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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六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2008-10-06

十月六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绿家园访谈:

1、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汪永晨畅谈绿家园(视频)

 

环境资讯:

2、新华社:     我国已建立138家国家地质公园

3、新华网:     珠江流域水电无序开发导致渔业种群结构恶化

 

地方信息:

4、新京报:     贵州污水处理厂数据造假 

5、新华网:     黑龙江对松花江治污不力城市实行"区域限批"

 

重大水事:

6、新华网:     三峡蓄水持续8天 坝前水位逼近156米关口

 

民间视点:

7、搜狐绿色:    环保组织来当“企业环境监督员”

8、搜狐绿色:    生存环境“恶化”,有助企业从良

 

深度报道:

9、人民网-人民日报:  水电开发:给能源注入动力 刻不容缓的经济选择

10、法制日报:      昆明阳宗海污染案可能催生全国第5家环保法庭

11、人民网:      科学家呼吁采取"协同收益"战略解决气候变化和空气污染问题

 

环境时评:

12、北京青年报:    长江上游电站群:开发不科学

13、解放日报:     科学发展必然要求保护生态环境吗

14、人民网环保频道:  阳宗海污染无人担责,难道真没有责任?

15、新京报:      留住“奥运空气”还需共同努力 

16、地球伤痕!在湖北上空航拍到的令人伤心图片(组图)

 

 

 

 

1、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汪永晨畅谈绿家园(视频)

http://tv.people.com.cn/GB/14644/8117139.html

  【主持】: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绿家园召集人 汪永晨

  【嘉宾】: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     汤敏

  【题目】:大力推动虚拟电厂的建设

  【访谈内容】:

  1, 中国为什么要建成节约型的社会;

  2, 什么是虚拟电厂

  3, 如何建成虚拟电厂

  4, 没有新机制、新思路就没有节约型社会

2、我国已建立138家国家地质公园

来源:新华社2008年10月04日

    新华社北京10月4日电(记者王立彬)截至目前,我国已建立138家国家地质公园、20家世界地质公园,我国地质公园建设走在世界前列。

    地质公园作为一种新的资源利用方式,在地质遗迹与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经济发展与解决群众就业、科学研究与知识普及等方面表现出综合效益。很多珍贵的地质遗迹从“单一”的保护对象,发展到吸引人们走近、感受和欣赏的阶段,还使遗迹保护获取了持续性的经济来源。

    2008年是我国地质公园的管理年,国土资源部在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完善地质公园规划、博物馆建设、地质公园科考线路及指示牌说明牌设置、地学研究与科普、保护与管理资金投入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举措,同时推动了《地质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和完善工作。

    根据20家世界地质公园提交的数据,几乎所有地质公园的旅游收入都在逐年递增。地质公园的建设也带动了一股科研热潮,很多科研经费被投入到基础研究中,甚至出现了一批针对地质公园的专业科研队伍。大量地质公园科普书籍和音像制品也越来越多地走入普通公众的视线。

3、珠江流域水电无序开发导致渔业种群结构恶化

来源:新华网2008年10月02日

  新华网广州10月2日电(记者梁钢华)一份由农业部渔业局牵头组织的调查报告显示,近年来珠江流域水电资源的无序梯度开发对沿江生态环境产生较大破坏,流域水生生物特别是渔业种群结构恶化趋势明显。专家呼吁,在沿江水电开发时,应加强论证,全面加大对水生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力度。

  珠江流域是中国径流量第二大河流,流域面积达到44万平方公里,包括西江、东江、北江三大水系和珠江三角洲。流域内自然环境差异较大,生态系统复杂多样,渔业资源和种质资源丰富。同时,流域内地形落差近2000米,蕴藏着丰富的水力资源,已建或在建的水电站13000多座,总装机容量超过2000万千瓦,这些水坝等水工工程大量建设,使珠江流域生态环境遭受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生存空间受到威胁。

  为评估水工工程对珠江渔业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的影响,2007年农业部渔业局启动了珠江流域水工工程对渔业生态环境影响的专题研究项目。经过有关部门历时一年多监测和研究,日前初步完成了相关研究报告。

根据调查研究,珠江流域共有13988座水利电力工程,水力资源的梯级开发,造成江段水库化、水体富营养化的形势日益严峻。这些工程项目中仅有15%的项目采取或规划了渔业资源补偿补救措施,致使鱼类的洄游通道被阻断,产卵场被破坏,生态环境改变。如不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在10年内将会有近30多种珠江特有鱼类灭绝,珠江水系的水生态安全面临着严重威胁。

4、贵州污水处理厂数据造假 

来源: 新京报 2008-10-5

贵州3家企业被查;超6家企业有污水收集不达标等问题

  据新华社电 近日,相关部门督察贵州省12家污水处理厂及火力发电厂后发现,超过半数污水处理厂存在污水收集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日常运行不到位等问题,部分污水处理厂便在数据上造假。

  此次督查发现,遵义县巷口镇污水处理厂,网管收集污水量不够,6天处理一次污水,有作假情况。湄潭生活污水处理厂,报表与记录存在不足,污水处理量与进口化学需氧量浓度记录增大,有虚报成分。毕节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量不足50%,化学需氧量进口浓度记录也存在虚高。

  除仁怀县污水处理厂超日处理量、运转正常外,其余处理厂均存在污水收集量不达设计要求,日常运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另外,贵州鸭溪发电有限公司、习水电厂、金沙电厂、大方电厂、黔西电厂,其脱硫设施监控设备,均存在数据保存不合要求,历史趋势数据变化曲线图不能反映脱硫设备运行情况等问题。

5、黑龙江对松花江治污不力城市实行"区域限批"

来源:新华网2008年10月06日

  由于松花江水污染防治工程未能如期开工等问题,黑龙江省决定对相关7个地、市实行全省历史上首次“区域限批”,暂缓审批其新增水污染物项目,并对5个城市通报批评。

  记者从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获悉,黑龙江省环保厅、发改委、建设厅、监察厅等部门对全省列入《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116个项目进展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发现,《规划》项目总开工率达到75%,列入的40个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中只有2个建成投入运行,25个在建设中。

  按照黑龙江省政府要求,黑龙江省环保厅决定对哈尔滨、佳木斯、七台河、双鸭山、黑河、伊春、大兴安岭等7个地、市实行全省历史上首次“区域限批”,暂缓审批这7个地区新增水污染物的项目,直到上述项目开工建设为止。同时,对项目未按时开工问题,环保部门还将会同监察部门进行督办检查,如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将追究地方政府及企业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据介绍,区域限批是指如果一家企业或一个地区出现严重环保违规事件或者未能如期实现治理目标等,环保部门有权暂停这一企业或这一地区所有新建项目的审批,直至该企业或该地区完成整改。

  黑龙江省环保等相关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哈尔滨市文昌污水处理厂、哈尔滨市污水处理厂、大庆市库里泡污水处理工程等5个项目没有完成初步设计;哈尔滨市何家沟平房污水处理工程、信义沟污水处理工程、黑河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等3个项目尚未完成用地审批。对此,黑龙江省环保厅决定对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和黑河5个市政府提出通报批评。

