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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十二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2010-11-12

 

十一月十二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特别关注:

1、中国新闻网:  引渤入疆部分工地开工 项目一期投资628亿

http://env.people.com.cn/GB/13195659.html

2、人民网:   “引渤入疆”为何不靠谱?

http://env.people.com.cn/GB/13199211.html

3、亚心网:    专家回应引渤入疆5大质疑 称应存在设想勇气

http://news.sina.com.cn/c/2010-11-12/151621461337.shtml

4、新浪环保:   青海省长回应专家关于保护黄河源古柽柳建议

http://green.sina.com.cn/2010-11-11/125721454237.shtml

 

特别策划:

5、搜狐绿色:   十大行业领军企业启动“低碳企业责任行动”

http://green.sohu.com/china-low-carbon/

6、腾讯绿色:   《王石绿色访谈》之对话李连杰:太极式的绿色人生

http://news.qq.com/zt2010/talkyzt/index.htm

 

环境资讯:

7、中国新闻网:  环保部:中国需探索建立污染者付费制度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2010-11-12/143721461172.shtml

8、中国新闻网:  专家指出我国近海环境呈复合污染态势

http://news.sohu.com/20101111/n277551928.shtml

9、新华网:    专家指出我国部分地区土壤环境污染严重亟待加强治理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10-11/11/c_12764174.htm

 

环境曝光:

10、环境曝光:  新疆一河流被盗采砂石 致高速路下沉40厘米

http://green.news.qq.com/a/20101112/001040.htm

 

生态保护:

11、成都商报:  四川西北沙化严重 24年后高原湖泊可能消失(图)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p/2010-11-12/091921459765.shtml

 

南方周末绿色专题:

12、南方周末:   山东首开海洋生态损害补偿赔偿制度先河 让污染海洋者无处遁形

http://www.infzm.com/content/52343

13、南方周末:  “我们就是为了完成任务”已无捷径只能拉闸

http://www.infzm.com/content/52344

 

环境评论:

14、黄河新闻网:  李牧:专家们面对大自然还是谦虚些好

http://env.people.com.cn/GB/13199278.html

15、中国改革:   海洋污染事件公平善后缺什么?

http://www.qstheory.cn/st/stwm/201011/t20101112_56443.htm

16、第一财经日报: 报告显示大型水利工程导致生态环境发生改变

http://green.sina.com.cn/2010-11-12/1520214613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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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渤入疆部分工地开工 项目一期投资628亿

来源:中国新闻网2010年11月12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3195659.html

  新疆渤海引水工程的宏大设想惹来一片争议。

  把海水引入沙漠的计划经报道后,国内不少水利专家与环保人士都认为,眼下,这项耗资600余亿的调水工程无论是在经济层面还是技术层面都不切实可行,并将它与三峡大坝和引发争议的南水北调工程相提并论。

  成本和环保是这一工程遭受质疑的两大焦点。

  但针对外界的质疑,项目负责方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泓元海水淡化有限公司(下简称“泓元公司”)却不以为然,该公司董事长王秀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我们不会做亏本的生意。”

  据了解,目前,内蒙古发改委与辽宁省发改委已经针对该项目立项。而据王秀顺透露,涉及该项目的5个工地也已经开工。

  高耗能还是高利润?

  按照计划,“海水西调”工程将从渤海西北海岸提送海水达到海拔1200米高度,途径内蒙古自治区东南部,再顺北纬42°线东西方向的洼槽地表,流经燕山、阴山以北,出狼山向西进入居延海,绕过马鬃山余脉后流入新疆。

  这意味着,项目全程将穿越四条山脉、一个湖泊,涵盖中国西部的八大沙漠。

  据王秀顺介绍,“海水西调”工程主要分为两大阶段,第一阶段从渤海西北岸向上提水至1200米高度,整个过程都用直径3.2米的玻璃钢管进行输送;第二部分则需要建造320公里长的地下隧道,将海水输送至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海水淡化厂。

  根据泓元公司的测算,项目一期总投资628亿元,其中建设费用567亿元。

  虽然从总投资比例中看,建设费用占据了大半部分,但专家认为,抽水的能量消耗成本与海水淡化成本同样不可小觑。

  “大面积地抽水需要强大的电力支持,这个对能源的消耗太大了,现在国家能源现状这么紧张,除非可以借鉴国外同类项目中充分利用风电和太阳能的经验。”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针对抽水成本过高的质疑,王秀顺则表示,在抽水过程中,该项目可以充分利用内蒙古的风电资源,同时,他还进一步强调,随着项目的推进,也将会把太阳能运用到抽水系统当中。

  “风能本身就不稳定,依靠风电完成这么大的抽水量根本不可能。”张博庭说。

  除此以外,在海水淡化工序上,王秀顺称将充分利用当地煤化工企业与电厂发电的余热,对海水进行稀释淡化处理。

  “现在煤化工企业和电厂的热能利用率都只有37%,除了挥发的部分,我们还可以利用50%的余热,这也能为海水淡化过程中提供一部分能耗。”王秀顺说。

  王秀顺还向记者算了一笔账,根据泓元公司的初步规划,该公司计划每年抽调海水3.65亿吨,每年可实现47亿的经济效益,其中,平均每吨海水淡化的成本大概在4块左右,风力调水的成本是2块左右。

  “除去成本,我们每年还可以赚12个亿。”王秀顺说。

  据王秀顺透露,泓元公司目前已经和神华、大唐等企业达成协议,海水淡化处理后的交易价格为每吨10元。

  “科学家们从理论上可以得出的结论并不代表就能实际操作,我认为,这个工程要实现得30—50年以后。”张博庭对记者说。

  而根据泓元公司的测算,规划的项目在完全实施的情况下,静态投资回收期(包括3年建设期)为税前6年左右,税后7年左右,内部收益率为20%左右。

  “这个工程我们已经筹备了6年,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国内51个研究院都参与了评估和研究,这不是天方夜谭。”王秀顺说。

  海水实用性之争

  “农业节水及地下水甚至取雪水不利于我区长期的发展。同时,还会破坏生态平衡。‘陆海统筹,海水西调’工程是我国当前的一项重大战略选择,也更利于发展区域优势资源。”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李新娥在接受采访时说。

  但是,与为缓解中国北方严重缺水局面的“南水北调”工程和为解决长江下游的洪水泛滥问题而建的三峡大型水利工程项目一样,“海水西调”也存在破坏生态平衡的核心问题,比如人为改变气候所可能引发的自然灾害、引水渠沿内蒙古边境可能导致盐碱干涸洼地形成等等。同时,也有专家质疑海水的实用性。

  目前,一些沿海城市由于海水倒灌而引发土地酸碱度变化,如果一旦沿途海水泄漏,缺少降雨的内蒙古、新疆则很可能会导致土地盐碱化。

  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海洋分会秘书长、高级工程师张宝印则表示,引入海水不会影响内陆土壤结构,这绝不会造成任何后果。

  “海湾的海水与太平洋相连,一般自净周期为5年,而引入渤海湾海水,能够将净化周期人为缩短,促进渤海湾地区环境变化,甚至促进养殖业发展。”张宝印说。

  “环保上的问题我们已经解决了,输送海水的玻璃钢管具有防腐防泄漏的先进技术,管道搭建也是由中铁建筑集团负责,所以,无论是在技术上,还是施工上,我们都有保障。”王秀顺对记者说。

  据了解,目前,内蒙古发改委与辽宁省发改委已经针对该项目立项,而据王秀顺透露,涉及该项目的5个工地也已经开工。

同时,王秀顺还强调,将海水引入沙漠,新疆最少可再增18亿亩农业用地。“以色列的沙漠利用率很高,而新疆这么大的面积,利用率只有4%。”王秀顺说。

2、“引渤入疆”为何不靠谱?

来源:人民网 2010年11月12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3199211.html

  观点一:长距离海水输送问题多

  玻璃钢管道未必安全,冬季凝结问题难解决

  从渤海西北海岸提送海水达到海拔1200米高度,到内蒙古自治区东南部,再顺北纬42°线东西方向的洼槽地表,流经燕山、阴山以北,出狼山向西进入居延海,绕过马鬃山余脉进入新疆。

  此次“引渤入新”项目中提到运输方式会采用地上明渠与玻璃钢管道搭配的方式进行。普通的金属管道不耐海水腐蚀,长距离输送需要用到玻璃钢管道。这种材质在国际上并未有过广泛应用,并且这条输送线路是否会经过地震带也并未经过环境部门的评测。“调水”派新疆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吴循表示,这种玻璃钢管管道表面平滑,不会造成海水中的吸附物,重量轻、强度高、防腐抗菌至少能用50年。

  但是要保证“足够大”的水量能将罗布泊灌满、还要再继续向下的艾丁湖倾泻发电,需要多大的水流速度、水流对玻璃钢管道的压力是多少、玻璃钢管道的耐压力又达多少……这些问题“调水”派并未给出相关数据来证明:玻璃钢管道在运送大流量的海水时,不会发生泄漏的危险。同时很多水利工程专家认为这一材料在国际工程中并没有使用经验,国际上也没有用这种管道运送海水的先例。而且对于冬季运水,调水派认为海水经北纬42度线后,冬季冰下能够照常流水,因此还可以取冰制淡水。对此国内诸多学者表示荒谬,北方地区冬季冰冻严寒,即便是海水也会在水量减小时结冰;在地表沟渠运输的海水会蒸发,在玻璃管道内的海水无法被破冰取水。

