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3
五月十三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环境资讯:
1、中国新闻网: 中国将建环境新闻预警机制和应急信息发布制度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1/05-13/3038773.shtml
2、中国新闻社: 中国近岸海域污染加重 陆源排污系主要影响原因
http://env.people.com.cn/GB/14632963.html
3、中国新闻网: 环境署警告自然资源不可持续的消耗正在加大
http://news.sohu.com/20110513/n307491654.shtml
地方信息:
4、广州日报: 东莞虎门垃圾焚烧厂选址与取水源仅隔550米
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11-05/13/content_1350444.htm
5、南方都市报: 湖北大冶组建“环保警察”
http://gcontent.oeeee.com/b/15/b1563a78ec593375/Blog/9a3/1497e5.html
6、京华时报: 上海两人倒废酸液入河被批捕 治理费用需178万
http://env.people.com.cn/GB/14631151.html
人与自然:
7、长沙晚报: 湖南浏阳频现野生云豹 专家称当地生态环境改善
http://news.sohu.com/20110513/n307414269.shtml
重大水事:
8、江西日报: 鄱阳湖旱局期待破解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1/05/1141305250692_1.shtml
环境曝光:
9、中国新闻社: 河北阜平铁矿盗采猖獗 尾矿成村庄悬顶之剑(图)
http://env.people.com.cn/GB/14625057.html
食品安全:
10、光明日报: 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拷问政府监管 地方保护成根源
http://www.chinanews.com/jk/2011/05-13/3038147.shtml
环保观点:
11、中国环境报: 突发环境事件处理不能忽略生态补偿
http://www.cenews.com.cn/xwzx/gd/qt/201105/t20110512_702245.html
垃圾处理:
12、南都周刊: 垃圾分类难解之结
http://www.nbweekly.com/news/special/201105/25916.aspx
13、科技日报: 垃圾计量收费将试点 专家建议设立梯级缴费制度
http://www.chinanews.com/ny/2011/05-13/3039701.shtml
南方周末绿色专题:
14、南方周末: 要上项目?请附稳定风险评估
http://www.infzm.com/content/59170
15、南方周末: 规划更改易,业主维权难
http://www.infzm.com/content/59177
16、南方周末: 中国转基因安全摸底——被雪藏的转基因秘密
http://www.infzm.com/content/59136
深度报道:
17、中国青年报: 自然保护区面临缩水 环保组织申请信息公开遇阻
http://env.people.com.cn/GB/14625045.html
环境评论:
18、京华时报: 违法电站“高歌猛进”动力何来
http://env.people.com.cn/GB/14627712.html
19、中国网: 领导默许污染企业复出击中环保软肋
http://www.chinadaily.com.cn/hqcj/fxpl/2011-05-13/content_2598150.html
20、齐鲁晚报: 环保法何以不敌“领导默许”
http://epaper.qlwb.com.cn/html/2011-05/13/content_126645.htm?div=-1
一言堂:
21、周末画报: 地震可以“人造”吗?
http://www.modernweekly.com/content.aspx?artID=32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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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将建环境新闻预警机制和应急信息发布制度
来源:中国新闻网2011年05月13日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1/05-13/3038773.shtml
中新网5月13日电 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环境保护部12日举办涉核新闻应急工作交流会,就日本核泄漏事件发生以来环境新闻应急情况进行经验交流,对进一步做好今后环境新闻应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强调下一步要加快建立环境新闻预警机制和环境新闻应急信息发布制度。
据悉,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核安全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与会介绍了日本核泄漏事件发生以来,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应急工作和突发环境事件新闻报道工作开展情况。有关专家学者、媒体代表等,分别从各自的专业领域出发,就如何做好涉核新闻应急和突发环境事件新闻报道进行了交流,对新闻应急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了探讨。
讨论结果指出,在应对此次日本核泄漏事件过程中,环境保护部密切跟踪、分析研判日本福岛核事故进程和处置情况,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充分满足公众知情权,有效安抚了民心,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要加快建立环境新闻预警机制和环境新闻应急信息发布制度,加大公众环境宣传教育的力度,开展媒体从业人员环境专题培训,在充分吸收此次日本核泄漏事件经验的基础上,推动环境新闻应急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2、中国近岸海域污染加重 陆源排污系主要影响原因
来源:中国新闻社2011年05月13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4632963.html
中新网5月13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家海洋局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0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10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总体维持在较好水平,赤潮和绿潮灾害有所减轻,但江河污染物入海量增加,近岸局部海域污染加重。
海洋环境总体较好,近岸局部海域污染加重
2010年,中国管辖海域的海水质量状况总体较好。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约占中国管辖海域面积的94%,但尚有4.8万平方公里的近岸海域水质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
近岸沉积物质量总体良好,各项监测指标符合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的站位比例在91%以上。近岸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总体处于健康和亚健康状态,局部区域生态系统处于不健康状态,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结构变化较大,生态服务功能受损。
海洋功能区环境基本满足海域使用要求
主要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基本满足海域使用要求。海洋保护区环境状况总体良好,主要保护对象或保护目标基本保持稳定;海水浴场、滨海旅游度假区的娱乐用海功能正常发挥;海水增养殖区环境基本满足养殖活动要求;海洋倾倒区环境基本满足继续使用的要求;油气开发活动未对邻近海域海洋功能造成影响。
陆源排污仍是影响海洋环境主要原因
入海排污口的污染物排海量比上年下降25%,主要污染物如总磷、化学需氧量、氨氮等要素达标率均有所提高,总体排污状况有所改善;但入海排污口的达标排放次数比率仅为46%,受长期排污影响,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状况较上年未见明显改善,部分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仍较差。受入海径流量增大的影响,2010年河流携带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入海量较上年明显增加。
重大海上溢油灾害影响严重
海洋赤潮、绿潮灾害有所减轻,全海域发现赤潮69次,累计面积10892平方公里;赤潮发现次数与2009年基本持平,累计面积减少3208平方公里;赤潮高发期集中在5-6月份,多发区主要集中在东海近岸海域;赤潮发现次数和累计面积低于近5年平均值。
绿潮(浒苔)最大分布面积比2009年减少约50%,实际覆盖面积减少约75%,灾害明显减轻。海上溢油事故风险加剧,2010年7月16日大连新港石油储备库输油管道爆炸造成大量原油泄漏入海,事故邻近海域和部分敏感功能区受到不同程度影响 。
“十一五”期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
“十一五”期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总体维持稳定。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中国管辖海域面积的94%以上,可满足各类海域使用的水质要求;近岸海域沉积物质量总体保持良好;近岸海域贝类体内的污染物残留水平与“十五”期间基本持平。
近岸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主要仍处于健康与亚健康状态;海洋保护区、海水浴场、滨海旅游度假区环境总体良好,海水增养殖区环境基本满足养殖活动要求,海洋倾倒区和油气区环境总体稳定,未因倾倒活动或油气开发活动产生明显环境影响。
入海排污口主要超标排放物质超标率近年呈下降趋势,但主要河流携带入海的污染物量仍然较大,江河携带污染物入海和陆源入海排污口排污仍是影响中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的主要原因。
海洋赤潮灾害发生次数及面积呈现明显下降趋势,但海洋溢油事故风险升高。近岸局部海域仍受到陆源排污、环境灾害和生境破坏等影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
3、环境署警告自然资源不可持续的消耗正在加大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5月13日
http://news.sohu.com/20110513/n307491654.shtml
中新网5月13日电 据联合国网站报道,联合国环境规划署5月12日发布的一份报告警告说,以目前经济增长的速度与自然资源消耗的速度,到2050年,人类每年消耗的主要资源数量将达到1400亿吨,远远超出地球的承受能力。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国际资源专门委员会发布的最新报告指出,过去一百多年以来,人类消耗的资源总量迅速增加,从1900年的60亿吨到2000年的490亿吨,目前估计高达590亿吨,而且还将在几十年的时间里成倍增长。
报告的主要作者斯维灵(Mark Swilling)指出,人类对于资源的消耗速度不仅越来越快,而且在国与国之间具有很大的不均衡性。
斯维灵举例说,在美国,平均每人每年消耗25吨资源;法国作为一个典型的欧洲国家,人均每年消耗16吨;南非为10吨,和巴西差不多,加纳为5到6吨。
报告指出,尽管在20世纪,经济增长的速度快于资源消耗的速度,但这样优势不足以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而且,由于人类消耗的许多资源不可再生,长此以往,资源的价格很可能会上升,从而阻碍经济的增长。
环境署建议各国致力于让经济增长速度与自然资源消耗速度“脱钩”,确保资源生产力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少消耗多办事”。环境署强调,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对资源利用和经济繁荣之间的联系进行重新思考,至少要冻结富裕国家的人均消耗量,并帮助发展中国家遵循一条更可持续的发展之路。
4、东莞虎门垃圾焚烧厂选址与取水源仅隔550米
来源:广州日报2011-05-13
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11-05/13/content_1350444.htm
日焚烧垃圾1000吨 市民对项目有意见可从昨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出
本报讯 (记者刘满元、钟达文)昨日,东莞市虎门垃圾处理厂筹建办公室对外发布了“虎门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一次公示)”的公告。
根据该公告,东莞市虎门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位于东莞市虎门镇大岭山林场夹沟与陈村社区牛角地交界地段,日焚烧垃圾量达到1000吨,项目总占地面积约97000平方米。项目工程投资约4.1亿多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954万元)。该垃圾处理项目将采取“私人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模式建设。
公众可就项目提出意见和看法
目前,建设单位已把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工作,委托给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该研究所将走访相关部门、筛选重点评价项目、周边污染源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空气、地表水、噪声、生态等)收集公众意见,并据此分析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及投入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根据公告,市民可以从昨日起7个工作日内,就目前项目所在地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实施、项目未来的环境保护工作等方面,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同时须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高排仔村村民担忧垃圾处理厂影响水源
