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19
九月十九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京报讲堂”预告:
1、 新京报: 汪永晨:从三江源十年变迁看中国江河的保护困境
环境资讯:
2、中国质量报: 亚太环境会议呼吁设立保护生物多样性新目标
地方信息:
3、青海日报: 青海投资68亿增强生态涵养功能全力保护生态环境
4、新华网: 北京明年试点垃圾计量收费
5、人民网: 内蒙古以硬措施推进污染物减排
重大水事:
6、中新社: 三峡地下电站和电源电站项目获批 机组增至34台
污染信息:
7、人民网-人民日报: 云南严肃查处阳宗海污染事件 污染企业已被关停
环境曝光:
8、中青在线: 政府表彰的重点企业竟是污染大户
民间视点:
9、搜狐绿色: 别把公众当成“环保傻瓜”
10、搜狐绿色: 地方政府环保动力为何不足?
绿色访谈:
11、搜狐绿色: 李志宏: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化才能做大做强
深度报道:
12、中国环境报: 环境经济政策指导下企业该做什么?
13、生意社: 轮胎外企双重环保标准当禁止
环境时评:
14、中国环境报: 环境问题为啥引发群体性事件?
15、中国环境: 金融机构能为绿色信贷做什么?
1、 汪永晨:从三江源十年变迁看中国江河的保护困境
来源: 新京报 2008-9-19
题目:从三江源十年变迁看中国江河的保护困境
演讲人:著名环保记者汪永晨
时间:9月21日(周日)14:00-16:00
地址:国家图书馆新馆一楼学津堂
主办:新京报 首都青年编辑记者协会 国家图书馆
“京报讲堂”是一个面向大众的开放式公益讲座,邀请国内著名专业人士定期举行主题演讲,与读者分享思想盛宴。“京报讲堂”有关内容刊发在新京报评论周刊。欢迎参加。
2、亚太环境会议呼吁设立保护生物多样性新目标
来源:中国质量报 2008-9-19
据新华社电 为期两天的第16届亚洲太平洋环境会议9月14日在日本中部城市名古屋闭幕。会议通过的主席声明呼吁设立新的保护生物多样性国际目标,以取代现有的到2010年使生物灭绝速度在2002年的水平基础上大幅下降的目标。
据共同社报道,这一主席声明于13日在会上通过。预定于2010年在名古屋召开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次缔约方大会可能会讨论是否采纳新目标。此外,主席声明还呼吁设立援助发展中国家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亚洲地区基金。
来自中国、日本、韩国、巴布亚新几内亚等11个亚太国家的环境部门高级官员以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国际机构的代表出席了本届亚太环境会议,会议的主题是生物多样性保护问题。
首届亚洲太平洋环境会议于1991年在日本东京召开。1992年,联合国里约热内卢环境和发展大会通过了《生物多样性公约》。2002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制定了到2010年使生物灭绝速度在2002年的水平基础上大幅下降的目标。
3、青海投资68亿增强生态涵养功能全力保护生态环境
来源:青海日报2008年09月19日
以东部干旱山区、环湖地区、共和盆地、三江源区和柴达木盆地为重点,青海省先后投资68.6亿元,组织实施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三北”防护林、退牧还草、休牧育草、沙化治理、天然草地恢复与建设、水土保持等生态环境建设工程,使全省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形成了建设、保护、管理协调结合、整体推进的生态治理新格局。
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为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是我国重要的水源地和生态屏障,又是高原生物基因资源的宝库。保护和建设好区域的生态环境,不仅对青海可持续发展意义十分重大,而且对黄河、长江、澜沧江、黑河等流域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由于特殊的自然条件,全省多数地区生态系统的自我维持能力和受到外界干扰后的修复能力较差,生态环境的敏感性和不稳定性比较突出。同时,随着近年来中亚、青藏高原经历的以暖干化为主的气候时期,全省的生态环境总体仍趋于恶化,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与任务依然严峻。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青海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中央提出的西部大开发以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为根本和切入点的方针,提出生态立省战略,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先后投资68.6亿元,实施生态环境建设工程。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青海省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到2007年,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3万公顷,完成生态修复面积6400公顷;治理沙化土地面积25.6万公顷;人工造林保存面积98万公顷,封山育林成林面积102万公顷,有效管护林地面积93.7万公顷;建成围栏草地652.2万公顷,草地补播4.72万公顷,人工饲草地4.76万公顷。建立森林、湿地、野生动物、荒漠类型的自然保护区11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处,保护区面积达到21.82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0.2%,森林覆盖率达5.2%。
在抓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工业污染防治的同时,初步建立起了地方生态保护和治理法规体系,推进了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进程。全省上下还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淘汰技术落后、能耗物耗高、污染严重的企业,节能降耗减排工作取得新突破。(毛翠香)
4、北京明年试点垃圾计量收费
来源:新华网 2008年09月19日
新华网北京9月19日电 2009年,北京市有关方面将率先在朝阳区麦子店社区、海淀区鑫泰大厦两个社会单位开始试点垃圾计量收费。
18日,北京市市政管委有关负责人在向市政协委员汇报生活垃圾管理情况时表示,明年将在北京探索社会单位垃圾排放收费模式,按照“谁生产谁付费、多生产多付费”的原则,逐步由目前的生活垃圾单一定额或议价收费,过渡到计量收费。此举有望降低日常垃圾的产生量。
据《新京报》报道,去年,北京全市生活垃圾总量为619万吨,今年预计将突破650万吨,现有垃圾处理设施大部分超负荷,处理能力缺口很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处理将成为今年北京市政协的重点调研项目。
这位负责人表示,北京每天产生1200吨左右的餐厨垃圾。目前已经有海归博士运用先进技术进行餐厨垃圾处理并将之变成饲料。
“目前他们的处理能力是每天6吨,已经和一些饭店签约。”这位负责人说,餐厨垃圾生产饲料的大项目正在立项中。如果开建,每天可以把400吨餐厨垃圾生产成饲料。
5、内蒙古以硬措施推进污染物减排
来源:人民网 2008-09-19
