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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十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2010-03-12

三月十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2010年两会环保专题报道:

1、成都商报:    人大代表杨兴平建议增设环境税保护生态

http://news.sina.com.cn/c/2010-03-10/040219828600.shtml

2、中国经济网:   代表委员热议 发展低碳经济要“两条腿”走路

http://env.people.com.cn/GB/11108345.html

3、中国保险报:   吴焰:环境污染责任险可助力低碳经济发展

http://company.cnstock.com/industry/rdzt/ditan/dt_zxxx/201003/410319.htm

4、人民网:     艾努瓦尔委员:加强环境应急机构建设

http://news.sina.com.cn/c/2010-03-10/010619827274.shtml

5、河北日报:    刘德旺:保护和建设好京津冀最美湿地“衡水湖”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0/03/671268200397_1.shtml

 

干旱专题报道:

6、人民日报:    西南地区旱情严峻 6130万亩农田受旱

http://env.people.com.cn/GB/11109431.html

7、中国新闻网:   云南干旱致农作物大面积绝收 直接损失超128亿

http://env.people.com.cn/GB/11108310.html

 

环境资讯:

8、新华网:     中德专家为海南东部近海地区生态系统“把脉”

http://env.people.com.cn/GB/11108302.html

9、中国新闻网:   交通部原高官:高铁时速超300公里污染会大增

http://finance.people.com.cn/GB/11107524.html

 

地方信息:

10、鹤城晚报:    齐齐哈尔市推行“河长制”治理水污染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0/03/671268200173_1.shtml

 

重大水事:

11、人民网环保频道:  湄公河水位超低危及数百万人生活

http://env.people.com.cn/GB/11106506.html

 

环保人物:

12、新华网:     马天南:走进哥本哈根的中国民间环保者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10-03/10/content_13137082.htm

 

人物访谈:

13、法制日报:    吕忠梅:环境保护诉讼不是赔偿之诉

http://news.sina.com.cn/o/2010-03-10/073017194095s.shtml

 

环保法规:

14、中国税务报:   刘克崮:抓住当前时机尽快推出资源税改革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0/03/671268182276_1.shtml

 

深度报道:

15、凤凰财经:    低碳中国再加速 后“一号提案”五大猜想

http://info.cm.hc360.com/2010/03/100947168393.shtml

 

环境时评:

16、南方都市报:   排放权交易可“盘活”广州垃圾处理

http://gcontent.nddaily.com/1/d9/1d94108e907bb831/Blog/590/746b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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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大代表杨兴平建议增设环境税保护生态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2010年03月10日

http://news.sina.com.cn/c/2010-03-10/040219828600.shtml

  连日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为四川代表团第一组热议的话题。不少代表就如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护生态环境提出建议,包括增设环境税、制定新的环保法等。

  根据近日环境保护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来看,我国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全国人大代表杨兴平说,根据发达国家走过的路子看,人均3000美元的时候,污染达到峰值,之后开始下降。也就是说,我国环境污染状况可能已达峰值。杨兴平建议,增加环境税这个税种,以经济手段来推动传统生产方式的转变,促进企业主动进行技术革新、提高生产效益。

  同样关注生态环境保护的还有全国人大代表童若春,她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 童若春认为,现行的环境保护法作为我国目前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已完成其历史使命,应从综合性法律的角度考虑制定一部新的环保基本法。

  “绿色”大厦年节电过100万千瓦时

  四川移动节能减排动真格

  在高新南区,有这样一栋令人称奇的“绿色”大厦,年节水9000吨,节电超过100万千瓦时…… 目前 ,“节能减排”成为关注的焦点。城南这座“绿色”大厦的节能秘诀是什么呢?昨天,记者走入大厦深入探访。

  在高新南区德赛一路,一栋10层楼高的大厦门前,“中国移动”的徽记引人注目。知情人介绍说,这被人们称为“绿色”大厦。据了解,该大厦是西部地区最大的单体呼叫中心———中国移动四川公司多媒体呼叫中心。从外观上看,它和其他写字楼没有太大区别,但在其“低调”的背后,却有一串惊人的数字。据中国移动四川公司相关人士介绍说,由于应用高科技技术,该大楼年总节能达50%,年节水9000吨,年节电超过100万千瓦时,接近2500人使用的大楼年水消耗量不到36000吨,人均消耗仅1.2吨/月。为什么节能“功夫”如此了得呢?源于大楼建筑过程中开创性地运用了11项环保设计和节能措施。

  在用电方面,当前建筑照明能耗约占建筑能耗总量的15%。四川移动多媒体呼叫中心的照明系统采用了自控技术,在办公室内采用光照传感器与红外人体感应传感器相结合的控制方式,同时选用T5荧光灯、紧凑型节能灯等高效节能的新型照明光源,配置高效电子镇流器,显著地节省了用电。

  同时,整栋楼广泛采用了绿色建材:建筑外窗和建筑幕墙均使用低辐射镀膜玻璃,能阻挡80%的红外波热辐射,达到夏季明显降低空调的用电量,冬季显著减少供暖热负荷的效果。

  据介绍,长期以来,中国移动一直致力于从各方面推进节能减排。中国移动四川公司认为,节能环保是衡量企业是否优秀的指标之一,也是“三有(有竞争力、有社会责任、有道德文化)”优秀企业的核心内容和形成企业差异化竞争力的关键要素,作为国内领先的综合信息服务商,四川移动有责任、有义务在企业生产和运营的各个环节推进节能减排。从2008年3月起,四川移动就组建了由总经理担任组长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节能减排工作,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的意识已经深入到每个移动员工的心中。记者 庞健 摄影 王天志