对于虎门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记者采访了多位市民及相关部门,各方均有不同说法。厚街镇新围高排仔村戴村长接受记者采访时告知,全村村民对虎门生活垃圾处理厂目前选址有两个担忧:其一,该垃圾处理厂离该村水源只有不到500米。若水源质量受影响,将令全村数百村民饮水困难。
其二,该垃圾处理厂离他们村的居住区只有一山之隔,加上该厂选址位置过高,且处于一个风口,一旦该厂投产,其产生的烟尘及废气很容易随风飘进村庄。为此,戴村长希望,该垃圾处理厂是否可以在现在的位置往山下迁移一定距离,避开这个风口,降低对他们村的影响。
虎门马城小学坐落在离虎门生活垃圾处理厂目前选址约1公里外地方,该校的朱老师告诉记者,每当刮东风的时候,他们学校便可以闻到一股垃圾散发出来的臭味。“垃圾处理厂建在离学校这么近的地方,将来肯定会对学校师生的健康带来一定的影响。为此,他不赞成将垃圾处理厂建在目前的选址处。”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的张工告诉记者,在这个公示之前,该研究所应虎门镇政府邀请,已经前往虎门生活垃圾处理厂目前选址的位置及周边进行实地调研过。
当记者询问,之前,厚街镇新围高排仔村村民反映,该厂选址离该村水源地和居住区太近及选址地过高等问题,他们是否知道。张工告知,他们的工作人员有听说过,他们会非常慎重考虑。目前,他们正是收集相关意见和看法。
提醒市民可从昨日起7个工作日内,就虎门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环境状况、保护等方面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 邓工
电话:0769-85513992
传真:0769-85193889
电子邮件: hmshzhb@163.com
地址:虎门镇运河北路91号5楼
邮政编码:523000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85540533
传真:020-85538222
电子邮件:hpgczh@126.com
地址:广州市员村西街7号大院
邮政编码:510655
专家:项目将会对横岗水库水质带来影响
厚街镇宣传办负责人告诉记者,就虎门生活垃圾处理厂目前的选址问题,厚街镇政府在20多天前,邀请了北京的环保专家前往了该厂目前选址及周边进行实地调研。
调研后专家指出,如该垃圾处理厂建在现在的选址上,短期内看不到对该镇横岗水库的水质的影响,但是长远的话,将会对该水库的水质带来很大的影响。而该水库是厚街镇居民饮用水的一个重要取水源,为此,厚街镇政府希望虎门政府可以综合考虑虎门生活垃圾处理厂的选址,将其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其间,政府对横岗水库周边居住的居民就该垃圾处理厂目前选址征求意见时,发现所有的居民对虎门垃圾处理厂目前选址意见较大,希望政府妥善给予解决。”厚街镇宣传办负责人说。
5、湖北大冶组建“环保警察”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1-05-13
http://gcontent.oeeee.com/b/15/b1563a78ec593375/Blog/9a3/1497e5.html
环保部表示已对地方加强环保执法的探索进行调研,正讨论具体政策
摘要:近日,南都记者从湖北省大冶市了解到,大冶市将成立环保警察大队,以预防和打击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此前,云南昆明、玉溪,河北永年县等地都组建了环保公安机构,试图破解当前环保执法面临的困局。
2008年11月25日,昆明市公安局环境保护分局正式挂牌。 资料图
近日,南都记者从湖北省大冶市了解到,大冶市将成立环保警察大队,以预防和打击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此前,云南昆明、玉溪,河北永年县等地都组建了环保公安机构,试图破解当前环保执法面临的困局。
利用公安机关强制手段强化环保执法
大冶市环保警察大队,接受市公安局和市环保局双重领导,与大冶市环境监察直属大队合署办公,通过编制调剂的方式,公安定编5名,环保局环境监察直属大队定编15名。
大冶市环保局局长冯光发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说,建立环保公安机构后,可以将环保执法窗口前移,由过去的事后执法转变为过程执法,充分利用公安机关的强制手段来强化环保执法。
冯光发说,按照现行的规定,环保执法人员发现企业违法排污,不能没收其非法所得、不能扣押生产设备,需向县级以上政府申请,对该企业进行停业整顿,“到停产整顿通知书下来时,已经过去了15天,企业在这期间可能一直在排污”。如果有了环保警察的介入,则可依法拘留责任人、没收非法所得、扣押生产设备,让企业没办法继续违法排污。
环保执法部门立案调查方面也遇到很大的难题,因为很难“请”违法排污的企业责任人。而公安机关可以对涉案当事人进行“传唤”,如果不来则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此外,环保执法人员即使发现车上装载放射性或危害化学品,也无权进行检查,只能通知公安部门,但往往等到警察赶到时,车早就溜了。
面对当前环保执法的困局,冯光发显得无奈:这几年,他们整顿“五小”企业,令环保执法部门头疼的是,执法人员刚走,这些企业立即死灰复燃,“主要是环保执法的强制性差,总是通过行政手段,给这些企业做工作。有时即使采取强制性的手段,风险也很大,如果程序不到位,执法部门就可能被诉至法院。”
过去,环保和公安等部门也会进行联合执法。但冯光发认为效果不明显,“公安部门的主要职责不是环保方面,在联合执法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出工不出力’的现象。并且联合执法只是临时组织,耗时长,沟通成本大”。大冶成立“环保警察大队”后,将改变过去仅局限于环境保护的范围,将立足于“大环保”理念,涉及水资源保护、林业保护和国土保护等。
多地成立环保公安机构
2008年11月,云南昆明成立了国内首个环保公安分局———昆明市公安局环境保护分局。成立环保分局的直接原因是昆明四大水系之一的阳宗海遭受废酸污染,2.6万人的饮水安全受到威胁。排污企业成立6年来被处罚6次,一直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昆明市环保警察的介入,利用公安执法强制扣押、人身限制、刑事拘役等强制手段,一批多年久拖未决的环境违法案件很快得到解决。截至去年底,昆明市公安局环保分局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37件,其中办理刑事案件7件,治安行政案件7起,有力地遏制了环保违法行为的发生。
除环保警察外,昆明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环境保护审判庭,市检察院设立了环保检察处,在环保案件的执法、起诉和审判阶段都设立了专门的机构。
2008年12月,云南玉溪市公安局成立环保分局。2008年3月,河北永年县成立环保公安派出所。2010年,山东莒县也在环保局设立公安办事处,配备一名公安干警参与环境执法。
环境保护部法规司一名官员告诉南都,目前,环保部已经对地方设立的环保警察进行了调研,具体政策还在讨论当中。
时局观察
警务专业化是把“双刃剑”
目前,环保污染和食品安全是近年来我国出现的新问题,影响广大群众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因此,环保警察、食品安全警察应运而生。日前,重庆沙区警方成立食品药品犯罪侦缉支队,将联合质监、工商、防疫、食品药品监督等职能部门协作,共同打击食品安全犯罪。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毛立新告诉南都记者,地方成立的环保警察、食品安全警察都是内部警务资源的优化组合,某些专业领域的事务由专门的警务人员来负责,并配合综合性的执法,这是警务专业化的表现。警务专业化的优点是便于和其他部门联络,建立了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沟通协作的机制,把行政部门的执法权和公安部门的刑事执法权综合行使,有利于提高一些专业性领域的执法效能。
目前,警务专业化在我国有几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公安系统内部不同的警种,如缉毒、刑侦、经济犯罪侦查、交通警察等;另一种是因历史形成的林业公安、铁道公安等,他们在全国都有完整的序列,有全国性的管理体制;第三种是行政执法部门和刑事执法部门结合,目前在全国形成统一管理体制的,只有1999年成立的海关缉私警察,它受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双重领导,以海关总署领导为主。
目前出现的环保警察、食品安全警察等类似于第三种警务专业化的模式———行政执法部门和刑事执法部门相结合。其实,早些时候公安机关驻税务部门的警务室,与目前出现的环保警察、食品安全警察等都很相似,但都没经过国家层面批准,也没有在全国范围形成统一的管理体制,只是少数地方在进行尝试。
“有些行政执法,公安人员是不需要出现在第一线的,公安人员与行政执法人员联系过于紧密,可能会出现滥用权力的危险,这是值得警惕的。”毛立新认为,如果公安人员与行政部门有利益驱动,比如行政部门根据执法情况与公安人员奖金、提成等相挂钩,就很可能造成有明确执法职能的警察,成为行政部门的“家丁”和“保镖”,导致出现公权私用,因此,这种警务专业化模式要有一个前提,在制度层面上保障执法人员站在客观公正立场上。
6、上海两人倒废酸液入河被批捕 治理费用需178万
来源:京华时报2011年05月13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4631151.html
据新华社5月12日电 工业废水有毒有害,而蒋某、董某两人先后多次将60吨回收的工业废酸直接倾倒入河,导致河流被大面积严重污染。日前,上海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批准逮捕这两人。
今年2月,松江居民高先生路过该区红先港河附近,发现原先清澈的河水变成了锈红色,水草枯死,水面漂浮着油花和很多死鱼,于是向区环保局等部门反映。3月27日晚,警方将正在向河里倾倒污水的犯罪嫌疑人蒋某、董某抓获。
经检察机关查实,自2011年2月起,犯罪嫌疑人蒋某指使驾驶员董某先后多次将共计60吨左右的工业废酸倾倒在松江区叶榭镇叶兴路口的一雨水井至红先港河内。经上海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上海环境科学研究院的环境监测和评估报告证实,蒋某指使董某倾倒的槽罐车内废酸系危险废物,倾倒行为直接导致红先港河约2000米河道被严重污染。经有关部门初步核算,治理该河的费用为178万余元。
7、湖南浏阳频现野生云豹 专家称当地生态环境改善
来源:长沙晚报2011年05月13日
http://news.sohu.com/20110513/n307414269.shtml
本报讯(记者刘军 通讯员 陶嫦娥)“快来啊,我们这里发现了许多梅花形脚印,是不是老虎留下的?”昨日,浏阳市林业局森保站接到张坊镇七星岭村药材基地群众打来的电话后,立即赶赴现场,发现这些梅花脚印并非老虎所留,而是浏阳这几年频繁出现的云豹。
走到七星岭村药材基地,梯形岭上几块土壤中都发现了或清晰或模糊的脚印。药材基地工人叶喜群说,几天前在照料药材基地时,就发现土壤里有一些动物脚印。“我怀疑是野猪,上山时都有些害怕。”叶喜群将此事告诉同事们后,大家认真地比对脚印,发现梅花形脚印最多,都猜测可能是老虎光临过。
昨日早上,叶喜群去药材基地时,又发现了一些新的脚印,而且遍布整个山岭。“我们从来没有牵牛羊上来,怎么会有这些脚印呢?”当地群众拨打了当地林业站的电话。
浏阳市林业局森保站专家陈华仔细观察这些脚印后,说除了梅花形脚印,还有蹄形脚印等。“来过的野生动物种类不止一种。”陈华表示,梅花形脚印应该是云豹留下的,而蹄形脚印则有可能是野猪光临过,另外还发现有豹猫、獾类留下的痕迹,说明张坊镇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
陈华提醒,现在正是兽类交配、繁衍期,食物需求量大的野生动物会选择下山觅食。“一般野生动物不会轻易攻击人,因此大家看到后千万不能惊吓它们。另外周围群众家里的禽畜最好是圈养,以免被野生动物特别是大型猫科动物捕食。”
相关链接
云豹频频在浏阳出没
云豹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在湘东南地区分布较广,浏阳市大围山一带有种群栖息。2007年11月,当地媒体就曾报道官渡镇竹莲村一户村民养的两只羊在菜地里被猛兽吃掉,现场留下了多个梅花状爪印。浏阳市森保站工作人员取样研究后得出结论:爪印是云豹的。此后,云豹又跑到达浒镇“作乱”:吃掉了村民家的几只鸭子。另外,浏阳市高坪镇、七宝山乡都在近几年发现过野生云豹。
8、鄱阳湖旱局期待破解
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2011-05-13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1/05/1141305250692_1.shtml
现象:往年进出要乘船,今年往返可开车
主持人:初夏的鄱阳湖南矶山水域,依然延续着冬天的景象:碧绿的湖草肆意铺陈,写意地奔向天际线。走入草洲,细细探寻,却又发现与冬天相异的地方:湖泥不是松软的,一些干涸的洼地,裂着嘴仰望天空。
陈红桥:南矶山连通外界的湖底公路,往年这个时候早已被浸入水下两三米,我们只能靠船通行,而今年,公路上依然车来车往。今年旱情到底有多严重?我走访了几个村的老百姓。据许多祖祖辈辈生活在村里的七八十岁老人说,最近60多年来,他们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李发平(南矶山乡矶山村村民):我今年已经53岁了,去年这个时候,水已经浸过了堤坝的一半,而今年湖底却一点水都没有。水位至少比去年同期低了4米多。
影响一:四面临湖的小村,第一次花钱引水抗旱
主持人:新建县南矶山乡朝阳村,一条长700多米、深5米的沟渠将湖内草洲切开,它一头连着赣江,一头延伸到防洪坝底。一台抽水机探头在沟里,将水源源不断地抽到大坝另一端的稻田里。
谢维朋(南矶山乡朝阳村村支书):往年此时村干部都在为防洪做准备,而今年却在抗旱。村里有300多亩稻田,以前春耕时,湖水兵临城下,只要打开闸门就能流入田里,而今年4月天气非常干旱,湖底一点水都没有,都无法插秧了。不得已,村里只得花了十几万元,请挖掘机在干涸的湖底挖了一条700多米长、5米多深的沟渠,引赣江水灌溉。作为四面临湖的湖心村庄,这还是我们农业生产上的第一次抗旱。
李发平:干旱还让蚊子特别多,各家各户都提前把卧室纱门纱窗装好,晚上早早地吃饭,赶紧躲进卧室。即使这样,还是被叮咬得满身是包。大人还能忍受,小孩子就可怜了。
影响二:鱼的产卵场受到破坏,干旱影响整个生态链
主持人:位于矶山的候鸟保护站内,堆放着各种各样带根的湖草,似乎是在排着队进行“体检”:测“身高”、称“体重”。每隔10天,这些湖草就会轮换一批,以实时监测湖草的生长情况。
张天军(中科院物理所研究人员):从去年9月起,我们就吃住在这里做监测工作。干旱天气对湖草的生长肯定有影响,只是定量的工作我们才做了半年多,没有可比数据,但从长远看,湿生湖草的长势正在受到影响。
戴年华:这片广袤的湿地以往都在水下,是鲤鱼、鲫鱼等鱼类的优良产卵场。但今年因为干旱,鲤鱼、鲫鱼的产卵场大规模减少。同时,干旱又将鄱阳湖分割成一个个小湖,之间不能相通,在繁殖期里,隔断了物种交流。看来,今年鄱阳湖的渔业资源会受到影响。除此之外,旱情还会拉长湿生植物的生长期,水生植物又会因为没有水,不能及时萌发、生长。
鱼和草是鄱阳湖生态系统的基础组织部分,它们受到影响会传导影响整个鄱阳湖的生态链。比如,水生植物是越冬候鸟的主要食物来源,估计下半年越冬候鸟的食物供给也会受到影响。
陈红桥:往年这时我们都要进行增殖放流,增加渔业资源,但今年水没有了,鱼苗就没法放。乡里的村民大都是渔民,3月至6月禁渔期里外出打工,禁渔结束后便回家捕鱼捞虾,但看今年的光景,鱼肯定要少很多。
直接原因:全省降水量之少居历史同期第一,导致鄱阳湖来水不足
主持人:与通往南矶山公路伴行的是一排电线杆,每根电线杆的最高处都包着一块蓝色的铁皮,这是湖水淹过来之后,村民划船进出时的航标。看着高悬头顶上的航标,一位村民感叹地说:“今年都没怎么下雨,哪来的水?”
