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08
三月八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2010年两会环保专题报道:
1、中国环境报: 温家宝: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和持久战
http://env.people.com.cn/GB/11097618.html
2、人民网: 马培华:把节能减排作为政府和企业考核重要内容
http://env.people.com.cn/GB/11094188.html
3、红网: 全国政协常委杨维刚:应建立资源和环境遥感监测机制
http://hn.rednet.cn/c/2010/03/07/1915755.htm
4、苏州日报: 杜国玲提出议案 建议尽快制定《太湖保护法》
http://sz.xinhuanet.com/2010-03/08/content_19185686.htm
5、人民日报: 代表、委员关注:呵护环境生态 共享碧水蓝天
http://env.people.com.cn/GB/11091064.html
6、中国环境报: 全国政协委员王玉:环保科普应纳入"十二五"规划
http://green.sohu.com/20100308/n270651105.shtml
7、武汉晨报: 将污染健康纳入环评
http://news.163.com/10/0308/03/617KUCLJ000146BB.html
干旱专题报道:
8、新华网: 秦大河:西南地区干旱六十年一遇 未来旱情还将持续
http://www.hwcc.gov.cn/pub/hwcc/wwgj/gjpt/myfk/201003/t20100306_314727.html
9、新华网: 贵州因旱348万人发生临时饮水困难
http://www.hwcc.gov.cn/pub/hwcc/wwgj/gjpt/ylxw/201003/t20100307_314764.html
10、中国广播网: 重庆旱情持续72万人出现临时饮水困难
http://news.sina.com.cn/c/2010-03-08/124719815975.shtml
环境资讯:
11、财经网: CPI定调3%,为资源税改革留伏笔
http://www.caijing.com.cn/2010-03-07/110391316.html
污染信息:
12、东方早报: 500桶危险化学品堆长江堤岸 上游为一水厂取水口
http://env.people.com.cn/GB/11093823.html
环保观点:
13、中国经济导报: 尽早架构环保税收体系
http://www.ceh.com.cn/ceh/ztbd/jnjp/60349.shtml
深度报道:
14、经济观察报: 环保部确权:环保违法最重可拘留
http://money.163.com/10/0306/01/6129EGV600252G50.html
15、东方网: [松江]环境污染造成一家的苦难
http://news.xinmin.cn/rollnews/2010/03/08/3912607.html
环境时评:
16、华夏时报: 中国之危:是水资源还是碳排量?
http://news.hexun.com/2010-03-06/122877497.html
17、人民网-观点频道: 从两会低碳提案大热看国计民生并重
http://opinion.people.com.cn/GB/11090498.html
18、人民网环保频道: 石化业自曝“太挣钱”拷问调控执行力
http://env.people.com.cn/GB/11092178.html
19、中国环境报: 污染减排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个“关键”缺一不可
http://green.sohu.com/20100308/n2706522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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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家宝: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和持久战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0年03月08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1097618.html
初春的北京,人民大会堂气氛热烈,暖意浓浓。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3月5日上午隆重开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国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扎实推进,“十一五”前四年累计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4.38%,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9.66%和13.14%。
温家宝在回顾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时指出,2009年,安排预算内资金,支持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等项目2983个;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节能空调500多万台、高效照明灯具1.5亿只。继续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完成造林882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0.36%。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8万平方公里。加强“三河三湖”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工业废水废气废渣治理。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明确提出2020年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和政策措施。
温家宝说,今年是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一年,是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为“十二五”发展打好基础的重要一年。今年发展环境虽然有可能好于去年,但是面临的形势极为复杂。今年重点要抓好提高宏观调控水平,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等8个方面的工作。
温家宝指出,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保有压,把钱花在刀刃上。继续向“三农”、民生、社会事业等领域倾斜,支持节能环保、自主创新和欠发达地区的建设。优化信贷结构。落实有保有控的信贷政策,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有效缓解农户和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严格控制对“两高”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完善家电、汽车以旧换新和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小排量汽车购置税按7.5%征收。加强和改进投资管理,严格执行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和产业政策,切实防止重复建设。要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信息网络和高端制造产业。
温家宝强调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和持久战。一要以工业、交通、建筑为重点,大力推进节能,提高能源效率。扎实推进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形成全社会节能的良好风尚。今年要新增8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燃煤机组必须同步建成并运行烟气脱硫设施。二要加强环境保护。积极推进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治理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等工作。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500万立方米、垃圾日处理能力6万吨。三要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支持循环经济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和能力建设。抓好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工作。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废物回收利用、余热余压发电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四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强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大力开发低碳技术,推广高效节能技术,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强智能电网建设。加快国土绿化进程,增加森林碳汇,新增造林面积不低于8880万亩。要努力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推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取得新进展。
温家宝说,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是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扩大用电大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健全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和费用分摊机制。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政策。改革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推进资源税改革。认真解决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马培华:把节能减排作为政府和企业考核重要内容
来源:人民网2010年03月08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1094188.html
人民网北京3月7日电 (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16位委员代表作大会发言。马培华委员代表民建中央发言,他的发言题目是《加快节能减排,促进可持续发展》。马培华在发言中提出,把节能减排目标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并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马培华提出,2009年是实现国家“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年。一年来,各地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单位GDP能耗下降2.2%,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继续保持双下降态势,二氧化硫“十一五”减排目标提前一年实现。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要完成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包括:
1.主要污染物排放增量压力大。我国总体上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2020年以前我国能源消费和新增工业项目的污染物排量仍然很大,加上我国人口预期将达到14.6亿、经济总量将至少翻一番,按照现在能源资源消耗水平测算,污染负荷将增加2—3倍,新增的污染物排放量将对污染减排造成长期的巨大压力。