  中国将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总投资超过130亿元,黑龙江省将参与116个项目。黑龙江省在2008年初提出,全省列入规划项目将年底前实现全部开工建设,已经建设的项目争取满负荷运行,最大限度体现减排成效。(记者 呼涛)

6、新华网:三峡蓄水持续8天 坝前水位逼近156米关口

来源:新华网2008年10月6日

新华网宜昌10月5日电(记者江时强、徐烨)至5日,三峡工程试验性蓄水已持续进行8天,三峡水库水位不断抬升。至5日17时,三峡大坝坝前水位达155.01米,逼近156米重要水位关口。

根据国务院领导批复意见,三峡工程于9月28日零时启动试验性蓄水进程,计划先蓄至156米,再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一步抬升水位。

8天以来,蓄水过程平稳顺利,库区没有发生地质灾害事件。按照2008年蓄水计划安排,三峡水库水位保持缓慢上升状态,从约145米的起蓄水位至目前的155.01米,三峡坝前水位共抬升约10米,日均抬升1.25米,三峡水库蓄积水量约60亿立方米。

蓄水开始后,三峡大坝下泄水量逐渐减少,对长江中游通航造成了一些影响。至5日14时,三峡坝址来水量为17200立方米/秒,出库流量为11900立方米/秒。长江中游一些重点浅水道出现浅情,长江航道局已派出4艘挖泥船,在窑监水道、太平口水道、张家洲水道等进行疏浚施工。

据长江海事局介绍,4日2时,“渝多818轮”下行至长江中游里程534公里时搁浅;5日2时30分,“明星2号轮”下行至长江中游530公里时搁浅。长江海事局要求船舶通过长江中游水域时,密切关注水位变化,合理控制吃水,正确选择航路,避免搁浅事故发生。

预计三峡坝前水位将于6日达到156米,这是一个重要的关口水位。在达到156米水位后,三峡工程将暂停蓄水,待检测研究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向更高水位攀升。

据了解,在三峡工程设计中,为观察三峡蓄水后库区泥沙淤积情况,专门设置了分期蓄水的方案。2003年6月已蓄至135米水位,水库回水至重庆涪陵;2006年、2007年汛末均蓄至156米水位,水库回水至重庆长寿。从观测情况看,三峡入库泥沙大为减少,库区泥沙并未形成大规模淤积,三峡大坝运行安全稳定,因此蓄水至156米,三峡工程已经受住了考验。

7、环保组织来当“企业环境监督员”

来源:搜狐绿色2008-10-03 冯永锋

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了一个通知,要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的试点工作,通知里“发誓”,到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的污染企业,将基本试行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到省级或市级重点监控污染企业。

把这份通知颠来倒去看了半个小时,总感觉有些地方可以改进。“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似乎仍旧走的是旧思维方式:在企业里安排一个人担当这份闲差而已。担当此差务的如果是厂里的一些普通干部和职员,他没有权利进行独断,一切都要再请示再汇报再研究再斟酌再拖拉,那么他担心会发生的事往往就真的会爆发。

而担当此差的人如果是“企业级领导干部”,往往此人太忙,身上挂的“业务职务”加“社会职务”太多,千头万绪,千丝万缕,千忙万乱,搞得人家缺闲少暇,很难把这份职责担当好。我们不能因为自己是关注环保的,就把环保说成天下第一重要,因为在这个社会上,所有的事务都非常重要,同等重要。环保如果没成为企业的命脉,“监督员”这个职责想与其他的职责拉锯,就比较艰难,往往业务工作还没正式开展,就败相已露,清楚地在领导人的时间、精力和兴趣的份额争夺战中,退下阵来。

因此我们没有必要在这里探讨“企业环境监督员”在厂里如何设置,人员配备是必然的,职责要求也是明确的,但如果我们换一个思路,企业只当运动员,最多只当助理裁判员,而“国际级裁判员”从外面聘请,从社会上聘请,从专业机构里聘请,是不是就可能把环境责任履行得更加彻底一些呢?

 “借脑引智”其实也不是什么新方法,企业要监督自己的环境责任,除了自己安排一两个哨位、领导地讲话中频繁地表示重视之外,还有好几个办法,一是聘请专业的环境专业监督公司,这在中国似乎没有,如果有也很可能像环境影响评价公司一样,为了从“业主”那讨一口食吃,长时间地在人家身边摇尾乞怜,结果报告的公正性完全偏向了业主一边,大量的胡编乱造的“环评报告”成了帮助“环境伤害”企业通关的最好手续。二是聘请社会名流来担当,像许多城市都喜欢聘请一些社会名流担当社会文明监督员,名流有没有时间来监督就很难说了,但待遇往往是很高的,记得有个城市的地铁公司曾经聘请了一批名流担当“行风监督员”,结果所有的人几十年如一日地持有免费的地铁年票,企业的“肉质监督”没怎么做,肉汤倒是分羹了不少。

 “第三条道路”就是让民间环保组织来参与监督。中国的民间环保组织近年来大量涌现,而总体趋势是做实事的越来越多、关注本地业务的越来越多——也就是区域公益型的环保组织越来越多。这种扎根本土、关注区域的民间环保组织,是中国民间环保组织天然林中的大树,每个都能撑起一片相对完整的天空。

区域型民间环保组织的人员来自当地、运行经费也迟早来自当地公众的支持,因此,他们选取的业务方向,当然也是面向当地。一个地方的环保组织能做的事大概有两个,一是激发公众一起记录本地的自然界细节、记录自然界的变化,进而对当地的环境改善提出各种建议;二是关注当地的环境污染治理,不论是政府的责任、企业的责任还是消费者的责任,都纳入其关注的视野范畴。环保组织的长项就是相对正确的知识和相对正派的工作方法。这两项业务做好了,民间环保组织不愁没有公信力,不愁没有独立性,不愁得不到当地政府、企业和公众的欢迎和支持。

环境保护不是与人类作对,而是为了让人类过上更美好的生活,对于中国当前的形势来说,心灵贫困比生活贫困更需要改善。而在心灵贫困的各种表象中,对环境的漠视和伤害应当是所有人都在暗暗揪心的大业。而民间环保组织这样的弓在中国大量制造出来,箭靶无非一个,就是让当地公众之箭里所蕴藏的改善环境的愿望和能量,通过这条新修的飞行路线,流到他们所愿意流淌到的池塘,滋润他们愿意滋润的自然生灵。

