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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三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2011-08-03

八月三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特别关注:

1、央视《经济半小时》: 甘肃舟曲不顾地震台等反对上马大批无证小水电

http://news.sina.com.cn/c/sd/2011-08-03/005122922486.shtml

2、中国网络电视:   聚焦水流困局:快上小水电 隐含大问题

http://jingji.cntv.cn/20110802/118764.shtml

 

专题报道:

3、人民网: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认定唐山乐亭海岸线受燃料油污染(杜博)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4562/15313626.html

4、中国经济新闻网:环渤海油污谁之过?(张一鸣)

http://www.cet.com.cn/wzsy/ycxw/ycxw/276780.shtml

5、检察日报:    渤海溢油:生态索赔多重追问(田甜)

http://newspaper.jcrb.com/html/2011-08/03/content_76784.htm

6、东方早报:    蓬莱溢油案索赔难在“扯皮”(夏军)

http://www.dfdaily.com/html/113/2011/8/3/640168.shtml

721世纪经济报道:渤海漏油未止 康菲石油或遭多轮起诉(尹一杰 杨志锦)

http://www.21cbh.com/HTML/2011-8-3/4MMDcyXzM1NDY4Mw.html

8、第一财经日报:  拷问渤海溢油 三大疑问无人解?(徐沛宇)

http://www.yicai.com/news/2011/08/982236.html

 

环境资讯:

9、北京青年报:   全国地表水 近半被污染

http://bjyouth.ynet.com/article.jsp?oid=80318967

10、中国低碳网:  中国水环境形势告急 减排任务加重(章轲)

http://ditan360.com/News/Info-89996.html

11、中国青年报:   环保部首次公布1930家铅蓄电池企业完整信息(刘世昕)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2011-08-03/111722926351.shtml

 

地方信息:

12、东方网:      上海实行有奖举报环保违法行为 最高奖励万元

http://env.people.com.cn/GB/15321551.html

 

环境曝光:

13、南方农村:    广东惠阳30亩荔枝绝收疑系工厂排放毒气所致(黄世祥)

http://nfncb.cn/nccf/sg/3855.html

14、东南网:      福建安溪铁矿溶洞水锰超标 污水排入西溪支流

http://www.chinanews.com/ny/2011/08-03/3230936.shtml

 

环保人物:

15、中国环境报:  三个公民起而行之的环保样本(陈媛媛)

http://www.cenews.com.cn/xwzx/gz/qt/201108/t20110802_704812.html

 

环保观点:

16、中国环境报:  企业负有环境宣传的责任(张武丁)

http://www.cenews.com.cn/xwzx/gd/qt/201108/t20110802_704816.html

17、科学时报:    征收环境税不是花钱回赎“排污权”(吴学安)

http://roll.sohu.com/20110803/n315290375.shtml

 

深度报道:

18、中国经济新闻网:金达威带着“污染”闯关?(袁名富)

http://www.cet.com.cn/ycpd/sdyd/276958.shtml

19、中国广播网:   碳排放交易所被指三年无交易 表面风光实际亏损(张棉棉)

http://www.cnr.cn/china/yaowen/201108/t20110803_508317383.shtml

20、央视网:       永定河无水建高尔夫球场 灵水村变成缺水村

http://env.people.com.cn/GB/15314646.html

 

环境评论:

21、新华网:       占用河道搞旅游,要钱不要命?  (瞿玉杰)

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11-08/03/c_1217625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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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舟曲不顾地震台等反对上马大批无证小水电

来源:央视《经济半小时》2011年08月03日

http://news.sina.com.cn/c/sd/2011-08-03/005122922486.shtml

  甘肃舟曲县审批立项的水电站有68家,只有一家通过安评并到地震局登记注册,这被地质学家斥为“不要命”。当地地震环保部门反对无效,招商局帮助无证水电站上马,让水电开发给舟曲地方财政带来一年2千万元左右的税收。201182日央视《经济半小时》播出《舟曲无证上马小水电  专家痛斥“不要命”》,以下是节目实录:

  一、舟曲无证上马小水电  专家痛斥“不要命”

  今天《经济半小时》将继续关注水流困局。违规建设水电站,这样案例并不少见,但前不久我们栏目接到线索,说刚发生特大泥石流灾害一年的舟曲正在建设许多水电站,这些水电站既无环评审批,也没有做地质灾害的审核。我们的记者也在第一时间赶到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向有关专家询问这些水电站可能会对舟曲的地质结构带来怎样的影响。

  2010年8月8日,甘肃舟曲发生特大泥石流灾害,灾害造成1471人死亡,294人失踪 ,2500多人受伤。中央和甘肃省投入资金五十亿两千万,用于舟曲灾害重建、恢复生态。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地质研究科学家、地质学家徐道一了解到,舟曲泥石流导致41个在建、已建水电站工程合计扰动地表面积达322.83平方公里,弃渣达3834.8万里立方米,这些工程与弃渣既破坏了河岸山体的稳定,巨大的石块又容易在狭窄河道中形成“自然坝”造成堰塞湖。

  地质学家徐道一,成功预测了日本大地震。

  孙文鹏告诉记者,西南、西北地区的山不是一个土包,是峭壁,切的很深的峭壁,本身就是不稳定,再加上山的地质岩石不一样,角度不一样,因水一泡,松散的岩石哗一下子就下来了。

  两位年过八寻的老地质学家,一个偶然的机会得知去年发生特大泥石流的甘肃舟曲,正加快上马水电站项目,目前全县审批立项的水电站已经有68家,而舟曲所在的整个白龙江流域,水电站项目已经超过了1000座,两位地质学家为此忧心忡忡。

  徐道一说,他们不笼统的反对水电站主要反对的地质构造和活动,地形很复杂,这样的地区有可能就是造成很大的灾害的。在他看来,地形上的急变和反差,以及气候条件,使包括白龙江流域在内的西部地区水能资源富集。但也正是由于地壳结构和地质构造的极不稳定,水电开发也伴随着引发泥石流等高地质灾害的风险。这个看法,得到了同为地质研究科学家孙文鹏的支持。

  孙文鹏也表示,看到它又要建水电站,也许才知道水电为何搞成这个样子。孙文鹏告诉记者当时一听水电站变成这个样子,他义愤填膺地回答说简直是不要命了,简直是太冒险了。这些老专家的担心是多余的吗?我们的记者也立刻赶往舟曲,实地了解这些水电站给舟曲地质结构带来的影响。

  作为嘉陵江上游的最大河流,白龙江长约600公里,经四川省若尔盖、甘肃省迭部、舟曲、宕昌、康县、文县等县区,一路曲折流向四川,从四川昭化县注入嘉陵江。这是位于四川若尔盖和甘肃迭部交界处的白龙江,江水清澈见底,宛如一条绿色的飘带,流淌在高原上。进入甘肃迭部县境内后,山势变得险峻,两岸林木森森,遮天蔽日。江水从峡谷中流过,犹如神龙般见首不见尾。

  记者沿江而行,越过迭部县城后,发现奔腾的江水突然慢了下来,在一公里外的江面上,看到了一个拦水坝,江水顺着大坝流进了一旁的水渠,而大坝这一侧的白龙江河道,因为水流被截断,几近干涸,河床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石头。沿江继续前行,发现有近10公里的河道完全断流。

  在当地跑出租生意的赛囊师傅告诉记者,水电站全是让电站了,水进洞里去了。白龙江大部分都是干着的。

  听记者问起白龙江断流的事,赛囊师傅主动当起了向导,他告诉记者,大坝是水电站的拦水坝,江水是通过山里的隧道,流进下游的水电站发电机组了。果然,在距离大坝十公里的地方,记者看到,江水从隧道中倾泻而下,完成发电功能后,再次被排进了白龙江。但是没走多远,记者发现在600米外的地方,又出现了一个拦河坝,汹涌的白龙江,再次变成了安静的水库,从一旁的水渠流进了隧道。再次被拦腰截断的白龙江,河道里除了石头还是石头。赛囊告诉我们,这一带的水电站几乎是首尾相接,每出现一座拦河坝,白龙江就会有长达几公里到十几公里的断流。

  赛师傅告诉记者卡巴乡这一节有五个水电站,而且都是新修的。

  在舟曲水利水务局记者得知,目前白龙江流域干支流水电站超过了1000座。这种水电站,装机容量不大,上游建有水坝,下游建有发电机组装,水坝将水拦截后,通过人工渠道注入发电机组,利用落差发电。

  舟曲水利水务局的孔经理告诉记者水电站全是水洞式,饮水水电站,通过打洞子,两级电站有12公里多。当记者问到为什么要那么长的时候,孔经理回答说是为了让水头高一点,落差高一点,水头越高,发电量越大。

  一座座水电站把白龙江拦腰切成了一段又一段。虽然正值丰水期,但是除了有几座水电站放了少量的水之外,其他大部分水坝滴水不漏,把江水都引向了水电站的水渠。大面积河段的白龙江出现断流,河床只能这样裸露着。

  沿省道313线进入舟曲地界,记者发现,沿途有十几处才发生的泥石流,憨班乡的张家诚老人告诉记者,前一天晚上的一场大雨,引发泥石流并阻断了公路。这里的村民还告诉记者,这一次泥石流很大,泥石流下来的全是是石头。

  当记者问到在山坡挺结实的情况下,石头是怎么下来的?张家诚老人告诉记者,暴雨来的时候石头并没有这么固定。虽然现在车一过的时候灰尘好大,但是,没有泥石流这个公路是一点灰尘都没有的。

  记者发现,在上游清澈见底的白龙江,到达甘肃迭部、舟曲之后,已经变成了浑浊的黄色。白龙江上游两岸遮天蔽日,覆盖着原始森林,到这里成了光秃秃的山,沿途滑坡地带和路边高悬的大石头,似乎一触即下,让过往的车辆行人不敢做任何停留。

  村民们说,泥石流阻断公路、砸坏过路车、甚至冲走田地,在这里都是很平常的事。不过,在老人们的印象中,以前的舟曲很少有泥石流。

  张家诚告诉记者,以前都是原始森林,都有很粗的树,现在都没有了,以前泥石流是很少很少的,现在泥石流这么大,这些跟现在建的坝子很有关系,因为,如果树林长得很多,就不会发生这么大的泥石流了。

  老人说的坝子是指附近的几座水电站。张家诚说,如今爆发泥石流的这几座荒山,曾经是连片的原始森林,大树盈抱,遮天蔽日,但从上世纪80年代起,当地伐木伐的厉害,山上的原始森林都被砍光了,后来封山育林后,植被恢复了些,不过这几年,新建的水电站,把恢复的植被又破坏了。建电站的坏处就是破坏严重,当记者问到建水电站破坏什么时,村民们说破坏森林,因为不砍伐就不能修建,不砍伐就走不过去,管子也拉不过去。

  采访中,张家诚老人告诉记者,封山玉林的这些年,他们始终没有放弃种树,但是以前布满原始森林的这些山,现在种树却很难成活。以前树可以成活,是因为以前土质也好。但是现在这些地方种树没有水。记者疑惑地问到,按理说这个地方守着江,是个不缺水的地方,为什么树还种不活呢?村民们说是因为人家沟都有水,我们沟再大也没有一点自来水。

  山还是那座山,为什么当初布满原始森林的山,现在树却很难成活了呢?

  水利部部长顾问王浩院士告诉记者因为白龙江这一带土壤都很薄,原来有植被保护着土壤,现在把这些植被砍掉以后,再下雨土壤就流失了,也就是所谓的水土流失。再种树,有限的土壤都流失了,再往上种就很不容易恢复了。

  年近八寻的老地质学家孙文鹏,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时候曾经在白龙江流域生活过,在他的印象中,现在这个泥石流多发,荒坡遍野的地方,曾经曾经是一个山清水秀、鱼儿成群的江南水乡。

  孙文鹏告诉记者以前一下暴雨,都拿着扁担扎鱼。“水中间河道里面哗啦啦,可以去捡,可以用扁担扎,这么长(用手比划)的鱼都有,那时候老乡很好笑,一下雨以后都拿扁担到水渠里面去找鱼。”

  锁儿头村长也告诉记者原先的河水冲下去都是清清的,现在一下雨就是浑水。记者看着浑浊的河水说不下雨也是黄色的,也是浑的啊。锁儿头村长说那是由于顺河道修路、修电站影响的。有泥沙跟着下来了。

  锁儿头村长还说以前随便看就有鱼游,有时间就可以用一个钩子直接把鱼钩上来,但是现在就没有了。

  环保局长告诉记者:舟曲山清水秀,真正山是绿的,水是清的,天是蓝的,白龙江,原来就清澈见底,水里面鱼有的都能看见的,但是现在有基本上灭绝了,现在修电站,修电站以后水库,一级一级,鱼儿到繁殖季节要游到上游,要洄游的。现在是洄游的通道断了。

  路过巴藏乡的时候,记者发现,沿路很多村民都在修房子,这引起了记者的好奇。鲁良华老人说,修房子是因为房子地基下沉,有裂缝所以不能住了。鲁良华老人告诉记者手掌都能伸进去裂缝里四厘米。在前年,水电站建上来的时候就开始慢慢裂缝了。

  村长陈军权向记者透露,现在基本上80%的房子整个地基是塌陷的。这些房子暂时安全感不强。

  现在大容水电站水持续不降,边上那些果树整个也淹没了。

  村长陈军权介绍,巴藏乡以前有金矿,民国的时候就踩空了,水库的水是顺着掘金洞流进村里的。

  薛居民告诉记者以前老人们挖金,水电站把水注起来,就自己下沉。以前是平地,现在是地表的部分陷下去了,才出的洞,这个洞在庄子里很多。最大的下沉的面积有27立方米。

  在村民们说的大容水电站,记者发现水电站的水库,距离巴藏村只有不到3米的距离。

  鲁金来告诉记者水位上升了差不多有20多米,水库差不多有3公里。那边有人种的地全都是水淹了,泡了,都垮掉了,边全垮下来了。以前没有水库的时候两边的坡都不垮,水下面,以前地质比较硬,现在水上来了,上面都是松土、沙子,沙子容易泡水。当记者问到,有几个村出现了泥石流的裂缝,两岸垮的情况时,鲁金来说几乎就是连着河床一带全都有裂缝。

  记者得知,这两村现在有3900多名群众居住,巴藏乡曾多次出面和电站协商,希望能降低蓄水量,但是电站没有答应, 最终只同意以每平方200——600元不等的价格补偿村民盖新房子。现在已经有村民领到了补偿款,但是村民们发现,麻烦并没有结束,因为新修的房子又裂了。修完大概三四天出现这个裂缝,裂了就越来越大。

  水电站拦水坝和巴藏乡的房屋地基下沉、墙体开裂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呢?我们把情况反映给了地质家孙文鹏。

  地质专家孙文鹏告诉记者,水坝一抬升,地下水网整个变化,为什么?这里拦了坝以后水位抬高了,水就往两边跑,两边跑,原来是干的,地下水位的抬高,两边的地区的评价那得重新开始,打破平衡了,是什么情况,谁也不知道,地下挖空了的地区,肯定一片坍塌。

  在孙文鹏看来,这是水电站无序建设引发的地质灾难,水库紧靠村子,即使地下没有掘金洞,地下水位也会上涨,导致房屋下沉或坍塌。对于目前水电无序开发引起的江河断流,地质科学家孙文鹏十分焦虑。

孙文鹏说,破坏不一天就搞掉了,一棵树在那里长了十几年,二十几年破坏以后才能够恢复吗,还能恢复吗。整个坍下去了,怎么把它恢复起来,整个村庄没有了,赔几万块钱,到别的地方建房子,旁边不可能盖房子,生态条件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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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聚焦水流困局:快上小水电 隐含大问题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 2011年08月02日

http://jingji.cntv.cn/20110802/118764.shtml

    主持人(陈伟鸿)欢迎收看《今日观察》,在今天的节目当中我们继续来聚焦"水流困局"。刚刚播出的《经济半小时》节目,聚焦了一些地方小水电站未经安评和环评就上马,以及给当地的生态带来一定影响的报道。我们今天将就小水电的话题继续展开评论。在一部分地方小水电一哄而上,它可能带来的问题是什么呢?发展水电如何处理水和电的平衡?怎样更好地来保障生态环境和当地百姓的生活?