2.节能减排区域差距较大。总体来看,东部地区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较好,部分地区甚至已提前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部分指标。中西部地区受历史原因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节能减排压力大。现在部分中西部地区正在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在转移的产业中,污染较重的行业占有较大的比重,将带来产业承接地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增加。这将直接制约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的发展进程。
3.运行机制还不完善。环境污染治理资金缺口较大;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不到位;监督体制建设滞后。
4.法律体系仍不健全。《节约能源法》配套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地区还没有修订《节约能源条例》,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较为突出。
为此,马培华提出四点建议:
1.优化经济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公告制度,加大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差别能源价格政策执行力度。通过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对淘汰落后产能给予补贴和奖励,并在项目立项、土地审批、信贷政策和税收减免等方面对落后产能转产企业给予优惠。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区域,严格控制安排投资项目,确保实行项目“区域限批”。进一步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建设一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在传统行业组织实施一批节能降耗、再循环和再利用的科技示范项目,使节能环保产业成为传统产业升级的重要发展方向。调整能源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制定并出台新能源消费鼓励政策。支持新能源、电动汽车等新兴产业发展。
2.完善财税政策,稳步推进能源资源价格改革。加大财政倾斜投入力度,中央在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资金安排上应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或流域倾斜,对于严重污染并已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的区域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移民的安排、土地利用性质的改变和生态环境的修复。建立高效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推广的财政补贴机制,落实补贴资金,制定具体方案,加大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投入。清理和取消对高能耗和高污染行业电价、水价、地价、税费的优惠政策。尽快制定资源税、环境税改革方案。加快研究制定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价格体系。
3.健全管理体制,强化节能减排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节能减排管理分工职能,逐步形成政府节能管理、节能监察、节能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强化节能减排的监管力度,坚持由相关部门和专家负责的节能目标责任现场评价考核制度,及时公布检查结果,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把节能减排目标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并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4.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法律保障。完善《节约能源法》配套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督促各地尽快修订《节约能源条例》。加快民用建筑节能、排污许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城市排水和污水管理等相关行政法规的制订及修订工作。抓紧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组织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推进清洁生产,转变增长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
3、全国政协常委杨维刚:应建立资源和环境遥感监测机制
来源:红网 2010-3-7
http://hn.rednet.cn/c/2010/03/07/1915755.htm
红网3月7日讯(记者 章尧 通讯员 王本礼)“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资源生态环境的保护维护矛盾的显现,必须建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检测机制,为监管机构提供客观、科学、可靠的决策依据。”3月7日,全国政协常委、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杨维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要想从根本上防止和抑制对于自然资源不当使用和开发,对生态环境所造成的破坏和影响,必须引入“第三方”监测机制。
杨维刚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资源生态环境的保护维护矛盾日益显现出来,存在大量自然资源利用没有按照自然资源规划进行,或没有按照我国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缴纳自然资源税和自然资源费,存在较多的超越使用范围,管理存在漏洞或监守自盗等问题,从而导致公众对官方解决问题缺乏信任。所谓的第三方调查越来越多地成为挽回公众信任的重要途径,但其却面临不符合法定程序、不具法律效力的尴尬。这一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从监测机制上加以解决。
杨维刚认为,建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监测制度,由法定机构对国家的自然资源的分布、数量、质量和开发利用状况等进行全面、动态的资料分析与评估和实地调查与核实。必须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建立客观的自然资源现状基础库,根据相关机构颁布的规划、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文件,利用多种传感器、多光谱、多时态、多分辨率的航天航空遥感影像资料和地形图进行对比分析,向相应的权力机构及时提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动态变化情况。二是建立自然资源档案制度,及时掌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现状和变化,提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效果报告,为编制自然资源规划,确定开发利用目标和保护管理措施,提供可靠的依据。
杨维刚建议,要想从根本上防止和抑制对于自然资源不当使用和开发,对生态环境所造成的破坏和影响,必须引入“第三方”监测机制,设立“国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监测职能”,赋予其对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监测的职能,作为对自然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四种权能的补充。鉴于国家测绘局的职能中不涉及任何与自然资源开发和利用的职能和利益关系,且已经承担着对国家与地方公共财政投入的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影像订购计划,统筹协调高分辨率遥感影像的获取、处理和分发服务,为避免重复投资和重复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监测的公信度,应将对国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监测的职能赋予国家测绘局。同时成立国家自然资源委员会,负责国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方面的协调、管理和决策工作,同时强化国家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4、杜国玲提出议案 建议尽快制定《太湖保护法》
来源: 苏州日报2010年03月08日
http://sz.xinhuanet.com/2010-03/08/content_19185686.htm
■太湖保护应把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首要任务,在环太湖流域坚决关闭、淘汰污染企业。
■其次,制定太湖流域保护管理总体规划,坚决制止目前太湖岸线以各种名义兴起的又一轮“开发”、“利用”热潮。
■要成立全流域统一的管理机构,并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太湖是苏州的母亲湖,这湖碧水孕育了细腻丰富的吴文化,也是环太湖流域上千万人口的“大水缸”。然而,随着环太湖流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今天的太湖水没那么甘甜了。呵护“母亲湖”,让她重现碧波美景,成为环太湖地区义不容辞的责任。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国玲此次领衔提出了《尽快制定出台<太湖保护法>,切实加大太湖保护力度》的议案,建议尽快为太湖保护立法,同时在环太湖地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让太湖这颗明珠再现璀璨。据悉,这还是太湖流域首次提出要为太湖保护立法。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杜国玲代表说,苏州的经济发展、文化孕育均得益于太湖。“但是对太湖,我们不能一味地索取,更要保护好、呵护好。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太湖治理,苏州在这方面也花了大力气,环太湖综合整治工程有序推开,2008年苏州市启动了东太湖围网整治“退渔还湖”工程,东太湖网围养殖面积从16.91万亩压缩到4.5万亩,各级政府累计投入东太湖网围整治资金8亿多元。这一举措大大改善了东太湖的水质和生态环境。“但我们也看到,随着太湖水域资源的开发及流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点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居民生活污水和沿湖养殖业污染,加上大量工程建设对水系的破坏,太湖水资源平衡已被打破,流域水系水质污染和太湖水体富营养化问题严重,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
杜国玲代表说,太湖是流域性湖泊,流域内分布有特大城市上海市,江苏省4个及浙江省3个地级市,共有30个县(市)。太湖治理应该在流域内整体联动,但由于各地各部门利益需求不同,观念认识不同,导致治理的整体效果不佳。“这就需要有统一的机制进行协调、规范,形成制度,并且对发展中、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处理。在这一前提下,提出尽快制定出台《太湖保护法》,非常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