2、代表委员热议 发展低碳经济要“两条腿”走路

来源:中国经济网2010年03月10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1108345.html

  “低碳经济”是今年两会的“热词”之一,也是股市上资金热烈追捧的一个板块。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努力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即发展低碳经济要“两条腿”走路,缺一不可。

  先说低碳排放产业体系“这条腿”。既然要建设低碳排放产业体系,自然离不开政策支持和产业技术标准。

  首先,要有适合低碳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支持。如果建立了合理有效的政策支持,低碳经济的发展就有可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太阳能电池研究与发展中心主任褚君浩认为,“核心技术”和“低碳理念”是建设低碳社会的两根支柱。我国目前低碳经济的相关产业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在产学研中还难以承担科技创新主体的重任,在这个过度阶段开展有效的扶持将是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着力点。

  比如政府从资金、税收等方面给予企业支持,变目前单一的减税和免税模式为实行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税收抵免、延期纳税等国际上通用的方式,调动企业加快循环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引导社会资源向循环经济领域配置。

  其次,要建立一套清晰的低碳产业发展技术序列。在具体的低碳排放产业体系构成中,需对涉及的行业做出具有可持续发展前景的技术规范指标。

  有政协委员认为,现在提低碳经济还为时过早,因为有很多基础性工作还没有做。

  全国政协常委郑楚光就持有这样的观点。他认为,目前我国在低碳技术选择上缺乏系统、科学的评估和规划,要实现低碳发展,就应该先确立国家清洁能源战略和技术路线图。

  更有委员建议,应该从众多的低碳技术中选择符合国情和发展需求的关键、共性技术,尽快制定低碳技术重点发展战略规划,列入“十二五”科技发展计划及相关产业技术创新计划。

  褚君浩则建议设立低碳技术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建立多种形式低碳技术产学研联盟,大力培育和发展低碳经济产业。

  总之,建立一套切实可行并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低碳技术规范,将对我国的低碳产业体系形成和发展起到很好的保障作用。

  再说低碳排放消费模式“这条腿”。建立低碳排放消费模式需要在全社会树立低碳理念,推行低碳生活准则,这样才能带动新一轮低碳经济的高水平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张全表示,其实,“森林碳汇”在专业领域已运用了好几年,此次通过政府工作报告,让全社会都知晓,希望“循环经济”、“低碳生活”能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值得注意的是,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各级政府往往把着眼点放在企业开发低碳技术、发展低碳产业,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上,而相对忽视公民对低碳经济、低碳生活方式的认同和参与,公众的消费观念和价值观念还不能跟上低碳经济发展的需要。

  因此,全国人大代表傅企平强调,各级政府不仅要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更要在公民中倡导低碳生活,共同打造低碳社会。

  小到一盏节能灯的使用,大到一台汽车、一幢节能住宅的购买,在每个人都具有了这种意识并且付诸实践之后,就是低碳排放消费模式形成的时候。

  这种消费模式的形成必须通过制定政策、加强宣传等,引导公众消费观念和价值观念跟上低碳经济发展的需要,让“低碳”概念热起来,并长期热下去。

  而对于股市上的投资者来说,投资于那些有实质低碳技术并且具有发展前景的公司才是获取超额收益的正途。

  低碳经济是个“时髦词”,不管怎么解读,各行各业都可以从中找准定位和切口。只有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这两条腿”共同协调发展,低碳经济才会实现健康快速的发展。

3、吴焰:环境污染责任险可助力低碳经济发展

来源:中国保险报 2010-03-08

http://company.cnstock.com/industry/rdzt/ditan/dt_zxxx/201003/410319.htm

  全国政协委员吴焰认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一项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能够较为有效地应对环境污染问题的绿色保险制度。国际经验证明,一个有效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能够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双赢”,有助于推动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2007年以来,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开始起步并在部分地区开展了试点,保险企业也积极参与并进行了多样化的探索和实践。但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目前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十分缓慢。

  吴焰认为,制约因素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行缺乏法律保障,对企业是否参保无制度约束,对侵权主体缺乏有效的环境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政策支持力度不足,虽然目前部分试点省市给予了政策支持,但主要停留在给予投保企业保费补贴层面,缺乏税收以及风险保障基金等深层次支持措施;三是目前我国尚未有统一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标准,保险公司在查勘、定损与责任认定上存在困难,灾害损失风险难以把控,这进而影响到环境责任保险的费率厘定和产品开发。

  他建议,为了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应当在国家和地方立法中纳入环境责任保险的相关条款,尽早出台环境责任保险专门法规。配合今年7月1日实施的《侵权责任法》,制定有关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条例,明确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原则、主体、范围、标准、举证责任、请求权时效等。

  同时,应当参照国际通行的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确立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建设方向。在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尚未实施前,建立政府部门、保险公司、银行三方合作互动机制,由环境保护部门制定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业(产品)目录,将目录内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情况与其获取信贷的资质挂钩。通过这种市场化手段引导环境责任保险的发展,形成“不通过环评项目不能上马、不构建环境污染保障机制得不到信贷支持”的机制,构筑环境保护的第二道防线。

吴焰还建议,应当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参保企业保费财政补贴制度,以及对承保公司的税收优惠机制,将给予企业的税收优惠待遇与企业环境污染保险事故发生情况挂钩,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保险双方积极性,提高制度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设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用以支付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超赔部分以及垫付应急处理费用等。发展权威、独立的风险与损失评估机构,评估环境污染经济损失和经济赔偿价值,以促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