  观点二:成本太高

 “渤水入疆”耗电量相当于三峡工程2008年全年的发电(808亿度)的4倍,光从能耗来说就需要有4个三峡工程来为渤海水入疆提供能源。

  抽水耗电量或为三峡发电的四倍

  西安交通大学生态环境与现代农业工程中心的霍有光教授是海水西调的提出者之一,他认为该工程如果按照一方水1元钱计算,从渤海调一方水到新疆的成本只要7块钱,比南水北调的20多块便宜数倍。同时负责项目实施的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泓元海水淡化有限公司也做了系列测算,项目一期总投资628亿元,其中建设费用567亿元。规划的项目在完全实施的情况下,静态投资回收期(包括3年建设期)为税前6年左右,税后7年左右,内部收益率为20%左右。

  在目前我们看到的新闻报道中,并没有给出“大量海水”的具体数字。如果要达到“大量海水依靠西北丰富的太阳能自然蒸发,作为湿润北方气候的水气供应源增加降雨,从而达到治理我国沙漠、沙尘暴,彻底改变华北、西北地区生态环境恶劣”的目的,按照新疆的年均降水155毫米和蒸发量(乐观估计以50%)来推算,起码需要496亿立方米的海水流入。若按霍有光的说法,将渤海水扬升到海拔1280米约需6.4度电,那总耗电达将到49600000000X6.4=317440000000度电,粗略估算即是3174.4亿度电。这相当于三峡工程2008年全年的发电量808亿度的4倍。也就是说光从能耗来说,就需要有4个三峡工程来为渤海水入疆提供能源,成本远高于霍有光提出的7元钱。

对此霍有光认为“利用新疆现有的东高西低的地理条件及现有河道,海水在引入新疆后,可形成自流。甚至于在地势落差相对较大的区域设立发电厂,能对冲前期的投入成本。”抛开能在罗布泊和艾丁湖获得930米落差发电量来看“海水发电”,如何应对发电机涡轮被海水腐蚀的问题是最大的难点。频繁更换涡轮或者使用造价高昂的贵金属涡轮成本则必然增加一截。同理如用直径8米的管道输送海水入疆,那么就必须要用功率足够大的水泵,而普通的机器容易受到海水腐蚀,因此需要用非常严格的贵重金属制造,成本高昂。而且海水并非一次性提扬到一千多米,需要很多节点逐级提扬,“调水”派没有给出详细的数量,但这些昂贵的水泵花费小不了。

观点三:降水条件不够 

  除天山之外新疆缺乏足够多的冷凝系统,降水的三个充要条件是冷凝系统,水汽提供源以及西风带。

  蒸发量大,缺乏冷凝系统仍无法降雨

  调水工程认为,渤海水进入新疆境内,大量的海水可以填充沙漠中的干涸盐湖、咸水湖和封闭的构造盆地,形成人造的海水河、湖,从而镇压沙漠。同时,这些“海水河湖”还会依靠西北地区丰富的太阳能自然蒸发,作为湿润新疆干燥气候的水汽供应源增加降雨量,从而达到治理我国沙漠、沙尘暴甚至彻底改变华北、西北地区生态环境恶劣的目的。

  实际上这只是一种美好的想象。根据地理和气候的知识我们知道,西北地区降雨量多寡取决于三个充要条件:一是西风带;二是高山冷凝系统;三是水汽供应源。如按照调水派的设想,水源可以充足到维持日常的蒸发量,那也只是满足了“水汽供应源”这一点。新疆缺少足够多的高山冷凝系统,水汽无法在所需的地带凝结形成降水,因此就算有足够多的水汽它们也只会漂流到包头-兰州300MM降水线处。此外新疆吐鲁番盆地地区是低于海拔的洼地,这里的蒸发量非常大,尤其是艾丁湖。这个长约40公里的盆地年蒸发量是降水量的200多倍,夏季蒸发量强烈,湖水矿化度高达210克/升,水汽供应源在此地很难形成。

  观点四:海水或破坏新疆生态环境

  在这些日蒸发量较大的地区,海水河蒸发之后遗留的盐分会改变当地的土壤结构,干涸之后会产生更多的盐碱地,有独立学者认为将来这些盐分将会随着土壤变成沙尘暴的成分之一。

  海水或改变土壤结构加剧土地盐碱化

  “引渤入新”的设想是将大量海水填充到沙漠的干盐湖、咸水湖以及封闭的构造盆地,从而形成人造海水河湖。首先,对这种美好的设想,地质专家认为在没有经过环评审核的前提下,就提出是很危险的。因海水的咸度大于当地的某些咸水湖,而构造盆地的地质结构并不一定就能形成密闭的环境,能保证不会发生渗漏。以罗布泊为例,若发生渗透的同时又有3000毫米-4000毫米的日均蒸发量,按照直径8米的管道输送来看,人造海水河湖很难形成。其次,在这些日蒸发量较大的地区,海水河蒸发之后遗留的盐分会改变当地的土壤结构,干涸之后会产生更多的盐碱地,有独立学者认为将来这些盐分将会随着土壤变成沙尘暴的成分之一,这为西北地区本来就严重的土地盐碱化雪上加霜。

  对于调海水入内地的设想,早就有先例。如非洲国家利比亚,它的北面就是地中海海岸,地势海拔也不比新疆高。1980年代,利比亚领袖卡扎非提出:要将地中海水抽到利比亚内陆沙漠,形成一个大海水湖,改良气候,把沙漠变成绿洲。但是经过请来的发达国家专家调查论证,证明根本没有可行性,原因是:所需水量太大,耗能太大,沙漠渗漏蒸发太大,根本形成不了大湖,卡扎菲接受了这个结论,现在利比亚的淡水主要靠海水淡化和地下水解决。纵观世界地图,全世界不少国家靠海,离海洋不远就是沙漠的地方也不少。以色列就是典型代表,它有的地方地面海拔还低于海平面,以色列也没有抽海水来改变气候与生态,因为不可行。

  观点五:渤海污染水不可用

渤海污染严重,如要抽取渤海水调入新疆就等于将这些严重污染也带入内陆的盐水湖区。

  10年后渤海或成死海,自净至少需200

  海水西调工程所用的水源是来自渤海。早在2007年中国海洋监测专家就发出警告称,渤海的环境污染已经达到临界点。在国家海洋局发布的《2006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中显示,渤海沿岸超标排放的排污口高达90.4%,导致渤海海域污染严重。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为2万平方公里,占到渤海总面积的26%。其中严重污染和轻度污染海域面积均比2005年增加了1000平方公里。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火星磷酸盐类和石油类。

专家警告说不治理和遏制污染,渤海将在10年后变成“死海”。渤海自净周期为五年,但随着污染的加剧,到时即便不向渤海排入一滴污水,其自行恢复清洁也需要至少200年时间。如要抽取渤海海水西调入新疆,就等于将这些严重污染也带入内陆的盐水湖区,势必对周围环境造成更大的污染。因此,调渤海水不可行。

3、专家回应引渤入疆5大质疑 称应存在设想勇气

来源:亚心网2010年11月12日

http://news.sina.com.cn/c/2010-11-12/151621461337.shtml

  亚心网讯 (记者徐娜)本周“引渤入疆”成为民众关注的热门话题,支持者、拍砖者、围观者,各种声音和观点让新疆的发展再次成为全国关注的热点。“作为研究机构,我们研究可行性,更要研究不可行性。”——11月11日,将“引渤入疆”这一话题引爆的“陆海统筹海水西调高峰论坛”主办方负责人、东西部经济研究院院长唐立久接受本网记者专访。面对众多质疑声,唐立久表示:“有不同的声音是好的,有争论才能更接近客观和理性。不管‘引渤入疆’是伟大设想还是天方夜谭,这一话题已经引起了全疆乃至全国各界对新疆水资源利用、发展的关注。”唐立久说,“多想一想总是好的”。

  据了解,“陆海统筹海水西调高峰论坛”中“海水西调”观点的始作俑者为西安交通大学社会工程研究中心教授霍有光,实际上,早在1997年,霍有光就曾提出“海水西调改造北方沙漠带”的设想,其原理为——以海水替代淡水做生态水,填充沙漠中封闭的构造盆地,形成人造海抑制沙漠。人造海可以遏制沙尘暴,发展人造海养殖等相关产业,另外也可作为水气供应源,湿润北方气候。

  2008年10月15日,“陆海统筹:引渤济锡(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的锡林浩特市)发展战略研讨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据唐立久介绍,当时,霍有光表示:“引渤济锡项目实施,会大大加速海水西调设想的实现,我也想不到进度有这么快!”

  上周六,记者在乌鲁木齐召开的“陆海统筹海水西调高峰论坛”上获悉,目前项目建设总投资约308.9亿元的“引渤济锡”项目已进入可行性研究阶段,正在等待政府相关部门批复。唐立久认为,“引渤济锡”项目有望上马,催生了“引渤入疆”的提出——如果海水能成功西调到内蒙古,那么海水西调进新疆就不再是空谈。

  据悉,“陆海统筹海水西调高峰论坛”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海洋分会、新疆财经大学和东西部经济研究院主办,并无政府的正式参与。尽管“引渤济锡”已经开始从设想走向设计,对于“引渤入疆”目前对新疆仍是“纸上谈兵”这一说法,唐立久表示认可。

  【回应质疑】

  质疑1

  “引渤入疆”是解决新疆缺水问题的最佳方案吗?