去年至今年上半年,内蒙古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和对火电机组进行脱硫改造等一系列减排措施,全区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两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保持了“双降”态势。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台更为严格的措施,果断推进污染物减排。
内蒙古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生产基地,近年来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在主要经济指标增长速度连续几年居全国之首的情况下,初步呈现治污减排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今年,全区安排减排项目400个,上半年已完成 183个外,其余项目将在年底前全部完成。但是在全区经济保持较快增长的情况下,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也随之大量增加,减排形势严峻。为此,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明确要求全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针对当前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行政约束,进一步强化减排工作。新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
一、到2009年底,除国家允许使用低含硫份燃煤的电厂外,其它凡没有安装脱硫设施的发电机组,必须停止运行。燃煤电厂综合脱硫效率必须达到90%以上,对达不到要求的实行限产限排或停产治理,并取消脱硫电价补贴或按国家核减脱硫电价的有关政策予以处罚。
二、强化对燃煤电厂的煤质监测,凡不执行设计燃煤煤质标准要求,违规使用高硫煤的,一经查实,加倍征收超标排污费。
三、焦化企业在2009年6月份前,必须全部安装脱硫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综合脱硫效率必须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同时实现污水闭路循环,否则责令其停止运营。
四、列入“十一五”规划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未按规划时限要求开工建设的,对该区域排放污水项目实行限批。
五、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不运行的或运行率达不到60%的,暂停审批该地区排放污水的项目。
六、享受财政补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数据须经环保部门核实,确认污水达标排放后,方可享受财政对污水处理费的补贴。
七、所有排污企业都要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没有安装在线监测的地区,一律不计算该地区的减排量。对未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的排污企业,除了不计算减排量外,还要全额征收超标排污费;已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的排污企业,要加强运行维护,减排数据须保留一年以上,否则也要全额征收超标排污费。
八、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防止高污染产业低水平重复建设。新建项目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不予审批;在建项目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准投产;已建项目经过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停产。
九、对超标排放或超总量排放的企业,由环保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治理。对被决定限期治理的单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责令停产治理。
十、对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偷排偷放的行为,以及擅自停运自动监测系统或篡改数据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并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按应缴排污费的5倍予以罚款。
十一、对未能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和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和企业,暂停该地区或企业的环评审批。
十二、对减排任务完成较好的地区,在项目审批、治理资金投入、环保评优表彰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倾斜。
实现污染物减排目标,关键是加强组织领导。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到“三个严格、三个挂钧、三个公开”。“三个严格”是: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政府主要领导是本地区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不能按要求完成减排任务的地区,追究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环保工作领导的行政责任;严格落实减排目标责任考核。按照自治区减排考核实施办法,根据各盟市减排完成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兑现减排奖惩。对完成任务的盟市予以奖励,未完成任务的盟市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做出书面说明,并制订整改方案。“三个挂钩”是: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与评价地区经济发展成效挂钩,与地方领导干部的政绩和评优评先进挂钩,与项目审批挂钩。“三个公开”是:公开各地区年度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公开各地区环境质量状况,公开环保行政许可、审批、处罚 等政务信息。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要求,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将减排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各级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大“三大体系”建设力度,保证资金、人员到位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今年底,全区各盟市在线监测自动监控平台建设不能按期投入运行的,视为今年的减排任务没有完成。企业是减排的责任主体,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要求有关企业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落实减排责任,强化减排措施,自觉完成减排任务,严防出现偷排漏 排、擅自停运治污设施、超总量排污、恶意排污和在减排工作中弄虚作假等行为。内蒙古还将建立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 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6、三峡地下电站和电源电站项目获批 机组增至34台
