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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八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2011-07-08

七月八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特别关注:

1、南方周末:   中国大坝危机四伏?(吕宗恕 沈念祖)

http://www.infzm.com/content/61136

 

专题报道:

2、齐鲁晚报:   山东长岛鱼类莫名死亡 疑与漏油事故有关(崔岩 鞠平)

http://epaper.qlwb.com.cn/html/2011-07/08/content_155570.htm?div=-1

3、新华社:     渤海溢油事故再追问:中海油称主观上从未想隐瞒

http://society.people.com.cn/GB/15103516.html

4、每日经济新闻:康菲未披露消油剂使用量 专家担忧二次污染(喻春来)

http://epaper.nbd.com.cn/shtml/mrjjxw/20110708/2410627.shtml

5、中国经济时报:中海油漏油事件赔偿困局待解(张一鸣)

http://www.cet.com.cn/20110708/a1.htm

6、京华时报:    环保人士将对中海油与康菲发起公益诉讼(张艳)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1-07/08/content_678133.htm?txt

7、京华时报:    漏油瞒报是恶劣的“合谋”( 马光远)

http://opinion.cb.com.cn/12714523/20110708/238161.html

8、第一财经日报:怎可对“渤海湾漏油事故”善罢甘休(骆新)

http://news.qq.com/a/20110708/000528.htm

9、搜狐绿色:    渤海湾溢油事件凸显企业虚应环保通病(韩子遇)

http://green.sohu.com/20110707/n312745096.shtml

 

《中国水利调查》系列报道:

10、中国广播网: 中国人多水少 如何破解水资源难题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1/07/1141310085396_1.shtml

 

地方信息:

11、每日经济新闻:北京苏家坨垃圾焚烧项目环评报告涉嫌造假(李泽民)

http://www.china5e.com/show.php?contentid=184771

12、中国青年报:  山东征缴海洋生态补偿费3000万元(席敏)

http://env.people.com.cn/GB/15107354.html

13、扬子晚报:    南京规定污染企业搬迁遗留土壤要检测修复(王娟)

http://news.163.com/11/0708/03/78DMF5CR00014AED.html

 

人与自然:

14、长江日报:   科学家称抢救江豚剩最后15 勿重蹈白鳍豚覆辙(高宝燕)

http://cjmp.cnhan.com/cjrb/html/2011-07/08/content_4851914.htm

15、京华时报:  北京建立植物数据库 调查发现旱榆等10种新植物(王硕)

http://env.people.com.cn/GB/15107227.html

 

污染信息:

16、中国日报网站:安徽宿松数千亩庄稼一夜枯萎 十余村民出现不适(乔剑)

http://env.people.com.cn/GB/15110932.html

 

环境曝光:

17、新华网:   陈凯歌制作《希夷之大理》因环境问题惹争议(李萌 王凡)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1-07/07/c_121637979.htm

 

生态保护:

18、人民日报: 黑龙江明水湿地隐藏数万亩耕地 曾明令禁止开垦(袁泉)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1/07-08/3167111.shtml

 

深度报道:

19、时代周报:  移花接木 扬州东高:泄洪道擅建高尔夫球场

http://news.cnfol.com/110707/101,1281,10217875,00.shtml

20、中华读书报:高尔夫球场禁令下坚挺 凸显地方与中央博弈

http://env.people.com.cn/GB/15111924.html

21、时代周报:  全国2/3城市曾发生内涝 专家称抗灾能力渐弱(吴晓蕾)

http://news.sina.com.cn/c/sd/2011-07-07/101522772645.shtml

 

一言堂:

22、中外对话:  水之悖论:价值

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4390-The-paradoxes-of-water-value

 

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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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大坝危机四伏?

来源:南方周末2011-07-07 吕宗恕 实习生 沈念祖

http://www.infzm.com/content/61136

中国现有水库大坝87000多座,为世界之最,水库大坝兼有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等多种功能。大坝安全一直被视为敏感话题。众多水库大坝曾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却鲜为人知。

大坝安全,触目惊心

一项覆盖全国重点水库大坝的摸底调研即将全面铺开。调研悄然启动,官方没有披露更多细节。在最近旱涝灾害引发水库大坝争论的背景之下,这显得意味深长。

这是从中国大坝协会2011年学术年会上透露出来的信息。水利部安监司副司长张汝石在年会上表示,该调研将通过问卷调查和现场调查相结合方式,摸清中国水库大坝的真实情况。

2011年6月18日,近三百位水利水电行业人士和顶级专家齐聚湖北宜昌,包括中国大坝协会理事长、水利部前任部长汪恕诚,曾主持三峡工程建设的中国工程院院士陆佑楣(相关访谈详见本报6月23日、30日报道)。恰逢三峡大坝又一次正处“风口浪尖”,与会者感叹公众正在“围攻三峡”。

与公众集中在地质、生态领域的质疑不同,“水库大坝安全”是本届年会上被数位专家频频提及的一个关键词。汪恕诚在发言中告诫所有参会者:“大坝建设始终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我们不要成为历史的罪人,愧对祖国和人民。”

中国现有水库大坝87000多座,为世界之最,水库大坝兼有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等多种功能。大坝安全一直被视为敏感话题。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周建平发言时,放映了近十张不同水库大坝出事的现场照片,这些不曾披露的图像让在场媒体人士格外吃惊,南方周末记者会后在互联网上进一步按图索骥,鲜见更详细信息。

第一幅出事照片是二滩水电站泄洪洞被毁的场景,这个水电站位于四川省西南部的雅砻江下游,是中国在二十世纪建成投产最大的电站。若不是周建平解释,普通听众很难想象以坚固著称的钢筋混凝土,甚至岩石也会被水冲得一盘散沙。周建平说,幸亏发现及时,如果任其发展,二滩水电站工程将受到严重威胁。

引起与会者一片唏嘘声的,是黔东南锦屏县内的三板溪水电站溢洪道被毁的照片。2007年7月26日,也就是泄洪通道首次运行13小时后,三板溪水电站便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泄槽底板被损毁面积累计约4000平方米,被冲走的混凝土和基岩13000多方,冲毁最深达11米,这相当于三层楼高的大坑。周建平假设了一个可怕的场景,若当时正处洪水期,且泄洪设备无法关闭,后果不堪设想。

景洪水电站被水电业内誉为建设“云南电力支柱产业”的排头兵,这个水电站泄洪通道,在2008年、2009年两次遭遇洪水破坏。图像显示,通道被撕开的大口如遭遇炸弹袭击一般惨烈,耷拉在上面的钢筋如斑驳枯草。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要数青海黄河积石峡水电站。虽然照片上只见一段垮塌的路基,经周建平还原才知惨剧触目惊心,因排沙导致进场公路在晚间突然坍塌,不明路况的两辆过往车辆坠入黄河,最后8人失踪。

山西西龙池抽水蓄能电站已投产三年,也曾发生过工程质量事故。周建平说,三、四号机组在调试过程中突发磁极线圈侧边甩出等意外,甚至惊动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经查最后认定设计和制造存在严重缺陷。

周建平在演讲时将上述问题归结于水库大坝工程质量事故,同时总结认为,勘测设计周期和建设周期不够,设计方案、施工方案不科学,变更设计,建设管理不够严格,质量安全责任不尽落实,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包括弄虚作假,是造成工程质量下降,安全隐患增加的因素。

规范落后于现实

更早的时候,著名的水利水电专家、中国水电水利科学技术发展重要奠基人之一的潘家铮,就这些问题多次警示过水电界,任何设计和施工中的错误和疏忽,或者是侥幸都将表现为工程设计和施工的缺陷,成为工程质量隐患。对于这些隐患,必将付出更大的代价来进行维修,甚至付出无辜生命的代价。

1993年8月27日,青海省的青海沟后水库(坝高71米)发生溃堤事故,造成288人死亡。再前溯至1975年8月,河南省驻马店地区的板桥、石漫滩两座大型水库,以及两座中型水库和58座小型水库在短短数小时内相继垮坝溃决,57亿立方米的洪水使驻马店地区的10个县(镇)尽成泽国,死亡人数2.6万。还有震惊中外的黄河“花园口决堤”惨剧。

现在很多大坝在修建时便已显险情。中国第二大水电站,也是金沙江水电基地下游四个巨型水电站中最大的溪洛渡水电站,2010年,数百立方米混凝土浇筑后,发现模板位置设计有误,必须全部重新浇筑。知情人士说,虽直接损失不大,但要剔除已经凝固的混凝土需要很长时间,严重影响工期。

据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2009年一份题为《水工建筑物缺陷综合处理技术研究科研项目成果总结报告》显示,丹江口水库大坝混凝土6号坝段廊道出现裂缝;四川涪陵石板水电站大坝坝体发生渗漏;陕西二郎坝水电枢纽天生桥发电放空隧洞衬砌混凝土发生渗漏;三峡工程一至五级船闸混凝土存在缺陷,据2006年调查统计,其中渗水裂缝南北线船闸合计达733条4688米。这些裂缝、渗漏,后来经专业处理后才达到设计要求。

目前中国水电工程建设之速度,已被舆论称为“大跃进”时期,各大电力集团“跑马圈水”,瓜分流域资源。最近消息是,三峡集团正在加快推进建设金沙江上的4座巨型水电站,年发电量约为三峡工程的两倍。

这让老一辈的水电专家忧心忡忡。汪恕诚说,以前修一座大坝仅前期勘探就要做好几年,现在很多大项目前期勘探时间都很仓促,尤其未来筹建的一部分水电项目在西南高山峡谷地区,地质复杂,地震高发,且又多是大库容的高坝,如果不按预定方案执行,容易出事。

据中国大坝协会提供的资料显示,2009年中国已建、在建30米以上大坝5443座,其中坝高200米以上大坝13座。1991年颁布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只适用于坝高在200米以下的大坝。“规范落后于现实既成事实。”张汝石说,一直没有修订的水库大坝安全条例早已不适应现实需要,修编条例是当务之急。

多年失修的病库也如同定时炸弹。一篇统计大坝事故的文献称,我国一半以上水库建成于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大多是在“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中进行的,工程标准低、施工质量差,经过几十年的运行大多已处于病险状态。(相关数据见图表)

作者之一,供职于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防洪减灾研究所的何晓燕统计,1954-2003年50年间的溃坝事故(台湾除外)共3481起。“泄洪能力不足和质量问题是导致溃坝发生的主要原因,而发生垮坝失事的水库中有96.4%是小型水库。”

水库大坝病情一直为国家关注,在过去的10年内,我国共加固病险水库9225座。尤其是最近3年,共投入645亿元财政资金。今后5年,我国还将巨资修复41000座病险水库。

这次水利部牵头的摸底调研如同为病库进行专家会诊。张汝石称,目前调研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就绪,随后将会同国家安监总局、电监委、农业部等一起展开调查。

2、山东长岛鱼类莫名死亡 疑与漏油事故有关

来源:齐鲁晚报  2011年07月08日 崔岩 鞠平

http://epaper.qlwb.com.cn/html/2011-07/08/content_155570.htm?div=-1

    长岛大钦岛鱼死率猛增

    对于是否为溢油惹祸,当地众说纷纭

    溢油事件发生后,对于溢油的范围、最终影响,都需要国家权威部门作出解释。本报记者走访可能受影响的我省岛屿和地区,尽可能为读者还原溢油给人们生活、生态环境带来的变化。继6日探访长岛大黑山岛、南长山岛后,记者又于7日来到大钦岛。

    溢油事故发生后,作为烟台长岛北部最大的生态渔业养殖岛大钦岛,被媒体爆出最近陆续出现鱼类莫名死亡,疑与中海油漏油有关。该岛上确实存在部分鱼类死亡情况。但对鱼类死亡原因,渔民、养殖户和政府部门却众说纷纭。

    观点一>>海上溢油 鱼类受污

    位于长岛北部的大钦岛,距离蓬莱19-3油田40海里左右。鱼类死亡是否与“近邻”蓬莱19-3油田有关呢?