在议案中,杜国玲代表不仅分析了太湖保护存在的问题,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关于立法的十条建设性意见。她认为,首先应把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太湖保护的首要任务,在环太湖流域坚决关闭、淘汰工艺落后、污染严重、排放不达标的污染企业,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从总体上削减污染物排放。通过加快结构调整,提升产业层次,实现节能减排和改善环境,从而减轻太湖的环境压力。
其次要确立“保护优先”的原则,加强对太湖流域的规划控制,制定太湖流域保护管理总体规划,明确各区功能定位、排污总量和水质目标。坚决制止目前太湖岸线以各种名义兴起的又一轮“开发”、“利用”热潮。在此基础上,要对保护和修复太湖流域自然地貌提出明确要求,着眼于太湖自然生态的整体保护。
在保护的具体措施上,杜国玲代表在议案中提出,要成立全流域统一的管理机构,并强调要强化环保法制权威,在太湖流域实施严格的环境标准,采取严厉的整治手段,建立严密的监控体系,加大违法处罚的力度,同时赋予执法部门责令停产整顿、封堵和拆除排污口等现场处置的权力和刚性手段,增强环保法律的威慑力,为“铁腕治太”提供法律依据。各级人大要加强对太湖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支持和促进同级政府贯彻实施。
在经济保障上,杜国玲代表提出,要在太湖流域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国家对承担生态建设任务繁重的部分地区,在上缴财政中应给予一定比例的返还或转移支付,让返还或留成的财力用于该地区的生态建设和解决该地区人民群众因生态建设需要限制发展工业项目而造成的实际收入相对减少的矛盾。同时她还建议,要确立“既要考核GDP,又要考核COD”的环境优先发展理念,积极探索绿色GDP考核机制,努力将环境代价计入发展成本。对承担生态建设任务繁重的部分地区党政领导的政绩考核,不应单一强调考核GDP等经济指标,也要突出考核其在生态建设方面的指标,正确评价这些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在加强生态建设方面所作的贡献。
保护太湖,关键在提高人的认识和提高行动的统一性。为此,在议案中,杜国玲代表还提出要按照“统一协调、公众参与”为原则,加强公众对太湖治理和保护工作的了解,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建立舆情反馈平台,发动公众积极参与保护太湖的各项行动,强化保护太湖的社会合力。构建公众信息沟通机制,对涉及太湖保护的发展规划、建设项目和重大政策,要以听证会、咨询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维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社会参与的公共动员机制。
通过推动对太湖保护进行立法,杜国玲代表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对自身所处环境加以保护的意识,逐步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种自觉行动,给自己、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碧水蓝天。
5、代表、委员关注:呵护环境生态 共享碧水蓝天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10年03月08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1091064.html
●迫切的发展愿望可以理解,但是不能逾越资源、环境的“红线”
●政府切实负起责任,解决好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问题
●国家进一步强化环境法制建设,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后盾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现代化建设任重道远,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十分艰巨。转变发展方式,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让群众享有碧水蓝天,成为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一个焦点。
【关键词】如何发展
钱包鼓了,却喝不上干净的水,呼吸不到新鲜空气,这样的发展老百姓不欢迎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十一五”环保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结果表明,这一规划实施首次达到进度要求,部分指标超额完成,主要规划目标有望如期实现。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办公室副主任温香彩委员说,环保五年规划的执行情况,折射出发展观念正在转变。“人定胜天、大干快上的观念已经成为过去时,如何做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是发展必须考虑的因素。” 温香彩说,“十一五”以来,节能减排硬约束成为考核各级政府的刚性指标,有效地促进了各地发展方式的转变。
谈到如何发展,甘肃省庆阳市人大农工委副主任王庆粉代表认为,中西部地区发展经济的愿望迫切,但在发展冲动中仍然要保持冷静的头脑,不能逾越环境、资源的“红线”。
“经济欠发达地区,老百姓发展经济的愿望很强烈,这是情理之中的事。关键是怎么发展。粗放经营肯定不行,靠吃资源饭也不长久。”江西省政协副主席郑小燕委员说。
如果钱包鼓了,却喝不上干净的水,呼吸不到新鲜空气,这样的发展老百姓不欢迎。郑小燕表示,大干快上式的发展,虽然能在短期内给群众带来实惠,但资源环境的代价太大,长期来看得不偿失。地方领导应该有清醒的头脑,时时要算环境账。
【关键词】环保问责
政府是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强化污染减排考核,严格落实政府环保责任
环境保护,责任在政府。解决发展中的环境问题,让群众享有碧水蓝天,是各级政府绕不过去的责任。
在有“动植物王国”美誉的云南西双版纳,一度出现造纸厂、水泥厂等污染企业,对当地群众健康构成威胁,生态环境受到破坏。
“环境生态破坏没有赢家,政府必须拿出解决办法。”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州长刀林荫代表说,西双版纳对污染企业实施了关闭、搬迁,腾笼换鸟,大力发展以旅游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现在,西双版纳的森林覆盖率超过78%,空气质量全年保持优良。“我们的体会是,落实地方政府的环保责任,必须强化污染减排考核,把责任层层分解、考核到人。”
郑小燕委员说,环境问题是发展问题,也是民生问题,只有强化政府责任,才能把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好。考核到人,就是要把减排指标与官员的职位升降、奖惩联系起来。只有强化问责,环境状况才能有真正的改善。
【关键词】依法治污
环保法律不健全决不能成为环保执法不作为的借口,把现有法律法规用好更重要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某些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强,是当前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有的关于资源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不少,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最大的问题。”温香彩举例说,环评法实施多年,但“先上车,后补票”的现象还较为普遍,有些项目甚至根本不把环评法的规定当回事。
针对有些地方环保不作为,却以法律缺乏操作性为理由的情况,温香彩说:“环保法律、法规不完善不健全,决不能成为不依法行政的借口,现阶段,首先应该把现有法律用好。”
当然,过去有些污染问题解决得不好,就是因为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持。甘肃庆阳曾经长期遭受石油开采带来的水体污染之苦。2006年,甘肃省颁布《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后,庆阳的石油开采污染不断减少,地表水水质比前两年有明显好转。“庆阳的例子说明,在国家的层面上还得进一步强化环境法制建设。”王庆粉说。
温香彩建议,全国人大一方面要关注现有环境法律法规还没有规范到的盲区,另一方面要着手修改与环保形势不相适应的既有法律法规。“有了过硬的法律法规做后盾,我们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就会更有力量。”
6、全国政协委员王玉:环保科普应纳入"十二五"规划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0年03月08日
http://green.sohu.com/20100308/n270651105.shtml
“环境保护事业要发展,必须加强环境教育,对人民群众进行环境科普,提高人民群众环境意识,普及正确的环境知识。”在今年“两会”期间,王玉庆委员准备了3个提案,其中一个就是有关加强环保科普的。
■有效地向公众传播、普及环保科学知识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加强环保科普工作的提案》中指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是科普工作最具基础性的主题。提升公民的环境科学素质,对于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资源环境问题将是制约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瓶颈,除了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解决环境问题外,通过环保科普工作提升公民的环保素质,使公众从了解、掌握环保知识,到提升环境价值观念,最终自觉参与环境保护,是有效实施国家环境法律和政策、防范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建设两型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提案认为,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以及重金属污染、垃圾焚烧、噪声辐射污染等环境热点问题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这些问题带来的矛盾和冲突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有效地向公众传播、普及环保科学知识,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环保重要性的宣传造势,对于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环境敏感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环保科普跟不上环保事业发展的步伐
长期以来,环保部门结合环境宣传,开展了一些环保科普工作。2006年开始,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科技部联合开展了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的评定工作;为提升科普活动的影响力,针对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居民等重点人群,近10年来持续开展了“绿色学校”、“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绿色社区”等活动,形成了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科普品牌;各级环保部门依托环境科学学会等单位初步构建了环保科普工作组织体系,培养了一批环保科普队伍;结合环境保护重点、热点问题,开发了具有特色、形式多样的环保科普产品等。
提案也分析了当前环保科普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环保科普工作缺乏整体规划和长远部署,缺乏统筹协调,环保、教育、宣传、出版、科研等单位未能形成合力;尚未成为环保工作的重要抓手,与国家环保重点工作衔接不紧密;由于缺乏持续稳定的财政支持,大部分环保科普工作仅限于在试点单位或试点地区开展,还没有在社会上形成明显效果;资金的短缺也严重制约了高质量环保科普产品的开发。