  据唐立久介绍,近30年来,关于解决新疆水荒的方案,国内先后有过5种设想。

  第一种,著名的“将喜马拉雅山炸开一个口,把印度洋暖湿气流引过青藏高原”。这种奇想虽然具有科学依据,但经我国大气物理学家高登义及其科研小组证实,从气象学上无法成立。

  第二种,“大西线调水”,即上世纪80年代初,民间水利学家郭开提出,从青藏高原的雅鲁藏布江、怒江、澜沧江、雅砻江、大渡河取水,通过修筑大坝,开挖隧洞将水引入黄河,其中有两条支流通往新疆。但在中国工程院院士钱正英和张光斗的主持下,两院43位院士和百位专家形成《21世纪中国可持续发展水资源战略研究》报告中指出,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大西线工程没有技术可行性。

  第三种,通过节水解决缺水问题由国家水利部原部长杨振怀提出。他认为,新疆应加强环境生态保护,退耕还林,做好规划,特别是水、土资源合理配置和水资源按流域统一管理、监督,推进水使用权制度,用水总量和定额管理,以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来解决缺水问题。这也是目前政府一直推行的思路,但还需长期实践证明。

  第四种,南水北调,这一设想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提出。经过几十年研究,目前基本确定的布局为:从长江上、中、下游调水,以适应西北、华北各地的发展需要。该工程建成后将与长江、淮河、黄河、海河相互连接,并构成我国水资源“四横三纵、南北调配、东西互济”的总体格局。今年3月26日,南水北调中线引江济汉工程破土动工。这是目前国家启动的涉及解决新疆缺水问题的方案。

  第五种,“海水西调”方案,线路全长2800多公里,先向吐鲁番年输水。

  唐立久表示,西部大开发10年以来,西气东输、西电东输、西煤东输等项目的顺利实施,说明远距离输送资源在国内已不罕见。“引渤入疆”是解决新疆缺水的大胆设想之一,不管能否实现,应该存在设想的勇气。

  质疑2

  怎么解决海水淡化问题?

  唐立久说,引海水入疆实际上有两种可能,一是通过密封的管道,将海水引到新疆后进行淡化;二是在海边或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将海水淡化后引到新疆。目前,国际上海水淡化和输送的技术是成熟的,一旦投资到位,施工是可行的。同时按照霍有光的思路,国际上正在大力提倡发展海洋经济,乌鲁木齐作为距离海洋最远的城市,并不是完全没有发展海洋经济的可能。同时,“引渤济锡”项目的有望上马,为引淡水进新疆创造了可能。

  质疑3

  一方8元钱的淡化海水,新疆能用得起吗?

  “引渤入疆”按照初步设计测算,使用管径5.8米的玻璃钢管输送海水,仅从内蒙进疆铺设2000多公里管道一项,需投资700多亿元,工程总投资更达到3000多亿元。核算后,从渤海引来的水,在新疆的水价将达到每立方米8元左右。

  对于如此高的水价,唐立久表示,首先许多年之间,新疆本地水价有可能上涨,其次对新疆而言输水除了算一本经济账外,还要兼顾战略账,经济发展必然需要用水。

  质疑4

  近年来渤海污染严重,渤海水引到新疆怎样避免二次污染?

  今年10月,新华社以《渤海污染严重快成“死海”》为题,报道了渤海被严重污染,年污水量超过40亿吨。面对“把被污染的渤海水引到西部,是继续污染西部吗?”的质疑,唐立久表示,如果在“引渤济锡”项目基础上引水,引来的是经过淡化和净化的水。据他了解,“引渤济锡”工程将引水口选择在辽宁葫芦岛,正是因为那里可以引到未被污染的海水

  质疑5

  为了引水,破坏几千公里沿线生态环境,值不值?

  对于“引渤入疆”必然产生的生态破坏,唐立久简短沉默后回答:“这是引渤入疆最大的风险,也是我们今后研究的重点。”

  本土声音

  新疆农业大学水利学院院长侍克斌

  海水淡化成本非常高

  新疆农业大学水利学院院长侍克斌,长期从事如何解决新疆缺水、何种方案调水更为科学的研究。11月5日,侍克斌作为嘉宾,列席了“高峰论坛”。

  侍克斌认为,“引渤入疆”从理论层面说具备可操作性的调水方案。在不考虑成本的前提下,只有在两种情况引水具有可行性——将海水淡化后引入新疆,或者确保海水引入新疆后水位在零平面以下。

  “强调输送淡水,因为用管道输送海水,一定会发生渗漏,而渗漏必然造成对土壤的污染。”侍克斌表示,“比如地震对管道造成挫伤后渗漏,这是无法预计和避免的。而且这种渗漏造成的污染的隐患,将涉及输水沿线几千公里的土壤。而强调海水入疆必须在零平面下是指,海水入疆后,必然需要大型的蓄水池、水库,而且可能是多处,这些蓄水池同样都有可能发生渗漏、污染土壤的可能。新疆的土壤含盐碱量本来就高,一旦被海水污染,更无法种植。”

  此外,就“引渤入疆”所需的技术及耗用成本,侍克斌说:“例如,目前沙特阿拉伯没有大量使用淡化海水,重要的原因就是海水淡化的成本非常非常高,可以说‘用不起’。我国的沿海城市中,比如天津,一直非常缺水,但紧靠海边的天津多年来也没有采用海水淡化来缓解缺水的问题。所以说‘引渤入疆’需要的资金投入是非常巨大的。”

  侍克斌认为,解决新疆缺水的问题,首先是要“将自己的水用好”,将发源于新疆境内的几条大河流规划使用好;其次是进一步推进节水灌溉、减少浪费,比如农业生产上,改变大水漫灌的传统方式,修建防渗渠等;第三是考虑采用科学的、可操作的方法调水。而从渤海调水,则是将以上3点都做到、做好后,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可引入淡水。

  自治区水利厅

  这只是“一个美好想法”

  11月5日,记者采访了自治区水利厅水政水资源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政府没有制定关于“引渤入疆”的相关计划,可以说这一提法目前仍在民间研究的层面上。目前,由于海水淡化的成本过高,大量利用淡化海水可以说是世界性的难题,只是“一个美好的想法”。

4、青海省长回应专家关于保护黄河源古柽柳建议

来源:新浪环保2010年11月11日

http://green.sina.com.cn/2010-11-11/125721454237.shtml

  黄河源古柽柳能否留住,省长发话

  绿家园志愿者 2010年11月10日

  2010年8月,在绿家园“黄河十年行”途中我们听说,珍惜程度堪比动物界“大熊猫”的野生古柽柳将因大坝蓄水被淹没。自此开始,绿家园志愿者与古柽柳的发现者中科院西高所研究员吴玉虎先生一起共同呼吁社会各界抢救古柽柳。很多媒体也做了报道。

  近期,继绿家园志愿者在天津国际气候变化会议上呼吁抢救野生古柽柳以后,此事又有了新进展。

  吴玉虎先生在给绿家园志愿者的来信中称:青海省省长骆惠宁已就我的建议信批复省林业局了解具体情况,促成保护。青海省政府已专门下文给省林业局督办此事。

  我们了解到,该地区正在修建的电站为羊曲水电站,是黄河上游茨哈至羊曲段拟按茨哈、班多、羊曲三级方案进行水电开发的最后一级。水库淹没区涉及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同德、贵南3县5个乡镇13个行政村。野生古柽柳林所在地为青海省同德县巴沟乡然果村,在淹没区范围之内,距离坝址20千米左右。

尽管羊曲水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已按照环保部有关规定于2009年05月07日 进行过首次公示(http://news.idoican.com.cn/qhrb/html/2009-05/07/content_34436221.htm)。但是据专家称,环境影响评价中显然没有充分考虑水电项目对生物多样性尤其是野生古柽柳的影响。

  野生古柽柳不仅可以作为青海省的生物多样性名片和我国独特的自然遗产,而且是大自然侥幸留给全人类的宝贵财富。详情请参考吴玉虎先生的文章。

世界唯一的最古老野生柽柳林亟待抢救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a8af7bb0100mriu.html?tj=1

5、十大行业领军企业启动“低碳企业责任行动”

来源:搜狐绿色 2010-11-12

http://green.sohu.com/china-low-carbon/

随着“低碳经济”上升为中国国家战略,低碳与可持续发展日益成为国内外企业热议和努力的方向。

2010年11月12日10:00,由大众汽车集团(中国)、中国工商银行、百事可乐、青岛啤酒、欧莱雅(中国)、通用电气、海尔集团、蒙牛、联想、搜狐等各行业领袖企业将联合发起为期三年的“低碳企业责任行动”。

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http://green.sohu.com/china-low-carbon/

6、《王石绿色访谈》之对话李连杰:太极式的绿色人生

来源:腾讯绿色 2010-11-10

http://news.qq.com/zt2010/talkyzt/index.htm

李连杰说:“全世界的人都认识到环境问题,这很好,但我不喜欢极端。不能从黑到白地急转弯。”本期对话首度披露李连杰不为人知的深圳创业故事,以及他的生死观。

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http://news.qq.com/zt2010/talkyzt/index.htm

7、环保部:中国需探索建立污染者付费制度

来源:中国新闻网2010年11月12日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2010-11-12/143721461172.shtml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日前,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表示,中国要继续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

  11月10日,环境保护部部长、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简称国合会)执行副主席周生贤在国合会2010年年会上发表了题为“积极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努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特别演讲。

  他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理念、行动、过程和效果的有机统一体。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绿色低碳发展和环保优先理念是前提;采取一切有利于推进生 态文明建设的政策举措,抓紧行动起来是关键;长期持久建设,坚持不懈地加以推进是基础;注重建设效果的最优化和可持续是目的;积极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是主 要途径。