    7日17时,大钦岛乡小浩村养殖户老高正要把晒好的鱼网拉回家。说起自家鱼的死亡,他认为都是溢油害的。

    老高是去年才开始用网箱进行生态养鱼的,一共两个网箱,放了六七万尾黑鱼、黄鱼。按照计划,明年就可以卖鱼了,一斤黑鱼能卖28元左右,一斤黄鱼能卖到40元左右。现在,长到五六两的鱼突然大量死亡,老高的心情可想而知。

    为了减少损失,老高正准备换网。老高怀疑,网上可能沾上了油,导致自家鱼死亡。

    “明天我就换网,虽然距离上次换网才两三个月。”老高告诉记者,原来是半年才换一次网。所谓换网,是把原来网箱上的鱼网换下来,随后放在太阳下晒一晒,然后用皮带把上面的脏东西敲打下来。

    观点二>>鱼死亡是正常现象

    在大钦岛码头,乡政府一位工作人员在带记者看海时说,每年这个时候,都会有鱼类死亡的情况,属于正常现象。

    “每年这个时候都会有鱼死亡,但今年情况相对比较严重。”大钦岛乡小浩村的渔民老肖说。

    据老肖介绍,前两天雇人去网箱捞死鱼时,一下子就捞出了两三百条。近段时间以来,这种情况每隔几天就会上演。

    “以前每年这个时候也会捞死鱼,但一次最多也就几十条。”老肖说,今年死亡率达到了往年的十倍,感觉有些不正常。

    观点三>>台风“米雷”惹祸

    对于鱼类出现死亡的时间,不少养殖户回忆说,是从十来天前开始的。由于鱼类死亡时间与台风“米雷”的登陆时间相近,很多人又把鱼类死亡的原因怀疑到了“米雷”身上。

    之所以把矛头直指“米雷”,除了时间因素外,大钦岛乡党委宣传委员高宏伟还有另一种判断。“黑鱼背部鱼鳍非常坚硬,很容易相互碰伤。正常情况下,海面平静,网箱里的鱼类也比较平和。然而,台风来袭,网箱里的鱼也会随着海浪翻滚,难免造成鱼类撞击而损伤。”

    观点四>>网箱内鱼苗密集

    近年来,网箱鱼苗容纳率日益提高,海域内网箱数量逐渐密集,这在渔民和有关专家眼中,也可以算作鱼类死亡率提高的一个因素。

    “正常来说,一个网箱可以放养两万尾鱼苗,但一般养殖户都会放三四万尾鱼苗进去。”大钦岛乡政府一位对养殖鱼类很有研究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网箱鱼苗容纳率提高,随着鱼苗生长,会相互竞争生存空间,势必引起优胜劣汰,遭遇淘汰的鱼只能死亡。

    同时,往年周边海域养殖鱼类的网箱数量并不如今年密集,一旦网箱密集了,鱼类必然会争夺海底有限的生存空间,存活率也会相对降低。

    观点五>>天气成为致命杀手

    今年的天热得晚,也被认为是鱼类死亡的原因。

大钦岛乡政府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天冷的时候网箱中的鱼进食很少,鱼的胃长时间处于饥饿状态,天突然暖和,喂食量增大,海中的浮游生物增多,鱼类暴食可能导致死亡。另外,黑鱼是一种肉食性鱼类,背上的鱼鳍非常尖锐,网箱中的鱼比较多,争食也会造成相互间的伤害。

3、渤海溢油事故再追问:中海油称主观上从未想隐瞒

来源:新华社2011年07月08日

http://society.people.com.cn/GB/15103516.html

  一起重大事故发生一个月之后才向公众通报,无论有什么样的理由,都说不过去。

  从7月5日起,国家海洋局、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相继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初步调查情况,但并未消解公众的质疑。

  那一个月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公众一直被蒙在鼓里?应该怎样看待瞒报问题?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与中海油多位高层面对面,对溢油事故继续追问。

  记者:中海油究竟是不是在瞒报?

  吕波(中海油总公司副总经理)在这一事件中,中海油主观上从未想要隐瞒真相。负责油田生产作业管理的作业者康菲公司6月4日发现溢油,当天就对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进行了报告,同时开始采取措施进行堵漏和清理。瞒报对我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记者:那为什么没有及时对社会公布?

  吕波:事故发生后,因溢油情况非常复杂,当时我们全力配合康菲,把精力主要放在怎样处置、堵漏、查清原因上。康菲公司和我们都准备在堵住溢油点、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刘健(中海油总公司副总经理)这次事故实际是两次溢油,康菲和我们对事故的认识也有一个过程。6月4日,康菲公司在蓬莱19-3油田B平台东北方向海面发现少量油膜,但不能确定是不是这个油田溢油,也可能是过往船只造成的。油样通过海洋局油指纹鉴定后,确定漏油来自蓬莱19-3油田。经潜水员水下反复探摸后,发现离B平台东北方向650米处海底泥面有油水渗出。平台通过采取地层降压措施后,16日漏源被控制住了。17日,C区又发现了漏油。我们又开始忙于清理围控,到19日才把井封住。

  记者:近年来,对公共突发事件处理的公开化、透明化已渐成惯例。现在回过头来看,假如你们在溢油之初就公开信息,在社会舆论监督之下处理事故,是不是会少些被动?

  袁光宇(中海油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当时我们首先忙于组织力量支援康菲开展溢油应急行动。同时认为等各方面情况比较清楚了再公布信息为妥,对事件的发展有逐步认识的过程。现在看来对于公众尽早公开信息的要求,值得总结和改进。

  记者:假如能早一些公布信息,你们认为应该哪一天公布?

  刘健:6月19日,也就是C平台发生事故的第三天,那时康菲把C平台的事故井打上水泥塞封死了,剩下的就是观察效果和清污了。

  记者:从619日到71日你们最初向部分媒体通报此事,又过去了10天,为什么这10天一直没有作为?

  陈壁(中海油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事故的严重性是逐渐认识到的。

  记者:中海油是上市公司,是否应该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

  蒋永智(中海油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中海油是在香港、美国上市的。关于在资本市场上的披露义务,按照上市地联交所的规定,只有当问题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达到严重性标准时,才要披露。作为非作业者,根据我们被告知的信息来判断,这一事件对上市公司影响还没有达到这一标准。我们现在受到的关注和质疑来自公众,公众都希望尽早了解情况,对此,我们表示理解。但对于资本市场,如果公司尚未全面了解事实就予以披露,很可能要承担误导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1】    【2】

4、康菲未披露消油剂使用量 专家担忧二次污染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11-07-08 喻春来

http://epaper.nbd.com.cn/shtml/mrjjxw/20110708/2410627.shtml

  在处理中国最大海上油气田蓬莱19-3油田6月发生的溢油事故中,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除使用了固定式围油栏、洗油毡等方式处理溢油外,还使用了分散剂(消油剂)。

  7月7日,康菲中国企业传播及企业社会责任总监薛东明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透露,使用消油剂是经过海事等相关部门批准的。

  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渤海石油开发和运输的迅速拓展,溢油事故屡有发生,作为溢油处理主要手段之一的消油剂用量也不断增加。但是,盲目大量使用消油剂,容易产生二次污染。

康菲没有披露消油剂使用量

  国家海洋局在发布会上称,治理漏油的办法一是进行围栏回收;二是撒消油剂分解石油。但是没有披露消油剂使用的数量。

  目前,康菲公司已在溢油点附近布设640米固定式围油栏,并配备了洗油毡等资源,及时处理发现的溢油。

  对于消油剂的使用,薛东明说:“这是由海事部门批准的,所有采取的措施都要争得监管当局的同意,目前还没掌握消油剂具体使用量的数据。”

  按国家规定,海事部门对消油剂的使用进行严格的行政许可制,对使用的品种型号、使用区域、时间、用量等都要相关企业上报,并获得批准。

  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崔文林称,消油剂本身是有毒性的,存在二次海洋污染可能。只有在溢油量大时可以快速消油,让油与海水混合,在溢油事故初期有好处。“但是,使用量有规定,不能随便用。”

  去年处理墨西哥湾漏油事件时,BP公司使用的分散剂COREXIT9527,就因为对红细胞、肝脏、肾脏的毒性问题被美国环保署禁用。

  目前,日本、美国、加拿大、欧盟各国对消油剂的使用都很保守,欧洲许多国家禁止沿海地区或水深不到50米的水域使用消油剂,而我国渤海水深也很浅,不到30米。

  一般认为,消油剂用量起码为溢油量的25%以上,以30%-40%为好,而有时在处理粘度小或薄油层时耗量更可达到溢油量的100%。此次,19-3油田发生溢油事故所溢油层就是薄油层。

或存在盲目大量使用问题

  近年来,随着渤海石油开发和运输的迅速拓展,溢油事故屡有发生,作为溢油处理主要手段之一的消油剂用量也不断增加。

  据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的统计,仅仅在1982年~1995年间,渤海共使用各类消油剂4000余吨,价值约3000万元。

  环境监测中心有关专家认为,在没有科学根据的情况下,盲目大量使用消油剂,不但未能有效的清除溢油,反而浪费了资金和污染了环境。

  据一些专家称,我国至今未禁止消油剂的使用,在管理条文中规定,发生溢油时,如果使用消油剂处理,可从轻发落,否则课以重罚。因此,一旦海面发生溢油首选处理措施为消油剂,石油企业通常会加大使用量,造成海洋生态的恶性循环。

  据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研究所专家吴之庆介绍,我国消油剂年使用量超过400~500吨,并在沉船和溢油事故中大量使用。

/名词解释/

消油剂:学名“溢油分散剂”,是由多种表面活性剂和强渗透性的溶剂组成,主要用于处理海上溢油及清洗油污,是治理海洋石油污染的必备品。消油剂的作用机理是将水面浮油乳化,形成细小粒子分散于水中,可以有效地让漂浮在海面上的油污分散但是不能消灭油,主要适用于开阔海域的溢油处理。

5、中海油漏油事件赔偿困局待解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11-07-08 ■张一鸣

http://www.cet.com.cn/20110708/a1.htm

国家海洋局是否能发起生态索赔,还有待观察,近十年来的海洋污染案例,鲜有相关政府部门作为起诉方。而个体索赔的维权之路则是困难重重。

难以兑现的官方索赔

国家海洋局官员7月5日表示,将对中海油渤海漏油事件中,海洋生态环境的损害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工作,或将发起生态索赔。第二天在中海油与康菲联合举行的两次发布会上,当事双方对赔偿并未正面回应。

但7月7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多位法律专家、律师和环保机构负责人对此却均持怀疑态度。他们普遍认为,国家海洋局是否能发起生态索赔,还有待观察,“通过行政处罚和非诉讼手段解决的可能性很大,海洋生态损失的补偿可能远远低于实际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海上溢油事故破坏环境的罚款上限为20万元,过低的罚款额引来舆论的普遍质疑。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认为,国家海洋局最高20万元的罚单明显过低,如果造成重大环境污染,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就应当依法追究刑责。

然而在许多资深律师看来,国家海洋局是否能够依法起诉依然充满不确定性。

已从事海洋污染案诉讼12年的律师夏军7日向记者指出,海洋污染案诉讼最大的困难往往是没有原告,包括国家海洋局、农业部等相关政府部门并没有发起海洋污染诉讼的动力。

他说,近十年来的海洋污染案例,鲜少有相关政府部门作为起诉方,少有的一个成功案例并不针对国有企业,而是2001年某海外油轮在国内海域泄漏造成的污染事件。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海军7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说,“以此次中海油和康菲的污染事故为例,海洋局虽可以代表国家主张生态损失,但由于政府机关自身也是行政处罚者,在实践中,一般不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而是在行政处罚程序中一并解决。”

维权困难的个体索赔

一直试图置身事外的中海油,6日下午终于向媒体表示,将分担作业者康菲的责任。

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公众参与议题负责人常成指出,中海油作为油田主要控股方,有监督和管理的义务,理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赔偿责任。

 “中海油没有对沿线渔民行使告知义务,导致渔民没能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对污染事故进行预防和自救。”常成认为,中海油应当对此应当承担责任。 

即便如此,蒙受经济损失的渔民虽然作为个体起诉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并没有争议,但实施起来并不容易。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马军告诉记者,地方法院对于涉及重大利益的环境诉讼态度不积极,立案常常很难,即使立了案也常常拖延不判。最重要的是,即便原告胜诉,获得的赔偿多数情况下也很有限,有时甚至不能弥补其参与诉讼的时间和资金投入。    

环保律师夏军在长期的关注中,找到了一些起诉技巧,他发现海洋污染事故的案例,起诉到海事法院往往比起诉到地方法院更容易被受理,但即便如此,许多案子都会拖很长时间,而且当事方未必能够得到满意赔付。

与此同时,海洋污染事故中污染受害者遭遇的取证难,也制约着人们上诉的积极性。

马军认为,现阶段更加突出的问题,是直接利益受到损害的群体不能通过环境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环保组织也应该首先考虑协助这些直接利益受损的群体进行法律维权。

挑战重重的环境公益诉讼

近几年来,社会上对放开公益诉讼的呼声越来越高。王海军认为,社会公益组织也应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鉴于其能大范围代表受害者的利益,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而且拥有专业的技术和法律人才,在对污染情况的取证上更容易找到突破口,代理过程更公开透明,可能最终获得的效果更好,也更能得到社会的认可。

