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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二十三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2009-07-23

月二十三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为中国找水系列报道:

1、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为中国找水之二十一­­­­­___幼年长江两岸的奇山怪石

 

环境资讯:

2、环保总局:       环保部公布各地和五大电力集团减排考核结果

http://green.sohu.com/20090723/n265432920.shtml

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五大电力集团争相收购西南小水电站 争抢水资源

http://finance.ifeng.com/gem/vc/20090722/977467.shtml

 

地方信息:

4、法制晚报:       北京5000家污水排放企业绝大多数监管难

http://news.sina.com.cn/c/2009-07-23/125216001115s.shtml

5、长沙晚报:       长沙一拌料场强碱废水直排湘江 限期整改不管不顾

http://env.people.com.cn/GB/9707133.html

 

污染信息:

6、南方日报:       粤东母亲河练江遭重度污染 “癌症”在流域蔓延

http://news.h2o-china.com/society/wastewater/818461248310749_1.shtml

7、龙虎网:        废水污染致使千岛湖水生生态系统出现退化

http://tour.longhoo.net/hotnews/guojiguonei/userobject1ai992924.html

 

深度报道:

8、时代周报:       安徽合肥拟投入百亿治理巢湖

http://news.sina.com.cn/c/sd/2009-07-23/094218280968.shtml

9、中国环境报:      环境权益论:政府是维护环境权益的主角

http://env.people.com.cn/GB/9704355.html

10、时代周报:       云南阳宗海污染成因再引争议

http://news.sina.com.cn/c/sd/2009-07-23/031918277342.shtml

11、科技日报:       电子垃圾回收何时不再"散兵游勇"

http://scitech.people.com.cn/GB/9706701.html

 

环境时评:

12、人民网-人民日报:    减排要明确义务分担

http://env.people.com.cn/GB/9705184.html

13、人民网-人民日报:    拒不治污者理由有多硬

http://society.people.com.cn/GB/9704635.html

14、证券时报:        水资源税要取之于水用之于水

http://www.chinasecurities.xinhua.org/pl/04/200907/t20090723_2159688.htm

15、中国能源报:       水资源征税对电企影响几何

http://www.lrn.cn/media/energynews/power/200907/t20090722_392730.htm

 

1、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为中国找水之二十一­­­­­___幼年长江两岸的奇山怪石

文图  汪永晨

2009年7月9日,我们已经越来越靠近冰川。杨勇认为我们此行很有可能刷新长江正源沱沱河长度的距离。

鹰一样的山石

像是一匹匹的布

风林卡斯特

碎屑泥石流

今天,我们走的峡谷,不知是长江的哪一条支流,应该说还没有人正式为它命名。地质学家杨勇认为五颜六色的岩石可以称为是风林卡斯特。这些看起来很有特色的绝壁,其实,它们融冻风化的十分严重。

从GPS上看,我们离长江正源姜古迪如冰川还有20公里左右。姜古迪如冰川是在1976年被定为长江正源的。

欣赏着峡谷两岸的奇山怪石,有的像鹰,有的像是一张人脸,再次觉得创造“鬼斧神工”这个词的人的智慧。

不过,这个峡谷美虽然是美,但走起来可不轻松。

峡谷与水

车在峡谷中

在水中

沿着水走

水路

车镜中看到的

杨勇说:各拉丹东雪山在这边有两个雪峰群,西边是尕恰迪如雪山群,东边就是各拉丹东雪峰群,中间是个宽谷底。我们要尽量往各拉丹东靠拢。从地图和GPS看,翻越分水岭的山脊海拔不是太高。如果我们碰不到牧民,车无法推进,我们就只能徒步了。

怎么徒步呢?主要是自己带个照相机、背个睡袋,如果再背得动,背个垫子就行了,账篷都不能背,就在雪山里面住一晚上。如果能够碰到牧民,那就好了。可能会有牦牛骑,也可能会有帐篷住。否则,我们就要自己走到那个山脊下面。这里的海拔已经超过5000米。这确实是一次历史性的穿越。

雪山下的牧羊人

                                 牧羊人

雪山峡谷

我们的车还可在这新的峡谷中穿行

岸边

既然是历史性的穿越,眼前的一切当然都是新鲜的。让人忍不住都想“装”进镜头。   

杨勇说,我们将要找到的长江新源的冰川有三个,其中有一个北冰川,北冰川的冰舌长度比姜古迪如冰川稍长一些。冰舌端已经是冰塔林,比较发育。冰川的坡度没有姜古迪如冰川陡。

中部冰川和南部冰川,就是新源中间的那条冰川和南边的冰川,冰舌较短,冰塔林不发育,冰舌端呈圆滑状,冰体表面平滑。

在南冰川南侧的一个山坡上渗流出一股最初源流,我们此次一定要争取测得它的地理数据。如果测到,估计会比原来长江源点的长度延伸近20公里。

牛儿还在山上

江源的山

我们的车开在这样奇妙的大山、峡谷里时我问杨勇:你眼下的感觉是什么?从生态,从全球气候变化的角度怎么看待我们所看到的这一切?

杨勇说:各拉丹东的内流水系,其自然景观一个就是冰雪碎屑型泥流,不要写泥石,就是碎屑流,碎屑流广泛发育;地表浮流也发育;地表植被稀疏;群落性植物几乎没有,就是没有主力群落植物,所以生态极其脆弱。

这些水系的冲刷强度剧烈,河谷地貌变化很大。内流水系最终流到哪里去了?湖里边。

另外,这些内流水系的湖泊已经全部演变为咸水湖了,没有淡水湖,甚至是盐湖。这不仅仅说明蒸发量大于降水量,而且内流水系的自然生态景观极其脆弱;灾害性气候较多;夏季冰雪消融较大,可能在冬季的时候都要断流。

江源的石

江源折坡

各拉丹东内外水系的分界线在目前这样的地貌和冰雪碎屑作用下,可能会发生改变,因为我们看到很多地方的分界线是很脆弱的,地表冰雪碎屑流的厚度还是很大的。

这种碎屑的变化大说明什么问题?说明内流水系会扩大。从眼前地表、地貌的条件来看,内流水系的地貌活动要活跃得多。如果内流河的水系活跃,就会侵犯外流水系。也就可能会发生内流水系扩大,外流水系缩小。

各拉丹东冰川的冰雪,现在有一半是供应给了内流水系。

内流与外流的交界

水系的分界

我的车开不动了

准备徒步

杨勇:这就是湖了,但是要翻过这个分水岭才能到达长江水系的外流水系,就是说没有翻过这个分水岭,只是到了内流水系的沿途。

江源上的植物

江源的小花

杨勇:现在整个青藏高原的气候在变暖,尤其是夏季。我们这两年的感受是什么呢?白天这些冰川大量融化,水流滚滚,而且是沿着冰川底部进行分流而下,水深很大,这种冰雪消融的现象,第一它会掏蚀冰川底部的那些根基物,或者会掏蚀冰床,在严重的时候会导致冰川解体,加速它的消融。

另外,根据我们沿着冰川侧面走看,这些冰川融水的冲刷能力非常强烈,一个是它直接从冰川底部进行冲刷、掏蚀;再一个导致冰川两侧的岩石、山体产生一些小的崩塌,或者是一些泥石流。这个过程在中午到15点钟的时候是最强烈的,一般早晨和夜间这个消融过程就要减缓一些,我们今天早晨到冰川前端去接水时就已经没什么水了。

看到了牦牛

同心圆

弯弯曲曲曲到江源

总的来讲,冰川区域的这些地貌也是很脆弱的,一个是在气候变暖的这种背景下,它可能会逐步改变冰川稳定的一些条件。再一个在极端气候条件下,可能会加速这种冰川承载条件的改变,就是说这种改变随时可能会发生。

虽然在今天傍晚时分我们看到了牦牛,但是我们已经走过了牧民的帐篷,所以我们还是自己搭了帐篷。对我来说比较好的消息是,明天能有一头牦牛让我骑,有两头牦牛帮我们驮行李。今天走了不到两个小时,但不管是年轻的,还是有经验的,在海拔5000米的高度背着行李走,都是太沉重的“负担”。

赶写江河信息

这里的长江将引导我们到江源

在帐篷里记下这些时,我憧憬的是明天能拍到冰塔林,杨勇奋地是能把长江“拉”长。

今夜,期待帐篷外有冰雹和大风的陪伴。

2、环保部公布各地和五大电力集团减排考核结果

来源:环保总局 2009年07月23日

http://green.sohu.com/20090723/n265432920.shtml

  环境保护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今日向媒体通报,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监察部近日联合完成了2008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五大电力集团公司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表明,31个省(区、市)、五大电力集团和国家电网公司完成了年度减排任务,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河北沧州、山西晋中、黑龙江绥化、福建三明和晋江、湖北十堰、湖南永州和陕西商洛等8城市,以及天津陈塘热电厂、湖北鄂州电厂、四川泸州川南电厂、贵州鸭溪电厂和甘肃靖远二电厂5家电厂责令限期整改和进行处罚。

  陶德田说,2008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切实加大工作力度,2008年全国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1149万吨,新增燃煤脱硫机组容量9712万千瓦,淘汰了一批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产能。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320.7万吨,比2007年下降4.42%;二氧化硫排放量2321.2万吨,比2007年下降5.95%。与2005年相比,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6.61%和8.95%,不仅继续保持了双下降的良好态势,而且首次实现了任务完成进度赶上时间进度。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较好完成了减排计划中确定的工作任务,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均实现了年度减排目标;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五大电力集团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较好完成了二氧化硫削减任务。北京等27个省(区、市)两项指标均较2007年出现下降,二氧化硫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北京市,为18.8%;化学需氧量下降幅度最大的是上海市和河北省,为9.4%。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减排成绩显著,排放量比2007年下降14.5%,国家五大电力集团公司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了17.9%。(考核结果详见附表一、二)

  陶德田指出,2008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五大电力集团公司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取得了成效,但仍有一些地方和企业在污水处理、脱硫设施运行等方面还存在问题。突出的是:

  河北沧州市、山西晋中市、黑龙江绥化市、福建三明市和晋江市、湖北十堰市、湖南永州市和陕西商洛市8城市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收费政策不落实、长期处于低负荷运行及无故不运行;天津陈塘热电厂、湖北鄂州电厂、四川泸州川南电厂、贵州鸭溪电厂和甘肃靖远二电厂5家电厂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或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假。根据有关规定,决定:

  对河北沧州市、山西晋中市、黑龙江绥化市、福建三明市和晋江市、湖北十堰市、湖南永州市和陕西商洛市8城市,责令于今年年底前完成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暂停审批有关城市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并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建设资金。对天津陈塘热电厂、湖北鄂州电厂、四川泸州川南电厂、贵州鸭溪电厂和甘肃靖远二电厂5家电厂,扣减停运时间所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

  陶德田强调,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规定,对考核未通过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监察机关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表一

附表二

3、五大电力集团争相收购西南小水电站 争抢水资源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2009年07月22日   

http://finance.ifeng.com/gem/vc/20090722/977467.shtml

 一场以中、小型水电站为目标的收购战正在西南地区打响,拨开层层信息迷雾,背后的操盘者或多或少都烙上了五大发电集团的印记。五大电力集团之一的某企业内部人士坦陈,五大电力集团已加快部署“兵力”,四处寻找中、小水电,其间的竞争尤为激烈。

  纷纷出动

  五大电力集团借机收购

  水电资源相对丰富的西南地区是华能、大唐、国电、华电、中电投等五大电力集团的必争之地。当有限的较大规模的水电资源被巨头们瓜分后,在今年上半年7.37万亿信贷刺激下,电力巨头们纷纷洽购小水电(一般指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电站)。

  本月,大唐集团旗下的华银电力[5.39 1.51%]发布公告称,拟与四川民和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民和水电”)联手开发东义河流域水电。“华银只是主动找民和水电谈了几次,双方并未签署任何协议”,一位知情人士称,此前,也有一些大型电力公司欲与民和水电合作,但都遭到拒绝,华银电力公布这笔悬在空中的买卖更像是炒作。

  云南怒江州中小水电企业协会秘书长徐振铎昨日对本报记者说,在目前国内信贷宽松政策的刺激下,抓住时机占有水电资源成为目前一个非常明显的趋势。几天前,徐振铎刚刚领着国电的一帮人马到云南怒江几个地方跑了一趟,寻找小水电收购目标,而在此之前,他已接待了多批考察人士。前述知情人士称,他所知的一个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的小水电,短短一个月时间就有6家单位争夺,其中不乏五大电力集团的身影。

  降低门槛

  优质项目依然难求

  “尽管大家都在伺机收购,但国电、大唐收购得比较多”,前述五大电力集团之一的某企业内部人士称,水电发展已经列为五大发电集团重中之重,据他所知,“大多数公司已安排专门的人员,紧盯政府招商、产权交易等部门,四处寻找小水电项目。”

  四川国投产权交易中心一人士说,为了争抢资源,五大电力集团也暗自降低了门槛。以前,他们寻找水电项目,“装机容量要求起码都在10万千瓦以上,但现在已降低到了5万千瓦,甚至更低”。除此之外,以前他们大多都要收购现成的水电站,对一些拥有开发权而尚未开发或正在开发的电站不屑一顾,但现在态度已大大缓和。

  不过,即便如此,公开的成交量少之又少。“目前国内电力过剩,民营水电站因为上网以及电价原因希望脱手,但大企业往往趁机压低收购价格,双方分歧比较大。”四川水电界一位资深人士则表示,目前四川小水电装机容量都集中在2万千瓦左右,能够满足五大发电集团要求的小水电并不多,优质项目依然难求,“长远来看,大企业可以利用自身的技术、管理经验整合小水电资源,促进整个水电行业的发展”。

4、北京5000家污水排放企业绝大多数监管难

来源:法制晚报2009年07月23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9-07-23/125216001115s.shtml

   本报讯(记者李洁)在本市现有的约5000家污水排放工业企业中,监控情况较好的只有180家单位。而其余绝大多数排污企业由于数量多、位置分散成为执法薄弱环节,存在监管难的问题。

  今天,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相关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记者从中了解到上述信息。

  据悉,执法检查组肯定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成绩。认为本市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水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同时检查组也曝光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检查中发现的6大问题

  一、本市水环境的监管力度尚显不足,执法难的问题比较突出

  据统计,北京2万多家工业企业中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约有5000家。

  而目前本市除了对33家国控和147家市控废水排放重点源单位的监控情况较好以外,对于其他排污企业,由于数量多、位置分散,客观上监管难度比较大,成为执法的薄弱环节,监管的经常性和有效性尚待进一步提高。

  二、本市水污染排放总量远大于水环境容量,河湖水质尚未得到根本好转

  在2008年监测的全市共计82条2020公里长的有水河流中,四类、五类和劣五类水质河道长度占到监测总长度的44.1%。城市中下游地区大部分仍为劣五类水体,下游河湖仍然存在黑臭现象。

  三、因运行费用得不到保障等原因,本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及乡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的情况比较普遍

  由于监管手段不能常态化、责任主体确实存在困难,多年来还没有一家畜禽养殖企业因污水处理设施停运而受到监管部门处罚。

四、因污水配套管网建设相对滞后,一些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面临“无水处理”和“水量不足”的问题五、流域治理机制不完善六、因水污染防治法相关配套实施办法滞后,影响法律的贯彻实施。

5、长沙一拌料场强碱废水直排湘江 限期整改不管不顾

来源:《长沙晚报》2009年07月23日

http://env.people.com.cn/GB/9707133.html

  环保部门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公司承诺10天内完成,结果15天后还是老样子

  在天心区新天村龙潭湾组,湖南中辉混凝土有限公司一个拌料场与当地村民共用一个下水道,大量含有强碱的工业废水通过下水道或地表直排湘江。该拌料场位于城市自来水厂取水口的上游,直接威胁市民饮水安全。早在7月7日上午,记者随同天心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拌料场调查取证,环保部门对该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不整改到位不允许生产。该公司负责人承诺在10天内整改到位。昨日,记者再次来到该公司调查,此时已超过对方承诺的整改期限5天了,但遗憾的是,该公司依然没有实质的整改措施。

  投 诉

  直径1.2米的下水道被堵死

  7月1日长沙降暴雨,记者接到家住新开铺路458号的李先生报料称,湖南中辉混凝土有限公司将不经处理的工业废水通过居民下水道直排湘江,造成直径1.2米的下水道被水泥渣堵塞,一遇大雨,当地5户居民就遭水淹。

  当天下午,记者赶到现场后看到,李先生等5户居民家一楼地势比较低,几乎全部进了水,水深的地方达50厘米。由于李先生等居民将一楼改造后,建立了小型印刷厂和小型电器外壳加工厂等,突如其来的水淹令他们损失惨重。“中辉公司是2002年搬过来的,当时村里将一大片鱼塘填平后,租给了他们,没想到他们将工业废水直接排入下水道!”李先生对记者说。由于搅拌混凝土后形成的废水里含有大量砂石和水泥渣,直接造成下水道完全被堵死。李先生说:“前年、去年,几乎每年一下大雨,我们这里就遭水淹,水最深的时候达1米,几乎成了游泳池!”

  在李先生家后院,下水道被堵后涌上来大量浅白色工业废水,造成他家后面小鱼池内养殖的各种鱼死亡。“这种废水具有强碱性,所以鱼全都死了!”李先生无奈地告诉记者。

  目 击

  排水沟内水泥渣厚达10厘米

  记者来到不远处的湖南中辉混凝土有限公司拌料场,看到现场除了几个巨大的混凝土搅拌器外,公司其他建筑都蒙上了一层水泥灰。在原料堆放区,大量砂石等原料在露天随意堆放,整个生产区内污水横流。当天由于下雨,该公司没有生产。记者找到该公司姓郑的工程师,来到该公司对外排的一条排水沟边,只见沟内排出的废水含有大量水泥渣,积存的水泥渣最厚的地方竟达10厘米,用棍子猛插下去,就像插进湿水泥里一样挺立不倒。据了解,该公司部分工业废水就是通过这条排水沟排到下水道,随后流入湘江。

  7月2日,天气已经放晴,记者再次来到该公司生产区内,地面上水泥灰覆盖了厚厚一层,车辆进出时扬起大片灰尘让人无法呼吸。在该厂围墙边,不断有乳白色的污水直接排入一条大水沟。该公司有关人员表示已经交了排污费。

  取 证

  污水处理设施成了摆设

  7月6日,记者向天心区环保局和市环保局反映这一污染源,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环境保护法》,排污费是污染企业必须缴纳的费用,并不是交了排污费就可以随意排放,必须符合“环保评价”提出的要求。一名负责人表示,前不久已接到居民对该拌料场的投诉,他们正在调查。

  7月7日上午,记者随同天心区环保局执法人员来到该拌料场现场取证。在拌料场一条排水沟内,执法人员将测试酸碱度的PH试纸放进水里,立即显示PH值达到14(最高值),证实这些废水具有强碱性,对周围水体造成了严重污染。随后,执法人员在生产区调查,发现该公司的泥浆回收池不规范,泥浆外泄严重;在该公司的沉淀池内,由于被水泥渣堵塞,进水口的水基本不流动,成了死水一潭,整个沉淀池成了一个摆设。

  调 查

  6条环保建议4条没落实

  执法人员取证后找到该公司负责人继续调查。根据环保部门的记录,2007年12月,该拌料场由于扬尘、水污染等问题,遭到居民投诉,随后天心区环保局上门责令整改。去年7月6日,市环保局曾对中辉公司出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明确要求该公司增设一个容积200立方米的二级沉淀池,要求在新开铺污水处理厂建成营运之前,所有的生产废水、混凝土运输车清洗水和生活污水须进行处理后全部回收利用,禁止外排。此次执法人员取证后说,6条环保评价意见中有4条没有落实。

  据了解,上海、北京等城市不允许混凝土拌料场直排污水,有的还要求其原料存放区必须全封闭。天心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提出3条整改措施。其一,环保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该公司进行处罚;其二,该公司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6条“环评意见”进行整改;其三;在整改到位之前,责令该拌料场停止生产。对此,该公司一名负责人表示将在10天内整改到位。

  7月21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中辉公司拌料场,却发现沉淀池依然没有进行实质性整改,依然是一个摆设。在该拌料场的水沟内,依然是浑浊发白的污水,直接流向拌料场外。(记者 彭翔 实习生 吴昊 欧阳亦周 陈黎)