来源:中新社 2008年9月19日
记者今日从长江三峡开发总公司新闻中心获悉,三峡工程新增加的三峡地下电站和电源电站项目已获得中国发展改革委批准同意建设。三峡电站机组将增加到三十四台。总装机容量达到为二千二百五十万千瓦。
国家发改委对三峡地下电站和电源电站项目核准作出了批复:为了合理利用长江水能资源,减少三峡电站汛期弃水,增加电力供应,充分发挥三峡工程的综合效益,保障三峡水利枢纽安全稳定运行,同意建设三峡地下电站和电源电站。
根据批复,三峡地下电站和三峡电源电站纳入三峡工程统一建设和管理,其工程投资纳入三峡工程概算。因此,三峡电站经核准的最终装机为三十二台七十万千瓦和二台五万千瓦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二千二百五十万千瓦。此前,三峡大坝左右两边分别安装有二十六台七十万千瓦机组,其中二十五台机组已经开始发电。
此次,三峡地下电站设计安装六台七十万千瓦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四百二十万千瓦,设计年发电量三十五点一一亿千瓦时,工程静态总投资七十三点七五亿元人民币(按二00七年三季度价格水平测算);三峡电源电站安装二台五万千瓦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设计年发电量七点三亿千瓦时,工程总投资三点七零六四亿元(按二00六年底价格水平测算)。
据新闻中心负责人介绍,三峡地下电站和电源电站均利用已经建成的三峡水库发电,将不新增淹没土地,不新增征地和移民。地下电站以五百千伏电压接入华中电网系统,三峡电源电站是确保三峡电站厂用电和枢纽永久建筑物安全稳定运行的主供电源和备用电源。
7、云南严肃查处阳宗海污染事件 污染企业已被关停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08年09月19日
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连续6年水质保持优良的阳宗海近日出现砷含量超标,水体严重污染。
9月18日,记者来到阳宗海砷污染的主要来源——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公司采访时发现,导致污染的该公司下属化工厂已被关闭,各级相关部门正在对其进行调查。
违规企业无废水处理设施,含砷废水渗入地下
阳宗海位于昆明市和玉溪市的交界处,距离昆明36公里,湖面积为30平方公里。
近期,云南省的环保部门监测到,阳宗海水体砷浓度出现异常波动。经环保部门对阳宗海周边及入湖河道沿岸企业进行紧急检查,排查出8家企业有环境违法行为,并初步确定,阳宗海水体砷污染的主要来源是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公司。
据悉,该公司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大量含砷废水在厂内循环。由于没有进行防渗处理,多年积累的砷污染物逐步渗漏释放,污染地下水,导致阳宗海水体严重污染。
当地政府发出“三禁”通告
虽然化工厂已经停产,但由于长期在此生产,距离工厂还有两三公里,就可以闻到一股浓烈的刺鼻气味。
位于阳宗海边的昆明市宜良县汤池镇施家嘴村,当地村民的生活与阳宗海息息相关。记者看到,这里随处可见的是昆明、玉溪两市政府对阳宗海实施“三禁”的通告:禁止饮用阳宗海水;禁止在阳宗海游泳;禁止捕捞阳宗海的水生产品。通告的签发日期是9月17日。
据施家嘴村村民和沿湖区域的一些居民介绍,不能取用阳宗海湖水,并未对他们的生活用水造成困难,因为早在1992年,这些地方就已经用上了自来水,水源是附近山里的山泉水。
恢复Ⅲ类水质至少需要3年
阳宗海水体遭受严重污染,直接影响到当地2.6万多名群众的生产生活。目前,严重排污企业——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公司已经关闭,相关责任人被依法刑事拘留。同时,水利部门启用了新的水源点和应急供水方案,保障当地受到直接影响群众的饮水安全。据悉,阳宗海要恢复到Ⅲ类水质,至少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
9月1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事件作出通报。事件发生后,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白恩培、省长秦光荣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采取果断措施,尽快切断污染源,确保周边群众饮用水安全,迅速查明并坚决关停污染企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环评成了纸上谈兵 三县共辖治理不利
8、政府表彰的重点企业竟是污染大户
来源:中青在线 2008-09-19
今天,“高原湖泊阳宗海砷含量超标,水体严重污染”的消息,让昆明市民为之愕然。这个距离昆明30多公里的高原湖泊,风景秀丽、碧波荡漾,是昆明市民最喜欢的旅游度假地之一。
9月17日,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向媒体通报:今年6月以来,环保部门监测到阳宗海水体砷浓度出现异常波动。经排查,沿湖8家企业有环境违法行为,目前初步确定,阳宗海水体砷污染的主要来源是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公司——
该公司违反国家规定,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大量含砷废水在厂内循环;由于没有做防渗处理,多年积累的砷污染物逐步渗漏释放,污染地下水,导致阳宗海水体严重污染,并已影响到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
地跨昆明和玉溪两市的阳宗海,是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2002年以来,阳宗海水质6年一直为Ⅱ类。但当地环保部门近期的观测显示,阳宗海水质已下降为劣Ⅴ类。这是继滇池污染之后,云南省又一个遭严重污染的湖泊。
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省长秦光荣批示,要求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查明并坚决关停污染企业。云南省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决定,立即实施“三禁”:禁止饮用阳宗海水,禁止在阳宗海游泳,禁止捕捞阳宗海的水生产品。关闭严重排污企业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公司,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刑事拘留。
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公司距离阳宗海1500米。其前身为澄江县磷肥厂,建立于1996年,是阳宗镇的乡镇企业。后来,该企业改制为锦业工贸有限公司,以生产磷酸钙和磷酸一铵为主。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2007年,因环境违法,该企业被云南省环境保护局点名通报。但就是这么一个企业,曾被玉溪市政府授予2003~2004年度玉溪“守信用、重合同”企业称号,其产品被评为云南省级优秀产品,“远销各地”。
今年6月接到澄江县环境保护局发出的停产通知。阳宗海附近的几个村庄也同时接到环保部门禁止饮用阳宗海湖水的通知,沿湖近3万人饮水问题出现困难。
村民反映,锦业公司工厂建立10多年来,他们每天吸着剌鼻难闻的空气,常常感到头晕、胸闷。“原来地里种的是烟叶,但硫酸厂建成后,种出的烟叶品质下降,卖不出去,只有改种其他农作物。”一位村民说。
有知情者说,锦业公司生产磷肥所产生的几百万吨废渣磷石膏长年露天堆放,“过路都能闻到很强烈的气味”。而公司所说的“已按环保要求修建了废渣库,并进行了防渗处理”,不过是“一些随意铺设的塑料薄膜和一个仅有3米左右的水泥砌成的拦水槽”。一下雨,磷石膏中含有的砷等放射性元素就会随地表渗漏到地下。该公司今年3月才建成废水处理站,之前选矿洗矿过程中的废水都没有进行处理,而是挖了一个大坑把这些废水储存起来。当环保部门接到举报前来检查时,该企业连夜突击将“废水塘”填埋掩盖,种上花草树木,伪装成绿化地带。