针对目前环保科普工作中,许多环境科学知识没有跟上环保事业发展的步伐,群众的环境科学知识仍存在一些误区和盲区的现象,王玉庆委员给记者举了个例子。他说,现在市场上的干电池大多已经更新换代成无汞电池了,它们不同于以往的含汞电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2006年之后生产的干电池,主要含铁、锌、锰等元素,已经不再含汞。以往处理那些含汞废干电池每吨需花费五六千元,价格昂贵。如今,这些无汞干电池可以和生活垃圾一起,运往垃圾焚烧处理厂和填埋场进行处理,既方便又经济。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许多人并不知情,仍然把无汞电池回收集中处理,不仅浪费了资源,而且还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应将环保科普工作纳入“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中
为此,提案就加强环保科普工作提出了以下建议:
第一,将环保科普工作作为推动环保工作的重要战略,纳入国家“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中;作为一个重大专项,加大国家财政支持力度;配合规划编制“十二五”环保科普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鉴于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特殊性,加强农村环保科普工作尤为重要。应在国家财政支持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大专项中规定环保科普工作内容;加大农村环保科普工作力度,在原“千乡万村环保科普活动”基础上扩大试点,并逐步向全国推广。
第三,针对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的现状,围绕绿色消费、低碳生活以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重点、热点问题,以城镇社区为单位,开展环保知识进社区活动。
第四,加强对核安全、电磁辐射等敏感环境问题的科普宣传力度,促进公众正确理解处理相关问题,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心理。
7、将污染健康纳入环评
来源: 汉网-武汉晨报2010-03-08
http://news.163.com/10/0308/03/617KUCLJ000146BB.html
晨报讯(特派记者朱凯北京报道)针对环境污染引起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频发的现状,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建议:加强环境健康风险评价体系建设,在广大老百姓身边筑起健康“篱笆”。
吕忠梅介绍,污染负荷不断增长和积累,已经远远超过了环境容量,一些因污染导致的疾病也到了高发时期。为此,
吕忠梅建议将环境污染健康影响评价纳入环评的内容,完善环境健康风险评价机制,能够在环境污染的危害开始显现之前,就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同时,我国目前真正了解和熟悉健康风险评价方法和环境流行病学调查方法的专业人员太少,远远不能适应现状,她还建议加快培训建立一支专业化队伍。
当天,吕忠梅还提交了一份名为《环境损害赔偿法》的立法建议案,提出对污染环境的主体和受害者之间的赔偿问题进行明确。
8、秦大河:西南地区干旱六十年一遇 未来旱情还将持续
来源:新华网 2010-03-06
http://www.hwcc.gov.cn/pub/hwcc/wwgj/gjpt/myfk/201003/t20100306_314727.html
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吴晶晶、朱立毅)全国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秦大河院士6日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记者会上说,我国西南地区干旱六十年一遇。未来10天,云南大部分地区、四川、贵州、广西等主要地区旱情还将持续。
秦大河说,去年秋天以来,我国云南、四川、贵州等西南地区持续干旱。根据中国气象局中央气象台提供的资料,去年9月份以来,我国西南地区持续降水偏少,云南、贵州、四川等西南3省平均降水量只有180毫米,是1952年以来最低值。“这样的干旱是六十年一遇的。”
秦大河说,今天上午10点钟,根据气象卫星观测结果,仍然在云南、广西等西南地区观测到大批的热源点,面积相当大。所以,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对未来10天的情况仍不乐观,认为未来10天云南大部分地区、四川、贵州、广西等主要地区没有明显的降雨过程痕迹,所以旱情可能还要持续。但是不排除7日到10日期间,个别地方有小范围降水。
“这次干旱的发生是在气候变化背景下的一次极端气候事件,它是因为大气环流异常造成的。”秦大河说,事实上,气候变化的作用体现在引起某些极端气候事件发生规律的变化趋势上,对于一次具体的极端气候事件,一般都是多个因子的共同作用,气候变化可能是原因之一。
9、贵州因旱348万人发生临时饮水困难
来源:新华网2010-03-07
http://www.hwcc.gov.cn/pub/hwcc/wwgj/gjpt/ylxw/201003/t20100307_314764.html
新华网贵阳3月7日电(记者周芙蓉)贵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3月7日通报,全省因旱有769万人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其中有348万人发生临时饮水困难。
据初步统计,截至3月4日,贵州全省农作物受旱面积896.45万亩,其中轻旱521.07万亩,重旱296.58万亩,干枯78.8万亩;因旱有769万人、344万头大牲畜饮水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其中有348万人、156万头大牲畜发生临时饮水困难。
目前,贵州的秋冬连旱总体为80年一遇,局部100年一遇。据气象部门预测,3月7日至9日,贵州全省大部将出现阴天小雨天气,10日以后天气转晴,气温逐步回升。近期出现的降温降雨天气对改善土壤墒情有所帮助,但全省旱情仍呈发展态势。
针对当前旱情,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赴干旱一线,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工作。贵州省军区各级先后出动兵力6万人次帮助旱区送水、清理沟渠、架设水管、抗旱浇地,并组织开展救灾捐助活动,捐款近77万元;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先后下达救灾救济款4100万元;省农委组织干部和技术人员深入旱区指导群众进行补种改种,争取小季损失大季补,努力减轻旱灾造成的农业生产损失 ;省气象局适时启动干旱灾害气象服务II级响应,对天气变化形势进行实时滚动预报,先后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93次,发射火箭77枚,高炮585发。
据初步统计,截至3月4日,贵州全省共投入抗旱人力135.5万人、抗旱资金7359万元,出动抗旱机具4.5万台套、车辆27040辆,抗旱用电361万千瓦时、用油801吨,抗旱浇地面积252.6万亩,解决252万人、116万头大牲畜临时饮水困难。
10、重庆旱情持续72万人出现临时饮水困难
来源:中国广播网2010年03月08日
http://news.sina.com.cn/c/2010-03-08/124719815975.shtml
中广网重庆3月8日消息 (记者 吴新伟) 连续几日的小雨暂时为农作物解渴,但重庆的旱情仍在持续。今日上午重庆市水利局发布最新旱情情况:截止7日统计,全市农作物受旱268万亩,有72万人出现临时饮水困难。
市防办负责人表示,因前期土壤缺墒严重,小幅降雨未能有效增加江河来水和工程蓄水,城乡居民饮水困难仍未得到改善。据统计,目前全市农作物重旱68万亩;有72万人、38万头大牲畜出现临时饮水困难,其中依靠送水解决的人口近10万人。
目前,全市已投入抗旱人数15.2万人,启用机动抗旱设备4.1万台套,抗旱浇地145万亩,临时解决了40万人、22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由于各地抗旱组织有力有序,各旱区社会稳定。
11、CPI定调3%,为资源税改革留伏笔
来源:《财经网》 2010年03月07日
http://www.caijing.com.cn/2010-03-07/110391316.html
【《财经》记者 郑猛】上报国务院的资源税改革方案此前曾多次被搁置,主要由于决策层担心改革会助推物价上涨。而参加2010年两会的代表委员认为,今年政府报告中提出3%的居民消费价格(CPI)增幅目标,就是为接下来的资源税改革留下伏笔。
由于涉及“增税”,资源税改革曾两次被搁置。2007年由于担心经济过热时期推出资源税改革会加速物价上涨,增加通胀压力;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致使国内经济迅速下滑,又恐加重企业负担,影响企业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汪纪戎对《财经》记者表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CPI目标涨幅,是考虑到为资源环境税费改革留有空间,是为接下来的资源税改革留下伏笔。
在往次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顾问刘克崮曾多次提交提案,要求尽快推动资源税改革。今年,他提交的一份提案仍与此有关,他认为应该“抓住当前时机,尽快推出资源税改革”。
刘克崮在提案中表示,当前中国经济正以稳健的步伐回归上升通道,受去年一季度同比基数低的影响,今年CPI和PPI将可能步入正增长轨道。同时,能源企业盈利预期向好,“资源税改革已到了最后的有利时点,建议抓住时机果断推出”。
刘克崮认为资源税改革对物价和企业的不利影响有限,长期则有积极作用。现在推出资源税改革对宏观经济整体走势尚不会造成大的影响,一旦经济全面复苏,资源税改革增税将对本已上行的价格产生不利影响预期,“错过这个时机,资源税改革将极可能不得不再次搁置”。
据估算,实行资源税改革,石油行业新增资源税占其2009年利润总额比例仅为5%—8%,油气企业具备承受能力。
具体到改革内容,刘克崮建议:首先是扩大征收范围。将更多的非金属矿原矿纳入征收范围,同时,对一般性水资源暂免征收,而对开采利用价值较高的地热、矿泉水征收资源税。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政策研究室研究员孙钢对《财经》记者表示,体现为增税的资源税改革,几年来财政部已经向国务院多次上报方案,但由于种种因素国务院始终没有下决心推出。2009年下半年曾有很好的时间窗口,但在“临门一脚”的时候还是搁下了。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像往年一样,继续提出“推进资源税改革”。孙钢表示,目前能做的就是等待合适的时间窗口。“但上面何时下这个决心,我们很难判断。”
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目前,中国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包括7个税目的矿产品,分别为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资源税按产品类别从量定额征收,设置有上下限的幅度税额。
2009年,中国资源税收入338.2亿元,同比增长12.1%。2010年,资源税的预算收入为375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9%。■
12、500桶危险化学品堆长江堤岸 上游为一水厂取水口
来源:东方早报 2010年03月08日
http://env.people.com.cn/GB/11093823.html
桶上印有“骷髅”有毒物等标志 上游几百米为一水厂取水口 2人被刑拘
约500桶散发着浓烈刺鼻气味的化工废液,被堆放或倾倒在南京江宁滨江开发区长江堤岸,严重威胁长江水质。而在此处上游几百米处,便是江宁一家水厂的长江取水口。日前,南京警方及环保部门对一起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展开调查,并对2名犯罪嫌疑人给予刑事拘留。
据了解,今年1月下旬,南京江宁警方接到当地环保部门的举报,称有人在江宁区的滨江开发区长江堤岸内堆放大量不明物质的工业废料,总数多达500余桶,桶上面印着强腐蚀性标志或“骷髅”有毒物标志。经鉴定,这些废料包括有机氰化物、醚废物、有机氯化物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化学品”,能对人的中枢系统等造成伤害,或对人体皮肤有腐蚀性,不能随意堆放或倾倒。