但环保组织参与公益诉讼似乎并不容易,首先要获得起诉资格。马军介绍说,即使在西方,起诉资格的把握也较为严格,因为一旦允许任何没有直接利益的机构作为起诉方,有可能导致滥诉,导致司法资源难以承受。

“一个折中的做法,是将环境损害和从事登山、观鸟、潜水等活动的环保组织的成员联系起来,这样就有了某种直接利益的关联,就可以获得起诉资格。”

国内并非没有环保组织成功帮助个体维权的成功案例。之前贵阳和无锡的两起环境诉讼中,中华环保联合会就是起诉主体,法院受理贵阳的案子时候,判定起诉方获胜,促进问题的进一步解决,但无锡的案例因为种种原因调解结案,没有裁决。

马军认为目前中国的当务之急还是要先把一般性环境诉讼做起来,在此过程中再考虑适度扩大环境诉讼主体的范围。

 “正在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有一些关于公益诉讼的讨论,期待对此能够有所突破。”常成说。

马军强调,实现包容式发展,需要平衡各方利益,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当下应当引起足够重视,司法保障应当是其寻求维护自身权利的重要途径。

6、环保人士将对中海油与康菲发起公益诉讼

来源:京华时报2011-07-08  张艳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1-07/08/content_678133.htm?txt

原题:康菲中海油将遭公益诉讼

11家民间组织要求现场考察清污情况中海油股价微跌

    本报讯(记者张艳)继11家民间环保组织致信中海油和康菲要求道歉之后,昨天,达尔文自然求知社和自然之友等民间环保组织人士告诉记者,将发起对中海油和康菲的公益诉讼,并已向双方提出要求到现场考察真实的清污情况,以收集证据。

    昨天,自然之友公众参与议题负责人常成告诉记者,将发起对中海油和康菲的公益诉讼,达尔文自然求知社研究员冯永锋也作出同样表示。同时,多家民间组织已致函中海油和康菲,要求组织公益考察,亲眼证实清污的真实情况。不过,目前尚未得到中海油的回复。

    据了解,在国外公益诉讼非常常见,国内部分地区正在试点,已有成功案例。之所以发起这一诉讼,常成表示,是代表所有受此次溢油事件非直接影响的民众发起索赔,因为溢油污染对环境的污染不是一时的,会通过生态链在很长时间以后体现到人类身上。

    事实上,根据法律规定,国家政府部门,尤其是国家海洋局可以代表公众利益发起这样的索赔,但上述民间机构人士认为,从历次溢油事故看,在面对国企时,国家海洋局在此方面的作为不够,动力不足。

    记者了解到,此次溢油事故后,为清理油污使用了消油剂,而油污在分解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有害物质,会先被海洋生物吸收并累积,随着食物链的传递,最后威胁到人的身体健康。这些分解物当中,有一些有致癌成分。

    对此,海事海商方面的律师王科峰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本人也是中华环保联合会的顾问律师,尽管我国的公益诉讼没有形成一套机制,但很多地方正在试点。在法律体系方面,民事诉讼法正在修订,而社会舆论正推动公益诉讼列入修订案中,从而使社团组织拥有诉讼的权利。

    此外,昨天,自然之友公众参与议题负责人常成还表示,已致函香港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建议这两家机构对中海油和康菲这两家上市公司没有及时披露信息的违规行为进行详细的调查,并予以惩戒。

    从香港交易所公布的中海油行情走势可以看到,中海油股价经历一波大震荡,6月3日收盘价18.78港元/股,6月4日发生溢油事故,股价一路下滑。溢油得到基本控制是在6月21日,中海油股价在6月28日跌到阶段谷底,收盘价17.54港元/股。随后股价回调,最终事件公布于众,中海油股价7月4日开始再次下跌。昨天,中海油在香港股市股价微跌,当日跌0.656%,收盘报价18.18港元/股。

    对话·中海油

    记者:中海油究竟是不是在瞒报?

    吕波(中海油总公司副总经理):在这一事件中,中海油主观上从未想要隐瞒真相。负责油田生产作业管理的作业者康菲公司6月4日发现溢油,当天就对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进行了报告,同时开始采取措施进行堵漏和清理。瞒报对我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记者:中海油是上市公司,是否应该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

    蒋永智(中海油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中海油是在香港、美国上市的。关于在资本市场上的披露义务,按照上市地联交所的规定,只有当问题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达到严重性标准时,才要披露。作为非作业者,根据我们被告知的信息来判断,这一事件对上市公司影响还没有达到这一标准。我们现在受到的关注和质疑来自公众,公众都希望尽早了解情况,对此,我们表示理解。但对于资本市场,如果公司尚未全面了解事实就予以披露,很可能要承担误导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记者:去年墨西哥湾石油泄漏,事故发生后4天,对事件负责的BP公司就公开披露了此事。发生重大环保事故,第一时间尽快向公众披露,这是国际惯例。为什么这次事故中海油没有做到?

    陈壁(中海油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我们是根据事故程度来判断的。这次蓬莱油田泄漏跟墨西哥湾那次事故不可同日而语。那次是井喷引起爆炸,出处和性质都十分明显,结果出现大规模漏油,难以控制。我们这一次罕见的溢油,出处和原因一开始是模糊的,后经多种技术手段的调查和分析才初步判断B平台的石油可能是从一条天然的地质断层中渗漏出来的。

    记者:840平方公里的海水一夜之间变成劣四类水质,无论从哪个角度来判断,都已经是一次相当严重的公共环境事故。公众都在质疑,最高20万元的处罚确实太轻了。

吕波:20万元只是对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罚,跟索赔不是一回事。处罚应当由作业方康菲公司完全承担。根据政府最后确定的造成事故的原因、性质和石油合同的规定,来裁决作为合作伙伴的中海油是否需要分摊赔偿金额。

7、马光远:漏油瞒报是恶劣的“合谋”

来源:京华时报2011-07-08马光远 

http://opinion.cb.com.cn/12714523/20110708/238161.html

渤海湾漏油事故的原因,以及对海域造成的影响,特别是对附近养殖业造成的影响依旧雾里看花,有关各方还在忙着撇清责任,对公共利益依旧漠视。

    由中海油和美国康菲石油公司合作开发的渤海湾蓬莱19-3号油田6月4日发现漏油,直到7月5日经国家海洋局公布,公众才知道,而此时漏油严重污染面积已达840平方公里。中海油是央企,更是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上市公司;康菲是全球知名公司,而且来自法治严厉的美国。可足足一月信息空白,究竟是谁隐瞒了事故,侵害公众的知情权?

  作为法律常识,煤矿安全事故、石油泄漏等事故绝非企业或部门内部可解决的“私人事件”,而是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件。作为国际惯例,这样的事件必须通过信息的透明和公开来接受公众监督。而这样的逻辑,在渤海湾漏油事故中却没显现,公众的知情底线被一再挑战。从中海油到海洋局,甚至连在严苛法治环境下成长的康菲公司都“入乡随俗”选择了沉默和装蒜。一起重大的环境污染事故,恶作剧般地成了“捂”林大会,公众的知情权成了可有可无的玩物。

  笔者注意到,7月5日,国家海洋局环境保护司司长李晓明在发布会上表示,“这次发生溢油的原因很复杂,监测数据的采集、污染面积的判断、事故原因的分析等,不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准确的结论,需要一定的时间。”很显然,李晓明在这里混淆了事故发生后的通报义务和分析事故原因两个概念。这种解释客观上已经为责任方肆无忌惮的态度作了注脚。有谁看到过,一起飞机坠毁后,只有等找到黑匣子,分析清楚事故原因后才公之于众的?这种解释,是对公众的侮辱,至少是无视。

  国家海洋局的行为也十分可疑。作为海洋事务的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有权要求事故方第一时间公开各种信息。然而,李晓明表示,国家海洋局6月16日约见过康菲公司负责人,向他们提问过“是否已对公众披露”。他们说没有。“我说你们应该讲,你们污染了我国的海洋,应该向公众公布。”然而,康菲公司和中海油一直没有公开信息,海洋局的作为在哪里?

  7月6日,康菲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第一次向中国公众致歉,然而中海油和康菲都否认瞒报,双方表示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已向有关部门通报。很显然,中海油和康菲公司对于信息透明的概念和公众的定义是不一样的。在这两方看来,只要向海洋局进行了报告,即使对所有公众隐瞒,也不算瞒报;而在常识看来,重大污染事故恰恰损害的是公共利益,最有权第一时间知道并予以监督的是公众。

  然而,国家海洋局7月5日的新闻发布也印证了中海油的说法。李晓明说,漏油发生后,国家海洋局将监视的结果通报了国家应急管理机构,以及环渤海的山东、河北、天津、辽宁三省一市。至此,真相似乎是这样:相关部门早已知道发生漏油事故,而唯一蒙在鼓里的就是公众,而在有关部门和中海油的眼里,公众不知情并不等于瞒报。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逻辑,渤海湾的漏油事故事实上已经演化成一起由各方心照不宣的默契和合谋,海洋局在康菲公司不公布信息的情况下,也采取了令人无法接受的绥靖态度,而有关省份更是默不作声,导致这起事件的隐瞒引发的愤怒和质疑以及对公众情感的伤害甚至大于事故本身了。公众为什么对漏油面积只有“200平”三室两厅大的消息反应如此强烈,根子仍然在于信息没有公开,这是对粗暴践踏公众知情权的回应。

  我们看到,诸如渤海湾漏油这样的瞒报事件远非这一起,去年发生的大连海域漏油事故,以及前几年不断发生的矿难隐瞒,其逻辑都是一致的。这是真正的“公地悲剧”,因为损害的是公共利益,肇事者、部分主管者能不公开的尽量不公开,能拖后公开的就拖后公开,营造“太平”比公开和法治似乎还重要。

渤海湾漏油事故的原因,以及对海域造成的影响,特别是对附近养殖业造成的影响依旧雾里看花,有关各方还在忙着撇清责任,对公共利益依旧漠视。康菲公司在损害了840平方公里的海域之后,仅仅付出了20万元的区区代价。笔者认为,在网络时代,任何隐瞒的成本恐怕早已超出了肇事者的想象。当年国家下狠心治理煤矿事故,手段很简单:瞒报者一律撤职,并追究刑事责任,现在虽不能说矿难瞒报绝迹了,但起码已鲜见了。随着海洋生态事故发生频繁化,是该将当年治煤矿事故的手段拿来治海洋污染了。

8、骆新:怎可对“渤海湾漏油事故”善罢甘休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2011年07月08日

http://news.qq.com/a/20110708/000528.htm

[导读]漏油对海洋环境和生态平衡所造成的伤害,常常是永久性的。但与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相比,处罚竟然是如此之轻。

今天,我们将把目光对准渤海湾——这片海域,最近遭遇了高达数百平方公里的大面积漏油污染,肇事者则是与中海油共同开采这片海域石油的康菲公司。其实,这次漏油事故,并不是刚刚才发生的,而是一个月前就已经开始,但直到今天才为众人所知,从起先的“不透明”到现在的“不负责”,人们再次领教了制度的无力与利益集团的骄蛮。

众所周知,漏油对海洋环境和生态平衡所造成的伤害,常常是永久性的,而且,这个危害还将通过食物链,扩大并影响到人类的生存。但与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相比,人们实在没有料到,对肇事企业的处罚竟然是如此之轻。这不能不让我联想到,去年7月在辽宁大连新港发生的大连石化原油泄漏事故,曾有人把那次事故比喻成对中国海洋环境风险应急能力的一次大考,但那次考试的结果,却和这次一样,成绩是——不及格。

国家海洋局说,我们处理肇事企业,所能采用的法律依据,就是200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该法第五十条规定:“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及输油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溢油事故的发生。如果违反本规定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罚款20万元,已经是最高处罚额了!长期的生态被毁坏,这又该怎么计算呢?

其实,去年大连污染事件中,这样的问题就已经出现过,但最后不了了之。中石油旗下的大连石化,甚至还为此敲锣打鼓开了场表彰会,说自己“措施得力、救灾有方,应该庆功”——典型地是把“丧事”当了回“喜事”办。

去年与大连污染事故发生的几乎同一时间,美国墨西哥湾也发生了石油泄漏事故,肇事的英国石油公司(BP)差点赔得倾家荡产,主要有赖于美国政府直接向责任方提起了诉讼。可那次事故中,我们的海洋局和大连市政府,不但放弃了诉讼和索赔的权利,还一个劲儿地帮着著名国企中石油说好话。好吧,这个我也能理解——谁让地方和大国企之间有利益纠葛呢?那么就算行政部门不给力,咱们民间的环保力量能不能主动一些,状告责任方呢?很遗憾,根据高法的有关司法解释,民间力量或环保组织尚不具有诉讼的主体资格。就这样,条条大路都被堵死了。一切,都彰显了大企业的霸气十足和民众权利的脆弱不堪。

我特别注意了,这两天中海油的网站正如《东方早报》的评论所形容的:“除一条新闻提醒大众,此事件与美国墨西哥湾溢油不具可比性,满网都是成绩与歌曲。仿佛事故只是大众的梦呓。”

公众的权益,之所以屡受侵害,源自于制度天然地向资本方倾斜,使得违法成本低廉到你无法想象。中国拥有3.2万公里的海岸线、300余万平方公里的领海,这都是我们全体国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绝不能被视作天然垃圾场。除了加强立法之外,我们要追问:我国有没有建立起针对海洋污染的预警机制?能不能学习美国等地区所建立起的、监测海域污染的卫星遥感设施?

