在家里,在个人身份上宫保2010年和2011也有了一些改变。宫保的支部委员职位,今年被撤了。宫保说,因为向上级反映村干部腐败问题,最后被村干部打击报复,撤消了支部委员的职位。由于我们的时间紧迫,宫保所说的情况,我们无法调查核实,只能留存了资料,为做记录,归结出以下几条:

一,       2008-2009年度,村长在没有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私自挪用扶贫款七万余元,以村集体的名义修建了一栋楼房,账目不明;

二,       2009年,村庄附近修路,修建公路占地赔偿款,村民共得到5万元,其他账目不详;

三,       关塘村老学校一次卖掉3万元,第二次卖掉8千元,共计三万八千元,这笔款项没有账目;

四,       2008年10月,村上由沙沟搬到贵德没有土地,没有搬迁费,群众要求上访。村干部每户收取一百元上访费用,107户,共计10700.00元,收取费用后账目不详;

五,       群众搬迁后没有土地,要求贷款金额,贷款金额共计一百二十多万,村长平均一万元贷款收取三十元费用达数年之久;

六,       2009年,村里危房改造项目共计二十三户,均有村长亲属所拥有,其他村民没有享受国家支持的政策优待;

七,       国家扶持的低保,也没有征得村民选举,均有村长一手安排;

八,       村上由沙沟乡搬到贵德,每人均有600元补贴,村长却虚报名额,其他村的村民也报在关塘的名额,本村人口登记上去,却有几人没有核实。

在反映材料的最后,宫保说,贵德县沙沟乡关塘村村民请求政府领导调查核实,村里这几年来发现的问题实属偶然吗?几年以来,村委会没有公开明细账,会计的账目群众也看不懂,村干部做事从不与群众商量,独断专行,群众根本不知道国家下发了什么文件,地方政府这么多的投资款项,均没有下发到村民手中,这样做根本不是共产党所为?在现代文明社会,能够让我们安心生活吗?恳请政府领导给予调查核实,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让我们在新中国的太阳下快乐的生活!

做藏服

他只有42天

从宫保家出来不远,一个叫吉太加的年轻人拉住我们,让我们去家里坐坐。吉太加家里有六口人,父母、夫妻和两个孩子,最小的孩子才出生42天。吉太加说,移民之后,没有草山了,不能放牧,自己只好去挖虫草,每天能挣七八十块钱。吉太加的老婆会做藏袍,两天就能赶出一件,每件能卖200多元。同行者开玩笑,你老婆比你挣得多呀!吉太加腼腆的笑了笑:是的,比我挣得多。

村里的年轻人很少,宫保说都去打工了。同行者问吉太加:为什么不去打工?吉太加回答:不想打工,家里有老人有小孩。同行者又问:你们移民之前打工吗?吉太加说:以前没有人去打工,家里有草山,有牛羊,很快活。

因为年轻人都出去了打工了,村子冷落了下来,村落的文化生态也受到了破坏。宫保说,原来在山上的时候,大家都唱唱跳跳,好不热闹。

但我们同行的另几组人看到的家庭是另一番表述。他们认为城里的日子比过去好。现在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好于过去。因为时间有限,对这些人家的跟踪调查还需要我们用接下来的八年来完成。

黄河在贵德

贵德的黄河能雕刻河边的大山

河边的叫卖

出了关塘移民村,我们远远的就看到了“天下黄河贵德清”的广告牌,刚开始走黄河,就有一些俗语在耳边不断回响。比如“天下黄河贵德清”,“天下黄河富宁夏”。到了黄河清大桥,黄河并没有期待中的清澈。当地人说,是因为这几天在下雨,雨水携带两岸泥沙入河。绿家园从2007年生态游就到过这里,加上去年我来了三次了。可是绿色的黄河在这里还没能见到过。是运气不好,还是这里的黄河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也是黄河十年行要记录的。

清澈的黄河没有看到,但并没有影响同行者的兴致。黄河清大桥对面是磅礴雄伟的山峦,亘古悠远,内含气质,外显庄重,让人不禁感叹,大自然真是一个伟大的雕塑家。

大自然的雕塑

这是大自然

鬼斧神工能用在这儿

黄河清大桥不远处,是贵德国家地质公园阿什贡七彩峰丛景区。原来,贵德县整体被国土资源部授予“青海贵德国家地质公园”称号。“青海贵德国家地质公园”北起拉脊山,南至新街乡,涵盖了尕让、河东、河阴、河西、拉西瓦、新街等地区,是以自然地貌景观和地质遗迹为主要特征,辅以多样的生态景观和人文景观在一起的综合性地质公园。

阿什贡七彩风丛景区地貌多姿多彩、秀丽壮美,特别是这里的土,松散如流沙,坚硬如磐石。七彩丹霞地貌鬼斧神工、变幻无穷,让同行的摄影爱好者乐不思蜀;岩霞峡谷陡峭险峻、气势磅礴,让同行者的野外专家兴奋不已。

需要指出的是,阿什贡七彩风丛地貌,是丹霞地貌,与土林地貌不同,丹霞地貌是水、风蚀作用形成的。

蓝永超说,多样的地质遗迹真实反映了地质历史时期地球的演化进程,再现了黄河的发育史和贵德自然环境的变迁,具有很高的科学研究价值。

我们在这里得知的另一告诫是,因为前两天下雨,景区里最精彩的地方为了安全不能进去了。这不能进,是几天,几个月,还是多久。这样神奇的地质奇怪,一碰上下雨就危险,这会对它的“生命”及寿命会有多大的影响呢?

色彩的丰富

样式的多样

与水同在

明年我们还来

黄河十年行,让我们关注的真不少。

明天,我们将走进黄河上游重要的水电基地和国家重工业基地——兰州。

3、专家称渤海溢出原油属于对环境高危油品

来源:一财网 2011-08-24徐沛宇

http://www.yicai.com/news/2011/08/1037944.html

山东大学海洋学院副教授王亚民8月24日表示根据对渤海石油品性的研究,可初步确定蓬莱19—3油田此次溢出的原油属于重质低硫高酸油品,该油品对海洋有巨大危害。

第 一财讯:山东大学海洋学院副教授王亚民8月24日表示根据对渤海石油品性的研究,可初步确定蓬莱19—3油田此次溢出的原油属于重质低硫高酸油品,该油品对海洋有巨大危害。

王亚民在“渤海溢油污染维权专题研讨会”上表示,重质低硫高酸油品会造成海洋环境的PH值发生变化,而贝类,尤其是双壳贝类对海水的酸性变化非常敏感。溢出的原油可能不会被贝类吸收到体内,但是高酸性的原油会使海水变酸,这就可能导致大量贝类死亡。

当记者在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当天举办的发布会上对于所泄漏的油品提出疑问时,康菲安全健康环保部总经理许先宏并没正面回应,只是表示蓬莱19—3油田的原油属于稠油,跟渤海其他油田的原油油品属性类似。

许先宏同时表示,溢油对环境的影响正在评估,评估工作是由第三方机构在做,但不能透露该机构的名称,环境评估工作完成的时间暂时无法确定。

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总裁司徒瑞在8月24日召开的媒体通报会上表示,截至目前,蓬莱19-3油田C平台的油基泥浆清理已完成95%,渗油源已经完全封堵。他同时表示,康菲公司尚未收到任何有关赔偿的要求,如果收到要求,将“给予考虑”。

国家海洋局此前要求康菲公司在8月31日前完成油污清理,对此司徒瑞表示,正在全力清理,力争在国家海洋局的要求日期前完成油污清理。

4、康菲公司开发布会再次道歉 称未收到任何索赔请求

来源:正义网2011-08-24

http://news.jcrb.com/jxsw/201108/t20110824_597587.html

  今天上午,康菲石油公司在京召开媒体见面会,针对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等一系列问题回答媒体的疑问。

  正义网北京8月24日电(记者 刘博 见习记者 杨征)在6月初渤海湾溢油事故发生后2个多月,被国家海洋局认定为此次事故责任方的康菲公司终于出门说话。今天上午,康菲石油公司在京召开媒体见面会,针对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等一系列问题回答媒体的疑问。

  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总裁司徒瑞代表康菲公司对发生在中国渤海湾的溢油事故表示真诚的歉意。司徒瑞同时针对发生在渤海湾的蓬莱19-3油田两处溢油事故原因及处理过程进行了介绍。

  司徒瑞表示,C平台的封堵工作将在8月31日之前进行封堵完毕,B平台通过减压作业已经永久封堵,只有残留在海床下面的少量油气渗出,康菲公司已经于7月2日完成集油罩的安装,对渗出的残留油气进行回收。

司徒瑞同时表示,康菲公司目前还没有收到任何要求赔偿的请求,如果有任何要求进行赔偿的话,康菲公司会进行考虑。

5、渤海漏油肇事者康菲今日约见媒体

来源:北京晨报2011年08月24日

http://news.inewsweek.cn/news_detail.php?id=13397&page=1

提要:处于渤海漏油漩涡中的康菲今天(24日)终于要举行媒体见面会了。这场几度推迟的媒体会将面对笼罩当头的各种疑问,康菲能给出令人信服的答案吗?比如海洋生态索赔。

  今年6月初,康菲与中海油合作的蓬莱19-3油田发生两起溢油事故。事件曝光后,7月6日,康菲与中海油第一次面见媒体,当时担任作业方的康菲信誓旦旦地称海底渗漏点已被全部堵住。但是形势似乎愈加严重。前天,康菲承认在油田C平台北侧15米范围内发现10处海底油污渗漏点(20日,康菲曾承认发现9处渗漏点)。而中国海监船只和飞机19日巡航监视发现,油田海域有3处油膜覆盖区。

  此前,海洋局已经接连发出通牒,责令康菲在本月底前彻底封堵溢油源,并要求康菲就处置不力向公众道歉,而康菲8月19日的道歉则被指缺乏诚意。

  最近北京律师贾方义向青岛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以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海油和康菲石油设立100亿元的赔偿基金,进行生态赔偿和生态恢复。不过,截至昨天仍未有法院立案。其助手郭乘希称,青岛海事法院的回复为是否立案需要“层层请示”,正在研究中;海南高法的口头回复是不在管辖范围;另外天津海事法院还没有做出回复。

  不过,在另外一位资深公益律师看来,个人提起公益诉讼尚没有明确的法律支持。他指出,根据我国海洋法,相应的政府部门担当原告提起诉讼更加顺理成章。

  事实上,近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已在公开选聘渤海溢油索赔案件法律服务机构,启动法律诉讼前的证据收集、取证等准备工作。不过,这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建议,海洋局为什么不能马上起诉呢?这场官司未必一定要等到各方的评估报告完成之后再启动。通过法院的力量采取保全措施,对于康菲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力的督促。同时康菲应当提前支付一部分诉讼成本。

  据悉,为彻底查明污染事故发生原因及污染损害等情况,日前国家海洋局牵头成立了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联合调查组。

6、漏油事件:不能承受之轻

来源:中国水网2011-08-24孙宁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1/08/1141314149560_1.shtml

  美国康菲石油公司在中国渤海的漏油事故还没完结,8月10日,英国壳牌石油公司再度发生重大原油泄漏事件。近年来,漏油事件层出不穷,严重危害了居民的生活健康,因此造成的生态破坏更是无法估计。

近年重大漏油事故一览

  无法计量的生态损失

  截止2011年4月19日,距墨西哥漏油事故已经一周年,但是在美国路易斯安那州南帕斯,油污对沿岸海域的污染仍十分严重。

  石油污染将导致海洋生物如海鸟、海鸥、海象、鲸等大批死亡,海洋生物光合作用也将受到影响。原油中含有的苯、甲苯等有毒化合物进入食物链,不仅影响藻类、鱼类、动物等生物,也会影响到人类的健康。美国联邦野生动物协会官员曾表示,漏油造成的影响及生物链改变是不可逆的,根本没有挽回的希望。

  “溢油事故”缘何此起彼伏?

  每一次的漏油事件都如同一场“噩梦”,海洋生物“惨遭灭顶”,居民健康饱受威胁。渤海漏油层层迭起,又将面临怎样的考验?