办案民警称,若不是环保部门发现及时,滨江开发区的水厂和当地的地下水将遭到一定程度的污染。
随后,相关部门将这些危险物品转移到专业的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据环保部门保守估计,要完全清除这些化学危险品给当地带来的损害,后期治理费用要200多万。
南京警方经过数日的蹲守调查,终于将一名在现场堆放丢弃废料的嫌疑人柏某抓获。后又将南京某废物回收公司的负责人姜某抓获。据初步了解,该废物回收公司因为破产,无力处理已收回的上述化工废液,遂派员将它们堆放在江边。此外,该废物回收公司并无具备生产条件、资质、设备、车间等,也无技术人员,是一家“黑公司”。目前,姜、柏两人因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被刑事拘留。(来源:东方早报)
13、尽早架构环保税收体系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2010-3-6 吴睿鸫
http://www.ceh.com.cn/ceh/ztbd/jnjp/60349.shtml
日前,环保部副部长潘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财政部、税务总局、环保部已经紧锣密鼓地将环境税问题列入议事日程。关于环境税出台的时间表仍然需要相关部门各方面协调沟通。
应当说,环保税在国内也早已被专家学者提出了若干年,但是,长期以来,只闻楼梯响,不见“税”下来。面对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和能耗问题,2007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首次提到将研究开征环境税,如今,终于将环境税正式提上了议事日程。可以预见,在财税和环保部门的积极运作下,环保税渐行渐近。
自1989年正式颁布《环境保护法(试行)》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利用经济手段来调控资源保护的环保税费制度。然而,迄今为止,已实施18年的环境排放收费制度,存在着不少天然缺陷:其一,环保费的使用更是缺乏公开、透明,以及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其二,环保收费演变成“抓大放小”。国有大中型企业大都按时足额交纳环保费,而资源浪费和污染最严重的小企业,由于数量大,难以监管,处罚力度不够,往往少缴费,甚至不缴费。这不仅违背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则,也与保护自然资源环境的初衷相悖。
此外,尽管我国对煤、石油、天然气、盐等征收资源税,因为是针对使用这些自然资源所获得的收益而征收的,其主要目的是调整企业间的级差收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而不是促进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因而,严格地讲,这并不能称得上货真价实的环境税。譬如说,我国的石油资源税自2005年7月1日起调整后,每吨也才30元,而美国是我们的几十倍。
从国际上讲,到目前为止,环境税早已被发达国家广泛运用,并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环保税收体系。1975年,德国开始对润滑油征收环境税。第二年,德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征收排污税的法律《向水源排放废水征税法》。而后美国、法国等国家纷纷效仿,其开征的税种越来越多,可谓五花八门,应有尽有,包括燃料税、噪音税、垃圾税、石油产品税、消费税甚至超额粪便税。同时征收环境税的收效越来越明显,许多发达国家由此实现了环境的根本好转。比如,如今的美国虽然汽车使用量大幅增加,但二氧化碳排放比上世纪70年代下降99%,一氧化碳下降97%,悬浮颗粒下降70%。
在笔者看来,我国应尽早着手建立自己的环保税收体系,首先,尽快出台一部《环境保护税法》。国家应尽快组织有关财税部门,不妨建立“政府职能部门+专家学者+公众代表”为主体的立法模式,其成员还应包括大型企业代表、中小企业代表等,惟有让利益相关方做到充分博弈,才能保证环保立法的客观公正。
其次,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实施环境税具有提高经济协调发展和实现环境目标的双重效果,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全球资源环境形势的严峻和人们环保意识的日益增强,全球环境税收的征收使用范围将更加宽泛。因此,我国政府应结合国情,大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税收制度设计理念,以加速国内环境税的早日出笼,并付诸实施。
14、环保部确权:环保违法最重可拘留
来源: 经济观察2010-03-06 张哲
http://money.163.com/10/0306/01/6129EGV600252G50.html
经济观察报3月6日讯 3月1日,环保部出台新修订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终于废止了执行10年之久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这部新法规中明确,对连续违法限期不改的企业,可以进行多次处罚。最高处罚可以对违法者进行行政拘留。
与此同时,新法规确定了两类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管部门,一个是环保部门,一个是经授权的环境监察机构。
据悉,这是环保总局升格为环保部两年以来,首次对环境执法方面的法规进行修改。也使多年来一直困扰环保部门的缺乏环境执法权问题,得到了改善。
环保部一位处理投诉的官员表示:“新出台的法规,加大了打击环保违法的力度,处罚也将更加严格。”
环保部门的尴尬
缺乏环境执法权,一直是中国环保部门面临的困境。
1978年,我国成立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建委之下。这便是国家环保部的雏形。
1998年,正部级单位环保总局正式成立。次年7月,《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出台,使得长期以来无法可依的环境行政执法,终于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办法中,将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确定为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但此后十年间,这部法规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巨大阻力。
“以前的环保监察大都受地方政府制约,不受重视。我们管多了,地方领导有意见,但如果不管,老百姓又有意见。”一位来自河北基层环境稽查部门的队员反映了行政执法的无奈,“很多污染企业都是纳税大户,地方都要保护他们。我们的执法权力有限。”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社长王新程曾总结环境执法难的主要症结——法律法规滞后、可操作性不强、强制性不足。环境执法主体缺乏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手段,如查封、冻结、扣押、没收、划拨、关闭等。这使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面对环境违法行为,常感力不从心或束手无策。另外,某些方面的立法空白导致执法过程中无法可依。
2004年四川沱江发生特大污染事故,造成2亿元经济损失的责任单位仅被罚款100万元。而这已达到了《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最高处罚额度。
王新程建议,应加强环境立法,赋予环保部门关、停、封、查、扣、收等必要的强制执行权。
这个老问题在2008年3月伴随大部制改革环保总局升格为环保部之后,显得更为突出。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环保部已经是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核心部委之一。但此后的近两年时间里,环保部却迟迟难见大的作为。
环保部成立之初,首任部长周生贤就强调迫切需要加强的两个工作之一,便是环境执法。
新法的强制力
据悉,新的法规明确,对违法事实确凿、情节轻微的,公民处50元以下、法人企业处1000元以下罚款。
对情节严重的,处以较大数额罚款,对公民处5000元以上、对法人企业处5万元以上罚款。
新法规并没有对罚款额度提出明确上限。具体处罚额度由地方稽查大队确定。新法还明确对连续违法限期不改的可以再罚。
环保部一位官员称:“现在可以对污染企业连续处罚,以前是不可以的。如果仍不整改就关停。关停后还继续开工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过,我们处罚并不是目的,目的是让其整改和治理。不是说要把企业处罚到破产的地步。”
新法还明确了环境处罚除警告、罚款没收等八种处罚方式,最高处罚可以对违法者进行行政拘留。
“以前是没有这种权力的,我们最多只能让企业停产整顿,如果他们在停业期间偷开,我们也不能对他们进行进一步严厉的措施。”甘肃某县环保局一位干部,对于加强行政执法的力度非常高兴,“现在可以拘留当事人,那意味着我们可以限制他的行为,对其的震慑力度就大多啦。”
除了处罚方式和金额,更为关键的可实施行政处罚的部门主体被确定和加强,除之前确定的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外,还增加了新的环境执法主体——环境监察机构。
此外,新法规还明确了同级环保部门和上下级环保部门的管辖权,这为中国较为普遍的跨界跨境污染问题,提出了更为具体的处理方向。
新法规还首次提出了要“保守当事方有关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这一人性化条款。上述环保部官员说,环保部门只针对污染行为进行治理和处罚,在处罚的过程中涉及到技术问题会保密。“因为有很多是专利技术,我们会尽到保护和保密义务的。”
15、[松江]环境污染造成一家的苦难
来源:东方网2010-03-08 傅一辰
http://news.xinmin.cn/rollnews/2010/03/08/3912607.html
我们家庭的苦难――对环境污染的痛诉(2010-02-27 00:04:07)
我们家庭4人,父亲吕伟明、母亲王勤、儿子吕晨曦、女儿王博乐,居住于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南门村467号。距我们住所前面100米左右是一家废旧塑料的加工窝点,该窝点盘踞近8年来无任何环保措施,直接向环境中排放废气和废水,我们的居住环境恶劣。
注:我们之所以将它称为窝点的理由如下:
1.根据环保要求废旧塑料的加工厂是不允许开设在居民区的;
2.该工厂没有经营资质,或者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得经营资质。
鉴于该窝点是非法经营体,我们不将该窝点作为控诉的主体对象,但是我们在对它做出严厉道德谴责的同时保留要求其进行赔偿的权利。
在8年的时间里,我们呼吸的空气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气体,我们用混有有毒废水的河水浇灌蔬菜,通过食物链摄入到了我们的体内。我们和我们的邻居们曾多次的向村委和环保部门进行反映和投诉,但是在利益面前人性竟是如此的低劣,污染还是在继续。
2003年11月25日,我们的第一个孩子吕晨曦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孕育诞生了,出生3个多月就被诊断患有“结节性硬化症”,一种神经系统的“罕见疾病”,孩子患病后我们四处求医都无法得到医治,现主要依靠昂贵的进口药物进行维持,但还是无法控制病情的发展,并且导致了智力的残疾。
在我们第一个孩子患病的时候,我们得到了很多亲友的资助和鼓励,才得以使我们重新建立起了生活的希望,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了在小部分人低劣人性映衬下那天壤之别的人性善良。
由于我们第一个孩子的疾病是无法医治,而且智力残疾,所以我们申请了生育第二胎。在我们申请生育第二胎的时候咨询了遗传学的专家,经过咨询我们得知“结节性硬化症”的起因是基因突变,而环境是引发基因突变的重要因素。
于是我们向村委和环保部门投诉了环境污染的问题,同时提到了我们儿子的患病可能和这样的环境污染有关,为避免恶劣的环境污染对我们家庭和周边村民家庭的再次危害,我们要求对废旧塑料加工窝点实施关闭。但是得到的是含糊其辞的答复,因为有着切身的利益,当告诉他们空气中有刺鼻气味,请他们上门体验时,竟然说闻不到味道,而周边的村民都反映说有很重的味道。他们还是自圆其说,说是不是自己的鼻子不好使了,人性的低劣竟然已经无耻到了这种地步,难道由于我们人类的“退化”还需要派一条狗去监测环境,去证实污染吗!!!