胡菊芳(省气候中心气候评价科科长):据省气象局数据统计,今年前4个月,我省平均降水量为274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了5.5成。大部分地区偏少5-7成。降水量之少位居历史同期第一位。全省有59个县(市)降水量突破历史最低值。1至4月,赣北大部分地区及赣南无降水日数为70-80天,局部80天以上,赣中无降水日为60-70天,这较常年同期偏多12-30天,全省有23个县(市)无降水日数创历史新高。
全省降水偏少直接导致了五河水流减少,使鄱阳湖来水不足,导致鄱阳湖水位较历年同期相比创下了新低。
深层原因:过去50年在升温,未来40年预计还要再升温
主持人:矶山村临湖的一处院子围墙上,一条条不同颜色的水痕清晰可见。这是历年汛期,湖水留下的印迹,可以说是鄱阳湖记忆的年轮,刻下了岁月更迭里的湖水变迁。
殷剑敏:我们最近完成了一项气候对鄱阳湖流域影响的评估报告,发现过去的50年里,特别是近10年时间,鄱阳湖流域温度上升很明显。江西境内的92个地面气象观测站,有90个位于鄱阳湖流域。我们从中挑选了79个站1959年至2008年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这50年里,鄱阳湖流域气温呈波动上升趋势,特别是1998年至2008年气温明显偏高,历年均大于50年平均值,其中2007年为50年里平均气温最高年份。
温度上升对鄱阳湖流域的影响不是直接的,但从降水来看,温度上升对鄱阳湖水资源有着深刻的影响。尤其是本世纪以来,降水变化很明显,一直呈减少趋势,江河湖库水位屡创新低。鄱阳湖流域分别于2003年、2007年、2009年遭遇大旱。
根据三种未来气候变化情景分析,2011年至2050年间,鄱阳湖流域平均温度都将继续升高,升幅在0.8℃至1.1℃之间。
应对:生物措施让五河来水增加,工程措施调节洪枯更迭
主持人:中午时分,晴好的天气忽然飘下了一阵密密的雨,雨很急,并不大,只够打湿了湖内丰茂的水草。
殷剑敏:这是人工影响天气的结果。作为气象部门而言,应对干旱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积极抓住有利机会,采取人工影响天气的方式增加鄱阳湖流域降水,以缓解旱情。而就远景而言,我们需要进一步地研究鄱阳湖流域的气候变迁。比如,我们正在制作江西千年气象灾害数据库,探寻鄱阳湖流域气候变化规律,以期指导现在,启迪未来。
戴年华:应对干旱,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努力,一是生物措施。我省森林覆盖率已经达到63.1%,可以从提高森林植被对气候的调节能力上做工作。在稳定绿化率的基础上提高森林质量,加强水源涵养,通过五河给鄱阳湖补水。二是工程措施,针对江西降水不均匀的状况采取一些科学、合理的工程调控措施,以此来解决鄱阳湖及其周边农业的用水问题。比如建设鄱阳湖水利枢纽,它能在鄱阳湖丰水时期,蓄积一部分水应对枯水,不但能调剂鄱阳湖的水环境,还能补充长江中下游的水流量,增强鄱阳湖的吞吐功能。
9、河北阜平铁矿盗采猖獗 尾矿成村庄悬顶之剑(图)
来源:中国新闻社2011年05月13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4625057.html
尾矿渣堵塞了山沟,一旦雨季到来,山下的村庄便处在泥石流的威胁之下。
图为其中一家非法铁矿盗采的场景。
中新网保定5月12日电 10日下午,河北阜平县北果园乡水泉村黑石沟的一个非法矿井正在热火朝天地生产,拉矿石下山的农用三轮车排成了队,一片繁忙。
知情人介绍,这个小铁矿每天下午三点多到第二天早上疯狂盗采,每天70多吨,每天一早便会及时收工。“这只是非法小铁矿中的一家。北果园一个乡就有将近20个小铁矿仍然在采。”当地村民说。
阜平县属太行山区,境内山区面积约占百分之七十五。该县的铁矿区主要分布在城南庄镇、北果园等地。十几年来,私挖滥采屡禁不止,不仅是国家资源的损失,对地质地貌的改变严重影响了当地环境,甚至带来地质灾害的危险。雨季将至,北果园乡大花沟村又笼罩在泥石流的危险中,非法小铁矿的矿渣随意堆积在山上,像是悬在村庄头上的利剑。
山里的夜漆黑一片,静的可怕。在黑幕中,山头上零星分散的灯光非常显眼,村民说,每一处灯光就是一处非法盗采国家资源的小铁矿。据当地村民介绍,如果离井口近,在地下百米处,偶尔会有低沉的爆炸声传至井口。每年非法采矿都会用到大量炸药雷管,行外没人说得清楚炸药的来源,即使是行内人相互也不清楚各自的渠道,这种炸药来源于当地人说的“黑市”。
因为有铁矿资源,当地部分村民因此受益,造就了数个千万富翁,村中一些“别墅”的奢华程度让人咋舌。同时,在这个为铁疯狂地方,也为争夺铁矿屡发纷争,水泉村的一个区域甚至被当地村民称为“伊拉克”区域。而最后能得到盗采的“权利”,要靠在当地有力的关系网。私挖乱采给少数矿主带来财富的同时,也给当地带来隐忧。
据了解,当地盗采铁矿有露天采和井采两种方式,其中露天采矿对山体植被的破坏是毁灭性的。太行山脉阜平段山体被采矿者挖采得千疮百孔,本该是郁郁葱葱的季节,但山体被大片大片剥离,露出的砂石像一处处难以愈合的伤疤。
井采导致的地质灾害危险正在显现。在大花沟村南侧的山里,因地下采空,部分地方已有塌陷。大量尾矿堂而皇之地侵占了农民的田地,堆积在山坡和山沟里的尾矿对山下的村庄来说更是累卵之危。大花沟村上坡处,堆得像山一样的尾矿时不时发生小规模的坍塌。村民说,他们头上顶着一颗炸弹:如遇强降水,极易发生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村庄有可能被吞没。
阜平县国土局副局长高永文称,他们已经开始重视潜在的地质灾害。北果园乡的矿场根本没有采矿证。对于非法开采,国土部门打击力度很大,但矿主总是打游击。高永文表示,对盗采国家资源的会坚决打击,严防死守。对仍在开采的几个铁矿会坚决取缔。
无序的开采也威胁到两三公里外的王快水库,总投资1666.49万元的王快水库坡改梯综合治理工程目前完成坡耕地改造近万亩。工程目的就是拦截泥沙下泄,减少对王快水库泥沙淤积,净化水质,确保首都北京饮水安全。当地村民直言,工程就是治理尾矿,而小铁矿仍开采不止,“等于是一边治理、一边破坏”。
胭脂河是进入王快水库的一条支流。5月11日19时,在阜平境内的胭脂河的一段,每隔百米就有一辆农用三轮在河道采吸铁粉。天色已晚,遥望山上,小铁矿的灯光又渐次亮了起来。
10、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拷问政府监管 地方保护成根源
来源:光明日报2011年05月13日
http://www.chinanews.com/jk/2011/05-13/3038147.shtml
编者按
4月29日至5月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天津视察时指出,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件大事。他在视察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时,要求监管部门和技术机构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把食品安全关。
5月5日至5月13日,由中组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行政学院共同举办的“省部级领导干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专题研讨班”汇集了各省区市政府、新疆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分管负责人以及各地食品安全办主任,就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理顺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在案例教学课上,由国家行政学院专家组讲解的“三鹿奶粉事件的反思”、“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的反思——以双汇‘瘦肉精’事件为例”、“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与标准问题——以‘染色馒头’为例”等内容引起了学员们的热烈讨论,成为研讨班的一大特点。
来自全国的92位省部级领导和主管者们对食品安全的深入思考、对案例的尖锐剖析和完善体制机制的各种设想,无不体现了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和破解难题的坚定信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从2008年爆出的三鹿奶粉掺加三聚氰胺事件,到近期出现的“瘦肉精”事件以及“染色馒头”事件,一次次食品质量安全事件让消费者变成受害者,很多消费者正遭受着所谓品牌食品的“侵蚀”。因食品质量引发的事故正给我们敲响警钟:中国的食品安全到底怎么了。
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根本的民生。今年1月,《小康》杂志发布的年度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报告显示,半数以上公众对食品“没有安全感”,近期频发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也在不断拷问着我们:食品安全事件的症结究竟何在?
事件频发:
信任危机已来临?
5月8日一早,重庆涪陵区市民唐建华开车来到了涪陵区龙桥街道麻磊村的菜地。一下车,小唐就直奔一块绿绿的菜地前,她弯下腰,顺手摘了一棵瓢儿白,“真新鲜,今天带回去尝尝。”
唐建华家住在渝北花卉园黄金堡小区。今年3月初,小唐在涪陵区龙桥街道麻磊村的一个农场,花了约4000元租下了一块地种菜。
虽然享受着种菜的快乐,但是小唐告诉记者,她最初想下乡包地种菜,实属无奈。这几年,食品安全的问题连续不断,毒豇豆、“瘦肉精”……一次次挑战着她的心理底线。为保证儿子的饮食安全,她决定自己种菜。
其实,有着像唐建华这样担忧的母亲并不是少数。
“2008年医院曾开出了证明,表示孩子已经痊愈了,但今年2月的检查结果却显示,我的孩子还有双肾结石。”电话中,河南郑州市民王琳的声音因为激动而略显得有点颤抖:“毒奶粉事件让整个家庭蒙上了一层阴影。”
王琳的痛苦让我们回到2008年,那场突如其来的“三聚氰胺”事件让30万患儿承受了巨大痛苦,也影响了整个乳品行业的声誉,将市场份额拱手让给国外品牌。统计显示,三鹿事件后的2009年,我国乳制品进口由12.06万吨猛增到59.7万吨;高端婴幼儿进口奶粉所占份额接近90%。
“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中央政府高度重视,从国家层面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然而“瘦肉精”风波未平,“染色馒头”风声又起,食品安全领域频频拉响警报,企业的道德底线、政府的监管力度和制度的执行力都成为拷问的对象。
生产企业:
主体责任为何难当?