  环境保护部的专家指出,实际上,正是近年来炼油、石化等产业在渤海海岸带高度聚集,船舶数量和原油运输量迅猛增加,海洋油气开发规模持续扩大,才导致海上溢油事故频发,连年出现重大溢油事故。这些化工厂、炼油厂,一个个都像定时炸弹。

  相关专家认为,根据近年我国近岸海域发生的溢油污染事件统计资料,船舶泄漏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是造成海上溢油污染的两大主要因素。随着环渤海地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入海船舶数量迅猛增加,渤海已成为我国沿海船舶溢油污染事故的高风险水域,特别是重特大船舶溢油污染的风险增大。

  可被借鉴的经验

  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后,英国石油公司动用各种方法阻截漏油。最大的一个举动是造一只重90吨、高40米的方形铁罩,用来覆盖油井,把漏油集中在罩子当中,并通过罩顶的导管,把油吸出水面,然后运走加以处理。此外,石油公司还用了其他方法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污染,如借助水下机器人,向海底漏油处施用化油剂;它们甚至动员理发店和美发沙龙把头发装进长丝袜里,放到漏油的区域,用它们吸油。

据中国水网调查,石油废水的处理技术主要有物化法、化学法和生化法。但是石油化工废水成分复杂、污染物浓度高及难降解,对环境污染严重,单一的处理工艺很难达到水质排放要求。在实际应用中,隔油、气浮、絮凝、厌氧、好氧、吸附和膜分离应用较多,它们的组合高效实用,一般采用物化法预处理,厌氧+好氧二级处理,若要回用,再结合吸附、膜分离等深度处理。研究高效、经济、节能的处理技术,系统开发不同工艺的有效组合,是石油废水处理技术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发展方向。

7、个人诉讼蓬莱溢油 海南高院拒绝立案

来源:新京报2011年08月24日 钟晶晶

http://www.chinanews.com/ny/2011/08-24/3279377.shtml

  海南高院称污染事实不在其管辖范围内;起诉方称尚未得到天津、青岛法院回复

  记者昨日从华城律师事务所获悉,此前该律所律师贾方义以个人名义向海南省高院提出的对康菲石油和中海油的溢油公益诉讼,要求设100亿赔偿基金,未获立案。“海南省高院没有给我们提出书面的回应,仅口头表示污染事实不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贾方义律师的助手郭乘希律师表示。

  在诉讼请求中,贾方义要求被告康菲和中海油设立100亿元的赔偿基金。贾方义认为目前溢油仍在发生、国家海洋生态遭到破坏,自己的生存权利受到了损害,因此以公民个人的名义对康菲与中海油提起公益诉讼。

  8月16日贾方义还宣布也向天津和青岛海事法院同时提出了公益诉讼请求,尚未得到正式回复。

  此外他还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海洋局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诉讼,主要是由于国家海洋局没有第一时间通报蓬莱19-3溢油事故,而是延后了1个月,并且没有认定中海油也是事故责任方。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还未对是否立案予以回复。

  - 分析

  个人诉讼难度大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告诉记者,诉讼或涉及申请对康菲石油进行财产保全,也就是在案件还未裁决时要求法院对康菲的资产进行冻结,此申请在实际中也很难操作。“因为一般而言,法院做了财产保全,起诉方也要拿出相应的资产进行抵押,鉴于康菲中国庞大的资产,个人是基本很难做到。”

8、海参扇贝受渤海溢油影响大量死亡 索赔数额过亿

来源:浙江在线 2011年08月24日

http://news.sohu.com/20110824/n317238026.shtml

  受渤海溢油事件影响海参扇贝大量死亡 委托30人律师团索赔数额将过亿 污染致减产200养殖户索赔

  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获悉,由该所30多名律师组成的律师团,接受乐亭、昌黎两地近200名养殖户委托,免费替这些养殖户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进行集体维权索赔。

  集体维权

  索赔数额可能会过亿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环境与资源法律事务部主任赵京慰,是公益维权律师团发起人,他同时也是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高级会员。

  赵京慰律师说,渤海溢油事故发生后,他从媒体上看到河北乐亭、昌黎的水产养殖户损失严重。经过实地调研,他发现养殖户们的损失确实很大,但他们的维权力量比较薄弱。

  赵京慰与律所商量后,决定发起成立了“环渤海水产养殖维权律师团”,为当地的养殖户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公益维权活动。

  目前,律师团在与当地水产部门协商,对养殖户们的损失进行评估,估计索赔数额会过亿。

  诉讼难题

  养殖户对石油巨头实力悬殊

  今天上午,赵京慰告诉记者,对于这起环境污染引发的维权诉讼,当事双方的诉讼力量、能力极为悬殊。

  受害养殖户人数多而且分散、信息有限、财力也有限,而渤海湾油田漏油事故的作业方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则是一家石油巨头,掌握着信息、技术、财力的巨大优势。

  因此,可以预见养殖户们在向石油巨头索赔时将面临巨大挑战。而此次成立30多人的公益维权律师团,正是帮助受损养殖户和渔民扭转诉讼力量上的不平衡性。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环境法学专家曹明德表示,政府部门、渔业协会以及社会组织等,应积极地站出来为渔民、养殖户的维权行动提供帮助,使得环境污染受害者及时得到合理的赔偿。

  养殖户能力有限举证困难

  “在环境污染赔偿案件中,受害养殖户如果想要得到赔偿,其中一个关键环节就是要证明所受损失与漏油污染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赵京慰说。

  我国法律规定,在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康菲公司来举证这种因果关系。如果康菲公司无法证明渔民损失与漏油污染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那么法院可以推定康菲公司存在侵权责任。

  这似乎对渔民和养殖户非常有利,但我们并不能为此感到乐观。由于康菲公司掌握着技术上、信息上的巨大优势,一旦其举出证据证实渔民损失与漏油污染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渔民将陷入十分被动的地位。

  由于渔民的证据保全意识很弱、举证能力也很有限,而且环境污染的侵权认定本身十分复杂,因此渔民如果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来举证证实这种因果关系,将会变得十分困难。

  养殖户

  海参死亡率增10

  自今年6月发生渤海溢油事故以来,渤海部分海域遭受严重生态破坏,河北乐亭、昌黎两地的水产养殖户也遭受到严重经济损失。

  老荀是河北乐亭的一名养殖户,从事水产养殖已有12个年头,主要养殖海参和扇贝。

  今年老荀养殖了63亩海参和7万多笼扇贝,但两个月来出现的大量水产死亡现象让他痛心不已。

  “50%的海参都陆续死掉了。”老荀说,从6月底开始,他就发现海参出现异常死亡现象,7月20日前死亡数量达到高峰,“往年也有海参在养殖过程中死亡,但一般都在5%以内,这是正常死亡率,今年海参的死亡率显然太高了。”

  而另一位主要搞养殖扇贝的老张,养殖情况也是“惨不忍睹”,10万多笼扇贝目前只剩下3万多笼。老张说,当地最惨的一名养殖户,98%的扇贝都死掉了,几近绝收,而扇贝养殖户损失最轻的也有50%。

  疑患传染病曾喷药“治疗”

  海参和扇贝出现大量死亡现象后,老荀并不知道可能与渤海溢油事故有关,以为是这些水产患上传染病,请人来看也看不出什么原因,只能买药试试。

  “喷了很多药都不管用。”老荀说,他还加快了养殖区更换海水的频率,同样没有效果。看着水产品大量死亡,养殖户们心急如焚。老荀说,从7月到现在,他瘦了10多斤。

  据老张和老荀回忆,6月开始他的确在养殖区看到海水中有“油花子”,到了7月就更明显一些,海水中有颗粒状的飘浮物出现,海水还能闻到油味。目前,这些“油花子”已经不多见了,不过老荀说,在养殖区还能偶尔看到。

  赔多少钱还是个未知数

  “今年赚钱是没戏了,肯定赔,只是赔多少现在还不好说。”老荀说,一家人都指着养殖挣钱,而目前来看,损失至少在200万元以上。

  老荀说,搞养殖投入很大,买苗、工费、油钱、材料钱,样样都得花不少钱,而他今年投入了两三百万,大部分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

  “就拿人工费来说,平时请的工人都在四五十人,旺季则需要上百人。现在人工费太贵了,请一个人至少150元一天。”老荀表示。

  养殖户老张跟记者说,日本核辐射之后,当地的养殖户觉得这对于国产海鲜来说是个大利好,“预想形势一片大好,于是不少人加大了投入,但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指溢油事故)。”

  “今年到底有多大损失现在还说不好。”老张担忧地说,剩下的这些扇贝能否正常生长、将来好不好销售,这都还是个未知数。 文/记者李奎洪雪

  ●新闻链接

  关于此次溢油事故给渔民、养殖户造成的损失,也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重视。

  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联合调查组组长、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日前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大调查、评估工作力度,客观、全面分析、鉴定渔民和养殖户损失情况,确定造成损失的原因,并依法依规开展索赔工作。

乐亭养殖户老荀向记者出示所养海参死亡的照片。对于渔民所受损失的估算,曹明德教授称,这是维权过程中的一个难点,渔民和养殖户,以个人的力量很难进行举证。在损失评估方面,依赖于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等提供的技术援助和法律援助。摄/记者曹博远

9、七部委调查进行时:渤海漏油事件索赔拉锯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11年08月23日

http://green.sohu.com/20110823/n317104487.shtml

  渤海漏油事故的幕后博弈还在继续,在这场即将打响的索赔大战中,越来越多的参与者正加入其中,而与此相衬的是,针对康菲石油的索赔之路却阻碍重重。

  8月20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透露,在其监督督促下,康菲公司于20日承认在C平台西北侧发现9处海底油污渗漏点。一天后,康菲石油也发布公告,表示在蓬莱19—3油田C平台以北约15米的海底一个直径15米范围的区域出现了几个小的渗油点,并否认发生新溢油事故,而对渗漏点的数目并未做出准确说明。

  随着渤海漏油事故影响的持续放大,在法律界人士以及数十家环保组织先后举起索赔维权大旗时,各监管部门的调查力度也空前加强。

  8月19日,国家海洋局联合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安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六大部委组成康菲溢油事故联合调查组,并于当天下午再次召见康菲石油和中海油相关负责人,对溢油事故情况进行了质询。

  与此同时,一名接近康菲石油的业内人士也向本报记者透露,虽然目前索赔方针对康菲石油的起诉尚未正面博弈,但康菲石油已经开始在着手“打造”强大的律师团。

  “作为一家有着一百多年历史的国际大公司,康菲在应对法律纠纷上的经验是可想而知的。”上述业内人士说。

  而在康菲石油提前准备“迎战”的同时,法律界人士及多家环保组织向法院提交的诉讼请求却遭到拒绝。

  “上周四,海南省高院已经口头回复我们,表示不会受理渤海漏油的案件,青岛海事法院和天津海事法院目前也没有裁定。”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郭乘希律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公益诉讼遭拒

  “无论是公益诉讼、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都可能面临法院拒绝受理的可能。”

  七大部委的联合出动似乎宣告针对康菲的索赔大战即将打响,但围绕整个渤海漏油事件的善后赔偿却并不顺利。

  一名接近青岛海事法院的法律界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在整个渤海漏油事故中,无论是公益诉讼、民事诉讼还是针对国家海洋局此前在处理漏油事故过程中的行政诉讼都可能面临法院拒绝受理的可能。

  “国内司法系统在处理环保案件时已经有过一些案例,尤其是公益诉讼,在法律程序上就存在诸多障碍,虽然很多环保组织之前也做过很多尝试,但成功的很少。”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赵京慰律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8月16日,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方义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分别对康菲石油、中海油以及国家海洋局提起公益诉讼和行政诉讼,而在此之前,贾方义就已经将起诉状提交至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青岛海事法院和天津海事法院。一个星期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口头回复贾方义,表示不会受理渤海漏油事故的索赔案件。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并没有出具书面材料,只是电话通知我们不会立案,这在法律程序上是不符合要求的。”郭乘希说。

  而据本报记者了解,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月对外宣布,将在该省高院和各中院增设环境保护审判法庭,以审理海防林恢复和建设工程、节能减排、环境污染防治等生态建

  设中引发的各类案件和环境污染侵权案件,规范生态保护区域资源的合理开发。

  “可以说海南高院应该是国内审理环保案件的一个试点,但针对渤海漏油事故,海南高院却以跨地域为理由拒绝受理。”郭乘希说。

  对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态度,贾方义表示,从管辖的海域来看,海南省高院主要负责受理南海一带的环保案件,但随着渤海漏油事故影响的持续扩大,油源污染随流而下的威胁也极有可能。

  “墨西哥湾的漏油事故受台风等自然因素的影响扩散到周边数个沿海城市,海水的流动性决定了污染面积不会局限于某一区域,只有受污染程度的不同。”贾方义说。

  不仅仅在海南,渤海漏油事件在其他地方的公益诉讼也不顺利。上述接近青岛海事法院的法律界人士透露,在渤海漏油事故发生后,包括以个人名义提起诉讼的律师和环保组织都先后递交了起诉状,但直到目前,青岛海事法院并未作出裁定。

  “青岛和天津海事法院目前还没有表态,只是表示还在研究过程当中,但在具体操作中,司法系统的态度很可能会受到来自政府和被告的干预。”上述人士说。

  本报记者了解到,由于环保案件中被告往往充当了当地的“纳税大户”,出于对经济效益的考量,当地政府为被告提供“保护伞”的情况也屡屡发生。同时,由于我国法律框架内公益诉讼没有专门的诉讼程序,只能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这也让公益诉讼的启动举步维艰。

  “个人或团体提起的公益诉讼不太可能被受理,大多数法院都会以诉讼主体不适格拒绝受理此类案件。”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部主任马勇说。此前,他们曾以“中华环保联合会”名义提起过环境公益诉讼却屡屡碰壁。

  与此同时,马勇进一步表示,针对渤海漏油事故中的环境公益诉讼,国家海洋局最适合担当原告角色。“在被视为公益诉讼难点的取证、执行等方面,他们有更多的人力物力支持,获得的证据也更清晰完整,执行也比较容易。”