据悉,该企业在建厂时没有任何环评手续,“都是后来补办的”,虽然该企业负责人声称近年来公司“在环保治理方面的投入已超过了2500万元”,但工厂长期烟气超标排放,外排粉尘也经常超标,8万吨磷酸一铵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还没验收,就擅自投入生产。
一位环评专家说,早在2005年,他们就对该企业“年产8万吨磷酸一铵技改项目环评”提出,由于该企业地处环境敏感区域,要重点评价厂址的环境可行性分析,看其是否符合云南省政府对“阳宗海流域环境规划的批复文件”的要求,要将水环境影响评价、固废处置评价列为评价重点,并建议对现有厂内的污水塘水质进行检测,明确排水去向及途径。
“为什么环评没有通过就可以开工?为什么环保局已经进行了通报还没有停工?我们的环评报告语气都很严厉,但执行中,谁来监管?如果只是纸上谈兵,环评还有什么意义!”这位专家说:“如今很多企业的环保意识都是被动的,能躲就躲,能逃就逃,如果环保执法不力,一旦污染就很难挽回。”
“官不作为,企业自然有胆子。”一位知情者说,阳宗海汇水区隶属“两市三县”共辖,事实上,三县的有关负责人早在调查中就发现了阳宗海污染问题日渐严重,以机动渔船为重点的内源污染反弹突出;外源污染源增多,磷肥厂磷石膏已成为阳宗海主要污染源之一。但由于三县意见不统一,给环保监管带来困难。
“如果‘两市三县’早就阳宗海污染治理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出力出钱,真正把污染治理的工作抓到实处,会出现今天这样的严重污染吗?”他说。
9、别把公众当成“环保傻瓜”
来源:搜狐绿色 2008-09-19 冯永锋
前两天,上海一农药厂300吨除草剂泄露,瞒报了至少18个小时;而当地的环保部门,似乎也一直迟迟不给公众明确的说法;而受泄露农药严重污染的空气质量,居然一直都是“优”。只有公众很不幸,不少人住进了医院,更多的人在难闻的、有毒的臭味中,煎熬了几天。
显然,要么是上海的空气质量检测数据在造假,要么就是当地的环保部门在装傻。而装傻的原因,大概是以为公众比他们更傻,可以随便摆布和愚弄。
在中国,环境保护有一个悲哀之处,就是在经济上一直被猛夸的“东部发达地区”,未必真的把环保当回事。有钱人、有知识的人、有权力的人,也同样不把环境保护当回事。在上海发生这样的农药厂泄露兼瞒报事件,完全势所必然,因为,当有人总想着把公众当成环保傻瓜的时候,就会有这样的事故在悄悄地酝酿和生长,在各个角落静心待命,随时准备发作。
一些人是很有意思的,削尖了脑袋钻进政府部门之后,不知道头脑的哪个部位就瞬间发生了突变,忘记了政府部门其实就是公共管理部门,也就是最大的公益部门和环保部门。供职于政府的唯一职责就是为公众利益服务。人民拿血汗钱给政府上供,唯一盼望的是享用贡品的人,能够在关键时刻为公共利益撑腰。可是奇怪的事,在这些民脂民膏的免费吸吮者面前,公众不但经常“享受”不到正常的服务待遇,还时不时受到莫名其妙的愚弄和欺骗、欺凌和侮辱。最近二三十年前,这类事件在环境保护领域,大概是发生得最多的。
是环保部门的“在职干部”人手严重短缺吗?好像不是;是在职人员素质偏低、“专业技术能力”不强吗?好像也不是;是成套成套的检测仪器当时全都损坏了吗?好像不是;是部门职责没分配清楚在那扯皮吗?好像更不是;是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之类的没有演习熟练吗?好像不是;是工作必需的调查车辆、伙食补贴之类的后勤服务不到位吗?好像都不是。分析来分析去,大概原因只能得出一个,就是有些人,在公众需要他的时候,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作声;有些部门,在公众需要他的时候,把自己关在单位铁门内,大气也不敢出一下。
大概环保部门一直有一个颇为坚定的理念:这个世界上,除了他们,所有人都不懂环保。因此,当发生环境事故的时候,只要他们不出场,不作声,不回应,不透明,不“泄露”真相,公众根本不可能了解发生了什么事,更不可能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事。
在这样的心理背景支撑下,愚弄、造假、拖延、隐瞒、“夸小”灾情,想方设法“消除”、“抹杀”已经发生的灾难,就成了这个全世界“最专业”的部门最容易做的事。因为,无论他们说什么,公众都得相信,无论他们做什么,公众都得任他们肆意妄为。(2008.9.18)
10、地方政府环保动力为何不足?
来源:搜狐绿色 2008-09-17冯永锋
进入2008年6月份以来,处于山东济宁市、兖州市的据说是中国最大的民营造纸厂——太阳纸业,严重污染当地环境,伤害当地群众身体健康的报道,在媒体上多有呈现。有意思的是,媒体报道出来后,一方面是中央高层、山东省政府的明确批示要严厉查处,一方面是当地群众强烈的环境改善呼声,甚至不惜冒着被打击迫害的危险而组建民间污染调查队;而在另一方面,却是当地地方政府在不停地出面给企业涂脂抹粉,替企业出面,死硬不肯承认污染的发生和存在。
企业的天性就是谋私的,没有企业的谋私行为,也不会有社会的繁荣;企业再大,也只是一个私利集团,公益最多只是其副产品。因此,要让谋私行为获得其正当性和持续性,就会要求企业要相应地兑现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这些责任最终也不会全由企业来消化,因为无论是资源成本还是环境伤害成本,最后都会分解到产品和商品中,由消费者者来降解和消纳。因此,鼓励企业兑现其环境责任,对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提高社会生态文明,都是极为有利的。而包庇、纵容企业违法排污,实际上是在暗暗地置企业于死地。一个地方政府居然如此蒙昧无知,确实也是可怜、可叹。
造纸业大概与化工业、电镀业等“粗暴型利税大户”一样,都属于全中国最宽容的行业,因为国家允许给它的“行业排污标准”本来就极宽松。因此,这几年,我屡屡听到一些造纸企业到处夸口“达标排放”的时候,到它的排污口一看,你会发现,滚滚倾泄到大地上的污水,无一不是当地环境最大的杀手。而如此宽松的排污标准,像太阳纸业这样一家年收入达上百亿元的明星居然都不肯遵守,其企业领导人居然还在强调“2008年是造纸业困难的一年”,明确表达了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不肯积极的基调;那么对那些一年产量只有几千吨的小造纸来说,其偷排、暗排就是明目张胆的事了。
中国的环境污染,当然都是社会纵容出来的。企业如此肆无忌惮,说到底是地方政府在贪图其利税、“名声”、解决劳动力、满足“招商引资”虚荣心的同时,也在贪图这家企业排放的污染。许多地方政府都有一种“把本地环境污染到死”的气概,这种令人不寒而栗的居心,如果成功实现,就既能够给今后的“污染容量”挣到足够的底数,又能够给今后的“节能减排”铺垫最好的基础;顺便,还在政府序列内,产出不少节能减排劳模来。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政府都有这样的阴谋能力,更多的政府是对自身的定位一直摇摆不清。由于长期政府万能和包办一切的后遗症,导致几乎所有的政府官员不是把自己当成地方经济发展的董事长,就是当成总经理,或者当成主管营销的“市场总监”或“销售副总裁”。在这样的价值观引导下,政府官员势必要忽略公共事务的基本界限,混淆公共事业非公共事业之间那条本来就不易把握的分水岭,最经常做的事,就是在不该替民作主的地方,频繁地出手,替民作主;而在该需要替民作主的地方——也就是公共事务最需要他们出面主持公道和正义的地方,反而龟缩不出,推卸不担当,一味地转移和拖延了事。
看看太阳纸业这个例子就知道,企业即使不存在污染,也不该由地方政府出面来“澄清”,因为这是企业的事。而是不是存在污染,则是权威监测、检测业务部门的事,和当地政府也没有关系。当地政府如果实在想出面,不过只是要表一个态,表示政府在考虑如何指导企业更好的治理污染,如何通过各种环境治理工作改善与当地社区、与当地自然界的关系;甚至政府可以表示,如果企业想更大力度地投资污染治理,政府会给予什么样的“优惠政策”。可惜的是,济宁市政府与许多地方政府一样,犯了一个毛病,在不该作为的地方乱作为,在该作为的地方毫无作为甚至反作为。这样的行为方式,上升到党纪国法的层面,按道理都是应当受到国家监察部门的严厉查处的,因为,一个把持公共事业的地方政府,怎么能出面替一个企业“说情”,甚至伪造证据和结论呢?