    今天的演播室现场我们的两位评论员是,北京大学地方政府研究院的院长彭真怀,以及我们的评论员张鸿,我们也欢迎电视机前的各位参与到我们的节目互动当中。

    好了,首先我们还是一起来看一看《经济半小时》记者的调查。

    徐道一(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地质科学家)我们不笼统地反对建水电站,主要反对的是地质构造很活动,地形很复杂,这样的地区有可能就是造成很大的灾害的。

    孙文鹏(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地质科学家)在西南、西北地区,它这个山不是一个土包,是峭壁,切的很深的峭壁,本身就是不稳定的,加上那个山的地层岩石不一样,松散的岩石用水一泡"哗"一下子就下来。

    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两位年过八旬的老地质学家,一个偶然的机会得知,去年发生特大泥石流的甘肃舟曲正加快上马水电站项目,目前全县审批立项的水电站已经有68家,两位地质学家为此忧心忡忡。对于舟曲到底要不要建设水电站?舟曲县地震台台长聂立民,土地局副局长张小红态度明确,白龙江流域不适合修水电站。

    聂立民(舟曲县地震台台长)因为白龙江是个大断裂带,从迭部到舟曲到武都,这是白龙江大断裂带。

    记者:这一片都是一个断裂带。

    张晓红(舟曲县土地局副局长)地质构造上来说是山体比较破碎,山大沟深,地震、滑坡、泥石流三大灾害的高发区。

    水电站项目的审批立项需要经过严格的环评手续,但是舟曲县这68家水电站环评情况到底怎样?记者后来联系了甘南州环保局,希望能了解流域内水电站的环评情况,不过直到节目播出该南州环保局没有提供任何数据。因为乱建的水电站争水,国内江河断流的事情屡有发生,南河干流百余公里建16座饮水式电站,导致河流断流鱼类灭绝,600公里的白龙江在很多河段,水电站几乎是首尾相接,大部分水坝滴水不漏,大部分河段的白龙江出现断流,河床裸露。

    主持人:我们大家都知道水电是清洁和高效的能源,但是在刚才的片子当中,我们看到一些乱建的小水电项目,却让这样水电的积极效果走向了它的反面,我们在画面当中看到白龙江上已经被一座一座的小水电站拦截成了一段一段,我觉得特别的触目惊心,张鸿,你在看这片子的时候,有没有向你印象深刻的画面?

    张鸿:我并不是一个水电的专家,但是从直觉上来说,一个县里边有68家水电站,还是觉得有点多,事实上给我带来更触目惊心的感受是后来的带来的负作用这些画面,就是你说的水电是清洁能源,但是它带来的这些负作用,多了,烂了,带来这些负作用,让人觉得还是触目惊心。比如说河道干枯,比如说树木底下,根那地方没有水,然后一些植被的影响。就去查了一下新闻,发现这个事情绝不仅仅是在某一两个地方,也不仅仅是在现在,比如说在新华社2005年的时候《经济参考报》就报道,说汉江有900座烂建小水电一哄而上,那时候是一个投资热潮。

    主持人:其实它也是很拥挤的。

    张鸿:对,2007年的时候,新华社有一个,它关注的是广西,广西北部私建乱建水电站,问题严重,当时的广西自治区的这个水利厅,他们自己公布的"四无"水电站,就是没有环评,没有批文,没立项等等,493座,所以如果我们把一个一个的河流比作国家的毛细血管,我们会发现这个毛细血管里面已经充斥着大大小小的血栓。

    主持人:而且这些血栓出现,有的时候是非常出人意料的,你像刚才我们在片子当中,采访了当地一位专家,他告诉我们白龙江流域其实是不适合建水电站的,我可以告诉各位,其实我身旁的彭院长,也曾经到白龙江流域做过调研,您到那去看的时候是不是真是发现了这样的一些现象?

    彭真怀(北京大学地方政府研究院院长)那么白龙江流域实际上是嘉陵江上游的一条支流,那么这条河的全长,白龙江的全长是600公里,刚才我们所看到的是一个局部的,某一个县的一个情况。那么整个白龙江流域600公里长的河流,我实地勘探过,走过这个地方。有上千座的水电站,大大小小的水电站,大的有20万到30万千万,小的是0.5到0.6万千瓦,更多的,我们所说的小水电站主要是几百千瓦,这些小水电站无序的开发以后,带来的后果是第一,河床干枯,岩石裸露,如果岩石裸露重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一旦发生山洪爆发,将会对下游,对周边的居民生命财产形成巨大的杀伤力。   

    主持人:我们很多的观众也非常关注我们今天的话题,我们来看看他们发来的这些观点,这位署名叫"因为的季节"网友说到"据我在老家的观察,现在的小水电站建设速度真是惊人。有关部门应该对这样的情况进行彻查,从安全和用途上筛选已经建成的水电站"。看看是不是可以亡羊补牢,确实呢,招商引资,建设这些小水电,给当地的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促进,但是对于百姓生活的影响同样也存在当中,我们来看看记者的调查。

    从2005年开始,甘南地区各县提出,以林蓄水,以水发电,以电促工,以工富县的开发思路,招商引资发展小水电。有一个叫做博峪的水电站,环评、安评,林业占地手续均没有办理,但实际上已经开工半年多,水电站负责人并没有为手续的事情苦恼,虽然林业局叫停该项目,招商局已经答应了出面帮忙。

    孔宁新(舟曲县博峪水电站负责人)就是通过我们王局长,只要我们电站一有事情,我们一有事情就过来找招商。

    在当地招商局王局长的办公室里,唯一张贴的挂图就是这张水电站分布图,从图上来看,整个白龙江流域已经被密密麻麻的水电站所覆盖。王局长告诉我们,目前全县水电招商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王建功(舟曲县招商局局长)像舟曲这么贫困的地区,如果把水资源白白地浪费,不开发,那舟曲我们是不是会继续贫穷落后,假如这些水电站全部开发起来了,我们这两个多亿整个把我们县经济就带起来了,带活了。

    在舟曲县财政局我们得知,在没有水电招商引资之前的2005年,全县财政收入刚过千万,招商引资六年后,今年上半年已经完成2700万,全年财政收入预计将会达到4929万,其中40%来自于水电站营业税。记者了解到,林业资源丰富的甘南地区,曾经也是原始森林覆盖,是当地的主要收入来源,但是几十年来的砍伐导致林业资源消耗殆尽。财政局长告诉记者,目前治理白龙江沟道的支出是3亿元。

    王琴(舟曲县财政局副局长)白龙江主要是中央财政支出。

    记者:全部是。

    王琴:全部是中央的。

    记者:生态环境治理的资金来自于哪儿?

    王琴:生态环境这个主要是中央1.6个亿,然后就是省级财政收入是3000万,县上没有投入,县上本级财政比较困难,这一部分没有投入。

    记者:是因为今年发生灾了情没有,还是一直以来就没有?

    王琴:就是以前这一部分的投入,本级财政确实困难,主要是靠上面的转移支付和专项,本级财政收入只有4000多万,这根本就保不了这些,所以这部分的投入,还是主要靠的还是中央和省级财政。

    记者发现,舟曲的水电开发的税收算地方的,而生态破坏之后的救治和修复费用则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全部买单,中国工程院院士,水利部部长顾问王浩院士认为,这种只顾眼前利益的发展方式无异于饮鸩止渴。

    王浩(中国工程院院士 水利部部长顾问)这个都是一种非常短视的屁股指挥脑袋的这种做法,水电作为咱们国家应该积极开发,但是问题是如何开发,现在的小水电一哄而上,没有审批手续或者这个审批手续形同虚设,地方为了收这一点税让很多不合格的小水电大批的上马,增加GDP对生态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这种发展方式不符合科学发展观。

    主持人:就目前全国的范围来看,虽然修建小水电带来了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但是在不少的地方修建小水电的热情却一直都不减,在刚才的短片当中,我们采访的嘉宾其实提到了这样一个观点,我看着我眼前的水白白地流掉,我不去建水电,那不就浪费了吗,我可能还会继续落后,但是如果我把这个水截流下来,我来建小水电站,我这里的经济就会带动起来了,是不是从这当中我们可以看出很多地方,他们之所以大干快上小水电就是出于这样的一个吸引力,你们能够理解他们的这份热情吗?

    彭真怀:他对于们地方政府的这份热情本身实际上是可以理解的,那么作为党政的主管,执政一方的党政的主管,都希望为本地的人民带来福祉,那么要做一些事情,当让地人民的生活过的更美好一些,这是可以理解的。可能是在有些态环境特别脆弱的地区,他们没有资源可以利用怎么办?就我在黑龙江流域调研的情况来看,其中的某一个县,它曾经在1998年之前主要是靠砍伐森林作为地方政府财源主要的来源,其中占了60%,那么当1998年以后,天然林保护工程开始实施以后,不允许砍伐了,一方面是砍伐差不多砍伐干净了,所有的树木,山上光秃秃的了,国家要实行天然林保护工程,地方的财源从哪里来,就开始盯上了滚滚而流的这些江河了,所以这个县也建设了68个小水电站,在白龙江流域经过这个县的流域内建了68个小水电站,他哪来的这份激情、热情,因为他要把它作为地方政府开发建设的最重要的一个项目,所以这个县据我所知,水电站的开发建设项目占了全县开工建设项目的80%,而水电站建设可以给地方政府带来税收,在建设过程当中可以带来建筑安装费,在建设以后可以带来其他的税收。

    主持人:他们的财政收入的增加是非常非常明显的。

    彭真怀:是这样。

    主持人:但是我觉得仅仅算这样一笔帐,好像还不够,虽然有这样的热情,去让帐面的数字变得更加好看一些,但是反过来,张鸿,你觉得在这份驱动力当中是不是还有某一笔帐被有一些人遗忘了?

    张鸿:应该是大帐和小帐,他应该算两笔账,有短期的GDP看上去好像我挣钱了,但是他挣的是未来的钱,是未来子孙的钱,这样的话,他的利益驱动,短期的利益驱动战胜了长期可能对这个地方带来的负作用,所以头脑一发热,那就大面积的了。

    主持人:实际上在我们看到大干快上小水电的背后依然存在的是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相协调的核心问题,只有这个问题解决好我们的水流才能真正地畅通无阻,如何才让够水流继续的流动起来?在水和电之间如何取得平衡呢?在稍候的节目当中继续我们的评论。

    主持人:欢迎回到现场继续来收看我们今天的《今日观察》,说到水流我们特别希望给大家来开拓一下视野,我们来看看在一些发达国家他们是如何来平衡水电之间的和谐关系的,来看看下面这个短片。

  长期以来,水电建设和生态保护之间形成了两大对立阵营,但是在美国、德国、挪威等发达国家,这个"两难"问题已经有了一些解决方案。在美国,水电规划十分注重整个河流的规划,所以有人用水电项链形容美国水电,在美国著名的科罗拉多河流上,有关各州都成立有科罗拉多河流委员会,进行统筹安排,每年发电用水多少,农业灌溉用水多少,科罗拉多河沿线各州分多少水量,都由河流委员会进行管理,由于重视全流域的水电阶梯开发和利用,水电规划把重调节放在重要位置,美国西北地区的哥伦比亚河流上的水电阶梯开发,非常重视在河流的干流及主要支流的上游,修建具有较大调节库容作用的龙头水库。而在一些流量较少的溪流上,修建了一些小型水坝,它们只蓄水不发电,为下游电站服务,一库多用,或者说是一拖多的水电规划模式,就成为了水电优化发展的最佳模式。

    德国,德国目前水电开发程度已接近70%,是世界上水电开发程度较高的国家,但是,水电在国家电力中的比例却较低,只占4%左右,德国的生态和环保意识也限制了水电的开发,许多主要河流规定环保和航运有优先开发权,而水电则没有,无论哪一项大的水电开发项目,只有当采用的新技术使环境专家和投资者的意见达成一致时,这一项目才能成功。

    在挪威,全国的电力供应99.8%来自于水利,而且主要来自小水电,挪威对于生态水排放,有着严格的规定,同时专门配套了鱼道建设,使得水资源开发多年后,江河水流量能保持在每秒10立方米左右。

    主持人:刚才我们看到了不同的国家,他们在发展水电过程当中的思路,也许他们的发展阶段各不相同,但是他们在发展当中却有着相似的做法,也就是非常注重规划,非常注重管理,那其实对于中国而言,这些经验有哪些可以借鉴?我们在发展小水电的过程当中怎么样能够做到规划一盘棋?一盘棋统筹来考虑?

    彭真怀:那么从我们刚才看到的这样一个片子来看,国际经验可以给我们这个河流的治理提供哪些借鉴呢?我个人认为首先我们要在我们的情感上认为人与河流是休戚与共的关系,因为每一条河流实际上代表着一段历史。

    主持人:它也是一个有生命的。

    彭真怀:是一个有生命的,它代表着一种文化,代表一种历史,代表着一种生态,所以刚才我们看到的短片当中,挪威人在建设自己的水电站的时候,那么他就可以为鱼让出一条河道来。

    主持人:对。

    彭真怀:而法国在建立这个水电站的时候,可以保留原来的河道,另外开设一条人工运河来建水电站,美国缅因州的Edwards大坝,服役了162年以后,他们也来主动把它拆除,也是为鱼类提供一种栖息地。这些问题都是值得我们从国际经验当中去借鉴和加以总结的。那么整个的河流的治理必须要把整个的河流看成一个全流域的治理,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国际经验,是最值得总结的。而不能按照行政区划,仅仅满足某一个省,某一个市,某一个县,乃至某一个乡镇的这种利益,那么这样下来就会把整个一条流域,一条河肢解了。

    主持人:确实在很多地方我们看到发展小水电,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建设,但是与此同时,后面包括环保等等在内的很多欠帐,未来是需要用更多的力量,花更多的金钱来弥补的,我觉得这是一个怪圈,张鸿,你有觉得没有办法我,们从现在开始就来规避这些怪圈的,未来的有可能出现?

    张鸿:我觉得刚才看了这些国际经验,您也说思路上和管理上我们都能借鉴一些东西,但是我觉得在思路上,其实没有什么经验可谈,就是我们的思路也是这样的,从"十一五"规划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把积极发展水电变成了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地开发水电,所以我们才要求你要立项,要环评,要安全评估,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地震局长说我们这个地方不适合建水电站,他很生气,环保局长说,我们这个地方我不给你证,他也很生气。

    主持人:我不做环评。

    张鸿:对,但是我不拿这些证,我照样可以建,这个问题怎么能改变?就是你能不能对它说不?而且让它停下来?这个我觉得现在必须得考量的。我们今天说,新增的小水电必须得批,才能建,这话也很容易说,但是不批它照样建,你怎么办?刚才彭院长说,就是一条河流你不能把它支解了,它会带来什么负作用呢,就是你一个行政区划,一个行政区划,你都在这地方圈水收费,自己在这完成自己小的利益的时候,会造成一个恶性的循环,就是一通百通,一条河如果通的话,一通百通,一堵百堵,就是你在那建了,他在那建了,我也不得不建,因为我那地方水流就变小了,所以我不得不建,所以这个时候就变成了一个负面的循环,就是劣弊驱除良币,所以这种时候那你就变成了大家都一哄而上做这种错的事情。

    彭真怀:用一句专业术语来说的话,我们的水利建设必须进行顶层的制度设计,加强所有流域的全流域的管理,所以我们长江有长江委员会,水利委员会,黄河有黄河水利委员会,所以这样类似的水利委员会必须发挥作用。张鸿刚才说的意思实际上还想表明,就是说我们有这些水利委员会,我们有相关的政策法律,但是土法不足以执行,必须加强执行力度,要真正的执行这些政策这些法律才能不使我们一条完整的河流被支解。

    主持人:现在我们又有很多的网友发来了他们的观点,马上我们来看一看,首先我们看到这位叫"银河"的网友他说,"在水电开发建设程序上,要理正思路,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把好水电项目审批手续的每一关,小水电开发前必须要做好流域规划,同时环境影响评价必须提早介入,还要制定和实施好相应的生态补偿机制,这样才能充分的发挥流域水资源的综合效益。"

    接下来我们也来了解一下今天特约评论员会有怎样的观点。

    王浩(中国工程院院士水利部部长顾问)首先要严格基建程序,要把整个的建设按基建程序上马,经过流域主管部门的统一的审批,统一的环评,这是最要紧的事情。现在有的地方政府不重视这个事,单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招商引资这样的小水电没有经过基建程序这是非法的;另外要有比较细致的项目环评和流域规划环评,要有专业的、专门的有针对性的水土流失规划,防治措施,这些都要有。

    周大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第一条就是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因为有很多小水电站建了以后,把大河弄干了,所以小水电站的建设,一定要和当地的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利用要挂钩;第二,水电站的建设本身,就是一个流域的小水电站,如何盖好,应该进行一些小流域的规划,同时应该和大水电站和大的水利设施的建设,要有统一的安排。

    主持人:我们看到两位特约评论员的观点可以说是不谋而合,他们都非常地强调在发展小水电的项目要加强规划,要有序发展,我想这样做的目的毫无疑问要使我们的小水电的项目,它的近期利益和远期利益能够有一个更好的结合,但是如何做到这样的一点?我们想听听两位的建议。

    张鸿:我们做的是水流困局的节目,现在水不流了,一个一个违规的小水电站,其实就像人身体上得血栓一样,现在影响了肌体健康。

    主持人:它们阻碍了水流的畅通。

    张鸿:对,而且我们知道,任何一个小的血栓都可能影响肌体的健康,甚至是一场大病,所以现在首先要做的是全面体检,哪个地方有血栓,要把它清理,要用很好的药,该炸的也得炸,对不对,还有就是绝不允许出现新的血栓,这个就必须得有一个制度的保证,只有这样的制度保证才能够真正地治病救人。

    彭真怀:我们已经看到了这样一个很好的前景,今年7月份,中央召开了水利工作会议,这是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第一次以中央的名义召开的水利工作会议,表明中央对……

3、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认定唐山乐亭海岸线受燃料油污染

来源:人民网2011年08月03日 杜博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4562/15313626.html

乐亭浪窝口一处海滩上的油污带。新华社发

 

 

资料图:养殖户笼中的扇贝苗大量死亡。肖岳摄

  人民网北京8月3日电 (记者 杜博)近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接河北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报告,7月27日,唐山市海洋局在丰南近岸海域(距离陆地6海里的海面上)发现黑色油污块群漂浮带(约3500m长、30m宽)。中国海监丰南海监大队迅速按技术规程提取了3个油样送检。7月28日在乐亭老米沟河口东侧沙滩发现的少量已经风干的直径约0.5厘米的油颗粒。经对这两处送检的油样进行油指纹鉴定分析,结果均为燃料油。

  河北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同时报告,7月28日在唐山乐亭老米沟渔码头附近浪窝口近岸养殖区附近海域布设4个监测站点,其中3个站点海水水质符合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一个站点海水水质略超过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另据媒体报道,位于河北省唐山市东南部的乐亭县三个养殖区、长约25公里的沙滩全部受到疑似泄漏石油的污染。近一个多月以来,160多家养殖户350多万笼扇贝死去,经济损失约3.5亿元,许多养殖户借债养殖损失惨重。乐亭县水产养殖协会表示将状告康菲公司和中海油,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据悉,此事尚未立案。

距离渤海溢油时间发生已经2个余月时间,相关海域仍有油花溢出,溢油处置进展缓慢。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要求康菲公司于8月7日前完成海底油污清理工作,作为合作方的中海油公司表示全力协助康菲开展岸线排查和清污。然而,从目前的种种迹象表明,渤海溢油事件清污面临着巨大困难。即便是完成清污后,相关责任方如何承担起赔偿受污染海岸渔业、生态、旅游等损失仍未有定论。

4、环渤海油污谁之过?