5月5日,上海市质量协会用户评价中心发布的《关于上海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现状调查的报告》显示:46.9%的被访企业不认为应该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而仅停留在加强自律的层面上。由此可见,食品企业责任意识薄弱是导致当前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一大因素。
在国家行政学院专题研讨班上,有关专家认为,食品添加剂是现代食品工业不可或缺的,依法合规使用,有利于丰富食品种类、品相和味道等,并且也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但如果企业受利益驱使,为降低成本,不按国家标准规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甚至为牟取暴利在食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养殖种植、收购运输中使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非食用物质,必然产生严重后果。
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教授孙晓莉指出,现在多个部门都承担了监管职责,为什么还会出现问题?我们需要反思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也应看到,目前,我国食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行业诚信道德体系建设滞后。食品行业市场竞争异常激烈,无序竞争、恶意竞争现象比较普遍,许多企业特别是小作坊等安全投入不足、管理能力薄弱,少数从业人员道德缺失、不讲诚信,这些是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的重要原因。
“食品安全危机背后是信任危机,信任危机背后实际上是食品的生产模式带来的。”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教授周立分析说。
生产模式:
“小”、“散”问题怎破解?
一个国家的食品安全水平与其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密切相关。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一个人口大国、食品生产消费大国,但食品产业的规模化、组织化、规范化水平和行业诚信道德体系完善程度还都较低。食品工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数量巨大。种植养殖环节也是小、散问题突出。
“目前,我国食品产业组织化、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程度低,食品产业技术、工艺水平、产业链条和管理水平落后,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的制度和机制设置也远落后于实际问题出现的速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连辑指出。
仅以生猪养殖为例,美国养猪户数仅有7万,我国则有6700多万;美国养殖规模在500头以上养殖户提供的生猪出栏量占全国的96.6%,我国养殖规模在500头以上养殖户提供的生猪出栏量仅占全国的31.5% ;美国4家大型肉类企业所占市场份额超过90%,我国排名在前10位的企业所占份额不到10%。生产经营者规模偏小、数量庞大、高度分散,给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很大困难。
“小、散、乱不仅仅存在于农业领域。”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秘书长马勇认为,中国食品工业的现状是企业分散、技术薄弱、装备落后。这种现状的直接结果是市场竞争激烈,为了生存,降低直接的生产经营成本,在利益的驱动下,非常容易出现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各种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行为。
专题研讨班上,一些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指出,要解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就要强化源头治理,促进食品产业优化升级。要做好“加减法”,以“减”促“加”,淘汰落后生产,整合企业数量,发展优质企业,淘汰落后企业,促进产业集聚。要发展农产品基地化生产、场区化养殖,培育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实施农业现代化标准化。
规制体系:
监管软肋缘何频现?
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涉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这些部门是按照从原材料到产品、市场、餐桌的顺序进行分段监管。从田间地头到餐桌,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监管部门把关,为公众的食品安全构筑屏障。
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后,人们都在质问,我们的监管体系存在哪些问题,为何不能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前“未雨绸缪”。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指出,目前,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面临多种因素的制约,首先是行政监管力量不足,其次是职能分散交叉,权责不清,三是行业协会、第三方检验机构等中介组织发育不完善,四是监管工作量大、成本高,很容易出现监管的漏洞和死角。
与此同时,监管依然面临立法和执法的制约,由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现行法律威慑力不够,守法成本高,而违法成本低,使得很多企业为了追逐利益铤而走险。因此他建议,应明确“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建立有效的监管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和从中央到地方的工作机制。
在国外,食品安全的政府管理模式主要有单一部门管理和多部门管理两种,德国、加拿大等国采取单一部门监管模式,美国、日本、法国采用多部门监管模式。实行多部门管理的国家,都无一例外地建立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强化了责任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消除因多头管理可能出现的职责不清和监管空白。罗云波认为,坚持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实施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控制,以农业标准化作为食品安全的基础,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管理机制是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给我们的具体启示。
罗云波说,此外,在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第三方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普遍存在,并发挥重要的作用。而在我国,第三方食品安全检验机构不完善,检验机构分属不同部门,缺乏服务社会的意识和积极性。
约束乏力:
地方保护如何消除?
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表面看是一个经济问题,实质上涉及管理、监督、服务、保障各环节的系统工程,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已远远超出了经济领域。它既是当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关乎市场经济下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重建。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王健分析说,目前,政府管理“有形的手”长于“宏观调控”,短于“微观规制”。王健认为,当前我国食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暴露了目前社会诚信生态危机、政府规制机制薄弱和规制软约束等问题。
专题研讨班上,许多地方官员、专家学者都建议,当前还是要切实创新社会管理,真正建立起全社会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法律、中介组织、社会力量等多个要素连环运行的管理系统,形成制约合力。
此外,食品安全问题除了多部门管理带来的“九龙治水水不治”外,地方保护主义也是问题根源之一。专家指出,一些大型食品企业是纳税大户,也是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但不能因此而包容或纵容企业本身存在的问题。
恩格斯曾说过:“一个聪明的民族,从灾难和错误中学到的东西会比平时多得多”。今天,当我们面对食品安全治理中的种种缺失、困境和危机时,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应当从付出的代价中更快地成长、成熟起来。(本报记者 李慧 冯蕾)
11、突发环境事件处理不能忽略生态补偿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1-05-13 傅毅明
http://www.cenews.com.cn/xwzx/gd/qt/201105/t20110512_702245.html
我国已经进入突发环境事件的高发期,如何高效、规范与公平地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直接影响到民众的环境权益保障,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考验各级地方政府的执政能力,也是检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如何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中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关键是要体现“以人为本”,最直接的就是受害者的环境权益是否得到保护和补偿,违法者的行为是否得到问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国目前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尚处于应急水平,主要行动集中在尽快减少和避免环境损害,但是对于已经造成和将会造成的环境损害赔偿或评估,却缺乏明确的处理规范与制度保障。应该说,突发环境事件处理中生态补偿机制的缺失,不仅直接影响到事件处理的公平与公正,更会导致环境责任承担者的预防意识不足,进而疏于管理,甚至铤而走险,违法排污。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对于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水平,预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保障民众环境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最近发生在豫鲁边境的徒骇河跨省界污染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据报道,河南濮阳市南乐县的企业非法向徒骇河排污,导致山东聊城市莘县董杜庄镇至少数十亩小麦因引用该渡槽的水灌溉枯萎死亡。南乐县政府采取了诸多应急措施,包括关闭拆除企业8家,停产治理14家,对县研光鹏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采取了断电停产、查封账户、立案侦查等措施。同时,制定出《永顺沟—徒骇河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通过四级提水将山东莘县段的20万立方米污水全部回提河南南乐,设置临时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然而,这起环境突发事件虽然得到及时处理,但是对于农民数十亩麦田遭受损害的赔偿问题,却至今没有看到相关的处理意见与报道。一方面,地方政府投入巨大,可以让20万方污水回流治理,可以关闭整治多家企业;而另一方面,对于农民麦田遭受损害的赔偿却无人问津,农民的生态补偿权益被忽视。
群众利益无小事。党和政府要时时刻刻关注民众的权益,包括环境权益。近些年来,我国突发环境事件时有发生,每起事件背后都有严重甚至惨重的民众环境损失,但是获得赔偿的案例却屈指可数,其中最有具代表性的是紫金矿业污染事件。尽管上杭县紫金山金铜矿被罚款3000万元,被誉为“天价罚单”,但是其中仅渔业养殖户养殖的鱼类死亡损失价值就高达2220.6万元,连破网放生的鱼类3084.44万斤都没有赔偿,更不说赔偿上杭县居民饮用水购买支出等损失了,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补偿机制缺失严重。
针对目前环境突发事件损害补偿机制的普遍缺失问题,以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的生态补偿机制为目标,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加大环境权益和环境侵权等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加强环境宣传与教育,提高民众的环境维权意识水平,以及地方政府和企业对环境侵权的认识水平。应该说,我国在环境权益保障立法上已经有基础,如2009年《侵权责任法》明确提出“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在普法以及执法上却相对滞后。
第二,出台突发环境事件生态补偿办法,建立生态补偿的技术规范与服务平台。重点包括提供生态补偿的法律援助和经济损失评估等服务,推行环境公益诉讼,减少受损失民众的维权成本。
第三,在重污染行业与高污染风险的企业中,探索推广环境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当出现突发环境事件,由保险公司或地方政府先承担环境受害方的经济损失以及防护费用,再由保险公司或地方政府向相关责任方追偿。
第四,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处理绩效评价机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处理的满意度评估。地方政府应当加大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重视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将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处理的满意度当成是评价政府工作成效的最终指标。
12、垃圾分类难解之结
来源:南都周刊2011.05.12
http://www.nbweekly.com/news/special/201105/25916.aspx
垃圾分类从收集、运输、循环再利用的经济链条,跨越了环卫、经贸、环保等不同部门的复杂关系。如何协调这些关系,将成为垃圾分类成败的关键。
4月1日,广州正式颁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并从5月开始,向试点区内垃圾不分类的行为开出罚单,成为首个强制垃圾分类的城市。
广州此次的垃圾分类,很大程度来自民众对垃圾焚烧的反弹。2009年,广州番禺的居民,曾组织过大规模的反焚烧行动,迫使政府暂停拟建于大石会江村的焚烧厂工程。与此同时,垃圾分类的呼声开始自下而起,最终引起政府的重视,并推动了法规的出台。
但是,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工程。事实上,早在2000年,建设部就确定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等8个城市为试点城市,但十年过去了,这些试点都以失败告终。
总结教训的时候,各地政府和专家,往往都将首要原因归结于垃圾分类的前端,即市民难以形成垃圾分类的习惯。但是,现在的民众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和热情,已远非十年前可比。政府要面对的最大难题,是体制上的挑战—传统城市垃圾处理利益机制与垃圾分类有着天然的矛盾,而垃圾分类从收集、运输、循环再利用的经济链条,又跨越了环卫、经贸、环保等不同部门的复杂关系。如何协调这些关系,将成为垃圾分类成败的关键。
广州地方政府今年四月在社区作出行政动员,试图从垃圾源头开始强制推动垃圾分类之时,自身也无法回避城市管理从法制到体制上的挑战—传统城市垃圾处理利益机制与垃圾分类目标之间有着天然的矛盾,而垃圾分类从收集、运输、循环再利用的经济链条,又跨越了环卫、经贸、环保等不同部门的复杂关系……【全文】
同政府部门谈垃圾分类,很多都还有兴趣,但提到循环经济,却连尝试的可能都没有……【全文】
上世纪90年代,台湾垃圾急速增加,各地发生了大大小小的垃圾大战。
时至今日,台湾家庭垃圾分类带来至少95.6亿元新台币回收再生产值。而光是为资源回收、清运而生的业者就达782家,并创造了2万个就业机会……【全文】
当垃圾焚烧正从单纯的环境问题转向城市治理的新公共危机,垃圾分类被当做解决危机的一剂良药,但设计一套垃圾分类和收集方案,事关所有家庭、小区、社会、企业和政府。南都周刊为此专访了王维平、黄小山、毛达,三位不同背景,却长期关注垃圾处理问题的专家,一起探讨垃圾分类离中国还有多远?……【全文】
13、垃圾计量收费将试点 专家建议设立梯级缴费制度
来源:科技日报2011年05月13日
http://www.chinanews.com/ny/2011/05-13/3039701.shtml
刘阳生:
实行垃圾收费只是通过经济手段促使大家更加自觉地实施垃圾源头分类和减量。垃圾源头分类和减量化效果取决于一系列综合因素,并不是在小区里或马路边设置几个分类垃圾桶那么简单。
何艳玲:
在和居民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上,广泛征询意见的过程这一程序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公众与政府之间的不信任感越来越强烈的情况下。重建信任、分担责任,政府应走在前面,对政策进行更精细的设计。如果我们有过这样的程序,很可能会发现重新收费或者加重收费并非是最佳的选择。
主持人:黄橙(本报记者)
嘉 宾:刘阳生(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何艳玲(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
—— 对话背景 ——
随着土地资源的日益稀缺,城市生活垃圾与人争地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一些垃圾填埋场已经不得不压缩办公区域给垃圾腾空间,而全国各地纷纷上马的垃圾焚烧厂或许更能说明问题。除了在处理环节不断加大力度,还有什么能让垃圾增长的脚步放慢一些呢?