  周生贤强调,中国将抓紧出台“十二五”环保规划,继续积极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努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重点抓好五项任务:

  一要深化污染减排。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增加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种类。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有效控制城市大气污染,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着力构建和完善区域空气联防联控工作新机制。

  二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发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逐步降低经济增长的碳排放强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减量 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和减少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使绿色产业日益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新生力 量。

  三要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继续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措施,全面排查重金属等污染物排放企业及其周边区域环境隐患,集中开展沿 江沿河沿湖化工企业综合整治。有效控制城市噪声污染。加大农村“以奖促治”支持力度,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全面启动“连片整治”工作。

  四要切实保护和修复生态。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加强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海岸带的保护和管理,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生物多样性,把生物资源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结合起来。

五要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环评制度,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法监督,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注重运用 市场手段,抓紧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环保收费改革,全面改革资源税,开征环境保护税,健全绿色税收、绿色证券等环境经济政策。 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建立多元环保投融资机制。

8、专家指出我国近海环境呈复合污染态势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11月11日

http://news.sohu.com/20101111/n277551928.shtml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相关课题组11日在其2010年年会上发布的《中国海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问题与政策研究》报告指出,中国近海环境呈复合污染态势,陆源入海污染严重,防控难度加大。

  报告指出,近年来,中国近岸海域总体污染程度较高,2009年不清洁海域面积约为14.7万平方公里,超过近岸海域面积的50%。陆地上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染物通过直接排放、河流携带和大气沉降等方式输送到海洋,已严重影响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成为海洋环境污染的关键因素。污染严重的海域集中在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胶州湾、珠江口等大型入海河口和海湾。

  报告认为,陆源及其他来源污染物进入海洋环境,直接导致海洋水体、沉积物和生物质量下降。其中陆源营养盐是导致我国近岸赤潮、绿潮灾害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时,污染、大规模围海造地、外来物种入侵导致滨海湿地大量丧失和生物多样性降低,近岸海洋生态系统严重退化。2009年监测表明,中国受监控近岸海洋生态系统处于健康、亚健康、不健康的分别占24%、52%、24%。

  报告还认为,中国近海生态系统正处在保护和建设的关键时期;海洋生态环境灾害频发,海洋开发潜在环境风险高;沿海一级经济区环境债务沉重,次级沿海新兴经济区发展可能面临新的危机和挑战。

  参与这一课题研究的中外专家建议,中国应制定国家海洋和海岸带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宏观指导,其中应优先考虑围填海、富营养化和渔业等紧迫问题,并设立国家海洋委员会,建立健全海洋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报告中还建立中国应实施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建立围填海红线制度、海洋生态补偿制度、海洋保护区网络,加强受损海洋生态系统的修复与恢复,加强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同时建议加强长期、科学、海陆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测和预测,健全海洋重大污染事件风险预警及应急响应制度。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成立于1992年,是一个由中外环境领域高层人士和专家组成的、向中国政府提供政策建议的咨询机构。(记者 吴晶晶) (来源:新华网)

9、专家指出我国部分地区土壤环境污染严重亟待加强治理 

来源: 新华网  2010年11月11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10-11/11/c_12764174.htm

  新华网北京11月11日电(记者吴晶晶)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相关课题组11日在其2010年年会上发布了对我国土壤环境问题的研究报告。报告指出我国部分地区土壤环境污染严重,呈现新老污染物并存、无机有机复合污染局面,亟待加强治理。

    报告认为,我国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基础薄弱,面源污染日益加重,农村工矿污染凸显。我国工业场地污染较重,危险废物的不合理处置造成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在一些重污染企业或工业密集区、工矿开采区及周边地区、城市和城郊地区出现了土壤重污染区和高风险区。报告指出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将加剧土地资源短缺,导致农作物减产和农产品污染,威胁食品安全,直接或间接危害人体健康,还将导致其他环境问题。

    报告指出,与大气污染和水环境污染控制工作相比,中国在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的专项法律法规,土壤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缺乏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土壤环境标准体系不健全,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支撑能力不强等。

    参与课题研究的中外专家建议,中国应完善土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着重从土壤污染预防和治理上加以规定。同时以农用土壤安全保护和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管为重点,对典型污染土壤进行综合治理、生态恢复和工程示范,对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发挥引导和示范作用。

    报告还建议我国构建土壤环境监管制度体系,包括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制度、土壤污染责任追究制度、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制度等,并以土壤环境风险评价、安全评价和环境监测为依据,建立应对各种污染的预警机制和措施,以及制定国家和地方土壤环境质量指导标准。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成立于1992年,是一个由中外环境领域高层人士和专家组成的、向中国政府提供政策建议的咨询机构。

10、新疆一河流被盗采砂石 致高速路下沉40厘米

来源:亚心网2010年11月12日 吴建国

http://green.news.qq.com/a/20101112/001040.htm

11月6日,一个晴朗的日子。张兵(化名)站在高高的砂石料堆上,虽然阳光照耀着玛纳斯河中游的河滩,但他内心却心急如焚。

看着河对岸两家料场的挖掘机开足马力,一趟趟地从河道里挖出河砂,他仿佛看到别人数钞票的笑脸。几天前,张兵料场上的几辆工程机械因为加了劣质柴油出了故障,在采砂黄金季节窝工,对张兵来说影响太大了。

张兵的砂石料场位于玛纳斯河中上游的红山嘴一级电站附近,距离乌奎高速公路约三公里,从他的这个砂石厂开始一直到下游的克榆高速公路约四十公里的沿河两岸,凡是能够采砂的地方都已经被瓜分殆尽。河道管理部门的资料显示,这段河道东西两岸有等级的砂石料场有近三十家。

记者沿玛河两岸采访发现,大小砂场目前都在全力挖砂。在乌奎公路附近的一个砂场,记者看到,挖掘机在河道里挖出了一个深约10米的大坑,从坑边向下望去,让人感觉有点晕眩。而在一个靠近石河子市开发区的砂石料场留下的大坑深达40米,有十层楼高。

高额利益刺激疯狂挖砂

今年8月中旬,乌奎高速公路玛纳斯河大桥桥基下陷,被疑与滥采砂石料有关,有关方面下文禁采令,但收效甚微。

今年八月中旬,玛纳斯特大洪水造成乌奎高速公路玛纳斯河大桥桥基下陷,引起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桥基下陷被疑与滥采砂石料有关。自治区交通、国土等部门和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处下文决定禁止在玛河河道采砂。

禁采令发出,主要被禁止的是从上游的乌奎高速公路到下游的312国道之间的砂石料场,其间,石河子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重点打击了七起违法盗采砂石料的行为,邻县玛纳斯县为打击无证、非法越界开采砂石料行为,依法关闭了两家砂石料场。

但这一系列禁采行动收效甚微,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禁采河段内的砂场,明地里打着“破碎石加工废料”的旗号,暗地里却继续从河道里挖砂。有的砂场干脆在河道、岸边采取深挖坑的办法,将表层十多米厚的泥土剥去后,挖出下层沉积的砂石。张兵告诉记者,优质水洗砂今年每立方米卖到了六十块左右,“比往年高出了一倍”。证实高额利益刺激着疯狂的挖砂者。

在河道西岸的一个名叫金砂砺的采砂场,记者看到这家场子紧贴河岸的取砂坑深达30米,两台挖掘机仍轮换着作业,继续往深挖掘。这家砂场负责人朱基告诉记者,自己办的是加工破碎石的手续,不在被禁止的范围之内。

采访中,记者在玛纳斯河道东岸的两座大桥之间不到两公里的距离内粗略数数,这样的深坑有六个。

在2007年天业自备铁路规划时期,规划的路基需要通过一处废弃的采砂坑。有关部门估算,仅填平这座深坑就要花费800万元。由于采砂者已经走人,这笔费用只好由政府承担。

石河子市国土资源局的一份关于玛纳斯河采砂的调查报告说,无序开采致使河西岸不少采坑深达40多米深,岸边到处是砂堆和采坑,由于多头管理,采坑无人回填,地质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市区的许多建筑生活垃圾随便导入采坑,造成了玛纳斯河水及地下水的污染,经过几年的治理,这种状况并没有明显改善。

新闻链接:

下游滥采砂石料 乌奎高速公路玛河大桥沉降40厘米

14日16时许,因下游长时间滥采砂石料,致使乌奎高速公路上的玛纳斯河大桥(以下简称玛河大桥)第7空桥墩基础下沉,继而造成桥面沉降40厘米。目前,石河子立交桥至玛纳斯收费站已实行双向封闭交通,因为封闭及时,未造成车辆和人员受伤。

政出多门禁采令难奏效

由于没有明确河采矿的主体管理部门,国土资源、水利、质监、安监等部门各自为政,造成砂石料乱采乱挖。

石河子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科工作人员朱新华告诉记者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在玛纳斯河西岸石河子范围内采砂,需要办理两个证件,河道采砂证和河道采矿证。经营者首先要取得水利部门河道采砂证,然后到土地部办理采矿证,两证齐全才允许开办采砂场。按这个规定,今年石河子市国土资源局只给两家企业颁发了许可采砂手续。但记者了解到,目前玛河西岸有采砂场17家,目前都在正常经营当中。