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 2011-08-03 张一鸣

http://www.cet.com.cn/wzsy/ycxw/ycxw/276780.shtml

  国家海洋局与康菲对于污染检测结论完全相反,而康菲称取样时间不同。

  取样时间不同?

  导致河北省乐亭县扇贝大量死亡的油污到底来自何处?康菲石油公司与国家海洋局的结论截然相反。

  康菲7月底公布的检测结果显示,7月18日辽宁绥中东戴河浴场沿岸、河北京唐港浅水湾浴场采样结果均与蓬莱19—3油田不相符。7月19日,国家海洋局公布的鉴定结果却称,上述两个地方发现的油污颗粒均来自蓬莱19—3油田。

  康菲方面8月2日在回复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的邮件中指出,检测结果与国家海洋局有不一致是由于取样时间不同。

  对于该说法,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分析人士则不认同。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周修杰8月2日晚间对本报记者表示,即便国家海洋局与康菲石油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采样检测时间地点存在一定差异,但两者相差实在太大了,因此不能简单地以时间地点存在差异作为借口。

   根据康菲石油官方网站的公告,已经采样的8个区域中,除7月22日山海关吸油栏采样的监测结果与蓬莱19—3油田相似外,7月22日天龙寺、7月18日绥中东戴河、7月22日唐山浅水湾等区域与蓬莱19—3油田不相符,此外还有2个区域的漏油情况尚无定论。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注意到,最早的采样时间为7月18日。

   环保机构采用了国家海洋局的结论。自然之友公众参与项目负责人杨洋8月2日向本报记者解释,环保组织做出的结论认为渤海漏油事故已污染到辽宁、河北、山东等区域,判断依据就是采信的国家海洋局的结论,“中国的环保机构并没有调查取样的资格,在人力和技术上并不具备条件。”

  检测机构有争议?

   环保组织达尔问自然求知社的邵文杰曾在环渤海区域进行了长达1个月的走访。他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7月20日他们在河北乐亭县走访时发现,海洋沿线的油污随处可见,海滩上漂浮着大量黑点。

   “当地渔民在6月中旬就看到海面上有大块油污漂浮到岸边,7月份开始扇贝和鱼类大量死亡,渔民相信两者之间存在一定联系。”邵文杰说。

   河北京唐港浅水湾浴场与河北省乐亭县扇贝养殖区相距不到5海里,依据河北省唐山市水产局一位人士的描述,7月中旬,河北京唐港浅水湾浴场甚至能踩出油来。8月2日晚间该人士向本报记者分析,“如果河北京唐港浅水湾浴场被渤海蓬莱19—3油田污染,乐亭县扇贝也应该是被同样的油源污染。”

   康菲方面表示,由于有报告指出在渤海湾沿岸可能发现油污颗粒,公司迅速部署了海岸巡查。一旦发现油污颗粒,就会立即采样送检,以确定是否来自蓬莱19—3油田的溢油。“检测由一家具备丰富经验的第三方中国实验室进行,其采样和送检活动将持续。”

   但康菲方面并未公开“第三方中国实验室”的具体名称,也未向本报记者做出回应说明,只是表示正在日以继夜地加快清理进度,以争取在8月10日前完成清理工作,并将遵循相关政府机构与法律条款的要求执行赔偿。

   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国内有检测石油污染源的组织和机构数量较多,但具备国家权威部门认可资质的只有少数几家,大多集中在相关政府部门旗下。

   周修杰认为,如果国家海洋局与康菲石油公司对污染源争执不下时,应当在河北乐亭渔民起诉中海油和康菲时,由法院指定另外一家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这也是不认可当事者聘请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时,通常采用的做法。

5、渤海溢油:生态索赔多重追问

来源:检察日报 2011-08-03 田甜

http://newspaper.jcrb.com/html/2011-08/03/content_76784.htm

国家海洋局能不能有效提起生态索赔?损害范围如何确定?如果由民间组织提起诉讼,起诉成本、败诉风险又将如何承担?

    8月1日,多家环保组织再次发出公开信,呼吁国家海洋局主动并及时公开渤海溢油事故已查明的事实、调查进展,并尽快明确相关赔付方案,环保组织“不排除在近期率先提起公益诉讼”。这一消息来自于《北京晨报》。

    就在7月中旬,民间环保组织达尔问自然求知社和新浪环保共同发起了“中海油生态行”活动,赴山东长岛溢油事故现场实地考察,目的是为了“客观公正地把考察到的事实及时向社会汇报”,也为了“得到更多的证据支持”。据悉,达尔问、自然之友等11家民间环保组织正准备向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下称“中海油”)和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康菲中国”)提起一场主张生态赔偿的公益诉讼。此前,这11家民间环保组织已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海军达成初步意向,准备适时向青岛海事法院起诉。

    自然之友公众参与议题负责人常成接受采访时表示,这场生态索赔诉讼将面临诸多现实挑战:国家海洋局能不能有效提起生态索赔并及时公开信息?损害范围如何确定?如果国家海洋局不作为而由民间组织提起诉讼,起诉成本、败诉风险该如何承担?

    “我们是代表民众起诉”

    “我们这次是代表所有受到渤海漏油事故非直接影响的民众提起诉讼,向中海油和康菲中国主张生态索赔。”常成向记者表示,因为溢油事故对环境的污染并不是一时的,而是将通过生态食物链长久影响到大范围内不特定的多数人。

    此前的6月4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接到负责油田生产作业管理的康菲中国公司的报告,称蓬莱19B3油田B平台东北方向的海面发现不明来源的少量油膜带。而接下去整整半个多月,油污仍在扩散,事故调查也在进行,但真相却一直没有通过任何渠道向社会公开。

    直到6月21日,一条“渤海油田有两个油井发生漏油事故已经两天了,希望能控制,不要污染”的微博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关注,溢油事实才浮出水面。

    7月5日,国家海洋局召开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调查结果,油田周边海域有840平方公里海水水质由一类变为劣四类。同时表示,漏油事故应该由作业者康菲中国承担所有责任,最高可对其罚款20万元,至于中海油的责任,要根据其与康菲中国签订的合同来界定。据悉,中海油在蓬莱19B3油田占有51%的股份。按照国际通用惯例,产权方比作业方要承担更大的责任。

    在常成看来,20万元的罚款额微不足道。840平方公里的海域污染已是十分严重的漏油事故,与20万元罚款对比,违法成本和违法后果显得无足轻重。

    达尔问、自然之友等11家民间环保组织经过讨论一致认为,漏油事故赔偿的不应当只是眼前的直接损失,还要包括生态平衡的恢复等。“有的影响甚至在几年后才可以看出,20万元显然过低。”达尔问自然求知社工作人员邵文杰说。

    7月中旬,11家民间环保组织前往漏油现场考察。他们发现海面上漂浮着油污,岸边的海虹(又名贻贝,一种海产品)被油污粘在一起,不过并没有看见大面积的漏油。当地的渔民告诉他们,现在的风向和洋流都是往西偏北的,关于油的去向,很可能顺着风和洋流飘向河北和辽宁海岸一带。随后,他们在河北乐亭验证了这个结果。当地水产局的一位工程师说,乐亭的水产损失早已显现,贝类大量死亡且生长过于缓慢。据评估,水产损失已经超过3亿元。

    然而,截至发稿,尚没有一个自然人提出索赔要求。乐亭县水产养殖协会会长杨基珍对媒体表示,由于经费有限,且缺乏权威部门的帮助,养殖户向中海油和康菲公司索赔并不容易,目前还未进入正式的法律程序。

    更希望国家海洋局出面

    事实上,在关于索赔的最初设想中,11家民间环保组织并不是诉讼主体。

    “关于公益诉讼,我们更希望国家海洋局能代表公众向中海油和康菲中国提出生态索赔,毕竟国家海洋局在法律上作为诉讼主体更符合规定,也更有能力作为原告。但在我们看来,国家海洋局不作为。所以只能由我们联合一些环保组织直接委托律师提起公益诉讼。”常成说。

    达尔问自然求知社水学院负责人张祥也表示:“我们现在的主要工作是和国家海洋局等海洋监管部门交涉,由他们出面提起生态索赔,这对于落实这件事更有把握。”

    这在法律层面上是公益诉讼原告谁最适格的问题。

    适格,是指对于特定的诉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当事人的资格。

    目前,我国国家层面的专门性海洋生态赔偿规范还没有出台,上述两位民间环保组织负责人希望国家海洋局出面,依据的是《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由于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并没有形成,如果由民间组织直接出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不被法院受理的可能性很大。例如2005年12月,中石化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爆炸导致松花江污染事故发生后,北京大学法学院三位教授及其研究生曾以自己和鲟鳇鱼、松花江、太阳岛三种自然物为共同原告,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要求污染企业赔偿100亿元,用于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和生态平衡恢复的诉讼请求,但黑龙江省高院拒绝受理此案。

    国家海洋局出面,不仅在法律上适格,它还更有能力负担一般民间组织或个人难以承受的诉讼费用以及败诉带来的风险。“由于环境公益诉讼涉案标的大,一旦败诉,一般组织或个人没有能力承担。”代理公益诉讼案件多年的北京中资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军说,“由国家海洋局牵头,民间环保组织做些支持性工作是最合适的。”

    “环境公共利益关系到所有个人、组织和单位的生存发展与切身利益,从法理上讲,自然人、法人、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在认为有人或单位违法侵犯环境公共利益时,都有权提起公益诉讼。”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表示。

    但在规定层面上,环境公益组织可以提起环境公诉的规定仅仅见于一些地方的规范性文件。比如《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规定,检察机关、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环保公益组织为了环境公共利益,可以依照法律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行为提起诉讼,要求有关责任主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等责任。检察机关、环保公益组织为了环境公共利益,可以依照法律对涉及环境资源的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不作为提起诉讼,要求有关行政机关履行有利于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行政管理职责。“它的效力只及于当地,不过它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为谁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了经验。”蔡守秋说。

    挑战:如何确定生态损害赔偿范围

    “提起公益诉讼主张多少赔偿额,必须要确定一个令双方信服的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范围。”夏军认为,不管由谁来主张生态索赔,这都将是要面临的首要挑战。

    7月5日国家海洋局通报的20万元罚款,依据的是《海洋环境保护法》“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面对20万元罚款过低的质疑,国家海洋局表示,打算对康菲中国提起索赔,不过,由于技术局限性等相关问题,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得出结论,“具体是否执行及如何运作还要依后续情况而定”。

    “在我国,企业的违法成本太低也是污染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常成说,“对于类似海洋漏油事故往往是一次性的行政罚款,罚完了就了事,而在国外,直到完全消除污染的影响,企业一直都是要承担责任的。”

    以去年发生的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为例,责任方英国石油公司(BP)在各方压力下表示要拿出200亿美元建立墨西哥湾石油泄漏事件的赔偿基金。该项基金已于去年8月启动开始支付索赔,截至今年5月底已支付了近60亿美元的赔偿金。常成由此认为,“我们的行政处罚力度不够,震慑不足,只有走法定程序的公益诉讼提起生态索赔才能真正落实‘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其实,即使是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内,也有学者质疑仅仅20万元的罚款并不符合法律规定。蔡守秋表示,鉴于此次漏油事故的严重违法性和所造成的海洋环境生态损害的严重性,造成漏油事故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和海洋污染损害民事赔偿责任这两类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其中行政罚款可以高达30万元,海洋污染损害民事赔偿金额则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确定,这一赔偿金额可能会远远高于30万元。

    蔡守秋的观点来源于《海洋环境保护法》。“如果将‘不立即采取处理措施’、‘不按照规定报告’、造成海洋环境生态‘危害和损失’视为三种违法行为,则可以共处最高可达45万元的罚款。即使将上述三种违法行为归为造成海洋环境生态‘危害和损失’这一种违法行为,也可以处高达30万元而不是20万元的罚款。”

    康菲中国和中海油明显有以上三种行为,且这45万元或30万元的罚款还不包括环境公益诉讼对责任者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责任者的赔偿金额一般没有上限,即实际损害多少就要求责任者赔偿多少。”

    由11家民间环保组织计划提起的公益诉讼主张多少赔款还未确定,因为损害的结果不是一时就能完全显现的,有的损失暂时很难量化。“我们希望能建立一种长久的后续补偿机制,按实际损害赔偿,逐步落实到位。”张祥表示,“赔款最终肯定远远高于20万元。”

    起诉:成本高,风险更大

    如果国家海洋局不出面,那么11家民间环保组织将会直接作为诉讼主体,委托律师提起公益诉讼。

    “从道义上讲我们一定会胜利,但实际面临的问题是复杂的。”张祥说,“我们去实地考察已经花费了不少,由我们作为原告代表民众起诉的诉讼费用又将是一笔很大的开支。”

    他们表示,如果由他们直接作为诉讼主体,起诉的主要费用肯定要由自己承担,但也希望能得到企业的社会公益捐赠:一方面表示支持他们的公益诉讼,另一方面也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

    起诉费用仅仅是任何一起诉讼的必要支出。更大的风险在于,如果败诉,不但11家环保组织提起的生态索赔无法落实,就连取证调查费用、委托律师费用等先行支出也将血本无归。

    张祥表示,他们不会过于考虑败诉的风险。“这是一次民间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尝试,它的意义要大于结果。即使败诉,我们的所作所为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唤起民众对公益诉讼的认识,希望通过今后的立法与实践,促进这项制度在我国尽快完善起来。”

    建议设立专项资金治理污染

    对于民间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多人关心的是:如果提起公益诉讼主张的生态赔偿得以实现,这笔数额巨大的赔款何去何从?毕竟代表公众利益的赔款,并不归属于任何一个机构和个人。

    对于索赔得到的赔款,“从真正的公益角度来看,这些赔款分给任何个人都是不合理的,当然上交国库也不合理,而在国外,会有基金会来运作这些赔款。”夏军说,“赔偿使用运作必须公开透明,并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

    但在我国,设立基金还面临很多障碍。比如设立基金程序繁琐,且必须设立基金会对它进行管理,基金会运作成本很高。“更重要的是仅仅靠赔款可能不够基金会的日常运营开支,而政府的财政预算又没有这个项目,使得基金会很难获得财政拨款。”夏军表示,国外的环境公益基金会搬到我国“效果不一定好”。

    为此,夏军建议设立专项资金专门用来治污,做到专款专用。就像国家收取排污费后建立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一样,海洋污染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赔款,这笔资金交由一些环保组织来运作,同样需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11家民间环保组织和他们的公益诉讼正在进行中,尽管进展缓慢,仍在计划阶段。至于国家海洋局是否一定会对中海油和康菲中国提起生态索赔,则至今仍没有一个明确坚定的表态。

6、蓬莱溢油案索赔难在“扯皮”

来源:东方早报 2011-08-03夏军

http://www.dfdaily.com/html/113/2011/8/3/640168.shtml

渔民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农业部和国家海洋局报案,取得权威鉴定部门技术支持。

   编者按

  距离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发生已有两个月,污染仍在继续。

  8月1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通报称,北海分局于7月31日下发通知,对康菲公司未按期完成蓬莱19-3油田油污清理作业提出批评,要求其于8月7日前完成海底油污清理工作,8月10日前向北海分局提交清理回收效果的评估报告。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综合多方信息显示,蓬莱19-3油田B平台溢油点附近发现油花溢出,发现小面积油带;C平台附近仍有油花持续溢出,附近海域发现油带。