日前,国务院批转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中央宣传部16个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部分提出,要健全收费制度,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探索改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降低收费成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不得挪作他用。而正是这一条意见,引发了广大民众的热议。
收费是一种环境政策工具,要避免重复征收
主持人:在已有卫生费、垃圾清运费的情况下,垃圾处理收费是否有重复收费嫌疑?
刘阳生:意见中“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其根本目的在于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量。在新的垃圾收费制度建立、完善之前,原有的垃圾收费方式(如垃圾处理费包含在卫生费、物业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之中)还是应执行下去;在新的垃圾收费制度建立之后,那么原有的垃圾收费方式应自动转化为“制度性”垃圾收费方式,将原来的卫生费、物业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之中所包含的垃圾处理费部分扣除,以免重复收费。
应该界定清楚居民目前所交的卫生费、物业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之中包含了多少垃圾处理费。
何艳玲: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应该说是一种环境政策工具,也就是说它的本意不应该是收费,而是利用政策工具调节个体行为,比如尽量少扔垃圾。因此,是在收费之前,我们应该充分讨论:造成大量垃圾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又应该由谁来买单?尤其是像这样和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更需要这样的讨论。否则大家的第一反应难免是“啊?我又要出钱了?”“我重复出钱了!”
其实现在我们发动公众广泛参与讨论的成本已经越来越低了;而且,公众还是比较理性并不乏真知灼见的。为什么我们宁愿相信少数人,而不愿相信多数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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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要上项目?请附稳定风险评估
来源:南方周末2011-05-12赵一海
http://www.infzm.com/content/59170
——宁波低调试点社会稳定风险“预审”
宁波下属的余姚市从2008年开始试点社会稳定风险的前置评估——凡是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在提供常规报批材料外,还需提供一份详尽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否则不予立项。
这个增加了维稳要求的政策,施行之初自然遭遇了反弹。最终,“不出事就是赚到了”成了各方官员们被说服的理由。由此实现“由被动维稳向主动维稳的转变”。
如今,余姚经验在全宁波推广,要附上一份社会稳定风险报告的除了所有可能引发稳定风险的重大工程,另外新增了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大活动。而存在重大维稳风险的事项将被“一票否决”。
在宁波余姚,水价也与维稳相关。
2011年5月11日,宁波余姚市武胜门路,72岁的李荣拧紧了自家的水龙头:“听说水价要涨了?”确如其所料,整个余姚城区居民生活用自来水的价格将在20天后上调。
事实上,此次提价已是暂缓3个月的结果。暂缓原因,则来自李荣所不熟知的当地“重大事项信访维稳风险评估”——这个对是否提高水价的稳定风险评估,进行了将近两个月。
除了耗时长,评估程序也可谓繁琐,在余姚市发改局一位副局长亲自带队走访街道社区后,包括发改局、水利局、建设局多个单位又聚在一起论证调价是否可行,之后又两次召集十数名居民代表座谈和听证。
最终,决定“暂缓”。
“其实我们测算过提价之后,每户年增支不过八十多元,但当时考虑到物价正普遍上涨,低收入居民可能会有强烈反弹”。而在余姚市委维稳办副主任王欢亮看来,“民意反弹”就是维稳的风险。
在最终形成的评估报告中,不独反映可能风险,也将风险防范措施逐一列出。如加大困难居民补贴优惠力度,引导企业加强节水技改,加快建设其它水厂等。
作为宁波市试点的余姚市(县级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始于2008年年中。在低调试行一年半后,在整个宁波市推开。评估范围也由原来风险多发的重大工程扩展到重大决策和重大活动等。
如今,宁波市所有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重大工程、重大决策和重大活动,在计算诸如GDP增量等利好的时候,也要附上一份社会稳定风险报告。按规定,将对存在重大维稳风险的事项实行“一票否决”。一则数据显示,2010年宁波开展重大事项风险评估264项,经风险评估暂缓或停止的共计13项。
发改局成维稳第一关
尽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仅是宁波诸多试点项目之一,但却最为被看重——一个细节是,2011年3月底,宁波全市的风险评估工作现场推进会在余姚召开。相关官员提醒南方周末记者说,这是该市14个创新项目中最早召开现场会的。
在余姚,社会稳定风险的评估,说简单点,就是前置审批——发改局在立项的时候把风险评估作为前置条件——凡是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在提供常规报批材料外,还需提供一份详尽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否则不予立项。
这被认为实现了由“被动维稳向主动维稳”的转变。在余姚市风险评估办法中,以一到四级划分,一级为“存在重大风险,短期内无法化解”,而被评为一级风险者,将被立即叫停。
“我们确定8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进行重点评估。”余姚市发改局副局长张雨表示,“一定程度上,投资额的大小意味着牵涉利益群体的大小。”项目投资额如果在8000万之下,则是简易评估。另外,如果政法委或者业主认为有重大维稳风险,那么再单独拎出来重点评估。由此,“发改委成为了维稳的第一关口”。
这个增加了维稳要求的政策,在施行之初自然遭遇了反弹。
“风险评估作为前置条件对项目申报来说,无疑加上了一道审批成本。”张雨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当时的背景还在于,历经金融危机震荡之后,地方经济急欲重振,“绿色通道”政策开始施行,重大项目的审批必须限时办结。
几乎与此同时,余姚市又将2010年确定为“项目突破”年,大量工程迅速上马。是要GDP还是要稳定?这无疑给发改局出了道难题。
更让彼时的发改局副局长张雨苦恼的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审批前置条件,“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发改委系统的文件也没有明确规定,企业主完全可以以此反驳”。
多重压力之下,“一把手”的作用再次被发挥,“市委市政府领导出面从中协调。”发改局和维稳办等则是跟各个部门算“政治账”,最明显的说服理由就是“盲目实施项目可能导致群体性上访等”。而群体性上访所导致的项目纠缠和政治责任,对基层官员来说自然不言而喻。
余姚市委维稳办一官员就举例说,某地拆迁工作事先未进行风险评估,没有预料到群众持续不断地进行上访,最后偌大的地块拆迁了一半便不得已叫停。“评估就是找出风险并加以化解,工程推进过程也不会再有群众阻挠,不出事其实你就是赚到了”。
最终,“不出事就是赚到了”成了各方官员们可以接受的理由。
最能依靠的还是基层
作为宁波下辖的试点,对于风险评估的启动程序如下:每年年初,市委维稳办、信访局将与发改局进行会商,选择数个有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上访或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重大事项实行重点评估,而具体实施则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最终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在市维稳办和信访局备案。
以萧甬铁路工程为例,因为涉及全市多个乡镇,“既有大量的拆迁安置和土地征用任务,又有工程开工后可能引发的施工扰民、影响周边房屋质量等问题”,相关部门与市交通局协调后,由市交通局组织工程指挥部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且制定详尽的化解措施”。
这一切都依循“谁主管、谁实施、谁评估”的原则,而完备的程序也被着重提及。“一份重点评估报告,须严格按照实地走访、利益群体座谈、利益群体听证、专家论证、乡镇街道意见征求、综合分析等步骤”,上述每一步骤皆有对应表格。
事实上,能够进入市一级层面视野的重点评估项目仅为少数,更大的执行主体,却是余姚下属的各个乡镇。此间官员说,三分之二强的维稳评估发生在乡镇街道一级。
而基层的实用主义亦由此体现。一般评估坚持能简则简,不要求每个环节形成书面材料,仅需报市委维稳办和信访局备案即可。
“我们讲究可操作性,不要让人家觉得这个东西很复杂,那样就没有生命力。”余姚市政法委官员称。在余姚市已实施的81件风险评估中,简易评估达到61件。
而在余姚市梨洲街道办一官员看来,多年维稳工作下来,制度化的基础已然成形。“布点各村的信息维稳员会第一时间上报不稳定因素,经过筛选,我们会圈定重点。”
宁波全市早在数年前便开始着手建立向下延伸的基层社会管理网络,即“和谐促进会、和谐促进小组、和谐促进员”三级网络。而数量庞大的和谐促进员队伍,可谓是及时化解风险的人力保障。据称宁波全市共有超过17万的“和谐促进员”,相当于一个人管50人。
对基层的制度压力和人力保障最终形成了“战斗力”。以梨洲街道为例,在2010年1月,一企业正欲迁至湖南,四百多名职工人心惶惶,担心一旦搬迁,安置补偿将成为问题。“甚至搬迁过程中,哄抢机器也不可避免”。
在职工表示不满后不久,考虑到涉事人数众多,风险评估小组便立即成立。最终通过与该企业的上游企业斡旋,将300万货款以保证金形式直接打入街道办账户,以此安定职工心绪。9个月之后,在与职工逐一解除劳动合同后,该厂方才顺利搬迁内陆。
而在一份某街道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最后列入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是:“出现媒体大量负面报道”。
第三方:维稳评估这门“生意”
余姚市在试点一年半后,其经验被在宁波全市逐步推广。
宁波市政法委维稳处处长孙伟新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宁波市一级层面,年初会由市信访局、市维稳办牵头组织诸如规划、城建等多个部门进行会商,以确定当年所有应重点评估的项目。与此对应的是,下属每个区县的维稳风险评估领导小组会有20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这等于是全员参战”。
以宁波市象山县象山港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为例,象山县的评估工作小组“先后召开村队组长以上干部会议62次,老干部、老党员座谈会28次,老年协会骨干成员会议19次,群众代表座谈会30次,走访群众2000余户”。
而一个被多位受访者所乐道的例子是,在评估过程中,发现某镇一码头一旦搬迁,从事装卸货物运输的七十多位村民将失业,群访不可避免。最终,原有方案得以修改。
除了由各相关部门协作完成评估报告外,在2008年,宁波也开始实验将社会稳定评估外包给中介机构。
作为宁波市仅有的风险评估企业,宁波市国际投资咨询公司副总经理王一正说,该公司主要承接一部分影响较大的重大工程,诸如宁波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而评估手法,与政府部门相近,“就是大量地走访调研”。
但类似地铁这样的项目,宁波此前并无先例。“宁波老百姓都没有见过地铁,你让他说有啥不满意,没有经验”。该公司因此曾前往广州、深圳等已有地铁的城市进行风险考察。“我们只有建议权,”该公司投资发展研究员赵庆远说,“给政府列出可能导致风险的因素,包括群众诉求和政府给的条件之间的差距有多大。”
作为第三方的企业更愿意把自己定义为政府与居民之间的“缓冲剂”。事实上,因为尚在摸索,公司介入时间点没有通例,评估也效果不一。以市区某大型加油站项目为例,在业已建成正待开业时,遭遇周边居民强烈反对。最后相关单位找到了宁波市国际投资咨询公司。
但是,经过该公司评估后发现,哪怕作出适当补救,诸如拆除少量居民房等,一旦开业,群体性事件仍然不可避免。“如果在立项之初便让评估机构介入,可能就不会有经济上的损失”。时至今日,这座无法开业的加油站依然孤独矗立。
但公司作为评估方的尴尬也存在,因为没有政府色彩,咨询公司往往遭遇工程建设施工方的抱怨。“他们总认为我们就是在给他们找茬”。
另外对于风险的理解,政府和第三方亦有不同。“群体性事件只是风险的一种。”赵庆远说,“我们更多的是强调社会影响,影响无法消除,风险才可能产生。”
赵以正在进行的旧城改造评估为例,尽管老百姓没有反对,但是被迫搬迁,社交圈因此改变,“这也是一种社会影响,只是它不会直接反映在这个工程上”。
现在看来,这门“生意”还算是红火。该公司副总王一正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因为项目越来越多,该公司除了配备法学、社会学、心理学人才,还在考虑引进环境学人才。
15、规划更改易,业主维权难
来源:南方周末2011-05-11何海宁
http://www.infzm.com/content/59177
广州南湖山庄小区20年3次被调整规划,业主屡次维权未果。
垃圾压缩站争论
南湖山庄和南湖半岛的小区业主终于争取到了一次听证会机会。
这是位于广州南湖生态区域的两个高档生活社区,距离市区仅约半个小时车程。从新年伊始,业主们就遇到了棘手的问题:小区规划遭遇莫名更改,规划中的垃圾压缩站位于小学、幼儿园附近,与小学大门不到10米距离;原定的消防站、派出所规划面积大幅度增加。这3个公建配套设施均位于南湖山庄小区内,垃圾压缩站则与南湖半岛一路之隔。
南湖山庄业主Ken清楚记得,他们已到广州市规划局上访了3次。最近一次去了八十多人。“小区的热心人士拿着电话本,敲门,一个个联系业主。”Ken回忆说。
2011年4月28日,听证会在广州市规划局的主持下召开,城管、公安、消防等部门都参加。Ken回忆,与上访的激烈不同,听证会各方据理力争。
分歧焦点在三大公建配套设施,按更改后的规划方案,垃圾压缩站由原90平米增至280平米,派出所从500平米调整为2000平米,消防站从1000平米改为2760平米,还要增加一个肉菜市场。
业主们难以接受,他们要求取消垃圾压缩站、派出所,保留消防站,或者恢复1992年最初的小区规划,公建配套面积不增加。
其中,在垃圾压缩站问题上,有业主认为,在距离小区约1.7公里处有一个垃圾压缩站,再建就属重复建设。南湖半岛业主“麻将”还拿出一则2006年新闻:“54个垃圾压缩站选址市民可上网提意见”,广州在2020年之前将增加54个垃圾压缩站。“现在这些都还没有建,为什么要建我们这一个?”