渤海湾漏油污染事故,至今已让840平方公里海域的水体质量低于四级,这样的污染面积几乎是去年大连事故的20倍!如果对该事故的处理,依然是不痛不痒,你好、我好、大家好,我想,造成最大伤害的并非海洋,而是民心!

9、渤海湾溢油事件凸显企业虚应环保通病

来源:搜狐绿色2011年07月07日韩子遇

http://green.sohu.com/20110707/n312745096.shtml

  渤海湾油田溢油事件,虽然在7月5日和6日,国家海洋局和康菲石油分别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公众做出说明,官方已经认定康菲石油为主要责任方,并公布处罚额度为20万元,企业方面也表达了对公众的歉意,但对于因溢油造成的严重的环境伤害来说,这些补偿显然远远不够。

  官方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溢油造成蓬莱19一3附近840公里的海水从一类水质恶化为四类水质。油田附近海域海水石油类平均浓度超过历史背景值40.5倍,最高浓度是历史背景值的86.4倍,溢油点附近海洋沉积物有油污附着,个别站点石油类含量是历史背景值的37.6倍。溢油最长扩散外缘线为38公里。 但令人震惊的不仅是现在能够确认的处罚额度仅有20万元,远远难以为这些损失买单,而且还在于造成如此严重的环境伤害后,康菲石油和中海油选择沉默长达20余天,不但没有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甚至至今没有直接面对公众说明事故详情,只有一个蜻蜓点水般的道歉。

  如果没有这次事故,不论是康菲石油,还是中海油,其在履行企业环境责任方面的表现在同行中已算不错。跨国能源巨头康菲石油一直宣称,企业一直把对环境、健康和安全视为企业对整个人类社会永久的承诺。而中海油作为大型央企、国内三大石油巨头之一,则强调“一直没有忘记身上的环保重任”,并在其官网自我评价认为,在中国海域海上溢油突发事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笔者也留意到,康菲石油在中国会时常资助一些社会公益环保类项目,并与环保组织合作对员工开展环保教育。有国内资深CSR研究人士也对笔者表示,中海油在国内同行中,环境管理水平属于“相当不错”的。

  但就是这样的“乖孩子”,铸下了大错。见斑窥豹,从更深一层分析,实则凸显了企业界履行环境责任避重就轻的通病,做得总不如说得好,遑论那些对环境责任漠不关心、无动于衷的企业。

  或许,企业普遍认为,自己的发展道路应当从“金”而“绿”,而非从“绿”到“金”,其自我认定的社会角色是赚钱,公众会给予足够的宽容度。但别忘了,环境问题绝大部分要归咎于企业,而人类生存的地球只有一个。

  在眼下的阶段,企业对履行环境责任往往态度微妙。一方面,企业囿于政府减排目标的指令和有关政策的监管,对于环保事宜不得不做,一些环保投入还能带来经济收益和社会美誉,但大多数时候,企业履行环境责任还是缺乏动力。毕竟,在政府因GDP考核而形成的地方保护“潜规则”下,中国企业环境违法成本很低,公众绿色消费意识也依然有限。

  在这种经营环境中,企业会认为,扎扎实实进行环保投入,还不如直接找来环保组织,一起植树、捡垃圾,直接给自己“刷绿”。到年底,这些环保“投资”就变身为一份份漂漂亮亮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刷绿”操作简单,效果来得立竿见影,但这样的面子工程对于环境问题的解决又能有多少实效?这种重视苍蝇蚊子而忽视大象的行为并非少数,而相对于那些连这些投入和意识都没有的企业,我们还要感叹和称赞“聊胜于无”。

无可否认,物质财富都是企业为我们带来的,但身处工业社会,它们也是自然最大的破坏者。不妨设想一下,当大把的真金白银到手,却见不到一股清流的时候,我们应当欢笑还是痛哭?

10、中国人多水少 如何破解水资源难题

来源:中国广播网2011-07-08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1/07/1141310085396_1.shtml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水,是生命之源,但水资源短缺却一直严重困扰着中国。无论是三峡大坝还是南水北调都在围绕水做文章。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更是把“兴修水利”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加以重视。

  从今天开始,中国之声推出系列报道《中国水利调查》,聚焦中国水资源利用、城市排涝系统完善、雨洪资源开发和农田水利建设等热点问题,解析目前我国水利改革发展的各项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第一篇:《人多水少,水资源难题如何破解?》。

  中国有长江、黄河、珠江、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七大水系,平均年径流量居世界第6位。但是,中国却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唐仁健认为,缺水问题已经蔓延到了越来越多的行业、地区和人群。

  唐仁健:水利系统概括的叫“水多、水少、水脏、水混”问题的困扰。我说水多,过去是死人多,现在是财产损失多。过去水少是利用少,现在是绝对少。过去去水脏主要是生活生物方面的污染,现在是工业化学方面的污染。过去水混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现在状况之严重完全不在一个数量级。

  水的种种问题导致可利用开发的水资源不断减少,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孙雪涛告诉记者,中国的人均水资源量更是少得可怜。

  孙雪涛:全国人均水资源量也就是2100立方米,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8%。水资源分布在空间上极不均衡,特别是黄河、淮河、海河三个水系,水资源总量仅占全国的7%。

  然而中国的某些地区,人均水资源量虽然高,但因水利工程建设不足缺水情况十分严重。在贵州省,当地中小河流众多,雨量丰沛,而目前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仅为9.6%。为了改变这种状况,贵州省第一个大型水利枢纽工程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水源地工程正如火如荼地建设着。

  贵州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水源大坝枢纽工程一期工程计划要解决贵阳市区2020年前的城市供水,7个县、42个乡镇的51.17万亩的耕地灌溉,还要向5个县城28个乡镇供水,解决35万人,31.5万头大牲畜的饮水。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方式的战略部署。

  孙雪涛: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要建立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第一条红线就是限制开发利用;第二条红线就是防止用水浪费,要提高用水效率;第三条红线就是限制排污。

  黑龙江大庆的节水灌溉技术开发处在全国前列,大庆市副市长田凤春告诉记者,用这种技术不但水省了,种粮的效率还提高了。

  田凤春:现在进入到节水灌溉膜下滴灌阶段,算了下账,这几年用这种技术都达到1800斤到2000斤,这是一个效益,第二是质量,我们用这种技术,选用优良品种,水分低,质量好。

  而在水源保护方面,湖南省水利厅厅长戴军勇告诉表示,湖南除了技术保护外还会通过立法防止水资源被污染和破坏。

  戴军勇:保护洞庭湖水资源,关闭了234家小型造纸企业。加强水检测,在主要江河上设置了155个水质检测站,同时应对可能发生的水污染突发事件。目前,省人大,正在立法,争取今年出台湘江流域管理条例,从法律的角度把它明确下来。

  人们常说,节约用水人人有责。可自古以来,中国却饱受“水害频发之苦”,最近一段时间,武汉、北京、长沙、成都等一线城市因突降暴雨,导致市区严重积水,网友们纷纷调侃:可以在家门口看“大海”。明天《中国水利调查》系列报道播出第二篇《多座城市暴雨过后变“泽国”,城市排涝如何经受考验?》。

11、北京苏家坨垃圾焚烧项目环评报告涉嫌造假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2011-07-08 李泽民

http://www.china5e.com/show.php?contentid=184771

在公众强烈的质疑声中,北京市环保局批复了苏家坨垃圾焚烧项目。在此之前,包括自然之友在内的多家环保组织,致信有关部委,要求取消该项目的环评方——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的环评资质。

7月1日,《每日经济新闻》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指出了苏家坨垃圾焚烧厂项目环评报告中的几点疑问,引起了广泛关注。

7月6日,达尔文自然求知社等多家单位致信环保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申请由该中心彻查北京苏家坨垃圾焚烧项目中环评方、建设方和批复方的问题。

环评报告涉嫌造假

据了解,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在对苏家坨垃圾焚烧项目所做的环境影响报告中,明确写入的“海淀区建筑垃圾处理厂”尚不存在。

同时该环评方在“建设项目污染控制及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中列出的数据不属实。其中认定大觉寺“无常住人员”,但是实际上大觉寺有100多常住人口。北安河军庄路有1000多常住人口,相对烟囱最近距离为2100米,这1000多常住人口也没有被列入污染控制及环境保护目标里。

当地居民反映,项目周边很多人想要参与问卷调查,但是建设方拒绝了居民的请求。问卷调查过程中有牙膏牙刷等礼物赠送,但是只有同意建设此项目的居民可以做问卷调查并有礼物赠送。

另外,文物保护单位大觉寺作为受调查团体,并没有上交调查问卷,这也与环评方所称100%的受调查团体支持项目建设的情况不符。

业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北京市苏家坨垃圾焚烧项目处在北京市的上风向和水源地,一旦建成,北京市近2000万人口将处在二噁英的影响之下。

新环评法亟待出炉

环保组织认为,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作为海淀区苏家坨大工村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环评单位,其环评工作有众多失误。公众参与篇章有弄虚作假嫌疑。

环保组织称,在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旧规划调整改变、新规划未出台也未环评的情况下,海淀区自行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规划,与相关规章不符,明显缺乏法律依据。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认定苏家坨焚烧项目符合规划,超越其资质能力,违背环保部规范性文件,是违法无效的。

同时建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对其展开环评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调查期间,暂停其所有参与的环评项目。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环评问题,环保组织建议环保部出台新的环评办法,避免环评单位与业主直接联络,而由政府来付费,业主单位把钱交给政府,再由政府组织公开竞标,环评公司从政府获得项目并获得相应收益,而不是从业主那直接承接项目和获取收益。

同时建议所有项目的环评方公示其环评报告简本。应当召开公众听证会。通过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环评过程,避免发生类似环评单位造假的行为。

12、山东征缴海洋生态补偿费3000万元

来源:《中国青年报》2011年07月08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5107354.html

  据新华社济南7月7日报道(席敏)据山东省财政厅7日介绍,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损失补偿费管理暂行办法》出台1年来,全省已累计征缴海洋生态补偿费3000万元。这项资金将主要用于海洋生态环境修复等方面。

  “用海必补,损害必赔”。为了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山东省积极完善海洋生态补偿赔偿机制,2010年6月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损失补偿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用海补偿原则和责任主体,确定合理的赔偿补偿标准。

  山东省规定,在山东省管辖海域内,发生海洋污染事故、违法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等行为导致海洋生态损害的,以及实施海洋工程、海岸工程建设和海洋倾废等导致海洋生态环境改变的,应当缴纳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费。

  据山东省财政厅综合处负责人介绍,2010年12月,山东省第一批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费征缴通知开出,结合用海项目审批,向华能东营河口风力发电二期、莱州海庙渔业生产基地等13个用海项目下达了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费征缴通知书。

截至目前,山东省已累计征缴海洋生态补偿费3000万元。这笔资金将专项用于海洋与渔业生态环境修复、保护、整治和管理。

13、南京规定污染企业搬迁遗留土壤要检测修复

来源: 扬子晚报2011-07-08 王娟

http://news.163.com/11/0708/03/78DMF5CR00014AED.html

核心提示:据南京市环保局相关人士介绍,南京所有的污染企业只要搬迁,其遗留的厂房、污染地都会由环保部门进行检测并认定污染情况,根据情况进行修复达到安全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依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工业企业在搬迁之前,必须把被污染的土壤治理恢复好。

173家化工企业停产整治,南京可谓刮起了一股“环保风暴”。昨天上午,江苏省副省长徐鸣带领省环保、安监等部门负责人来到六合区就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察看南京沿江开发区3家污染企业关停情况。徐鸣表示,南京的做法值得全省推广。