  700万笼的扇贝有一半已经死去,剩下的一半长得不到一厘米……自6月4日中海油蓬莱19-3油田两次溢油事故爆发以来,水产养殖基地河北乐亭县的160多家养殖户接连遭受不幸。新华社7月29日报道,面对当地35万亩扇贝苗的高死亡率和3亿多元的收益将化为乌有,乐亭渔民们决定状告其心目中的“肇事者”——中海油和康菲公司。

  此前的7月19日,国家海洋局公布的鉴定结果显示,辽宁绥中东戴河浴场沿岸、河北京唐港浅水湾浴场发现少量油污颗粒均来自蓬莱19-3油田。而乐亭县扇贝养殖集中区域之一的老米沟,距离京唐港浅水湾浴场仅约5海里。

  不过,蓬莱19-3油田作业方康菲石油公司相关负责人8月1日回应称,截至目前,没有确切证据表明扇贝苗死亡与溢油有关,至今没有收到相关组织和个人的起诉文书。

  渔民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农业部和国家海洋局报案,取得权威鉴定部门技术支持。

  当发生重大、复杂的海洋污染事故时,只有获得国家主管部门和权威技术机构的支持,受害渔民才有可能讨回公道。乐亭渔民仅向县水产、海洋部门报告贝类死亡和发现漂油,没有求助于新闻媒体的及时介入,致使国家有关部门获知较晚,调查鉴定被延误,增加了揭示真相的难度。

  《海洋环境保护法》明文规定:除海事部门管辖的船舶污染事故外,其他海洋渔业污染事故均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评价,负责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含海洋石油开采)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依照《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管辖或指定省级主管机构处理直接经济损失额在千万元以上的特大渔业水域污染事故。

  此次河北乐亭疑似溢油污染事件,给养殖扇贝的渔民造成损失数亿元,属于特大渔业污染事故,受害者应当在得知蓬莱油田漏油后,立即向农业部报案,请求该部委托持有渔业污染事故调查鉴定资格证书(甲级)的单位,会同渔业执法部门,到乐亭采样监测、实地调查,分析化验,明确养殖贝类死亡与溢油有无关联,勘定溢油污染对渔业的影响范围,进而对养殖户遭受的污染损失作出评估,形成正式的调查鉴定报告和损失评估报告。

  同时,养殖户应当在第一时间将当地出现油污一事,上报国家海洋局,请求该局派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前来乐亭海域提取油污、海水、沉积物、贝类等,对乐亭有无溢油污染、溢油污染程度、溢油的具体来源,作出监测鉴定结论。

  由于敏感性、责任心、技术手段的欠缺,由于片面“维稳”的不当思维和巨大压力,基层政府对于渔民反映的疑似污染事件,往往用捂、推、拖的方法冷处理,对上级机关隐瞒不报。当发生重大、复杂的海洋污染事故时,只有获得国家主管部门和权威技术机构的支持,受害渔民才有可能讨回公道。乐亭渔民仅向县水产、海洋部门报告贝类死亡和发现漂油,没有求助于新闻媒体的及时介入,致使国家有关部门获知较晚,调查鉴定被延误,增加了揭示真相的难度。

  2006年春天,由于犯罪分子海底盗油和油轮漏油事故的影响,渤海山东、天津、河北海域突现大面积原油污染,渔业生产遭受特大损失。山东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聘请权威技术机构及时出现场采样监测,深入细致地进行渔业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帮助全市受害渔民从胜利油田获得了比较理想的经济补偿。尽管河北沿海各市在该污染事件中损失惨重,但因地方政府消极无为、被动应付,没有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除乐亭县八个养殖场外,全省受害渔民都吃了哑巴亏,得不到分文补偿。  

  渔民要善用申请信息公开等手段,监督渔业、海洋部门履行职责。

  有些地方政府习惯用非法治化手段应对重大污染事故,暗箱操作和行政手段盛行,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缺失,不仅法律执行力度颇受民众非议,案件处理也难以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了渔业部门、海洋部门调查处理海洋污染的职责分工。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情况,政府应主动公开。渔民因污染索赔需要,还可以依法申请渔业部门、海洋部门提供监测、调查、鉴定、评估的相关信息。《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为制止行政不作为,设置了法律救济的程序保障。

  然而,有些地方政府习惯用非法治化手段应对重大污染事故,暗箱操作和行政手段盛行,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缺失,不仅法律执行力度颇受民众非议,案件处理也难以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在渔民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报案后,如果得不到及时认真的处理,或者处理过程不透明,处理结果秘而不宣,他们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直至提起行政诉讼。这是污染受害人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备用手段,如果运用得当,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

  渔民应当寻找独立的专业机构,迅速采样、及时化验。

  此次溢油事故发生后,使用了大量化学消油剂来分解和清理油污,加之热带风暴“米雷”的侵扰,溢出的原油化整为零、很快扩散,肉眼不易察觉到,风吹浪打转眼消失无踪,溢油对渔业的危害被严重掩盖。

  海洋溢油污染扩散快、范围广、危害大,生态环境影响复杂,造成的损害和污染的来源难以认定。在2006年的渤海原油污染事件中,乐亭六家养殖场通过起诉油田和油轮,获得了一千余万元的损失补偿。此案索赔的主要技术支持,是污染损失评估报告,因为时过境迁、现场情况改变,鉴定机构在原告养殖海域未发现石油污染物。但由于当时漂浮的石油块大量多、连成带状、清晰可见,海洋部门和渔业部门都确认乐亭沿海发生过溢油污染,最终促使被告接受了法院的调解方案。今年的蓬莱油田溢油事故则有所不同。

  此次溢油事故发生后,使用了大量化学消油剂来分解和清理油污,加之热带风暴“米雷”的侵扰,溢出的原油化整为零、很快扩散,肉眼不易察觉到,风吹浪打转眼消失无踪,溢油对渔业的危害被严重掩盖。这给海洋监测和事故调查增添了很大的障碍,如何发现和保全污染证据成为严峻的挑战。

 乐亭渔民在扇贝大量死亡、海滨发现油污后,因专业鉴定机构未及时介入,为了保留索赔证据,委托公证处派公证员,在水产技术人员协助下,到养殖区采集贝类样本予以封存,实地清点扇贝死亡数量,这种证据意识是值得赞许的。但仅仅如此处置,对于固定证据、查明真相,是做得不够的。

  考虑到河北省海洋和渔业环境监测力量薄弱,常规监测不能满足本次溢油污染调查的需要,而国家级监测部门又远水不解近渴,为了保全转瞬即逝的油污证据,渔民应当在最短的时间里,委托有相应CMA资质、信誉良好的独立监测机构,按照海洋调查监测规范,根据溢油污染的特性,进入养殖区提取足够的油污等样本,并妥善保管,为科学鉴定打下坚实基础。(编注:CMA资质即中国计量认证资质。按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样本保存的环境、方式和期限有严格要求。养殖户自行保管油品和扇贝,消极等待将来的鉴定,有可能影响鉴定结论的准确性,给养殖户带来不利后果。

  可以借鉴的成功案例,是乐亭渔民孙有礼等人诉迁安第一造纸厂等企业海洋污染赔偿案。2000年10月,迁安一带的工业污水,沿滦河滚滚而来,排入乐亭近海养殖区,造成滩涂贝类大批死亡。望着满目狼藉的蛤皮,渔民们悲痛欲绝,他们找新闻单位控诉,把此事捅到了农业部。同时在律师的指点下,四处收集水污染损害的证据。

  渔民不相信掩盖污染的本地环保部门,请来了秦皇岛引青工程水质监测中心的专家,在养殖场水域、水闸河道、上游排污口一共14个地点采集水样,进行检测分析。该监测中心的水质检测报告,成为反映污染事实的珍贵一手资料,成为农业部权威机构的鉴定素材,对于渔民打破封锁、获得胜诉发挥了关键作用。

  国务院有必要成立应对污染事故总指挥部,整合资源、提高效能。

  河北扇贝养殖户遭受的冷遇,突出反映了中国海洋污染事故应对处理的缺陷,将部门分割的监管体制弊端暴露无遗。在污染事件中,渔民要向肇事者索赔,离不开监测数据,离不开调查报告,离不开鉴定结论。如果海洋、渔业等部门奉行本位主义,只考虑自身利益,互相封锁、互相掣肘,污染受害人必定得不到应有帮助,甚至会成为牺牲品。

  乐亭渔民遭遇的疑似溢油污染打击,至今得不到有关部门的充分重视。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宣布:河北京唐港浅水湾浴场、辽宁绥中东戴河浴场沿岸,发现来自蓬莱19-3油田的“少量油污颗粒”。但据媒体报道,从河北唐山沿岸一直到辽宁葫芦岛等地,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油污影响,并不仅仅是海滨浴场两个点有油污。

  至于海洋环境监测部门是否在乐亭海域及时提取足够的样本进行鉴定,农业部是否已对乐亭扇贝不正常死亡一事依法启动调查鉴定程序,过程动态和处理结果是否发布、何时发布,会有什么说法,这一切人们均不得而知。而油田作业方康菲公司宣称:已派出60名人员沿渤海湾海岸的辽宁、山东、河北和天津巡视,收集潜在污染物样品,将这些样品送检,以确定是否与蓬莱油田溢油成分一致。这些疑惑和不安,迫使媒体和公众强烈呼吁——别让乐亭油污裹着真相漂流!

  河北扇贝养殖户遭受的冷遇,突出反映了中国海洋污染事故应对处理的缺陷,将部门分割的监管体制弊端暴露无遗。在污染事件中,渔民要向肇事者索赔,离不开监测数据,离不开调查报告,离不开鉴定结论。如果海洋、渔业等部门奉行本位主义,只考虑自身利益,互相封锁、互相掣肘,污染受害人必定得不到应有帮助,甚至会成为牺牲品。2006年渤海溢油事件和2010年大连溢油事件,之所以善后处理乱象丛生、怪事频出,跟部门之间的扯皮行为,存在不可否认的关联。

  在此,我建议国务院成立应对重大环境事件总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可设在环境保护部,以整合环境监管、事故处置各部门的资源,拍板重大事宜,协调部门立场,统一督导下级,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应急能力。

  国家应当大力推进海洋生态资源损失索赔工作。

  当前,中国的法治进程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海洋环境保护的绩效考核体系、生态索赔的财政支持机制以及污染事故的赔偿基金制度均有缺失。如果污染企业无须为污染事故支付足够的经济代价,“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痼疾就无法消除,政府替污染者“埋单”的怪事将一演再演。

  今年6月的蓬莱油田溢油事故发生以后,渤海生态环境遭受空前的严重侵害,溢油实际影响范围和损害后果超出当初意料,已延伸到河北和辽宁海域。由于现行法律框架下的行政处罚金额过低,不足以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民众强烈期待海洋、渔业部门代表国家,对原油污染责任者提起环境损失索赔。

  尽管海洋生态资源索赔有法律明文规定可依照,有技术标准和技术机构可支撑,有海事法院的专业平台可运用,有成功胜诉的先例可借鉴,但是,观念障碍、体制障碍、机制障碍,如同“三座大山”,横亘在生态索赔的前进道路上。索赔的政府资源和民间资源不够充足,法律执行力薄弱,能碰软不能碰硬。

  当前,中国的法治进程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海洋环境保护的绩效考核体系、生态索赔的财政支持机制以及污染事故的赔偿基金制度均有缺失。从总体看,司法程序和行政程序配合不良、对接不顺,政府部门缺乏诉讼索赔的压力和动力,甚至连索赔必需的环境监测和调查鉴定都不去做,而环保组织启动公益诉讼的大门又被封闭。因此,海洋生态资源索赔难以成为常态化的行动。

  如果污染企业无须为污染事故支付足够的经济代价,“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痼疾就无法消除,政府替污染者“埋单”的怪事将一演再演,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必受阻滞。客观现实迫切要求我们转变思想观念,理顺工作机制,推进海洋生态资源国家索赔,坚持污染事故处置的法治路径,从而维护环境正义,实现环境良治。

  (作者系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能源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中国海洋污染索赔诉讼;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原标题为《依法正确处理乐亭溢油事件的几点看法》)

7、渤海漏油未止 康菲石油或遭多轮起诉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2011-08-03  尹一杰 杨志锦

http://www.21cbh.com/HTML/2011-8-3/4MMDcyXzM1NDY4Mw.html

核心提示:中海油与康菲在事故披露上三缄其口让环保组织义愤填膺,不排除对其诉讼的可能。

中海油渤海漏油事故还远没到盖棺定论的时刻,而作为作业方,康菲石油对漏油事故在当地所造成的环境影响依旧只字不提。

7月30日,据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的卫星遥感监测显示:蓬莱19-3油田B平台溢油点附近发现零星油花溢出,附近未发现油带。与此同时,C平台附近也有油花持续溢出,并在附近发现长约9公里、面积约0.95平方公里的油带。

针对这一情况,国家海洋局7月28日宣布,责令康菲石油8月31日前彻底排查并切断溢油源。

而对于持续漏油的情况,康菲石油8月1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公告,对处理事宜作出了简短陈述。公告称,截至目前,康菲石油已经派遣102工作人员沿渤海海岸巡查约300公里,并派出16辆机动车沿海岸巡查约1965公里,采集样品,清理垃圾。除此以外,公告中并没有提到漏油原因以及对环境的影响。

康菲石油中国企业传播及企业社会责任总监薛东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溢油事故的处理进展,公司会以公告形式在官方网站持续发布。但对于作业平台再度漏油的原因及赔偿方案,薛东明则拒绝透露更多细节。

中海油与康菲石油在事故信息披露上三缄其口已经让环保组织义愤填膺,本报了解到,包括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达尔文自然求知社在内的多家环保组织已经准备采取法律手段,不排除对中海油和康菲石油提起诉讼。

“主要是看国家海洋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态度,如果政府部门短期内不能加快对漏油事故的调查、鉴定处理,环保组织就会采取行动。”一名知情人士说。

或遭多轮起诉

在具体的诉讼请求上还存在不同意见,但这并不妨碍针对康菲石油的公益诉讼

6月份以来,国家海洋局对康菲石油渤海作业平台漏油事故对海洋生态损害程度的调查结果和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评估结果迟迟未能公布,相应的治理以及针对遭受污染损害的当事人的赔偿方案也从未提及。

随着漏油事故的持续发酵,包括自然之友在内的12家环保组织日前联合声明,呼吁国家海洋局积极开展公众意愿调查,通过公众调查,掌握重要的、为公众关心的油污染损害问题;加快污染调查、鉴定、损害评估的力度。同时要求加快明确事故责任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并明确相关的赔付方案,代表国家提起海洋生态损害赔偿的公益诉讼。

山东倡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王海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起诉状已经初步完成,在具体的诉讼请求上还存在不同意见,但这并不妨碍针对康菲石油的公益诉讼。

而一名业内人士则向记者表示,事故影响不断扩大,以及监管部门的执法不力是环保组织不得不先于国家海洋局采取法律手段的主要原因。

“监管部门完全可以督促康菲石油披露信息,但从目前的进展来看,监管部门明显没有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这种忍让态度只会加剧康菲公司的傲慢。”上述业内人士说。

不仅如此,该人士还向记者透露,在漏油事故的处理上,各方利益的牵扯关系也同样复杂。

蓬莱19-3油田漏油事件发生后,当地渔民怀疑海水受到污染。此后,唐山市环保局、海洋局、水产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始调查水产品死亡情况。

唐山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一名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却表示,虽然名义上调查组由各单位联合组成,但具体负责方还是掌握在唐山市国土局下的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而另一名地方监管部门内部人士也向记者证实,在具体调查过程中,地方海洋和渔业部门很难参与其中。

据本报记者了解,在漏油现场的检查中,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能登上钻井平台,地方主管部门则被排除在外。

“相关部门的调查过程没有完全开放,社会参与度也严重不足,这导致大量事故信息被掩盖。”王海军说。

除环保组织外,水产遭受严重损失的河北乐亭县扇贝养殖户也将对康菲石油提起诉讼,由于准备工作较多,目前还没有进入正式的法律程序。

难产的报告

调查报告迟迟未出,水产养殖户的诉讼难以启动

截至目前,蓬莱19-3油田的漏油事故还在不断扩大,据环保组织的现场调查,事故影响已经从海面蔓延到辽宁、河北、山东等区域,而蓬莱19-3油田B、C平台的漏油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事态越来越严重,但调查和评估报告却迟迟难以发布,这对水产养殖户的诉讼存在很大的不利影响。”杭州浙联律师事务所戴和平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戴和平表示,作为由责任人导致的事故,受害人虽然可以直接提起诉讼,但如果最终报告鉴定扇贝死亡原因并非漏油事故所致,养殖户将不得不陷于被动。

“我担心的是,报告一直没有发布很可能是责任方在尽可能地推卸责任,这种行为在之前就已经发生了。”戴和平说。

此前,在隐瞒漏油信息后,康菲石油曾一度公布溢油量为1500桶至2000桶,随后在媒体和公众的质疑下,康菲石油又将溢油量改为1500桶,并在其公司网站上删除了2000桶的上限值。

 “在信息不能完全公开的情况下,受害人应该尽快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戴和平说。

本报记者了解到,乐亭县水产局对此次溢油事故后的水产损失统计已于7月29日完成,损失情况与当地渔民自行统计的损失情况大体一致,但扇贝的具体死亡原因还有待报告正式对外公布之后才知道。此前,当地渔民自行评估的损失金额在3亿元左右。

针对水产养殖户的诉讼要求,康菲石油方面称目前尚未收到相关组织和个人的起诉文书,而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由于当地养殖户数量较多,各自遭受损失的金额也不同,最后可能选出几位代表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沟通。

 “调查报告没出来,也不能确定扇贝死亡与溢油有关,所以还是要等报告公布。”上述知情人士对记者说。

8、拷问渤海溢油 三大疑问无人解?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1-08-03徐沛宇

http://www.yicai.com/news/2011/08/982236.html

从蓬莱19-3油田B平台6月4日首次发现溢油至今,整整过去两个月了,此次溢油事故依然有三大疑问需要寻求答案,但是谁能解?何时能解?