作为家庭成员的母亲,在再一次怀孕期后又曾多次挺着大肚子在村委办公楼里静坐,要求村委及时处理环境污染的问题,但是一直没有能够得到解决,甚至连基本的同情都没有。于是我们不得不又再一次无奈的接受在这样恶劣的“社会环境”下孕育我们的第二个孩子,只能期盼上苍能够同情我们的苦难而来眷顾我们。
2008年10月28日,在焦虑中我们的女儿王博乐出生了,女儿的诞生给予了我们这个饱受痛苦的家庭以一定的慰藉,但是没有想到的是更大的灾难在2010年02月10日,在虎年到来的前夕降临到了我们这个已经饱受磨难的家庭。我们的女儿由于高烧不退而入院诊治,竟然被确诊为得了“急性单核细胞性白血病”,一种治愈率低、复发率很高的白血病。这真是晴空霹雳!对我,对我们这个家庭无疑又是一场无情的猛击。
由于我们儿子的疾病已经使我们这个家庭的经济和心理压力备受打击,而这再一次的灾难降临,使我们差点崩溃,不知道明天的路在何方。我们的眼睛在流泪、心在流血,极大的心理压力和昂贵的医疗费用差点让我们放弃对女儿的医治,甚至有了极端的想法。但是当看着15个月大的女儿那已经懵懂和向我们求助的眼神,回忆着她咿呀学语和蹒跚学步时那伶俐和调皮的一幕幕场景,我们又岂能舍得放弃,舍得剥夺她接受医治和继续生存的权利,人生又岂能就如此走到尽头?
我们又一次的选择去坚强的面对人生,让女儿在“上海市儿科医院”血液科接受治疗。
我们女儿患白血病的消息很快传开,随之亲戚、邻居、朋友、同学及同事接二连三地上门探望或打电话安慰我们,并伸出爱心之手,纷纷解囊相助,甚至有的亲友要给我们的女儿捐献骨髓。这一切的一切,使我们万分感激,再一次感受到了人性的善良。
在众多好心人的安慰、接济、捐款等爱心帮助之中,使我们深深感受到盛世社会大家庭的温暖。正因为如此,给了我们这个饱受巨大痛苦的家庭以极大的安慰,使我们从一笔笔巨额医疗费用如“泰山压顶”般压来的困境中解脱,激励我们对治疗好我女儿的疾病坚强信心。并使我们的女儿能够熬过漫长的、度日如年的医治过程,闯过一道道惊涛骇浪般的风险难关,今天才很不容易的生存下来。
在我和我家人无比欣慰的时刻,不会忘记你们为我们分忧解难;不会忘记你们对我们的真情厚意。为此,借此机会,借此场合,我们特地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致意!现在我们女儿的病情逐渐稳定,我与全家人对你们给予我们的关爱和帮助,再次向你们道声“谢谢!”并祝福好人一生平安!
其实,我们并不愿意去回忆我们的痛苦经历,回忆一双儿女那种生不如死的病痛折磨时的种种悲惨情景。但是我们要面对现实,痛苦、悲伤、忧愁、绝望不能挽救我们原本幸福的家,只有举起道德和法律的武器去争取我们本应获得的生存和健康的权利。
我们没日没夜的苦思冥想,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我们这一双儿女患上了如此可怕的疾病,饱受如此的痛苦折磨。
环境!还是环境!是卫生的环境,是社会的环境!
回想我怀孕期间和孩子出生后整日呼吸的含有刺鼻气味的空气,食用的含有有毒废水的河水浇灌着的蔬菜,由于严重的环境污染已经使我的儿女在胎儿时和(或)出生后就埋伏下了所患疾病的病根,从而忍受着常人不能忍受的肉体痛苦和精神的打击。
我们已经为孩子们起伏不定的严重病情操碎了心,受尽了精神和身体的折磨。由于要24小时的看护患病的孩子,我们的父母长长是夜不能寐,都不同程度的患上了慢性疾病。至今我儿子看病已经花费10多万元,女儿白血病的治疗保守也要40万元的费用,这对我们这样的普通家庭来说怎么能承受的起呢?况且这还不是光能够用金钱去承担的,更多的是精神和自身身体健康的折磨。
虽然我女儿的病情已逐渐稳定,但那只是刚刚开始治疗的第一个疗程,整个治疗过程需要10多个疗程,一年多的时间将要在医院里度过,还有三至五年的门诊随访,在这段时间里生命会脆弱的如同镜中花,水中月,稍微一点风吹草动就会彻底破碎。
我们认为,孩子们之所以能患上这样严重的疾病,其中根源主要是废旧塑料加工窝点对我们的居住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从而导致了今天这样的惨重悲剧。
因为环境的严重污染,使我们的儿子在胎儿期就导致了基因畸变,患上了“结节性硬化症”,并且智力残疾,没有了对未来的憧憬,弱小的生命随时都有被病魔夺去的可能。
因为环境的严重污染,使我们的女儿患上“白血病”,并随时都有复发、感染、病危的可能性,而且身体极度虚弱,将来的医疗费用将是个无法预测的数目。
因为环境的严重污染,使我们的儿女失去了本应快乐的童年,残害着孩子们在这样小小的年龄就开始背负巨额的负债,把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将要拖垮,并且使我们年迈的父母也跟着我们落魄,没有了未来生活的保障。
所以我们想用我们的孩子们在生病期间的痛苦经历,用那生不如死的病痛折磨来唤醒当权父母官们本应有的责任和良心。
回忆真的很痛苦,那阴暗湿冷的一幕幕又回到我们的眼前,像一根针,翻来覆去的扎进我们的心,当拔出来时已沾满了鲜血,就用这带血的回忆去温暖他们冰冷的眼睛,我们愿意为道德和法律给我们的一个公正答复而流尽最后一滴眼泪。我们期盼政府大楼里的人们能够多一份爱心和良知,合情、合理、合法的为我们讨回公道,因为你们也都是父母、也都是儿女。
最后,让我们倡导“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博主题,给我们未来的花朵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祝愿普天下的孩子们都能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和美好的明天。希望我们的悲剧不再重演,普天下的父母、孩子都能够幸福、安康的生活!
吕伟明、王勤夫妇携病儿吕晨曦、王博乐
于2010年02月27日星期六凌晨
松江区环保局回复:
2010年2月27日,区环保局看到在上海迎世博600天行动文明在线对“我们家庭的苦难―对环境污染的痛诉”(编号为680)的曝光后,该局高度重视,于3月1日前往现场查看及调处。3月3日,局主要领导又亲自带队赴现场及南门村调查有关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车墩镇南门村467号家庭反映的废塑料加工点为“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照红废品回收站”位于南门村478号,经营者为姚照红,从事废塑料造粒加工。对该加工点,区环保局已于去年作出了相应停止生产等行政处理。2009年5月19日,一位张姓的信访人向环保局信访室反映:车墩镇南门村废塑料加工场所废水直排外环境、噪声扰民。我局执法人员当即赴现场进行执法检查,现场调查结果表明信访人反映的废塑料加工点就是“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照红废品回收站”,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对此,该局当即对此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并做出了责令停止生产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由于该加工场所逾期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2009年12月,依区环保局申请,区人民法院对该加工场所进行了强制执行,该加工场部分设备已拆除。此后,该站未进行过加工作业。2010年3月1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赴现场检查,该加工场所确实未进行生产,但仍然堆放着一定量的废塑料。为此该局要求该企业在3月20日之前全部搬走。3月3日,区环保局领导又约见了经营者,并要求严格按时间节点兑现承诺。
3月2日,区环保局专门走访了吕伟明家庭,告知他们该局对该加工场所的处理情况。
区环保局将继续跟踪监督该非法加工点的搬迁,消除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16、中国之危:是水资源还是碳排量?
来源:华夏时报2010年03月06日 金岩石
http://news.hexun.com/2010-03-06/122877497.html
手机上一条消息:西南五省旱情升级,部分地区已面临特级干旱!这似乎是在提醒“两会”要关注中国经济发展最大的威胁之一:水资源的稀缺。在哥本哈根大会之后,国人对低碳经济的关注逐渐升温,据说已成为本届“两会”代表们关注的三大热点之一。立足于中国的国情看环境之危,天上的问题是碳排量,地面的问题是水资源,二者不可偏废,相比之下,水资源的中国之危则更为紧迫!