6、粤东母亲河练江遭重度污染 “癌症”在流域蔓延

来源:南方日报2009-07-23戎明昌

http://news.h2o-china.com/society/wastewater/818461248310749_1.shtml

因为污染练江已变成名副其实的黑江。

■昔日“霞散成绮,江静如练”,仅过十几年,竟成粤东污染最为严重的河流

■肺炎、重金属中毒,甚至是癌症在流域蔓延,谈及母亲河,当地人心很痛

■失去治理的经济能力,又找不到高端产业替代,当地污染企业四处开花,治污仿佛进入死胡同

■曾经参加过一个省长级会议的专家透露,治理练江的费用也许比新挖一条江还高

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静静的练江自这里流淌而过。14岁的少年站立江畔,满脸茫然。

江水散发着恶臭,水面漂着大量生活垃圾,还有各种动物的尸体。江两岸墨绿的苍蝇嗡嗡低飞,偶尔还有老鼠飞速蹿过……

从2001年至今,练江水质一直被评为劣五类,河水已失去最基本的自净能力,不再适合鱼类生存。源起于揭阳普宁市,贯穿汕头市潮阳和潮南区的练江,已成为粤东污染最为严重的河流。

潮南区水利局副局长刘俊民回忆时扼腕叹息。1985年刘下乡到铜盂镇,当时江水非常清,“江里的鱼也很多,很好吃”。他的话引起了潮阳区一位官员的共鸣,“那时候的水清啊,不像现在……”

回忆中的练江是一条彩链、金链,如今已然变成一条锁链,重重地套在当地人头上。

这条曾经哺育了数百万潮汕人民的母亲河,现在罹患“癌症”,正成为潮汕平原上的一个破裂的伤口,不断滴着血和污物,毒害着这个肌体的健康发展。

母亲河不再慷慨

在练江流入潮阳的两个重镇——贵屿镇和海门镇,说起练江,老百姓的感受只有一个字——臭。

 “那么多漂染企业,脏水直接排入江中,能不臭吗?”

 “有人不自觉,屎呀,尿呀,全都倒在水中;死鸡死猪,偷偷扔在江中,不臭才怪。”

 “变臭也就是这十多年的事,上世纪80年代水还很清。唉,工厂建起来,房子盖起来,江水就开始臭了。”

在采访中,有多人不约而同地告诉记者:现在来追究练江为什么变成这个样子,可能已经晚了!

贵屿镇可谓是潮阳区的一大重镇,随着电子垃圾拆解业在这里“发家”,其重度污染之严重,让贵屿的“知名度”可谓越来越大。殊不知,贵屿镇正是练江流入潮阳的“门户”。练江在此地的境遇,似乎无奈地证明,发展与污染,是一对难以割舍、如影随形的孪生姐妹。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贵屿开始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电子垃圾集散地之一。

贵屿的小作坊前些年对电子垃圾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手工拆解、焚烧以及对无用材料的随意丢弃,极大地危害了当地的土壤、水源和人的健康。贵屿镇的河水大多呈深黑色,地下水也被殃及,井水因各种重金属超标,群众早已不敢饮用。

更为严重的是,老百姓还不得不每天为健康担忧,肺炎、重金属中毒,甚至是癌症,这些年有增多的趋势。

提及练江水被污染,贵屿镇的老百姓都觉得很可惜,但他们认为,“练江水流到镇内时,已是墨黑色,就算不继续污染,也没有什么用。”在这种心态的驱使下,练江的污染非但没有减轻,还每时每刻都在持续。

海门镇是练江的出海口。在海门渔港内,海边的腥臭味非常浓,走近一点令人作呕,水面上漂浮着大量水浮莲,还有大量的生活垃圾,海水变成了墨黑色。

在练江流经的地方,有多少个贵屿,有多少个海门?

资料显示,练江上游在普宁市就流经流沙市区、池尾、大南山、占陇、南径、麒麟、下架山、军埠、燎原、大坝、云落、梅塘等镇和街道,在潮阳和潮南区又流经贵屿、铜盂、和平、金埔、棉城、海门、陈店、司马浦、峡山、井都、胪岗等10多个镇,练江流域人口达到200多万人,人口密度为全省平均水平的数倍,环境承载压力非常大。

练江污染并非一日之事。早在1998年,一份污染源调查结果显示,练江流域主要工业污染源共有95家,普宁和潮阳、潮南的印染业、纺织业污染负荷非常大,而当年潮阳市工业废水处理率仅为13.75%。也就是说,大量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就这样直接流入“母亲”的血液之中。

被嘲笑的“纸上治理”

如果说,污染是经济发展所必须付出的代价,那么,治理必然是污染之后要大力推进的步骤。但现实是,这项工作推进得实在不如人意。

上世纪末,练江治理就纳入有关部门的议事日程。1997年,练江流域的整治就被列入广东省环保局的“碧水工程计划”;2001年,广东省人民政府特别制定了《练江流域水质保护》,对练江流域提出了明确的治理目标———2005年前将入河污染物控制不高于1998年的水平;使练江污染逐步减轻,至2010年前实现练江水达三类标准。

可惜,这一切未能变成现实……

在普宁和潮阳、潮南采访时,提起练江的整治历程,不少群众直言“纸上的治理”难以出成效。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几乎每一年,都有省级和市级的官员来到普宁和潮阳、潮南,察看现场,提出解决练江污染的方案,甚至是资金投入的计划,但每一次,又似乎难以收到实际的效果。

在所有的治理计划之中,以2004年4月汕头市政府发布的《汕头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最让人期待。

当时,市里提出要加快工业污染整治、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河道整治等6项任务,在6年的时间内投资19.43亿,拟建14座污水处理厂和14座生活垃圾集中填埋场,实现练江水质全面达标。

潮阳人林志然(化名)告诉记者,“当时以为练江整治‘有戏’,但发现很久都没有动静,排污企业抓了一阵之后就放松了,污水处理厂更是到目前为止都还没有建成。”

问题的症结,就是资金。

其实,在宏大的方案出台后不久,有关方面就注意到实施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按照当时政府的设想,是政府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并借助省级专项资金进行整治。但实施中,练江的整治资金一直捉襟见肘,主要用于堤坝建设和污水处理厂的投入。直至2005年7月,汕头市治污保洁办第二季度报告仍显示,练江综合治理工程均处在“研究”、“设计”阶段,存在“资金缺口大、执法主体多头、职责不清”等问题。而原计划在2005年完成第一期的潮阳污水处理厂仍处在“设计”阶段,“马上开展投标工作”。

一年之后,广东省2006年4月治污保洁工程简报指出,“粤东、粤西和山区部分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如练江综合整治工作,要求流域在2005年完成的6座污水处理厂至今未建成一家”。

回过头来看,当年所有的豪言壮语,如同一个个大大的肥皂泡,随着时间升腾逐个迸裂。

当地的老百姓对政府的“规划”和“方案”早就失望了,记者采访时,他们回顾起一次次满心期待到失望的过程,用得最多的竟然是一个成语———纸上谈兵。

提起建设资金,他们会说:“哪里有钱?多少地方要用钱?这么多年过去,练江‘没救’了!”

 “痛都顾不上,哪还顾得上痒?”

 “怎样才能整治好练江?”

在采访过程中,每一位受访者的答案都不尽相同,但都离不开两点,一是严控工业污染,确保不再有污染物排入练江;二是严控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进入练江。

事实上,难就难在这两点。一位受访者用生活的语言告诉记者:“痛都顾不上,哪还顾得上痒?”

这句潮汕当地的俚语十分形象:在疼痛难耐时,人是顾不上挠痒的。目前练江的污染正是如此。普宁、潮阳、潮南三地的经济,对比前些年可谓“今非昔比”,地方财政基本上成了“吃饭财政”,光是给公务员和教师发工资,就让财政“紧巴巴”,哪还有余钱搞污染整治?

颇显尴尬的是,如果把污染企业全部取缔,自然要让偏紧的财税更加紧张,地方经济自然更受打击。正是在这种思路带动下,有关部门的整治力度可想而知。

还有现实的困难:在普宁和潮阳、潮南等地区,很多企业都是中小企业,它们环保观念较弱,不时偷排。潮阳区环保局一位负责人称,大部分企业主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淡薄,企业投产后不按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擅自设置漂染、电镀、造纸等造成污染的工序时有发生,造成了较为严重的污染。

该负责人还称,贵屿镇全民化的拆解利用回收行业,要在较短时间内全面整顿规范,存在较大的困难,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污染整治进度。

除了政府和企业主的心态外,居民也普通存在着“别人污染已经很严重了,也不差我一个”的想法。垃圾不按规定地点、时间投放,随意在练江两岸倾倒垃圾和焚烧垃圾的现象时有发生。

潮阳籍省政协委员吴锡炎在相关提案中痛陈练江治理流于形式: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练江污染问题的整治还存在着在口头上和书面上重视、在行动上和落实上轻视,困难多、借口多的现象;空谈整治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而忽视紧迫性,说起来紧,做起来拖;仍存有所谓“发展”的思想作祟,而对排污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主管执法部门也存有得过且过、多一家不多的心理,导致执法不严,整治、整改不彻底。企业经营者守法意识淡薄,特别是遵守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意识更为淡薄,存有侥幸和法不责众的心理,偷排或擅自设置污染工序的情况屡禁不止。

具体到管理部门,没有一家认为应肩负练江污染的整治职能。他们无一不说:“这应是政府的综合整治工程。”

潮阳区水利局负责人称,他们只负责河道的疏浚,以及防洪堤围的建设和管理;环保局虽然承认自身负有对工业企业排污的监管职责,但认为生活污水的排放对练江污染也很大,他们管不了。有关负责人还认为,练江上的水浮莲和塑料袋等悬浮物,应该交由环卫部门负责。

几乎所有的受访部门和个人都认为:“治理练江是一项很复杂的事,最关键的就是资金问题。”有人算了一笔账,如果要彻底处理好练江两岸的生活污水,光是建污水处理厂一项,就需要上百亿的资金。曾经参加过一个省长级会议的专家透露,治理练江的费用也许比新挖一条江还高。这笔钱,无疑是让目前练江流域各地方政府捉襟见肘。

谁能许练江一个未来?

练江的未来在哪里?