4、艾努瓦尔委员:加强环境应急机构建设

来源:人民网2010年03月10日

http://news.sina.com.cn/c/2010-03-10/010619827274.shtml

  人民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常雪梅)“近几年,突发性环境事件、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屡有发生,给环境应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机构势在必行。”全国政协常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艾努瓦尔对环境应急机构的现状表示担忧。

  艾努瓦尔委员说,除北京、江苏、河北等少数省级环保部门建立独立的环保应急机构外,全国绝大部分省级环保部门没有专门环境应急机构。各级政府环境应急指挥机构设置和职责不统一,影响了环境应急处置的工作效率,而且,在环保部门内部,环境应急管理职能可能设于不同的部门,有的设在环境监测部门,有的设在污染控制部门,“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信心沟通不畅,整体调度困难,这将直接影响环境应急管理效能。”

为加强环境应急机构效能的发挥,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最大限度的保护环境,减少事件带来的环境伤害,艾努瓦尔委员建议,建立常设性的环境应急机构,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方环境应急机构还要做大做强。还要加强对各级应急队伍的建设,专职应急人员甚至应该纳入公务员系统管理,环境污染,覆水难收,突发应急,亡羊补牢。

5、刘德旺:保护和建设好京津冀最美湿地“衡水湖”

来源:河北日报2010-03-10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0/03/671268200397_1.shtml

3月9日上午,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进行第二场大会发言。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主席刘德旺在大会上作了《保护和建设好京津冀最美湿地“衡水湖”》的发言。

2009年6月,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河北省政协,在北京举办了衡水湖湿地保护与发展高峰论坛,全国政协副主席罗富和到会指导。温家宝、贾庆林、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对论坛成果高度重视,均作了重要批示。本着主动跟进、深度参与,刘德旺委员在政协大会上,呼吁进一步重视衡水湖、保护衡水湖。

 “在我国干旱缺水的华北平原,有一片蓄水面积近100平方公里,周边保护区面积187平方公里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衡水湖,被誉为‘华北之肾’。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委员会专家称赞衡水湖‘真是一片神奇的土地’。”刘德旺委员发言一开始,就引起了与会者的浓厚兴趣。

刘德旺委员说,华北的生态安全事关国家的生态安全,特别是首都的生态安全,保护衡水湖,对于保护京津冀乃至华北地区的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衡水湖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调蓄枢纽,对保证东线调水工程顺利实施和水质安全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里的水质水量得到有效保障,将有利于南水北调东线的水安全。

 “保护好衡水湖需要地方不懈努力,也离不开国家的大力支持。”鉴于衡水湖特殊的生态地位,刘德旺委员建议,加快湿地保护立法步伐,抓紧时间推进国家层面的湿地立法,抢救性地保护珍贵的湿地资源;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大工作协调力度,整合资源,促进各项支持政策与项目的落实;将衡水湖湿地保护与建设作为保护京津冀生态的重要举措,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和长远发展规划,把衡水市“水市湖城”项目列为国家重点生态建设示范工程;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合理调整湿地保护区土地利用规划,为湿地恢复和保护提供保障;建立生态用水补偿机制,保证以合理优惠的价格调入衡水湖生态用水,加大补水量。

 “打造京津冀最美湿地,是我们共同的美好愿景。”刘德旺委员最后表示,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形势下,衡水湖湿地一定会彰显生态系统的健康与活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功范例,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宝地。

 “听完刘德旺委员的发言,进一步引发了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思考,对衡水湖湿地保护和建设的关注。”一些全国政协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纷纷祝愿衡水湖湿地明天更加美好,在保护和改善京津冀乃至华北生态中发挥更大作用。

6、西南地区旱情严峻 6130万亩农田受旱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10年03月10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1109431.html

  人民网昆明3月9日电 (记者冯华)记者从农业部日前召开的西南地区抗旱保春耕座谈会上获悉:去年入秋以来,我国西南大部地区干旱持续时间长,受旱面积大,影响程度重,部分地区更是遭受了60年甚至百年一遇的严重旱灾,给当前春耕生产带来很大困难。

  据农业部农情调度统计,截至3月5日,云南、广西、贵州、四川、重庆5省(区、市)秋冬播作物受旱面积6130.6万亩,其中严重受旱3294.5万亩。西南5省(区、市)粮食产量1700亿斤,占全国的16%,西南地区粮食生产形势直接影响全国粮食生产大局。

  农业部党组成员、人事劳动司司长梁田庚在座谈会上提出,受旱地区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大春生产的回旋余地,尽量弥补小春损失;要加强工作督导和技术指导,组织专家和农业技术人员帮助和指导农民因地制宜落实抗旱保春耕措施;要加强部门协调,搞好柴油、种子、肥料等农资的调剂调运,强化农资市场监管。

座谈会还要求各地农业部门千方百计开辟水源,加强抗旱物资调配、调节和供应,加大工作力度和技物投入强度,注重节约用水。旱区农业部门要摸清本地区种子余缺情况,确保种子供应。充分利用现有水源,统一组织水稻育秧和玉米育苗工作,确保育秧、育苗用水。

7、云南干旱致农作物大面积绝收 直接损失超128亿

来源:中国新闻网2010年03月10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1108310.html

  3月8日下午,昆明干旱灾区石林周边村庄。据悉,干旱已造成云南省3065.6万亩农作物受灾,占已播种面积的83%,其中成灾2167.4万亩,绝收814.1亩;新造林地受灾面积1078万亩,报废256万亩,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已达83.4亿元。大量山区人畜饮水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出现严重困难,全省有530万人、295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中新社发田洪摄