有人说了,在中国,所有的行业都存在欺骗性,或者说,所有的行业都存在变质的可能性。你怎么保证民间环保组织能够经受得起各种利益车辆的“招手即停”?我想,环评公司之所以主动拗断了自己的腰杆,是因为当前的制度设计中让他们直接从业主中获得收益,如果他们是从环保局或者“政府采购部门”里得到标书,他们开展业务时不对企业负责而只对政府或者说公众负责,很自然地,他们的浩然之气就会相对通畅一些。而从全世界的经验来看,民间环保组织的运行经费,往往来自“无目的资金”,或者说公益型资金,这些钱虽然有的来自政府的扶持、有的来自企业的捐献、有的来自公众的捐助,但由于所有的钱都经历了一道格式化的程序,因此,到达环保组织手上时,他们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对公众公益负责、对环境公益负责。而当对一个机构的业务只对公众公益和环境公益负责的时候,其受到控制和挟持的机会就相对较少,其肌体、细胞暗中突变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公众受骗的风险性也就随之弱化。

有人又说了,中国的民间环保组织能力好像颇为弱小,他们能够担当起这么隆重的职责吗?我想,任何能力都不是先天储备的,所有的才能都是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被激发的。环保组织的能量其实不源于环保组织本身,而来自于社会公众。我想,公众里是有无数的能量在潜藏的,大家只是在等待合适的喷发机会。当环保组织的平台有能力把公众关注环保的这些隐秘的电子流引到自己身上再输送给相应的发动机的时候,环保组织的“社会能量调制解调器”的作用就很清楚了。因此,我们不要担心环保组织有没有才能,只需要问我们这个社会有没有这样的才能,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今天某个公司的总经理,明天就很可能是某家环保组织的总干事;今天某个公司的营销总监,明天就可能在某家环保组织里担任项目主管。

中国的环境保护正在呈现前所未有的“商机”,无论对于政府改良、企业从良,还是对于创业者的主攻方向,还是对于个人就业的重新整合,环境保护领域都在社会天秤中担当越来越重的砝码。我个人是坚信,当前是投身环境保护事业的最好时机。如果你是企业,你就开办与环境治理有关的业务;如果你是“钱多多”,那么就把你的钱投资到环保产业领域;而如果你个人想换个工作,那么到环保组织是理想的出路;如果你的生命所在地还没有环保组织在运作,那么你就领头去注册一个好了。

如果你觉得生活和社会中的一切浮华乱象都不证合你的理想,但你愿意把关注环保之心化为具体行动,那么,除了自己成为环保志愿者之外,还可以把你的钱匀出那么百十来块,捐助给你所在地的环保组织,那么这家区域公益型的环保组织,就完全有能力把企业的环境责任给监督好。(2008.9.25)

8、生存环境“恶化”,有助企业从良

来源:搜狐绿色 2008-09-28 冯永锋

2008年真是许多企业做梦都没想到的坏年头,他们发现正在干的或者历史上曾经干过的任何坏事都会大白于天下,都会遭到公众的追查。房地产商如此,造纸厂商如此,老牌外资企业如此,中国本土名牌企业也是如此,似乎只有化工企业、冶炼企业、采矿企业还有些好梦可做,但是业内人士很清楚,他们这种类型的企业生存环境正一天天“恶化”,得抓紧时间捞取财富,明天早上太阳从哪边出来,真是谁也说不清;出来后的太阳是黑色的还是绿色的,更是谁也不敢打包票。

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价格上涨、环境责任要求越来越严格、企业责任延伸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消费者“消费后果追诉”每天都在发生——如今,把产品生产出来不容易,把产品卖出去不容易,卖出去后所挣的钱能否兑现环境伤害成本不知道,卖出去后会不会导致消费者患上“结石病”也不敢担保,于是,企业突然间发现,自然界不再那么好欺哄,员工不再那么好欺压,原材料不再那么容易好掠夺,消费者不再那么好“和谐”,社会对企业不再那么宠爱,而是开始给企业穿紧身衣,戴镣铐,上夹板,贴上各种告诫标签,企业只能拼命地吃镇静剂、拼命地往脑袋上泼凉水,拼命地面壁思过,以不让自己丧失理智,以寻找重新融入社会的理由和装束。

这是中国社会内部自发的寒冬?还是国际形势波及的撩人秋意?这是公民社会的主动追求,还是被逼到绝望上的自然界的回光返照?如此叠加在一起的压迫和震荡会让企业整体从良?还是恶化的环境催促更多的企业堕落?

没有人知道,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中国正在进入一个转型期,中国人,开始想“对自己好一点”,中国的环境,也在要求国人对它们好一点,否则,更多的苦难将接踵而至,尾随而来,随风潜入夜,祸害细无声。

三十年来,中国式能量大爆发让世界大吃一惊,让自然界大吃一惊,让国人自己也大吃一惊。无数的人做了无数的事,无数的人生产了无数的产品。可惜,这些事用一个词来概括,就是粗放、草率、野蛮、血腥,为可怜的几分钱不计任何的环境和道德后果。生产出来的无数产品,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低级、劣质,不是散发着难闻的味道,就是涂染着难看的颜色。消费者饱受摧残,自然界饱受摧残,中国的社会形象也饱受摧残。

看来有钱还真是有用的,国际上认定的有钱人才会关注美、关注环保的论调还多少符合中国的前行规律,这两年,中国人大概确实是受够了,即使是那些昧着良心发国难财的人,也开始发现一个最为朴素的道理:当你把一个不合格的产品卖给别人的时候,别人也在把一个不合格的产品卖给你。当你把污染物排到河流中的时候,你身边的企业正在把污染物排放到你窗前;当你正为害了别人而沾沾自喜的时候,你的邻居也在为伤害了你而暗暗发笑。

所谓的社会,其实是一个相互帮扶的体系。人们到饭馆吃饭,不仅希望这家饭馆做出来的菜品味道好、价格公道,而且很自然地相信这家饭馆所用的原料都合格、正宗,甚至“为了消费者的利益”而精挑细选、精致加工,可惜,在中国这样的饭馆几乎没有;妈妈们到商场买奶粉,当然是希望这奶粉不仅对婴儿的成长有利,而且相信企业会把销售奶粉的利润用来给员工发放足额的、合理的工资;政府满怀欣喜地招商引资,除了希望企业能给当地财政上点供之外,当然盼望其不要污染其政绩,制造社会动乱,伤害自然环境;而公民给政府上税,也是希望所交的一切钱,能够用来社会公共事业而不是被个人的小钱包承意提留。可惜,中国式能量大爆发的几十年,大概是能量太强大了,以至于能量的发作方式总有些邪恶和歪曲,几十年苦心经营下来,中国人突然发现,自己面前的社会根本不是在相互支撑,而是在相互拆台,没有一个行业是成熟的,没有一个行业是可信的,就像没有一个地方不是腐败横行,没有一个地方是遍地污染一样。

好在人类都是爱美的,社会文明多好追求的是高尚和雅致,因此,环境保护与心灵净化一样,同时成了中国公民的主动追求。好在这是一个相对民主的社会,而互联网之类的技术民主工具也给求助无门者打破僵局的可能,给社会能量导流指引着相对正确的方向。