有悲观者断言:这是几代人的事。也有人说,从来就没有党和政府做不成的事。

当务之急是什么?毫无疑问,就是真真正正地落实整治措施,加大整治力度。练江污染由来已久,再不整治恐就“病入膏肓”了。在这种情况下,推诿、借口无疑是对练江流域的人民群众犯罪。

有人把练江整治的责任归结于有关部门打击不力。练江整治的问题,其实是潮汕地区十多年来发展歧路的一个缩影。上世纪80年代初,潮阳和普宁经济飞速发展,那时很少有人大喝一声:“慢,要注意污染。”等发展到一定的时候,污染的问题出现了,需要治理了,但这个时候,当地经济发展遭遇瓶颈,经济实力大不如前。

当地失去了自我治理练江的经济能力,不仅如此,因为经济困难,难以找到高端的产业代替,电镀、小印染等污染愈发四处开花,污染治理仿佛进入死胡同。

目前谈练江整治,当地无一例外谈到需要省一级的支持。

省人大代表蔡晓玲在今年省“两会”期间直言,练江是跨市河流,涉及汕头、揭阳两市。多头管理、多头执法,造成职责不清。此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思想认识不足和治理资金匮乏,也导致整治不力。

蔡晓玲建议省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练江流域管理委员会,牵头建立汕头、揭阳以及有关区县的联席会议制度和议事协调机制,加强联合执法整治。由于汕头和揭阳两市财力薄弱,她建议省政府把综合治理列入有关重点工程,列入省、市、县区的财政预算。

当地环保局和水利局的负责人也认为,如果能成立练江流域管理委员会,在具体的操作中,可实行问责制、分段验收制等制度,由练江流域管理委员会协调练江流域各镇进行重点整治,作为当地党委、政府“一票否决”的项目,分段验收,以确保练江“清白”。

但真的成立了练江流域管理委员会就能解决练江的问题了吗?

今年2月14日,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记者招待会,省环保局表示,省政府正在优化练江流域污染整治方案,省里主要是协调,整治主要还靠地方政府解决。

离开潮阳之前,记者特地再次来到海门湾,海边仍然很臭,市场上鱼货却很充足,交易繁忙。

一位吴姓阿伯说:“我们这一代就没有办法离开了。下一代?不想让他们再留在这里了,能到外面打拼天下,最好!”

■练江档案

练江发源于普宁大南山白水漈,汇大南山诸坑水,向东流入潮阳、潮南。练江和榕江的分水岭是小北山。自北流经流沙镇折东至石港村38.8公里为上游,下分二支:一支东流1.5公里进入潮南区,经陈店镇溪至流仙村;另一支向东北流1公里入潮阳区,经贵屿镇玉窖村、汇贵屿水转向东南于潮南陈店镇流仙村汇合东支,向东经司马浦、铜盂、峡山镇至和平大桥37.4公里为中游,出和平桥经龟山,进入龟头海至海门港注入南海18.3公里为下游。练江干流全长94.5公里,流域面积1346平方公里。

■治水策论

像治理莱茵河一样治理练江

要改变练江严重水质污染的局面,最应该反思的是如何减少和杜绝跨县区、跨镇区的河流污染治理问题。在这方面,莱茵河的有效治理很有启发性

世界上最为人称道的河道治污样板,无疑要数莱茵河。莱茵河流经瑞士、德国、法国、卢森堡、荷兰等9个欧洲国家,是沿途好几个国家的饮用水源。但是,莱茵河曾经一度因为水污染,被称为“欧洲下水道”、“欧洲公共厕所”。

20世纪50年代末,由于德国开始了大规模的战后重建,莱茵河水质急剧恶化,鱼类基本绝迹。

可以说,当时的莱茵河,污染比现在的练江还要严重。

为了治理莱茵河水污染,1963年,包括德国在内的莱茵河流域各国与欧共体代表,在保护莱茵河国际委员会范围内签订了合作公约,奠定了共同治理莱茵河水污染的合作基础。保护莱茵河国际委员会制定了相应法规,对排入河中的工业废水强行进行无害化处理。为减少莱茵河的淤泥污染,还严格控制工业、农业、生活固体污染物排入莱茵河,违者罚款,罚金50万埃居以上。

莱茵河由莱茵河保护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主席轮流由各成员国的部长担任,现在的委员会工作人员仅有12人。

12人之所以能够管好莱茵河,一是由于各成员国对莱茵河水污染的认识都很明确。二是决策会议少,执行会议多。莱茵河保护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各国部长参加的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决定重大问题,各国分工实施,费用各自承担。三是每隔两年,保护委员会还将就每个国家实施建议的情况作一个报告,这是对成员国施加的一个无形力量。四是管理制度通过精心设计,虽然主席轮流担任,秘书长却总是荷兰人。因为荷兰是莱茵河最下游的国家,在河水污染的问题上,荷兰人最有发言权,最能够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说话,更重要的是处于最下游的荷兰,受水污染危害最大,因此,对于治理水污染最有责任心和紧迫感。

经过莱茵河流域各国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莱茵河水污染治理终于取得成功,莱茵河恢复了生机。

多年来,练江的污染愈来愈严重,是因为沿岸各镇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水源的情况。在地方保护和追求地方GDP的大前提下,“你污染我,我污染他”成为灰色的环保潜规则。因此,抑制此现象的有效途径就是有中立的机构进行监管,对区域“一把手”实行问责,或者一票否决。

治理练江,从来不缺少文件、规定、制度、人力,就算目前匮乏的资金,也有可能因为相关部门的重视而得以兑现。但值得关注的是,目前还缺乏一套精心设计、行之有效的制度,以及真真正正搞整治的决心和执行意志。

7、废水污染致使千岛湖水生生态系统出现退化

来源:龙虎网 2009-7-23

http://tour.longhoo.net/hotnews/guojiguonei/userobject1ai992924.html

    【龙虎网报道】说起千岛湖,到过的人都会为其一汪洁净的湖水陶醉,但是事实上,湖区没有一个污水处理厂;周边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入湖;上游安徽省垃圾污染,有时整个的死猪死牛都会漂浮在湖面。20日,民进浙江省委会政情通报会上,十几位委员们经过扎实的调查,以“千岛湖的优良水质正在遭受前所未有的严重威胁”为题,作了专题报告。

  水生生态系统出现退化

  杭州市政协委员、杭州师范学院环保系教授周招娣是本专题的主要负责人。虽然不是省两会代表,她却作为专家带领几十位省政协委员作了此次专题调研。

  她介绍,目前千岛湖是浙江省内面积和库容量最大的淡水湖泊。在全省乃至整个长三角地区水质性缺水问题十分严重的情况下,千岛湖地位日益凸现。据悉,杭州市正在为引进千岛湖水作饮用水做着积极的准备。

  调查发现,千岛湖水正在遭受前所未有的污染威胁。周介绍,1998年、1999年库区连续两年暴发较大面积水域蓝藻,湖水和水产品产生明显异味,局部范围水体中氮、磷含量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五类标准,这都是水质下降的表现。去年夏天水库下游又一次出现大面积蓝藻暴发,种种迹象表明,千岛湖水生生态系统出现退化。

  整个淳安没有一个污水处理站

  民进浙江省委会准备提交给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的提案中提到,造成千岛湖整体水质下降的主要因素是农业污染、工业废水污染、生活污水以及垃圾等的大量流入。

  “在整个淳安,没有一个污水处理站,所有淳安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垃圾基本100%地排入千岛湖!”周招娣解释,千岛湖水目前还能保护好的状态,主要得益于其水域大,污水稀释后,整体含量较低;此外千岛湖自身具有一定的净化能力。“不能让量变积累到质变程度,保护千岛湖水刻不容缓!”

  调查同时指出,上游安徽境内下泄的大量垃圾,也是造成千岛湖污染的重要原因。“每当下大雨,水流增大时,千岛湖上就能看到从上游冲下来的死鸡,甚至死牛!”

  不能让千岛湖成为第二个滇池

  1999至2004年,学者们通过对千岛湖水质监测和分析发现,千岛湖水质已达到中营养水的水平(主要是氮、磷含量超标)。

  加强千岛湖的水资源保护,首先应该加强水质的污染防治,比如工业废水应100%达标排放等。其次,要加强水资源的保护,要调整产业结构,控制在千岛湖发展用水量大的行业,对现有的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另外,民进浙江省委委员们还认为,千岛湖的经济价值虽大,但要解决好经济发展与水资源保护之间的矛盾。在开发前,先做好水资源承载力的研究,确定水资源的可利用量。另外还可以结合信息技术,开发千岛湖水资源监测预警系统等。总之,现在政府投入100万元防患于未然,比将来千岛湖水质发生质变后再投入1000万元整治更有效!云南滇池就是一个值得深思的教训!

8、安徽合肥拟投入百亿治理巢湖

来源:时代周报 2009年07月23日

http://news.sina.com.cn/c/sd/2009-07-23/094218280968.shtml

  百亿治巢湖的生态成本

    早在1995年的《中国环境公报》中,巢湖已经成为中国污染最严重的淡水湖。直到如今,巢湖仍然和太湖、滇池并列国家重点治理的“三湖”。上世纪70年代以后,安徽省即开始了对巢湖的治理。但在90年代后,巢湖的污染越来越严重,由此成为合肥这座滨湖城市头顶悬着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到2010 年,不让一滴污水流入巢湖。”这是目前巢湖治理中最响亮的一句口号,由合肥市委书记孙金龙提出。去年11月,合肥市向国家上报50个环保类国债项目,总投资107.6248亿元,计划申请中央资金56.3205亿元。在不远的未来,能否真的如人所愿,沿岸百姓迎来一个干净的新巢湖?