从 蓬莱19-3油田B平台6月4日首次发现溢油至今,整整过去两个月了,此次溢油事故依然有三大疑问需要寻求答案,但是谁能解?何时能解?

1.堵漏需要多长时间?

事后披露的信息显示,6月4日,由中海油拥有51%权益、康菲公司作业的蓬莱19-3油田B平台附近发现了海底渗油。6月17日,另一座平台——C平台在钻井作业期间发现油气气泡出现在海面,该平台距B平台附近的海底渗油地点约2英里。

经过一个月的信息真空期后,国家海洋局、中海油和康菲终于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相关信息。在国家海洋局7月5日召开的媒体通报会上,和康菲、中海油7月6日召开的媒体见面会上,各方均表示除发生事故的作业平台附近偶有少量油膜出现以外,海面已无明显漂油。

康菲7月6日表示,已经在B平台的漏油点上安装了海底集油罩,大部分渗油已经停止。另一方面,通过打水泥塞,使C平台的渗油在48小时内得到成功控制。

然而,《第一财经日报》记者7月19日在C平台附近仍看到有油花冒出海面,并有油带在平台附近出现,康菲公司负责人对此解释称,由于潜水员下海清理油基泥浆,导致更多的油花从泥浆中翻了出来,C平台并没有继续发生溢油。

当记者询问其何时能够完成清污,并完全停止溢油时,康菲中国商务副总裁倪明康无奈地表示,他们从未处理过类似的溢油情况,无法确定何时能完成清理工作。

国家海洋局发布信息显示,B平台溢油点附近直到7月31日仍发现油花溢出,并出现小面积油带;C平台附近也仍有油花持续溢出,附近海域发现油带。

难道清污就无限期地拖延下去吗?溢油发生一个多月后,海面为何还有油花冒出?到底谁该对清污和溢油期限负责?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7月31日向康菲公司下发通知,要求其加快C平台海底油污清理工作的进度,8月7日前完成海底油污清理工作,8月10日前向分局提交清理回收效果的评估报告。

令人不解的是,康菲公司为何在7月6日就宣称在渤海湾作业区已没有任何油膜,油膜的源头已经被控制,回收清洁工作基本完成?

康菲公司此前一再表示,这起事故与2010年发生在墨西哥湾的事故完全不同,这次事故的泄漏量远远小于墨西哥湾的事故,此次发生事故的区域是仅有90英尺深的浅海,能够迅速控制并回收清洁油膜。

但事实是,溢油后时间已经过去近两个月了,油花仍在不断冒出。公众发出质疑:到底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完全堵住漏油? 此外,此次事故的确切原因到底何时能公布?

2.环境评估谁在做?

溢油事故发生后,康菲公司负责人从未公开回应溢油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问题。倪明康7月19日对环评问题回避称,当前最重要的问题是做好溢油的清理工作,环境影响评估不是其工作重点。难道康菲公司对事故所造成的环境损害视而不见吗?为何康菲不直接回应其到底有没有做环境评估的工作呢?

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康菲中国企业传播及企业社会责任总监薛东明表示,康菲正在与相关机构共同开展环境评估工作,但这个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目前进展不便透露。至于与具体哪个机构合作开展环评工作,薛东明表示暂不便公布。

自然之友等12家环保组织8月1日发表公开信,指责中海油与康菲公司至今还没有公布此次海洋溢油生态损害程度的调查结果和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评估结果,也没有对受伤害的海洋生态系统提出相应的治理和补偿方案,中海油与康菲公司更没有对遭受污染损害的当事人提出清晰的赔偿方案。

12家环保组织表示,可以肯定的是,此次漏油事故已经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和影响,目前尚未得到充分的调查和评估。希望国家海洋局能够公布生态损害评估的进展情况,包括污染源的诊断、污损对象及程度确定、生态污损评估等方面的详细内容。

对于环保组织的质疑,国家海洋局新闻信息办公室副主任李谋胜对记者表示,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在溢油事故发生后一直在调查、监测溢油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每当有确切调查结果时都会及时向公众公布。

另据国家海洋局内部人士透露,国家海洋局内部正在对此次溢油所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评估,但为了更好地进行相关调查,在最终的调查结果出来之前,不方便完全公布调查细节和内容,以免“打草惊蛇”。

环评工作到底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做出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所长王清印日前对记者表示,原油在海上的扩散有时候肉眼看不见,但是在一定条件下可能扩散到很远的地方,对环境的影响也可能在短期内看不出来,需要长期监测才能做准确评估。王清印说,以海洋渔业为例,要研究溢油对其影响,一般要以一年为周期来监测其影响。

除了海洋生态影响,溢油对环境造成的损害还包括对渔业养殖的影响。渔业养殖的影响则应该由农业部系统负责评估。

农业部相关负责人此前对记者表示,农业部将会跟踪了解渤海各类溢油事件对渔业的不利影响,组织有关专家综合调查分析,但目前农业部并未披露具体的行动计划。

3.经济赔偿路在何方?

根据我国现行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进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处以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此次事故对康菲石油的索赔金额最高可能仅为20万元人民币。

但国家海洋局表示,会代表国家对责任方提出生态索赔的要求,不过国家海洋相关责任人坦陈,溢油事故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难以估量,索赔可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目前,国家海洋局对责任方的生态索赔尚未取得实质性效果。

而自然之友等12家环保组织则表示,如果国家海洋局在尽量短的时间内无法提起公益诉讼,环保组织将不排除在近期率先提起。自然之友媒体联系人杨洋说,正在与相关律师联系,为公益诉讼做准备工作。而怀疑受到此次溢油影响的渔民们也准备用法律的武器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但是渔民们的索赔之路却并不顺畅。

河北乐亭县水产养殖协会会长杨基珍日前对本报记者透露,乐亭县160多户渔民的经济损失超过3亿元,渔民们将联合起来向康菲和中海油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但是,杨基珍说,由于经费有限,并且缺乏权威部门的帮助,渔民们的索赔并不容易,目前还未进入正式的法律程序。

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夏军律师对记者表示,在渔民们向事故责任方提出经济赔偿时,农业部有责任提供权威的鉴定报告;同时,农业部还应该代表公共利益,要求相关企业赔偿渔业资源的公共损失。

国家海洋局、农业部、渔民和其他遭遇损失的个人都有权利对溢油事故的责任企业要求经济赔偿,但问题是,谁愿意并有能力承担要求经济赔偿的费用和责任,谁又有义务督促责任企业赔偿相关损失呢?

业内人士表示,在海洋石油污染事故中,索赔是一个难题。国家海洋局和农业部在此类事件中,权利和义务存在交叉,两者又会有相关的利益博弈;而遭遇损失的个人由于能力有限,并且个体之间较分散难以集中力量提起诉讼,因此造成污染的企业往往并不用对环境损害付出较高的成本。

9、全国地表水 近半被污染

来源:北京青年报2011/08/03

http://bjyouth.ynet.com/article.jsp?oid=80318967

  最近,由于天降暴雨,包括北京在内的不少大城市都陆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内涝,不过,即便雨水来得如此汹涌,也依然无法改变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我国是一个水资源匮乏的国家,我国目前人均水资源量不足世界人均水平的1/3,全国总的缺水为500亿立方米左右,水资源的供求矛盾日益突出。而且在水资源紧张的同时,水污染也在不断加重,在个别地区人们的饮用水安全甚至都受到了威胁。

  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灵水村,自古以水著称。因为没有了水,灵水村成了缺水村,而在50公里外的城市,居民守着河却依然饱受折磨。赫赫有名的望京社区居住着大约30万人,2011年这里的房价已经飙升到2万元一平方米左右。然而与这个现代化大型社区极其不符的是,社区边上是一条已经浑浊并散发着恶臭味的河——北小河。

  根据北京市环保局公布的最新监测数据显示,北小河水质为Ⅴ4类,是水质的最低标准,属于未达标的污染河流。

中国水污染地图网站负责人马军表示:“现在全国水污染的形势依然还是比较严峻的,从国家所发布的各种数据来看,全国的地表水可能有一半左右都受到相当严重的污染,如果我们在中国东部地区去走去看的话,要想找到一条比较干净的河流,难度还是挺大的。”

10、中国水环境形势告急 减排任务加重

来源:中国低碳网 2011-8-3章轲

http://ditan360.com/News/Info-89996.html

  日前,国家环境保护部、审计署分别发布的水环境质量报告显示,全国重点流域水环境总体达到轻度污染,其中海河为重度污染,重金属超标现象最为严重;投资数百亿开展的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尽管干流总体水质为优,但主要支流总体水质为重度污染。

  “考虑到‘十二五’开局各地的投资冲动,国际经济的日趋回暖,以及需要时间部署新增约束性指标的对策措施,减排任务相当艰巨。”在日前召开的全国2011年上半年总量减排核查核算视频会议上,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说。

  环保部日前发布的2011年上半年中国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显示,2011年上半年,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为轻度污染。

  据统计,重点流域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Ⅰ~Ⅲ类水质断面占48.8%,劣Ⅴ类水质断面占15.9%。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提高0.2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降低3.5个百分点。

  上半年,全国地表水有13项指标出现超标现象(不计化学需氧量)。其中,总磷、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超标较为严重,超标断面占断面总数的20%以上。

  七大水系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Ⅰ~Ⅲ类水质断面占53.9%,劣Ⅴ类占17.6%。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提高1.9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降低4.4个百分点。

  其中,长江、珠江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在75%至90%,水质良好;海河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超过40%,为重度污染;其余河流为中度或轻度污染。

  在重点湖泊中,太湖和巢湖为轻度富营养状态,滇池为中度富营养状态。洞庭湖、鄱阳湖为IV类水质,洪泽湖、白洋淀为V类水质。

  在监测的10个主要水库中,千岛湖为Ⅰ类水质,丹江口水库、密云水库、门楼水库、石门水库、大伙房水库为Ⅱ类水质,董铺水库、崂山水库、于桥水库为Ⅲ类水质,松花湖为Ⅳ类水质。

  除了水环境形势严峻外,空气质量也不容乐观。环保部同时发布的《2011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显示,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中,有45个城市空气质量超标,占39.8%,其中包括北京、太原、唐山、鞍山、长春等直辖市、省会和工业城市。全国重点城市中,空气质量最差的是乌鲁木齐,为“劣三级”。

  今年,国家确定的减排任务是,4种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同2010年相比均下降1.5%。但环保部通过对1-4月全国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的初步调度发现,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实现了下降,而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新增污染物排放加重。

  “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能源消耗、工艺生产排放的氮氧化物增加过快,燃煤电厂和水泥厂等脱硝工程尚未大规模开展,淘汰落后产能的规模和力度减弱等。此外,还有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盲目上高耗能项目。一些企业为了经济效益违法超标排污,一些已淘汰的落后产能死灰复燃。”张力军说,今年一季度,高耗能行业增速呈上升趋势,如果这一态势持续下去,势必影响今年污染减排目标的实现。

  审计署8月1日发布的《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底,《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要求建设完工的253个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中,仍有56个未完工;审计抽查已建成并运行的96家污水处理厂中,甘肃兰州雁儿湾污水处理厂、山西太原殷家堡污水处理厂、陕西宝鸡凤翔县污水处理厂等10家污水处理厂存在超标排放的问题。

  这直接导致黄河主要支流总体水质重度污染。环保部的监测显示,目前渭河下游西安段和渭南段、湟水河西宁下游段、汾河太原段、临汾段和运城段、涑水河运城段污染严重。

  据记者了解,环保部近日已要求有关部门合理测算污染物排放的新增量,加强监督管理,执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和排放标准。

11、环保部首次公布1930家铅蓄电池企业完整信息

来源:中国青年报2011年08月03日刘世昕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2011-08-03/111722926351.shtml

  本报北京8月2日电 (记者 刘世昕)今天,环保部向社会公布了全国1930家铅蓄电池企业的名单,以及这些企业的地址、生产工艺和环保治理情况。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解释,此举意在将近年来屡屡肇事、造成血铅超标的铅蓄电池企业的相关信息公开,请公众监督。

  据悉,这是环保部第一次将一种类型的污染企业的全部信息向公众公开。

  近年来,由铅蓄电池企业导致的血铅污染事件在我国频繁发生。就在今年5月,浙江德清县还因为发生血铅事件被环保部实施区域限批。今年以来,经媒体披露的血铅超标事件还有安徽怀宁儿童血铅超标事件和浙江台州血铅超标污染事件。2010年,全国发生了6起影响较大的血铅超标事件。

  血铅污染事件大多与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的污染密切相关,所以环保部确定,今年要联合国家发改委、监察部等部门对铅蓄电池行业展开专项行动,全面整治这个行业的违法排污情况。

  近年来,随着汽车、电信、电动车(以电动自行车为主)以及可再生能源储能需求的高速增长,我国铅蓄电池处在一个“爆炸式”的高速增长期,2010年,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铅蓄电池生产国,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1/4。

  目前国内铅蓄电池生产企业水平相差很大,有的采用世界上最先进的生产线,也有的仍然是手工作坊式的落后工艺。在近2000家铅蓄电池企业中,规模以上企业不到200家,小型企业比例在90%以上。

  铅蓄电池企业整治专项行动的第一个步骤就是要求各地在6月30日之前,对辖区内的铅蓄电池企业进行排查,并公布企业的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根据今天公布的全国铅蓄电池企业分布地图,铅蓄电池企业最多的是江苏省,有484家,其次是浙江省,有328家。新疆、海南、青海,以及西藏4个地区没有铅蓄电池企业。据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对铅蓄电池企业排查摸底的过程中,已经关停了583家工艺落后,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还责令405家企业停产整治。

  从环保部等部门近期的督查看,各地铅蓄电池企业仍存在规划布局凌乱、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工艺技术水平不高、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企业管理水平较差等问题,个别地区对铅蓄电池整治工作认识不高、整治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今天,环保部还透露说,督查发现,山东省泰安市德盛蓄电池有限公司、山东省莱州佳丰电镀有限公司未落实当地环保部门停产整改要求,擅自恢复生产;江苏省常州市日村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昆山市港昆双龙蓄电池有限公司、广西河池市鑫锋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污染物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或不正常运行;广东省韶关曲江宏基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宜州市和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问题仍未彻底解决。

12、上海实行有奖举报环保违法行为 最高奖励万元

来源:东方网2011年08月03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5321551.html

  东方网8月3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环保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规定》正式公布,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该规定明确,将对本市范围内的六类环保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环保部门核实后,将根据违法行为性质和行政处罚情况,给予1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

  该规定称,实行有奖举报是为保护和改善本市生态环境,加强环保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加大执法力度,推进公众参与而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本市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市民可对本市范围内的下列环保违法行为进行有奖举报:

  ■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正在违法开工建设的工业项目;

  ■利用暗管、雨水管道、槽车等方式偷排工业废水、废液,以及利用其他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将危险废物交由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处置以及无证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

  ■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或备案,非法转移放射源或从事探伤作业的;

  ■在接受环保部门监管中,弄虚作假或者有谎报、瞒报情节的;

  ■其他违反环保法律法规、严重危害环境的违法行为。

  有奖举报奖励对象一般为第一(时间)举报人。举报人应当对举报的事实提供相应的证据。环保部门核实后,根据违法行为性质和行政处罚情况,给予1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奖励金一般在环保部门核实并作出处罚决定后一个月内发放。

  该规定同时明确了奖励标准,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经查属实的,一般按处罚金额的百分之二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元;处罚金额在5万元以下或无罚款金额的,一般奖励1000元。

  举报重大环境违法案件(例如水源地倾废事件、大面积异味气体泄漏事件、放射源失控事件、危险废物非法处置造成严重污染的案件等),有助于环保部门及时处理突发环境事件、避免环境事故的发生或消除重大社会影响的,可奖励5000-10000元。

  举报途径

  电话:12369(上海环境热线)

13、广东惠阳30亩荔枝绝收疑系工厂排放毒气所致

来源:南方农村2011-8-3 黄世祥

http://nfncb.cn/nccf/sg/3855.html

原题:五金厂排放“粉尘” 30亩荔枝绝收

   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黄世祥)虽然今年不少产区减产,惠阳区镇隆镇的荔枝收成却不错,但该镇高田村的十几位果农则感受不到增产的喜悦。“别人卖荔枝,我们只能眼巴巴看着。”他们将矛头指向了果园旁边的携成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携成公司”),“公司开工两年,我们的荔枝第一年减产,第二年绝收。”