中国过去能够发展,一是靠野蛮地掠夺自然、污染环境,因此是“黑心企业”;二是靠野蛮地压迫劳工,因此是“血汗工厂”;三是靠欺骗消费者,因此是“伪劣厂商”。2008年的到来似乎给这些类型的企业提供了一条基因改良的通道。“三鹿奶粉事件”至少可以让迷信牛奶的妈妈们返回到母乳时代,而“万科退房事件”至少可以让房地产商感觉到来自消费者的正义诉求,今麦郎、嘉士伯等多家企业被环境部严厉批评表明企业为所欲为的时代正在结束,而民间环保组织对污染企业的定位跟踪也寓示着全社会监督污染企业时代的到来;随着社会警惕之心与爱美之心的雄起,金光集团最为拿手的“大量贿赂以实现大量砍树种树”的手法日益被社会所抵制;而随着公民记者、公民检察官、公民律师的大量涌现,像“康师傅”这种昧起良心拿自来水当“优质矿物质水”的做法也会在一夜之间被露布天下;随着自然公益时代的一天天临近,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个省联合起来逼死淮河的野蛮行径也受到了声讨,全国所有地方政府的当家人都对污染企业竖起了眉毛——所有的一切都在表明,中国企业从良时代正在到来。

企业干坏事越来越难,无论对于企业细胞还是对于社会肌体都是前所未有的好事。虽国要想成为负责任的大国,企业就得成为负责任的厂商。日益严格而公正的中国社会,正在明确地引导一股潮流:只有好企业才允许生存。什么是“好”的企业?说起来非常简单,就是生产出“好产品”的企业。只是这个好字里面的内涵,在一天天丰富,在一天天严正,在一天天透明,在一天天客观。对股东要好,对员工也要好,对身边的社区要好,对税务局也要好;对产品消费者好,对原料提供商也得好;对人类要好,对环境也要好;产品质量要好,产品的艺术美感也要好;品牌要好,传播品牌的过程和方式也要好;对政府官员要好,对路过的行人更要好。

那么,感觉到环境在“恶化”的企业们,在如此“好”的机会面前,还不赶紧重新写下悔过书,到新政府里注册,迈着正步从良?让政府和人民帮你净心革面,拿起柔软的板刷,扫尽你人格上的污点,用锐利的手术刮刀,铲光你的遍体的病灶,救你于病入膏肓之时,带你走上美好的相互帮扶时代。(2008.9.13)

9、水电开发:给能源注入动力 刻不容缓的经济选择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08年10月06日 高云才 于  猛

  “这种现象很不正常。”在中国水电界有泰山北斗之称的专家潘家铮院士,最近在北京举办的新能源论坛上表达了他对水电开发中出现的一些现象的困惑:“当前,我国许多大型、巨型的水电开发难以启动,而已经开发的水电未得到充分利用。人们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背反:在汛期,往往这边水电厂弃水不发电,而那边煤电厂不得不在竭力抢发。”潘家铮院士表示:“水电,是我国能源保障的强劲动力,必须科学有序地开发。”

  水电开发,刻不容缓的经济选择

  1度水电可节约近1斤煤,若我国水电得到全部开发,则每年可节约近9亿吨标准煤

  一段时间以来,国际油价长期在100美元以上高位振荡,大大提高了我国经济发展对能源的需求成本。“油价达到三位数,这是极具象征意义的一个关键点。解决国民经济发展的能源支撑问题,我们必须发展水电,通过加强水电供应来改善能源供应结构。”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徐锭明接受记者采访时态度明确,凸显着国家职能部门的决心。

  入夏以来,我国沿海省份缺电形势严峻,即便煤炭生产加班加点,也不能有效缓解夏季用电高峰时社会各界对电力的需求。这也印证了调整我国能源偏重火电的供应结构,加大、加快水电开发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史立山处长表示:“以水电代替部分矿石能源,现在变得尤为迫切。”

  经济要发展,能源量就一定要增加。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能源瓶颈因素的制约。专家估计,预计到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将达到36亿吨标准煤,能源需求量巨大,但供应偏紧。专家认为,我国现在煤炭探明储量是1000多亿吨,以目前的消费水平,也就可以消费几十年。所以,要尽早尽多地开发利用水电,增加电力供应总量,有效缓解能源紧张状态。目前,我国水电能源储量约为6.08万亿千瓦时,技术可开发量超过2.47万亿千瓦时。根据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匡算,即便排除各种社会和环境影响因素,只要让其中1.75万亿千瓦时的经济可开发量开发出来,则每年至少可节约8.5亿—9亿吨标准煤。

  事实证明,水电不仅具有替代能源的作用,还能为减排做贡献。对此,潘家铮院士十分感慨,“1度水电可节约近1斤煤,加快水电开发,就能少消耗矿石能源,就能够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他说:“水电是可再生能源,又是一去不返的能源。抓紧时机,加快开发利用水电,替代燃煤,这才是功盖千秋的大事呀!”

  “不尽江河滚滚流,流的都是煤和油。”国家能源白皮书强调,要在保护生态、妥善解决移民问题的条件下,大力发展水电。目前,我国水电开发量只占总开发量的20%强,水电开发潜力巨大。徐锭明指出,加快水电开发,是提高我国水能资源利用效率的迫切需要,也是优化能源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

  水电,是清洁的可再生能源

  降雪、降水和雪融化以后形成地表径流,利用水流从高处往低处流的势能来发电

  水电是清洁能源吗?许多人对这个问题有疑问。带着问题,记者采访了著名水电专家陆佑楣院士。陆院士回答得很肯定:“水电突出的特性,就是清洁可再生能源,这是科学常识。”

  中国三峡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林初学详细阐述了这种清洁能源生成的物理机理。他说,利用水电本质上是利用太阳能,水电的可再生性就是因为太阳能。太阳照射在地面上、大洋上形成蒸发,蒸发以后形成水汽,通过大气环流,含有水汽的云层循环到大陆上空,通过降雪、降水和雪融化以后,形成地面的径流,由于地势的高低不同,从高处往低处流,利用这个从高处往低处流的势能来发电,这样的循环周而复始,水电的可再生性就在于此。

  不可否认,一些水电站的开发由于规划的原因,或者对生态的漠视,造成了一些环境问题。因此,社会上不少人担心,建大坝就是人为的结束河流的自然生命,把活水变死水;河流自净能力降低了,气温一上升就会产生蓝藻……

  对此,国际大坝委员会副主席、中国水利水电科学院副院长贾金生说,应当看到,过去有些水电站的规划开发没有充分考虑到环境因素,因此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了环境。但只要坚持科学规划,坚持生态开发,建设水坝就不会给环境和生态带来破坏。

  记者在贵州索风营水电站亲眼看到了贾金生副院长说的生态开发景观。电站周围的山坡被茂密的植被覆盖,水库变成了深邃的湖泊。为保护地面植被,发电设备全部装在大山肚子里;绿水拥着大坝、几个小小的山洞和那承载着强大功率的输电线同周边环境融为一体。入夜,听不到机器轰鸣,只有夜莺低唱,虫声相和……前不久,由8位两院院士组成的中国工程院可再生能源战略研究水能组,对乌江水电开发进行了考察,结论是:“乌江梯级水电开发,成功地走出了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开发环保并重、企业社会双赢的新路子。”