根据业主提供的会议笔录,广州市城管委官员似乎略显无奈,称目前广州中心六区垃圾收集装置布局规划仍未批准,许多垃圾压缩站也是因选址压力而无法落地,业主上述的站点属于临时建设,已被规划为道路。
现行的垃圾转运模式是,小区垃圾运到密闭的垃圾收集站,然后转到垃圾压缩站,再运到填埋场。市城管委官员称,这个地区常住人口13万,按照人均日产1.2公斤垃圾计算,日产量150吨-160吨垃圾,但现有转运能力只有80吨-100吨,“余下的靠路边转运,污水横路”。
然而,这并不能让业主们信服,选址是一大焦点。“根据国家的城乡建设条例,小学周边应该无污染源。这个垃圾压缩站是否做了环评?”一名业主在会上质问道。
不过,这个问题没有得到答复。记者在5月6日试图采访市规划局时,被告知新闻发言人外出,无法接受采访。一名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简单回复称,目前已召开听证会,规划局会听取各方意见之后再做出行政审批。
更改规划顽疾
5月7日,南湖山庄小区。Ken指着一堆废墟说:“这里以前是售楼部,现在全部拆了,等着建垃圾压缩站。”与废墟相隔一条两车道的道路对面,就是南湖半岛的配套小学,不远处还将会有两座幼儿园。
问题焦点还在于,业主们对更改规划事先毫不知情,这也导致了事态的激化。
不过,这像是罗生门,双方各执一词。“我们吵得很厉害。”Ken回忆说。他记得在一次上访时,广州市规划局有工作人员认为业主在“撒谎”,更改后的详细规划已依法公示15天。南湖山庄业主李小姐很气愤:“如果我们看到了,怎么会留到现在才来质问?”
据Ken介绍,更改规划的公示贴在小区入口车道一小块高地后面的墙上,“平时也就只有小孩会去那里玩的地方,为什么不贴在入口的保安房那里?这样大家才能看到。”
没有业主知道已经公示,而是在一次偶然机会,有业主提到在网站上看到了,Ken才知晓,于是大家才开始互相通知,进而上访。大概在2011年2月份,广州市规划局应业主要求,重新将以前一系列规划图再次公告。
李小姐这才看到,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小区环境至少已经经过了两次更改。南湖山庄在1992年开始规划建设,原定为160多栋别墅。在2003年的规划图上,增加了4栋小高层楼房,底下为许多公建配套,有幼儿园、配处所、消防站等。2006年,小区原有的游泳池、小湖被拆除和填埋,直至2010年,规划再次更改。
在新天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开发总监黄晓东出示的一张较新的规划图上,除了4栋小高层,在原湖所在位置,将会建70多栋联排别墅。他告诉记者,原游泳池属临时建筑,湖泊也只是一个水坑,这些都需重新规划。
这家公司在2008年接手南湖山庄项目,原来的开发商现为其下属分公司。“我也不建议在那里建垃圾压缩站,因为这是比较高档的小区。”黄晓东说。
在南湖半岛小区,“麻将”记得也多次发生业主不知情的规划更改。2006年增加了两栋高层建筑;2008年,现拟建在南湖山庄的派出所试图规划在南湖半岛,在一些业主力争之下,最终未能实现。
这得益于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成为“麻将”等业主的维权武器。“根据物权法,小区公共用地归所有业主所有,更改其用途要有2/3业主同意才行。”麻将说。
商品小区的兴起一直伴随着开发商肆意更改规划的难题。不单单广州这两家小区,近年来,全国各地类似新闻层出不穷,会所变餐馆、绿地变停车场、架空层变车库……这几乎成了顽疾,业主只能事前参与变成事后维权,但却一直形单影只,合法权益难以充分维护。
在物权法颁布之后,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司长唐凯曾发言道:“物权法的施行,实际上对我们的规划管理工作,会带来很多很多新要求,我们要体现整个在发展与建设中的公平。现在我们新的规定已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它的修改过程中要征求当事人意见,要公示的。”
执行依然是难题。李小姐记得广州市规划局官员曾拿出一份“广州市关于贯彻《城乡规划法》的意见”,称政府部门并无错,其中有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公示办法》的规定,采取批前公示、座谈会或听证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规划局认为已经有公示了,不一定要听证。”李小姐拿着手里一摞收集的资料,“这只是部门规章,这是和上位法城乡规划法相违背的。”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如今,开发商和业主都在等待行政审批。“现在小区就瘫在这里,消磨我们的意志。”李小姐说。(应当事人要求,麻将、Ken均为化名)
16、中国转基因安全摸底——被雪藏的转基因秘密
来源:南方周末2011-05-11彭利国 特约撰稿 李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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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转基因”派多次上书后,四部委组成联合调查组,悄悄分赴各地调查中国转基因生物安全。这是中国第一次大规模调研转基因生物安全,亦是官方第一次承认国内存在非法种植转基因作物的事实。
“麻烦”一词已成农民杨成功的口头禅。2010年9月,他向媒体披露当地老鼠基本绝迹,并怀疑这与村子里广泛种植的玉米有关。自此,来自北京和山西省的调查组人员便频频出现在他的面前。“已经来过四五次了,每次问的问题都差不多。”杨成功说。最近的一次发生在一个多月前的一天,一个由十多辆小车和一辆中巴组成的车队开进了他所在的村庄——山西晋中市榆次区张庆乡杨村,杨成功的“麻烦”又来了。
与以往规模较小的调查组不同,杨成功被告知,这一次来的是由农业部、环保部、科技部和卫生部组成的四部委联合调查组。
杨成功不知道的是,此次他并非唯一的调查对象。在刚刚过去的4月,山西、黑龙江、吉林、山东、广东等多个省份都迎来了由四部委组成的转基因生物安全联合调查组。
这是中国第一次如此大规模地调研转基因生物安全,亦是中国官方第一次承认国内存在非法种植转基因作物的事实。
神秘的调研
“在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尤其是在管理层面上,存在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在一些地区转基因作物非法种植的现象还是存在的。”在2011年4月底召开的“生物安全国际论坛第四次研讨会”上,环保部国家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王捷处长称。
就在去年两会期间,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接受记者采访时还表示,农业部从未批准任何一种转基因粮食种子进口到中国境内商业化种植,在国内也没有转基因粮食作物商业化种植。
时隔一年,中国非法种植转基因作物终于露开了冰山一角。
据南方周末记者调查,此次全国大调研主要针对的是食品安全,系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针对的农作物集中在玉米和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四部委那个调研我不清楚。”5月4日,一位曾透露这次调研的环保部官员面对南方周末记者的提问,态度已然转向。当被问及究竟是在哪些地方进行了调研时,该官员答复是,“我不能说这个事。”在官方设想中,这次规格颇高的联合调研本意静悄悄地进行,并无意让公众知晓。
南方周末记者询问多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的委员(以下简称“农转委”),包括中国农科院植保所所长吴孔明、中国农科院作物科学研究所所长万建民在内的多位“农转委”成员均表示不知情。“农转委”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评价工作。
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所研究员刘标是唯一一位承认曾参与过此次调研的“农转委”委员。刘标所参加的调研组赴吉林、黑龙江和山西进行了调研,但对此次调研的主要发现,刘标称现在还不好说,“我了解一些情况,但是没有确凿的证据,我不能乱说。”
南方周末记者亦曾致函农业部要求了解关于此次调研的情况,但截至发稿,未见回复。
反“转”派公车上书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此次调研直接源自近期“反转基因”派(以下称“反‘转’派”)的上书。
2009年8月,农业部为两个转基因水稻品种和一个转基因玉米品种颁发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获得安全证书是通向商业化种植的关键一环,这宣告我国将成为第一个对主粮实施转基因的国家。此举迅即引发了反“转”派的强烈反弹。
去年两会期间,百余学者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反对转基因水稻的商业化。上述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称,一批开国元勋的后代亦在近期联名给中央高层写信,要求暂缓转基因粮食的商业化推广种植。
据公开的资料,去年和今年两会期间,任弼时之女任远征曾两次提案关注转基因的食品安全问题。
就在不久前,一位新华社记者撰写的关于转基因水稻不能立即商业化推广的内参再次得到国家高层的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展开调研。
据环保部官员披露,来自多位高层的批示下达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已连续召开了九次会议征求各方意见。
最近的一次座谈会发生在5月3日上午,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召集讨论转基因水稻商业化问题。作为农业系统为数不多的反“转”派,中国农科院作物科学研究所研究员佟屏亚获邀参加。佟屏亚发现,参会的几乎都是反“转”派,且大多都是食品安全领域的专家。据此,他判断这次调研并不在于让挺“转”与反“转”派直接争论,而要聆听各方意见。
事实上,针对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问题、转基因作物商业化的问题,反“转”和挺“转”两派一直难得共识。
“农转委”委员、中国农科院生物技术研究所研究员黄大昉曾在多个场合表示,转基因水稻的评审经过了十一年之久,总体上是安全的。农业部科技委员会委员、山西省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孙毅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正因为维护国家的粮食安全才恰恰需要大力发展转基因。在孙毅看来,大豆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因为我们自己不搞转基因大豆,结果现在全国人民都在吃转基因大豆,而且是美国的转基因大豆”。
“转基因是一个技术,是服务于社会的。”中国农科院作物科学研究所所长万建民说,“技术本身并不是恶的,安全不安全可以评估,但是现在被政治化了。”
“先玉335”再调查
玉米转基因问题是此次四部委调研的核心之一。已经接待多个调查组的杨成功发现,这次他接待的规格最高的调查组问的仍然是同样的问题:反映的情况属实吗?怎么知道“先玉335”是转基因作物?