企业搬迁之治理 三家企业均已停产

调研团实地察看了位于六合的南京鑫沛化工厂、六合磷肥厂、常丰农化等企业的关停及拆除情况。记者发现,这三家企业均已停产。其中,南京鑫沛化工厂从年初就开始限购原料,压缩生产规模。到6月底,80%职工已解除劳动合同,预计12月底机械设备等可以拆除完毕。六合磷肥厂也已经实现全面关闭停产。下一步,南京六合区还将梳理出第二批重点污染企业关闭和整治名单。据悉,从5月上旬起,南京浦口、六合、栖霞各区已强制关闭近百家能耗高、污染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安全生产要求的中小化工企业。

遗留土壤要检测修复

六合磷肥厂也是此次调研的一站。还未走进厂区,记者就闻到一股刺鼻的味道。据悉,该厂创建于1982年,曾是县属国有企业,占地面积约25亩。“这家化工厂现在已经全面关闭停产了。”南京化工园区、新材料产业园的陈主任说。

虽然厂房已经空空如也,但是由于设备、罐体里依旧还有残留的化学物质,厂区依旧气味刺鼻。地下的土壤,也和城市里的土壤颜色不一样,明显“裹”着一层黑色。徐鸣说,“一定要对土地进行检测,污染严重的话,要对土壤进行修复。”

南京市环保局相关人士介绍,南京所有的污染企业只要搬迁,其遗留的厂房、污染地都会由环保部门进行检测并认定污染情况,根据情况进行修复达到安全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记者查询发现,曾经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在对六合南化磷肥厂土壤检测时,就发现了铜、铅、镉、汞、砷等重金属物质。

据悉,土壤污染一旦发生,仅仅依靠切断污染源的方法往往很难恢复,有时要靠换土、淋洗土壤等方法才能解决问题。

搬迁企业暂扣“土壤修复费”

 “目前,南京也在对化工污染企业搬迁,而空出的地块已加强‘净土观念’,不能拿来不加处理就开发。”南京环保局一位负责人说,依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工业企业在搬迁之前,必须把被污染的土壤治理恢复好。对此,南京化工园区、新材料产业园的陈主任也表示,政府在给予搬迁企业补助的同时,也会扣留部分“土壤修复费”,视检测情况,决定土壤的处置方式。据悉,曾经位于栖霞区的南京某铁合金厂,企业搬迁后原址残留了大量含有六加铬的致癌物,如果不对土壤进行处置修复而直接盖房子,对今后的居住者会产生漫长、潜在的伤害。为此,工厂搬走后,土地转入商业开发时,不得不挖地5米,把被污染的土全部送到江宁一个填埋场处理。经环保部门检测,土壤重金属含量达标后,才在原地盖上房屋。

企业搬迁之变化 二氧化硫每年将减少7500

据南京市环保局官员介绍,1992年到2010年,南京已从主城搬出近300家企业。南京市副市长陆冰说,在市政府此次列出的173家污染企业中,关停110家,责令停产22家,限期整改25家,搬迁13家,转产3家。“我们经过测算,这批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后,南京城的化学耗氧量每年将减少3000吨,二氧化硫减少7500吨,老百姓生活的环境将更加美好。”陆冰说,截止到目前,南化公司2号硫磺制酸系统已经停止生产,帝斯曼东方2台锅炉也已经停止使用,南钢钢材库和锦湖轮胎公司也已制订了搬迁计划。据不完全统计,各区县已关停和停产治理企业75家。

南化公开治污进度表

“我以前在苏北工作,每次走过二桥的时候,就觉得不好闻。”徐鸣感同身受地表示。作为污染大户的南化公司,昨天在调研中细化了整改目标。南化副总经理江瑞晶表示,他们将原定目标进行了调整和细化,2011年底完成4个重点项目:其中今年8月底3号锅炉烟气脱硫项目建成投产,今年底,1号2号锅炉烟气脱硫项目建成投产,先将市民最关心的二氧化硫问题解决。

到2012年,完成硫酸装置工艺升级改造,确保尾气达标排放;2013年,完成综合废水装置扩建改造,投资786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公司无机废水送至污水处理装置统一处理,实现达标排放。随着南化公司的整治,曾经困扰大厂的恶臭问题也有望缓解。而且南京是化工大市,其中绝大部分化工厂位于城市北部燕子矶附近,而南京全年的主导风向也是东北风,这些化工厂正好位于南京城的“上风口”。这些化工厂也是南京市区“恶臭”之源。

目前,燕子矶附近的66家小型化工企业已经全部关停。此外,燕子矶附近还有4家中等规模的化工厂也将进行搬迁。南京环保局包洪新表示,这4家化工厂在技术改进的基础上,全部将搬迁到位于江北的南京化工园区内。目前,3家化工厂的新厂房已经开始建设,预计年底就能投产;另外一家的新厂房预计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建成,这批化工厂将全部搬离城北。

实行最严格的环保准入制

南京的铁腕“环保风暴”已经掀起,下一步,会否更加猛烈呢?对此,陆冰表示,南京将对所有企业开展拉网过筛式的全面排查,对环评不完备,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存在超标、偷排等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列出详细名单,提出限期治理、停产整治、关停搬迁的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责任人。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关停。

同时,还要实行最严格的环保准入机制,参照国际最先进的环境准入标准,把好新引进企业和新上项目的准入关,尤其是对化工、钢铁、电力、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必须在体量规模、土地供应、污染总量上严格控制。全市不得在新建化工产业园区,除化学工业园和金陵石化外严禁新上任何化工项目,各类园区新上项目必须以新带老,不得再新增排污总量。实行区域行业限批措施,对达不到环保标准,达不到总量控制要求,完不成减排任务的园区和企业,一律“禁批”。

企业搬迁之出路 化工企业向苏北转移?不允许!

污染企业搬出城后,它们的去向会是何处呢?记者获悉,一些产能落后的企业将会直接被淘汰掉。同时,对另外一些企业来说,搬迁不是简单的“克隆”,而是技术升级换代、扩大规模的一次机遇。“工业要向工业园区集中”这已是一个大的趋势。

不过,工业园区并不是什么企业都可以进去的。调研中,位于六合的南京常丰农化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卫星说,工业园的门槛比较高,对环保的要求更加严格。“而且工业园土地也比较紧缺,不容易进。我6月份就把厂子关停了,安置好了100多名工人,打算搬到盐城滨江开发区,那里成本低点。”

南京对化工的大力度“逼停”,是不是意味着化工污染要向苏北转移呢?对此,江苏省环保厅官员表示,不仅是南京,江苏都将全面实施“工业向园区集中”。省里也正在制定《化工园区的管理办法》,园区外的化工企业一律不审批,进园区的企业也必须环保达标。徐鸣表示,省政府年底将组织对重点地区和园区的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考核,对环境违法行为严重、未通过考核的地区将进行省级挂牌督办并实施区域限批。 本报记者 王娟

14、科学家称抢救江豚剩最后15 勿重蹈白鳍豚覆辙

来源:长江日报 2011-07-08

http://cjmp.cnhan.com/cjrb/html/2011-07/08/content_4851914.htm

  原题:抢救江豚只剩最后的15

    本报讯(记者高宝燕)“15年!我们不能让白鳍豚的悲剧在江豚身上再次重演!”中科院水生所王丁博士大声疾呼。

    在武汉东湖官桥湖旁,坐落着中国唯一的白鳍豚馆,但馆中已无白鳍豚,现在仅饲养着5只长江江豚。

    2002年,世界上唯一人工饲养的白鳍豚“淇淇”在这里孤独离世。2006年,国际联合科考队在长江上未发现一头白鳍豚,白鳍豚“功能性灭绝”了。(野外50年没发现即为灭绝)。这个比大熊猫更珍贵,在长江生活了千万年的白鳍豚成为人们心中永远的痛。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时候,白鳍豚的数量在300到400头之间,但长江被作为黄金水道加以利用,人们错过了抢救这个物种的最佳时期。

    同样生活在长江流域的长江江豚现仅存千余头,并正以每年5%至10%的速度锐减。江豚现在的境况就是白鳍豚数十年前的境况。尽管目前我们已经在人工饲养条件下繁殖成功1头长江江豚,但距人工繁衍江豚成功还有很长的路,科学家没有把握在15年内实现长江江豚大规模繁殖。

    白鳍豚和江豚是长江中仅有的两种哺乳动物,它们都处于长江水生物食物链顶端,它们的灭绝和种群锐减都与人类活动直接相关。

专家指出,长江豚类是长江生态系统的一种指示性物种。如果白鳍豚和江豚不能在长江中生存,长江也难以支撑同是哺乳动物的人类的生存。长江豚类的保护已经不单纯是一个物种的保护问题,而是长江水生态系统和水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问题。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是我们的生命。

15、北京建立植物数据库 调查发现旱榆等10种新植物(组图)

来源:京华时报2011年07月08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5107227.html

市园林绿化局供图

    历时4年摸清植物种质资源家底

  京华时报报道 (王硕)旱榆、唐松草、狭叶黄芩……这些在《北京植物志》中没有记载的植物近期在北京被发现。昨天,市园林绿化局公布北京植物种质资源调查结果,有10种新植物加入北京植物大家族。

  野生植物增至1790

  据介绍,此次对北京植物资源的摸底调查始于2007年,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和北京市林业大学共同承担。调查内容包括北京市范围内的所有野生、栽培及引进的植物资源。

  北京林业大学生物学院院长张志翔表示,现在掌握的北京野生植物资源有1790种,比1992年《北京植物志》记载的多了206种。

  张志翔说,在这206种植物中,旱榆、唐松草、狭叶黄芩等10种是本次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的则是近些年来陆续被发现的。

  乡土树种将用于绿化

  “这些本地植物的发现对推进北京对乡土植物的使用意义重大。”张志翔说,园林部门将充分利用这些乡土植物绿化、美化北京。

  专家表示,乡土植物在出现地区极端气候条件时,抗旱性强,对病虫害的抵御能力也要高于引进物种。

  在此次调查过程中,首次在门头沟发现了旱榆。“旱榆特别耐旱,非常适于北京南部山区的绿化。”

  而新发现的“一枝黄花”,则可以作为花束原料,从而减少对加拿大“一枝黄花”的进口。还有“萱草”和“卷丹”,都可以作为本土的观赏植物加以利用。

  濒危植物范围在扩大

  据介绍,目前北京珍稀濒危植物有101种,并且仍在扩大。在此次调查中,调查人员仍未找到濒危的狗枣猕猴桃、杓兰、红门兰等。

  此外,调查人员发现北京有入侵倾向的植物96种,其中有27种已明显扩散。如豚草,目前在密云比较严重,这种植物8月开花,其花粉粒入鼻腔和眼睛很容易引起过敏。目前相关部门已就此加强进口检疫检测,必要时将采取人工驱逐。

  野生植物分布将可查

  市园林绿化局介绍,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完成了北京市植被与植物种质资源数据库的建设,植物的数量、分布、生境等信息都将可以查询。此外,目前,北京林业大学内正在布置北京植物标本室和展示厅,届时,市民可在展厅内看到11000余份植物的标本。

  本次新发现的10种植物名单

  植物名称 分布地区

  鞘舌卷柏 房山

  唐松草图① 延庆玉渡山

  卷丹图② 海淀凤凰岭

  长喙唐松草图③ 门头沟小龙门和龙门涧

  狭叶黄芩 延庆野鸭湖

  旱榆图④ 门头沟龙门涧

  回旋扁蕾 延庆松山

  一枝黄花 门头沟百花山

  萱草 延庆松山

  冰草图⑤ 门头沟百花山

16、安徽宿松数千亩庄稼一夜枯萎 十余村民出现不适

来源:中国日报网站2011年07月08日乔剑

http://env.people.com.cn/GB/15110932.html

  眼下正值夏季,然而从7月6日开始,宿松县汇口镇5个行政村的不少田间地头却出现了深秋才有的景象,大面积的棉花、葡萄、大豆、红薯等农作物的叶子一夜之间“染黄”了“发”,出现枯萎。而因吸入不明刺激性气体,当地三洲村十多名村民还出现呼吸困难、身体不适的症状。

  十多村民出现不适

  7月5日晚上7时许,宿松县汇口镇三洲村村妇吴香春正在家中看电视,突然闻到一股刺鼻的硫磺气味,且越来越重。约半个小时后,吴香春感觉胸闷难当,透不过气来,其家人立即连夜请来当地医生看病,并打了吊针。

  昨天下午,宿松县汇口镇三洲村方书记告诉记者,7月5日傍晚到深夜、7月6日晚上8时许到10时许,包括他在内村里400多名村民都闻到了空气中飘着一股刺激性气味,其中有十多名村民出现身体不适症状。目前,经过吊水、吃药等简单处理,身体出现不适症状的村民,情况已经好转。

  数千亩农田受影响

  7月6日上午,被刺激性气味熏了半夜的村民来到田间劳作,意外发现,原本郁郁葱葱的棉花地、葡萄园等,一夜之间泛黄了,苍翠欲滴的叶子上有大块黄斑,有的叶子还飘落在地,出现类似深秋的景象。