  目前,全国已经建设了很多大型水电站,像新安江的千岛湖、四川的二滩,都是非常良好的生态工程,二滩水电站蓄水后,两岸的山体更绿了,当地的环境不仅没有破坏,而且得到了改善。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说,必要的水坝建设只要是科学的合理的有序的,就能很好地保护生态。据悉,我国国家级水库自然风景区已经达到了272个,旅游收入超10亿元。

  贾金生说,水电开发中,会有一些对生态和自然环境的影响,无序的过度开发对环境的影响更明显。“我们比西方开发水电和修建大坝晚了二三十年。过去他们在发展当中可能对环境关注得不够,我们应该结合他们的经验,更好地建设水电。”

以可持续方式加速水电发展,要重视改造、利用、保护和适应自然的发展要求,重视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社会接受、环境友好的发展要求;还要重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要考虑到受影响人利益的补偿。既要开发水电,又要保护生态环境,正确处理“人河关系”,是当前十分迫切的任务。

10、昆明阳宗海污染案可能催生全国第5家环保法庭

来源:《法制日报》2008年10月06日

  “十一”黄金周前爆发的云南阳宗海污染事件,仍在全面追责当中。其间,昆明市传出了即将设立环保法庭的消息。

  目前,我国已有4家环保法庭。业界一致认为,相比严峻的环境污染形势,环保法庭的数量还是太少,应该在全国全面设立环保法庭,而不应该在恶性污染事件发生之后,才想起去抓环保法庭这根“救命稻草”。

  受命于危难之时,似乎成了环保法庭的宿命。

  在云南阳宗海污染案被媒体曝光两天后,曾称对污染案“不知情”的昆明市环保执法人员披露了这样一个信息:昆明市拟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环境保护审判法庭。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环保法庭成立的背景也是如此。在近日一个由诸多知名法学家和实务界人士组成的研讨会上,作为环保法庭庭长的赵卫民毫不避讳地说,太湖蓝藻事件促成了无锡法院环保法庭的成立。

  在贵州省,共有两个法院设立了环保法庭,一个是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另一个在清镇市人民法院。知情人说,这也是被跨区域污染“逼”出来的无奈之举。

  专家普遍认为,环保法庭的设立虽有“救命稻草”的意味,但它无疑能加大对环境犯罪的处罚力度,并成为遏制环境污染最有力的武器。而目前,环保法庭的设立还远远跟不上治理环境污染形势的需要。

  难逃宿命

  环保法庭总是受命于危难之时

  据可靠消息,昆明市即将设立的环保审判法庭,将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执行实行“四合一”审判执行模式,涉及环境保护的相关案件由环保局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的后续执行处理将由法院执行。目前,有关环保法庭的实施方案已经制订完成,并已提交昆明市政府等待批准。

  据知情人透露,近日昆明阳宗海发生的污染案直接影响了26596人的饮水安全。事实上,云南发生的类似事件并非一起,但自从1997年我国刑法中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规定以来,云南还没有一个企业因此受到刑事处罚。因此,知情人认为,即将设立的昆明法院环保法庭与阳宗海污染案直接关联。

  先行一步的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环保法庭,已经树立起了榜样。就在不久前,这一全国首家环境保护法庭抓到了一条“大鱼”———清镇市环保局原局长杨贵斌滥用职权案。

  “这在全国恐怕也是第一案。”清镇市人民法院院长刘明说,第一的理由是,环保局长因渎职被判处三年刑期的在全国没有先例。

  据介绍,杨贵斌在任清镇市环保局局长期间,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对排污费应当据实、足额、全面征收的相关规定向辖区企业协商少收取排污费,导致在2004年至2006年期间国家应当征收的5700余万元的排污费仅征收了1100余万元。

  清镇法院环保法庭经过审理认为,杨贵斌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且情节严重。5月7日,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杨贵斌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审判决后,杨贵斌不服,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这个案件让环保行政部门认识到,在保护环境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并非只有贪污、受贿才构成犯罪,类似杨贵斌这种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一样也会构成犯罪,也将受到刑事处罚。”刘明说。

  在无锡,环保法庭的威力也初步显现。据统计,从今年5月初挂牌到9月中旬,无锡法院环保法庭已经审理案件192起,案件总数远远超过去年一年181件的案件受理数。

  对此,庭长赵卫民的解读是,不能简单看成是“活儿”变多了,而应该看到,通过与地方环保部门的配合,通过法律手段的运用,控制环境污染的时间大大提前了。

  “比如,发现有企业违法排污,环保部门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从立案到实施查处,需要3个月时间。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企业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从时间上来说又是3个月。行政复议结果出来后,被查处企业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前后又可以拖上10个月。”赵卫民认为,由于环保部门的执法权不具有强制力,以往污染案件发生后,只能等最后的结论出来才能对违法企业叫停,而这样做的结果就会造成污染持续进行,污染后果及损失可能更大。

  无锡环保法庭成立后,这种状况有了很大改观。据赵卫民透露,现在在无锡,只要发生环境违法案件,环保行政职能部门一旦立案,就可以到环保法庭申请强制执行。“经过依法审查,我们认为可以提前强制执行的,就会在审判之前叫停违法生产。”赵卫民说。

  业界呼吁

  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环保法庭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国仅有河北、江苏、贵州3省设立了4家环保法庭。和严峻的环境污染形势相比,这一数字显然是杯水车薪。

  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以来,我国每年的环境污染纠纷以超过20%的速度增长。而最近几年,这种增长的势头更加迅猛,达到了年均增长29%。2007年,环境保护部接报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达到108起,平均每两个工作日一起。

  任职于中华环保联合会的张杰,曾参与调查过多起环境污染案件。他的体会是,司法途径是解决纠纷的最终手段,但是目前环境案件诉讼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障碍,导致一部分环境污染案件的受害者不愿或是不能通过司法途径合法解决问题。

  “真正告到法院的案件不足发生案件的1%,而各级法院受理的案件更是凤毛麟角,受污染者不得已而采用一些非常规甚至违法的手段来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张杰说。 “一方面大量而尖锐的环境纠纷案件需要法院及时处理,另一方面存在许多环境案件告状无门、环境纠纷长期未决的现象。”著名环境法学家、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蔡守秋认为,应该建立健全环保法庭,打破环保法庭总是受命于危难时刻的局面。 他建议说:“在有条件和有需要的中级、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都应该设立环境庭;在有条件和有需要的基层人民法院设立环境法庭。”

  我国需要环保法庭。环境保护部法规司副司长别涛也发出了这样的呼吁。他说,目前,环境污染问题太突出了,最高罚款100万的行政管理体制确实很难遏制住污染案件的高发势头。

  面临争议

  全面设立环保法庭是否可行

  全面设立环保法庭的想法,在环境法学界、环保行政执法部门以及为污染受害者辩护的律师界,取得了高度的一致。蔡守秋甚至提出,应该在我国设立环保法院。

  “从实践方面看,我国已先后建立过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法院(又称铁路运输法院)、农垦 法院、林业法院、石油法院等等专门法院。”蔡守秋说,实际上,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不少环境法学者就一直在呼吁设立环境法院。