2010年9月,媒体报道了山西晋中、吉林榆树两地的农民反映大老鼠少了、猪崽死亡率上升等动物异常情况,杨成功等当地农民怀疑这些现象与“先玉335”玉米品种有关,并直指“先玉335”为转基因玉米。
在“先玉335”被怀疑为转基因玉米之后,山西省农业厅、国家农业部都曾组织专人赴杨村等地进行调查,并多次为“先玉335”正名,称其并非转基因作物。
然而,这些声明并未尽释公众疑虑。农业部正名之后,多年来一直研究玉米育种的佟屏亚曾感到庆幸,“假如‘先玉335’真的是转基因玉米,后果不堪设想”。一个最直接的后果是严重影响中国玉米生产形势。据佟屏亚称,2010年“先玉335”种植面积可能在三四千万亩,按亩产500公斤计算,年产量两百亿公斤。
和大多数人一样,关注此事的佟屏亚迄今并未见到详细的检测报告。2011年3月,农业部根据《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介发布办法》,公布了26个主推玉米品种,而产量颇高的“先玉335”不在此列,再次引发坊间联想。
参与了山西调研的孙毅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此次四部委对“先玉335”再次进行了取样。调研结束十余天后,孙毅曾应邀赴京为调研报告背书。
“三家独立的检测结构对‘先玉335’的检测均未发现有转基因成分,”曾目睹了检测报告的孙毅说,“这是此次四部委山西之行调研的主要结论之一。”
如此看来,这桩“先玉335”是否为转基因的悬案似乎已有定论。然而,多位受访专家预测,这次调研或将仍不公布详细的检测报告。
被雪藏的结论
屡屡被调查,详细检测报告却屡屡不公开,对争议颇多的转基因生物安全而言,这样的悬疑已不是第一次。
2010年,农业部曾开展堪称“史上最大”的种子执法专项行动,有超五分之一的种子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超十分之一企业的许可证被注销。根据农业部的总结,这次执法的一个重大突破是首次进行转基因检测,并对违规参加区域试验的组合材料和相关单位采取了处罚措施。
然而关于事涉哪些企业、哪些品种、流向如何等进一步的信息,农业部则讳莫如深。绿色和平食品与农业项目主任潘文婧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绿色和平曾经两次致信农业部要求公开涉及水稻和玉米的违规商业化信息,但先是被告知执法活动尚未结束,后被告知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
据南方周末记者调查,这些违规行为都已经被“内部消化”。2010年12月16日,农业部发布了第1504号公告,清退了27个玉米品种,其中登海3686、中农大236、中农大4号、铁研124等四个品种被知情人士指出系转基因品种。
佟屏亚透露,因为查处的违规玉米涉及农业大学的院士、登海种业的老板,农业部官员也就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没有明说这是转基因。“农业部的官员、农业大学的院士、登海种业的老板,结成了一条稳固的保护链和利益链。”
由于1504号公告预留了一年的缓冲期,2011年春节前后,被指为转基因的玉米种子在东北、河南、广西等地火爆促销,“几百万斤一下子就没了”。此事引发农业部种子管理部门的关注,最后有官员“劝说”登海种业老板停止促销并给农民退货。
而转基因水稻的情况更不容乐观。早在转基因水稻的安全证书发放之前,市场就已发现售卖非法转基因水稻。根据绿色和平组织的调查,早在2005年,湖北多个地方的种子市场、农技站和种子站就在非法售卖还没有通过安全审评的转基因水稻,并将源头指向了正在研究转Bt基因抗虫水稻的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张启发的研究团队。2010年,该组织的再次调查亦发现,在湖北和湖南等地仍旧存在违法转基因稻种的销售,第三方的检测结果显示,这些转基因稻种的品系为Bt63,正是张启发团队研发的品种。
南方周末记者查阅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发现,从2010年至今,中国出口欧盟的大米制品因检测出含有Bt63等转基因而被拒绝入境或召回的次数已近五十起。“农转委”委员刘标称,我国棉花已经80%都是转基因抗虫棉,番木瓜也基本上都是抗病毒的转基因品种。水稻和玉米已经获得了安全证书,但是并没有批准商业化生产。现在市场上所有销售的转基因稻种和转基因大米均属违法。“这些水稻会从天上飞下来吗?”刘标说。在他看来,研发者有责任控制自己研发的转基因水稻的外流。但目前,无论研发者还是监管者都没能控制转基因作物的非法蔓延。
17、自然保护区面临缩水 环保组织申请信息公开遇阻
来源:《中国青年报》2011年05月13日刘世昕
http://env.people.com.cn/GB/14625045.html
过去4个月,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的总干事李波和他的同事一直希望搞清楚:有关部门为什么要再度缩小“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面积?
尽管有一些猜测说,调整保护区面积是为了给一个拟建的水电站让路,但李波他们还是希望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保护区被调整的确切原因。可没想到,信息公开申请起来并不顺利,申请书被不同的部门转来转去。
事实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实施3年,大部分中央部委都会在每年的3月底以前发布一份该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业界专家认为,政府部门主动公开与其业务相关的信息已经是一种进步,但在对待公民的申请信息的公开方面有还有欠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研究信息公开,他介绍说,根据他接触过的案例,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社会稳定,经常会成为政府部门搪塞老百姓、不愿公开信息的借口。
一份“信息公开”申请的旅程
今年1月4日环保部网站上出现的一则公告,让自然之友的总干事李波感到很沮丧。这是一份拟调整国家级保护区面积的公告,在公告中,出现了过去两年来,李波一直很关注的“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名字。
长江上游鱼类国家级保护区是长江上游珍稀鱼类最后的栖息地,遗憾的是,为了给水电项目让路,这个保护区曾经几度缩水,据悉,中央领导早有批示,这个保护区不能再让步了。但环保部1月4日发布的公告称,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同意,这块保护区的范围将被缩小,长达22.5公里水域将被调整出保护区。这部分区域正好与之前传说的拟建的小南海水电站位置重合。
这份调整保护区面积的公告并没有说明缩小长江鱼类国家级保护区的原因,所以李波希望向发出这份公告的环保部申请信息公开。
李波已经不是第一次向环保部申请信息公开。2009年11月,李波听说,办公室设在环保部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要召开一年一度的工作会,长江上游鱼类国家级保护区面积的调整有可能是会议讨论的内容之一。他马上向环保部申请公开相关信息,并申请旁听。环保部很快答复他说,长江上游鱼类保护区并不在这次评审的名单中。
对这次申请的回复,李波很满意。他也一度以为,这个鱼类保护区可以免于被裁剪的命运,直到今年1月4日,环保部发出公告。
并不罢休的李波和他的同事们决定要向环保部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得知调整保护区的原因,在申请书中,他们还特别强调希望公开评审委员会讨论的过程和会议纪要。
申请寄到环保部3天后,环保部就对自然之友提出的申请进行了回复。环保部的告知说,自然之友希望得到的调整保护区的申请书和相关的论证报告是由农业部提供的,自然之友应该向农业部去申请相关信息。而对自然之友提出公开评审的讨论和会议纪要,环保部的答复是,会议纪要只记录了讨论结果,也就是环保部已经发布的公告。
于是自然之友又转向农业部申请相关信息。20多天后,农业部的答复是,自然之友申请的相关信息属于“过程性信息”,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不属于可公开的范围。
自然之友向农业部提起了行政复议,要求撤销此前农业部办公厅所作的对自然之友信息公开的答复。几天后,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给自然之友发出了一份《中止行政复议通知书》,直到目前,农业部尚无进一步答复。
申请信息公开的路子走不通了,自然之友等民间环保组织担忧的是,调整保护区公告的公告期时间一到,长江上游鱼类保护区就会因缩减而变得支离破碎,那些长江上游的特有珍稀鱼类将失去它们最后的栖息地。
哪些借口堵住了信息公开的路
“过程性信息”阻断了自然之友申请信息公开的路子。但自然之友认为,他们申请的是与长江上游鱼类保护区生存密切相关的核心信息,不是过程性信息。再有,过程性信息能否被公开的裁决应该由国务院做出,部委无权做裁决。
中国政法大学王灿发教授介绍说,环保部曾经颁布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其中第26条提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环保部门不依法履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环保部门举报。但在实践中,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经常成了一些部门拒绝信息公开的挡箭牌。
王灿发说,这是因为,目前法规对秘密的界定还比较笼统,特别是商业秘密目前基本没有界定,很多企业把排放的污染物都界定为商业秘密。一些地方政府甚至会为企业保守这类“商业秘密”。
一些民间组织或个人在申请信息公开时还遇到各种千奇百怪的托辞。有的机构说,“我是想给你回复,但我没有打印机,如果要买打印机,还得走政府采购,一时半会儿买不回来。”还有的理由是,目前还没有相关岗位的编制,所以没有专人对公众申请的信息进行回复。
王灿发还听说,有一个部门,由于办公地点太小,把很多资料存在郊区的一个基地,老百姓去申请一次信息公开,这个部门得犹如大海捞针般翻箱倒柜。
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毛达也有过几次申请信息公开的经历,最近的一次是,他以公民的身份向北京市环保局和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公开《北京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风险评价》。结果,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将毛达的申请信原封不动地退回,北京市环保局拒绝公开,理由有两点,一是说这份评价报告数据不全,有待进一步的调查;二是说这是“秘密”,不能公开。
陈丽雯是北京一家民间环保组织的工作人员,她曾向江苏海安县环保局申请当地一家垃圾焚烧厂的相关信息,得到的答复是,“你一个北京的组织,申请我们江苏的信息干什么?”陈丽雯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很多机构都以非利益相关者拒绝一些组织的信息公开的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的进退
事实上,大部分专家都认可的是,因为有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3年来,政府信息公开是有进步的。至少在中央部委的网站,都有信息公开的专栏,而且每年都要发布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王灿发说,一些政府部门对自己愿意公开的信息提供得很全面充分,但对公众和组织申请的信息公开就不太积极。
王灿发说,从大多数国家的信息公开法规来看,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特例。而在我国的一些政府部门,公开反而成了特例,不公开是常态。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曾经联续两年对全国113个城市的环境信息公开状况进行评估,该中心主任马军用“有进有退”来评价过去几年来这些城市环境信息公开的状况。
马军介绍说,总体上是,大部分城市的环境信息公开都是有进步的。特别是如果当年,这个城市有一些举世瞩目的大型活动时,还会促使这个城市的环境信息公开上台阶。比如说,2008年的北京,2010年的上海,分别因为有奥运会、世博会这样的重大活动,使得城市提高了环境信息的透明度。他希望在重大活动之后,这些城市能继续保持透明度。
从连续几年的跟踪中,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发现,政府公开的环境信息中,最薄弱的是污染企业的相关信息,包括环保部门对污染企业的处罚信息,以及环保部门日常监测的信息。马军认为,这些信息对公众来说是最为重要的,一方面与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密切相关,另一个方面根据一些国家的经验,当地居民掌握企业的排污信息,有利于居民对排污企业进行监督。作为民间环保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建议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污染企业的信息披露。
18、违法电站“高歌猛进”动力何来
来源:京华时报2011年05月13日李力言
http://env.people.com.cn/GB/14627712.html
违法水电站叫而不停的背后,到底有没有、有多少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猫腻?
在湖南省石门县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有一个在建的平洞河水电站,不仅毁峡谷、坏山体、铲植被,更“牛”的是其排除万难、强力推进的建设进度。近3年间,县环保局的施工禁令、环保部的督办函都无济于事,等到彻底停工时,工程已建得差不多了。
位于缓冲区的这个水电站,不仅违反了《自然保护区条例》关于“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的规定,也未按有关规定征求环保部意见。就是这么一个先斩后奏的违法项目,居然如有“神助”,顶着压力大干快上,其底气到底在哪里?随着调查的展开,违法水电站背后的“动力机制”浮现出来。
首先是当地政府错误的发展观念把违法项目“扶上马、送全程”。在石门县有关干部眼里,尽管违反法律、破坏生态,尽管当地百姓颇有怨言,但水电站却是一个“很好的项目”,因为这能带来好看的GDP数字、看不见的利益、值得期待的仕途前程。不顾环境和民意乱上工程,这与一些地方以发展、就业等名义力保重污染企业、高调招来淘汰落后项目,如出一辙。
就是在这种发展思路的引导下,当地政府对该项目一路绿灯、倍加呵护,面对违法建设,他们想的不是立刻制止,而是怎么更改手续,让违法项目“先上车后买票”;甚至在环保部下达督办函后,他们依然初衷不改,用心良苦地构筑了一道屏蔽中央和地方环保部门监管的“防火墙”。
其次是公职人员的利益勾连为违法项目涂上了“保护色”。据记者调查,违法水电站施工方天德公司的股东里,竟然有环保局和水利局的某些干部,而局内人透露,还有不少隐形股东。
且不说我国公务员法中“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的规定,一些职能部门的官员既当裁判又当股东,如何担负管理职责?违法水电站叫而不停的背后,到底有没有、有多少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猫腻?不管是从以往一些官员充当违法犯罪保护伞的教训看,还是从违法项目“高歌猛进”的乱象、施工方“建设到底”的决心看,人们都有理由作出这样的质疑,并且期待更为清晰和负责的答案。
“壶瓶山”素称“湖南屋脊”,李白留下过“壶瓶飞瀑布,洞口落桃花”的佳句,生物专家誉之为“内藏万金的绿色宝库”,然而这么一方宝地圣土,正遭受着违法项目的撕裂与摧残。何以重整山河?转变发展观念和方式固然重要,但首先必须要挺起党纪国法的脊梁,严厉查处有关人员,向青山绿水负责,为国家和百姓守护这片神奇的土地。本报特约评论员李力言
19、领导默许污染企业复出击中环保软肋
来源:中国网2011-05-13
http://www.chinadaily.com.cn/hqcj/fxpl/2011-05-13/content_2598150.html
近日,河南平顶山舞钢市铁山乡韩庄村村民称,当地一家两年前就被关停的重污染企业,不知为何,不久前又开始生产。而接受记者采访时,当地相关部门的答复却是:死而复生的那家重污染企业,是在“一些领导的默许下才重新开工的”,之所以会得到领导默许,原因可能是“怕企业取缔后影响当地群众的就业问题”。(5月12日《东方今报》)
该企业给当地村民带来了无尽的烦恼:“炼钢厂的粉尘能飘出好几里,呛得附近的老百姓轻易不敢出门、不敢开门开窗,孩子经常咳嗽,呼吸道疾病成为当地人的常见病……”而且早在2005年,国家就出台了关停200立方米以下炼钢炉炼钢厂的规定,而冠华钢铁厂的炼钢炉只有118立方米,该厂属于属于关停企业的范围。当地环保局也对其作出了停产、清除生产原料并拆除生产装备的决定。然而这家停产两年的重污染企业为何又死里复生呢?