  民事诉讼胜算难测

  相比公益诉讼,民事诉讼在法律程序上有一定保障,但并不代表就能稳操胜券

  针对海洋生态破坏的公益诉讼前途未卜,受损渔民发起的民事诉讼也同样充满未知。

  继唐山市乐亭县渔民水产遭受大面积死亡后,河北昌黎县也发生水产大批死亡现象。当地一名水产养殖户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称,截至目前,昌黎县预计共有1000多户渔民蒙受损失,由于没有政府部门和权威机构参与评估,直接经济损失目前无法统计。

  “最少的也有几十万,损失严重的在百万以上。”上述昌黎县渔民说。

  本报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昌黎县约700户渔民已经明确表示将委托律师事务所向康菲和中海油提出索赔,代理该案件的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京慰也向本报记者透露,目前,盈科律师事务所已经取得了河北乐亭、昌黎两地近200名养殖户的委托授权,还有更多的渔民正在与其签订委托授权书,事务所将为渔民免费代理维权活动和经济索赔。

  “我们组成了一个律师团,人数在30人左右,由于监管部门的鉴定结果还没出来,现在还处于前期准备阶段。”赵京慰说。

  此外,山东烟台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还向本报记者透露,考虑到民事诉讼在具体操作中的不确定因素及立案难等问题,北京、山东等地的多位律师都将以个人名义参与这场维权大战,其中包括对国家海洋局不作为的行政诉讼。

  “在事故发生时,国家海洋局存在行政不作为,并对事故的后续影响造成了多余的损失。”上述匿名人士说。

  虽然针对康菲石油等三大被告的法律声讨尚未彻底爆发,但可能面临的变数也同样明显。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法律界人士均表示,相比公益诉讼,虽然民事诉讼在法律程序上有一定保障,但这并不代表民事诉讼就能稳操胜券。

  “这场官司背后牵扯的是巨大的经济利益,康菲石油和中海油都是财大气粗的国际型企业,而且从之前他们发布的声明来看,他们已经做好了抗辩准备。”赵京慰说。

10、云南铬污染事发地村民3年上访千余次无果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2011年08月24日 李秀中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2011-08-24/092223042453.shtml

  云南陆良铬危机

  ——重金属侵蚀疑云

  8月20日,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兴隆村约200名村民聚集于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陆良化工”)门口。村民们要求厂方对他们遭受的损失以及罹患癌症的村民进行合理补偿,并且要求陆良化工搬出这个地区。

  陆良化工铬渣非法倾倒导致污染被曝光之后,堆放在南盘江畔的14.8万吨铬渣以及陆良化工、陆良县西桥工业区的污染随即受到广泛关注。对于已经饱受污染之苦的当地村民来说,上访已经以千次计数。

  目前,水利部、环保部对铬污染事件已经展开调查,曲靖市也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查清有关监管部门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司法机关对有关工作提前介入。而在本月20日发生村民聚集事件之后,陆良县也已经派出工作组入村。

  云南铬污染事件,只是近年频发的重金属污染之中的一案。虽然相关部委已经加大对污染治理的投入,然而在各种利益漩涡交织下,重金属污染治理却仍然难以理出个头绪来。

  千余次上访

  兴隆村紧邻和平化工厂厂址,占地约35平方公里,共3563人。村民们称,最近几年罹患癌症的村民有30多人,他们认为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就在于陆良化工的污染。兴隆村因此被媒体称为“癌症村”。

  关于兴隆村癌症死亡的现象早已经引起当地人士的重视。陆良县疾控中心副主任钱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因为肿瘤病人比较多,2007年当地人大代表就提交了一份关于开展恶性肿瘤调查研究的议案,要求卫生部门进行调查。

  不过,这一调查结果并没有支持兴隆村为“癌症村”的说法。钱鑫介绍说,根据这个人大议案,陆良县卫生部门在2007年对兴隆村做了一个回顾性流行病学调查,当时排查出来罹患恶性肿瘤的病人为12个,其中有3个人至今还是存活的。

  钱鑫还向记者提供一个数据:从2002年到2010年,全村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为恶性肿瘤疾病的病例为14人,其中11人已经死亡。经统计学分析,该村死亡情况与全县其他乡镇死亡情况无明显性差异。

  然而对于官方的死因监测统计,村民们仍然表示质疑,陆良县疾控中心也开始对村民们提出的死亡病例进行调查核实。不过,据当地村民介绍,近年来在和平化工城周边的农作物和牲畜的死亡时有发生。

  新村(兴隆村2社)村民王楼先向本报记者介绍,2008年当地就发生大规模农作物死亡事件。当年480多亩水稻秧苗因用南盘江水灌溉而死亡绝收。另外还有大量牲畜死亡事件。

  村民们认为,南盘江的污染正来自于陆良化工。位于老干东的提灌站灌溉范围达700多亩,每年4~5月份开始从南盘江里抽水。提灌站距离和平化工的铬渣堆不足500米,而再往上游500米左右就是陆良化工的排污口。

  本报记者在排污口现场看到,一条水泥砌成的沟渠从陆良化工顺着山坡蜿蜒至南盘江。沟渠里是黑色的水流,沟渠外侧以及稻田里是渗透和沉淀的白色粉状物质,这一片散发着刺鼻的气味。

  王楼先介绍说,如果陆良化工厂正常生产,就会向沟里排出黄色的液体,那就是铬渣。他向记者出示的拍摄于2008年的照片显示,在陆良化工的铬渣堆放点围墙外侧就有一滩黄色的液体,据称这就是铬渣的渗透液,由一条暗沟引向南盘江。

  王楼先带领村民曾先后去往省市县各级政府上访。“2008年就去了536人次。”最终得到的补偿约为100万元,其中新村分得30多万元。然而,此事并没有终结,企业生产照旧。王楼先说,2008年以来,每年都有村民到相关政府部门上访,已经上千次。

  “消失”的监管

  根据官方通报,此次发生在麒麟区的非法倾倒事件在7月中旬已经处置完毕。不过,8月12日媒体曝光了这一事件。曲靖市新闻办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这次事件给了两个教训:一个是环保部门的监管不到位;另一个是当时没有及时向社会通报,以至于让事件最后演变成现在这种状态。

  然而,正是在媒体的曝光之后,陆良化工以及陆良县西桥工业区的其他化工企业才被要求停产整顿,而堆放在南盘江畔的铬渣堆才盖上了石棉瓦,围墙也才被加高。不由让人心生疑惑,事发之前为什么没有人管?

  对于此次铬渣倾倒污染,陆良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宏华向本报记者表示:转移危险化学品,企业需向环保部门申报,这次事件陆良化工没有申报,环保部门也没有审批,属于企业私自转移铬渣的违规操作。

  除了5000余吨铬渣没有进行法定申报审批程序被曝光以外,另外一些迹象还引发人们对于之前“被处理掉”的28万~35万吨铬渣去向的担忧。王宏华则称,他们只是针对此次事故,发现5000余吨铬渣没有办理过转运联单手续。

  不过,对于当地环保部门,村民已经有所失望。王楼先说:“我们秧苗死了,牲畜死了,环保部门说我们没有证据,要我们自己去找证据,要我们自己去与企业协商解决。”

  对于村民们的稻谷和牲畜死亡事件,王宏华则称,没有证据证明就是陆良化工污染产生的。他说:“稻谷死亡要农业部门认定,牲畜死亡要兽医部门认定,证明跟化工厂有关。调查结果显示企业是达标排放,达标排放不是说就不造成损害。”

  而对于村民们要求赔偿的请求,王宏华表示,根据国家环境纠纷调解法律法规,环保部门只有调解权,让村民自行与企业协商,或者由环保部门出面协调,协调不成可走司法程序。协商达成的叫补偿,通过司法程序达成的才叫赔偿,赔偿则是要证据证实。

  不过,陆良化工看上去并未受到村民上访的影响,依然在扩大生产规模。反而村民们面临着来自政府某些部门的压力。“派出所的人向我暗示不要去闹事,他们说别人过得去,你也过得去。”王楼先说。

  重金属污染阴云

  8月16日,云南省曲靖市政府新闻办通报,将对陆良化工现存的14.8万吨铬渣,按照国家环保要求重新选址搬迁并作无害化处理。曲靖市也要求陆良化工加快建设铬渣二期工程处置剩余铬渣。

  但是直到现在,陆良化工的14.84万吨铬渣依然堆放在南盘江畔。在倾倒事件曝光之后,企业在铬渣堆上盖上了石棉瓦,又将原来不足1米的围墙进行加高,防止铬渣堆被雨淋以及导致铬渣堆倾覆到南盘江里。

  然而这一隐患尚未根本解除,其折射的重金属污染阴影也正在愈加浓重。

  仅最近10年来,全国范围内大的铬污染事件已近10次。包括2000年的广东曲江铬渣污染问题,2004年的长沙铬盐厂污染湘江,2006年甘肃省永登化工厂铬渣污染,2009年青海西宁铬渣污染等等。

  与云南铬污染事件类似的是,这些污染事件无一不暴露出肇事企业对环境安全的漠视和相关部门监管的缺失:肇事企业不治理,环保部门不监管。

  虽然作为受害方的麒麟区环保监察部门人士曾表示,人手不足是监管不到位的重要原因。比如麒麟区环境监察大队才7个人,基层环境监察人手不足。但监管不力背后,恐怕还有当地政府和企业经济利益纠葛的深层次原因。

  王楼先就介绍说,陆良化工的铬渣以前在山坡随处堆砌,没有做任何防治措施,当地村民也不了解这些铬渣,有的村民甚至还将这些铬渣运回家去填埋铺地面。这些人家后来在院落里打出来的井水都不能喝。

  实际上,早在2005年国家发改委会同原国家环保总局下发的《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就提出,2005年底前,要启动环境敏感区堆存铬渣无害化处置工程;全面开展铬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善铬盐清洁生产工艺技术;2006年,全行业当年新产生的铬渣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置,2006年年底前,启动环境敏感区域的铬盐厂搬迁工程;2008年底前,完成环境敏感区域堆存铬渣无害化处置;2010年底前,所有历史堆存铬渣实现无害化处置。

  为此相关部委还下拨了中央财政治理铬渣污染。有关资料显示,截止到2009年12月,国家发改委已下发8亿元国债资金,用于补助铬渣治理项目,待下达4.5亿,铬渣污染专项治理合计12.5亿元。

  其中陆良化工就被列入该方案中的治理企业之一。国家发改委为此还给陆良化工专门拨付两期共计4880万元的铬渣处置经费。然而,时至今日,仅陆良化工就还有14.8万吨铬渣没有处置,原计划2010年建成的铬渣二期工程也刚开始建设。陆良化工总经理汤再杨说,因各种原因滞后,全国也不只陆良化工一家这样。

  今年年初,环保部又发布《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其中确立重金属污染防治的目标,即到2015年,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15%,非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规划》还重点防控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业、含铅蓄电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业。重点防控企业有4452家。同时,内蒙古、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14个省区被列为重点治理区。

不过,在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的现实下,这一规划的实施仍难使得人们对污染治理有足够的信心,甚至对目标的完成也仍有质疑。

11、云南铬污染十年政府缺位 党员凑米做上访路费

来源:《法治周末》2011年08月24日 韦文洁

http://env.people.com.cn/GB/15492502.html

  二○○一年至今,陆良县兴隆村患癌症去世的共计三十二人,已患癌症的十二人,死亡年龄中最小的王路平仅二十六岁。

  即便如此,官方的统计结果表明,村民的引用水中铬含量并未超标。

  难道化工厂对环境真无不良影响?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兴隆村部分土地产量下降,并且只要牲畜喝了污染的水就会死亡。与纳税大户和平化工厂相比起来,村民的权益显得有些微不足道

  "央视《新闻调查》栏目记者一行23日到达陆良,请安排好接待工作。"8月22日下午,云南省陆良县委宣传部李科长接到这个通知后,苦笑着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已经算不清这是来采访铬污染的第三十几家媒体了。"

  当两个月前,与云南省陆良和平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陆良化工)签订协议的两名承运人"非法倾倒铬渣致污"事件开始渐渐淡出公众视线,不再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时,让李科长意想不到的是,随着陆良化工所在地癌症村(兴隆)的出现,陆良再次成为焦点。

  然而,与公众热切关注相比,村民的遭遇可谓寒意十足。

  20日上午8时30分,小百户镇兴隆村和相邻的油虾洞村近200村民,找到陆良化工讨说法。要求厂方停产,迁往异地。但等了两个小时,除来了镇上的书记和派出所民警,并没有见到厂方领导。

  事实上,自2001年起,村民们就习惯了这种毫无意义的做法,因为没有积极回馈。

  【村民要求有尊严地活着】

  53岁的李木金是兴隆村三组人,在这支队伍中特别引人注目。

  个子不高、胖墩墩的李木金身着黑色T恤,前胸位置印着温总理的半身像,下面一行大字是总理说过的话,“要让老百姓生活的有尊严”。

  这件扎眼的T恤是李木金自己花钱特意制作的。

  就在一个月前,李木金年仅30岁的儿媳蔡冲娥患血癌去世了,当时肚子里还怀着孩子。老李认为儿媳之死,与建在村里的陆良化工铬污染有关。为了向厂里讨个说法,这次他的儿子也开着家里的面包车一块来了。