  环境法学界的老前辈马骧聪则认为,现在成立环保法院时机仍不成熟。但是,对于环保法庭的设立,马骧聪还是投了赞成票。他提出,在环保法庭推进成熟后,再考虑在重点环境污染严重区域建立环保法院。

  然而,对于普遍设立环保法庭的建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人士则有自己的观点。

  “案源是一个问题。”最高法院的一位法官说,现在的环境污染纠纷虽然不少,但是很难在法律上找到依据来受理它,它涉及到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有关法律关于原告主体资格的限制问题。

  最高法院的法官们观点很明确,并不期望将所有案件纳入法律程序解决,而希望立足于社会多元化的解决机制。

  对此,马骧聪公开提出异议。他认为,法院受理环境案件的法律依据并不缺,目前需要的是对一些细节进行完善。

  “现在的状况是有环境保护法却没有环境官司。”马骧聪说,从这个角度上看,法院应该发挥更强的作用,审理典型的、能引起震动的环境案件。

  专家们认为,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最笨的老板都懂得算这笔账。环境污染了,老板赚够钱拍屁股走人,烂摊子由政府来收拾。面对严峻的环境现状,严厉追究恶意污染环境者的刑事责任已是刻不容缓,而在全国设立环保法庭也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并尽快提上日程。

11、科学家呼吁采取"协同收益"战略解决气候变化和空气污染问题

来源:人民网2008年10月05日

  人民网斯德哥尔摩10月5日电 记者陈雪霏 科学家们日前呼吁发展中国家应该采取协同作战的方式来解决气候变化和空气污染问题, 而不是把二者割裂开来, 因为协调方式不但会降低成本而且对二者都有利。

  大约100位科学家,教授和研究气候变化和空气污染的专家学者于9月17日至19日汇聚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探讨如何推广协同收益战略,其机遇与挑战。

  论坛的主题是空气污染和气候变化, 开发一个协同收益战略的框架。论坛是由斯德哥尔摩环境学院组织,由联合国经济委员会欧洲长流域跨边界空气污染治理公约和联合国环境署代表全球论坛的伙伴们牵头并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政府间气候变化小组和世界气象组织一起磋商办起来的。

  论坛分组讨论以后形成一个总结。在空气污染治理和气候变化方面的100多位科学家,教授和专家学者呼吁各国政府采取一体化的方式来解决空气污染治理和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因为他们注意到许多发展中国家实际上在制定政策和分配资金方面还是把二者割裂开来。

  总结说,一体化的协同收益战略即可以满足发展中国家实现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要,又可以实现空气等污染的治理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之间的双赢。例如,最近一份对中国,印度和欧洲的评估报告发现,温室气体排放减少20%,可以导致由空气污染引发的死亡减少15%。相反,如果人们把温室气体排放和空气污染治理战略割裂开来,那么不仅成本要成倍增长,而且,可能引发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与会者指出,在国家层面采取协同收益战略很重要,尽管这种战略可以因为各国国情不同而不同。根据论坛的背景资料,这种协同收益战略尤其在国际层面没有得到实施。因此,与会者认为,现存的地区级空气污染控制网络可以在实施协同收益战略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并迫切需要让各国政府在制定空气污染和对付气候变化战略时了解并积极实施这种协同收益战略。

  最新研究表明空气中的污染物,如小的颗粒和臭氧对气候却有重大影响。黑碳颗粒虽然只在空气中停留几天,却通过吸收太阳光中的能量并重新发射到周围环境中而对地球有一种网状保温的效果。这些颗粒也可以加重空气污染,导致全球每年大约有80万人过早的死亡,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这些案例大多发生在亚洲和其他发展中国家。

  “科学研究现已证明空气污染和气候变化有内在的联系,因此迫切需要采取成本有效的空气污染治理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协同收益战略,”联合国环境署大气布朗云项目主任拉马纳森说,“急剧减少使地球变暖的空气污染物从短期效果看可以为地球赢得一些时间来发展成本有效的方式减少二氧化碳含量。”但最好的方式是同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空气污染。、

  上海环境研究所所长,教授陈长虹代表亚洲小组在论坛上强调,发展和气候变化是紧密联系的。在亚洲,发展依然是重中之重。气候变化和空气污染也是紧密联系的。要解决这些问题,亚洲国家需要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需要更快的技术转让。在许多领域,仍然普遍存在着缺乏知识传播和空气污染治理与气候变化政策不协调的现象。

  他说,在亚洲的地区网络,例如东盟烟雾协定等地区条约可以帮助该地区形成地区级协调空气污染和气候变化战略的框架。空气污染,气候变化和能源方面的专家和科学家应该坐到一起讨论制定一种协调的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政策制定者应该尽快获得协同收益战略的信息并采取正确的措施来应对气候变化和污染问题。

根据日本环境部对协同收益战略的实施情况来看,其实质就是在污染治理,无论是空气,水还是土壤的污染治理过程中,如果单纯考虑污染治理,可能会在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把无害的垃圾放在外面堆放,但它可能还会释放甲烷(沼气),据专家称这是继二氧化碳之后的第二大温室气体。因此,最好的方式是象中国使用沼气那样,加以利用,变废为宝,又不让它释放到大气中,一举两得。同样,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也会减轻空气污染,因此,把二者协调起来处理肯定是即省钱又省力。

12、长江上游电站群:开发不科学

来源:北京青年报08/10/06马之恒

  “在一些二级支流,比如岷江、嘉陵江、乌江等,确实修建了不少由地方政府投资的水电站,特别是岷江流域,小型水电站密密麻麻。我认为这必须予以限制。”

  9月9日,全国政协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原国家电监会副主席邵秉仁在“中国环境产业国际投融资论坛”上透露,长江上游水电站确实存在无序、过度开发的问题。长期以来有关地方政府只关注如何最大效能利用水能发电,忽视了水利循环、灌溉、涵养生态等功能。

  中央民族大学环境科学系的夏建新教授告诉《北京科技报》:“无序和过度开发长江上游水电的情况的确存在,在一些二级支流,比如岷江、嘉陵江、乌江等,确实修建了不少由地方政府投资的水电站,特别是岷江流域,小型水电站密密麻麻。我认为这必须予以限制。而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的水电开发规划,国家在10多年前就已经完成,地方政府也不可能投资这样庞大的项目。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低影响水电开发’理念逐渐被引入,国家允许通过低影响认证的水电站适当提高电价作为鼓励,要求尽可能将水电站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岷江,是长江上游在四川省境内的一条重要支流,全长735公里,干流水能资源达1300多万千瓦。岷江拥有90余条大小支流,其中最长的支流大渡河长达1150公里,水能资源超过3000万千瓦。从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岷江上游丰富的天然林资源被大量采伐,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1998年,随着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小型水电站取代伐木场,成为地方政府投资的主流,因为在岷江上游一个好地段投资兴建一处小型水电站,每年利润十分可观。所以,如今在岷江,特别是上游河段,大约每隔十几公里就能找到一座水电站。然而,受制于资金、技术和地形,这些小型水电站通常采用低坝河床式布局,主要依靠河流的天然流量发电,水库容量和调节能力都比较小。