  记者从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截止3月8日,云南省125个气象监测站有106站特旱,11站重旱,1站中旱,2站轻旱,5站无旱;除迪庆外,全省大部地区的旱情无明显变化。

  截至3月8日,严重干旱已造成全省秋冬播农作物和水果、茶叶、蚕桑、橡胶、咖啡五类经济林果受灾面积达4085万亩,成灾2702万亩、绝收1398万亩;秋冬播农作物3181万亩受灾,占已播种面积的86%,其中成灾2368万亩、绝收1334万亩,预计全省小春粮食比上年减产50%以上;全省已有742万人、459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林地受灾面积达3011.9万亩、成灾面积1399.9万亩;因旱全省农业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27.88亿元。

  据气象信息,预计3月16日前,云南全省大部分气象干旱区仍无有效降水,在5月中旬前无明显大范围降水过程,大部分地区雨季将于5月下旬前后才相继开始。

  目前,云南省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云南省慈善总会和省红十字会共到位捐赠资金22372.896万元。云南省气象部门2月1日到3月7日在全省16州(市)84个县开展了607点次人工增雨作业,使用各型炮弹3204发。

目前,全省共投入各级抗旱资金16.66亿元,组织1034.3万人投入抗旱救灾,投入4357眼机电井、7322处泵站、38.6万台(套)抗旱机动设备,出动机动运水车辆24万辆(次),组织实施人工增雨607点次,临时解决707万人和406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实现抗旱浇灌面积1988万亩次,改种补种马铃薯、玉米、豆类、蔬菜等作物243万亩;储备灭火弹15.5万发、各类扑火器材21万台(套),投入扑救力量69万多人次,处置卫星热点3541个、扑灭森林火灾370起。抗旱减灾救灾各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记者贾宜超) (来源:中国广播网)

8、中德专家为海南东部近海地区生态系统“把脉”

来源:新华网2010年03月10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1108302.html

  新华网海口3月9日电(记者王晖余)3月6日至8日,来自中国和德国的32名海洋研究方面的专家共同为海南东部近海地区生态保护系统可持续发展“把脉”,专家们参加了“海南省东部近海地区的陆-海交互作用项目”中、德双边科学研讨会。

  中德专家主要针对海南省东部近海地区的人类活动对珊瑚礁、河口海岸、红树林生态系统的影响进行研讨,内容涉及海南近岸海区地球化学物质分布和变化、河流入海物质通量、近岸珊瑚区生物状态及其存在的威胁、海岸人类活动对近岸渔业资源的影响等诸多学科问题。

  专家研究结果表明,近年来,海南省东部近海地区陆源污染入海影响加重,海湾生态有恶化倾向,渔业生物量有所下降,珊瑚礁、红树林生态系统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

  专家建议,海南应加强沿岸入海污染物的控制、加强典型热带近岸生态系统的长期监测、设立相应保护管理区域以加强对珊瑚礁、红树林生态系统的保护。

  据了解,“海南省东部近海地区的陆-海交互作用项目”由中国海洋局与德国研究与教育部2006年批准开始执行,由中国科技部国际项目资助。华东师范大学、海南省海洋开发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海洋大学、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不来梅大学热带海洋研究中心和汉堡大学等中德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参加了研讨会。

9、交通部原高官:高铁时速超300公里污染会大增

来源:中国新闻网2010年03月10日

http://finance.people.com.cn/GB/11107524.html

  全国政协委员、交通部原副部长胡希捷9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指出,建设“高铁”要综合考虑速度需求、能耗、环境保护等各方面因素,而不能一味地追求高速度。

  近期,中国加速发展高速铁路,武汉至广州、郑州至西安等时速超过350公里的铁路线陆续投入运营。据报道,时速380公里的动车组也将下线。

  对此,胡希捷说:“什么东西都有正面、负面的影响,例如飞机速度很快,但油耗成本也高,也会在空中造成污染。‘高铁’时速到了300公里以上,它的能耗就会成‘幂次方’增加,这个变化是非常大的,所产生的污染也会大大增多,例如噪音。”

  胡希捷认为:“高铁的速度并不是越高越好,300公里以下就可以了,日本新干线的时速一般就不会超过300公里,并不是因为日本的技术做不到,而是综合考虑到速度需要、能耗、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

  他说,目前北京至天津高速铁路的时速一般也不会超过350公里,除了能耗、环保等考虑外,还有工程技术方面的原因。350公里的时速对铁道工程的沉降度要求很高,增加了土建工程的材料、技术成本。“为了缩短10分钟的旅行时间而增加很大的成本,值得吗?这个问题要科学考虑。”

胡希捷于1997年担任交通部副部长,后转任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总经理,2009年卸任。(记者符永康)

10、齐齐哈尔市推行“河长制”治理水污染

来源:鹤城晚报 2010-03-10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0/03/671268200173_1.shtml

   记者日前从齐市环保局了解到:2010年齐齐哈尔市全面推行“一河一策”,实施河流管理“河(段)长制度”,确保嫩江流域出界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据了解,2010年齐齐哈尔市环保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包括: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40310吨,在2009年基础上削减4241吨;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54990吨,在2009年基础上削减3153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以上天数至少330天。