主管石河子开发区这段河道的开发区国土分局局长胡泽新告诉记者,国土部门虽然加大了执法力度,但非法采砂都常常趁管理者下班或深夜采挖,监管难度很大。

地图上,玛纳斯河由南面的红山口流向北面的沙漠地带,中间横跨乌奎高速公司、312国道和克榆高速公路。行政上,玛纳斯河东岸属于玛纳斯县管辖,西岸属于石河子市管辖。

按目前的河道管理体制,玛河的管理部门至少在六家以上,能数出名目的就有自治区玛管处、玛纳斯县国土资源局、玛纳斯县水利局和农八师玛管处、石河子市国土资源局、石河子市水利局。

玛纳斯县政协的一份关于玛纳斯河道(东岸)砂石料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认为,由于没有明确河道采矿的主体管理部门,县国土资源、水利、质监、安监等部门根据各自行业法规管理,导致各自为政,造成砂石料乱采乱挖。

对于新疆交通建设管理局石河子管理处提出的要求禁止玛河采砂的公函,水利管理部门有自己的看法。自治区玛管处水政科科长陶晨说,水利厅2004年下发对玛河河道采矿管理的方案,禁止在“公路桥及重要管线上下游各200米以内河段采矿挖石”。陶晨认为,按这个规定,水利部门批准河道采砂的砂场都是合法的。

主管玛河西岸312国道以北河段的石河子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的工作人员则认为,采砂行为有利于河道行洪,减少了砂石淤积,清理了河道,可以起到防范洪水灾害的作用。

洪水三毁 玛河大桥

滚滚流淌的玛纳斯河给流域范围内带来了滚滚财富,但每年夏季的洪水也带来了一定的危害。记者查阅到的资料显示,洪水已三次冲毁312国道玛纳斯河大桥。

乌奎高速公路玛河大桥建成于2001年,到目前实际使用不到10年,就洪水冲击出现桥墩基础下陷,危及道路安全。11月7日,记者在修复工地看到,两个矩形的支柱将桥面顶起,工人们正在加紧施工,把原来的桥基更换掉。一位工地负责人告诉记者,仅换掉桥墩,就要花费600万元。 近几年来,石河子市、玛纳斯县等地建设项目所用砂石料都是出自玛纳斯河,采砂场均修在大桥上下游河道上。高等级公路方面怀疑与玛河河道滥采砂石料有关。

自治区高管局昌吉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建议,如果要彻底消除玛纳斯河大桥的安全隐患,长远之计是,大桥上下游5公里区域内,砂场最好彻底取缔,允许开采河床区域也要限量,尽量保证每年采砂量与上游冲刷量保持平衡。

但政协玛纳斯县委员的一个调查报告上说,目前玛河东岸312国道大桥上下共有砂场8个,年利税约150万元。玛河砂石开采,满足了城市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原料需求,并在积极缴纳税费的情况下,为码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石河子市国土资源管理局调查后认为,石河子市分布于玛纳斯河流域西岸的采砂场,从业人员560人,年产矿石量59.98万吨,利润总额167.20万元。随着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砂石料的需求量会逐年加大。

一方面是受益于河水带来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是苦于洪水危害玛河需要加大管理,但目前多头管理的现状难以调和这对矛盾。

11、四川西北沙化严重 24年后高原湖泊可能消失(图)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2010年11月12日

http://green.sina.com.cn/news/roll/p/2010-11-12/091921459765.shtml

美丽的若尔盖花湖,正面临湖面逐年萎缩的困境。

  美丽的若尔盖花湖,正面临湖面逐年萎缩的困境……10月,四川省林业厅派出了川西北沙化科学考察队,深入若尔盖县、红原县和理塘县进行了专题调研,结果不容乐观。

  专家预期,照现在的沙化速度,24年后美丽的高原湖泊可能会完全消失,海子干涸或萎缩,大量湖床出露,形成新的沙源,中华水塔岌岌可危。

  昨天,考察报告经过专家论证。省林业厅和科考队呼吁,将川西北地区防沙治沙工程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

  3年前去草原的公路已黄沙一片

  因为气候变化,下雪时间也推迟了一个月,10月底才下第一场雪,不到两天雪就融化了。

  今年9月,省林业厅王平厅长组织相关厅局专家进行座谈、会商,并于10月派出了沙化科学考察队深入若尔盖县、红原县和理塘县进行专题调研。

  科学考察队在进入若尔盖草原后大吃一惊:3年前他们去草原走的那条公路已经不在,取而代之的是一片黄沙。川西北沙化科学考察队队长王金锡回忆 说:“前年只听说雨季来临,河流涨水漫到了公路边,今年去了才发现整条公路已经被沙完全掩埋。”而沙化严重的地方已看不到草场边的护栏,以前种下的治沙植 物变得枯瘦不堪。

  “牦牛也不好过。”王金锡说,以前,冬天来临牦牛找不到牧草是常有的事;但现在,就算开春了,牦牛刨土寻找草根的情景也屡见不鲜。因为气候变 化,下雪时间也推迟了一个月,到10月底才下第一场雪。而且不到两天,雪就融化了。山顶的积雪越来越少,积雪融化过早,失去了雪水的滋润,牧草的长势也受 到影响,直接影响到牲畜。

  若尔盖县是川西北地区受沙化和危害最严重的县之一,据四川省沙化荒漠化监测中心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2009年,若尔盖沙化土地面积达7万公顷以上,相当于黄沙侵占了整整一大片狭义上的成都平原。

  花湖水面 萎缩到原来的1/3

  花湖是若尔盖草原的著名景点,秀美迷人,但它正遭受着沙化的伤害。

  专家介绍,由于人为原因和全球气候变化,近年花湖的水面平均每年萎缩5~10米,水面已经萎缩到了原来的1/3,原有湖水的一些地方已经露出了沙地。几年前花湖景区内在湖面修建的栈桥,已变成了旱桥。

  花湖的命运是整个若尔盖大草原命运的缩影。据科考队对若尔盖县麦溪乡兴措湖进行的遥感分析显示,1974年面积还接近400万平方米的兴措湖到了2009年就萎缩到了264万平方米,从卫星图像及地形图资料上可以清楚看到湖泊的形状变化,湿地规模减少了约32.9%。

  川西北高原有众多大小不等的高源湖泊(海子),现在已急剧萎缩。雍国玮等专家通过卫星图像及地形图资料结合实地调查,将1985年和2000年 两个时段的卫星图像对比,发现若尔盖县湿地明显萎缩。1985年若尔盖县牧区有17个湖泊,总面积2165公顷。15年后有6个全部干涸,其余11个也有 不同程度的萎缩,总面积仅剩下1323公顷,水面减少842公顷,减幅达38.5%,平均每年减少约56公顷,其平均递减速度达3.34%。

  “照此推算,24年之后,这些美丽的高原湖泊将会完全消失。海子干涸或萎缩,大量湖床出露,形成新的沙源。到时候恐怕成都的摄影爱好者和驴友会感到无比寂寞,当他们再去到从前那个风光秀美的高原湖区时,看到的恐怕是露出湖床的湖底。”王金锡说。

  此外,川西北区内多数沼泽潜水位已经下降至地表1米以下,退化沼泽、消亡沼泽甚至下降到2米以下,曾经红军长征爬雪山过草地时所遇到的能吞噬整人的沼泽早已成为传说。“就算人不小心踏进沼泽地,也陷不下去了”。

  治理措施

  川西北防沙治沙估计要花100亿元

  若尔盖湿地持续萎缩的现状早已引起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

  科学考察队提出采取生物、工程等措施治理沙化土地;健全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型产业,转移和 减少对自然草地资源的依赖性和负荷;提高沙区全民素质;提高防沙治沙的执法力度;加强沙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沙区生产生活条件;加强沙化科学研究和监测等 综合治理措施。川西北地区防沙治沙工作涉及面宽、综合性强,估计资金需求量将达100亿元以上,将是一个浩大的生态建设工程。省林业厅和科考队呼吁川西北 地区防沙治沙工程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

面对科考队敲响的警钟,相关专家也提出了建议。省水土保持局副局长胡恒认为可以考虑用跨区域调水的方法来尝试减小气候变化对湖泊水位变化的影 响,省草原科学研究院泽柏院长则认为不妨在黄河上游建设一个生态水库,而王金锡则建议对路过若尔盖上空的云施加人工影响,使其化成雨水,加以利用。成都商 报记者 余文龙  实习生 李姝谚 四川省林业厅供图

12、山东首开海洋生态损害补偿赔偿制度先河 让污染海洋者无处遁形

来源:南方周末2010-11-11 冯洁

http://www.infzm.com/content/52343

大连漏油事故已过两月尚无赔偿 墨西哥湾漏油事件:没有吸取教训的悲剧 大连油管爆炸一年前已有预警

大连港输油管爆炸事故中泄漏的1000吨原油,清理工作已经落幕,但被污染和被损害者的赔偿如何终局,至今仍是巨大的问号。

与大连隔海相望的山东,近日给大连的赔偿困局提供了一个积极的榜样,该省率先试水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补偿制度,最高索赔额度高达两亿元,有望打破作恶者逍遥、政府和当地居民为污染埋单的魔咒。

大连新港油库爆炸引发的海域污染,清理工作稳步开展,但赔偿事宜却经月不见下文。 (CFP/图)

“忍无可忍”,痛下决心

这份被誉为首开海洋生态损害补偿赔偿制度先河的文件,全名《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损失补偿费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 “山东办法”),最早出台于今年6月份,但直到四个月后,11月初才对外公开解读。