荔枝彻底绝收

  据了解,今年高田村共有30多亩荔枝绝收。“荔枝不长新叶,不分蘖,不开花,更不结果,有些果树甚至直接死亡。”果农叶新的家就在果园边,离携成公司最近,对果园情况也最为了解。

  7月29日中午,南方农村报记者在受害果园发现,果树绝大部分只长枝叶不结果,枝条弱小,叶片边缘干枯,几乎每棵树上都有枝叶枯死。“虽然活着,但不结果,30多亩果树成了摆设。”果农杨莉萍埋怨,“携成公司没成立的时候,结出来的荔枝很漂亮。但开工后第一年便减产大半,今年是彻底绝收。”

  据了解,去年因为减产严重,村民也跟携成公司有过交涉,最终部分受影响的村民获得了总计约4万元的赔偿。“公司也承认荔枝减产与他们有关。”叶新说。

  “如果荔枝减产的确是公司造成,我们肯定会负责。”携成公司总经理罗海生向南方农村报记者表示,但他们与村民的分歧在于:具体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荔枝绝收。

  罗海生认为,他们做五金铸造,排出来的只是粉尘,影响了果树的光合作用,导致减产、绝收。但村民认为,在果园能明显闻到异味,而且晚上更浓,所以公司所排放的不可能仅仅是粉尘,而是某种有毒气体。

  在村里经营农资生意的叶健文表示,携成公司导致荔枝失收,赔偿损失理所应当,但不能仅限于此。“如果公司排放的物质,会让高田村有400多常住人口的健康受损,那事情就大了。”

公司未经环评

  携成公司排放的究竟是粉尘还是有毒气体?有没有进行过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7月29日中午,南方农村报记者就此向罗海生询问,但他并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表示“环保局来看过”,并称公司“生产跟苯没关系,含砷的放射性元素全部没有,并不存在化工污染。”

  随后,记者又向惠阳区环保局规划科咨询,携成公司究竟是否进行过环评,规划科工作人员杨富彬则以“这是商业秘密”为由,拒绝透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中,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由此可知,携成公司要取得营业执照,通过环评是其中一个前提。南方农村报记者通过镇隆镇工商所了解到,携成五金有限公司是于2009年取得的营业执照。

  到了7月29日下午6点,罗海生向记者致电,称“相关部门刚刚责令他们公司停产”,并最终承认,携成公司至始至终都未经过环评,“因为是小厂,没钱做。”

  这也表明,在没有经过环评的情况下,携成公司便从工商部门获得营业执照。根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其中包括:“对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未评价,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批准该项目建设或者擅自为其办理征地、施工、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生产(使用)许可证的。”

但在8月1日,记者致电惠阳环保局、工商局以及镇隆镇政府,他们均否认下达过责令携成公司停产的通知。

14、福建安溪铁矿溶洞水锰超标 污水排入西溪支流

来源:东南网2011年08月03日

http://www.chinanews.com/ny/2011/08-03/3230936.shtml

潘田铁矿山下的溪流已成深黄色

  西溪、东溪的源头,水都是清澈、甘甜、冰凉的,但是,流经第一个乡镇后,水就开始浑浊起来。

  其中,流经安溪县的西溪尤为严重。与源头的安溪桃舟乡相比,第二站剑斗镇的水偏绿,而且西溪位于感德镇的一条支流,水还变成了黄色。村民们一致认为,黄水是上游感德潘田铁矿铁矿水偷排入西溪支流造成的。

  记者多方调查得知,因污染环境,8年前改制至今的潘田铁矿多次被投诉至上级环保部门,直到现在仍未通过环评验收,但仍在继续生产。

  此前北渠水锰含量最高超标14倍,环保部门和专家曾分析指出,这与西溪上游水土流失、铁锰矿开采有关。而闽东南地质大队去年检测西溪污染时也发现,潘田铁矿排向西溪支流的溶洞水锰含量超标。

  走访:潘田铁矿下 西溪支流成“黄河”

  西溪水从桃舟乡出来后,第一站便来到剑斗镇,这里的水质明显不如上游,水的颜色有些偏绿。到了剑斗镇区剑美大桥,溪面堆积了许多垃圾,正在桥上纳凉的几位村民,说话间就将烟头丢进溪里。

  摩的师傅吴先生说,十多年前,这里的溪流很干净,许多人都从这里挑水回家喝。那会儿,剑美大桥附近还有一个温泉,经常有人来泡温泉。可后来,剑斗村有一家水泥厂进驻,受石灰的污染,温泉渐渐没了。不仅如此,村里生活垃圾并没太多收集,加上生活污水也随意往溪里排放,“溪能不脏吗”?

  不过,吴先生觉得,西溪最大的污染源还是感德的潘田铁矿。据他称,潘田铁矿的污水经常偷排入西溪支流,在剑斗汇入西溪,这是造成西溪剑斗段水污染的最主要原因。

  潘田铁矿位于感德镇蔗头山上,铁矿区内尽是尘土,路边的草也沾满了铁粉,十分暗沉。车辆沿着潘田铁矿往桃舟方向驶去,山谷间的溪流已变成暗黄色。

  “从桃舟出来的水很干净,为何到了剑斗就变脏,肯定是跟上游的潘田铁矿有关系。”大多数村民与吴先生的说法一致。

  调查:潘田铁矿大量开采 曾频频引发地质灾害

  安溪感德镇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潘田铁矿是该镇最大的纳税大户,也是安溪县政府第二纳税大户。其前身是福建省潘洛铁矿潘田采区,创办于1958年,是省属国企。

  据透露,由于对山体中部大量开采,矿区频繁发生地质灾害,潘洛铁矿曾于1999年停产。但后来,安溪县政府实施“以矿救灾”,2003年以5300万元的价格,将铁矿的采矿权出让给新组建的股份公司——福建安溪潘田铁矿有限公司。

  2004年,潘田村正式启动移民,2400多名靠近矿区的居民,于2006年全部搬迁至安溪县城,并每人持有该矿1000元的股份。至此,潘田铁矿才得以继续生产经营。

  可这几年,潘田铁矿经营并不是很顺利,环境污染问题一直围绕着潘田铁矿。

  2007年10月,就群众反映潘田铁矿污染问题,国家环保总局环监局特别派员赴安溪潘田铁矿调查。安溪县有关领导在汇报时表示,原国有潘洛铁矿长期开采,后又因地质灾害停产,没有资金整治封闭原有的排土场,致使台风暴雨发生时引发水土流失。此外,2003年潘田铁矿取得采矿权后,由于矿区群众尚未完成搬迁,无法建设矿区环保基础设施,导致下游环境受到影响。

  不仅如此,2008年3月份,福建省环保局还宣布,暂停安溪县矿山开发等资源开发利用类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安溪成为我省首个因环保问题被区域限批的县。

  当时福建省环保局限批的理由是:潘田铁矿未按国家有关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对铁矿开采造成的生态破坏进行恢复和治理,常年大量开采已经导致该矿山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矿井突水等地质灾害频发。矿方又严重违反有关环保审批手续,新建堆土场,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极大地危害了当地群众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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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三个公民起而行之的环保样本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1-08-03  陈媛媛 

http://www.cenews.com.cn/xwzx/gz/qt/201108/t20110802_704812.html

是他(她)们影响了时代,还是时代孕育了他(她)们 

  一个人永远无法脱离他所处的时代。

  他们因为一个偶然契机,与环保结缘,并逐渐成长为一位“民间环保专家”。“驴屎蛋儿”由一名坚定的“反焚烧主义者”转变为一名垃圾分类处理的倡导者,并通过“绿房子”积极探索实践垃圾分类;巴索风云同样是坚定的“反焚烧主义者”,出于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他不仅转变为一名垃圾分类处理的倡导者,还成为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卢为薇和范涛用手中的相机记录北京蓝天,并把这种关爱传递给打工子弟……

  他们都是普通人,都怀着个人的环保梦。他们把想法付诸行动,用行动坚持环保。如果说媒体成就了他们,不如说是时代成就了他们,这个时代背景下,他们身上了体现出的“公民责任”,让他们熠熠生辉。

  如何更好地利用民间智慧,激发公众参与环保的热情,并给予支持指导,是一个成熟的、有智慧的政府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以何种方式参与,如何表达诉求,则是身处这个时代的公民应思考的问题。

环保公民炼成记

  黄小山:网名“驴屎蛋儿”,从反焚烧到倡导垃圾分类,再到自筹14万元,建起社区垃圾分类处理站“绿房子”,他走过了自己的环保路

  7月27日上午,北京市昌平区纳帕溪谷社区后门外,十多家媒体的记者不断汇聚到河边的一座“绿房子”前,这个由北京市民黄小山(网名“驴屎蛋儿”)自费建立的社区垃圾分类处理站,当天要进行垃圾脱水试验。

  面对几位美女记者伸出的录音笔,黄小山侃侃而谈“绿房子”的设想和所要实现的目标。采访多次被后到记者的问路电话打断,面对不断增加的新闻媒体数量,黄小山用“出乎意料”来形容。

  连日来,在“绿房子”建造的过程中,不断有媒体、专家、政府官员和环保民间组织的志愿者造访,驴屎蛋接待了一批又一批。

  绿房子试车

  10点30分,试验开始。20平方米的“绿房子”里立即人满为患,记者们的长枪短炮对准“绿房子”的心脏——专吃“湿垃圾”的垃圾破碎脱水机。

  满满8个大桶菜叶、西瓜皮等共80.6千克厨余垃圾,缓缓顺着机器的进料口,经过切割、破碎、挤压、脱水,污水通过水管导入下水道,脱水的残渣被机器排出体外。加工后的厨余垃圾重量减了近一半,仅剩42千克左右,体积少了3/4,仅仅装满两个桶。黄小山对这一试验结果很满意。

  “中国垃圾水分之高,全世界找不出第二个。”黄小山说。北京每天产生的垃圾达到1.8万吨,其中6000吨是水分。在他看来,环卫部门在运输含有如此高水分的垃圾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恶臭、遗撒等二次污染,而且运到垃圾填埋场后,还会产生渗滤液,政府还需要投入巨资处理,每处理一吨还要支付80元~100元的补贴。而“绿房子”则把脱水处理提前,不仅避免二次污染,节省运输成本,还给政府省了不少投入。

  “如果‘绿房子’覆盖全市,那省的钱将数以亿计。”黄小山说。

  按照黄小山对中国垃圾处理现状的分析,打开垃圾分类难的症结在于,垃圾要干湿分开,定时且实名投放。“绿房子”负责承接居民与环卫部门两个环节,居民只需将垃圾干湿分类,“绿房子”的工作人员把湿垃圾脱水,把干的垃圾进行详细分类,一些可回收的拣出来留下,其他的和脱干的垃圾让环卫部门运走,“绿房子”实际上是对要焚烧垃圾的一个“预处理”系统。

  “绿房子”目标是对附近2000户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回收其中有价值的资源,试图最终用科学的数据证实垃圾的资源和财富价值,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帮助。

  从反焚烧到倡导分类

  两年前,黄小山正成功地经营着一家律师事务所,住在高档别墅,在其人生规划中,从没和垃圾联系在一起。

  2009年,北京市宣布将在阿苏卫垃圾填埋场边上建立亚洲最大的垃圾焚烧厂,填埋厂附近的居民出于对垃圾焚烧危害性的恐惧,强烈反对阿苏卫垃圾焚烧厂的建立,黄小山和邻居一起游行,被警察第一个带走。

  当时,北京、广州等地不断有公众站出来,反对在自己居住小区附近建设垃圾焚烧厂,垃圾焚烧被妖魔化。黄小山也在网络上化名“驴屎蛋儿”,反对北京在阿苏卫建立垃圾焚烧厂。

  “是政府让我卷入这场垃圾纷争中的,于是我就中了垃圾的魔。”黄小山多次这样说。2010年初,一次与北京市市政市容委高级工程师、垃圾问题专家王维平的深谈后,王维平将其推荐给北京市政市容委,作为市民代表随政府去日本和澳门考察垃圾焚烧。

  去之前考虑的都是更好的技术、更先进的设备,但考察中,黄小山的观念有了转变,认为垃圾处理过程中垃圾分类很重要。

  从日本回国后不久,在各方对垃圾是否应该焚烧争论不休时,黄小山由一名坚定的“反焚烧主义者”转变为一名垃圾分类处理的倡导者,他提出:“垃圾可以烧,但一定要在垃圾分类的基础上。”

  这时,很多反焚烧的盟友开始骂他,说他被政府“招安”了。

  “我发现北京垃圾处理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在末端的烧不烧的问题。在垃圾处理过程中,垃圾分类的理念也非常重要。我认为从源头对垃圾进行分类,是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第一步。”黄小山说。

  黄小山主张放弃以极端方式与政府“死磕”,力图以理性的方式对话,受到政府的欢迎,他为此成为政府相关部门的座上客。

  在与垃圾处理专家、环保民间组织的接触和熏陶下,黄小山逐渐理清了垃圾处理的症结,成长为一位垃圾处理的“业外”专家。

  动嘴不如动手

  2010年,北京市政府在600个居民小区基本实现了垃圾分类。2011年垃圾分类的范围继续扩大。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垃圾分类遇到很多问题。有人能自觉分类,有人就做不到,一些垃圾清运车将居民辛苦分类的垃圾混合运到垃圾填埋场,导致一些地方出现公众和政府相关部门相互指责的现象。

  黄小山想在自己的小区建一个垃圾分类站,实实在在、系统性地进行二次分类,来帮助老百姓把垃圾分类完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第二步的分类运输、分类收集、分类处理。

  动嘴不如动手。经过一番酝酿之后,黄小山将自己的设想递交给北京市市政市容委。“春节刚过,市政市容委就打来电话,先是感谢我对垃圾处理项目的关心,接着就说,我的这个想法不错,支持我去尝试。”黄小山说。

  有了政府部门的表态,黄小山心里踏实了。他把自己的设想放在网上,全国各地有多家企业主动与他联系,有一段时间,他每天都要和不同企业来谈。为了节省成本,黄小山曾尝试自己设计生产垃圾处理设备。

  经过半年努力,在政府和朋友们的帮助下,“绿房子”终于建设起来了。

  用黄小山自己的话说,搞“绿房子”出钱又出力,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尽到一个公民的责任,“我不想指责谁,也不想抱怨谁,只想用事实证明,我一个普通公民都能做好的事,政府更应该有能力做好。”黄小山说。

  这时的黄小山以不再维权为行动的前提,他用自己行动和影响力推动着政府、专家、公众思考垃圾处理的问题。

  环保民间组织自然大学校长冯永峰非常赞赏黄小山的努力。在冯永峰看来,中国环保问题的出路在于公众。之前维权的居民大部分是“苦闷型”或者“仇恨型”。但黄小山等人的出现,超越了维权的基本层次,开始向区域公益、社会公益的更高层次转变。

  很享受这个过程

  一路走来,黄小山坦言很享受这个过程。

  他常常为自己想出的精妙主意拍着大腿为自己叫好,脑子里除了垃圾还是垃圾,最后,黄小山索性从律师事务所退出,全身心地投入到垃圾处理的事业中。

  为了提高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绿房子”将靠回收从垃圾中产生的废旧资源维持运营。如居民交来一些废纸、饮料瓶等有价值废品,将会获得“绿房子卡”,现金直接刷到磁卡里,居民可用磁卡到一些合作单位(例如超市)购物。

  黄小山以旺盛的精力推动着“绿房子”项目的实施。在他看来,垃圾处理产业是一个大产业,潜藏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垃圾经过分类后与相应的回收链条对接,每年产生的经济效益将十分可观。为此,黄小山成立了“驴屎蛋儿”谐音的绿斯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酝酿成为一位垃圾商人。

  在公众眼里,黄小山是一个有点特别的款爷,尽管白发丛生,却留着莫西甘头,衣着鲜艳,开着林肯领航者,脑子里总想着做公益;在媒体的眼中,他是一个出新闻的人,观点新颖、思路清晰、语言生动鲜活,拿之即用;在政府的眼中,他作为公众代表,理性,不偏激,建议意见符合实际,支招不添乱。

  其实,黄小山有自己的“狡黠”,他不动声色地玩转与各方的关系。“‘绿房子’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注定要失败。”黄小山多次通过媒体示意,希望能得到政府支持,牵头推广“绿房子”,或政府给予一定补贴,维持“绿房子”的运作。

  而政府相关部门也是应声接招,近日,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副处长邓俊主动前往“绿房子”参观,了解黄小山的需求后,表示将对“绿房子”给予支持。同时,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已将“绿房子”纳入社区垃圾分类前端设施研制及标准制定试点。

  按照黄小山的设想,“绿房子”要能够实现垃圾的减量,同时还能盈利,就具备推广的价值。

  “主烧派”代表人物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给“绿房子”泼了些冷水。他认为,成功的前提必须是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居民的配合和自觉是关键,这需要时间的检验。至于是否可推广,徐海云表示要视数据而定。