  为加强水污染防治,齐齐哈尔市将全面推行“一河一策”,实施河流管理“河(段)长制度”。严格执行全省江河水质黄色、橙色和红色警戒制度,流经县(市)区的江河断面出现一次劣Ⅴ类监测数据的为黄色警戒等级,通报当地政府;连续两个月劣Ⅴ类的为橙色警戒等级,在主要新闻媒体曝光;半年全部为劣Ⅴ类的为红色警戒等级,对当地实施“区域限批”。

  同时,停止审批排放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密切监控高风险污染源,控制石油、煤炭、化工、造纸和食品等重点行业污染物的排放量。加大监管力度,对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限产治理或停业整顿。加强对浏园水源地和其它大型水源地的监测与监管,严防发生影响水源地水质的污染事件。加强县、镇饮用水源保护,6月底前完成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分级管理,饮用水源以及保护区严禁进行水体和近岸养殖活动。

11、湄公河水位超低危及数百万人生活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2010年03月09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1106506.html

  据法新社报道,湄公河北部的水位已降至历史最低水平,这一流域生活着数百万居民,超低水位正对居民们的生活用水、航运和农业灌溉造成威胁。

  据湄公河委员会(MRC)秘书处首席执行官杰里?伯德(Jeremy Bird)介绍,泰国北部、老挝北部以及中国南部地区都受到了影响。

  “河水的流量远远低于过去20年间记录的平均水平,”伯德说。他所在的组织是一家跨政府机构,该机构处理所有和湄公河有关的事务,包括渔业,农业和洪水治理。

  他说:“现在我们看到的是河水的流量还在进一步减少,”

  湄公河下游流域居住着6000余万人,他们依赖这条河获得必要的食物,开展交通运输和其他一些经济活动。另外,湄公河也是世界上最宝贵的内陆渔业区域所在地。

  伯德说,因为河流水位下降,已经有21艘货船在中国南部流域搁浅。另据他介绍,河流水位急剧下降的原因是由于湄公河流域遭受了严重旱灾。

  一份有关旱情的报告说:“严重的干旱将影响到农业生产、粮食安全、饮用水卫生以及内河运输。同时,旱情还会进一步影响贫困人口的经济发展活动。”“湄公河北部的一些省份是老挝和泰国最贫穷的地区。”

  在湄公河流经老挝琅勃拉邦旅游中心和泰国会晒旅游中心之间的区域,所有旅游业经营者都已经停止了经营活动。

  老挝政府已经开始建议人们减少用水量。

  伯德介绍,目前还很难说全球变暖是引起此次旱情的直接原因。但是,2009万象雨季的降水量是有纪录以来最糟糕的一季。2009年末至2010年初的降雨量也远远低于往年平均水平。

  因此,湄公河各条支流的水量在这一期间也变得非常低。

  “中国境内的降雨量也是极低的,”伯德说。

  泰国一些非政府组织人士认为,中国的水坝是造成湄公河水位异常下降的原因。

  MRC称中国在湄公河干流上已建和将建的水坝共有8个。

  伯德表示,在湄公河的低水位和那些大坝之间,“我们无法断言没有联系”。但他同时也表示,一般情况下,水坝不会在旱季蓄水。

  而泰国国家报的一则消息称,泰国希望MRC与中国方面进行谈判,要求中国设在湄公河流域的水坝加大放水量,以缓解下游旱情。

  伯德说,MRC尚未收到任何来自泰国的正式请求。一旦收到正式请求,MRC将与中国商讨放水的可能性。

  “在这种情况下防水正是上游的水坝发挥作用的时候,” 伯德说,因为一旦这些水利工程投入工作,将会在旱季使湄公河流域的水流量增加30%到40%。

  泰国、老挝、越南和柬埔寨是湄公河委员会的正式成员,而中国和缅甸是MRC的对话伙伴国家。

  MRC的数据显示,柬埔寨境内的湄公河流域水位不像其北部流域的水位那么低。伯德解释说,造成这种情况的因素很多,其中之一这是由于这两个流域分别处于不同的降雨系统内。在北部流域,问题正在变得越来越严重。

伯德告诉记者:“未来一个月内,北部流域的水量很可能继续下降。” (王晓波)

12、马天南:走进哥本哈根的中国民间环保者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3月10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10-03/10/content_13137082.htm

    新华网福州3月10日电(记者李慧颖)滨海城市厦门有一个属于全体市民的“环保日”,在每年四月的第三个周末,市民们会不约而同地换上浅绿色的上衣,走进社区、郊外、海边,参加名为“鹭岛关爱日”的活动。

    在过去10年里,有超过10万厦门市民曾做过关爱日的志愿者,上百万市民曾参加过有关活动。它的发起人是一位40岁的普通女性——环保民间组织“绿拾字”环保服务社创办人马天南。

    “我们是一个从最基层、最小的活动开始做起的草根民间环保组织。”马天南这样告诉记者。

    10年前,马天南还是一名普通公司白领,1999年厦门遭受了一场台风袭击,不少树木在灾害中损毁,包括马天南在内的一群年轻人聚在一起,发起了“为了厦门的树”募捐活动,“绿拾字”环保服务社就此诞生,而马天南也开始了她的环保生涯。

    “鹭岛关爱日”是马天南发起的最重要的活动之一。从2000年开始,“绿拾字”每年推出一个环保主题,在大学社团、公共机构、社区居民、中小学开展一系列活动,吸引公众参与。