它首次明确了对海洋溢油、海洋倾废等八种海洋污染事故和违法开发行为的损害评估标准,并严令照价赔偿补偿,最高索赔额度高达两亿元。

侯英民用“忍无可忍”来形容自己迫切的心情。作为制度的发起者和主要设计者,身为山东海洋与渔业厅厅长的他毫不讳言,要污染者埋单的直接刺激,来自于一直以来苦无赔偿的海洋污染困局,他尤其提到了2006年的长岛溢油污染事件。

2005年底,“大庆91号”油轮满载石油至锦州途中,因舱裂导致溢油。事发后,肇事方只在自己的海事通讯上简略提及,却未向主管部门通报。事发时正处冬季,溢油难以发现,等到次年春暖溢油大面积漂浮,时间已经过去了几个月。

泄漏的原油最终祸及山东、河北和天津三地,甚至惊动了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专门批示。然而,仅养殖业损失就高达1.95亿的这场事故,最终通过天津海事法庭宣判的赔偿金额只有3000万。而国家海洋局和下属的北海分局、监测评估单位,为事故付出的调查成本就高达两三千万。“三千万就相当于意思意思。”侯英民毫不客气地说。而即便如此,这起典型的企业肇事、政府埋单的溢油事故,仍是近年来海洋污染赔偿额度最高的一起。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环保处处长于贵运手中有一本令人灰心的账本,自2006年起,山东海洋渔业部门为各类海洋污染提起的诉讼有13-14起,成功结案获赔的只有5起,获赔金额仅1100万元。

一面是激增的海上溢油即污染事故,一面是赔偿诉求得不到保证的尴尬。本世纪的前5年内,我国海域的吨级溢油污染事件就已经高达八十多起,仅以山东一地为例,每年查证需索赔1000万元以上的海上溢油等污染就有十多起,而成功获赔案例可谓罕见。

事实上,现有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中,包括了“损害海洋生态应该赔偿”的内容。但因为缺乏明确的责任主体界定、赔偿标准和执行者的授权,执行起来往往走样,甚至缺位。“没有标准和制度之前,法院的判罚有难度。”于贵运解释说,为数不少的案子走调解路线,赔偿数额弹性极大。

而更早的尴尬场景,屡被山东办法的设计者们提及。2002年马耳他籍“塔斯曼海号”油轮发生溢油事件,2004年开审索赔事项,当时在天津海事法庭上,肇事的外国船员甚至当庭质问,中方提出的索赔要求依据何在?

无奈妥协,欺软怕硬?

无论是海洋的污染损害赔偿还是生态补偿,难点在于生态损失和环境污染的后果难以量化。

作为这次山东办法中评估标准的主要设计者,山东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研究员鹿叔锌,绕开了难以量算的海滩景观、潮汐等海洋非生物损失,而把计算重点放在了渔业资源的损失量上。

这样一来,依据被占用的海域面积或被污染的面积、海域内渔业资源的丰富程度和当地渔业资源的平均价格,再加上用海项目的类型和项目所处的具体海域,就能计算出不同的损害类型需要的赔偿价格。

这个更像是渔业赔偿条例的做法,在中国工程院李文华院士看来,在地方是“具有现实操作性的”。鹿叔锌解释说,非生物资源的损失,比如填海之后对潮汐动力的改变,需要长时间的观察、研究才能得出结论,损害很难评估。而一片被占用或污染的海域内,有多少鱼虾资源,却是有据可依,有价可循的。山东此次尝试中给出的最高补偿赔偿数额高达2亿元。

外界看来妥协的索赔方式,在山东大学海洋学院副教授王亚民看来,却属正常,他说,国际上通行的赔偿方法,也是以渔业资源为主的民事赔偿,地方上出于现实操作考虑,以渔业资源赔偿为主,也在情理之中,事实上中国的起步是晚了。

海洋的脆弱还在于,哪怕是取得了合法手续的海洋开发活动,仍不可避免地会造成生态损害。

按照山东的做法,凡是违规建设用海造成的生态破坏,属于损害赔偿的范围,凡是合法建设项目用海造成的生态破坏,则属于损失补偿。

近年来频发的非法污染事件和合法用海带来的损害加剧,显然要求补偿和赔偿机制同步推进,“分开制定当然更完善,但如果不马上出台办法、补偿机制不能及时跟进的话,对海洋造成的损失就更大。”山东省财政厅综合处副处长袁笑梅分析说,最终山东选择将补偿和赔偿办法合并为一个文件,是考虑到两项制度都迫在眉睫。

在海洋渔业部门看来,更迫切的例子就是大连湾输油管爆炸事件。“国家对海洋污染的处罚仍然很轻。”侯英民说。

在这份填补了诸多空白的“山东办法”里,有一条“免责”规定难免令局外人生疑。“凡属免缴海域使用金的用海项目,免缴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费;凡属减免海域使用金的用海项目,按相同比例减缴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费。”这是不是厚此薄彼,欺软怕硬?

侯英民解释说,这不是针对用海企业的豁免条款,而是针对公益性用海的项目,比如沿海绿化、建设公园等。但凡是经营性用海的企业,“该交还是要交”。

山东海洋与渔业厅法规处调研员李建国亦回应说,每年列入国家和省级重点的项目,可以享受减免照顾的项目,不过三五个,比例很低,所以真正能够因此而免缴生态补偿费的企业很少。

惠及部门还是惠及百姓?

山东大学海洋学院副教授王亚民,曾在农业部渔业局工作多年。在他看来,山东办法中的部分赔偿条款和评估标准,其实一定程度上就是农业部旧规定的翻版。

他指的是上世纪90年代,由农业部制定的《水域污染事故渔业损失计算方法规定》,以及配套的《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

王亚民回忆说,当年淡水和海水渔业资源污染事件每年都有几千起,都是依据以部长令发布的规定来评估损失和索赔求偿的。但在当时,他就发现了一个不好的苗头。以当时的广东省渔业厅为例,原本相当弱势的资源环境处,因为向污染企业索赔,迅速成为强势部门,连时任局长的车都由这个处出钱购买。浙江也经历过类似的阶段,对污染企业的索赔款,一段时间内由于缺乏相应的财务科目,无法与公共财政对接,成了政府的额外收入。

从现有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对国有资产损害赔偿的规定,和山东办法的制度设计来看,污染赔偿所得的费用仍属于政府的非税收入。在王亚民看来,财务制度不严格的时代早已结束了。但这一规定同样意味着,真正能让最底层的污染受害者受益的程度可能非常有限。

2006年底的“大庆一号”溢油油轮赔偿的3000万,据索赔渔民的律师夏军向媒体表示,经过省市县截留,赔偿费并没有发到老百姓手里。

而同一办法中涉及的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费,则实行省地市三级分成,即省级分成50%、市15%、县35%。在王亚民看来这样的分成也有些奇怪,“在哪里损失的,就要补给哪里,为什么要层层拔毛?”

山东财政厅的解释是,主要是考虑到,海洋渔业的生态损害和影响会跨区域,投入资金、整治修复需要跨行政区实施,所以给省一级更多的资金规划空间。王亚民仍觉得需要谨慎看待,“最后还要看实际的使用情况,是不是真的用在增殖放流、恢复生态上。”

■名词界定:

海洋生态损害赔偿,是指违规建设项目用海所造成的生态破坏和海洋污染事故,必须对由其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害做出赔偿。常见损害行为有海上溢油污染、违法围海填海、违法海洋倾废、违规海上施工和水下作业等。

海洋生态损失补偿,是指合法建设项目用海造成的生态破坏必须得到补偿,遵循“凡用海,必补偿”原则。从偿付次数上说,赔偿依据污染或违规开发的次数来定,补偿则出于为了保证及时、足额缴纳的考虑,实行一次性征缴。

13、“我们就是为了完成任务”已无捷径只能拉闸

来源:南方周末2010-11-11何海宁 实习生 袁端端

http://www.infzm.com/content/52344

 “十二五”期间单位能耗下降目标:17.3% 节能减排倒计时张来武:节能减排靠科技 为节能而节能,还是为生活而节能 五学者献计“节能减排”

过去五年内,没有人预料到今年会算节能的总账,而且要在两个月内将欠账补齐。也没有人会料到,节能指标的考核方式会从万元GDP能耗改为电耗,当这一切成为事实之时,这座45万人口的县城无计可施,于是,一场年末前最奇特的拉闸限电开始了。

一夜回到八十年代

半个多月了,全椒已习惯“暗夜”——24小时内,45万居民几乎一半时间在“没电”的状态中度过。

唐陈,安徽省全椒县节能办主任,自10月份国家节能限电任务下达到这个皖东县城之后,他就很少睡好觉。询问电话的那头总是一句话——什么时候供电。这个问题唐陈也回答不了。

10月20日,全椒县委书记、县长语气恳切地向“广大居民和社会各界”写了一封公开信:城乡居民实行限电,晚上10:30至早上6:00、上午8:30至10:00和下午2:00至4:30三个时段实行断电。

三天后,限电方案改为单双号隔日供电,供电日如上述间断性断电。

现在的全椒似乎一夜之间回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电力短缺的时期——这个安徽滁州的小县城,楼房黑漆漆,企业半瘫痪。

即便如此,节能任务依然艰巨。11月初,县政府组成12个工作组,巡查12个供电所所在供电线路。“经委、督查局、供电公司每天都过来巡查。”十字镇供电所技安员周发祥说。