  一切需要用数据说话。从8月起,环保民间组织将派出志愿者,协助黄小山运作“绿房子”,分析每家每户的垃圾,记录每袋垃圾中有价值的物质等。黄小山说,他们将采集一个月数据,统计垃圾中到底有多少可利用资源。

  “只有真真切切地产生了经济效益,才能真正推动垃圾分类。”黄小山说。

原来可以这样做公民

  巴索风云:与政府理性沟通,推动改变广州番禺反垃圾焚烧维权活动的发展方向,“绿色家庭”志愿者团队的主要推动者之一

  同样是为垃圾处理问题谏言,“巴索风云”(以下简称巴索)在广州走红,这位不善辞令的年轻“老广”,视野已经从“如何反对垃圾焚烧”变成了“如何做一个公民”。

  学习与政府沟通的技巧

  这一切源于2009年,因为政府拟在广州番禺地区建垃圾焚烧发电厂,住在附近的巴索和邻居们一道加入了反垃圾焚烧的维权活动。巴索所在的丽江花园“江外江”论坛是抵制声音最集中的论坛之一,“大家不停发帖,寻找发声途径,都很着急,但都提不出一个好的解决方法”。巴索也是其中之一。

  在各方努力下,公众和政府由对抗到对话、从博弈到妥协,一直到后来充分合作,在公众、官方等各方力量相互作用下,这起事件变成一桩全国性的公共政策事件,也成为了政府和民众互动的经典范例。

  期间种种经历,让巴索对政府与公众之间如何良性沟通的问题深有体会。巴索有个愿望,希望在具体事件中找到方法,让政府听到并回应公众的呼声。只有越来越多的人关心政府各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施政透明化才能成为可能。

  巴索自此开始了他的探索和实践。从不善言辞、不擅写作、绝少问世事,到关心社会公共事务,提出个人看法,巴索用最快速度完成转变,并将此视为人生乐趣。“巴索风云”这个名字,开始渐渐频繁地出现在报章上,各种百姓茶坊、市民声音栏目都能见到他的名字,有理有据地提出自己的意见。

  理性协商才能解决问题

  在公众的努力下,当地政府意识到可能存在环境风险,2010年,番禺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宣布暂停。但垃圾围城问题仍然困扰这个城市。巴索认为,寻找积极的方式科学处理垃圾,应成为公民尝试去做的事情。

  2010年3月开始,番禺业主们在巴索们的发动下在各自的小区里自发进行了“绿色家庭”垃圾分类活动,制作分类指南,一边学习一边实践。

  然而,除了自发参与,业主们意识到要整个城市科学处理有害垃圾,必须由地方政府发力。

  2010年4月23日,又一个广州市城管委的接访日。巴索和“樱桃白”等网友给城管局送上了礼物——6袋有害垃圾,并持续跟踪和记录这6袋垃圾的去向,希望督促政府尽快拿出行之有效的垃圾分类回收办法。

  城管委最终还是因为无法处理有害垃圾而决定将其封存。同年5月24号的接访日,他们又给城管委送去了一个挂钟,时间在走,没有多少时间能浪费了。

  媒体点评,巴索他们做了类似行为艺术的举动。事实上,巴索本意只是想知道作为10年分类试点的广州,为何没有相应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有害垃圾的程序和制度?

  今年春节前,他的一位好友提醒他,不要老做鸡蛋碰石头的傻事,单凭个人不能做出什么事。但是,巴索坚信,在日益开明的政府面前,总能找到办法与之沟通。

  2011年年初,垃圾焚烧发电厂重新提上议程,并已进入环评阶段,公众反应缓和了许多。“像以前有人跟我说,他们是反对(对话)的,到了后来他会跟我说,你们什么时候再有这种官民对话活动,把我也叫上,我也想去表达一下。”

  巴索十分欣慰,这是可喜的变化,很多公民已经行动起来了。面对一些社会公共问题,成千上万的人自发“路过”来力撑。很多时候,巴索选择静静地站在一旁,当出现无组织、无纪律的民意表达时,他会站出来提出自己的告诫,一定要克制、理性,“要用一种聪明的、让对方舒服的方式,理性地和政府协商。”

  在积极观察和参与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巴索越发体会到,正是因为有开明的政府、包容务实的领导、敢言的媒体,才能有空间,让市民逐渐学做一名理性、客观、敢于批评监督和提建设性建议的现代公民。

  而公民巴索的成长也告诉了人们,原来可以这样做公民。

一个人的行动可以改变世界

  卢为薇和范涛:拍摄《北京蓝天日记》,唤起公众关心环保,向政府表达善意的提醒和期许

  两个喜欢摄影的北京白领,因为数一数北京蓝天的简单想法,用为期一年的时间,拍摄反映北京天空的照片,然后将照片上传至网络,集结成《北京蓝天日记》。

  和很多年轻人只说不做不同,卢为薇和范涛把想法付诸行动。人们在佩服他们的坚持与执着的同时,也意识到每个人都可以以自己擅长和热爱的方式表达对环保事业的重视和对环保概念的自己定义。

  日积月累记录蓝天

  《北京蓝天日记》显示,北京一年中只有180天的天空是蓝色的,而北京市环保部门公布的去年“蓝天”数字是285个,两者有105天的差距。

  《日记》引发了一场关于何为蓝天的讨论和争议。环保部门以监测数据作为划分蓝天的依据,卢为薇和范涛则强调了人们直觉感受的重要以及自己判断空气质量的主动性。他们认为,数据固然准确,但是对于市民的幸福感来讲,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抬头那一刹那看到的,是心旷神怡的蓝还是阴霾的灰。

  这本带着来自民间的善意提醒和期许的《日记》,营造出普通百姓与环保官员之间的对话氛围。环保部门不仅对当前空气质量监测情况和存在问题做出了回应,还表达出对公民环保行为的鼓励和支持态度。

  有多家画廊找到他们,表示可以帮忙展出这些摄影作品。卢为薇和范涛没有接受这样的好意,原因是他们不想把作品放在一个小的高端的环境中被人欣赏,而是更希望它成为公众艺术品,出现在公共汽车站或地铁里以及工地的围挡上,代言北京,让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这座城市引以为荣。

  “如果我们把365张照片,放在工地的围挡上,弄成像马赛克一样的墙,斑斑点点都是蓝色,当然也有一些是灰色,你能想象吗?那会产生一个非常震撼的视觉效果。”卢为薇说起自己的设想,难掩内心的激动。

  在拍摄蓝天之前,两人曾多次做过有关环保和公益的影展。“我们概念中的艺术是具有可持续性的,公益和环保是我们艺术作品中必须存在的元素。”

  向打工子弟传播理念

  拍摄蓝天之后,他们继续着自己的环保之路。按照卢为薇和范涛对《北京蓝天日记》的规划,他们已经和一家民间组织打工子弟爱心会合作,把相机交给农民工子女,让他们继续蓝天的拍摄。

  农民工群体往往因生活压力而无暇重视美术教育,而他们希望提供给孩子们更多创造的空间和机会。同时,他们倡导自给自足的生活态度,希望通过制作和销售年历的过程,增加孩子们的自信心和执行力,他们希望能借此增强孩子们对北京城市环境的关注度和责任心。

  在这个计划中,范涛将发挥专业摄影的特长,负责传授摄影知识。今年年初,卢为薇从外企辞职,专职做起公益,生活变得充实、有意义,这让她重新找到了久违的幸福感觉。

  现在老师、课程都安排得差不多了,就差相机了,只要筹集够100台旧相机,就可以马上开始,他们在网上征集相机,留下了打工子弟爱心会的地址。

在第四届SEE·TNG生态奖的评选中,卢为薇和范涛以事迹在微博中1.5万次的转发量,获得“weibo给绿奖”。这时,范涛已远赴青海玉树筹建希望小学,在颁奖典礼上,卢为薇一个人上台领奖。卢为薇接过奖杯并将其高高举起,“我们这次获奖,也告诉了更多的普通人,只要我们每个人多一份心来关注,这个世界就能变得更美好。”卢为薇的这句话是对广大网友说,也是对自己说的。

16、企业负有环境宣传的责任 

来源:中国环境报 2011-08-03张武丁

http://www.cenews.com.cn/xwzx/gd/qt/201108/t20110802_704816.html

   在一些工业污染源附近和一些以工业为重要发展动力的城市,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周边居民是受到环境污染损害最严重的群体。而其受到污染损害的严重程度与污染源周边居民的环境意识有很大关系。虽然社会上的环境宣传已广泛开展,但由企业作为主导开展的宣传却并不多见。笔者认为,企业有宣传环保的义务,特别是对周边居民,企业应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向周边居民介绍企业环保治理的情况,欢迎周边居民的监督。

  从地理位置上讲,企业就在居民区或村子附近,企业进行主动宣传或接受咨询都非常容易实现,甚至可以现场进行个别解答。从针对性上看,企业对其技术的先进程度,现在的和潜在的污染危害,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转程度和处理效果,技术难关以及损害因子、机理、解除和预防等都了如指掌。居民整日忙于生计,没有针对性的宣传恐怕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毕竟他们不是求知的学生,而是需要解决实际问题的,有针对性才能解决问题。从企业与居民双方的联系看,是直接对直接的实体关系,不存在第三方乃至事实与现象分离的可能。一旦发生纠纷或者发生污染事故,群众可以马上反应,企业也可以马上做出应对。在接触居民进行宣传的过程中,企业可以加深对自己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认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提高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转效能。这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更是避免企业和公众因污染受到损失的有效方法。居民可以通过企业的宣传,直接了解、接触和感知危害的来源,从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为了自身的生存需要,还可以有目的地以群众战术的形式监督企业的治污排污行为。无论企业有多大,居民和企业都是权利和义务平等的民事主体,要求也应对等。群众也应当选出自己的监督员代表,对企业的治污设施实施检查、对产生的危害及潜在危险予以披露。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看,企业对周边居民也负有不可推卸的环境宣传责任。

  建厂之前,建设单位就有义务向周边居民说明可能带来的危害并征求意见。不告知信息、不征求意见独断专行的已建成企业,把自己放在民事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强势一边,就应当付出代价。《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一条专项规划和第二十一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都规定,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当然,环境影响文件批准后、项目建设之前,工艺发生变化时,都依然负有宣传义务。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在项目建设、运行的过程中,以及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跟踪检查中发现问题后,宣传义务也都同样存在。

可以说,企业一旦建立,就一直且必须负有向周边居民进行宣传和保证环境安全的义务。因此,笔者认为,作为有正式排污执照的企业和有社会责任意识的企业,必须加强对周边居民的环境宣传,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同时把潜在的污染损害降到最低。

17、征收环境税不是花钱回赎“排污权”

来源:科学时报 2011年08月03日吴学安

http://roll.sohu.com/20110803/n315290375.shtml

靠大幅度提高环境税征收标准来提高环保效率的做法,起源于战后欧洲经济高速发展期。此后为世界一些国家所仿效。但环境污染对地球上越来越稀缺的青山绿水生态资源的破坏、对子孙后代生命健康的危害、对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阻碍,仅靠征收环境税是根本不可能赎回的。甚至可能会有的企业认为既然缴了环境税,那么,治理污染就应由政府全额埋单。其实,《环境保护法》早就明确规定了“谁污染,谁治理”的法律原则,即便企业履行了缴纳环境税的法定义务,也不能免除治理污染的责任。

假若通过调整环境税收政策,排污企业能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加强环保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排污,这无疑是政策制定者所希望看到的效果。但如果有的企业这样想,既然缴了环境税,就买了“排污权”。不仅不能做到减少排污或实现零排放,而且变本加厉,在排污数量和浓度上大大增加。这就需要将排污量的多少体现在环境税的具体征收标准上,防止企业缴了税反而多排污。也就是说,假如污染大户中的“富人”可能用更多的钱换取对环境污染的“超容”,如此,必然背离靠调整环境税收政策遏止环境污染的初衷。

事实上,现在欧洲已经主要用“污染者负担”替代了“污染者付费”模式。这是因为,许多环境污染已无法准确地用钱来“计算”,尤其是“付费”排污容易让污染者逃避许多长远的责任。而“污染者负担”则不仅涵盖了对污染做出经济补偿的“付费”责任,也涵盖了包括停止污染、治理污染和长期危害在内的一系列“连带责任”。这就让污染者付出的代价远远超过其一时的收益,污染者付了“排污费”也不能睡好觉或者几十年后再把自己“洗绿”。

不言而喻,我们在强调“污染者付费”的同时,也要强调“污染者负担”。最需要说清楚的是,“污染者付费”不是付费即可污染,污染者所承担的环境责任形式也只是一种经济补偿。不能让“污染者付费”掩盖了污染者的其他的更重要的责任,包括对污染地域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长远“追责”有些污染造成的恶果要多年后才能显现,所以,环境污染始作俑者的责任,不能“一付了之”,而应永远“存盘备份”。

尽管说,政府通过采取“高限处罚”的措施:对恶意排污行为实行重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堵死“花钱买污染”的漏洞。但在调整环境政策的同时,更要防止排污企业将所缴纳的排污费在生产成本中列支而计入产品成本,导致排污收费实际上成为商品价格的一部分从而转嫁给消费者,从而步入“企业污染社会负担”的怪圈。如果因为开征环境税,环保部门就认为对排污企业又多了一道“保险”,可以松一口气,懈怠日常监管,那么,排污企业就会萌生侥幸心理,非法排污,危害环境。

毋庸讳言,“先污染后治理”已使我们的生存环境为此付出很大代价,因此,在调整环境税收政策的同时,还要有多种招数,尤其是不能出现污染权与污染费的“权钱交易”。如环境税应单列一项“污染排放税”,税率直接按排污强度分级,严格遏制超量、超标排放,对拒不治污者,应加重处罚,直至关停。

因此,开征环境税后,有必要取消原有的排污费,让环保部门全身心地投入监管之中。一方面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提供相关技术数据,公平税负,另一方面加大现场监管频率和执法力度,遏制污染于未然之时,为节能减排提供有效保障,确保一方环境安全。

18、金达威带着“污染”闯关?

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 2011-08-03袁名富

http://www.cet.com.cn/ycpd/sdyd/276958.shtml

   中国证监会规定,对高污染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中应当提供国家环保总局的核查意见,未取得相关意见的,不受理申请。然而,在没有任何环保部门的意见情况下,厦门金达威IPO顺利通过了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金达威)首发上市5月16日通过证监会审核,至今过去近三个月了,上市发行依然迷雾重重。

   期间,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接到该公司存在污染问题的举报。依据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环保部的有关规定,该公司尚未在相关公开场合披露其有关环境污染状况的各级环保部门出具的核查意见。

   对此,本报记者走访了公司本部所在地福建厦门和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金达威)生产地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工业园生物制药区,实地调查了该公司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问题。

   厦门金达威创立于1997年11月,目前主要由厦门金达威投资公司、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经济特区工程建设公司、上海中亿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等7家股东组成。注册资本6700万元。下属有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金达威生物和鑫达威贸易三家全资子公司。

   厦门金达威主要从事维生素A系列产品、维生素A/D3系列产品和维生素D3系列产品的生产;内蒙古金达威主要从事辅酶Q10的生产。

   该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重污染行业,依据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环保部的相关政策法规规定,首次发行上市时,必须披露有关环境污染和环保措施的情况。

  本部工厂被举报存污染

   5月下旬,厦门市进入雨季,整个城市浸泡在大雨中。

   费劲周折,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在海沧区一个面积3平方公里的新阳工业园区内,找到了厦门金达威公司。

   举报材料提到,由于使用年限过久,厦门金达威本部的生产设备和排污设施都已经陈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都无法达到环保标准,且存在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况。

   据记者实地了解,厦门金达威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一处的焚烧炉;生产一处的污水来源于工艺废水、生产车间冲洗水、循环冷却水以及办公区生活污水;生产二处的污水来源于车间冲洗水和办公区生活污水;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和污水处理站鼓风机;固体废弃物来源于生产和生活。

   雨后的下午,记者进入生产厂区,借助感官直觉,能嗅出空气中充溢着一丝丝难闻的异味。保安室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在夏天里,空气里的异味更大。

   “你来的还好,这段时间天天下雨,你闻不出什么味道来。”这位保安人员说,“我刚到这里工作的时候,很难受,现在习惯了。”

   趁着无人,记者在生产区内边走边看,本部厂区占地面积不大,房子矮小,无论是厂房还是机器设备,如举报材料中所称的一样,明显地存在着陈旧和老化的痕迹。

   一团团废气从烟筒中翻滚着直冲天空,四散开去,然后与其它制药厂的黑烟合在一处,笼罩着工业园区,一阵风吹过,间或可见晴朗的天空。

   记者多处寻找该公司的排污水设施和污水处理厂,无果;有关噪声污染,记者站在厂区门口,能听见“轰隆—轰隆”的机器运转声,举报材料中所称该公司没有低噪声防振设备,鼓风机等高噪设备没有装备消声器,高噪生源没有设置隔声设备,但本报记者无法凭感官判断这个噪声是否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关于固体废物排放情况,据本报了解,该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为厂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和焚烧炉炉渣。

   该公司排放的危险废物为生产一处所产生的精馏残渣(包括十四醛精馏残渣、丁烯酮精馏残渣、六碳醇精馏残渣、缩合物精馏残渣、结晶层析母液残渣)和有机废液,这些都是生物制药过程中产生的能严重污染环境的废弃物。

   厦门金达威公司执行总裁张水陆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他表示,厦门金达威的污染物排放状况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存在如举报材料中所称的系列污染问题。

  内蒙金达威间接向黄河排污?