  眼看等了两个多小时,仍然见不到厂方领导。上午11时,无望的村们便浩浩荡荡拥到了陆良县政府,要求面见县领导,并在县政府大门口左右两边各拉起了一条10多米长的白色横幅,上面分别写着黑色的大字“和平化工厂丧尽天良,祸害一方百姓,请愿关停”、“请政府严惩祸首,合理赔偿铬毒遇害死难者家庭”。

  直到县政府下班前,村民推选出的代表并没有见到县领导,接待他们最终是信访局的一位工作人员。

  无论是围堵工厂还是到政府上访,都没有任何结果,兴隆村二组村民王桂勇认为,这是一种必然的结果,尽管王桂勇也参加了这次上访。

  王桂勇告诉《法治周末》记者:“2002年秋天,我们发现全组200多亩水稻低不下头,长出来的是空壳,有的才三分之一收成,有的甚至颗粒无收后,就开始不断向县环保局反映。”

  但相关部门迟迟没有回复,面临绝境的村民不得不自己去调查。

  经过调查,村民们发现,让他们受害的罪魁祸首是铬渣。这些受到铬渣污染的水,呈黄色,刺鼻,不仅让水稻减产,牛羊喝了就死。

  此后,村民们就连续不断地向县政府和环保局反映,几乎是每周一次,大小领导来了一批又一批,但都没有具体结果。

  王桂勇掰着指头数:“不知来了多少批大小领导,但该污染还是污染,该死人还是继续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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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我国沿海生物样品检出放射性元素

来源:科技日报2011-8-24陈瑜 

http://www.eedu.org.cn/news/envir/epc/201108/63947.html

   本报北京8月23日电(记者陈瑜)国家海洋局今天公布的西太平洋海洋环境放射性监测第二批次结果显示,日本福岛以东及东南方向的西太平洋海域已受到福岛核泄漏的显著影响。生物样品中检出了我国沿海生物样品中正常情况下难以检出的银-110m和铯-134。

    6月16日至7月4日,国家海洋局针对日本福岛核泄漏释放的主要放射性物质铯-137、铯-134、锶-90等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对海洋大气、海水、海洋生物开展监测。在25.2万平方公里海域,采集了大量的海洋大气、海水、生物样品。

    结果显示,监测海域海水中均检出了铯-137和锶-90,94%监测站位样品中检出了正常情况下无法检出的铯-134。71%监测站位铯-137含量超过我国海域本底范围,其中铯-137和锶-90最高含量分别为我国海域本底范围300倍和10倍。

    监测海域鱿鱼(巴特柔鱼)放射性检测结果显示,锶-90的放射性比活度为我国沿海生物样品放射性本底平均值的29倍。此外,样品中还检出了我国沿海生物样品中正常情况下难以检出的银-110m和铯-134。

此前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在给科技日报采访函做出回复说,监测区域的海洋生物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由于铯-137和锶-90半衰期都约为30年,影响较为持久,尤其是放射性物质经生物富集并经食物链传递、生物放大和累积,对海洋生物和海洋生态系统乃至人类健康产生的长期影响将不容忽视。

13、太湖流域治污企业超标排放 污水处理厂超标率29%

来源:新华网2011年08月24日 顾烨

http://www.chinanews.com/ny/2011/08-24/3281219.shtml

  记者24日从江苏省环保厅获悉,该省在太湖安全度夏环境执法检查中发现,太湖流域部分收集工业废水为主的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现象较为严重,污水处理厂超标率为29%,远高于工业企业的5%。

  为确保太湖水安全度夏,今年7月,江苏省环保厅组成4个检查组,对无锡、常州、苏州、镇江市部分重点排污单位和污水处理厂进行环境执法检查,此次共检查企业78家。采样监测71家,超标20家,超标率28.2%,其中,污水处理厂采样监测31家,超标9家,超标率为29%;工业企业采样监测40家,超标11家,超标率为5%。

  通过此次环境执法检查,检查组发现,太湖流域部分收集工业废水为主的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现象较为严重,厂区管理不到位,台账记录不健全,污泥处置不规范;部分工业企业现场环境管理混乱,跑、冒、滴、漏现象较为普遍,清污、雨污分流不彻底,雨水管网废水超标排放,循环冷却水不循环使用;部分工业企业环保审批、验收等手续不齐全,生产工艺落后,污染防治设施简陋,生产废水经简单处理后超标排放,污染严重;部分企业长期试生产,建设项目未经环保部门“三同时”竣工验收,环境管理意识薄弱,治污设施不能正常运行。

对此次发现的问题,江苏省要求各地依法严肃处理,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重视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规范危险废物转移处置,防止发生二次污染。江苏省环保厅也将对太湖流域重点排污单位继续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并将对本次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后续督察。(记者顾烨)

14、环保部拟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提高统计有效性

来源:中国网2011年08月24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5499619.html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日前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环境空气污染特征发生了新的变化,有必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修订。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日前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听取《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修订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修订稿)》,以及部分申请上市或再融资公司的环保核查意见。

  周生贤听取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情况汇报,原则同意修订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他指出,《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自1982年首次制定并发布实施以来,较好地适应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环境管理的需求,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环境空气污染特征发生了新的变化,有必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修订。

  周生贤强调,修订后的标准要充分考虑中国环境空气质量特征,以最新的环境空气质量基准为基础,整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体系,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科学性和数据统计的有效性。在修订过程中,要进一步深化对环境标准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在更大范围内征求意见,待条件成熟后按程序提请部常务会议审议。

  据介绍,现行的《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自2006年起实施。周生贤指出,随着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诉求的提高,环境监督执法的深入和环境监察工作任务不断加重,有必要对《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进行修订。

  据悉,修订后的建设标准内容由原来的53项增加到65项。修订后的达标验收管理办法突出了分类验收、科学量化和操作性强的特点。会议决定,《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修订稿)》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修订稿)》经进一步修改后发布实行。

15、山西要求煤矿等高污染企业上环境污染保险

来源: 中国广播网2011-08-24 徐江帆

http://news.163.com/11/0824/09/7C7CIF1J00014JB5.html

中广网太原8月24日消息 记者23日从山西省环保厅了解到,山西省将实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煤矿、采选等污染排放总量和环境风险因素较大的企业被纳入试点范围,10月底前全部投保。

山西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说,近年,山西省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潜在的环境风险较大。特别是一些污染事故的发生,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民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

据介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突发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是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新的环境政策。山西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是维护污染受害者合法权益,提高企业防范环境风险能力的有效手段。

根据山西省企业的特点,山西将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环境风险因素较大的企业作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试点范围:煤矿、采选、化工、非煤矿山采选、冶金、焦化、电力、医药、建材等高环境污染风险企业,同时鼓励和支持未列入试点名单的企业积极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山西省环保厅表示,2011年8月份,将组织下发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召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进会。参保范围企业将在2011年10月底前全部投保。

据了解,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环境部门将停止审批该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批准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不得核发排污许可证,不得出具企业上市和再融资环保核查意见,不安排环保补助资金等。

此外,保险监管部门依法对保险机构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对于违法违规或者侵害投保企业和受害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山西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山西刚刚起步,将重点解决好风险评估、损失评估、责任范围、赔偿限额、索赔时效等关键问题。

16、贵州479座小型水库干涸 城乡供水形势严峻

来源: 新华网2011-08-24 周芙蓉

http://news.163.com/11/0824/15/7C7TUM9400014JB5.html

新华网贵州频道8月24日电 7月以来,贵州降水持续偏少,江河来水严重偏枯,水利工程蓄水不足,截至目前,全省有479座小型水库干涸,城乡供水形势严峻。

记者24日从贵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了解到,今年以来,贵州江河来水严重偏枯,境内主要江河来水较常年偏少五到九成,全省有349条溪河断流。全省水利工程蓄水比常年同期偏少三成以上,目前已有479座小型水库干涸。全省88个县市区中有86个县市区发生旱灾,其中水土资源条件较差的乡镇受灾尤为严重。受高温少雨天气影响,思南、习水、瓮安等县城先后出现供水趋紧状况,全省因旱有530.1万人、278万头大牲畜发生临时饮水困难,水利工程灌溉受旱农作物1640万亩。

旱情发生后,贵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努力把干旱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各级水利部门先后组织1.1万名干部职工投入抗旱工作,完成应急打井482眼,新建临时抽水泵站589座、应急引水工程1118处、应急调水工程158处、新辟应急水源1500处。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投入抗旱人数373万人、抗旱救灾资金6.4亿元,共抗旱浇灌面积294万亩,解决436.4万人、172.3万头大牲畜临时饮水困难。

22日以来,尽管贵州自北向南出现较为明显的降水天气过程,但是这次降水过程时间较短,对缓解当前旱情特别是饮水困难问题极其有限,抗旱保供水保秋收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截至目前,贵州全省出现不同程度的干旱,特旱21个县市,重旱31个县市区,中旱15个县市。

17、北京水质最好水系遭污染 偷排污水单位已查明

来源:《北京晚报》2011年08月24日叶晓彦

http://env.people.com.cn/GB/15500785.html

  一级水源保护区、被誉为北京水质最好的一条水系的昆玉河日前发生污染事件,三公里水被污染。记者昨天从市水务局获悉,经过深入排查,市水政监察大队已查到,除汛期大雨造成污水溢入河道之外,附近有一家建筑单位私自将生活污水管通过雨水井排进河里,相关单位将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处理,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7月初,有市民发现,海淀区昆玉河八里庄桥附近,河面出现成片死鱼,有的水面还散发臭味,污染水面蔓延至上游的车道沟桥,涉及水面近3公里。市民怀疑,这条被称为北京水质最好的河流被污染。接到市民举报后,市水政大队联合排水集团,对该河段及其上游长春桥至八里庄桥沿岸的排水管网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被污染的水域进行了治理。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昆玉河的相关河段。水面上已经没有死鱼,水质基本清澈,没有异味散出。一位坐在岸边乘凉的老者,拿起相机,拍起了岸边的风景。“前一阵这水确实挺脏的,有时候还有臭味,尤其是下雨以后,味道最大,水面上还漂着垃圾。我可真担心,这么美的一条河怕是被污染了。”

  在八里庄桥头,70多岁的市民李先生对记者感叹:“家门口有这么美的一条河,心情都不一样。要是被污染就太可惜了。”李先生告诉记者,前阵子因为河水发臭,老人甚至将晨练改在了别处。李先生还告诉记者,八里庄桥南侧河两岸,住着许多流动人口,周边环境十分恶劣,对昆玉河的环境也是一种威胁。记者走上一座跨河的过街天桥,一上楼梯就能闻见尿骚味,呕吐物、粪便也随处可见。

  市水政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昆玉河实施了截污工程,但并未完全实现雨污分流,截污不彻底。负责人解释,通常污水通过处理后,从城市排水管网流入河内,雨水则直接顺着管道流入河内,污水管线和雨水管线之间有一个截流坎,在不下雨或雨量小的时候,雨水和污水各自分流,未经处理的污水不会直接排入河内,但雨量过大的时候,一部分污水可能会溢过截流坎,直接流入河内,对河水造成污染。

  另一个原因,就是有单位私自将生活污水排入河内。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媒体报道的昆玉河被污染的河段及其上游总长近3000米,两岸涉及十余个排水口,沿岸排水管网更是交错复杂,工作人员先后四次对沿岸重要节点的72处雨水检查井和污水检查井内的排水水量及水质情况进行检查。工作人员在调查中发现,位于慈寿寺桥边上一家建筑单位将生活区的污水通过管道排入市政雨水管线,造成了污水入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单位排放污水的管线直径约15厘米,通过地下管线直通到路边的雨水井内,排放的全都是该建筑单位的生活污水。发现问题后,水政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记者昨天在现场看到,“肇事”管线已被封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对违法当事人处以3000元至10000元罚款,目前此案仍在调查当中

18、美国“牛仔竞技”鸟巢展演延期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1-08-24韩福东

http://gcontent.oeeee.com/e/8d/e8dfff4676a47048/Blog/a5d/a80ae8.html

美国主办方称,推迟与中国70家动物保护组织抵制无关

摘要:昨日,记者从首都爱护动物协会获悉,首都爱护动物协会已经与中国主办方确认,原定于国庆期间作为表演项目进驻“鸟巢”的牛仔竞技将被延期。

    南都讯 记者韩福东 实习生邓姗姗 发自北京 昨日,记者从首都爱护动物协会获悉,首都爱护动物协会已经与中国主办方确认,原定于国庆期间作为表演项目进驻“鸟巢”的牛仔竞技将被延期。美国主办方发言人果铁夫称,推迟的原因与中国70家动物保护组织联合抵制无关,而是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细节的限制。