  正午的阳光肆无忌惮地倾泻在巢湖边上,45岁的渔民王才昌光着膀子躺在自家的船舱里。船板被照得滚烫,他翻了几个身无法入睡,终于坐了起来。

  7月18日中午2点多,一天中温度最高的时候,南淝河上停着几十艘大大小小的渔船。这里是巢湖岸边一个名叫施口村的小渔村,南淝河由此流入巢湖。湖水缓慢地拍打着湖堤,一股股臭味阵阵袭来。王才昌显得有些无所事事。

  巢湖上的渔民们并不是一年到头都在水上打鱼,他们只能在巢湖准许捕鱼的季节才能打鱼。“一般一年只有2个月”,王才昌说。

  现在还是巢湖的禁渔期,渔民不能捕鱼,但是可以捕虾。在王才昌旁边的小船上,一对夫妻正在用马达抽出来的河水仔细冲洗着渔网,为出船捕虾做着准备。

  王才昌一家三代都是在巢湖上打鱼为生。15岁那年,他开始随父亲打鱼,到现在已经整整30年了。这里的渔民们大多是世代相传的职业渔民,从小就生活在船上。

  以往每年的禁渔期,渔民们都在为解禁精心做着准备,但现在渔民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这些年巢湖上的蓝藻越来越多,他们打捞的鱼量也大不如从前。“现在湖边都捞不到鱼了,只有划到湖心才行。”王才昌说。

  根治不了的蓝藻

  蓝藻的出现让现在的人忧心不已,当初却被人们认为是件高兴的事。王才昌上小学的时候,南淝河总是不定期地有“化水”从上游的合肥流来。“化水”经过时河水污浊,气味刺鼻,鱼虾漂浮,蛇蟹乱窜。人们常常为捉了几只毛蟹、逮住几条大鱼而欣喜不已。

  所谓的“化水”其实是上游合肥的许多化工企业排放的废水污水。随着“化水”的不断增多,巢湖水的富营养化不断提高,那时就有了蓝藻。蓝藻具有一定的肥效,对于巢湖流域种植的水稻有一定的好处。每到蓝藻出现的时候,村里都积极组织人员到巢湖里去打捞。

  但是现在,蓝藻却成了当地人的心头痛,渔民们捕捞上的鱼不再受到市民们的欢迎。“他们总觉得我们打捞上来的鱼有股怪味。”王才昌说。

  6月底,巢湖西半湖蓝藻又出现了较大面积的聚集。气象卫星最新遥感图片显示,巢湖西半湖有3处蓝藻聚集,面积共约33平方公里,占全湖面积4.2%,为今年以来湖区蓝藻发生面积最大的一次。

  7月8日,位于巢湖市境内的巢湖东半湖也出现了大面积蓝藻。安徽省环境监测站已制定《2009年巢湖蓝藻水华专项监测方案》,要求对四块重点区域进行人工监测。

  施口村所处的南淝河入湖区便是其中一个监测点。7月18日下午,记者在这里并未看到蓝藻的踪影。渔民们说,当地的环保部门已经组织打捞船进行了清理。

  在李荣村的水上休闲中心边上,依然能看到一小片的蓝藻。“根治不了。”73岁的李光银摇摇头说。李光银的家就在塘西河的入湖口,一辈子都生活在巢湖边上。

  消逝的渔村

  沿着巢湖岸堤一路行进,空气中的鱼腥味时浓时淡。施口村、大张圩村、李荣村、塘西村、周坎村五个沿巢村落依次排开。这些村子都属合肥市包河区义城镇管辖。义城坐落在巢湖北岸,素有“江南水乡”之称。

  李荣村就要被拆掉了。当地正在进行一项塘西河改造工程,这是合肥滨湖新区的一项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涉及义城镇的7个村居,4个村落将被全部拆除,包括李荣村和塘西村两个沿巢湖渔村。

  在李荣村之前,早在今年3月,塘西村就已经搬迁了。

  塘西村是巢湖边上一个历史悠久的村庄,也是合肥地区最大的自然村落。在搬迁之前,整个村庄连成一片,居住的密集程度甚至超过一些城中村,整个村庄3000多人聚集在一条狭长的湖岸上。

  这个村庄是巢湖边著名的渔村,曾经有合肥最大的渔业捕捞大队。目前从事渔业捕捞的人员也是合肥地区最多的。随着巢湖受污染的程度加剧,渔业资源减少,很多人开始转向建筑行业。上世纪80年代后期,合肥市场上的家具有80%产自塘西。

  记者搭乘的三轮车车主佘发祥就在那时弃船上岸,起先在工地上做瓦工。年岁变大后,他就去了一家床垫厂做工。双休日,他又开着三轮车拉人载客。

  三个月前,塘西村已被夷为平地,村民们今后将成为仍在建设中的滨湖新区居民。渔村、渔船、渔民,都将成为往事。

  塘西村因村内流经的塘西河而得名。该河发源于肥西县境内十八岗一带,自合肥西北流向东南,经包河区的烟墩乡再向南,从塘西村附近流入巢湖。在滨湖新区开建以前,塘西河两岸有五六个村庄,生活着2万多人,世代靠种田为生。

  佘发祥回忆说,以前塘西河的水很清,岸边的草非常旺盛,水里的鱼虾特别多。每当雨季,河中的鱼都游过岸来,进入河边的稻田。村里家家出来或网捕、或手捉。而到了旱季,周边的农田用水量大,塘西河的水经常被抽干。小孩子就在河底的泥中用脚踩,用小铲子掘河道的小窟窿,毛蟹、老鳖纷纷逃窜。

  早些年当地村民可以直接用河水淘米洗菜。但是塘西河水逐渐变得混浊,严重的时候,“几百米远外,就能闻到臭味。”佘发祥说。

  蓝藻暴发更是加剧了河水污染。每逢雨天,塘西河水流入巢湖,整个湖北岸黑乎乎的一大片。把水注入鱼塘,没多长时间,鱼儿就在塘西翻白死掉。

  水越变越黑,再也无法食用。村民们纷纷打井取水,但是用打出来的水烧水泡茶叶,茶水就变成了黑色。后据卫生部门检测,这些浅层地下水含碱质和金属物较高,长期饮用对人体的危害极大。

  二里路之外的李荣村内建有合肥供水集团第四水厂。第四水厂修建不久,塘西村民们开始到李荣村买水吃。于是,出现了一个独特的景象。每天早上都会有一支队伍在塘西往李荣的乡村公路上奔波,这种吃水方式一直持续了两三年。

  合肥供水集团的巢湖水源厂也建在李荣村。已有二十多年历史的水源厂,外表上已经很陈旧了。在水源厂正南方的巢湖水面上,一条被湖水严重侵蚀的堤坝伸向湖心。

  7月18日中午,这里大门紧闭,只有一个保安在门卫室里打盹。据保安说,取水点在距湖岸3公里远的地方,但合肥已不再取用巢湖水,只是作为一个备用水源。

  “不让一滴污水流入巢湖”

  巢湖污染始于上个世纪60年代。全湖平均水质仅达地面水五类标准( 五类水为重污染),总氮、总磷含量严重超标,蓝藻水衣每年成倍递增。

  巢湖曾经是合肥的主要饮用水源,此后饱受污染困扰。李荣村的第四水厂曾因水源污染严重被迫停产,现在合肥已经另取水源地南淝河上游的董铺水库和大房郢水库。

  早在1995年的《中国环境公报》中,巢湖已经成了中国污染最严重的淡水湖。在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1997年五大淡水湖泊环境质量中,巢湖再次位居第一。直到如今,巢湖仍然和太湖、滇池并列国家重点治理的“三湖”。

  李光银目睹了巢湖污染的变迁。他介绍说,环巢湖的工业发展后,废水都被排到河里,一到夏天便臭烘烘的,大河小溪的水又都流入巢湖。

  合肥市环保局自然生态处处长仰礼信称,巢湖是浅表性湖泊,西半湖水深仅2米左右。上世纪60年代,巢湖建闸后,成了半封闭水域,而周边的污水全部排往巢湖,水质呈现恶化趋势,西半湖水体中度富营养化,总磷、总氮含量高。

  渔民对巢湖的污染感受更为深切。随着巢湖污染得厉害,打渔越走越深,每年都得往湖心走。“浅水的鱼被呛死了。”王才昌说,“只有湖心的鱼还能卖掉。”

  去年4月公布的《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将巢湖污染的成因归结为以下四点: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尚未实现根本性转变、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水生态系统日渐退化以及环境监管能力不足。

  上世纪70年代以后,安徽省即开始了对巢湖的治理。但在90年代后,巢湖的污染越来越严重,由此成为合肥这座滨湖城市头顶悬着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

  巢湖并不像太湖那样广受关注,这里蓝藻的泛滥还没有造成城市饮用水源的问题。“如果我们不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未来巢湖的命运将不堪设想。巢湖水环境治理已刻不容缓!”今年3月,合肥市市长吴存荣在接受采访时如此表示。

  今年3月份,合肥市环保局首次向社会公布了1988年以来巢湖西半湖水质的各项监测数据。21年的数据分析显示,巢湖西半湖在经过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和本世纪前几年的污染高峰后,从2006年起,各主要污染物指标呈逐年下降趋势。

  2008年,巢湖西半湖氨氮较2006年下降33.4%、总氮下降11.3%、总磷下降29.4%、化学需氧量下降16.2%。上述数据表明,巢湖西半湖水质正在逐步好转。

  但合肥水文水资源局新近发布的6月份雨水情简报显示,巢湖西半湖水质很差,仍为劣Ⅴ类,主要污染指标有总磷、氨氮、溶解氧。

  “不让一滴污水流入巢湖。”目前巢湖治理中最响亮的一句口号莫过于此。这是合肥市委书记孙金龙对巢湖治污提出的要求。

  “要像医保社保那样抓环保”。这位市委书记强调说。近些年来,合肥境内巢湖西半湖治理的发力,被认为与孙金龙对滨湖新区的推动有关。

  滨湖新区是孙金龙上任后力推的一项城市建设,意图把它打造成安徽的浦东。2006年,包河区首次将自己定位为“全国惟一濒临五大淡水湖的省会城区”,提出要打好“滨湖”牌、建设“安徽浦东”。

  “合肥要建设成和人口基本相配的城区。目前来看,合肥的东边是城市副中心,西南是上派,北面是江淮分水岭。其实,合肥主城区的真正发展方向是南边的190多平方公里,实际上规划中有四五十平方公里湿地,是生态农业,是绿地。真正可用于建设的能够利用的只有120多平方公里,这能为合肥争取15年左右的发展空间。”今年4月,孙金龙对一众媒体老总解释了选择滨湖的原因。

  孙金龙表示,八百里湖面烟波浩渺,在这样的水边建城市,将是一个很优美的城市。“滨湖新区建设,水是重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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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环境权益论:政府是维护环境权益的主角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9年07月23日 姬振海

http://env.people.com.cn/GB/9704355.html

  编者按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姬振海主编的《环境权益论》一书问世。本书归纳总结了我国环境权益保护的形势与现状,努力探索环境权益保护的理论与思路,以期为生态文明建设开拓一个崭新的视角。本报今日特刊登《环境权益论》部分精彩内容,以飨读者。

  规划编制的源头控制力量

  通过科学合理制定环境规划,并以此引导规范经济社会建设相关规划,可以确保城市和区域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与环境的协调,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在全局、宏观的角度,从源头上实现对公众环境权益的长期有效保护。