地方政府敢如此毫无廉耻地、不顾公益、蔑视真相,敢拿公权来给企业的私利打包票,恐吓民众,为难媒体,把自己当成企业的通行证和护身符,原因还有一个,就是公众的监督力量还不够强大。中国一直是个缺乏公民社会传统的国家,以真正有效的民间环保组织为例,中国除了北京、昆明、贵阳、成都等地算得上有那么一两家符合标准要求、低水平的环保组织以外,绝大部分省会城市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环保组织。而地级城市、县级城市,甚至可能连环保组织的定义和概念都尚且处于启蒙阶段,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要想让地方政府不胡乱作为,要想让“利税大户”不成为政府的“后台老板”,要想让政府不成为企业的奴仆,似乎都是绝不可能的事。
我们的时代正在全面进入人与自然时代,正在全面进入环境保护时代,正在全面进入政府只主持真正的公共事业的时代。我们的政府必将成为最大的环保组织和公益组织,因为这本是政府的天性和立政之源,只是许多年以来,很多政府官员忽视、遗漏了这一点,把插手私人事务、干预私人经营为大道,为正业而已。因此,如果我们的环保部门真正想促进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就该积极地出面激发当地民间环保组织的创立和成形。因为按照当前的注册要求,所有的民间环保组织都需要挂靠一个业务指导部门,而环保局,正是符合标准意义上的“业务部门”。但此时一定要当心,要注意,不要因为人家要在你这挂靠就对人家指手划脚,不要因为人家不得不在你这挂靠就把人家当成你的一个业务部门来控制;千万不要把民间环保组织办成环保联合会、环保基金会、环境文化促进会的这当地分会之类,严格避免政府插手民间环保事业的基因和嫌疑。因为中华大地上每天都在发生的事实,不停地在证明一个道理:民间环保组织是一项独立的、公正的业务,任何代表政府意志的行为灌输,都会导致民间环保组织的元气不足、活力丧尽、能力凋零。本质上,如果环保部门过分插手民间环保事业,甚至只允许当地只存在一家“官办民间环保组织”,其行为所触犯的道德、伦理、法律底线,与地方政府“扶持”纵容企业排污的行为是一样的,都是没有分清公共事业与非公共事业之间的界限,没有校正自己的能量该瞄准在什么地方。(2008.7.1)
11、李志宏: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化才能做大做强
来源:搜狐绿色 2008年09月18日 丁品
中关村节能环保产业联盟主席、国电康能(集团)董事长李志宏
国家“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节能减排的整体目标,若想实现这一目标,当前的形势依然严峻。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指出:二〇〇八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今后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情况,将作为“检验经济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准”。
近年来,由于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强力推行,我国各地的节能环保产业得到了比较快速的发展。但无论是整体规模还是发展水平,目前的节能环保产业仍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虽然企业数量众多,但普遍存在生产规模小、资金困难、产品质量差以及销路不畅等问题。那么,如何促进我国的节能环保产业得到又好又快的发展?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走访了中关村节能环保产业联盟主席、国电康能(集团)董事长李志宏。
中国节能环保产业面临的困境
李志宏认为,目前,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七个方面:
散兵游勇的作战方式 当前国内的很多节能环保企业还停留在散兵游勇作战的阶段,没有意识到产业集群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性。在遭遇大型节能改造工程时,往往因为规模有限、品种单一,满足不了综合性系统工程的多类别、多品种、系统化、综合化的要求而失去竞争力。当前国内节能环保企业注册资金超过五千万元的很少,没有能力做到产业规模化,鲜有企业具备对大型节能改造工程实施总承包的能力,使其中标率大打折扣,拿到大订单的机会也就少之又少了。而国外的一些节能环保企业常常采取多家联合、统一投标的作战方式,不仅使其具备了总承包的实力,还能为用户提供十分完善的节能改造整体解决方案,这其中往往包含了多家甚至多国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这种集群化对外的经营策略,使得他们能够屡屡取得辉煌业绩,并为客户节约大量的时间、精力及成本。
技术和产品落后 由于多数企业严重缺乏研发资金,个别企业虽有资金却又瞻前顾后,从而形成了研发型企业少、模仿型企业多的现象。长此以往,中国的节能环保产业必将后继乏力,在竞争中就会底气不足、不战自溃。
企业间缺乏沟通平台 由于各自为战,国内节能环保企业间缺乏信息沟通,导致对行业变化不敏感,应对反应不够迅速,最终结果就是很多商业机会的丧失。
缺乏行业规范、行业标准 目前国内的节能环保产品种类繁多,产品质量标准千差万别。由于缺乏必要的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一方面,市场上鱼龙混杂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经营不规范的厂家为了自身利益,信口夸大其产品的节能效率,甚至将一些技术不过关的产品贴上“节能环保”的标签招摇过市;另一方面,在产品的交付、使用、验收、理赔等许多方面也存在权威衡量尺度的问题,使用户方和厂家均感为难,无奈之下,往往只能相互妥协、敷衍了事。
资金困难 无论用户方还是生产商,资金困难的现象都是普遍存在的。就用户方而言,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是必须完成的,同时节能减排改造资金的缺乏也是不争的事实。就生产商而言,由于自身的抵押能力有限而很难获得大额银行贷款,想融资又苦于没有合适的途径而举步维艰,还有一种现象尤其值得注意,个别厂家确实开发出了高性能、高效率的优质产品,但由于前期研发投资过大而陷入了困境。凡此种种局面,可以说大大限制了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
行业法规不健全 以EPC能源合同管理模式为例,众所周知,EPC机制已经由国外引进国内多年,这本来是一种对用户及生产商都有利的双赢机制,如今却发展成了一把不折不扣的双刃剑,EPC在中国成了制造三角债的“怪圈”。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相关法制的不健全,使得EPC机制在运做过程中存在很多漏洞,合约各方的信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降低,设备投资方的资金往往会被使用方套牢,致使合同无法按约履行甚至出现毁约现象。
缺乏产业统筹及部署 现在的问题是,政府有关部门对节能减排虽然高度重视,但明显缺乏统一的安排和部署。虽然也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支持节能环保产业,落到实处的并不多见,尤其在规范市场、鼓励正当竞争、淘汰落后企业等方面,还是“干打雷,不下雨”。
形成节能环保产业集群才能做大做强
李志宏认为,国内的中小节能环保企业要想做大、做强并取得长足发展,通过组建产业联盟走出一条产业集群化的新路,应该是当前最好的发展方式。为了更好地阐述这一观点,李志宏介绍了中关村节能环保产业联盟的发展历程。
2006年,经北京市委、市政府批准,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联合签发了《促进中关村科技园区产业技术联盟发展的实施办法》,根据文件精神,在北京国电康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牵头下,数百家节能环保企业联合成立了中关村节能环保产业联盟,其主旨在于搭建产业集群的合作平台,通过强强联合的多赢战略,将节能、环保、生态和资源等几大产业做大做强。目前联盟旗下已经拥有1480家企业(北京市263家)、三千多个品型的高科技产品。当前的市场方向主要定位在大型国企和各级政府的重点节能减排项目上,应用范围遍及钢铁、冶金、煤炭、电力、石油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