项目已撤下鸟巢安排表

4月25日,“R odeoChina美国西部牛仔竞技展演”启动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正式宣布美国西部的牛仔竞技将于2011年10月3日-10日在北京“鸟巢”国家体育场上演。该项目是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国际友好城市联合会、国家体育场及美国LIFM公司联合主办,由美国ZZY X娱乐公司出品。

    7月期间,70家动物保护组织先后召开了两次新闻发布会,抵制牛仔竞技项目作为中美文化交流项目被引进中国,在两次发布会中,动物保护组织向与会媒体呈现了大量的数据和视频影像资料,意在证明牛仔竞技造成了大量动物的死伤,违反动物保护原则,同时,其血腥和残忍的本质并不适合作为中美文化交流项目在中国传播。

    首都爱护动物协会会长秦肖娜昨日向南都记者透露,原定于国庆期间作为表演项目进驻“鸟巢”的牛仔竞技项目将被延期,具体时间还不确定。

    昨日,记者致电主办场地“鸟巢”,其负责活动安排的行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牛仔竞技项目已经从场地安排表上拿掉,不会于十月进驻。

美方称受限防疫法条款

    据马来西亚《星报》的报道,美国主办方称,该项目并没有被放弃,而是推迟到了明年,美国主办方新闻发言人果铁夫还特别强调,该项目的延期与70家动物保护组织的联合抵抗并无关系,而是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的相关条款限制。

    对此,秦会长表示,美方的说法并不属实,7月至今,70多家动物保护组织搜集了多方资料,委托美国动保组织“尊敬与爱护动物”组织(SH A R K )协助搜集目前正在美国举行的“夏安边疆节”上的动物死伤数字和影像资料,并且将重约20公斤的资料提供给了中国主办方。与此同时,绛云等政协委员以及多位人大代表也将相关情况反映给北京市政协等相关政府部门。

    秦会长告诉南都记者,中国主办方是在了解了真实情况之后,决定延期牛仔竞技项目,以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审核。

    然而记者看到,有关牛仔竞技作为中美文化交流方式引进中国的相关消息依然刊登在中国国际友好城市联合会的网站主页上,并无删改。

    记者致电中方主办方中国国际友好城市协会,相关工作人员称该不确定消息是否属实,后又称该消息目前不适宜告知媒体,拒绝了记者的采访。美国ZZY X娱乐公司出品人助理赵女士也对南都记者表示,称目前不方便透露,并表示会在两周之后召开媒体发布会,正式回应这一消息。

19、国际狩猎能否保护野生动物?

来源:中外对话 2011年8月23日 孟斯

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4480-Licence-to-kill

最近,有外国人申请在中国猎捕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岩羊和藏原羚,顺利获得国家林业局相关部门批准,此事引起动物保护人士关注。沉寂五年的国际狩猎背后,争论从未停息:在中国开放狩猎,对野生动物究竟是福是祸?

据《人民日报》8月8日报道,此次7名美国人分别通过国内的正安国际旅行社、中国妇女旅行社等两家代理机构,提出赴青海省都兰国际狩猎场采集中国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标本的行政许可申请,拟于今年秋季奔赴青海都兰国际狩猎场猎捕岩羊6只、藏原羚4只。

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委托12名专家组成的“野生动物猎捕专家委员会”,对此进行了4小时的评审。8月5日,该申请通过专家评审。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表示,将在核实相关申请材料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的基础上,在20个工作日内对此申请给予批复。

中国动物保护记者沙龙联合发起人张丹对 “中外对话”说:“这12名专家是由什么人组成的?他们代表谁说话?有没有动物保护组织的代表参与?这些信息必须公开,因为除利益集团之外的社会各界有权了解。”

部分动保人士认为猎杀动物是残忍行为,并将进一步恶化生态环境,一些组织已经开始筹备向政府提交公开信,质疑相关信息公开问题。此次外国人申请狩猎的都兰国际狩猎场,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境内,总面积约为2.6万平方千米。这次狩猎瞄准的目标岩羊和藏原羚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也有较“温和”动保人士表示,在信息透明的前提下,认可狩猎对野生动物保护有积极作用。他们认为保护动物不能只讲情感,不讲科学——“科学捕猎”在民间和官方不乏支持者,他们认为狩猎活动能推动对野生动物的研究,而且捕猎收费能为动物保护提供资金。

著名野生动物摄影师奚志农在环保组织达尔问自然求知社8月11日的讲座上说,公众认为野生动物这么少,还要打,还让外国人打,无法接受,这也是正常的。但从科学管理保护角度来讲,在到位的管理下,狩猎是很好的事情。“在青海,打一只盘羊要2万美元,打的都是很老快要死的残羊。这些羊,本来最后不是被狼吃掉,就是饿死。国际猎人过来,将这些本来就要死的残羊通过狩猎换得2万美元,就能够用来保住更多的野生动物,当然是件好事。”

中国最大的国际狩猎企业正安国际旅行社总经理王巍,在上述达尔问讲座上称,开放国际狩猎,将狩猎费用给予牧区牧民,可以避免当地牧民通过偷猎获得野生动物的器官出卖,减少偷猎行为。前述《人民日报》报道也有介绍,1988年—2006年,都兰国际狩猎场通过开展“有限狩猎”活动,共纳税400万元,并将狩猎所获资金中的280万元用于当地野生动物保护。

但张丹对“中外对话”说:“这些钱平摊到18年里可以说微不足道,真正用到野生动物的保护上有几分几厘更是个未知数。”无论是从道义、情感还是理性上她都不能接受猎杀行为。“野生动物是必须保护的宝贵生命,不是可任由某些人类打着各种名目剥削、利用、猎杀的‘资源’。真正保护野生动物很简单,尊重它们,不侵扰它们,不剥夺其生存空间,不恶化其生存条件,远远地、安静地欣赏和敬畏它们,这就足够了。”

动物保护组织的反对还来自对中国生态环境和动物保护水平的担忧。光明日报记者、达尔问自然求知社研究员冯永峰在其博客上撰文说,中国政府官员和野生动物专家对中国野生动物现状根本不了解。他们说不清楚中国到底有多少只野生岩羊,多少只野生藏原羚。这些对中国野生动物现状不清不楚的专家和官员,却有权力对中国的野生动物痛下杀手,决定它们的命运,以此给自己换取利润和投资。

但狩猎场试图用数字证明捕猎数量的合理。据《人民日报》报道,都兰国际狩猎场负责人称,2011年—2012年,按照当地野生动物资源状况及猎捕率不超过5%的国际经验,建议在都兰国际狩猎场猎捕岩羊520只,猎捕率为1.22%;猎捕藏原羚53头,猎捕率为3.48%。“此次捕猎量远远低于国际标准,对当地野生动物影响可忽略不计。”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注明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早在2006年8月,国家林业局拟在成都举办首次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拍卖会,由于受到舆论强烈质疑,被迫暂停。此后国家林业局没有再批准过国际狩猎者申请。

但实际上受到重创的狩猎行业并未消失。合法与不合法的狩猎活动仍低调继续。野生动物猎捕专家委员会成员、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毕雁英说:“实际上,此类狩猎不仅向外国人开放,也向中国人开放,但截至目前,还没有中国人提出相关申请。” 然而,已经有中国人走出国门到海外狩猎。据《北京晚报》8月5日报道,正安国际旅行社每年都代理数十名中国和国外的狩猎爱好者去巴基斯坦、蒙古、北美及非洲进行狩猎。

近年来常有“解禁”狩猎的呼声。去年7月《第一财经日报》文章《国际狩猎者的枪声在中国再次响起?》报道了狩猎场、地方林业机关、中外专家学者、国家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等多方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的“野生动物保护及运动狩猎国际研讨会”。参会多方向国家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建议“在掌握现有资源状况、科学论证、依法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狩猎”。

在该报道中,北京林业大学野生动物研究所所长时坤认为,狩猎对野生动物种群有调控作用。在科学狩猎的前提下,猎人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顶级捕食者的角色,对种群过快增长而又缺乏自然天敌的野生动物起到了种群调控的作用。时坤对“中外对话”说:“动物就像庄稼一样,割一茬长一茬。在对其数量有相对详细的掌握的前提下,可持续的狩猎应该是合理的。”他也表示,现在中国的狩猎仍处于试点阶段,限制在狩猎场之内,收益分配等问题有确定的原则,细节仍在研究,但应该说还是透明的。   孟斯是中外对话北京办公室的副主编。

20、大部分服装产品残留有毒有害物质

来源:中外对话 2011-08-24 周维

http://www.chinadialogue.net/weblogs/4/weblog_posts/367

你恐怕想不到,你身上穿的衣服,尽管也许是知名的大品牌,但很可能残留着危害环境和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

8月23日,绿色和平发布了《毒隐于衣—全球品牌服装的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调查》报告。在这份报告中,绿色和平指出许多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的服装产品中含有“环境激素”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

 “在阿迪达斯和李宁等运动品牌标榜健康生活方式的广告背后,其实是肮脏的排污管。损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正在被排放到中国的河流里,通过食物链威胁更多人的健康,”绿色和平污染与防治项目主任张凯说。

2011年4月至5月间,绿色和平在中国、英国、阿根廷等全球18个国家采购了15个服装品牌的78件样品,其中包括运动服装、休闲服装及鞋类。这些样品的产地涉及中国、孟加拉国、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泰国等13个纺织品生产国。绿色和平将这些样品送至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测,结果表明,包括阿迪达斯、李宁等在内的2/3的样品被检测出含有NPE。

NPE在纺织生产中常被用作表面活性剂,被排放到环境中会迅速分解成壬基酚(NP)。NP是一种公认的环境激素,它能模拟雌激素,对生物的性发育产生影响,并且干扰生物的内分泌,对生殖系统具有毒性。同时,NP能通过食物链在生物体内不断蓄积,因此研究表明,即便排放的浓度很低,也极具危害性的。

在绿色和平对不同服装检测出来的残留物质数据中,从27000毫克/千克到1.2毫克/千克不等。张凯介绍,如H&M、Adidas、Puma等大品牌对其产品中的NPE及NP含量已有所规定。但是,张凯强调:“‘洗’不是办法。如果不能从源头淘汰这些有毒有害物质,‘洗’只能加大对于生产国的污染。”

 “纺织行业完全可以淘汰这类有毒有害物质,并最终消除这类物质对中国江河的威胁。” 张凯说。一些国际品牌在自己国家早已禁止了这些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但是在中国生产地却未加以禁止。NPE和NP已被列入《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2011)》,但生产中仍存在限用政策的缺失,绿色和平呼吁政府尽快出台法规限制包括NPE和NP等环境激素的使用,张凯介绍。

在绿色和平于2011年7月发布调查报告《时尚之毒—全球服装品牌的中国水污染调查》之后的两周,彪马做出在2020年前淘汰其供应链中的所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承诺,并且将在八周内制订出一份公开的行动计划;而耐克也在上周做出“去毒”承诺,并且会向公众公开使用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信息。

绿色和平《时尚之毒》报告的相关报道:

博客:知名服装企业否认造成污染2011年7月15日

博客:绿色和平快闪行动呼吁为中国江河去毒2011年7月25日

相关链接:环保组织曝光知名运动服饰品牌污染中国水资源(1/14)(共14张)

来源:“绿色和平”网站2011-08-24 

http://sports.163.com/photoview/01020005/71677.html#p=7C7JR99I01020005

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在其昨日发布的《毒隐于衣——全球品牌服装的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调查》报告中称,众多国内外知名品牌的产品中含有“环境激素”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医学实验证明这类激素可能导致性早熟,并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雄性体征的发育。

21、14个品牌被指排放环境激素 李宁“去毒”承诺挨批 

来源: 中国广播网2011年08月24日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1-08/24/c_121901896.htm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上个月,绿色和平组织发的《时尚之毒—全球服装品牌的中国水污染调查》,报告指出,耐克、阿迪达斯、李宁等多家国际国内知名服装品牌在中国的两家供应商排放的工业废水中,含有能够干扰内分泌并影响生殖系统的环境激素类物质。

  昨天(23日),该组织发布一份报告,公布了对全球部分品牌服装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的调查结果,阿迪达斯、李宁等知名品牌的产品中含有“环境激素”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

  11个品牌正向中国排放环境激素

  生活经验告诉我们,买回家的新衣服要先洗后再穿,为的是消除衣物中可能残留的甲醛等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物质。然而,大家也许不知道,衣服当中还可能含有一种隐形的污染物,它们不像甲醛释放得那么明显,但是这种物质同样会对我们生存的环境和身体健康造成危害。这就是NPE,中文名字叫壬基酚聚氧乙烯醚。

  绿色和平组织在今年4-5月份,在中国、英国、阿根廷等全球18个国家采购了15个服装品牌的78件样品,其中包括运动服装、休闲服装和鞋类,这些样品的产地涉及中国、孟加拉国、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泰国等13个纺织品生产国。绿色和平组织将这些样品送到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测。

  绿色和平污染与防治项目主任张凯第一时间公布了这一检测结果。

  张凯:我们的检测结果发现,包括阿迪达斯、李宁在内的全球14家知名的服装品牌,它们中有52件样品都被检测出含有NPE,中文名叫壬基酚聚氧乙烯醚。也就是说包括阿迪达斯、李宁在内的11个品牌,目前正在向中国的江河中排放环境激素。