  行政手段的过程控制作用

  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行政管理手段,可以实现对社会生产过程中环境行为的规范,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对环境违法者进行惩罚,从而保护公众的环境权益,使环境权益受侵害者及时得到法律救济,以规制行为实现权益保障。

  经济政策的发展方式引导

  环境经济政策的推行,成为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背景下,加强环境保护、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的必然选择,将环境保护与市场经济规律有机结合起来,不仅可以有效保护企业和公众双方的环境权益,更可正确引导发展方式,使整个社会的环境权益在科学发展中得到保障。

  良好环境是环境权益实现的基本物质条件,而良好环境离不开政府的环境治理行为。因为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在使用上具有不可分割性、非竞争性以及受益的非排他性,属于典型的公共物品。环境所具有的这种公共物品特性阻碍了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人们没有为保护环境而支付费用的偏好,因此良好环境只能主要依靠政府提供。

  为实现“保护和改善环境,维护公民环境权益”这一目标,政府应以特定的环境质量目标为出发点,采取一切可行的手段和措施保护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从而保障公民环境权益的最终实现。

  环境规划制定是政府保障公众环境权益的基本要求

  一、环境规划制度

  环境规划法律体系构建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有健全的环境规划权力体系。针对我国目前的地方治理结构,环境规划法立法过程中必须理顺不同类型、不同行政级别环境规划的关系,完善国家环境规划体系,确立合理和完整的规划权力体系,协调中央、省级、市级、县级、乡镇五级环境规划的关系。应当明确规定各级环境规划的内容和深度、区别各级环境规划的目标、内容和方法。

  第二,要有健全的环境规划公众参与机制。针对现行环境规划制度的民主化缺乏,在《环境规划法》中顺应当今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潮流,确立公众参与环境规划的法律地位,并且结合现有公众参与的法律法规,设置明确的法定程序保障公众参与环境规划的制定,这不仅是科学实施环境规划制度的基础,也是政府保障公民环境权益的要求。

  第三,要有完善的环境规划的法律救济制度。法律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受损的权利必须得到适当补偿,因此,当环境规划的制定或者实施对相对人的权利产生直接不利的影响时,环境规划法律法规就应当设定相应的救济途径,协调和平衡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关系。

  二、环境综合决策制度

  环境综合决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国民经济运行的各领域和层面,需要采取经济、法律、行政等各方面的政策和措施。政府和决策部门在综合决策过程中,一是要制订各项有利于提高环境质量和实施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政策和环境政策,促进市场经济条件下环境法制的建立和完善;二是通过制度改革,消除原有计划体制中影响环境保护的因素,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环保制度,防止各种政策失误;三是通过制订长期的、综合的计划(特别针对跨部门和区域性问题)进行协调与管理,保证政策和措施的有效实施,利用有限的资金解决最紧迫的环境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在其制定的政策文件中,提出了通过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咨询制度、重大决策部门联合会审制度、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审制”和“三同时”制度、环境与发展资金保障制度、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第一责任人制度、重大决策监督和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环境与发展教育培训制度等来贯彻实施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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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云南阳宗海污染成因再引争议

来源:时代周报 2009年07月23日

http://news.sina.com.cn/c/sd/2009-07-23/031918277342.shtml

  “这(阳宗海污染事件)虽是一局部事件,但它涉及今后许多环境污染事件的自然源与人工源的大问题,从而涉及环保法律的完善与事件处理是否公正问题。”7月20日,中国科学院院士、90高龄的地质学专家谢学锦发给时代周报记者的邮件中表示。

  是人为污染还是自然变动,考验着阳宗海污染案,涉及各方敏感的神经。

  “自然说”成主流

  2009年6月1日,地质学泰斗谢学锦向有关部门提交了《关于科学查找云南阳宗海砷污染原因的建议》。

  建议核心内容就是,推断阳宗海污染形成原因与地震引起的自然变动有关。

  7月20日,心脏不好的谢学锦院士委托秘书张立仁发给时代周报记者资料中包括《中国西南地区As地球化学图》和2007年10月至今年3月阳宗海砷浓度变化图。

  根据两张图表资料,云南大部尤其是南部地区地震化学物质浓度极高,2008年5月前后,阳宗海砷浓度开始直线上升,10月中旬达到顶点,然后开始缓慢回落。

  “云南阳宗海砷污染程度如此之高,且是突发性均匀污染,如果附近企业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的话,是不可能由人为原因所致。”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一位资深专家说,由于阳宗海独特的富砷地质环境,“此次砷污染是地质环境变化所致的可能性更大。”

  “‘5·12’特大地震发生前后,阳宗海砷含量都发生了剧烈变化。”7月初,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这名资深专家曾对《经济参考报》说,无法排除地震对阳宗海砷浓度变化的影响。

  5月20日,环境保护部召开了由国土部、卫生部、水利部、中国地质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水环所等部门的官员和专家参加的“云南省部分水体砷超标问题座谈会”。

  与会多数专家和官员表示,云南水体砷超标,不能排除自然源因素的影响,并建议成立调查小组进行调研。

  7月8日,国土资源部直属的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牵头,云南东部水体砷等元素的变化与地质变化的关系专题研究小组召开会议,决定近期开展相关研究活动。

  然而,这并不是阳宗海污染事件“地震说”的由头。

  “再审”污染源

  “去年找到我们的时候,我们就提出过关于地质变化导致阳宗海砷浓度升高的质疑。”去年被确定为污染源头的云南澄江锦业公司主管技术的副总王光军说。

  2008年6月,云南环保部门检测发现阳宗海砷浓度异常。作为昆明饮用水备用地,阳宗海砷浓度异常,引起环保部门高度重视,随之对沿线进行严格排查。

  当年8月5日,云南省环保局召开阳宗海水体砷污染研究会,会上通报了阳宗海砷污染的过程,根据调查组报告,确定澄江锦业为主要污染源。

  “根据环保部门调查组报告阳宗海砷浓度提高的速度,我们要天天晚上用卡车拉砷矿石往阳宗海里倒才能达到那么快的提升效果。” 王光军无奈地对时代周报记者说。

  今年2月,澄江锦业负责生产的经理孙耀鸿介绍,澄江锦业被确定为主要污染源前,在当地环保部门指导下,进行过多次整改,并未提出砷排放严重超标的情况。

  “我们只有一个直径不到一米的排水口通往阳宗海,排放量不足以迅速污染阳宗海。”孙耀鸿说,他并不赞同调查人员提出的渗漏造成阳宗海砷污染的说法,“那需要50年左右的时间。”

  作为阳宗海污染案的被告辩护律师马军,无论是在2008年听证会上,还是在今年6月2日的一审庭审过程中都坚持,阳宗海地区周围富砷的地质构造,加上阳宗海处于全新活动的断裂带上,无法排除自然导致阳宗海砷含量骤然升高这种地质成因的可能性。

  “我们已从地震局取得相关证据资料,从2007年到2008年澄江的地震发生了数十次,但震级最大的才2.5级,且‘5·12’地震中澄江连震感都没有。”法庭上,控方以地震局相关资料否定了“地震说”。

  矛盾纠结的困局

  “简单、匆忙地从法律上确定为西南岸某个企业(还不是环岸所有企业)人为因素造成的污染,命令其停产,并对其进行法律起诉,似有不妥。”中国科学院院士谢学锦称。

  7月20日,谢学锦院士委托秘书发送的资料中依然坚持了这个观点。

  然而,此时阳宗海污染案一审判决已经近两个月。

  法院判处李大宏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万元,李耀鸿、金大东各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随后,3名被告均提出上诉。

  “相关部门和专家提出的疑义,并不是针对阳宗海污染案,但如果得到调研证实,有可能会影响法院最终判决。”7月20日,马军说。

  “目前阳宗海污染案已经快要二审,无论是业内专家还是媒体都不好作出相关判断,干预司法。”7月20日,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研究员郑宝山说。

  跟郑宝山一样,此前曾跟媒体探讨过阳宗海污染和地质变化关系的数名专家近日均表示了谨慎态度。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7月8日,环保部官员表示,调查此事的决定没有改变,将继续就此事进行安排。

  但7月17日,国土资源部一名参与相关会议的官员表示,7月9日,国土部组织的相关会议召开以后,云南东部水体砷等元素的变化与地质变化的关系专题调研,没有马上展开。

  阳宗海污染原因是人为因素还是自然变动,已经成为各方自说自话的罗生门事件。

  未知的影响

  早在2008年12月,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曾经对南盘江、阳宗海、柴石滩等水体进行过检测,在全湖设置了数百个检测点,结果发现各处砷指标基本一致。

  “大范围的砷指标均匀超标,地质原因造成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水环所所长石建省说。

  “要以阳宗海砷污染为契机,建立灾害应急研究机制,尽快开展与阳宗海砷污染有关的地质环境调查监测工作,为进一步开展地震对地质环境影响研究提供科学数据。”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一位资深专家说。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研究员郑宝山也曾对媒体质疑:“如果砷超标的水体仅对人体可能存在潜在的健康危害,而对灌溉、养殖等其他行为并没有任何影响,那么能否把阳宗海砷超标事件定性为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就应该重新讨论。”

  阳宗海污染事件发生以后,云南省政府高层高度关注,治理工作也迅速展开。2008年10月,关于阳宗海污染治理的初步方案就得以拿出,被媒体称之为“神速”。

  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秦光荣曾表示,虽然阳宗海砷污染应急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下一步关键是要全面启动阳宗海砷污染综合治理措施,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将阳宗海水质恢复到Ⅲ类。

  据云南省有关部门的专家预计,要彻底治理好阳宗海水质需要3-5年,花费的资金在40亿-70亿元。

  阳宗海砷浓度提高,是自然变动还是人为造成,也直接关系到科学治理的问题。

  “砷就是俗称的砒霜,单纯的砷浓度升高,科学地投放生石灰就可以起到中和作用。”云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李康龄说。

  李康龄对阳宗海砷污染治理的高投资也持有异议,他个人认为确定原因以后,也许有更有效而节省的办法治理。

  相比于专家们对阳宗海砷浓度升高的正确认识和科学治理以及其对以后研究地质变动与水体变化关系的长远考虑,更多舆论关注的是,如果进行相关调研会不会改变阳宗海污染案的最终判决。

  如果相关调研确定最终结果是地质变动,已经受到问责的26名当地环保人员以及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一审判决已经下达的澄江锦业方面被告人,将如何处理?