面对质疑,当地环保部门很无奈:“对企业的关闭和取缔需要政府下文并组织实施,环保局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能独立地做出这些决定。虽然该企业停工长达两年多,但至今未被取缔或彻底关闭。”政府不仅不回应民众诉求、授权环保局关闭重污染企业,而且某些领导还默许重污染炼钢厂恢复生产。官员公然违背民意,以权压法,把屁股坐到“毒工厂”一边,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官员如此为污染企业护短,权力伦理何在?民众环境健康权利何处安放?至于“怕影响当地群众就业”更是无稽之谈,现在不少地方闹用工荒,少了重污染企业,村民就没地方打工挣钱吗?让村民牺牲健康权利到污染企业就业,当地政府的好意实际上是居心不良!
事实上,地方政府不重视民众环保权利,不尊重环保部门并非个别现象。湖南郴州市环保局10次发文责令污染冶炼企业停产,十道“令牌”都没能关闭污染企业。直到爆发“血铅超标”事件,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在上级领导的干预下,污染企业才被关闭。在江苏,为了关停辖区内的两家污染企业,仪征市环保局几任环保局长、书记联名举报污染企业四年,都没有结果。江苏省环保部门下文要求溧阳污染企业停产整顿。但是地方政府根本不执行,溧阳百姓围堵道路,跪求污染企业撤离。河南封丘县政府更是下发红头文件,组建领导小组为“毒工厂”生产“保驾护航”!
太多的事实告诉我们,许多污染企业,特别是利税大户,即使民众痛心疾首,环保部门也“无能为力”。河南舞钢市某些领导默许重污染企业死而复生,与这些例子何其相似!如果地方政府不转变发展观念,不抛弃污染财政思维,如果环保部门地位不独立,人财物配备都受制于地方政府,环保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环保部门有心站回正义立场,对污染企业作出了停产决定,也撼动不了污染企业一根毫毛。如此来看,要破解环保执法难题,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单凭民众举报、媒体曝光,环保部门单打独斗,根本解决不了问题。政府切实转变环保观念,提高环保部门执行力,才是问题的关键。
环保教训太多太多。地方政府显然不能能躺在靠充满环境代价的GDP政绩沙发上沾沾自喜,心安理得为污染企业“保驾护航”。但是,为何那么多环保教训警醒不了地方政府?为何某些官员对环境污染麻木不仁?污染政绩或许就是答案。我担心的是,相对于意义被无限夸大的GDP指标来说,环保再重要,也没有GDP重要。污染再严重,也没有GDP上不去严重。但是,地方政府不能靠重演环境污染事件刺激环保神经。
相对于政绩需要而言,要让环保问题受到重视,就要提高环保部门地位,改变环保部门受制地方政府的尴尬局面。更重要的是,要自上而下改革政绩评价体系,落实环境污染问责机制,扣除官员的污染政绩。铲除拿环境换GDP的现实土壤,遏制住官员制造污染政绩的冲动。如果畸形的污染政绩观不改变,环保部门权利地位不独立,好多地方仍然走不出领导默许重污染企业恢复生产的环保囚徒困境。
20、环保法何以不敌“领导默许”
来源:齐鲁晚报 2011年05月13日
http://epaper.qlwb.com.cn/html/2011-05/13/content_126645.htm?div=-1
近日,平顶山舞钢市铁山乡韩庄村村民称,当地一家两年前就被关停的重污染企业,不知为何,不久前又开始生产。而接受东方今报记者采访时,当地相关部门的答复却是:死而复生的那家重污染企业,是在“一些领导的默许下才重新开工的”。(5月12日《东方今报》)
实际上,污染企业关停不了,大都是以就业之类的民生为幌子。然而,显而易见,于当地官员来说,真正关心的还是自己的所谓政绩,而且,还不止于此,保护重污染企业,很可能是为了掩盖自己的失责,甚至是某种难以言说的利害纠葛。比如,这家重污染企业,当年是谁拍板上马的,又是如何通过环评的,无疑,“领导默许”背后,大有玄机。
据称舞钢市环保局对重污染企业死而复生很无奈,“能断定这家钢厂是重污染企业,但是目前环保部门还没有权力取缔它。”“实际上,对企业的关闭和取缔都需要政府来下文并组织实施。”这其实暴露出污染难以治理的实质,正是人治大于法治的尴尬现状。比如,虽然市环保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取缔重污染企业有法可依,但如果没有领导发话,就会无所作为,甚至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其死而复生。
实际上,污染在不少地方愈演愈烈,而当地环保部门成了摆设,无不是诸如“领导默许”竟然比环保法更厉害。环保部门虽然似乎有环保法的“上方宝剑”,但事实上根本不敌“领导默许”。显然,问题的症结,是环保法没有权威性。也因此,“领导默许”可以凌驾于环保法之上。显然,只有环保法“硬”起来,才没有“领导默许”的空间,而且,“领导默许”本身也要受到严厉的追究。否则,治污就根本无从谈起。 (钱夙伟)
21、地震可以“人造”吗?
来源:周末画报2011-04-11作者:德克
http://www.modernweekly.com/content.aspx?artID=32893
日本东北9.0级大地震引发了严重的海啸,并夺走了上万人的生命。在这个地震愈发频繁的年代,人类活动是否也是诱发地震的原因?美国地球物理学家克里斯蒂安.克劳斯告诉《周末画报》记者:“人类在全球进行着许许多多大型的工程活动,例如采矿、水库蓄水等,对地球的影响浅至地表,深及地壳。”
进入21世纪第二个10年,全球地震频发。去年以来,海地、智利、中国青海、日本东北,全球发生了多次7级以上的强震。尤其是这次日本东北大地震,堪称百年不遇的9.0级超级强震。甚至有人认为,人类行为引发地震的可能性在增加。究竟是何原因引发了那么多大规模的地震?人类活动和行为在地震中又占据多大的因素?
砍伐森林和筑坝的后果
有一组数据:自从1964年的阿拉斯加8.5级地震以后,之后的四五十年里,全球没有发生过一次8.5级以上的地震。但2004年底印尼8.7级大地震之后的5年多时间里,全球发生了4次8.5级以上的强震。这是否意味着,目前地球处于一个地震活跃期?这与人类活动又有多大的关系呢?
美国地球物理学家克里斯蒂安.克劳斯告诉《周末画报》记者:“大多数地震都是自然过程引发的。但人类在全球进行着许许多多大型的工程活动,例如采矿、水库蓄水等,对地球的影响浅至地表,深及地壳。”他的意思很明确,人类活动,特别是大型的岩土工程,也会引发地震。而根据英国伦敦大学本菲尔德研究中心教授比尔.麦奎尔的研究,他认为滥砍滥伐也正在影响我们脚下的土地。
众所周知,地震最主要的因素是地壳运动。而麦奎尔教授的研究显示,森林对于地壳有一定的固定作用,可以稳定地质板块构造成分,减少地壳板块应力,降低陆地上的火山和地震等灾害的发生频率。
据研究,森林中的树木通过冠层截留雨水,并成为储备地下水。大面积的地下水储量可以平衡岩石圈相对于软流圈以下的地球内部的运动,能够对地壳运动起到稳定作用。而一旦大面积的森林遭遇砍伐,地下水就容易流失,导致基于容易发生塑性变形的软流圈上的硬壳状表层,包括地壳和上地幔顶部地质板块构造成分变化,进而导致地质板块结构变化以及地质板块应力变化,从而为地震发生创造了必要条件。因此,从此前一些科学家的研究来看,滥砍滥伐森林树木与地壳运动有着直接的关系。
“不仅仅是海洋和大气在对人类造成影响,我们脚下的地壳,也加入了影响人类生存的行列。”麦奎尔认为,“地球正在告诉我们滥砍森林的结果。越来越多的火山趋于活跃,这对于我们的大陆造成了冲击。而这一切,正是人类自身所引发的后果。”
与此同时,另一种关于人类活动引发地震的说法浮出了水面。美国《科学》杂志曾经刊文指出,人类建造大型水坝,可能引发地震。该杂志还特别举了一个例子:1967年印度发生的那起震级6.3级、致200人死亡的地震,就是印度的柯伊纳大坝拦截的水产生的应力造成的。克劳斯也曾经在美国地球物理协会年会上提出过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如果一个水坝蓄积起数亿吨水,那么对于地壳断裂带上方所产生的应力,可能高达天然地质运动所产生的应力的25倍!
在克劳斯看来,水库诱发地震主要是因为本就体积巨大的蓄水继续增加水压,在这种水压下让岩石裂隙和断裂面产生了润滑,最终使岩层和地壳内原有的地应力平衡状态被改变。他还举了一个例子—世界上最出名的水库诱发地震发生在1960年建成的意大利的韦奥特水库,水库开始蓄水后,地震开始直线上升,最终导致水库旁的山峰崩塌,3.5亿立方米的岩石崩入水库,形成高出坝顶110米的巨浪并导致溃坝,使下游村镇死亡2600人。
克劳斯甚至对中国的汶川地震也展开过研究。他认为,汶川地震是由于它处于龙门山断裂带上,但它在一定程度上也和紫坪铺水库有关。从2004年8月到2005年9月,库区就发生地震735次,其中最大震级为3.6级。不过克劳斯承认,目前的调查结果还无法对此加以明确的判断:“至于地震会不会是震中附近由于水的大量蓄积引起的重大变化而触发的,还需要科学依据。”
采矿也会引发地震
根据克劳斯的研究,人类在开采煤矿和石油的过程中,也会对地壳产生影响,从而诱发地震。
另有研究认为,矿藏的开发会引起地壳受力的变动,但是现在都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来保证开发后的地区地壳的稳定,就是为了避免因为地壳的变动引发的灾难。在石油开采中,注水技术的应用,一是为了提高产量,二是为了填充因为石油开采后留下的空洞,尽量保证受力平衡。但是,有一些矿,并没有按照严格的受力平衡原理来进行操作。而且有研究发现,在石油开采的过程中,输入的钻井液与底层流体之间的压力不相等。这同样也会造成压力失衡,容易引发地震。
在钻井过程中,为了保持井壁内外压力平衡,必须一边钻井、一边灌进钻井液。如果事先判断地层压力正常,那么把清水作为钻井液就可以保持压力平衡,这时钻井对地层压力没有明显影响。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地层流体压力经常高出上面所说的正常压力。这时候就需要使用密度不同的泥浆作为钻井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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