  张凯介绍说,NPE是一种化学制剂,它广泛应用于纺织生产中的印染和清洗等工序。

  张凯:在纺织业之外,NPE也可以用做表面活性剂、清洁剂。NPE一旦进入到环境中,就会迅速分解成毒性更强的环境激素——NP,也就是壬基酚。

  NP是全世界公认的环境激素。张凯说,研究表明,即便这种物质排放的浓度很低,也极具危害性。它可以导致男性精子数量的减少。

  张凯:它具有持久性以及生物蓄积性。也就是说,它一旦被排入的环境中,会在环境中存在很长时间,而且它可以进入食物链,并且通过食物链逐级放大。同时,它还具有模拟雌激素的作用,因此它一旦进入生物体内之后,就会影响生物体正常的生殖和发育,可以导致人类男性精子数量的减少。

  虽然至今没有科学实验表明NPE这种物质,会通过衣服和皮肤直接进入到人体,从而对人的身体有害。但是如果儿童通过口腔接触,就一定会有危险。

  一些生产厂家想通过洗涤的方式,消除衣服中残留的有毒有害物质。张凯说,但这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而且很可能会对环境造成更大的损害。

  张凯:有很多供应商去通过洗这一方法,将这些有毒有害物质从他们的产品中冲洗掉,但是这些物质最终却流入到我们的环境中去。因此,我在这里说,洗只能加大对生产国的污染,只有从源头淘汰,才能最终解决这一问题。

  就是这样一种有毒有害物质,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政策,禁止其用于生产过程中。

  李宁“去毒”承诺被指无诚意

  绿色和平污染与防治项目主任李一方介绍说,彪马和耐克两家运动品牌公司已经率先做出公开承诺,将在2020年前淘汰其供应链中的所有有毒有害物质,用实际行动来带动纺织业做出“无毒”改变。

  就在绿色和平组织发布这份报告的前一天,作为此次被曝光的品牌之一——李宁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发表了一则声明,对在供应链中实现环境友好型排放做出了承诺。李宁公司政府及对外公共事务总监张小岩透露,将在未来六个月内制定出详尽的行动计划。

  张小岩:我们在未来六个月内会拿出一个详尽的解决办法。这个解决办法不是李宁公司自己出来的,而是我们会协调全部的李宁的供应商来达成一致。

  然而,绿色和平污染与防治项目主任张凯却认为李宁公司的这份声明没有诚意。

  张凯:绿色和平认为这并不是一个真正的承诺,这只是表明了李宁的一个态度。因为李宁在声明里用了一些关键词是十分模棱两可的。比如说,李宁公司说要在8到10年内,减少和消除供应链中的这些有毒有害物质,减少和消除并不意味着彻底淘汰。所以说,李宁公司是给自己留有后路的。

  李宁公司政府及对外公共事务总监张小岩对此回应说,减少和消除恰恰能准确地描述李宁公司为此所做的持续努力的过程。

  张小岩:我觉得8到10年是一个时间段,在这个时间段里面,我们所作出的努力使持续的。所以说,减少和消除可以说是非常切实的描述了我们持续的努力,逐步减少并最终消除。

  这些问题服装品牌是否能在其承诺的时间内,向公众公开使用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信息,并且制定出公开的行动计划,最终实现“去毒”的承诺,让我们拭目以待。中国之声也将会持续关注此事。(记者冯悦 实习记者肖源)

22、NGO如何介入公共议题?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1-08-24  刘海英 

http://www.cenews.com.cn/xwzx/gz/qt/201108/t20110823_705481.html

从面对垃圾焚烧问题的失声,到积极引导公众垃圾减量 

  自然之友近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海枫涟小区举办了“绿色账户”物资回收和积分兑换活动。社区居民纷纷拿出积攒的可回收物资,攒积分,兑换小礼物。

  在8月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身处北京的环保民间组织(以下简称NGO)向垃圾问题频频发力。

  自然之友启动了“绿色账户”项目。环保志愿者走进海淀区中海枫涟山庄社区宣传垃圾分类,居民可以用可回收废弃物积分,兑换自然之友提供的礼品。同时,自然之友还通过微博,帮助北京市首个市民自建垃圾分类设施——“绿房子”招募首批志愿者,协助黄小山(网名“驴屎蛋”)运营“绿房子”。

  8月12日,在对北京市自2010年开始的新一轮垃圾分类试点进行实地调研后,环保NGO达尔问自然求知社发布了调研报告,并就如何真正发动居民垃圾分类,物业和居委会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市政部门和环保NGO又可以从哪些方面提高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8月18日,由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主办、能源基金会支持的第19期中国可持续能源记者茶社“乐和家园低碳生活——北京东四·重庆巫溪乐和社区与乐和乡村交流会”上,垃圾处理也是重要话题之一。

  近年来,面对垃圾减量这个公共话题,环保NGO一直试图找准自己的行动方向和角色定位。

  痛失良机

  自然之友没有和居民一起走上前台,推动六里屯停建焚烧厂。自然之友对此的解释是,自然之友是会员或者更大的公共群体的代表,而不是只代表一两个小区。这种解释即使合理,也遮蔽不了中国NGO无力直接介入这类有争议活动的现实。

  2009年1月的一天,北京六里屯的一位居民一大早就打电话给自然之友,希望在当地居民反对建立垃圾焚烧厂的行动中,能得到自然之友的帮助。当时接电话的自然之友调研部主管张伯驹还记得,等到放下电话,同事们已经去吃午饭了。谁也不会想到,4小时的通话对一个人、对一个机构意味着一个改变的契机。

  环保NGO对垃圾议题熟悉又敏感,因为在中国,拾垃圾是环保NGO起家的“老三样”之一。这个电话让张伯驹意识到垃圾问题的重要和迫切性。六里屯的这位居民还说,他们找了好几家环保NGO,但回应几乎都表达了同样的意思:“最好别找我们,我们对你们提供帮助,对我们也不好。”这句话让张伯驹的心情异常复杂和沉重。他说,如果NGO让一些对环境议题已经开始有所行动的居民失望,自己都觉得说不过去。

  2008年,自然之友在做机构战略规划时达成一个共识:要在未来5年,回应现实问题,对一些重要议题要深度地去做。垃圾就是这样一个值得去做的重要议题,但具体到环保NGO如何回应垃圾争议,经过反复讨论,垃圾分类最终被选择为一个突破口。在当时的复杂背景下,六里屯的两个小区成为自然之友推广垃圾分类的试验点。

  但自然之友并没有和居民一起走上前台,推动六里屯停建焚烧厂。自然之友对此的解释是,业主反对焚烧有其自身利益,也有公益的成分。但是自然之友是会员或者更大的公共群体的代表,而不是只代表一两个小区。所以,自然之友并不直接参与反对建立垃圾焚烧厂的行动,但可能会以其他形式有所介入。这种解释虽然合理,但也遮蔽不了中国NGO无力直接介入这类有争议活动的现实。

  重提垃圾分类

  如果说早期的垃圾分类具有环保启蒙的教育作用,而现在的垃圾议题则是一个容纳多重意义的舞台和平台,垃圾分类目前已经成为各利益相关方,包括政府、居民和NGO都可接受的议题。

  乍看“垃圾分类”这几个字,也许业内人会有审美疲劳之感。从1996年开始,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就开始在北京倡导垃圾分类,廖晓义、李皓是当时的旗帜性人物。10多年过去了,环保NGO在北京推动的垃圾分类即便不算失败,也已式微。今天重提垃圾分类的意义在哪儿呢?

  相比当年,垃圾分类不再是NGO小众的自语,而已经成为一个很重要的公共议题。如果说早期的垃圾分类具有环保启蒙的教育作用,而现在的垃圾议题则是一个容纳多重意义的舞台和平台,垃圾分类目前已经成为各利益相关方,包括政府、居民和NGO都接受的议题。当下各地政府推动垃圾分类的核心动力来自垃圾围城。

  但是,当NGO乃至社会各界重拾垃圾议题的时候才发现,那么多以关注垃圾为旗帜的NGO,更多的还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并没有多少实践经验可以拿来用。达尔问自然求知社的陈立雯说,中国的垃圾分类重点与国外不一样,发达国家垃圾分类重点是回收再利用,而中国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已经解决了回收系统的问题,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混合垃圾处理的困境,其中厨余垃圾占普通居民家庭垃圾量比重较大,若不分类的话,后端的一系列运输和处理都将面临很多的困难,但目前尚无现成的经验可以拿来借鉴。

  垃圾减量的一次实验

  菲律宾国际乡村改造学院早年在广西横县进行垃圾减量实验,垃圾中70%~80%分出来用于堆肥,如按未分类时的垃圾量设计,等于40年内少投资3个填埋场建设,效益十分可观。

  要想从基础上瓦解各地上垃圾焚烧炉的“大跃进”,首先得让垃圾减量成为可能。“垃圾减量从垃圾分类开始”已是共识,但以往的问题依然存在。分类只是垃圾处理这个链条的前端,在其他环节上配套系统并没有跟上。例如,在清运环节如果不分装垃圾,即使小区居民进行了分类,还是被垃圾车混合装走。这也是早年环保NGO在社区试验失败的原因之一。

  现在,菲律宾国际乡村改造学院早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的实验被重新检视和关注。相比北京的垃圾分类实验,横县实验是一个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的系统工程。1993年,这一学院中国项目组到横县做综合农村教育项目,实施卫生保健、环境教育培训。前期对农业技术人员和环卫工人进行培训,做了大量的宣传教育工作,这些工作为横县后来的垃圾分类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也有助于协调机制的建立。

  当时,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横县生活垃圾的产量也以每年8%~10%的速度递增,垃圾问题愈加严重。1999年,县里有关部门提出垃圾问题亟待解决,但那时县里连个临时的垃圾填埋场都找不到。于是,乡村改造学院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到菲律宾参观、学习。

  横县是农业大县,果皮在垃圾中占了很大比重。根据这个具体情况,乡村改造学院建议对这个县的垃圾进行干湿两类分类,这样垃圾中的70%~80%分出来用于堆肥。如按未分类时的垃圾量设计,一个使用期限为10年的填埋场,实施分类后这一填埋场使用期限约为40年。也就是说,40年内,少投资3个填埋场建设的费用,效益十分可观。

  这个项目一开始就与地方政府合作,并设计了一些激励机制。试点的两街居民户中,85%~90%干湿分类都做得很好。同时,也推广到学校、宾馆、酒店。

  在下一个节点上,项目方一度尝试建立一个企业与公益结合的模式,借助市场机制解决厨余垃圾的模式。项目方找到一个当地残联支持的复合肥厂,提出将大部分垃圾用来堆肥,堆肥盈利5%作为环保基金。这个支持残疾人就业的企业看到了有机肥的市场前景而进入这个链条,可谓是双赢的模式。堆肥的下一个环节是进入农业。项目方在大头菜、茉莉花地里做实验,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从2000年启动垃圾分类到2005年结束,项目完成了分类、收集、堆肥、农用的系统建设。其中收集环节最为关键。2005年项目试验告一段落后,没有了外部支持,当地开始自我运作。2010年当年的参与者再次去回访,发现居民已经养成分类的习惯,但是5年来没有外部推动,分类的质量有些下降。

  当年横县项目的重要推动者、乡村改造学院中国项目负责人张兰英说,这个项目有很多经验值得总结,前期的宣传教育很重要,相关各方也要通过有效的协调和沟通达成共识;在建立垃圾分类收集技术处理系统的同时,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垃圾分类处理的管理系统。在项目实施中,充分发挥政府、NGO和私营企业的不同角色的作用,实现了优势互补。

  行动才是王道

  2010年,环保NGO和基金会开始在垃圾领域加大推动力度,希望通过一系列的经验交流、能力建设及支持工作,和各地NGO共同提升对于垃圾议题的认识,促进各地本土行动,而不仅仅是口头的倡导。

  横县的经验让人对垃圾减量的可能性有了信心。2009年,自然之友在垃圾问题上的策略是“搅动”。自然之友负责人李波和他的同事们利用自然之友这个环保NGO先行者的位势,在多种场合说垃圾问题,对各地的NGO说,对基金会说,对媒体说。

  2010年,包括基金会在内的几家核心组织开始在垃圾领域加大推动力度,希望通过一系列的经验交流、能力建设及支持工作,和各地民间组织共同提升对于垃圾议题的认识,促进各地本土行动,而不仅仅是口头的倡导。

  为了鼓励更多的组织参与进来,自然之友和SEE基金会还联合设立了小额基金支持各地环保NGO介入垃圾议题。现在,全国有10多家环保NGO和社区组织参与垃圾领域的工作,垃圾分类、垃圾减量和处理的行动已经在全国很多地方铺开。

  北京的民间限塑政策研究小组、环友公益在做包装物处理方面的工作,绿色之星环保人合作组织“主攻”废旧电池回收处理,西南环保NGO绿色昆明也可能介入电子垃圾项目。

  另有一些NGO在做与垃圾有关的环境影响调查。湖南、黑龙江、福建等地的组织做填埋场的环境影响,绿色潇湘针对垃圾处理厂的位置、现状、处理情况以及对周围群众的影响对固体废弃物处理厂进行调研。