  这个已经陷入罗生门的问题,仍将继续拷问云南政府甚至是司法公正。

  “想改变判决结果,很难。”7月20日,阳宗海污染案被告辩护律师马军说。

同时,云南东部南盘江、阳宗海、柴石滩等大面积水体砷浓度骤升,如何科学治理,也是摆在已经开始行动的政府部门桌面上的问题。 记者  孙勇杰 (实习生  赵亦楠对本文亦有贡献)

11、电子垃圾回收何时不再"散兵游勇"

来源:《科技日报》2009年07月23日 李禾

http://scitech.people.com.cn/GB/9706701.html

  ■ 新闻背景

  擅自处理电子垃圾最高罚50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共分5章,共计35条,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条例》,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应具备完善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和与所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以及其他设备。

  对于那些没有取得“电子垃圾”处理资格擅自从事处理活动的,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查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手工作坊拆解存在着“二次污染”等问题,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体系亟待规范。

  ■ 新闻缘起

  根据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09年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和长沙等省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其实,《通知》是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衔接的。这些大量被淘汰的家电流向何处?消费者、生产企业、处理企业该承担什么责任?我国如何建立规范的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这些都是《条例》真正实施前亟须解答的问题。

  ——记者观察——

  以旧换新尚未全部实施

  根据《通知》,中央财政和试点省市财政还安排了20亿元资金,用于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5类家电产品的“以旧换新”补贴。补贴对象是交售补贴范围内的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以及对回收补贴范围内的旧家电并送到拆解处理企业的运输费用。

  记者来到北京市公主坟附近的国美大卖场,在冰箱、洗衣机和电脑柜台前,都没有看见以旧换新的标志。店里的售货员也证实,在国美,冰箱、洗衣机和电脑并没有进行以旧换新的活动;在空调柜台,记者发现,海尔柜台前摆放着“高效节能空调推广财政补助标准”的牌子,购买不同制冷量、不同能效等级的空调,分别提供从300—850元不等的补助,而海信已经开始以旧换新的活动,但消费者不需要回收旧空调,只需要提供旧空调的发票即可。

  以旧换新做的最好的是电视机,无论是海信还是长虹等品牌都表示,有以旧换新活动,根据国美大卖场的规定,各品牌旧电视的回收价格从100-300元不等。但记者发现,以旧换新的电视机售价普遍高于“家电下乡”的电视机,这影响了消费者的购买热情。

  ——问题难点——

  90%由“游击队”低价收购

  据预测,2009年我国家电报废量将达到近9000万台。而据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计算,2006年我国主要电器电子产品的社会保有量,电视机约为4.9亿台,电冰箱约为2.2亿台,洗衣机约为2.6亿台,空调器约为1.5亿台,计算机约为8000万台,合计12亿台。2006年这5种产品的实际废弃量,电视机约为460万台,电冰箱约为210万台,洗衣机约为250万台,空调器约为140万台,计算机约为200万台,合计1260万台。此外,每年还有大量的手机、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等电子产品报废淘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有许多有用的资源,如铜、铝、铁及各种稀贵金属、玻璃和塑料等,具有很高的再利用价值。通过再生途径获得资源的成本大大低于直接从矿石、原材料等冶炼加工获取资源的成本,而且节约能源。

  对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来说,回收一直是个大问题,其中一个关键问题是回收的价格和成本。长三角循环经济技术研究院(浙江)院长杜欢政教授说,目前,我国大约90%再生资源的回收是由走街串巷的“游击队”低价收购。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废旧电器电子产品主要有三个流向:一是通过走街串巷的小商贩上门回收或者通过生产厂家、销售商“以旧换新”等方式回收后,流入旧货市场,销售给低端消费者;二是通过捐赠等方式,向西部地区、希望小学等特定地域、群体转移;三是拆解、处理,提取贵金属等原材料。

  我国目前的环境污染问题主要集中在第三个流向中。即包括广东贵屿在内的一些地方存在为数众多的拆解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个体手工作坊,它们采用露天焚烧、强酸浸泡等原始落后方式提取贵金属,不但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渣,对大气、土壤和水体造成了严重污染,危害了人们的健康,而且造成了巨大的浪费。

  ——对策建议——

  对处理企业进行补助

  杜欢政认为,从处理成本来说,规范环保的处理企业无法跟“游击队”相竞争。“游击队”通过把电视机修好卖给农村等低端市场,可以卖得约200元,即使是卖不掉,也可以卖电子元器件赚得100元左右。但是手工作坊的简单拆卸等存在“二次污染”,资源的回收利用率也不高,广大回收农民的职业卫生无法保障。此外,这些废旧电视改装的电视等电器存在种种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损害了农村等地消费者的利益。

  对于规范处理企业来说,环保处理一台电视机约需40元人民币,而处理后得到的塑料、铁、铜等也就价值20元左右。因此,如果企业跟“游击队”一样,以50元一台电视的价格从消费者手中收购旧电视,处理一台至少亏本30元,因此,必须得到一定的补助才能有利润和生存空间,才能打败民间废旧品收购的“游击队”。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秘书长富鸿钧说,目前,根据《通知》和《条例》,只提到消费者和运输环节的补助,但是没有提到对处理企业的补助,实施细则还需要对这方面进行更多的关注,否则处理企业不会有热情和积极性,环保处理也得不到最终的落实。

  专项基金要体现“谁受益谁负责”

  国家提供财政补助只是一时的,而不是一个长期实施的制度。而根据国务院《条例》第七条: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

  杜欢政认为,基金的建立非常必要。日本采用的是消费者责任制,也就是说,在日本,消费者废弃一个旧电冰箱,需要付费7000日元(约450元人民币)。但如今的日本还有人偷偷把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扔掉,也有人把这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运到中国或越南,成为进口的“洋垃圾”。

  “即使在日本这样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达到了一个比较高的层次,积累了较为雄厚的经济物质基础,社会公众有较高的环境意识,并有较为良好的垃圾分类等生活习惯的社会,其废弃家电回收率不过50%。”杜欢政说,根据《条例》我国实施生产者责任制。也就是对家电的生产企业和国外进口企业统一征收废弃产品处理基金。由于国内外家电生产企业都是大企业,统一征收相对容易。

  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资源综合利用处处长黄建忠说,从生产商和进口商手里收取一部分资金,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基金制度已经是非常明确了。《条例》作为一个法律规范性文件,是原则性的,因此在下一步在为它配套细则时,将做一些适当调整。如根据谁受益谁负责,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再利用问题上,政府获得了税收,有收益;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获得了利润,也受益了;销售商、维修商、进口商同样如此,有利润和收益,所以都应买单。基金要在一定程度上适当地体现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

  消费者也应“买单”

  消费者该不该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买单?黄建忠认为,消费者也该买单。因为消费者使用了这个产品的使用价值,也有收益,因此也应买单。

  但其中有一个问题,如果用谁受益谁负责这样一个理念推动回收,进行制度安排的话,事情会搞得很复杂,不如换成生产者责任延伸。采用生产者责任延伸,由生产者主动买单,也可利用市场机制,比如说生产者可以因此把他的产品涨价,把他的一部分责任转嫁给销售商,转嫁给消费者。事实上,任何一个制度的设计没有绝对公平,只有相对公平。从操作方便、简单角度考虑,生产者责任延伸是一个好理念。

  杜欢政也同意黄建忠的说法。他认为处理基金的统一征收,结果往往是会把这笔费用转移到消费者身上,造成电器和电子产品的统一涨价。

  “不过,环境问题危害到每个人的生存和健康,环境责任是每个人的共同责任。生产企业要进行绿色设计、清洁生产;消费者也有自己的环境责任。低收入者肯定是不愿意交费的。不过,家电不同于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可以往上提一点。”但杜欢政强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跟每个老百姓的生活相关,应让全社会组织参与,整个运作要公开、透明。如补助哪家企业,在哪个过程中进行补助,补助多少等,都要公开、透明;而独立学者、专家和民间环保组织等都可参与整个运行、监督的过程;此外,媒体的公开报道,可保证整个过程的公开、透明、合理运行。

12、减排要明确义务分担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09年07月23日 陈  迎

http://env.people.com.cn/GB/9705184.html

  在7月召开的八国集团拉奎拉峰会上,发达国家承诺在2050年使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或近期年份的基础上至少减排80%。此次八国集团峰会能在关键议题上迈出关键一步,很大程度上与奥巴马执政后对美国气候政策做出调整有关。

  发展中国家原本期望,在本次八国峰会上发达国家领导人能够就资金和技术转让问题拿出诚意,发达国家却试图让发展中国家承诺具体的减排目标,自然让发展中国家难以接受。最关键的问题在于,今后如何将这一长期目标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转变为各国必须执行的政策,特别是建立一个可量化可实现的中期目标,以及切实可行的路线图。

  发达国家应承担主要的减排义务,并率先大幅度减排。从八国集团峰会声明对减排基准年的模糊处理和2020年中期目标的缺失来看,发达国家在温室气体减排问题上并不愿意先行一步,而是一再强调新兴经济体需要大幅度减少排放。这是非常不公平的。

  目前75%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来自发达国家,在人均累积排放量方面,发展中国家只有发达国家的24%。八国集团成员总人口只占全球人口的约13%,然而近一半的全球温室气体的排放源自这8个国家。在过去20多年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人均累积排放量差别,不仅没有缩小反而在加大。

  因此,发达国家长期大量排放温室气体是造成全球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而发展中国家却是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最大受害者。按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无疑应承担主要的减排义务,并率先大幅度减排。

  此外,资金援助和技术转让也必须落到实处。根据气候公约的相关规定,发达国家有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援助和技术转让的义务,然而多年来,国际气候谈判在这一实际议题上进展缓慢,收效甚微。

  发展中国家要求建立公共基金,强化发达国家政府的主导作用,而发达国家则坚持更多依靠国际碳市场和私营部门的投资。此次八国峰会的声明中,都强调了加强低碳技术研究开发和为应对气候变化筹集资金的重要性。当前国际气候谈判,资金问题是解决减缓、适应和技术等一系列实质问题的“钥匙”,如果拿不出一个解决资金问题的方案,在其他问题上很难单独突破。