  中国科学院成都山地所的程根伟研究员曾在考察岷江上游的水电建设情况后警告,这些电站缺乏骨干水库调节,不仅发电效益低,而且防洪能力较弱。并且各水电工程除发电外,没有兼顾到其他功能,加之现有水库都无防洪调节能力,汛期的防洪问题令人担忧。

  夏建新表示,地方政府仓促上马水电站时,只是让自己辖区内的利益最大化。他们通常仅仅考虑如何选择最好的河段,而缺乏对整条河流的综合考虑,这就使得水电站修了不少,但发电的效率并不高。更重要的是,这种无节制修建的水电站打乱了河流原有的水利工程规划,结果使具有较高洪水调节能力的大型水库无法修建。

  中央民族大学生物系的孟秀祥研究员表示,受到资金和时间的限制,那些由地方投资兴建的小型电站可能没有进行足够谨慎的评估,评估和监测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对工程可能为生态系统带来的变化缺乏明确的认识,有欠严谨,而且一次仓促的考察很可能只得到一些统计数据,没有经过分析整理得出明确的结论,因而难以为决策者提供有效的参考。

多年来过度兴建的电站,改变了岷江上游径流的天然属性。尤其是在枯水季节,多段江水消失,河床岩石裸露,已成为成都至九寨沟旅游热线上最难堪的景象。河道完全脱水,甚至成为断流段,必然对下游地区水生生态系统产生致命影响。目前,岷江流域有近40种鱼类的生存环境遭到破坏,虎嘉鱼等珍稀鱼类已基本消失。

13、科学发展必然要求保护生态环境吗

来源:《解放日报》2008年10月06日

  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日前隆重召开。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要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摆在突出位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发展是否意味着必然要求保护生态环境?

  科学发展观注重以人为本,要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它强调经济发展应惠及群众,并有利于自然、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不同区域的全面协调发展。因此,从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看,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今年我国一些地方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再一次让人强烈感受到,经济发展和企业成长中非常有必要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和损害群众的生存权、生命权为代价。

  应该说,在生态文明建设,在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方面,我们面临了不少问题。今年6月,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与世界自然基金会共同发布了《中国生态足迹报告》。其中指出,中国的生态足迹(或生态占用)人均为1.6公顷,也就是说,平均每人需要1.6公顷具有生态生产力的土地和水域面积,才能满足国人目前生活方式的需要。这是一个涉及到人口数量、人均消费量以及资源密集度的生态综合评判标准。

  但实际上,我国自上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就已出现生态赤字。现在的生物承载力,即大自然所能够给予的消耗量人均仅为0.8公顷。这意味着资源消耗超过了大自然可再生能力的两倍以上,需要两个中国的资源才能供应当前的消费和吸纳制造的废物。通俗说来,就是我们正在吃“子孙的饭”,资源不是在可承载的负荷中再生,而是在透支和超载中走向枯竭。

  造成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原因有很多。近代以来的主导观念是人类对自然的征服和改造,自然资源在人们眼中只是财产,人和自然的关系更多地体现为经济性,其中包含了特权,但却不包含义务。这一观念违背了自然世界本身的生态规律。就像《只有一个地球》指出的那样,人类生活的两个世界———他所继承的生物圈和他所创造的技术圈———业已失去平衡,正处于潜在的深刻矛盾中。西方发达工业化国家,在过去的100多年间,已经出现了大大小小的生态公害和环境污染事件,例如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英国伦敦烟雾事件、日本水俣病事件、瑞士剧毒物污染莱茵河事件等等。它们的环境问题是分阶段出现、分阶段解决的,也有的是先污染、后治理。

  所不同的是,改革开放30年来,各种污染问题在中国集中出现,这让我国的环境污染呈现出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特点。同时,由于工业粗放型模式的影响,我国还面临着严峻的能耗形式和节能减排任务。这就特别需要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循环经济模式,高效使用能源和材料,形成和维持充足、公平而不是过度奢侈和浪费的行为方式。

  2002年联合国“地球峰会”发表的《可持续发展声明》提出,在这个世界里不会因为贫穷、环境恶化和不可持续的发展格局,而使人的尊严受到伤害、行为有失体统。为此,就要担负起一项共同的责任,即在地方、国家、区域和全球各个层面,促进和加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这几个相互依存、相互增强的可持续发展支柱。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的国家领导人出席并签署了这份声明,郑重地作出了承诺。

  所以说,要推动科学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就必须保护生态环境。对此,温家宝总理进一步阐述道,要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绝不能以损害人民生命健康来换取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这需要在制度层面加以贯彻落实,其中特别应在干部考核指标上体现这一认识和理念。

  当然,科学发展在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也要求重视处理好不同地域、不同人群的全面协调发展,以及公平正义机制建设等问题。科学发展观的不同内容点,本来就是互为联系、互相影响的。例如,要保护好原始森林、水源地等生态资源,在成本分担以及收益分配上,就需要在利益相关的不同区域间和成员间进行公平但有差别的转移支付。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各方面保护生态环境、有效利用资源、实现科学发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还需要说明的是,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科学发展观不是“不发展”观。今年7月,胡锦涛主席出席经济大国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领导人会议时指明,中国属于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工业化、现代化的过程中,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仍不平衡,人民生活水平还不高。中国目前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中国人均排放较低,人均累积排放更低,而且排放总量里很大一部分是保证人民基本生活的生存排放。因此,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既要充分重视保护生态环境,也要争取让这一努力和过程有益于保障人民生存和发展权益,实现维护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高国希/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

14、阳宗海污染无人担责,难道真没有责任?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2008年10月04日 梁江涛

  云南阳宗海污染事件自9月18日通报以来,虽然昆明有关领导表示“震惊”,但迄今为止没有相关负责人就此事向民众公开致歉。据悉,云南省已启动行政问责制,对各级各部门的监管工作展开全面调查。(9月23日 中国青年报) 无人担责,难道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真的能“洗干净身子”,啥责任也没有?

  其实不然。其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都有法定义务主动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而且公开的方式应通过政府网站、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便于公众知晓。可在阳宗海污染事件中,仅公布了对阳宗海的监测数据,而且这些数据对于没有这方面科学知识的民众来说,像一团乱麻。如果不同时告知公众饮用水、农业灌溉用水的砷含量国家标准,阳宗海砷浓度超标到什么程度,人们不知道这些数据意味着什么。更值得关注的是,不仅村民对砷危害不了解,就是当地环保部门也表示他们对砷的防范和治理了解不多,真不知纳税人养着的环保部门到底在做些什么?!