  中国资深的环保NGO绿色江河在青藏线进行环境调查,重点集中在沿线集镇垃圾及厕所粪渣,调查报告提交到相关部门后,国家由此建设了两处垃圾填埋场、三座垃圾中转站。

  在垃圾清运、资源回收环节,安徽省的芜湖生态中心重点关注拾荒者。拾荒者本是一个重要角色,但却经常被人遗忘。随着城市因扩张导致可能的限制政策,拾荒大军在城市里的生存将越来越难。环保NGO担忧垃圾后端的工作将来会面临困境。此外,芜湖生态中心还建立一个垃圾信息网络,做一些翻译和传播工作。自然之友也建立了一个在线的资料库,名为零废弃网站。

  达尔问自然求知社和自然之友合办的“垃圾学院”在垃圾领域的定位比较特殊。垃圾学院将自己定位为一个公众讨论、汇聚人气、发布声音的平台,同时,它还强调自己对重大环境事件的调研功能。

  垃圾学院最近正在组织各方力量支持谢勇的诉讼。谢勇一家住在江苏省海安县一个垃圾焚烧厂附近,他两岁的孩子一出生就被诊断为脑瘫。谢勇向当地法院起诉这家垃圾焚烧厂,认为焚烧厂释放的污染物和其他重金属是导致孩子患病的重要原因。法院虽然立案,但是谢勇没有能力支付如果败诉就要承担的诉讼费用。

  通过寻找和别人介绍,中国政法大学受害者法律援助中心给他提供了公益律师。后来,垃圾学院邀请谢勇来北京讲这个案子。垃圾学院邀请了法律、环境、医学方面的专家,为其提供诉讼所需的专业支持,也邀请媒体、NGO,甚至参与过垃圾维权的居民参加讨论会。

  同时,达尔问自然求知社以一家NGO的名义,向江苏各级环保部门申请环境信息公开。达尔问自然求知社通过谢勇案例,参与对海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厂和焚烧发电厂的监督,通过外力的介入,让企业和环境监管部门正视垃圾处理问题。

  谢勇说他很幸运,全国那么多环境事件,他有幸得到了公益组织的帮助。陈立雯认为,任何一个地方的环境问题,关键还是要依靠当地的力量,尤其是当地环保NGO的介入,因为推动问题真正解决和持久进行的力量必须是本地化的。

  反思:远离幻想和狂欢

  经过这几年居民的努力,一些地方实现了垃圾焚烧厂的停建、缓建或者迁址。这些成果和环保NGO有多大的关系?哪些改变是环保NGO想要的?

  在2010年3月召开的垃圾减量研讨会上,谈到组织行动困境的时候,大家一致认为最大的问题是缺乏资金和解决方案或成功经验。NGO发现,一旦开始行动,就会有成堆的基础问题横亘在前面。

  在2009年的“搅动”之后,自然之友2010年的工作更多集中在基础调研上。“没有实在的东西,在讨论的时候心里不踏实。看到很多组织夸夸其谈,我们就担心。”张伯驹谈到,人人都在说垃圾焚烧会产生很多二恶英。这个“很多”到底是多少?没有人知道。

  北京师范大学的博士生毛达曾经在NGO工作多年,现在也是民间限塑政策研究小组的核心成员和自然之友垃圾议题的顾问。他这些年静下心来研究二恶英,做了大量的案头工作和调研,为很多机构提供了资料和信息,但至今还没有一个特别成熟的成果出来。这说明做基础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和时间。NGO喜欢说成果、产出,但是对一些特别核心、基本的问题,至今说不清楚。

  经过这几年居民的抗争,一些地方实现了垃圾焚烧厂的停建、缓建或者迁址。这些结果特别容易让NGO进入强大的幻想和狂欢状态。“这些成果和环保NGO有多大的关系?”年轻的张伯驹反对某些NGO动辄乱联系、喜邀功的做法。

  他说,做社区工作,评价的指标是什么?环保NGO可以去拍照片、出版文集,但环保NGO的工作是否带来了一些改变?一些改变和环保NGO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哪些改变是我们想要的?

张伯驹认为,NGO的位置感和角色感特别重要。在垃圾减量这个层面上,他认为NGO找到了位置。在垃圾政策倡导和回应垃圾焚烧挑战的领域,还继续着在行动中找位置的状态。每个人、每个组织自身定位和拥有资源不一样,未必都有条件和意愿从基础的调研开始,但不管从哪里、从哪个方向上起程,大家都在朝着同一个目标前行。

23、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厂二次环评报告引争议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2011年08月24日 林小昭 钟可芬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p/2011-08-24/104523042907.shtml

  两年前广州市番禺区拟建垃圾焚烧厂一事,一度引发诸多风波。尽管此后当地政府以宣布暂缓建设来平息争议,但面对堪与经济增长速度比肩的城市垃圾,现有的垃圾处理设施正在被逼向容量极限。

  垃圾围困之下,城市生活空间正在愈趋逼仄。作为对策,国家开始释放“十二五”期间将大力推广垃圾焚烧发电的积极信号;但与此同时,公众对垃圾焚烧可能造成污染的疑虑不安却仍在与日俱增。

  近日,番禺再次公布了垃圾焚烧厂项目的第二次环评报告。但无论是哪个焚烧厂地址备选点附近的居民,都不愿该项目落在自己居住地附近。

  垃圾处理“大限将近”

  垃圾围城,对于城市居民来说已经不是个新鲜的词。

  以广州为例,近年来,广州垃圾产量年均递增7%,几乎与GDP增长同步。目前,该市日产垃圾约18000吨,进入终端处理环节约12000吨/日,垃圾分类处理率长期徘徊在33%左右,虽然在国内已经处于较先进的水平,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明显的差距。

  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今年7月底发布的名为《广州生活垃圾增长预测与优化处理行动方案设计》报告称:广州生活垃圾处理主要以填埋为主,用填埋方式处理的生活垃圾占垃圾总量比重高达90%以上。在广州市每日生成的生活垃圾总量中,中心城区垃圾主要集中在兴丰填埋场和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而外围地区垃圾分别在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当地处理。

  但由于容量所限,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将于2012年填满封场,番禺生活垃圾填埋场也将于2012年填满封场。此外,除了兴丰卫生填埋场和李坑生活垃圾焚烧电厂外,其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多数不达标并且基本接近饱和状态。预计到明年全市主要垃圾填埋场将基本接近饱和状态,届时因为填埋场“填满封场”将有约3/4生活垃圾面临无法处理。

  也就是说,城市垃圾将埋无可埋。

  “兴丰是当时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如果填满后,广州市要再找一个类似的地方并不容易。”当地一位知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

  假设继续采取以填埋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广州每天约需要增加1亩地来应对,一年就要增加360多亩土地。对于人口密集,土地资源有限的城市来说,这显然不现实。

  所以,填埋这一不可持续的方式,最终需要由焚烧和综合处理所替代。

  但是一些观点认为,现在还不到立刻上马建垃圾焚烧厂的时机。在目前垃圾分类依然存在诸多不足的情况下,首先应该做的是完善整个垃圾分类流程。由于我国垃圾含水量高,垃圾分类意识薄弱,垃圾焚烧发电的效率受到了极大影响。

  目前,包括广州在内的许多大城市已经开始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但这项工作的效果暂时还很难看到。

  中科院广州能源所研究员李海滨就告诉本报记者,通过分类收集和处理,能够将垃圾尽量减容减量,不过其中涉及到时间的问题。

  “这是一个长期的可行的办法,但目前这方式很难做到,在一两年之内肯定做不到。”李海滨说。

  实际上,即便是在西方发达国家,垃圾分类也经历了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就中国而言,虽然城市很多小区都开始置放分类垃圾桶,但居民们的生活习惯难以轻易扭转,垃圾分类效果相当有限。

  “一个是监督,一个是自觉性。全民素质都提高后,才有可能取得明显效果。所以现在分类应该简单一些,简单的方法就是分成干的、湿的、危险的三类就可以。”李海滨说。

  而即使垃圾分类的环节已经完善,也要考虑到垃圾分类目的只是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但并不能全部取代垃圾处理。例如像日本,虽然垃圾分类已经成熟,但有81%的垃圾还是需要进一步处理。“日本的垃圾分类已经做到全世界最好的,可以说已经是做到极致了。”广州市一位政府部门人士表示,但垃圾分类仍然不可能做到垃圾的全回收,总有一部分垃圾是没法回收的。

  考虑到这些因素,垃圾焚烧发电厂仍然算得上是实现垃圾减容减量的最快办法。以广东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为例,该基地设有焚烧发电厂、卫生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医疗废物焚烧厂、焚烧炉渣再利用制砖厂、建筑渣土消纳厂等项目。1000吨的垃圾经过焚烧发电、炉渣再利用制砖等系列程序后,剩余的无法利用的废渣只有约50吨。这50吨才是最终需要填埋的。

  “焚烧”时代的民意危机

  但是,垃圾进入“焚烧”时代,究竟是否是化解城市与垃圾矛盾的一条必然出路?在过去几年中,政府、专家和公众对此都各执一词。垃圾焚烧事宜,成了各种观点交缠的漩涡,至今也很难有个被公认的说法。

  仅学界而言,就泾渭分明地分成“焚烧派”和“反烧派”。“焚烧派”认为,大城市人口密集、土地资源短缺的国情决定了焚烧在垃圾处理减量中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反烧派”则坚持垃圾焚烧所可能引起的无法预知的污染,综合利用才是垃圾的最终出路。

  双方在各自立场上所援引的数据也都大相径庭。但是国内现有垃圾焚烧厂的运营情况究竟如何?这反面并没有完整的官方调查数据。

  官方数据缺位之下,反而给民众制造了更大的恐慌空间。垃圾焚烧=二噁英=癌症,已经成为许多公众脑海中的刻板印象。

  继今年4月广州番禺区政府向社会公布了番禺垃圾焚烧厂的5个候选地址后,近日番禺再次公布了垃圾焚烧厂项目的第二次环评报告,针对原有垃圾处理基地的5个选址,报告建议取消沙湾西坑尾方案作为垃圾处理基地的选址,变成基地选址4个备选点方案。环评报告建议,综合各方面考虑,垃圾处理基地选址的环境可行性较优为大岗、东涌方案,其次为大石、榄核方案。

  垃圾焚烧项目选址“五选一”变“四选一”,沙湾选址周边居民松了一口气,而其余4个备选地点周边居民则展开了新一轮“口水战”。谁都希望这个焚烧发电厂能远离自己所在的地区,有的居民甚至表示“只要选我们这里无论如何都不同意。”

  而无论各路专家如何论证目前的焚烧技术的先进性,以及对周围的影响如何之小,居民们始终不会轻易相信。

  “我们希望政府能够找一个理想的地方,能尽量远离居民区。即使到时候运费等各种成本高一点,我们要交更多的卫生处理费,这些大家也都能接受,健康比钱重要多了。”住在番禺大石附近的陈先生告诉本报记者。

  据《南方日报》报道,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赵章元(微博)曾多次表示,自己参加过焚烧厂防护距离的评审,最初提出的距离是1000米,即1000米范围内不许有住户。他指出,垃圾焚烧厂散发的二噁英含量和焚烧炉距离成正比,距离越远浓度就越小,影响也就越小。在500米之内,二噁英浓度很大,1.5公里之外的影响就很少了。

  据本报记者了解,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大概远离中心城区在1.5公里以上。但广州毕竟是广东人口最多的城市,对番禺来说,要寻找一处远离居民区的地方实属不易。

  即便是周边居民相对较少的备选点大岗中船基地,也遭到了周边地区尤其顺德居民的强烈反对。

  按照前述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发布的报告建议,广州应在中心城区、南部和北部扩建和新建垃圾处理设施。一是尽量把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分拣回收、堆肥、污水处理等相关项目集中连片设置,节约土地资源;二是选址要与民居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三是靠山进山、靠水傍水,在山地较多的地区可利用森林公园核心区建设焚烧发电厂,在靠近江海的地方可学习澳门和新加坡的经验,考虑利用未开发的江洲、离岛,或者通过填海兴建垃圾焚烧发电厂。

但是可靠性数据与信任缺位之下,城市垃圾处理与居民的矛盾仍然难以一夜化解。

24、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徘徊中前行

来源:人民网 2011年08月24日苏 洁 实习生 韩冬野

http://finance.people.com.cn/insurance/h/2011/0824/c227929-2175382273.html

编者按:

近日,云南省铬渣倾倒事故再引环境污染大波澜。此事故的发生,再次为我们敲响环境污染的警钟。目前,我国不少企业环境污染风险居高不下,而又缺少相关补救措施,环境污染事故频发,污染对环境及周边居民造成的损害也逐渐暴露出来。那么,面对环境污染的风险,保险能否发挥效用?