  事实上,许多发展中国家在采取减排行动上所做的努力和成效,超出了发达国家的预期。例如,中国在2007年6月发布实施《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成立了由国务院总理担任组长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并提出在“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0%。中国在2006至2008年单位GDP能耗分别下降1.79%、4.04%和4.59%,相当于节能3亿吨左右标准煤,少排放二氧化碳约7.5亿吨,并有望完成“十一五”规划的节能减排目标。印度于2007年6月成立了“总理气候变化委员会”,一年后又颁布了“气候变化国家行动计划”,筹备实施提高能源效率计划和气候变化战略研究计划等8项全国性计划。2007年11月,巴西公布了2007年—2010年科学、技术和创新行动计划,包含的四大优先领域之一为应对气候变化。2008年9月,巴西气候变化部际委员会制定“气候变化国家计划”,其中包括增加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比重,实行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冰箱回收计划等。

促进低碳发展不仅是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也是各国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作者为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

13、拒不治污者理由有多硬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09年07月23日 武卫政

http://society.people.com.cn/GB/9704635.html

  废水超标直排9年,拒缴罚款,拒建污水处理设施,拒签环保责任书,不理睬当地人大组织的环境执法检查,不理睬媒体的批评——哪家企业能够如此“牛气”?7月13日的中国环境报告诉我们,它是地处青海省西宁市的一个仔猪繁育基地,每年排放养殖废水11.68万吨,对黄河一级支流湟水河流域造成严重污染。

  9年来,这家企业为自己的行为找了许多理由,最近摆出的理由是“金融危机使得猪肉价格下跌,企业没有治理资金,完不成任务”。当别人指出它效益好的时候也没有履行环保责任时,企业负责人居然说:“不行你们干脆把猪杀了,把企业关了。”这理由、这态度,似乎显示国家的政策、法律在他面前毫无作用。

  姑且不论态度如何,单就理由而言,“没有治理资金”在许多时候都是污染企业为自己辩解的说辞。效益不好的时候,它们会痛倒苦水,什么利润下降呀,什么吃饭都成问题呀,说得悲情十足;效益好的时候,它们不直接说没钱治污,而是说扩大生产比投资治污更需要资金,扩大生产会给地方带来更多的税收,解决更多的就业,说得冠冕堂皇。

  没有治理资金,就可以不履行环境责任,绝对是强词夺理。问题的实质在于以此为由的污染企业不想花保护环境这份钱。治理污染是企业应尽之责,环保投资是企业运行的正常成本,既然办企业,就不能不考虑应尽之责和应投之资,没有治理资金根本不能成为违法排污的理由。超标排污就是违法,任何辩解都是苍白的,任何企业都没有理由违法排污。

  当然,现实中有些企业是过去全社会环保意识不太强的时候建立起来的,后来确因经营困难拿不出治污资金,但更多的情况是很多企业有了钱也不治污。这就值得深思:为什么污染企业高喊“没有治理资金”,总是能够博得一些人的同情和关照,总是能够毫发无损地闯过环境保护的一道道红灯?

同情和关照污染企业,让人首先想到是认识出了偏差。如果同情和关照是着眼于整改,那就想方设法帮助企业尽快达标排放。如果与拒绝整改的企业僵持不下,说明整治污染的决心还不强,手段还不硬。违法排污不容姑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确保公众环境安全,是依法制裁排污企业最为强硬的理由。县级以上的政府,可以调动的资源很多,只要下功夫,动真格,怎么可能撼不动那些所谓“牛气”的污染企业?

14、水资源税要取之于水用之于水

来源:证券时报2009-07-23 李允峰

http://www.chinasecurities.xinhua.org/pl/04/200907/t20090723_2159688.htm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表示,开征水资源税的时机已经成熟。专家建议实行“阶梯式税率”,针对不同类型用户应该体现不同的税率。

  笔者认为征收水资源税要避免在征收其他资源税时出现的问题,避免弊端重蹈覆辙。

  征收水资源税的目的主要是想通过收税来提高人们的节约用水意识。但水资源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不是在使用上的浪费而是水资源被污染。采掘行业的发展对水资源的污染造成了很大风险,但对于污染的治理却跟不上,这才是造成我国水资源贫乏的真正原因。

  要确保水资源税能够起到保护水资源,治理污水和环境污染上取得好效果,最重要的就是要保证水资源税的“取之于水和用之于水”。在今年的暴雨当中,不少城市里的垃圾大量冲入河流,对水资源的保护造成了新的隐患,包括城市排水系统改造在内的保护水资源投入缺口巨大,水资源税的收取可以弥补资金不足问题。

  在筹措更多的治理水资源被污染的资金上,除了收取水资源税之外,环境保护部门和司法机关联合起来,加大那些对水资源造成污染的企业的处罚也是一个办法。而国家税务局和水资源保护部门也应该定期检查,确保把水资源税收这一“好钢”用到保护水资源的“刀刃”上。

15、水资源征税对电企影响几何

来源:中国能源报2009.07.22 

http://www.lrn.cn/media/energynews/power/200907/t20090722_392730.htm

    水资源征税近期出台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7月10日对外发布《关于中央直属和跨省水利工程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了对中央直属和跨省水利工程发电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将于今年9月1日起执行。这一水资源费新规对电力企业特别是以水电为主的电力企业有何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明确各级电企征收标准

  记者了解到,水资源费从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实施就开始征收,此后又先后颁布实施了《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对取水和水资源费做出相关规定。但是当时有一部分没有纳入到政策范围来,包括一部分中央直属水电企业及农民用水。2008年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联合出台《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扩大了水资源费的征收范围,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及国务院460号条令里规定的不收水资源费以外的,其余都要缴纳水资源费。明确将中央直属水电厂和火电厂纳入征收范围。

  《办法》中明确规定了“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包括中央直属水电厂和火电厂)和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水力发电用水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用水的水资源费缴纳数额,可以根据取水口所在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实际发电量确定”。

  根据国务院460号令的规定,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由两部分来制定:一是中央直属的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费,它是由中央制定的。除这部分以外,其他水资源费都是由地方人民政府来制定。水资源费制定以后,根据用水量来确定缴纳数额。但是水电厂的用水量很大,因此它的水资源费是根据发电量来计算。

  实际上,在《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后,很多省份都已出台各自区域内的水资源费征收办法及征收标准,但各省的征收标准千差万别。由于水资源“免费使用”传统观念以及电企经营状况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水资源费的征收情况并不理想。

  此次发布的《通知》则更加明确了各级别水力发电企业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及开始执行日期。在业内看来,这表明随着国家资源价格改革整盘棋的推进,水资源费的合理、有序收取势在必行。

  国泰君安的电力分析师王威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通知》的下发可看作是针对征收效果不理想情况所进行的强化管理措施。宏源证券电力分析师王静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火电脱硫脱硝是基于保护环境的需要,水电也是如此,征收水资源费同样是基于环保节能的考虑,当然也会增加电企的环境成本。”

  对电企影响不一

  《通知》规定,取水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同类水力发电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低于每千瓦时0.3分的,按0.3分执行;高于0.8分的,按0.8分执行;在0.3至0.8分之间的,维持不变。抽水蓄能发电用水暂免征收水资源费。

  以长江电力为例,按其取水口所在地湖北省标准,长江电力水资源费标准为每度0.3分。公开资料显示,长江电力2008年发电量为442.78亿千瓦时,如此算来,一年需缴纳水资源费1.33亿元。不过,《中国能源报》记者从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了解到,由于长江电力要缴纳的水资源费已按照0.3分/千瓦时的标准在去年年报中有计提,因此,如果最终真按照每度电0.3分的标准征收水资源费,对公司的利润影响比较有限,可能只对公司现金流有影响。

  王威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电企在水资源费缴纳上存在四种情况:第一种是过去一直都在足额交水资源费的;第二种是也在交水资源费,但交的数额不够;第三种是一直都没交的;第四种是对水资源费进行计提的。像计提这种情况,已经将水资源费的成本体现在了利润表里,只不过现金还在帐上。

  他认为,此次《通知》对电企的影响要具体分析,不能笼统概括成利好还是利空。由于各省的水资源费收取标准不同,如果电企过去是按低于每千瓦时0.3分执行,则要提高到0.3分,对这部分电企来说成本会增加。如果电企过去是按高于每千瓦时0.8分执行,则要降低到0.8分,对这部分电企来说成本会减少。

  招商证券电力分析师彭全刚认为,就上市水电公司业绩而言,《通知》不会对其构成负面影响。除长江电力计提了水资源费外,桂冠电力所在的广西自治区曾经发文要求按照每千瓦时0.8分的标准上缴水资源费,但是目前实际执行的是每千瓦时0.3分,预计短期不会调整收费标准。国投电力的小三峡、大朝山和即将收购的二滩也都在计提水资源费,这在公司收购报告书中已经有所体现。

  在彭全刚看来,《通知》的出台有利于规范对水资源的收费。《通知》中明确规定“各地不得越权出台涉及中央直属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电企业的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地方政府往往把本省范围内的央企作为“唐僧肉”,希望从央企身上多收费,这一文件实际上是保护了央属水电企业,限制了地方政府对中央所属水电企业乱收费。从这个角度来说,对于电企或许是利好。

  王威表示,未来水电开发成本上升趋势更趋明显——水资源费的征收、移民环保成本的上升、征地及建造费用的上涨等趋势都在延续。相比之下,水资源费的收取对水电行业盈利能力的影响远小于移民环保成本及建造费用上升的影响。

  预示水电上网电价调整?

  招商证券分析认为,国家明确了“缴纳的水资源费计入生产成本”,说明国家已经认可水电企业生产成本的增加,在当前定价机制下,如果条件具备,就有可能通过上调上网电价给予补偿。因此,从长期来看,该《通知》的出台对水电企业有积极意义。

  甚至有一些分析直接指出,《通知》的出台预示着水电上网电价的上调。王威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将《通知》的出台如此理解为利好消息有些牵强。不过,他表示,此《通知》的出台促进了水电上网电价上调的预期。一旦调整水电上网电价,就可能将水资源费的因素考虑进去。

  王威表示,水电价格低于火电价格现象的形成具有其历史原因。水电电价的核定虽然与火电电价的核定类似,是按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空间来计算的,但是水电站投产发电后,运行、维护费用与火电相比非常低,这直接导致主管部门为水电设定的上网电价,相比火电要低得多。他认为水电电价处于上升周期之中,随着节能减排压力的增大以及电价体系的完善,水电电价未来有较大的上升空间。但对于近期内水、火电实现同网同价的可能性不大。就目前而言,对水电上网电价进行微调的可能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