为了完成订单,一些企业悄悄利用供电时间开工,县政府紧急断电。“人家花钱买电,还变成了偷电,说不过去。”唐陈很无奈。

58岁的老徐慨叹“一开始连饭都烧不开”。他家的孩子今年上高三,经常看书到凌晨1点多,家里只能备上充电的应急灯。现在,他买了闹钟,早晨提前起床来做饭。

为了省电,大部分道路只开半边路灯,在通往滁州的公路上则漆黑一片。“前几天,在路上撞死了一个农民工,监控的摄像头没有电,人都逃走了。”一名企业老板说。另一家企业的看门工人说,企业里的一名打工妹也被车撞伤了。

惟一让全县感觉光亮的是11月6日、7日。那两天,滁州举办了第三届中国农歌会,全县供电。

欠账

过去五年内,没有人预料到今年会用电量算节能总账,而且要在两个月内将欠账补齐。

全椒县一直自信每年的节能工作都出色完成。这项任务是以万元GDP能耗为考核标准。“十一五”期间,全椒县分得的节能指标是万元GDP耗煤量下降20%。

5年来,全椒县关停了规模不小的两家水泥厂、三家砖窑厂,全县支柱企业——以生产发动机为主的全柴集团进行技改。不出意外的话,节能指标将顺利完成。“节电是突如其来的。”唐陈回忆说。国家统计局对节能指标核算做了新调整,以用电量来评估能耗标准。以往能耗标准是企业上报,时有作假,一旦改为电耗标准,可以从源头控制,很难造假。

国庆之后,局势突紧。省长紧急约谈各地市长,市长又约谈县长。狠话级级下达。“节电指标是一票否决,完成不了将全面限制地方的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申报项目肯定通不过。”全椒县委一名官员说。

全椒的账本是,10月1日至11月30日,日用电量降为72万度。然而,在10月19日之前,全县已超标335万度电。从20日开始,日用电量实际只有约56万度。

这可能得削减全椒正常用电量的一半。随后滁州市把“账单”下达时,又增加了每日2万度的“欠款”——武汉至上海的高速铁路全椒段的分摊电量。

仔细核算之后,全椒县要求不能把县里一家大型水泥企业495万度的“欠账”也计算进来。“我们没有办法还的。说难听一点,我们就只能这样赖账了。”唐陈说。

全椒县的苦衷在于,与沿海地区拥有诸多高耗能企业不同,全椒几乎没有,工商业用电只占47%,而且供电线路没有与居民区分开,只能工商业与居民同时限电。

“我们要是有高耗能企业就好了。”一名县政府官员无奈地说。

20日开始,全椒无计可施,只能对居民限电。“没有捷径可走,只能拉闸限电。”滁州市一位官员在节能降耗紧急会议上感叹。

抄底

11月6日下午,新华路的一家文具店的临街柜台上摆满了充电式台灯。“38块钱一个。”老板娘绽开了笑容,“停电刚开始的时候卖得好,一天能卖一二十台。最贵能卖到42块钱。”

附近一家五金店的老板汪传俊的发电机成了畅销品。他像抄底成功的股民一样,含蓄地笑道:“我没赶上这趟生意,别人来问,我都没有去进货。别人卖得好的,一天能有十多台。”

这几天他卖了8台发电机,平日里一年能有3台销量就了不起了。

工业用的大功率发电机几乎断货。更有生意头脑的,开始寻摸“租用”发电机。

一名食品企业负责人到处租用发电机,一开始碰了一鼻子灰。对方一看他打过来的电话区号,会意地说:“你要租发电机吧?没有,全部租出去了。”他的电话打到了南京、合肥、上海,在租和买之间犹豫,结果两天之后再打电话去问,对方说:“价格已经涨了。”

在商铺林立的街道,到处可见发电机。每到断电时间,满街都是呼呼的响声、刺鼻的柴油味。

柴油成了紧俏的商品。上述食品企业负责人在11月初发现,很难在加油站买到柴油,只能通过私底下的途径去购油。“都是托熟人关系”。

最初柴油价格是7900元/吨,不到一个星期,已涨到了8500元/吨。“成本剧增啊,今年不可能有利润了。”他所在企业的产品已在酝酿涨价约20%,但他估算,成本涨幅远远不止。他对面一家服饰公司每天消耗柴油六千多元,平日用电才一千多元。

10月底,县政府专门召集商务局和中石油、中石化等3家主要供油商开会,要求确保柴油供应。商务局调研后发现,全县每天柴油销量虽增加了15%至20%,但能保证供应。现在供油量实行日报制,商务局市场股长费瑞龙每天都要询问供应情况.。

“供应不足的主要原因是价格。”费瑞龙分析说,“按照现在的价格卖是不赚钱的,出于利润考虑,加油站有限量供应的嫌疑。”

补偿

第一天停电时,唐陈发现家里到了晚上10点还有电。他急忙打电话问供电公司。答复是他家在太平桥工程附近,这是确保供电的工程之一。太平桥是全椒的历史地标,因为安全问题正在重修,必须力保尽快完工。

和太平桥工程、供水、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一样,在 10月份的限电方案中,有一批招商引资项目也被列入保电行业。

招商引资一直是全椒县工作的重中之重。“每个单位都有招商引资任务,都是一票否决,如果完不成,一把手就得出去招商。”一名县政府官员说。

这几年,全椒县面临着经济腾飞的节点。国家下达沿海企业转移的产业政策以来,这个进入南京1小时生活圈的县城成了产业承接带,具有巨大的区位优势。

然而,限电任务如同“一盆冷水浇过来”。

现在,米业公司总经理郭芝金每天睡懒觉,客户的电话一个都不接。“天天吵架,客户要我赔偿损失!”停电前,他刚接到广东一单上千万元的订单,结果开工不久就断电了。

“现在企业是半瘫痪了,如果再歇10天,肯定会倒闭一批企业。”郭芝金说。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客户不断流失,市场不得不重新开拓。

在招商、限电摇摆的县政府已制定了补偿措施:“支持一切拥有自备电源的单位使用自备电源,县里将给予每一度电一元的奖励。”费瑞龙拿出一张超市的申请单:“我们正在通知企业把自己发电量报上来。”

此外,购买柴油发电机的企业将获得专项补助,2000元和5000元不等。“这是考虑到企业内还有职工宿舍,所以让企业购买小发电机,维持日常生活。”唐陈说。

“这样的停电真的能节能减排吗?”郭芝金显得很愤懑,“很多企业都用柴油自己发电,这是加大能耗、加大污染。”

11月8日下午,唐陈正在前往安抚企业的路上,语气疲劳,他反复说的只有一句话:“我们就是为了完成上面的任务。”

14、李牧:专家们面对大自然还是谦虚些好

来源:黄河新闻网 2010年11月12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3199278.html

  新疆研讨调渤海海水经内蒙古入疆——这是专家学者们刚刚正式提出的建议。就算是时下最时髦的“穿越文学”,搞出这么个点子也未免过于雷人。现在专业人士在政府组织下,设想足够大胆,诸如玻璃钢管这样的细节也有了,实在让围观者有如在梦中的感觉。

  正在乌鲁木齐举行的“陆海统筹 海水西调高峰论坛”提出的“海水西调 引渤入新”这个主意,不仅点子雷人,《新疆日报》发布相关新闻使用的语句也相当给力。“镇压沙漠”、“治理我国沙漠、沙尘暴”、“彻底改变华北、西北地区生态环境”、“新疆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意义”、“呼吁各界参与‘海水西调’的论证与实施”、“着力推进新疆长治久安”……看了这些语句,感觉已经不是在讨论“按照8米口径玻璃钢管计算,输入到新疆每吨水的价格为8元左右”这样一个技术性课题,实实在在有翻天覆地再造中华的气慨。

  其实类似引渤海水入新疆的大胆设想,多年来从未断绝,有的还讨论的相当认真。近年最轰动的就是争吵了十年以上的“炸开喜马拉雅山引雅鲁藏布江水”,不仅在国内争吵,也引起了东南亚邻国的不安。相比用玻璃钢管引水,炸喜马拉雅山的主意已经认真到一定程度,提出用核弹去爆破,全然不顾《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早就禁止了核武器试验爆炸及其他任何核爆炸,中国是签约国。

  1990年代以来的中国若干“科学荒唐”,共同特点是得到众多位置显赫名人的支持、媒体煽风点火、学者积极论证。大兴安岭气功灭火、水变油、炸开喜马拉雅 山引雅鲁藏布江水、永动机、W型船、信息茶,都是名噪一时、吹死老牛的“科学发明”。乐于天上掉馅饼、喜走超级捷径,是这些主意的共同特点。

  这个“海水西调 引渤入新”就是个超级捷径的典型,要以每吨水8元左右的超低成本,改变中国华北、西北地区的生态环境。这简直是人类诞生以来最便宜的买卖了。幸亏中国的执政者还不这么好贪便宜,南水北调、三峡工程都经过几十年的长期论证,几代人的集思广议和反复讨论。

  “海水西调 引渤入新”这个主意,仅凭自局部地区利益出发这一个角度,就已经站不住脚。“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海洋分会、新疆财经大学和东西部经济研究院主办,新疆哈密地区发改委、内蒙古锡盟发改委、新疆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疆中正仁和集团承办”,这一大串名单意味着,上述机构人员及他们请来的学者专家,只会把相关项目论证得超级大而不是相反。一省一地提出一个让国库投巨资到该地的项目,有什么客观性可言?