关注

近日,云南省铬渣倾倒事故再引环境污染大波澜。据悉,云南某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承运司机将140余车、共计5200多吨剧毒工业废料铬渣倾倒在距珠江源南盘江仅数米的山上,当地政府新闻办于8月15日证实,该公司还堆放有14.84万吨铬渣尚待处理。

铬渣倾倒事故发生后,云南省曲靖市环境监测站采取措施,向受污的水库投入焦亚硫酸钠,将有毒的六价铬还原为毒性较小的三价铬。目前,云南、广西、广东等地的人们仍处于用水忧虑之中。

剧毒工业废料处理、漏油事件、工厂废水废气排放等等,环境污染一直都是我们迫切关注的重大问题。那么,面对环境污染的风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能否发挥作用?

保险为企业和个人

加道防护墙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又称“绿色保险”,是指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即排污企业或个人投保该险,当发生污染事故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保险公司根据签订的承保协议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2007年12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与保监会联合出台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的发出可谓拉开了“为环境加保险”行动的序幕。随后一些地区,如深圳、重庆、沈阳等地作为试点城市,开始了政府推动的试点工作,积极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各保险公司也开始大胆实践,开展品种开发、市场调研等行动。

记者了解到,目前,像人保财险、平安产险、中国太保等国内多家保险公司都推出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重点针对重金属、危险废物处理、造纸、重化工、有色金属采选冶炼等易引发环境污染事故、且事故损失较易确定的行业。

业内专家表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际上是为环境又增加了一位防污监督者,为污染事故提供了一个处理者,为环境污染风险增加了一个承担者。

记者采访了承保该险种的几家保险公司,在谈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承保条件以及风险评估和事故相关理赔时,他们表示:“首先,对于承保条件,保险公司在承保前都要进行风险评估,对投保企业进行了解和调查,目的是评估污染的风险,并对其提供风险教育及管理手段,一旦发现漏洞,会要求企业整改;如果企业风险太大,保险公司会直接放弃承保,只有企业履行了保险公司的整改意见,才能签署保单或者续保,这即是在运用保险这一市场手段来监督排污致染的企业或个人。”

其次,投保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若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保险公司会进行勘察,勘察属实后,再进行理赔,这样有助于投保方解决环境污染事故,缓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负担。例如,在2008年12月,环保部向媒体发布了全国首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案例,当年9月,农药生产企业株洲昊华公司发生氯化氢气体泄漏事件,污染了附近村民的菜田,该企业赔偿部分村民后,又有120户村民要求赔偿。之后,该企业联系了承保该险种的平安财产保险公司,经核查属实后,该公司及时将1.1万元赔款支付到位。由此可见,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将是污染事故的有力处理者。

最后,环境污染导致的后果具有风险特殊性,风险往往会超过出事方的承受能力,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则风险被保险公司分流,降低了风险的承担压力。

知易行难

企业投保率偏低成难题

记者采访了推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之一的保险公司——平安产险。该公司相关人员表示,2008年4月,平安产险向保监会备案并正式推出了自行开发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当年9月开始接到保单,当月就签下了3笔保单。但截至目前,根据平安产险统计的综合投保率来看,全国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数量占排污企业的比率一直偏低。

据悉,深圳是全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首批试点城市之一,从2008年开始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2009年,全市仅有8家企业与人保财险、平安产险等保险公司签单;2010年,此8家企业中7家续保。

今年8月15日,深圳保监局与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在深圳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通知》,推动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并提出了对未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采取停产整治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申请新改、扩建项目的一律不予环保审批、换发排污许可证的一律不予审验通过等要求。从中可看出,深圳保监局此次加强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行力度,并在政策上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那么造成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率偏低的原因是什么呢?

记者从深圳保监局获悉,首先是企业经营者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漠视态度。在缺乏法律和行政强制的情况下,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够;其次,保险公司开展的业务具有一定的保守性,不能适应企业多元化的需求;再次,环境污染责任制度不健全,污染损害赔偿的标准不明确,保险定损和理赔机制不清楚,这些不健全和不确定的因素加剧了环境保险市场的不稳定性;最后,缺乏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

记者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他表示,其实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车险、财产险等等大同小异,但主要是它的风险特殊性决定了其推行的难度。环境污染的风险大,往往超过了保险公司应对风险的能力,这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向了两难的境地。一方面,保险公司考虑到承担的风险大,而不得不提高投保费率,这就造成了投保人的投保压力;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考虑到环境污染的风险特殊性,而对此选择避而不谈,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承保积极性不高。

政策支持应成为主要推动力

面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两难境地,郝演苏认为,这就需要政府的支持,由政府承担保险公司能够承受的风险能力以外的风险。即政府成为环境污染风险的最后承担者,成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背后的坚强后盾。目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行不力,排污企业的投保意识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应着重强调政府的作用,有了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才能更加顺利地推行。这就类似于我国的农业保险,为了推动这一险种的发展,政府可适当地采取一些措施,如给予农民一定的保费补贴,以减轻其承担的保费压力;或给保险公司一定的政策优惠,促使保险公司降低投保费率等。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中国还是一个新鲜的险种,这就需要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政府的支持将成为它顺利推行、推广的一大动力。

此外,国内一些保险学者也提出了一些看法,如完善立法,加强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行政管理和推行的强制性;建立并完善环境污染责任制度,确立污染损害赔偿的标准,实现损害的量化计算;有效利用国家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定损等等措施。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我国尚处在完善和发展的阶段,但在国外已得到有效利用,并成为进行环境风险管理的有效市场机制。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虽不能确保环境不受污染,也不能全力抵制风险,但它的推行将有助于运用保险机制改变企业或个人“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形成“保险后再完善”的绿色发展道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未来市场发展的前景不可估量,这一保险在促进我们更加注重环保、创建和谐文明城市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国家和政府的负担。

相关链接

国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

推行情况

美国:又称污染法律责任保险,包括两类:一是环境损害责任保险,以约定的限额承担被保险人因其污染环境,造成邻近土地上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而发生的赔偿责任;二是自有场地治理责任保险,以约定的限额为基础,承担被保险人因其污染自有或者使用的场地而依法支出的治理费用。美国的保险人一般只对非故意的、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承担保险责任,对企业正常、累积的排污行为所致的污染损害也可予以特别承保。美国针对有毒物质和废弃物的处理所可能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实行强制保险制度。

德国:采取强制责任保险与财务保证或担保相结合的制度。德国《环境责任法》规定,存在重大环境责任风险的“特定设施”的所有人,必须采取一定的预先保障义务履行的措施,包括与保险公司签订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合同,或由州、联邦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财务保证或担保。该法直接以附件方式列举了“特定设施”名录。名录覆盖了关系国计民生的所有行业,对于高环境风险的“特定设施”,不管规模和容量如何,都要求其所有者投保环境责任保险。

法国和英国:以自愿保险为主、强制保险为辅。一般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就环境污染责任投保,但法律规定必须投保的则强制投保。

25、海洋生态损害索赔难在何处?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1-08-23  王静江 

http://www.cenews.com.cn/xwzx/dfxw/qt/201108/t20110822_705440.html

  国家海洋局官员日前表示,未来将对渤海湾油田漏油事故的作业方——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提起海洋生态损害索赔,并称,这类生态损害赔偿数额视实际情形可以很高,理论上“不封顶”。渤海湾油田漏油事故由此将进入生态损害索赔阶段。

  根据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在一目了然的法律面前,此次海洋生态损害索赔结果当无悬念。然而,曾经参与起草全国性《生态补偿条例》的一位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并不乐观:我国目前还没有生态赔偿的相关规定,因此一旦污染发生,最后往往是一次性罚款,为长期环境污染埋单的,还是政府和当地居民。

  这位研究员的担心并非没有根据。2002年渤海湾“塔斯曼海轮溢油案”,是首例我国海洋主管部门依法代表国家,向破坏海洋生态的责任人提出的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要求的的案件。在天津海事法院依法做出的一审判决中,索赔案最终赔偿金额确定为4209万元人民币,其中海洋环境容量损失750.58万元,调查、监测、评估费及生物修复研究经费245.23万元,渔业资源损失1500余万元,赔偿遭受损失的1490名渔民及养殖户1700余万元。被告上诉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此案从一审到二审终审匡时约7年,被告最后被判赔偿1513.42万元人民币。

  从4209万元缩减到1513.42万元,此案暴露了我国海洋生态损害的索赔困局,也反映出我国环境污染索赔的现状。

  从法理而论,对侵权方依法的处罚理应包括行政处罚、生态环境损失与受害方损失索赔。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全国每年发生的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时除了金额高低不等的行政罚款外,却鲜见侵权方作出生态环境损失赔偿及向受害方赔偿损失的案例。笔者曾从某地环保局官网查阅从2004年至今发生的十几起污染事故,其中既有有毒废水直排河体,也有有害气体大面积泄漏,个别大型化工企业甚至在短短数月内以相似的原因发生相同的污染事故。然而,从十几起污染事故处罚记录中,却未见一例生态环境损失与受害方损失的索赔案例。

  一个严重后果是,对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侵权方缺失了索赔之类的处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侵权方违法成本过低,有时甚至与环保部门处理污染事故的成本形成了尴尬的倒挂。面对频频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一位环保官员感慨道:希望能对污染企业处以更高的罚款,罚到他们觉得违法的开支远远要高于守法的成本”。

  然而,目前已为最高限额的20万元行政罚款,无情地阻断了这位官员的希望。

  而同为处罚手段的侵权方向受害方作出损害赔偿却往往得不到落实,尽管处罚手段有法律支持:我国《环境保护法》早有第四十一条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赔偿损失”。

  一个更严重的后果是,社会的公正与正义受到严重的挑战。在以低廉的违法成本为代价频频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面前,埋单的往往是本已脆弱的生态环境,深受其害的公众只能被迫吞下污染带来损失苦果。

作为破解环境污染索赔困局的又一契机,渤海湾油田漏油事故海洋生态损害索赔能否成功,正在引起公众舆论的广泛关注,同时也在考验着政府的智慧。

26、地方政府应给污染事件中的百姓提供司法救济

来源:红网2011年08月24日  于文军

http://views.ce.cn/view/ent/201108/24/t20110824_22642950.shtml

    据新华社电,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现场仍有少量油膜覆盖,海面仍有油花冒出。联合调查组强调,对事故给渔民造成的损失,要组织索赔。事故联合调查组组长、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指出,这次事故对渤海生态环境造成很大影响,在下一步事故生态索赔工作中,要高度重视渔民合法权益和国家生态利益。“对于确属溢油事故造成的损失,要组织进行索赔。对于经调查确定不属于溢油事故造成的损失,也要给出一个交代,并向渔民、养殖户提供帮助。”(8月23日京华时报)

    终于听到要帮助百姓进行索赔的消息了!一段时期以来,国内屡屡发生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哈药集团制药总厂超标排放污染环境、紫金矿业污染事件、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剧毒工业废料铬渣非法倾倒致污事件……这些环境污染事件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威胁了当地百姓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环境污染的治理和修复往往时间很长、投入巨大。然而,每次重大环境灾难后,相关企业都只是象征性地支付些处置和救助费用,对环境污染及潜在灾难却置若罔闻,即使赔付也只是“一锤子买卖”,不“伤筋动骨”,任由当地百姓承担长期恶果,直接酿成了很多社会问题。用有限的公共财政给污染企业“擦屁股”,对广大纳税人更是难言公平。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打官司,索赔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

    然而,启动法律维权,谈何容易!欲起诉的百姓往往不具备起诉资格。百姓们不太懂法,处于弱势地位,举证困难,缺乏检测手段,难以取得证据,立案难,是诉讼最大难题,此类案件地方法院往往不予立案……

    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及有关方面理应出面牵头帮助百姓讨要公道,政府在这方面有优势。西方国家有集体公益诉讼制度,即政府甚至环保组织可以以损害公共利益为由,起诉污染企业,追讨民事赔偿。遗憾的是,国内的一些地方政府采取了鸵鸟姿态。涉污企业多是财大气粗、傲慢十足的“共和国长子”,地方政府“管不着”,又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地方政府不敢得罪。一些地方政府对通过法律手段索赔损失不积极甚至不作为,希望把问题冷冻起来,通过关注的转移、时间的稀释,使问题不了了之。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把当地的GDP拉上去,无视当地居民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不征询百姓意见,违规上马高污染项目。其结果,百姓们怨声载道,激化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矛盾,影响了社会稳定和谐。

    污染就是警报,民生不容伤害。这种情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不管是在“污染带来的经济和生态损失仍在扩大”的事实面前,还是当地百姓疑惑求助、社会舆论充满质疑的民意面前,地方政府都不能坐视不理,理应给遭受损失伤害的百姓提供司法救济,积极牵头帮百姓们打官司,提起公益诉讼。对困难的受灾百姓,要提供免费的司法救助,帮助他们组建律师团,进行各方面的取证。对地方政府来讲,帮助百姓索赔污染造成的损失,应该成为常态。能否积极地帮助百姓索赔污染造成的损失,也是检验当地政府是否执政为民的一面镜子。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希望地方政府及有关方面立即采取措施,为深受环境污染之害的百姓争取正当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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