区别于行业协会或商会,中关村节能环保产业联盟遵循集群化商业经营理念,以资源整合为核心,以资本经营为动力,以研发生产为基础,以拓展市场为目的,为节能环保企业搭建产业集群的平台,利用资源共享及联合创新,充分实现市场、技术、资本、产品等方面的优化组合,挖掘、发挥联盟各企业的潜在优势,提高联盟及其成员的整体竞争力,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打造产业集团“航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全面创新 针对技术、产品、标准、市场营销、融投资、等各方面,全面坚持创新并发展创新。
资源整合 联合全国各地的节能环保企业,产生集聚效应,提高整体竞争力。
市场整合 构建产品技术推广服务平台,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推行BT、EMC、EMB等合作模式。
技术整合 发扬技术创新和标准创新,走产学研一体化道路。
资本整合 提供多种融、投资渠道,为企业提供雄厚的资金后盾。
产品整合 建造石景山节能环保产品集散地、产业孵化基地及物流中心,形成节能产品流通大市场。
就营销模式而言,吸收国外节能环保产业的高效营销经验,结合中国本土市场特点,目前已形成四种比较完善的营销模式:
BT集群经营模式 以节能环保产业集群的名义整体经营,以联盟为基础成立独立法人的集团公司,针对各级政府或大型企业的综合节能环保项目,按照BT模式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资金全部由联盟落实,能有效解决政府、大型企业在节能环保项目上的资金困难。
EPC能源合同管理模式 以联盟或集团作为EMC,引用EPC(能源管理合同)节能机制,向用户方提供和安装非购买性质的节能设备,由双方在约定的时期内共同分享节能设备所产生的节能效益。采取EMC模式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这方面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以国内外财团为背景的投融资。
EMB分期付款模式 用户单位首付工程总价的部分资金,余款在在三年内分批偿还。
节能设备融资租赁方式 节能设备融资租赁方式须采用三方合同,三方是指设备出租方(融资方)、承租方(用户)、设备提供方(生产商)。出租方根据承租方对节能设备和生产商的选择,出资购买设备并租赁给承租方,承租方按期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后由出租方将设备产权转让给承租方,投资期限一般为三至五年。
12、环境经济政策指导下企业该做什么?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8年09月19日
“环境经济政策与珠三角地区可持续发展——绿色中国第十四届论坛”再一次吹响了深入推进环境经济政策施行的号角。
环境经济政策之所以无法在短时间内呈星火燎原之势,除了本身尚缺乏足够的法律、机制和配套措施保障外,和社会上的认识也有关系,尤其是一些企业往往将环境经济政策视为“紧箍咒”。
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环境经济政策虽然必将使高耗能、重污染企业受到限制甚至淘汰,但同时也正是通过环境与经济手段的融合,调整了企业的发展方向,为企业未来的发展创造了巨大的商机,提供了无穷的动力。
以绿色证券为例,这一政策将引发证券市场新的投资转型,对中国的资本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
绿色证券的推出,描绘出现代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对于一个现代企业来说,应正确处理好增强盈利能力与履行社会责任的关系,注重保护环境、治理污染和节约使用资源。而作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代表,上市公司除了负有对股东负责和创造财富的责任以外,还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面对包括绿色证券在内的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广大上市公司应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提高自身环境意识,实施清洁生产,力争减排降耗。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统计,目前在我国境内上市的公司超过1500家,总市值超过23万亿元。在发达国家,资本市场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已逐渐为资本市场从业者所认知,并引起其环保观的变革。然而,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环境准入机制尚未成熟,上市公司环境监管依然缺乏,导致一些“双高”企业或利用投资者资金继续扩大污染,或在成功融资后不兑现环保承诺,环境事故与环境违法行为屡屡发生。针对绿色证券新政策,冶金、化工等重污染行业中的申请上市企业或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应该积极行动起来,走绿色融资之路,做可持续发展企业。
应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环境管理,努力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这既体现了上市公司对社会的责任,又体现了为投资者负责、为全体股东谋利益的理念。所有行业的上市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应加强管理,在生产源头和全过程控制能源消耗、加强环境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对于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上市公司,如石油、化工类企业,应有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相应的应急设施和装备等。此外,还要积极组织人员定期参加环保部门的培训,提高企业环境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要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其进行日常环境监管,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具体应做到:主要污染物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依法领取排污许可证;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等。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还应做到:募集资金投向不造成现实的和潜在的环境影响;有利于改善环境质量;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要重视并接受上市环保核查。环保部门在绿色证券中推行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事实上,目前很多准备上市的企业往往重视财务审计报告,对环保核查却不重视。许多企业介入上市环保核查太迟、对环保核查的规定不了解、准备的申请材料不全且多不符合要求。而上市公司环保核查与财务审计同等重要,应该同时展开。
对于一些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发生过重大污染事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以及核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公司,将不予通过或暂缓通过环保核查。这些公司应吸取教训,按照环保部门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自觉规范自身环境信息的披露行为,主动、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信息。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应主动、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接受广大社会公众的监督。