  据汇口镇党委周书记介绍,情况最先出现在临近江西省湖口县的三洲村,7月6日逐渐呈蔓延趋势。截至昨天下午,除了三洲村,汇口镇的同马社区、汇口社区、团结村、三星村的不少田间地头也出现类似症状,数千亩农作物受到影响。

  怀疑污染来自江西

  据汇口镇党委周书记介绍,宿松县汇口镇和江西省湖口县隔江相望,其中汇口镇的三洲村和湖口县的金沙湾工业区距离最近,直线距离只有约2公里。

  宿松县环保局石局长告诉记者,2007年的这个时候,江西省湖口县曾出现过其工业园排放的气体污染汇口镇的事件,当时引起环保部的关注。近年来,湖口县工业园污染汇口镇的问题稍有好转。今年出现的情况,他们怀疑可能还是湖口县的工业园导致。

  7月6日,接到当地村民反映后,他曾到汇口镇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有约两三百亩的农作物受到污染。但7月7日,当地反映,污染面积出现扩大趋势。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7月7日,宿松县分管副县长来到实地查看,江西省湖口县环保局局长也来到汇口镇调查处理此事。

  目前农田具体受损面积还在统计中。宿松县已将情况向安徽省环保厅做了书面汇报。(乔剑)

17、陈凯歌制作《希夷之大理》因环境问题惹争议 

来源: 新华网2011年07月07日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1-07/07/c_121637979.htm

    新华网昆明7月7日电(记者 李萌 王凡)66岁的白族老汉杨国定站在自家水稻田边,看着水渠,紧皱着眉头。在他身后,一个现代化剧场坐落在村庄用来灌溉的水库上,一位著名导演创作的大型神话剧在里面上演。

    杨国定皮肤黝黑,有点驼背,是云南大理市果子园村的村民。他告诉记者,周围几个村子都用水库来灌溉,大概有700多亩地,自从有了这个剧院,水库就不能随便放水了,得保证里面的水上演出。

    “现在只有水库换水的时候才放水,其他时候我们只能靠山上流下来的水和抽水站的水。去年剧场还在建设时遇上大旱,栽秧只能用排水管里的污水。”杨国定说。

    7月6日晚,中国著名导演陈凯歌执导的大型神话剧《希夷之大理》在中国大理古城首演,地方政府希望以此振兴大理旅游业。但超过2亿元的投入,以及在水库搭建巨型舞台的做法,也引发很多争议,成为网络上的热门话题。

    该剧讲述了当地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一个猎人与公主的爱情悲剧,两人因权贵阻挠不能相聚,最后猎人化作山峰,公主化作白云,遥遥相望。日本著名音乐家久石让为该剧创作了主题曲。陈凯歌在首演启动仪式上表示,这是他向白族文化致敬的诚意之作。

    这个项目由当地政府建立的大理州旅游产业开发集团投资,北京百胜年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策划,整个项目的投资超过2亿元,在大理古城东北角的水库搭建起一个巨型舞台,以苍山为背景,巧妙借助了优美的自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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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黑龙江明水湿地隐藏数万亩耕地 曾明令禁止开垦

来源:人民日报2011年07月08日 袁泉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1/07-08/3167111.shtml

  【核心阅读】

  明水湿地在2007年的时候被列为黑龙江省级自然保护区。可是,在这片人迹罕至的湿地深处,却隐藏着数万亩的耕地。根据相关规定,在此开垦农田是明令禁止的。

  包地农民对记者说,通过在合同中将草甸子改成撂荒地等做法,可实现跑马占荒,“今年有老多草甸子都给开了。”

  记者了解到,建立在开垦草甸基础上的买地、包地等经营行为相当普遍。

  明水湿地自然保护区是黑龙江省级自然保护区。这片总面积达30840公顷的湿地与扎龙国家自然保护区相连,引嫩河水利工程穿区而过。这里是国家一级保护鸟类大鸨、二级保护鸟类东方白鹳、丹顶鹤、金雕的栖息地,还有高等植物501种、动物306种、大型真菌86种。然而,在这片人迹罕至的湿地深处,却隐藏着数万亩的耕地,有些还是近一两年新开垦的。

  湿地中“长”出的耕地

  广袤的湿地一眼望不到边,绿色的草甸上不时有飞鸟腾空而起。除了飞鸟,只有开着农用拖拉机的几批农民经过。

  “里面的耕地多了去了,好几万亩呢”,一位农民告诉记者,有些耕地是多年前就开垦出来的,有些是近一两年新开的。“种啥的都有,沿着河,好取水的就种稻子,旱田就种玉米、黄豆呗。”

  记者沿着坑洼不平的道路颠簸行进了两个多小时,来到了引嫩河旁。这条并不宽阔的人工河道上,走不多远就能看到一条条抽水管,沿河两岸的耕地,有些已经连成片,和湿地一样一眼望不到边。

  明水县林业局副局长、黑龙江明水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马长福介绍说,湿地开垦耕地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96年,“当年县里搞水稻开发战略,就在沼泽、草地里开出耕地。”

  记者了解到,明水湿地在2007年的时候被列为黑龙江省级自然保护区,从去年开始筹备申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根据明水县人民政府今年2月的《关于明水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公示》显示,明水湿地核心区面积13157公顷,缓冲区面积10323公顷,实验区面积7360公顷。

  湿地自然保护区里到底能不能开垦耕地呢?按照《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第十七条规定,无论是核心区还是缓冲区内都不能从事有影响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垦、砍伐、放牧、狩猎、捕捞等行为是明令禁止的。

  马长福辩解说,湿地保护区的成立是在2007年,农田开垦此前就有,而且保护区划定的范围在此以前并不包括引嫩河以西的部分。

  当记者问到近一两年新开垦的耕地,以及引嫩河以东部分的农田是如何形成的时候,马长福拒绝回答。

  草甸子咋变成“二荒地”

  在引嫩河以东的一处破旧的垦荒窝棚里,记者见到了在此种地的田玉森(化名),他包的地有3000多亩,今年种的是绿豆。

  “我的地不算多,还有包上万亩的,也不光是黑龙江的,河南、大连都有人在这里种地,大连的公司包了几万亩,佳木斯来的包了2万亩,好地都让人家拿走了。”田玉森说。

  “现在不管是买地还是包地,价儿都特别贵,就是从去年涨起来的。”老田告诉记者,往南的那片地就是今年新开的。

  “现在包一亩地最少也要150—160元,要是靠近河边的,还要贵些。”老田说,“种水稻,现在稻子的价高,河水随便使,没人管。”

  当记者问老田,他的地是从哪里包来的时,老田含糊其辞地说,“别人开了荒,都把地包出去,我是签了正式合同的,政府也得认可。”

  老田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就算一亩地打上100斤绿豆,每斤绿豆买六七块钱,哪怕只卖5块多,刨除人工、农药、化肥的成本300块,一亩地总能赚100多块。要是弄上几千亩地,肯定赚透了。”

  “种地利薄,一亩地挣不到多少钱,就是看数量,就算种5000亩地吧,一亩地挣100块钱那还四五十万呢。哈尔滨来的老张,头几年种了4000亩地,一年挣了60多万,后来都干1万亩了,开始的时候雇人雇机器,这两年自己买了大康拜、小四轮。”老田说起来略显激动。

  “要想多包地,还是得有人。”老田说,“给你合同一改,草甸子就成了二荒地(撂荒地),草甸子不让翻,翻了还不判刑啊!得改成‘二荒地’。我这二年没种,现在经济上来了我还想种,说到底还得有钱有关系。”老田说。

  说到跑关系的价钱时,老田摇了摇头,“这玩意就是无尽无休,没法说价。今年有老多草甸子都给开了。听说有人连开垦带送礼,花了不少钱。现在就这地方松,剩下哪个地方都不行,这么整早就出事了。”

  老田告诉记者,能往外包地的人,都是县里、乡里“头头脑脑”的人物,要不就是他们的亲戚。“有啥不成的,都是跑马占荒,占得住就行。”记者问老田,包地的钱是否要交给政府一部分时,老田说,“分年头,不同时候开垦的地交的钱不一样,今年新整的也得50—60元。”

  记者了解到,在明水湿地保护区,建立在开垦草甸基础上的买地、包地等经营行为相当普遍。

  一旦被破坏,很难再恢复

  东北林业大学野生动物资源学院吴建平教授是明水湿地晋升国家保护区论证会专家之一。他表示,几万亩的耕地对保护区的生态不可能没有影响。“影响包括生态、生物、非生物,种旱田肯定要排干水,原先湿地里的生物链就被打破了”。

  专家表示,以明水湿地内的国家一级保护鸟类大鸨为例,目前国内最大的种群数量至多不超过300—400只,大鸨数量锐减的主要原因就包括草原的过度开垦,使它们丧失了适宜的栖息地。此外,农业机械和农药的大量使用直接威胁繁殖的雌鸟、卵和幼雏,人类各项生产活动的干扰间接影响大鸨的繁殖。

  吴建平教授说,评审的时候他拿到的材料里并没有标注在缓冲区内的耕地面积,“我没有去过明水湿地进行实地调查,如果真的有那么多农田,他们就是使用障眼法,试图瞒过去”。

  吴教授认为,从实际情况出发,核心区是决不允许动的,缓冲区内如有部分农田,可以暂时维持现状,将来通过退耕还湿的方式解决,但决不允许新开垦耕地。

  黑龙江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黄俊洋副处长告诉记者,考虑到明水湿地“先有耕地,后有保护区”的现实,有关部门正在采取措施,对已经拥有合法手续的耕地,采取土地置换、赎买等方式,将农民分步骤地迁出,对于无手续开垦的湿地,将采取“退耕还湿”的措施。

  吴建平教授说,“就像把一片树砍光之后一样,湿地草原的生态恢复起来难度也很大。即便是采取‘退耕还湿’等措施,恢复草原生态至少也要5—6年的时间,有些草原一旦破坏,基本上很难再恢复了。”

  记者了解到,目前,黑龙江省草原监理总站已对此事立案,黑龙江省林业、畜牧等部门组成调查组,会同明水县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本报也将持续关注此事的后续进展。(记者 袁泉)

19、移花接木 扬州东高:泄洪道擅建高尔夫球场

来源:时代周报2011年07月07日

http://news.cnfol.com/110707/101,1281,10217875,00.shtml

   一场声势浩大的高尔夫整治工作正在全国紧张地开展。

  这次清理整顿工作是由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国土部等十一部委牵头组织的,来势很猛。

  此次整治的对象包括:2004年《关于暂停新建高尔夫球场的通知》等禁令印发之前违规建设的高尔夫球场和2004年之后开工建设的高尔夫球场。

  按照这样的规定,全国400多家高尔夫球场均属违规建设。面对如此众多的高尔夫球场,整治难度可想而知。与此同时,面对投入巨资的开发商,面对在高尔夫球场开发中得利的地方经济,这个政策会否得到严格执行,还是要打上个大大的问号?

  如果此次清理整顿单纯地一刀切,不仅会遇上重重阻力,而且也不符合市场经济的需要,毕竟这些高尔夫球场有着一定的市场需求;而如果单纯靠罚款了事,使违规占用耕地的高尔夫球场借整治合法化,那么就会给后来者以身试法的勇气,越来越多违法占用耕地的高尔夫球场就会像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冒出来。如何清理整顿,在考验着政府的智慧。

  驱车行驶在镇江通往扬州的润扬大桥上,两侧的东方高尔夫和太阳岛高尔夫大片的绿地与长江交相呼应,形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随着前往高尔夫球场客人的增多,扬州本地的出租车司机们才渐渐知道,江边的绿地不是景观带,而是高尔夫球场。

  在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兴建高尔夫球场的背景下,位于长江河道行洪区内的扬州东方高尔夫球场又是如何兴建起来的?长江水利委员会已责令东方高尔夫将河道内的永久性建筑会所拆除。但是却一直无法得到执行,其间奥秘何在?