    马天南说,开始的时候,工作很困难,“比如我们推广垃圾分类,很多市民不理解,觉得自找麻烦,有些市民有这个意识,但是分不清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摆摊宣传发传单的形式不奏效,马天南和“绿拾字”的志愿者们想了新办法:将身边的环保故事编排成“垃圾时装秀”“环保众生相”等节目,走进社区、企业、学校表演,生动形象、寓教于乐,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在10年里,“鹭岛关爱日”举办了珍惜“我们的海湾”“拒绝塑料袋”“推动循环社区”等主题活动,吸引了超过10万名来自政府、企业、大学社团、公共机构、社区、中小学的市民成为志愿者,影响公众超过百万人,成为厦门公众的环保日。

在10年里,马天南和“绿拾字”环保服务社成为中国第一个倡导垃圾减量并推广布袋使用的民间环保组织,第一个关注海湾环境与红树林问题的民间组织,第一个由民间发起关注循环经济,并在社区中推广绿色产品、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组织;第一个发起无车日活动的民间环保组织,第一个关注气候变化的民间环保组织。

    马天南说:“这10年来最明显的感受是,环保越来越被中国社会所重视,尤其是最近几年‘绿色’‘低碳’的理念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普通人的生活中。”

    马天南的包里带着一副不锈钢筷子和勺子,每次吃饭时,她就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拿出自带的餐具。“以前每次我拿出钢筷钢勺,都会惹来不少注目的眼光。现在惊讶的目光少了,还经常能看到有年轻人和我一样自己带餐具,大家都在从自己开始‘低碳生活’。”

    2009年12月,马天南应邀作为中国民间气候变化网络观察员参加哥本哈根COP15会议。

“环保问题不是一个民间组织能够改变的,也不是几年宣传就能改变的,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马天南说,随着时代的发展,环保的内容也更加丰富了,不仅是“捡垃圾观鸟发传单”,还有生态安全、动物福利、低碳生活、绿色出行,“我们要做的太多了”。

13、吕忠梅:环境保护诉讼不是赔偿之诉

来源:法制日报2010年03月10日 周芬棉

http://news.sina.com.cn/o/2010-03-10/073017194095s.shtml

  2009年,江苏盐城20万市民因水质不合格被断水,内蒙古赤峰市居民饮用水后患病,湖南武冈发生因企业污染造成儿童血铅超标,陕西风翔、湖南浏阳等地发生重金属污染事件……

  环境保护问题引起了会社会的广泛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吕忠梅,当过经济法学博士生导师、湖北高院副院长、国企高管,现任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她始终站在我国环境保护法制研究的前沿,是我国知名的环保法专家。《法制日报》记者今天对她进行了专访。

  吕忠梅开门见山地说,2007年11月20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的环境保护审判庭,及其下辖的清镇市人民法院设立的环境保护法庭,是我国首家设立的专业环保审判庭和环保审判法庭。2008年无锡中院专门成立环保审判庭;江苏省好几个地方在民庭里设立环境保护合议庭;昆明中院设立环保审判庭,云南省发布文件,把公益诉讼纳入审判范围。

  “各地情况五花八门,但毕竟多年的呼吁终于有了结果,而且有了第一例,环境保护的司法大门打开了。但是,接下来面临的问题还很多,社会各界需要理念上的认识,相关的规则仍需要做大量研究后陆续出台。”吕忠梅说。

  她历时3年,到各个省调研,去美国考察,今年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保护的建议和建议国家立法机关启动环境损害赔偿法制定工作的议案。

  环境污染损害不确定因素多

  吕忠梅说,环境保护案件和一般民事案件相比,要复杂得多。民事案件,无论人对人的诉求、人对财产的诉求,原告被告确定、损害行为确定、损害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确定。但是,环境保护案有很多是不确定的。“受污染了,什么时候表现出来,有的潜伏期很长,这是迁移不确定性;一种原因造成多个结果,多个原因造成一个结果,因果关系不确定;污染物对某些受众造成损害,程度因人而异,损害后果不确定。”她说。

  她举例说,日本水俣病是由汞污染引起的一种使人神经系统中毒的病。但最初人们并不知道,只见猫跳海、人跳海,都是因为头痛难忍。水俣镇卫生医院医生治了很多这样的人,他写了一篇论文,称这些人患了一种不知名的神经中毒症。后来人们才发现是汞污染了水,虾中毒了,鱼吃了虾,鱼中毒了,人吃了鱼,人中毒了;而猫吃了鱼,因此猫也中毒了。从汞———虾———鱼———人(猫),形成了一条食物链,链条上的每一个生物都中毒了,但是研究这件事却用了很长时间。期间要不停地进行试验,需要借助于科学。因此日本审理这起案件耗费了18年!

  “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根本举不了证,他只知道自己不舒服,他是弱势,却拿不出证据。这就需要举证责任倒置。”

  吕忠梅说,环境保护案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某种污染可能对未来环境造成损害,但并不一定针对某些人。“比如,某个工厂排污,使一个湖遭殃了,那么在湖中养鱼养虾的人受到损害,居住在湖周边的人也受到污染,湖的环境受害了;如果污染物排在江里,也一样,鱼虾受损了,环境受损害,影响的是靠江生活的人的生存环境。”

  环保案件有别于代表人诉讼

  “一旦因环境问题,致使不特定人受到损害,有人认为这就属于环保诉讼。”吕忠梅说,“这是一种误解。”

  环境保护诉讼不是赔偿之诉,而是在于要求侵权方停止污染、尽快恢复原状;所得的赔偿也不归属于个人,在支付律师费等诉讼费用后,应纳入到环境保护基金中去,个人不能直接从中独享。