在我国,国有大中型上市公司在保障石油、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生产供应和国家能源安全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因此,国有大中型上市公司应积极响应绿色证券政策,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这不仅能为国家分忧解难、多做贡献,而且会对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乃至全社会产生巨大的示范作用和推动作用。
随着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推进,在包括绿色证券在内的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的作用下,我国的资本市场将逐步转型为绿色资本市场。那些选择走绿色融资之路的上市公司,将获得可持续发展,赢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13、轮胎外企双重环保标准当禁止
来源:生意社2008年09月19日
当前,中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轮胎生产国,所占全球市场份额逐年递增。面对每年以20%以上速度增长的中国轮胎市场,跨国公司加紧在中国跑马圈地,他们高额投资建厂、本土化研发、扩张连锁加盟网络等,在赚取高额利润的同时,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跨国公司市场争夺加剧
据了解,在轮胎配套和零售市场,后者销量占全部轮胎销量的2/3。企业在零售轮胎市场的占有率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其网络覆盖面,建设更大的销售网络成为跨国轮胎厂商竞争的手段,他们无不加速扩张步伐。
固特异是最早进入中国的跨国轮胎企业,目前该公司在中国的经营策略开始转向销售渠道、销售模式和售后服务,在6个月内筹建300家零售加盟店,创下几乎平均每天开设两家新店的纪录。
另一个跨国轮胎企业米其林为了抢占更多市场份额,在中国投资超过4亿美元。如今,米其林已分别在沈阳和上海拥有工厂,经销商数量超过300家,且正以每年新增100家经销商的速度发展。
普利司通在中国的投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成为世界轮胎巨头在华建厂最多的企业,仅在惠州就投资50亿元建设了一家工厂,引起业内极大震动。此外,继在江苏建立多家轮胎工厂和研发基地后,日前普利司通面积达83.9万平方米的轮胎试验场又在江苏宜兴建成。
韩泰也将中国视为全球最重要的轮胎市场,先后在浙江嘉兴和江苏建立了工厂。目前,韩泰在中国轿车轮胎市场上的占有率已名列前茅,并力争在5年内建立300家加盟店,与米其林等厂商争夺零售轮胎市场。此外韩泰轮胎为整车配套的生产项目也已启动,预计每年生产轮胎6万条。
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严重
跨国轮胎企业在中国抢占市场,实现高额利润,同时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一些企业在建设初期未执行“三同时”制度,未建污水处理设施,任意排放超标废水,未建污染治理设施便擅自投产等环境违法行为呈快速上升势头。
2007年1月,米其林公司在华投资的米其林回力股份有限公司因环保违规,被国家环保总局点名通报。另一投资巨大的米其林某轮胎项目涉及4项问题(未按环保要求完成对3台链条炉进行脱硫除尘改造,轮胎厂无组织排放恶臭超标,未落实锅炉在线监测装置,噪声超标严重),被列入违规名单。国家环保总局责令其限期改正,否则将依法责令其停止试生产并处以罚款。之后,米其林方面行动迟缓。由于整改不力,2007年1月底,米其林再次受到国家环保总局点名通报。
业内人士称,由于轮胎生产涉及许多化工中间产品生产,如果控制不严,极容易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此次米其林污染事件,即与此有关。
环保违规的跨国轮胎企业认为,成本压力是造成其环境污染超标的主要原因。近年来,轮胎企业受到原材料成本上涨以及整车厂不断压价的压力,在环保上的投入自然也就有所缩减。但真实情况是,大部分国外品牌轮胎企业都已抬高了产品价格,如普利司通、米其林、固特异等大部分国外品牌的轮胎2007年平均价格涨幅达3%~5%。目前,这一提价浪潮仍在延续,在华销售的轮胎产品价格也已有所上调。国际轮胎巨头的产品售价普遍较高,利润丰厚,提价不仅抵消了成本上升的影响,甚至可能增加利润。由此可见,态度不严谨、缺乏责任感、一味追求高额利润、放松自我曾一贯坚持的要求,才是跨国轮胎企业在中国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除了环境污染外,跨国轮胎企业在中国不断新建加盟店,扩建工厂,新增项目,对于橡胶、炭黑、土地、人力、环境等资源都是一种巨大的消耗。经过多年发展,中国轮胎市场已基本成熟。跨国轮胎企业加速扩张步伐,缺少合理规划。
遏止跨国公司双重标准
事实上,跨国公司的污染问题近两年已逐渐浮出水面,被环保部门点名批评过的跨国公司的数量,已经从最初的80~90家增加到目前的近300家。大部分上了污染企业名单的跨国公司,其实在环保方面都曾拥有良好的口碑,保护环境甚至已经成了竞争优势之一。跨国企业在中国污染状况呈上升势头,部分原因是相当一部分跨国企业执行双重环保标准,在中国缺乏环境责任感。这些企业在其本土循规蹈矩,厉行环保,不敢越雷池一步。可在发展中国家,则是另一套社会责任标准。
有环保专家建议,由于企业道德行为是建立在社会的惩罚机制之上的,要遏止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双重环保标准,当务之急是要完善法规体系,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强化监督和惩罚,依法关停严重环境违法外资企业。同时,应刹住一些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对跨国公司的宽纵行为。
14、环境问题为啥引发群体性事件?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8年09月19日刘效仁
一则不足200字的短讯,却是一个值得我们警惕的信号:8月4日中午,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兴泉镇兴泉村8组至13组村民因环境、水源污染等问题与高源建材公司双方约300余人发生冲突,造成6名村民受伤和13辆汽车受损。当地政府及时平息了这一突发事件,107名涉嫌参与殴打他人的相关人员按相关法律程序受到调查处理,6名受伤村民也已送去医治。目前,当地社会保持稳定。
尽管这一突发事件很快得到了平息,但其中的矛盾并非“突发”,而是日积月累的结果,最后从量变发展到质变。中国农民一向安守本分,具有超常的隐忍性,却因环境问题发生群体性事件,由此可见当地的环境污染程度之严重,已经威胁到群众的生命健康,让群众忍无可忍。
就在突发事件发生当天,云南省环保局一位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全省十大环境违法违规典型。其中,大理啤酒有限公司将部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接排放,现场取样检测COD超标7倍,S S 超标5倍;澄江县一磷化工企业因违法排污造成地下水及南盘江水体污染,其中总磷、氟化物、pH值、砷、镉等污染物严重超标。在全国污染减排力度空前的大背景下,一些企业仍然肆无忌惮地超标排污,不惜以污染水源、损害公众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来追逐巨额的商业利润,实在让人难以忍受。
在一些地方,环境的严重污染甚至导致当地的企民关系达到水火不容的地步。中国的老百姓通常比较理性,懂得处事有理有节。在发生群体性事件之前,他们往往会就污染情况向相关企业反映,向地方政府求告,然而,那些利欲熏心的企业依然我行我素,少数地方政府也有意偏袒企业,对广大群众的利益诉求漠然置之。群众的不满得不到有效表达,以至于积怨日深。正是在商讨、反映、抗议等全都无效的前提下,当地老百姓才不得不通过“肢体语言”说不。结果,难免与寸利必争的企业“一点即燃”。