  会所违建遭拆除

  相较于耳熟能详的瓜洲镇的太阳岛高尔夫,扬州当地很多司机并不知道东方高尔夫的存在。而到了朴席镇,只要一提及高尔夫,当地人立刻就能指出方向。

  在沿江高等级公路的一条极小的岔路口上,矗立着一块不起眼的石碑,刻有“扬州东方”的字样,沿着岔道直行到底,大片的草地映入眼帘,一个蒙古包似的圆形建筑旁停有高尔夫专用的球车,这就是东方高尔夫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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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高尔夫球场禁令下坚挺 凸显地方与中央博弈

来源:《中华读书报》2011年07月08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5111924.html

  在美、日、韩等国家,高尔夫是作为一项大众化的体育休闲运动加以推广和普及的。美国公众球场的比例高达八成,而且选址都有严格要求,譬如将荒地、滩涂、山坳、垃圾掩埋场等一些不宜耕作的土地变废为宝,提升地块价值。而高尔夫运动到了中国却完全颠倒了。

  在国家接连出台法规限制

  高尔夫球场开发的背景下,浙江省境内已然出现13座颇具规模的高尔夫球场,另有舟山市9个在建和拟建高尔夫球场项目以及雨润集团落户在千岛湖界首乡境内的旅游综合体项目。13座建成的高尔夫球场占地总面积约28900亩,已超过杭州市上城区总面积。

  有利益的地方就有江湖。国家禁令下,高尔夫球场违建之风的坚挺,即是一幕“地方博弈中央、中央鞭长莫及”的活剧现形。

  而“商界和政界不道德结合”的共性,地方发展与失地农民的利益纠葛,环境所承受的高昂代价等特征则丰富定义了高尔夫在中国的内涵。

  高尔夫:洞穿禁令不息 违规违建不止

  在2004年初,国务院紧急下发《关于暂停新建高尔夫球场的通知》,但最终效果不彰。2010年5月,据国土资源部通报显示,我国经过正式审批的高尔夫球场仅10家左右。

  但是,媒体引用最多的是北京林业大学高尔夫教育与研究中心的调查结果到2010年底,全国有近600家高尔夫球场。2004年前,他们调查的数字只有170家,这意味着叫停以后的5年里,全国各地在禁令下又新建了四百多家高尔夫球场。

  高尔夫的违建之风由此可见一斑。仅以北京丰台区王佐镇庄户村旁一高尔夫项目为例,该项目在2009年被国土资源部列为重点督办项目,然而成果只保留了一年,2010年该区域死灰复燃,对此项目国土部门曾经三次调查,两次高层批示,实属罕见。

  在2010年国土资源部通报的8起案件中,有4起都涉及违建高尔夫球场。其中地方政府违规占半。无论是在湖南郴州,还是在福建晋江,建高尔夫球场的项目,都得到了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曾表示,2010年,地方政府主导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严重,以各种名义违法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的现象有所抬头。

  记者从有关门户网站和散见于公开渠道的高尔夫球场信息中了解到,在浙江全省就有温州东方高尔夫俱乐部、九龙山将军高尔夫俱乐部、绍兴鉴湖高尔夫俱乐部、海宁尖山高尔夫俱乐部、宁波东方高尔夫俱乐部、宁波启新绿色世界高尔夫俱乐部、杭州富春山居高尔夫球场、西湖高尔夫乡村俱乐部、千岛湖乡村俱乐部、九桥高尔夫球乡村俱乐部、会稽山国际渡假村高尔夫球会、湖州温泉高尔夫俱乐部、安吉龙王溪乡村俱乐部,以及舟山市9个在建和拟建高尔夫球场项目以及2010年4月雨润集团落户在千岛湖界首乡境内的旅游综合体项目,其中也含有高尔夫项目。

  上述已建成的13座高尔夫球场总占地面积约28900亩,超过杭州市上城区总面积。其中占地规模最少的高尔夫球场也在1100亩,多的更是达4000亩,且基本以乡村俱乐部、文化公园等名义审批、建设,无一例外对外宣称是高端康体旅游等项目。

  记者了解到,在浙江境内的九龙山将军高尔夫俱乐部、安吉龙王溪乡村俱乐部、海宁尖山高尔夫俱乐部、温州东方高尔夫俱乐部等都被国家和省相关部门整改和督办,这些兴建的高尔夫项目都隐藏着占用农业园区、森林公园的违建身影。然而地方政府的态度,更为这些高尔夫球场笼罩了模糊而神秘的面纱。

  目前,众多黑户球场曲线入市背后隐藏的是球场为开发商、地方政府带来的巨大利益。在不少地方政府看来,高尔夫球场是招商引资的一张名片。不过,在杭城一位开发商看来,高尔夫球场带来的经济效益才是真正打动地方政府之处。一座18洞标准球场,投资过亿元,投资建成后周边的土地、房产价格至少翻倍,开业后即便按照10%的低税率计算,也有会员费买卖带来的至少1500万的一次性税收和每年至少250万元的营业税收。

  “不仅有利于地方形象,又利于地方招商,高尔夫球场建设起来后,地价房价飙升,地方政府又可借此卖地生财,创造多重利益,而现行官员考核、升迁体制下,经济增长是衡量政绩的主要指标。而发展经济,进行产业培育,等待合理的成长,显然并非各地政府首选,

  高尔夫的违建只是众多高速追求经济发展手段中的冰山一角。”有学者这样剖析其中要害。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土地规划研究中心主任严金明则认为,在看得见和看不见的巨大利益诱惑下,开发商和地方政府利益交织,从球场立项开始,地方政府就在或明或暗地打着体育公园、生态园、休闲园、绿化项目等旗号支持违规高尔夫球场的建设;而建设过程中对农田、林地的侵占,相关执法部门则视而不见。近期,安徽巢湖和县官员就因违规支持高尔夫球场建设被处罚。

  权贵符号:生存权与发展权之争

  当贴上富人专属标签的高尔夫球场遭遇违规用地以及失地农民纠纷,它的舆论生存环境可想而知,随之而来的政策限制也在所难免。

  据见诸报端的高尔夫项目征地报道,从北京到长三角至珠三角,海南等地,高尔夫项目征地少则数百亩,多则数千亩。在征地成本中,低的每亩仅数百元,高的也只有数万元,而高尔夫球场拿走的,是曾经属于村民们的“绿地和美好生活”。

  建好的高尔夫球场,不但没有改变被征地村民的生活,更多折射的是贫富悬殊的巨大反差。

  在贵阳高尔夫度假中心就曾上演了因强制征地以及补偿过低而爆发冲突的一幕。现实利益的严重失衡导致的边缘化,在一些被征地村民心里形成了强烈的心理落差。尔后,一些失地村民遂以极端方式演绎“寻求释放和平衡”的悲剧。在当地村民看来,“法律只保护富人,不保护穷人”。当地一位政法界官员认为,在高尔夫项目上,政府开始说是旅游项目,可以带动村民发展,结果却圈起来搞房地产,变成了富人俱乐部。失地农民并没能真正分享到土地增值的成果,“这种对原住民,对原来土地所有者造成的利益损害和心理伤害,政府相关部门重视得还不够”。

  高尔夫球场正越来越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最为典型的例证是浙江温州的官员群体任职高尔夫协会事件,背后隐匿的正是高尔夫球腐败。高尔夫球场的一个重要生存基础便是巨大的隐性腐败。

  畸形的运动

  据相关资料显示,在美、日、韩等国家,高尔夫是作为一项大众化的体育休闲运动加以推广和普及的。美国公众球场的比例高达八成。而且选址都有严格要求,譬如将荒地、滩涂、山坳、垃圾掩埋场等一些不宜耕作的土地变废为宝,提升地块价值。

  香港规划部门10年来除了5宗练习场外,未批准过标准高尔夫球场。在香港建高尔夫球场,要经过规划、地政、康文、民政、水务等部门的严格审批,还要考虑社会意见。

  在日本建设高尔夫球场平均过程需要10年,申请建设前还要对开发地区的珍贵野生动植物或历史遗迹做可行性调查,其调查数据的时间不少于两年。目的是保护环境。

  而高尔夫运动到了中国却完全颠倒了:投资者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减少成本,一般把球场选建在人口集中的城市,大量挤占耕地、山林甚至文物古村落等宝贵的公共资源,破坏自然环境和城市规划。更重要的是,国内的高尔夫球运动基本为权贵的专属运动。至今,中国建成和拟建的公众球场数量仍然是个位数。

  在采访中,一位学者向记者反问,如果我们的高尔夫球场都是建设在荒地、滩涂、山坳、垃圾掩埋场等地方,且能变成平民运动,人们还会去强烈的反对吗?

  生存之忧

  如果没有配建别墅等高端房地产项目,中国的高尔夫球场能够达到赢利水准的比例惊人之低,常见的说法是七成亏损,而实际情况超过九成。

  事实上,全国大多数高尔夫球场的运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高昂的消费价格只有极少数消费人群能承受,中国高尔夫协会秘书长崔志强曾透露,“全国真正能靠球场经营赚钱的不超过10家”。

  浙江千岛湖高尔夫球场是非常典型的用高尔夫球场之名获地产之利的成功案例,同时,它更被高尔夫业内人士广泛地称为:失败的高尔夫,成功的高尔夫地产。高尔夫业内人士在博文中写到,说是“失败的高尔夫”,在于它的严重亏损。但千岛湖高尔夫的别墅单价已经卖到3万多一平方米。

  记者多方联系了了上海、浙江的多家高尔夫俱乐部,经营者均不愿意透露球会的经营状况。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尔夫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纯粹的高尔夫球场其经营一般都是亏损的,地价占全部投资的近一半。技术、设备和人员,还有球场设计、建设、维护等算在一起都是不菲的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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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全国2/3城市曾发生内涝 专家称抗灾能力渐弱

来源:时代周报2011年07月07日 吴晓蕾

http://news.sina.com.cn/c/sd/2011-07-07/101522772645.shtml

  7月5日凌晨起,江苏扬州降暴雨,5小时内降水达101毫米,成为今年最大一场急暴雨。一些低洼路段严重积水,造成部分路段交通瘫痪。

  每次出现城市内涝的消息,各大门户网站基本都会将其顶至首页。而在某个城市“看海”,也成为网民们近一个月来最热衷讨论的话题。

  类似“到武汉大学去看海”和“到北京地铁观瀑布”的各种调侃层出不穷,在这些调侃背后,就是这些昔日外表光鲜的城市,缘何在暴雨突袭下显得如此狼狈不堪?

  逢雨必涝

  电闪雷鸣,大雨倾盆,昼如暗夜,75岁的刘维新已在北京生活近60年,他从未见过北京有这么大、这么急的雨。

  这场大暴雨,不仅让北京多个路段因严重积水陷入瘫痪、部分地铁线路被迫关闭,还有两名青年也因下车推雨中熄火的汽车掉入污水井中瞬间丧命。

  刘维新说的是6月23日下午的那场大暴雨。

  “这样的天气实在罕见,也难怪北京的城市基础设施出现问题。”刘维新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尽管在城市经济的研究领域享有盛誉,但他仍然无法理解,为何一向干旱缺水的北京会突然遭遇如此强烈的大暴雨。

  但暴雨倾城,北京绝非孤例。

  今年1-5月,长江中下游多省市遭遇干旱,降水达到50年来最低水平。但从6月起,长江中下游部分地区突现强降水,接连数轮降水过程的降水量创下近60年历史同期的最高值,使得不少旱区转眼间成为涝区。

  连日来,中国多个城市遭遇强降雨天气,武汉、杭州、南昌、北京、长沙、成都等地先后发生严重内涝,纷纷化身“东方威尼斯”,多个城市的防汛部门也因此进入高度紧张状态。

  网民“张小圈”在微博上说:“连日大雨让南昌陷入了内涝,号称耗资20亿元改造的城市五大排水系统在如此密集的降水面前不堪一击。繁华街道可行舟、可垂钓,南昌不久前打出的宣传口号‘中国水都’终于实至名归。”

  大雨所至,几乎每个城市都发生内涝。到武大“游泳”,到西湖“看海”;繁华街道可行舟、可垂钓的南昌,终于如愿成了“中国水都”……

  中国去年也曾有百余城市发生内涝,仅广州市因内涝造成的损失就超过10亿元,当时广州市长万庆良和广东省委书记汪洋,都曾公开向群众道歉。

  而今年,在内涝比较严重的武汉,市长唐良智也在第一时间道歉,并承诺及时解决城市积水问题。

  逢雨必涝,正成为中国很多大城市的通病。

  疏于规划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教授周玉文在接受时代周报专访时称,城市普遍内涝,关键在于城市原有的排水设计没跟上城市发展速度。”

  面对这种突发性暴雨,任何城市都可能受涝。刘维新也表达了和周玉文类似的观点,“中国城市的基础设施较差,并非一朝一夕,而是存在着一个长期的历史原因。

  事实上,不论是在北京还是在国内的其他城市,除极少数城市的排水管网建于解放以前,大多数城市的排水系统均为1949年以后修建的。

  但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各地政府都面临技术低下、资金短缺等困难,加之当时城市规模仍相对较小、城市人口密度相对较低等现实因素,政府相关部门对包括下水道在内的许多基础市政工程,原本的设计标准和建设标准都比较低。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工程规划所所长谢映霞表示,以北京为例,老北京城1949年的排水设计标准往往只能应付一年一遇的强降水标准,在某些地段甚至只有0.3年一遇。“也就是说,一年淹两三次也是正常的。”