   一位在内蒙托克托发电厂(与内蒙古金达威在一个工业园内)工作多年的员工多次电话告诉记者,托克托工业园区内一些规模不大的生物制药厂将污水直接排入松软的泥沙土地中,最后直接进入紧邻工业园区的黄河。

   内蒙古金达威成立于2004年3月,注册资本仅3000万元。在托克托县工业园生物制药区内,与石家庄药业集团内蒙古分厂紧邻。

   在结束厦门采访后,本报记者又赶往厦门金达威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金达威所在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工业园调查采访。

   在该工业园周边地区有多个村庄,居住着5000多名农牧民。距离内蒙金达威不远的海生不拉村、西大村与胡忽浪营村,多位农牧民指称,经常有公司用车装污水直接拉到周边的荒地上,倾倒在沙土地里。

   “我们这边的土地都是沙土,污水倒在上边就渗下去了,不远处就是黄河。”当地一位姓包的农牧民用手向不远处指了指说,“味太大,对我们的生活和农业生产产生了影响。我们也常上访反映情况,但都没有用。”

   据一位当地出租车司机称,向沙地上直接倾倒都是一些中小制药公司,其中也包括内蒙古金达威药业公司。

   针对上述情况,5月28日,本报记者在向保卫室工作人员亮明身份,提出采访要求后,该工作人员在向公司的领导报告记者采访一事后,态度蛮横,坚决阻止记者进入,甚至以身体来阻挡。

   “公司领导都在拍摄上市宣传材料,没时间接受你的采访。”该工作人员狠狠地表示。

   在此情况下,记者向厦门金达威公司董秘洪彦打电话,提出采访要求,但她在电话中大声指责本报的采访影响了她的生活和工作,“你们想怎么报道就怎么报道,我们没有什么可说的。”说完这句话后,便挂断电话。

   截至发稿,该公司生产添加剂辅酶Q10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废渣的排放有无污染状况,本报记者最终未能从该公司直接获得任何回复。

   记者也走访了呼和浩特市环保部门,得到的答复是“负责人不在,出差了”。就内蒙古金达威的环境监测情况,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只查到呼和浩特市环保局2009年11月的监测情况—《关于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t辅酶Q10项目的环境保护初步验收意见》,而该时点前后的环境监测没有任何公开资料可查询。

   IPO发审顺利过会但未见环保部核查意见

   厦门金达威未公开披露其环境污染状况和相关环保部进行的环评核查情况,于5月16日通过中国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并过会,此情况也倍受多方人士指责。

   2003年至今,针对一些严重污染环境的首次发行证券和已上市公司,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环保总局先后出台一系列上市环保政策与规章:《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

   中国证监会诸多文件中都提到要加强对IPO公司环保核查的规定。

   上市环保核查是环保部门依公司申请对其过去一段时间(一般是三年)环保守法情况开展的全面审查。其目的是规范和促进持续改善申请上市的公司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公司的环境行为、避免因环境污染问题对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的一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本报记者综合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环保部有关规定,对于金达威IPO环保核查的相关情况罗列如下:

一、 需核查企业的范围为:申请环保核查公司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辖的从事环发〔2003〕101号文件所列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的企业和利用募集资金从事重污染行业的生产经营企业。

二、 重污染行业:从事火力发电、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的公司和跨省从事冶金、化工、石化、煤炭、火电、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公司。涉重金属排放的电池(包括含铅蓄电池)、印刷电路板等行业的公司,应当申请开展上市环保核查。

三、 对申请上市的公司进行环保核查的时段为申请上市环保核查前连续36个月。

   依照两部委的规定,作为制药行业的金达威,属于重污染行业。各级环保部门须对其本部工厂和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金达威进行严格的环保核查,且持续36个月。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IPO申请申报文件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6号】,对跨省从事环发〔2003〕101号文件所列其他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中应当提供国家环保总局的核查意见,未取得相关意见的,不受理申请。

   然而,本报记者从中国证监会网站查阅厦门金达威公司向发审委公开的资料中,334页的《招股说明书》中只字未现国家环保总局的核查意见,只有公司在其“风险因素”一栏中用较少文字提到了环境保护风险:“公司各类产品按生产技术不同,分属于生物化工和精细化工领域,上述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不同程度地产生废水、废渣、废气。如果处理不当会造成环境污染,从而给附近居民生活带来影响......”。

   该公司通过发审委审核并通过后,就此问题,记者多次电话采访该公司董秘洪彦,询问是否有环评报告和相关环保部门的核查报告,在哪些媒体和网站上可以查阅到。但是,洪彦称“是否需要披露,我也不知道。”

   后来,多次电话中,她又告诉记者:“我们该披露的都披露了,你自己去查吧。”

   本报记者通过网络搜索,输入关键词“金达威环评”,在网络上查到一份该公司委托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出具的《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环境保护核查技术总报告》,但是在该报告结尾处,显示的时间是:2009年12月。

   此外,记者从厦门市政府和呼和浩特市政府公开信息平台上,查到的有关环保核查情况都是过去一两年的,均没有此次首发上市的环境核查情况报告,也没有找到国家环保总局出具的上市环保核查意见。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规定:“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的环保核查工作,由我局统一组织开展,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核查意见;公司申请环保核查的,应向我局提出核查申请,提交环发〔2003〕101号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料及我局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核查申请应同时抄报核查企业所在地省级环保局(厅)。我局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核查工作,相关省级环保局(厅)应向我局出具审核意见;核查工作完成后,由我局统一进行公示,在我局网站和中国环境报上公示10天,同时在相关省级环保局(厅)、企业所在地地级及以上市级环保局的政府网站和地方主要媒体上公示10天。”

  隐瞒氯霉素残留超标

   6月份?一篇《厦门金达威招股书是否存在遗漏、供探讨》的帖子在中国会计视野论坛出现。这家被当地媒体粉饰为“绩优公司”的企业,被质疑隐瞒“出口德国的VD3和VA/D3产品检测出氯霉素残留超标”事宜。帖中透露,在查出氯霉素残留超标之后,金达威VD3产品全面停产。

   这篇帖子举报称:2011年5月17日,厦门金达威首发过会,报告期三年为2008、2009、2010,产品收入增长明显,分别为34389万元、36558万元、53352万元,其中VD3的增长尤其明显,2008、2009、2010年分别为3800万元、3946万元、12163万元,当然市场的因素起了决定性作用,期间vd3大幅度涨价。

   然而令人费解的是2011年2月诸多网站披露 “厦门金威达出口德国的VD3和VAD3产品检测出氯霉素残留超标”,据市场人士介绍,2011年至今公司VD3全面停产,如此重要的风险竟然在招股书中只字未提,不知是否无法衡量其风险所在,故而选择报告期外不披露。

   据《创业家》调查发现,金达威的产品之前曾检测出氯霉素残留超标,在1月底氯霉素超标事发到四月底期间,公司处于被吊销FAMI-QS证书的状态,不能出口到欧洲。而且公司生产不正常,但招股说明书中对如此重大的风险竟只字未提。

   “其实今年2月份我们就知道氯霉素残留超标这个事情了,没想到他居然敢不披露。”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对该媒体记者表示。

   关于氯霉素残留超标的质疑,最初来源于今年2月申银万国一篇名为《大宗原料药跟踪点评:维持高景气度》的分析报告。

   报告显示,2011年1月底,厦门金达威出口德国的VD3(即维生素D3)和VA/D3(是由VA油和VD3 油混合加工而成的一种饲料添加剂,兼有VA 和VD3 的功效)产品检测出氯霉素残留超标,原因可能在于金达威原材料羊毛脂从动物皮中提取,从而带入抗生素。

   但上述知情人士认为,如果是羊毛脂出现问题,其他厂家的产品也会出现氯霉素超标的问题。据其介绍,国内羊毛脂的货源集中于张家港、浙江一带洗毛厂,厂家从羊毛脂中提取胆固醇,再从胆固醇中生产VD3油剂,最后从油剂到成品。

   “由于各个厂家的工艺路线不一样,具体是哪个环节出现问题也不好估计,但可能是金达威自产胆固醇的问题。”该人士认为。

   公开资料显示,在蓄禽免疫期间,氯霉素有对免疫器官呈现损害和抑制作用,主要表现在使法氏囊滤泡皮质变薄,髓质疏松,淋巴细胞消失,使胸腺皮质、髓质失常等。基于这些原因,对于氯霉素残留的认定标准,国内和国外是统一的。

   上述人士介绍,由于被检出氯霉素残留超标,欧盟曾经一度吊销金达威的FAMI-QS认证(即欧洲饲料添加剂和预混合饲料质量体系,以下简称FAMI-QS)。

   资料显示,FAMI-QS是欧盟有关当局为配合欧盟相关饲料法规贯彻,由欧洲饲料添加剂生产商协会组建FAMI-QS Asbl,制定出的关于饲料添加剂和预混料生产商的操作规范。FAMI-QS认证是进入欧盟的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强制认证,有效期为三年。若缺少此证书,企业不能合法进入欧盟市场。

   记者从FAMI-QS官方网站查到并验证了金达威曾被吊销认证的消息。国内网站能够查到的金达威FAMI-QS认证证书有效期为2012年8月18日,也就是说到2012年8月18日前,金达威无需重新认证;但通过官方网站查到的金达威的FAMI-QS证书有效期为有效期到2014年4月25日。按照有效期三年计算,金达威此次通过认证的时间为今年的4月25日。

   据本报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金达威早在2008年便启动了IPO,因金融危机暂停了IPO,2009年该公司又启动过IPO。

19、碳排放交易所被指三年无交易 表面风光实际亏损

来源:中国广播网2011-08-03 张棉棉

http://www.cnr.cn/china/yaowen/201108/t20110803_508317383.shtml

  中广网北京8月3日消息 (记者张棉棉)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碳排放交易所,通俗点说,就是企业通过这样一个平台,将一些自身无法用完的污染环境的二氧化碳排放指标进行买卖,从而对企业产生约束,达到环保的目的。2008年9月,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成立,成为我国第一家综合性排放权交易机构。

    被指无米下锅 回应:不完全符合事实

  作为我国的减排事业的一个里程碑——碳排放交易所现在进行的似乎并不顺利,有人质疑,北京、天津、上海三大交易所成立至今,没有一桩交易完成,前景堪忧。对此,记者对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求证。

  对于三年“无米下锅”的质疑,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总经理王靖首先表示,这不完全符合事实:

  王靖:他这句话说的就不准,知道吗?在国家的低于配额的碳交易体系建立之前,我们现在正在做的就是自愿碳交易的探索。

    买家大多只是为了企业形象而进行购买

  据天津交易所副总经理穆玲玲介绍,现在市场上的碳排放应该分为两种,一种叫“配额碳交易”,这个就是目前市场质疑中所提到的下锅的“米”,的确,它指的是各企业持有国家颁发的排放指标标准进行交易,有的企业所用指标有剩余就可以卖给其他企业,避免污染,也称“碳中和”,这是世界通行的,但我国现在尚未实行;另一种则是自愿碳交易,这是企业双方从环境发展角度出发的义务行为,目前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已经进行了大量的自愿碳排放交易,这样等到国家政策一旦推出,就能顺利进行配额交易:

  穆玲玲:就像济丰这样,它是2009年达成了适用的是ISO14064的标准做的,这是我们中国第一笔的比较规范的,这是企业的碳中和,就是企业对自己的碳排放进行中和,还有一种是会议碳中和,去年的时候我们还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作来搞了家庭减碳活动。

  从2008年9月成立至今,经过天津交易所协调开发并成功批准的此类项目共4个,合计年减排量713360吨。但实际上,那种只有2万1千多吨的碳排放交易并不在少数,再加上国家对企业的碳排放指标还未明确提出,因而买家大多只是为了企业形象而进行购买。

  济丰包装(上海)公司副总经理王蓓:已经第三年了,我们从09年就开始做碳减排的项目,当初我们集团决定做这个事情因为我们觉得是做一个对的事情吧,因为这么多年我们都是自己去投入去做环保和维系这种碳交易的方式,如果可以用市场机制去做,觉得是一种尝试吧。

  企业为形象而付出的购买力当然非常有限,因此,王靖坦诚,国内像天津排放权交易所这样的交易所虽然近些年大有跟风出现的势头,但大多处于亏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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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永定河无水建高尔夫球场 灵水村变成缺水村

来源:央视网2011年08月03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5314646.html

  最近,由于天降暴雨,包括北京在内的不少大城市都陆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内涝,不过,即便雨水来得如此汹涌,也依然无法改变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我国是一个水资源匮乏的国家,我国目前人均水资源量不足世界人均水平的1/3,全国总的缺水为500亿立方米左右,水资源的供求矛盾日益突出。而且在水资源紧张的同时,水污染也在不断加重,在个别地区人们的饮用水安全甚至都受到了威胁。

  水危机离我们有多远?水资源管理究竟正在面临着怎样的矛盾和困难?从今天开始,我们将推出系列报道《聚焦水流困局》,首先一起来关注一下我们身边的水危机。

  灵水村变成缺水村

  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灵水村,自古以水著称。传说灵水村原来一共有大大小小72眼井,并有“八角龙池有龙逸出”的美丽神话。然而如今这一切都已经不复存在,灵水村的水井里早已打不到水,传说中的八角龙池也早已长满了青草。

  村民:我们村为什么叫灵水村呢?它就是地下水多,它就是地下就能够着水,现在,只有两个井有水。

  为了让村民能够有水吃,2004年,灵水村通上了自来水。但是因为灵水村地处半山腰,海拔较高,自来水管里流出来的水始终是断断续续的。到了夏天,因为下面的村子用水量大了,停水更是家常便饭。闷热的中午,记者走访了几户人家,几乎家家户户的水龙头里都流不出一滴水。

  村民:冬天也没水,夏天更没水。

  村民:来点水我就赶紧往里接,大人小人都来接,接完了好几天都不来水。

  在灵水村,因为缺水,村民很少像其他村子那样养鸡养鸭。家家户户都必备这样用来盛水的大水缸。

  村民:这水省着吃吃一个礼拜,不敢多使。

  村民:这脏水也留着,水别浪费了。

  被污染的河流

  因为没有了水,灵水村成了缺水村,而在五十公里外的城市,居民守着河却依然饱受折磨。这是记者在北京市区拍摄到的画面,赫赫有名的望京社区居住着大约30万人,2011年这里的房价已经飙升到2万一平米左右。然而与这个现代化大型社区及其不符的是,社区边上是一条已经浑浊的散发着恶臭味的河——北小河。

  环保志愿者张俊峰:这条河我们看到了,这个色彩,还有味道呢,都是我们生活污水最常见的。

  北小河污浊不堪的河水,散发着几乎令人窒息的臭气。

  环保志愿者张俊峰:这个黑色的,从河底下冒出来泛着白沫,就是沼气,由于我们的生活污水里面有很多的粪便,还有我们厨房和洗澡里面带的这些物质,最终汇集到生活污水之后,汇集到河道之后,由于水流比较缓慢的作用,使得这些东西就沉到了河底。

  根据北京市环保局公布的最新监测数据显示,北小河水质为Ⅴ4类,是水质的最低标准,属于未达标的污染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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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占用河道搞旅游,要钱不要命? 

来源: 新华网2011年08月03日瞿玉杰

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11-08/03/c_121762562.htm

    本该净化水环境的污水处理厂却在超标排放,本该用作行洪的河道却违规建起度假村……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结果显示,部分地方、部门和企业在资金征管、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和堤防建设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8月2日《南方日报》)

    报道显示,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山东7个省区的24个建设项目违规占用河道面积1.47万亩,其中大多为旅游休闲设施。这些项目开工建设前均未按要求进行防洪评估,也未取得相关河道主管部门的批准,部分建筑设施不符合行洪要求。

    有人喜欢“玩的就是心跳”,那是他的自由。因为他玩得再冒险、再刺激,心跳的都是他自己,跟别人无关。但是说实话,像这种在黄河河道里修建度假村等旅游设施的“玩法”,我想除了“玩家”之外,恐怕还会有很多人会跟着“心跳”。当然,同样是“心跳”,“玩家”的心跳是因为“钱景”无比美好,而我等的“心跳”更准确地说应该是心惊肉跳!

    河道是重要的行洪区域,我国《水利法》、《防洪法》、《水法》等法律都规定:河道内严禁修建建筑物和其他一切影响行洪的构筑物,水利部门根据公共利益需要特批的除外。因此,占用河道开发旅游,不仅是对旅游者的人身安全不负责任,而且因为影响行洪而对河道附近的居民安全构成威胁。就此而言,未经评估和批准就在黄河河道里开发旅游项目的行为,实在是“要钱不要命”。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重在防患于未然。笔者希望有关地方、有关部门,对于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处理,对黄河河道里的建筑设施,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整改的迅速整改,不姑息任何借口、不放过任何隐患,以维护法律的威严、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切实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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