  人与自然,是超越与依赖的双重变奏。面对大自然人类很弱小,很多人定胜天的大型项目,要几十年几百年才能看出对与错。人在自然面前,绝对不是胆子越大越好。新疆的沙漠存在已经千万年,有什么理由“镇压”?渤海海水不是中国的国家私产,为了新疆的长治久安就一吨8元人民币给输走了,别的国家同意不同意?在乌鲁木齐开会的专家,是中国工程院院士也好,是哈密发改委干部也罢,最好谨慎一些。

梦想可以变成现实,技术上也可能没有任何难度,事情做完了再想恢复成梦想恐怕就难了。人类在大自然面前,还是卑微一些的好。

15、海洋污染事件公平善后缺什么?

来源:中国改革2010年11月12日 夏军 

http://www.qstheory.cn/st/stwm/201011/t20101112_56443.htm

  中国的环境保护立法、侵权责任立法在全世界居于领先水平,足以排在前十名以内,但是这些法律的执行力度颇令国人汗颜和尴尬。由于体制机制的掣肘,由于环保力量的弱势,由于转型社会的阵痛,中国的环境执法状况恐怕要排在全球第100名以后。

  实际上,以权压法、执法疲软,是环保领域的普遍现象,法律权威远远没有树立起来。尤其是在中石油这样的航母级央企面前,行政部门和平民百姓犹如汪洋中的一叶轻舟,没有足够的力量去碰撞和博弈。

  企业就这样被政府一次次惯坏,毫无愧色地把巨额环境成本转嫁给社会,轻描淡写地对待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舒舒服服地安卧在政府庇护的温暖怀抱中。而面临埋单巨大压力的地方政府,还经常以“维稳”名义打压、规避群众的赔偿诉求。

法律执行力的缺憾

  大连“7·16”原油泄漏事发半月前,《侵权责任法》刚刚生效施行。这部法律,以及《海洋环境保护法》均对包括海洋污染在内的环境污染赔偿问题作出了规定。

  《侵权责任法》是新法,是特别法,且规定更为全面科学,故应优先适用这部法律来处理类似大连“7·16”原油污染的事故。肇事者不仅要全面赔偿渔业养殖、捕捞的损失,还要承担海洋水产资源、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并支付清理油污、应急处置发生的费用。

  根据已知信息,是多个原因叠加,导致了大连原油污染事件,至少涉及油罐油管所有者、原油罐区运营者、输油作业者三方责任。在这样的情况下,各肇事方的赔付责任比例如何划分,尤其是属于次要原因却又财力雄厚的一方,是否应当为无力赔偿的主要过错方造成的污染全部埋单?

  对于这个复杂问题,《海洋环境保护法》缺乏明确规定,不利于充分保护污染受害人的利益。自从有了《侵权责任法》,情况变得大不一样,它实行较为彻底的无过错责任,体现了最先进的环境立法理念。其第六十八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也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换句话说,第三人过错不再成为污染者减免赔偿责任的“挡箭牌”。

  这条规定与美国的石油污染法案是原理相通的,充分体现了环境侵权特有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当与石油公司有合同关系的作业者肇事引发污染时,石油公司不能提出第三人责任的抗辩。因此,在墨西哥湾原油污染事件中,英国石油公司根本无法把赔偿责任推卸给钻井作业公司。同理,只要大连渔民选择起诉中石油一方,即使中石油过错很轻甚至没有过错,也有义务全额赔偿污染损失。如果同时起诉相关的几家公司,则它们应按适当比例分别赔偿。

  可是,由于地方政府的行政压力,由于偏颇的“维稳”思维,目前大连海事法院拒绝受理“7·16”污染受害渔民的起诉。这种与此前外国油轮在大连溢油污染案件截然相反的态度,使大连渔民的索赔前景更加迷茫,公平善后更为艰难。

  由于大连渔民的索赔诉求得不到政府的任何支持,求告无门、阻碍重重,他们的生产生活也陷入绝境。

政府信息公开的缺失

  大连“7·16”原油泄漏,既是一起低级错误引发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又是一起后果特别严重的海洋环境污染事件。国家安监总局和公安部的简要通报,立足于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角度,是对事件全貌初步的片段式展现,不应取代海洋环境监管部门的进一步调查认定。然而,人们至今不清楚这起重大环境公共事件的具体应对处置情况,甚至不知道有关部门是否拿它作为海洋污染事件来处理。

  在新闻传媒中,充斥着英勇抢险、领导有方的报道。地方政府也一味炮制危机公关式的片面宣传,信息披露既不客观也不平衡,难以称得上及时全面。而公众更为关心的信息,包括此次溢油污染的影响范围、扩散情况、损失金额、责任主体,一概云遮雾绕、遭受封杀,重复着2006年海底盗油所致渤海特大原油污染的“故事”。

  经历过环境污染高发阶段的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信息公开本身可以成为一种有效的环境管理手段,是民众环境维权的锐利法律武器。2007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原国家环保总局随即公布《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具体规定了环保部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的范围、方式、程序和责任。

  其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规定应当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中形成的信息资料,包括鉴定结论、监测数据、调查报告、处理情况,都应当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让污染受害人及时了解、全面知悉,为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提供便利。

  然而,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国家要求和民众期望相比,还存在明显的差距。环保等部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尺度,也有较大的改进空间。

海洋环境监管部门的缺位

  《海洋环境保护法》维持了“五龙管海”的现行权力格局和体制架构,环保、海洋、海事、渔业、军队,是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五大部门,对不同的海洋污染事故拥有调查处理权。

  大连“7·16”原油泄漏,发生在港口作业中,属于陆源污染行为,最直接的损害对象是渔业,环保部、农业部、中国海事局,都是查处这一特大污染事件的责任机构。

  令人纳闷的是,人们鲜见这三大“海神”的护法举动。目前是否有机构在开展执法调查,在追溯肇事单位,在准备行政处罚,在考虑生态修复,在操心渔民生计,公众一无所知、疑窦丛生。

  联想到有关部门屡次处理央企海洋污染事件时的“偏心眼”“掉链子”,比如四年前胜利油田因遭遇海底盗油大范围污染渤海,国家海洋局害怕行政处罚增加渔民索赔的胜算,竟然高抬贵手、终止执法,人们有理由担心:集体“躲猫猫”将重演 “7·16”原油污染事件,大连渔民的索赔将非常困难曲折,不会得到国家权威部门的支持。

  海洋污染案件发生后,政府部门如何作为,对相关法律诉讼的意义不言而喻。

  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农业部规章,本案属于农业部调查处理的职责范围。而2006年渤海特大溢油污染发生后,河北省乐亭县受害渔民鲁月波等人,在本人帮助下克服重重困难,通过依法运作,促使农业部专业机构到现场鉴定,为后来起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环境公益诉讼的缺声

  海洋环境保护领域是公益诉讼先声夺人的坚固阵地。《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十条第二款明文规定: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这类案件由海事法院审理,可以借助独立、专业的司法机构,彰显环境公益诉讼的威力,减少人类活动对海洋环境的破坏,为“碧海行动”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

  实践中,各地渔业部门对多起海洋污染事故成功开展天然渔业资源索赔,天津海洋局也在“塔斯曼海”油轮溢油污染中提起了国内首例海洋生态侵权索赔。2007年,国家海洋局发布《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评估技术导则》,为科学评估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提供了技术标准。

  然而,在“7·16”原油污染事件中,有关部门畏惧大有来头的肇事单位,在保护国企的惯性思维支配下,没有采取生态资源索赔的法律行动。这无疑是在客观上纵容无良企业转嫁污染损失,将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致使基本的环境正义无法伸张。 (作者系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16、报告显示大型水利工程导致生态环境发生改变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0年11月12日 章轲

http://green.sina.com.cn/2010-11-12/152021461384.shtml

  国合会:水利工程导致生态环境重大改变

  中国如火如荼的水利工程建设引起了中外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昨日,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下称“国合会”)2010年会专题报告称,中国“流域大型水利工程过热,河口生态环境负面效应凸显”。

  报告认为:“发生在河口与近海的一系列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如浮游生物组成及种群结构改变、生物多样性降低及初级生产力下降、有毒赤潮种类增加、鱼虾产卵场和孵化场的衰退或消失等,均不同程度上与大型水利工程的建设和运行密切相关。”

  在这次年会上,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研究员苏纪兰等25位中外科学家,在会上提交了《中国海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问题与政策研究》专题报告。

  该报告称,中国大型水利工程数量高居世界第一,世界坝高15米以上的大型水库50%以上在中国,绝大多数分布在长江和黄河流域。大型水利工程导致河流入海径流和泥沙锐减。

  “例如,曾经是世界第一泥沙大河的黄河入海泥沙减少了87%,长江减少了67%。”报告称,流域入海物质通量变化导致河口三角洲侵蚀后退,土地与滨海湿地资源减少,河口生态环境发生重大改变。

  调查显示,黄河三角洲已由上世纪80年代前的年均造陆23平方公里的世界最快造陆地区演变为上世纪末以来的年均蚀退1.5平方公里;长江河口水下三角洲与部分潮滩湿地也已出现明显蚀退。

  随着今后流域大型水利工程的持续增加,其对河口生态环境的负面效应将进一步凸显。

  在这次年会上,“提高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政策框架研究”项目组也提交了相关专题政策报告。这份报告建议国家遏制目前有些地区水电开发的无序局面,在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原则下适度有序地开发水能资源。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所所长王浩担任该项目组组长。该报告指出,大坝与水库建设极大地改变了原有河流的水流流态、水温、水质、底质和地形等水文、水动力条件,破坏了水生生物生长、产卵、繁殖所必需的生态环境,降低了水生生物多样性。

报告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根据流域的整体生态环境特征和生物多样性的分布,明确划出禁止建坝的受保护河流或者河段,以遏制目前有些地区水电开发的无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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