中国的淡水资源约占全球总量的6%,有文章说排名第四,也有文章说排名第六,总之是名列前茅的。但是,中国的人均淡水拥有量却不足全球平均水平的1/4,国家排名在110位之外。不仅如此,中国的淡水消费量是非常惊人的,总消费量占全球消费高达13%,单位GDP的耗水量是发达国家平均值的十几倍(有的说几十倍!)。走遍世界,你绝对找不出第二个国家有中国这样繁荣的洗浴泡脚产业。过去50年间,中国平均每年消失两个淡水湖泊!主要江河湖泊的水位连年创出新低,长江枯水期的水位下降又创出了130年的新纪录,古人非常担忧的“黄河断流”已是多年的事实了。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中国作为人口大国不可一日无水,但水枯竭和水污染的威胁与日俱增却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远没有达到今天人们关注低碳经济的水平。一个是水资源,一个是碳排量,都是对人类生存环境的威胁,为何会这样厚此薄彼呢?对碳排量的社会关注度上升是环境意识的进步,也是无可厚非的社会责任感,但至少有两点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第一,关于温室效应和地球变暖的必然性并不是确定的科学结论。历史上有过“冰河期”,生物曾经亡于地球变冷是有实证结论的,但生物亡于地球变暖?至今没有实证结论!第二,国外各界人士对低碳经济的问题格外关注,一方面是由于科学研究的水平提高了,另一方面也不排除是对中国经济增长的“碳围剿”。要在碳排量之争中警惕“碳围剿”,因为中国经济的增长挤占了他国的生存空间,在海外一些人看来,中国经济的崛起=世界的灾难!
社会的群体行为几乎都会被感染上政治的阴影,如果说,在碳排量之争的背后有国际政治,在水资源之争的背后就是国内政治,是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从淡水资源的分布看,中国80%以上的淡水资源集中在长江以南,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的经济繁荣得益于“两水”:一是货币之水,二是自然之水,而北京天津的经济繁荣却依赖于“两调”:一是南水北调,二是宏观调控。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主基调将是城市化,城市化的区域经济版图将高度依赖于人口的流动和货币的流动,但还有一个常常被人们忽视的关键因素,即“水流”。淡水的流动与人口、货币的流动并列为国民经济的三大流动性,在我看来,这三大流动性将决定未来中国的产业结构、内需结构和区域经济结构。
在城市化的进程中,人口流动的方向是确定的,即“小富进城,大富进京”。未来中国的城市人口分布亦将呈现“二八定律”:80%左右的城市人口会积聚在中心城市,20%左右的城市人口留在中小城镇与特色城市。与人口的流动相适应,水往低处走,钱往高处流,财富将集中流向中心城市,所以现代中心城市的基本特征之一是金融中心,金融中心城市有三个等级:国际中心、国家中心和区域中心,因此未来中国的城市化也会存在三个层次,已经明朗的是:香港和上海为两大国际金融中心,北京是唯一的国家金融中心,此外还有5-6个区域金融中心城市。
以中心城市为依托的城市化版图必然发生规律性的城区扩张,从各国城市发展的趋势看,现代中心城市的扩张有两大主流模式,一是环形扩张,如北京的五环模式还将继续外延,天津人会逐渐感觉到“北京八环”的房地产溢价;二是带状扩张,如美国的大洛杉矶地区和中国的珠三角地区,都是一条“金蛇”。无论是环形扩张还是带状扩张,都可定义为同城化的趋势(或者城乡经济一体化),于是在区域经济发展的城市化阶段,中心城市的周边或者因同城化而整体升值,或者因边缘化而趋于贬值。人口的流动伴随着城市化的进程,进城为顺,出城为逆,双向流动的方向也会在同城化的趋势中自然形成,而引导同城化趋势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水,水,水!鸟择木而栖,人择水而居,人与自然虽有万千气象,最终还将返璞归真,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无独有偶,经济学在美国有两大流派,芝加哥学派由于位居五大湖之滨,被称为“淡水派”;凯恩斯主义盘踞的主要大学有哈佛、耶鲁、麻省理工、普林斯顿、斯坦福、伯克莱等名校,因位居东部海岸和西部海岸而被称为“咸水派”。现代经济学的核心关注是货币,货币如水,咸淡两派,经济学对水的关注也如自然规律之返璞归真。
在关注碳排量的人群中,有的附庸风雅,有的别有用心,有的是人云亦云,有的是社会责任。中国人在关注天空的同时,还应脚踏实地地更多关注水资源的稀缺。碳排量之争是国际的,水资源之危是本土的,面对迫在眉睫的威胁,在这片热土上付出过心血和青春的人会更有感触。
17、从两会低碳提案大热看国计民生并重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2010年03月08日 朽木
http://opinion.people.com.cn/GB/11090498.html
虽然我一直不赞成按时间为序排什么“一号提案”,但是,对今年全国政协从时间顺序上排的一号提案的大热还是由衷赞赏,相信这也是很多关心两会的公民的共同心理。因为,这份题为《关于推动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提案》,无论是新颖的立意还是关注的现实,无论是宏阔的视野还是对未来的发展,都十分重要。我以为,其重要性凸显在:既讲民生,亦重国计。
低碳,与其说是一个新话题,不如说是一个我们关注很久的话题,这几年我们一直强调“环保”、“绿色”,实质上,讲的就是低碳;低碳,与其说是我国面临的一个问题,不如说,这已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了,从各国政治家到各国民众,对诸如地球变暖、温室气体排放等等,都已耳熟能详;低碳,与其说是一个具体的技术性问题,不如说,更是一个关乎发展方式的“宏大叙事”问题。当然,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既关乎“民生”,又关乎“国计”的问题。
正因如此,这份提案和其他多个提案不约而同地关注它,还有不少委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异口同声地关注它。
这便是“共商国是”。
两会就是共商国是的大会。两会,概而言之,关注的就是“国计民生”四个字。毋庸置疑,这几年,两会的提案、议案水平不断提高,一个重要标志便是:越来越关注民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比如全国政协刚开的这几天,大家就对房价、教育、医疗等“百姓热点”备加关注。这是一个可喜的好现象。“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两会之际,还要加一句“话为民所说”。但是否仅此就止呢?“低碳”提案大热,给了我们深刻启示:我们既要关注民生,也要关心国计。比如“低碳”话题,寻常百姓当下在居家过日子时,对此可能不如物价、房价、医疗、教育等那样“近距离”挂在嘴上,作为拉家常的话题,但是,两会代表委员则应当思考:我们怎样转变我们的发展方式?低碳在中国,现状如何,进展如何,差距何在,前景何在?如此等等。只有这样,“委员”才能无愧人民群众和时代的“委”托,“代表”才能真正“代表”群众心声、“代表”社会发展方向。
两会代表委员提案议案和发言,十分十分关键,因为两会,是共商国是之所。你写的、说的,应当重质量,必须利国利民,必须着眼于国计民生。毫无疑问,两会上的绝大多数声音是说出百姓心声的,但是,也有极少数不能掌握这一原则,有的太琐碎,鸡毛蒜皮;还有的,甚至为一己代言,为利益集团代言,这就有些问题了,其实,这类话,老百姓也听得懂,也是“明眼人一看便知”。对此,我想,中央从未避讳过,因此,才不断号召为民代言,号召为国分忧,才要求提高提案议案及发言水平。这,也是人民群众寄望于两会的:讲真话、讲实话,讲老百姓想说的心里话、讲利国利民的话。
我们殷切期盼着。
18、石化业自曝“太挣钱”拷问调控执行力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2010年03月08日 梁江涛
http://env.people.com.cn/GB/11092178.html
昨天,在上海团的分组讨论中,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戎光道自曝,即便在2009年最困难的一年,其所在的公司也实现了21亿的纯利润。”说到此,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插话说,“地方政府愿意上马石化产业,是为了拉动财政收入,你这行太挣钱了。(3月7日人民网)
石化行业是能源产业,生存能力极强,其营利能力也令人刮目相看。即便在2009年最困难的一年,上海石化也实现了21亿的纯利润。值得关注的是,上海石化老总并没有因为他的这只老母鸡还能下双黄蛋就沾沾自喜,得过且过,而提出目前石化行业在全国的布局相当不合理,产能已经过剩,各地还在不停上马,他认为,发改委对于石化行业布局的管理,手段“太软”。政府工作报告开宗明义,强调“好字当头”,引导各方面把工作重点放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上来。上海石化老总自曝行业乱局,无疑是给“好字当头”出了一道考题。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对石化行业笔者是个外行,不过“儒教通,百教通”,各个行业的发展规律大致相似的。如果这个行业营利能力很强,所有人都趋之若鹜,觉得搞了这个行业就是端上了“金饭碗”,于是遍地开花,处处结果;重复建设,产能过剩,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再肥的肉也被分穷”了,“金饭碗”变成了“泥饭碗”。而从长远和全局上看,一个项目到处抢着上,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经济发展难以为继。因而,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好字当头”,就是强调发展经济要“鸟枪换炮”,上上档次了,不能再热衷于铺摊子,凑热闹。一方面拼资源、拼消耗的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发展,坚决不能要;另一方面行业结构布局不合理,对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等方面有影响的,要果断进行必要的调控。石化业老总曝出行业存在的布局不合理、产能浪费等问题恰恰正是“好字当头”所要积极应对与及时干预的。
石化业老总所曝“发改委话说得不够强硬”以及对小规模石化企业关闭不力等行业监管乱象,折射出某些地方政府急功近利的惯性思维,凸显出职能部门执行力的缺失。长此以往,如何推行节能减排的低碳经济与循环经济?如何促进清洁发展与安全发展,提升GDP的含金量?如何打破政绩迷局,及时调整产业结构、行业布局与产品升级?又如何下决心淘汰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以及落后生产工艺?