  其二;阳宗海污染事件暴露出的监管缺位是显而易见的。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距离阳宗海仅1500米,一个有3条涉砷生产线的企业就这样建于水环境敏感区域内。云南省就出台了《阳宗海保护条例》的情况下,砷污染为什么没有引起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的足够重视?3条涉砷生产线的环保影响评价是如何通过的?又是如何获得环保部门审批的?而这家因环境违法被市县两级环保部门6次处罚的企业却能存活着很“坚挺”,这说明了什么?

  在发生污染事件后,第一时间让公众获取准确、明了的环境信息,不仅有利于事件的及时处理,减少生产生活方面的损失,更有利于缓解冲突,稳定社会。而且在信息公开的阳光下,污染企业难以欺上瞒下。那么,在阳宗海污染事件中,到底是环保部门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对特殊污染物质缺乏必要的监控手段,还是有意在掩盖着什么,用看不明白的一堆数据让公众一头雾水?

  在阳宗海污染事件中,群众损失很大。作为监管部门应手捂心口想一想,自觉对照法定职责,在第一时间向授权的法律、组织以及社会公众坦承自己的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砷污染的防范和治理,而不是被动的等着上级来问责,这应该成为最起码的官德。

阳宗海污染事件无人担责更凸显问责制度的缺失。法律应作出明确规定,只要发生了非自然灾害和其他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当地环保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责任人应立即向社会担责,根据事件的轻重,分别作出道歉或主动引咎辞职,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事件蔓延,只有这样才能惩前毖后、以儆效尤。

15、留住“奥运空气”还需共同努力 

来源: 新京报 2008-10-4

  北京市环保监测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10月2日本市又是一个三级污染天。这已是自9月30日以来本市连续第三个轻微污染天,也是北京奥运会后首次连续遭遇污染天。3天的空气污染指数分别为106、104和126。(据《京华时报》报道)

  据环保专家介绍,这与奥运后部分临时环保措施解禁、工地开工、黄标车上路有关,也有气象条件不好的因素。相较而言,奥运期间北京市民之所以能享受空气质量优良、交通顺畅的美妙变化,就在于北京市政府为确保“绿色奥运”采取了一系列临时性的措施。

  “绿色奥运”同样像一个环保试验,一则环保童话。而且,这是一个成功的试验,一个美梦成真的童话。奥运后北京连续遭遇三个污染天,相信许多市民也并不意外。毕竟奥运是一个相对特殊的时期,奥运结束后许多紧绷的措施仍将要回到常态。与此同时,还要承认的是,随“绿色奥运”而来的“绿色北京”也让我们看到了做好环境治理的种种可能。只要政府有决心治理污染,并辅之以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环境质量,建设一个美好宜居的城市并非高不可攀,遥不可期。而且,在奥运及随后的若干天内这些措施的确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并不遥远的事实是,在今年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北京的空气污染质量在全部达标的基础上还收获了13个一级天。同样,在奥运结束没多久的9月23日(这一天同样是“世界无车日”),据市环保监测中心提供的监测数据,当天北京空气污染指数仅为12,空气质量为一级优,这一指标是北京5年来空气质量的最高水平。

  应该看到的是,尽管北京奥运已经落幕,但这并不意味着污染可以“死灰复燃”,乃是时代之必然或者市民应当之承受。与此相反,正是为了延续奥运的绿色梦想,在奥运结束后,一系列规定与措施陆续出台。因为限行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人们把更多的精力关注这方面的讨论。事实上,这一讨论也得到了政府部门的回应。而在黄标车治理方面,到2009年10月1日前,将全部予以淘汰或更新。

  同样,明年3月1日前,所有在京施工工地都要达到“绿色施工”标准。保障城市运行的行业,都将建设“绿色车队”,例如环卫清洁、公交、生活物资运输车辆等。文保区内的十多万平房居民,明年将全部由电采暖取代小煤炉。这些措施所需成本其实都很小,政府和企业完全有实力进行消化,因此应该尽可能快的全面铺开。

  而对于北京市的一些工业污染大户而言,为保持北京良好的空气质量,长久之计是让它们安置除尘减排设备。如果这样做成本太高,这些企业就有必要逐步迁出人口稠密之地。与此同时,社会同样可尽绵薄之力。比如,开辟高承载车道,在高峰时段只允许搭载多名乘客的车辆使用。如果“拼车”得到允许与鼓励,对于缓解交通与环境污染的压力而言,无疑能起到聚沙成塔之功效。

  应该说,对于环境保护,今日中国之所缺并非共识,而是对共识的坚持与落实。显然,在这方面,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都大有可为。连续三个污染天,让我们看到了环境治理不可松懈于须臾,眼下北京奥运虽已结束,但在一个健康、舒适的环境下生产与生活,仍是同一个世界的同一个梦想。

16、地球伤痕!在湖北上空航拍到的令人伤心图片(组图)

  

  9月16到19日,在对湖北9城市的航拍中,我无意间拍下了这组令人心痛的照片。我们飞行的航线并非为拍摄这些场景而设置,但是,这些我不愿看到、也难以置信的画面还是进入了我的视野——

  素有“千湖之省、鱼米之乡”美誉的湖北,山青水蓝,花红柳绿,可从空中看到的另一种色彩,却和这片土地的美是那么不协调。这色彩斑杂的一个个场景,宛如大地上的一道道伤痕。当然,这样的污染情况绝非湖北一地仅有;湖北也许并不是最严重的地方。但是,这些发生在眼前的触目惊心,却让每一个深爱着这片土地的人无法平静。我们只有正视美丽之中的丑陋,才能将美丽永远保存。

  二十一世纪的现代文明,催生了繁荣昌盛的经济成果,同时,人类对大自然的攫取、掠夺和伤害,也催生了这样本不该生长的“恶之花”。 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正在变得像一个人与自然的战场——人类分明可以看到自己舞动的刀光剑影,可故意视而不见;孰不知最后伤害的是人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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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东一处湖面,推土机步步紧逼,水面寸寸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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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厂的废料摧残着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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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汉郊外,成堆的钢渣把一块块水面包围,最后的一抹绿即将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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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鄂州市的长江边,提炼钢渣的土作坊连绵近一公里,带着各种有害矿物质的彩色废水直接排入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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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鄂南的一处山上,挖掘机开进了郁郁葱葱的森林,裸露出来的地表像撕裂的一道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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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平原,泵船正将附近工厂排出的粉灰倾入湖泊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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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地三尺都难见纯土

  人类与大自然的关系,并不是“我”与“它”的关系,而是“我们”的整体概念。本是亲为一体的人与自然,如今成为争夺地盘的敌人,这场战争的结局,只能是两败俱伤。

  如果我们还爱着自己的家园,我们怎能够对她的伤痕置之不理?

  如果我们还爱着自己的家园,我们一定可以再见到柔软的青草、清冽的湖水和蔚蓝的天空!

我们已经失去了很多。其实失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不知道失去了什么。我们失去的,只是那一片耕地,那一处湖泊,那一类物种吗?如果我们不知道已经和将要失去的是什么,那才是永远地失去。而我们,再也不能失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