  尽管此后北京市也曾多次对排水管网进行改造,但随着城市扩张,北京的排水设施仍然比较落后。

  “这里面涉及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周玉文对此表示无奈。“最直观的就是城市化进程太快,但老城区还用老管网,原有的设施已无法承担起现在的责任。”

  新中国成立后,北京经历多次行政区划调整。对“老北京”而言,以前所谓的“北京城”大概只有老四区(即二环内)。可随着中心城区不断外扩,对现在的北京人来说,“北京城”这一概念已变为五环内。

  资料记载,1949年解放前北京市常住人口为203.1万,其中城区人口164.9万,农村人口38.2万。但根据北京市政务门户网站“首都之窗”上显示的数据,截至2009年末,全市常住人口已达1755万人,常住人口密度为1069人/平方公里。

  “作为首都,有着众多外来人口的北京也许是城市发展中的一个特例。但中国大多数城市的发展轨迹都极其类似:城市范围不断扩大,人口不断向城市集中。”周玉文表示,城市化过程,不仅对原来地表径流的条件施以改变,也使得社会财富进一步向城市聚集。但中国现在的问题是,城市集中的人口和财富越多,抗灾能力反而越弱。

  周玉文表示,“以前下雨可能把自行车一扛就过去了,但现在汽车泡水就会损失很大。遗憾的是,许多城市当时在设计排水系统时,根本未考虑若干年后的今天,马路上会有这么多汽车。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城市内涝其实就是我们国家城市的‘富贵病’。”

  然而,在众多城市规划设计师的眼中,城市内涝则更加凸显了中国城市排水系统规划不足的问题。

  7月4日,一场暴雨让成都也陷入瘫痪状态。成都水利专家陈渭忠表示,城市化进程使城市地面硬化,柏油路、水泥路无法渗水,也是内涝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

  而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陈懿更公开表示:“强降雨带来的严重内涝,不仅显示城市排水应急系统的脆弱,还揭示了城市建设规划中‘重地上、轻地下’的弊病。”

  对于这一点,城市规划师、《城市中国》杂志总监杨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谈到,国内很多城市建设都存在“重地上,轻地下”现象,重面子工程,忽略地下设施。

  杨偲认为,地上设施越多,地下设施的建设成本越高,所以投入越晚,财政越紧张,如此就会陷入恶性循环。

  律法空白

  住建部2010年曾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过一次城市调研,了解各地是否存在内涝的现象。是次调研结果显示,全国三分之二的城市都曾发生过内涝事件。

  在一些发达国家,防止城市内涝的问题早已上升到法律的高度。

  譬如美国,防城市内涝的法律制度对城市内涝防范、治理措施,规定得相当详尽。其中,佛罗里达州就制定了《雨水利用条例》,规定新开发区的暴雨洪水洪峰流量不能超过开发前的水平,所有新开发区必须实行强制的“就地滞洪蓄水”;在日本,甚至还有《下水道法》,对下水道的排水能力和各项技术指标都有严格规定。

  令人遗憾的是,尽管中国也有一部《防洪法》,但在防城市内涝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则几乎是一片空白。

  让周玉文痛心的是,由于相关部门对于城市排水管网事业的重视程度不够,专业人才的流失问题也已逐渐暴露出来,并且日趋严重。

  在周玉文看来,以前不少大学都曾在本科设有给排水专业,但由于近年环保事业蒸蒸日上,许多原来读给排水专业的人都转行去做污水处理,还有大批人才流失国外。

  许多高校甚至还取消了给排水的本科专业设置,以致目前全国真正能培养排水管网专业人才的学校已寥寥无几。周玉文表示,“一到出了问题,才发现能解决问题的人太少了。”

  周玉文把自己的专业领域形容为“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似乎真的像城市脚下的下水道,很有些寂寞清冷的味道。

  但社会有这样的需求。周玉文警告称,一旦发生严重内涝,造成的损失将无法估量。

  周玉文呼吁政府和公众应重视排水管网事业,“现在总有人说巴黎模式好,说德国人在青岛修的排水系统好,那是因为人家城市设计建设的理念就是百年大计”。

  “如果说当时我们的经济条件有限,那么我们现在经济发达,技术也不落后”,周玉文认为“我们有必要给百年以后的城市留点什么” 。

  公共排涝

  法国大文豪雨果曾经写道:“下水道是一个城市的智慧与良心。”

  在众多城市遭遇“水浸街”后,这句话被多家媒体数次引用,用以再次向世人介绍那个连下水道都仿佛承载着文化的巴黎。

  巴黎有着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下水道系统。从1851年一个名为欧仁尼•贝尔格兰的工程师首次为巴黎下水道系统的发展、清除和维修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技术起,一直到1999年,巴黎才完成对这个城市废水和雨水的100%完全处理。

  经过一个多世纪的不断完善,巴黎下水道总长2347公里,约2.6万个下水道盖、6000多个地下蓄水池。每天,超过1.5万立方米的城市污水都通过这条古老的下水道排出市区。

  这样的市政工程初期投资巨大,但后期使用过程却节省大量人力和物力。即便在多雨季节,巴黎仍旧畅行无阻,地铁通道上不会挂“瀑布”,车子也不会变成“潜水艇”。

  那么,国内的下水道工程是否可借鉴这种看似完美的巴黎模式?

  作为欧盟水信息项目的特聘专家,周玉文领导的给排水系统研究室与美国和欧洲的许多国家都有广泛的合作关系,他认为巴黎模式并没有我们可以借鉴的可能性。

  “巴黎的特殊性在于:首先巴黎城中就有条塞纳河,方便排水;其次是设计标准高,而我们的城市却有诸多历史原因,不可能再重新建一个巴黎。”周玉文说。

  在中国的城市马路下,密密麻麻分布着雨水管、污水管、燃气、电力、电信等各种管网。由于在初期规划并未综合考虑城市未来发展速度,各种管网铺设往往是反复开挖,各自为政。

  而出于各种安全考虑,不同管道间必须有一定的间隔。例如,为防止污染,污水管与给水管不能离得太近;而为了防止漏电导电,电力管又不能与水管离得太近。

  因此,如果要扩大原来的排水管口径,周围的其他管线位置也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如此一来,就相当于把地下所有的设施都重建一遍。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在现有条件下,怎样才能进一步改善、完善我们城市的排水系统?”周玉文说,在业内人看来,西方发达国家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上“以人为本”的理念才是最值得国内城市学习的东西。

  事实上,周玉文已不止一次发出尽快建一套公共排涝系统的呼吁了。在研究和总结了许多国家的排水经验后,他认为建立两套排水系统的做法似乎更适合中国国情。

  在周玉文看来,“一大一小两套排水系统的好处是,小排水系统可沿用城市现有排水管网,而当排水标准超过现在管网负荷能力时,就可同时启用大排水系统,例如可利用马路、运动场、停车场和公园绿灯等场地,人为地组织超标准的水到这些地方去暂时存水,也可以像芝加哥一样在地下修建一些大的雨水调节池,然后再慢慢排走。”

  这样不仅可让城市免遭大面积水淹,也能让政府和公众知道哪里会先淹。周玉文认为,而不是像现在被动地等着雨后哪里出问题了才去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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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水之悖论:价值

来源:中外对话2011年7月6日詹姆斯·G·沃克曼 蒙哥马利·F·赛蒙斯

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4390-The-paradoxes-of-water-value

詹姆斯•沃克曼和蒙哥马利•赛蒙斯认为,水资源短缺不仅限制着中国的经济增长以及城市化进程,还使危机进一步加剧。他们分四部分对水资源的价值这个在保护水资源过程中需要克服的第一个挑战进行了探讨。

“1776年,亚当•斯密就对这一悖论进行了思考,他在其著作《国富论》中指出,毫无实用价值的钻石却有着巨大的交换价值,而水则恰恰相反。”

雀巢是全球第四十四大公司。去年该公司收入达1211亿美元,实现利润105亿美元。这家企业的董事会主席包必达是一位国际知名的成功商人,麾下拥有28万名员工。他长于讨价还价,面对竞争对手时足智多谋,面对国家首脑时则泰然自若。 然而即便如此,当包必达在就某一原料问题进行协商时,他却显得束手无策。这个原料虽然简单,却无法替代,并且关乎企业的存亡。这个原料就是——水。

包必达虽然看起来并不是一个悲观的马尔萨斯主义者,但是他却预见到了“增长所面临的局限”,其原因就是,一方面地球淡水资源有限,而另一方面人类对淡水资源不理智的开发导致其迅速枯竭。他指出,全世界可持续用水量为4200立方千米,然而,在目前地下水量急剧减少,河流枯竭的情况下,用水量却依然达到了4500立方千米。

几年之前他就曾指出,水资源短缺是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一个危险程度要甚于气候变化的事实。此外,他还预测,主要粮食作物的成本将会随着世界水资源的日益耗竭而上升。时间证明他是对的。粮食价格上涨了90%,在一些城市,如亚洲的很多地区,就引发了大范围的粮食暴动。这一切缘何而起?包必达解释道:“说白了,水不值钱。当我们将其看做是免费的时候,我们就会毫无节制。”

在这场由来已久、且波及范围最广的有关水的第一个悖论中,包必达是又一个受害者:对于中国乃至全世界的所有生命而言,水这种液体无论从哪方面而言都是“无价的”。

1776年,亚当·斯密就对这一悖论进行了思考,他在其著作《国富论》中指出,毫无实用价值的钻石却有着巨大的交换价值,而水则恰恰相反。没有了水,人类将无法生存。然而,我们人类却对大自然赋予我们的这种珍贵的流动资产不屑一顾。

无论是在农村的田间地头,还是在城市里的工厂、企业、家庭,水资源都面临着这一悖论的困扰。水在企业年报中不过是一种“可控的”能够“忽略不计”的成本,在会计眼中不过是报表中的一项,而在财务总监看来,则是一种必须避免的重大风险。任何一个国家都能够迅速准确地给出其矿产资源、人力资源、可耕土地、能源储量、国内生产总值、政府预算等一系列数字。然而,却没有一个国家能够说出维持其经济正常运行所需的年耗水量。政府官员对于供水成本一无所知,因为根本就没有一个人知道。对于七十亿用水者而言,水的价值具有主观性,并且随着时间、地点、所处环境的不同而不同。而这些用水者中有一半居住在城市里。

水的第一个悖论中明确地认为,对于个人而言具有珍贵价值的资产,从人类整体的角度看就必然成为一项毫无价值的负债。

产生这一价值悖论的原因何在?我们怎样才能解决这一悖论?

杰出环保人士奥尔多·利奥波德曾警告说,城里人 “没有耕地,因此应该警惕两种危险的观点。一个观点就是认为早餐是从杂货店里买来的,而另一个观点就是热能来自于炉子。”作为利己主义者,我们仅看重我们所拥有的自然资源,而对我们无法拥有的则视而不见。

既然我们的食物和能源均源自于水,那么我们所面临的危险就在于没有拥有一口水井或一条溪流。然而,我们却认为只要打开水龙头、马桶、或者管子,水便会源源自来。我们对贯穿整个城市供应链的水漠不关心。由于我们这些城里人无法拥有一定的份额的水或者对所拥有的份额无法进行交易,因此我们陷入了深深的悲哀之中。

那些共享一条河流或水井的邻里之间偶尔会“交换”用水。但是,这种情况毕竟是少数,是发生在农村地区的非正式的(甚至是非法的)行为,而且也往往缺乏公平性可言。为了让个案成为惯例,中国城市居民就必须平等地享有水权,能够对水资源进行拥有和交易。但是,对我们的城市而言,真正地“拥有”一个水井并且对珍贵的水资源进行分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然而,所幸的是,互联网和手机的普及让这一障碍化于无形。

乘客里程优惠措施让我们能够虚拟地“拥有”实体的航班舱位。同样,具有垄断地位的供水商每天以数字化的形式自动将水公平地分配与我们每个人,通过这种形式,我们每个人都能够公开“拥有” 一定量虚拟份额的水。我们可以将这种虚拟份额称为权利、信用额度、或者是基本权利。不管怎样,如今它是我们的私有财物,可以随心所愿对其进行处置,不论是多赚少花地存起来,还是用它们来交换我们想要的东西。

城市中兴起的“水权运动”吸引了投资以及人们的关注。当我们购买和出售我们用不了的份额时,水资源便产生了真正的价值,从而使那些贫苦人民或者是雀巢的高管们能够就其地区相对价格进行协商。这样,当水资源的交换价值提升到与其使用价值相当的水平时,我们就可以最终解决水的这个价值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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