既要“保八”,又要“好字当头”,这是决策者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惠及广大民众的必然选择,而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在贯彻“好字当头”中的执行力对能否确保宏观调控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至关重要。从这层意义上看,石化业老总“自曝家丑”是对各级政府放弃“太挣钱”的诱惑与冲动,顾全大局,服从中央统一的宏观调控政策与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从审批源头上严格监管的一种“友情提醒”,值得反思。
19、污染减排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个“关键”缺一不可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0年03月08日
http://green.sohu.com/20100308/n270652214.shtml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向29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报告了4年来减排成绩单。二氧化硫减排指标提前一年完成,排放量下降13.14%,超过10%的约束性指标;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接近完成,如期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已经没有问题。经过艰苦努力,我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连续三年实现双下降,成绩来之不易,振奋人心。
这是我国首次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实现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污染防治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实现了历史性大转折,具有标志性的意义。这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在环境保护上言必行、行必果,增强了全国人民对解决环境问题的必胜信心。同时,也向国际社会宣示,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在环境保护上能够担当起自己的历史责任,能够走出一条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之路。
4年来,完成减排任务成为执政关键词,推进污染减排成为政策主导向,以减排优化经济结构成为发展新抓手。在减排实践中,进一步深化了对环境与发展关系的认识,找到了化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的突破口,丰富了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科学发展的实践经验。
污染减排取得突破性进展,关键在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决策、坚强领导及坚定信心
污染减排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破解资源环境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形成的瓶颈制约而做出的重大决策。多年来,由于发展方式粗放,我国为经济快速增长付出了过大的资源环境代价。在进一步实现我国现代化发展战略第三目标的新阶段,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上升为经济社会的主要矛盾,资源环境问题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变成了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短板”。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总量、财政收入的快速增加,已经有条件集中力量解决一些突出环境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抓住时机,启动了污染减排大战役。
这是一场举国参与的重大战役,党中央、国务院为打胜这场硬仗做出了全面部署。由于任务繁重、困难很大,4年来的污染减排历程曲折而又艰辛,犹如逆水行舟,一波三折。一是在推进减排的同时,要保持经济较快发展,而我国粗放型发展方式、重化型工业结构一时难以改变;二是思想认识、资金投入、治污设施等难以满足减排的需要,政策法规、体制机制等与减排存在着不适应、不协调的地方。但是,污染减排首战必胜、没有退路。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污染减排方略,从组织领导、任务落实、政策支持、制度保障等方面做出了部署安排,使污染减排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有序、措施有力、扎实推进。当污染减排工作遭遇排放总量不降反升、经济发展受到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等困难时,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果断决策,把加强节能环保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减排目标不改变,减排决心不动摇,力度不减弱,在关键时刻为污染减排提供了极大的支持和强大的推力。
坚持把污染减排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安排。从根本上说,环境问题是经济结构、生产方式和发展道路问题,同时还是思想认识、消费方式、伦理道德、社会文化问题。“十一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环境保护放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要求加快实现环保历史性转变;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写入党章,环境保护成为全党意志、执政方略,节能减排成为全民行动。在这个背景下,污染减排一开始就进入了国家宏观战略,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考虑,统一安排、同时部署;把减排约束性指标作为评价政府政绩的硬杠杠,强化政府责任,形成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的局面。
污染减排取得突破性进展,关键在于充分运用刚性约束所形成的作用机制,从更高层次实施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
“十一五”以来,从环保重视程度到政策执行力度,从治污设施建设到环境治理成效,环境保护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进展。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污染减排发挥了独特的载体作用,实现了放大效应,在于减排刚性约束推进了综合决策。
污染减排成为落实环保执政理念的重要载体。环境保护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衡量施政能力的重要指标。但是,如果没有一个载体,就容易落空。由于污染减排有明确指标,落实环保基本国策由抽象变为具体;由于有严格考核,政府环保政绩由虚变实。正因为如此,“十一五”以来,各地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发展和污染减排的关系,进一步增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了强大的环保执行力。
污染减排产生了积极的放大效应和带动作用。虽然“十一五”减排指标只涉及两项主要污染物,但具有很强的放大效应和带动性。污染减排带动了治污设施的大规模建设,在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同时也削减了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同时,各地一批突出环境问题被纳入污染减排这项中心工作中一起抓,从而带动了全局工作开展。在推进污染减排过程中,大量落后产能被淘汰,带动了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粗放型发展方式转变,减少了资源能源消耗,提高了资源环境的经济效益。污染减排的放大效应进一步扩展到整个经济社会领域,形成了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的政策导向、制度建设和环境文化。
污染减排促进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在更高层次走向融合。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是一对矛盾,既对立又统一。污染减排既是环境政策,又是经济政策,这种政策作用机制使矛盾双方由对立走向统一,由冲突走向协调。4年来,各地各部门把环境容量作为规划和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优化生产力布局;用环评制度严控“两高一资”项目上马,用环境标准促使落后产能退出市场,优化产业结构;以环境成本倒逼污染企业转变增长方式,走环境友好之路。这种综合决策产生了综合效益,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经济指标上升,发展质量提高,竞争能力增强。
污染减排取得突破性进展,关键在于深刻把握住市场经济条件下环境保护发展规律,探索创新了一系列政策制度
在过去一段时间里,防控污染方面一直行政手段用得多,法律和经济手段用得少;对污染企业以行政监管为主,基于市场机制的政策激励手段用得少。其结果是污染企业缺乏内在的治污动力,容易发生污染反弹,治理成果难以巩固。针对这种情况,国家采取了一系列调整措施。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指出,解决环境问题需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同样也需要制度创新。注重制度建设,构建完备的体制机制,是加强环境保护的一条鲜活经验。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污染减排作为加强环境保护的创新实践,是一场利益博弈,面临着诸多新问题、新挑战,必须坚持激励与约束并举、引导与推动并重,以协调多方利益诉求。“十一五”以来,各地各部门把握环境保护发展规律,抓住环境与发展的矛盾特点,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采用综合手段来推进污染减排。
创新环境经济政策,增加污染减排的内在动力。环境问题本质上是经济问题,好的经济政策就是好的环境政策。“十一五”以来,我国更加注重用经济手段推进污染减排,各地各部门出台实施了差别电价、以奖代补、脱硫补贴、出口退税、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等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促使资源有效配置,促使环境成本内部化,激励企业建设治污设施。这些经济政策不仅加快了减排步伐,健全了减排长效机制,而且有利于形成环境友好的产业结构、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
完善环境法规制度,增强污染减排的约束力。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在市场经济中推进污染减排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为保障。“十一五”以来,我国制定和完善了包括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区域限批、规划环评等在内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政府的施政行为和企业的经济行为;建立了考核、监测、预警、核查等一系列体制机制,使污染减排进入了制度化轨道;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环保问责。逐步完善的环境法规标准体系为完成减排约束性指标提供了刚性的制度保障。
严格执法监管,为污染减排提供外在动力。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等原因,我国环境违法行为普遍存在。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不加强监督检查,治污任务难以落实,减排成果难以巩固。4年来,全国环保执法人员发扬中国环保精神,顶酷暑,冒严寒,宵衣旰食,深入排污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各地积极探索执法新模式,完善监管机制,提高执法效率,不断创造新业绩。他们的努力换来了青山绿水,他们的贡献载入了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史册。
污染减排初战告捷,环保历史性转变迈出了坚实步伐。但是,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减排任务仍然很艰巨,容不得半点松懈;减排工作仍然面临许多问题,需要用创新思路去破解。我们要保持昂扬斗志,乘胜前进,再接再厉,圆满完成“十一五”减排指标和今年新增加的减排任务,提前谋划好“十二五”减排工作,为建设蓝天碧水的中国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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