  “如果不特定人要求某污染物赔偿自己损失,就属于普通民事诉讼案件。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中有准代表人诉讼,由公益律师打官司,这是个人利益的延伸,在很多人受损时,用准代表人诉讼,请求其代替大家要求赔偿。”吕忠梅说,“真正打环保官司的还是贵阳,原告要求的目的,就是要求对方停止再污染,而不是要其赔钱。”

   审理环保案件须有环保理念

  “对于法官来说,审理环境保护诉讼案件,至少必须有环保理念。”吕忠梅说,比如一个人破坏森林,按照所伐森林的数量,是多少立方米,该判刑还是奉法律有规定。决定就完了。但如果破坏的不是一片森林,而是一棵古树,或者快要灭绝的稀有植物,那就不是赔钱的问题,而是涉及一个物种的问题,植物链中的一个环节没有了,由此造成的损失是无法用钱衡量的。如果法官不具备这种素质,那就无法胜任审理环保案件。

  “由此引发一个问题,如何判判赔的钱放在哪里国外有环保基金会,我们没有。”吕忠梅说,审理环境保护案件,现有的规则不完备。

  她去年曾提出关于审理环境保护案件需要制定规则的问题。令她欣慰的是,最高法院很快就行动起来了,派人到很多地方进行调研,拿出了一个工作方案,后来还将相关情况向她作了反馈。“自己的建议受到重视,这是我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最高兴的事。”吕忠梅说。

  一般地,一个司法解释的出台,不仅要进行多次调研,还要先做一些指导性案件的编写、分析工作,供各地法官判案参考,还要向专家学者征求意见。

  吕忠梅是一个极其勤奋并且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她说:“我很愿意为此多做些工作。”

14、刘克崮:抓住当前时机尽快推出资源税改革

来源:中国税务报2010-03-10

http://news.h2o-china.com/html/2010/03/671268182276_1.shtml

2008年和2009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顾问刘克崮曾两度提出有关资源税改革的政协提案,引起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热议。但由于当时国内外经济形势所限,我国的资源税改革方案被暂时搁置。今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推进资源税改革”。面对本报记者采访,刘克崮委员直言,如今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改革的意义、方向和基本方案早已达成共识,最大的问题仍在于推出时机的选择。他认为,眼下资源税改革已到了最后的有利时点,建议有关部门抓住时机果断推出。

刘克崮表示,从物价方面来说,目前我国部分资源产品价格既定,如燃油、天然气统一实行政府指导价格,基本不受资源税的影响。其他能源产品(如煤炭)短期看,因资源税改革增加税负不多,价格上涨有限。

从企业负担方面来说,短期看,因税负无法全部转嫁,资源开采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会有所提高。但结构性减税和低利率政策使得企业税负和财务成本大幅降低,根据目前有关部门设计的资源税改革方案,按2009年全国油、气、煤产量和当前价格测算,全年净增加资源税不到300亿元,仅为结构性减税5000亿元的6%.按能源企业目前的盈利能力,完全可自行消化承受。

刘克崮指出,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我国相继推出了几项重大减税措施,大幅降低了企业税收负担,为资源税改革创造了良好的税收空间。同时,眼下国内经济回升向好,且增速逐步加快。1月份CPI、PPI环比继续上升,通胀预期已开始显现。而另一方面,资源价格仍处在较低位,改革增税对价格总水平影响有限。现在推出资源税改革对宏观经济整体走势尚不会造成大的影响。他强调:“一旦经济全面复苏,资源税改革增税将对本已上行的价格产生不利影响,错过这个时机,改革将极有可能不得不再次搁置。”

针对目前资源税制度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他建议,本次改革应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推进、完善,从以下几个方面调整:一是扩大征收范围。将更多非金属矿原矿纳入征收范围,同时,对一般性水资源暂免征收,而对开采利用价值较大的地热、矿泉水征收资源税。二是调整计征办法。将原资源税计征办法改为从价计征,并适当提高税负水平,以发挥税收“水涨船高”的自动调节作用。同时,可考虑初期按销售收入定率计征,待资源储量等技术指标管理完善后,逐步实现按资源可采储量征收,将税率与资源回采率、环保等挂钩。三是统筹税费关系。我国资源税负虽低,但围绕矿产资源征收的各项费用却名目繁多。在资源税改革方案实施后,应取消违规、越权的收费项目,加强矿产资源收费基金管理,逐步理顺税费关系。

15、低碳中国再加速 后“一号提案”五大猜想

来源:凤凰财经2010/3/10/ 章轲

http://info.cm.hc360.com/2010/03/100947168393.shtml

    今年的“两会”,备受关注的“一号提案”聚焦在了“低碳”。

    九三学社中央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低碳发展的建议》一出炉,不仅得到了国家发改委的高度认同,也迅速掀起了“两会”的低碳热。

    这是因为,“一号提案”往往聚焦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也因为“一号提案”往往预示着未来一段时间发展的方向和努力的着力点。在温家宝总理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有两处也提到了“低碳”。

    这预示着,2010年乃至更长的时间,“低碳”将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的动力和引擎,也将是引领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重构的新的风向标。

    毫无疑问,2010年,围绕“低碳”大政方针的确立和全面实施,在政策框架、法律体系、产业转型和消费模式改变等方面都将发生许多新的变化。

    猜想一:新发展战略

    中国已是世界上受气候变化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气候变化问题已经成为中国发展的最大国际约束。九三学社中央提出的提案开宗明义地认为,“发展低碳经济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将是中国今后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一号提案”创新性地提出,要“将中国特色低碳发展道路确定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并提出了两条具体建议:

    一是组织有关方面力量,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研究低碳发展与现有战略的关系,明确中国特色低碳发展道路的核心要求、实现方式和战略目标;

    二是将低碳经济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将中国特色低碳发展道路作为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在列入“十二五”规划的同时考虑更长远规划。

    今年,“十二五”规划的制定也将基本完成。根据“一号提案”的建议,可以预测,2010年,国家将启动低碳发展的相关基础性工作,制定科学的低碳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开放、透明、负责的温室气体减排制度。

    低碳发展与节能减排等有关战略部署也将结合得更紧密。比如,据国家环境保护部透露,今年环保部门将扩大环境监测范围,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开展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监测工作。与此同时,国家也将加快开展地方碳排放指标核定工作,逐步构建碳排放交易机制,并择机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和碳排放问责制。

    根据“一号提案”的建议,国家也将根据应对气候变化,增强防灾、减灾能力的要求,有可能实施若干低碳发展的重大行动计划,包括重点实施能源结构调整、绿色能源开发利用、绿色建筑、公共交通、农村沼气化和陆地生态碳循环等重大行动计划;强化区域限批等行政手段,坚决遏制高能耗、高排放项目上马,避免高碳排放锁定。

    在今年的“两会”上,致公党中央在一份提案上也表示,在“上大压小”、“关停并转”等工作中,要尽力避免和减少近期重大项目投资、建设所带来的“锁定效应”,以免导致那些需要二三十年才能收回成本或技术改进的一些大项目,一上马就立刻成为温室气体排放“甩不掉”的包袱。

    事实上,目前许多产业之所以难以改变高污染、高能耗的局面,难以实现生产方式的转变,主要原因就在于“碳锁定”上。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世锦表示,中国目前正处在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在接下来的20年里有大量的基础设施和设备投入运营。在大规模投资的背景下,如果不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发展理念,一旦建成,在其整个寿命周期内就被锁定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的路径上。

    所以,刘世锦认为,“应尽早开始发展低碳经济,在发展中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合理的城市化模式和节约型的消费方式,走上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发展道路。”

    这也正是“转变”刻不容缓的道理所在。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还特别强调,要“大力开发低碳技术,推广高效节能技术,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要努力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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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排放权交易可“盘活”广州垃圾处理

来源:南方都市报2010-03-10

http://gcontent.nddaily.com/1/d9/1d94108e907bb831/Blog/590/746b39.html

    由于民众反对,广州放缓了垃圾焚烧厂的新建计划。然而在解决垃圾问题上,政府仍缺乏合适的对策。广州市民盟近日提出构建垃圾排放权交易体系的设想:测出环境容量,确定排放权,建立排放权交易市场;各区和企业、排放方和处理方进行交易;少排的可出售指标,多排的就要购买。业内资深工程师撰写了整套方案,并将作为提案提交两周后举行的广州两会。

    垃圾排放权交易是一种经济手段,兼有惩罚和鼓励的效用,有助于树立垃圾排放与处理的责任意识和成本观念。通过排放权交易,还可以在市区内部形成由经济手段转化而成的行政压力,并促成这些压力在垃圾减排、分类回收、终端处置等方面的传导和配置,迫使政府和企业主动转变思路。显然,这些都是广州紧缺的,对破解垃圾处理的僵局具有现实意义。

    按照现有垃圾排放的增长速度,广州兴丰垃圾填埋场将在2012年封场。不考虑焚烧厂的适用与否,垃圾围城很可能是最迟3年后广州要应对的形势。从这个前景推演并寻求垃圾处置的模式,政策偏重于单纯焚烧。大量财政资金被注入焚烧厂项目,集中在垃圾处理的单一末端,甚至引发了利益输送的疑云,而更广泛层面、更紧要的环卫改革则被忽略了。

    广州环卫领域有两大任务:一是建立垃圾处理的产业体系,二是解决垃圾围城的迫切问题。在排放权交易提出来之前,因应这两大目标任务的垃圾焚烧厂营建计划被认为是唯一可行的。然后发生了一系列事情,令剑走偏锋的政策思维陷入与社情民意的对峙。要点就在于,大规模上马焚烧厂背后的“产业体系”难脱自利嫌疑,弃置了环卫的整体情势,远离了现实基础。

    如果老老实实建立排放权交易市场,把垃圾处理当成环卫全局性改革去推动,财政资金和交易所得就能回馈到环卫体系中,为其升级提供动力。因此,排放权交易是一次整体上的改革。若拿这个定位再去评估焚烧厂项目,就会发现后者格局的偏狭。排放权交易是关键的棋子,很可能会“走活”垃圾处理整盘棋。

    据方案撰写人介绍,广州建立垃圾排放权交易的条件是充分的,一年内可以完成布局,操作性不存在问题。现在的最大疑问是:政府会否接受这个方案。尽管排放权交易是大势所趋,但考虑到公共政策制订的复杂性,改革初衷虽好也会有变数。排放权交易能否落入实施,障碍就在于现行的焚烧厂新建政策会否改弦更张,原定的决策人和决策依据能否顺应潮流。

    从排放权交易这一构想提出的背景看,政府内部的分歧是明显的。再从借助民主党派这一渠道提交方案来揣度,新的改革计划在决策的内部竞争中很可能不占上风。给新方案以施展的机会,就是给垃圾围城创造新的解决之道。

自去年宣布番禺垃圾焚烧厂停建后,广州市政府以低姿态展开了延续至今的宣传说服活动。就此而言,本土专业人士秉持中间立场,提出构建垃圾排放权的交易体系,实际上又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同样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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