被恶化的企民关系,最终上升为地方政府与百姓的矛盾关系。云南孟连、贵州瓮安等地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莫不是以经济纠纷作为导火索。少数地方政府面对百姓的正当利益诉求,不是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予以调停,而是采取高压态势,甚至使用警力解决。于是,老百姓对违法排污企业的矛盾,直接转变为对政府基层组织的严重不满。
云南省环保局的通报称,“一年以来,我省仍有部分企业和建设项目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利益,造成了不良影响,并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损害。”据了解,云南省宣威市涉及违法建设和生产的33家小炼铁企业均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除1家办理过环保手续外,其余32家企业均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很难想象,这些企业究竟是怎样建起来的?背后又是什么力量在支持和庇护?地方保护主义,有关部门执法不严、处罚不力等,当是根本原因。
近日,环境保护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印发的《对违法排污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处罚问题的意见》下发通知,要求严惩恶意排污行为。对违法向水体排放、倾倒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等危险物质的,可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据笔者所知,在诸多的环境法律法规中,对环境污染行为很少有“行政拘留处罚”这么明确、严厉的处罚措施。事实上,这些年来,即使有“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其直接责任人也鲜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乎此,我们才能找到环境纠纷酿发群体冲突事件背后的真正原因。
15、金融机构能为绿色信贷做什么?
来源:中国环境 2008-09-19
“环境经济政策与珠三角地区可持续发展——绿色中国第十四届论坛”发出的加大力度推行环境经济政策的强烈信号,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打破利益局限、积极配合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才能变为现实。
众所周知,环境经济政策作为一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和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政策手段,涉及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要让这样的政策能够真正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产生效应,仅靠一两个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
以绿色信贷为例,作为一项重要的环境经济政策,它不仅是环保部门借此从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源头控制污染的重要手段,也是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重要选择。推进绿色信贷发展,金融机构责无旁贷。
首先,开展绿色信贷是金融机构适应时代要求的社会责任。由于金融机构没有生产行为,通常直接产生的环境影响很小,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很少被人提及。但实际上,投资和贸易行为都会产生环境和社会风险,金融机构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在其客户的生产和实践中得到延伸和体现。显而易见,金融机构给予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贷款,支持其开展生产和经营活动,就会增加污染物的产生;而对清洁生产企业予以支持,就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污染物的产生。因此,虽然金融机构只对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产生非直接影响,但如果银行能够对这种影响进行积极管理,则能更有效地支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开展绿色信贷业务也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大好商机。能源效率、可再生能源、碳融资、生物多样性、清洁生产、可持续供应链融资等项目已在全球范围内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对此进行信贷、融资,也是金融机构应该和必须把握的重要发展机遇。“赤道原则”是管理项目融资信贷中环境与社会问题的一套自发性指导原则。签署承诺的机构所提供融资的项目将以对社会负责任的方式进行,并体现良好的环境管理操作实践。日本的瑞穗实业银行业务排名从2003年日本的第18名上升到2006年的第3名,就完全得益于其从2003年10月开始采纳了《赤道原则》,并积极地开展了相应的融资信贷项目。
开展绿色信贷,还可以使金融机构规避更多风险。这种风险一方面来自于贷款企业,如企业因污染而被处罚,失去生产能力,或造成生产项目成本增加等,金融机构都会面临信贷违约风险。同样,担保物也可能因企业污染而使其价值下降,如土地被污染等。实际上,金融机构也可能因此在声誉方面遭遇更大的风险。
在国外就有过类似的事件发生。由于忽视环境因素而进行了不当的贷款和投资,一些国际金融机构曾遭到过公众和一些环保团体的质疑和抨击。美国花旗银行因支持导致亚马逊流域森林被砍伐的项目而遭到环保组织抗议,环保组织在一只巨大的气球上写着:“银行变富了,却让地球来埋单。”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也曾因智利水坝融资项目没有考虑社会和环境因素,被媒体广为报道和指责。
绿色信贷在我国刚刚起步,还面临着认识、基础和信息等多重因素的制约。虽然一些金融机构已经开展了绿色信贷,但还有相当一部分金融机构还没有启动,甚至处于观望状态。
为此,作为金融机构,必须在绿色信贷工作中进一步增强主动性,积极担负起社会责任。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开展绿色信贷仅仅依靠环保或金融机构自己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只有互相配合、共同推进,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和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并畅通信息沟通和交流渠道,积极主动与环保部门沟通,解决机制和技术上存在的难题,才能真正促进绿色信贷快速发展,才能达到环境经济政策调节企业环境行为的目的。
在加深认识和理解的同时,金融机构还应该积极学习国际经验,抓紧制订符合自身系统特点的程序和规则。截至2007年11月末,全球已有56家金融机构采纳了《赤道原则》,这些银行都具有成功的环境项目审定和管理经验。我国的金融机构应该尽早学习借鉴成功经验,抓住我国当前节能减排的大好时机,开展绿色融资、信贷项目,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为了提高对绿色信贷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更好地开展绿色信贷,金融机构还应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素质。培训内容不仅要包括绿色信贷的意义、实施步骤、国际上先进经验和成功案例,还要包括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内容。只有让员工充分理解其重要意义,才能在工作真正重视起来,才能更好地达到期望的目标。
绿色信贷的良好发展,金融机构的作用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