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11
四月十一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环境资讯:
1、中国环境报: 环保部发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2、新华网: 周生贤:五大措施确保淮河、巢湖水污染防治实效
3、中新网: “南水北调”应急通道将完工 京奥运用水无忧
地方信息:
4、中国环境报: 四川严格实行环境准入 实行"十不批"和"三限批"
5、潇湘晨报: 2010年实现湘江流域水质达标
6、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巢湖淮河治污“十一五”投资110亿
7、国家环保总局: 山东省淄博市环境监测车上岗待命 专“盯”污染突发事件
重大水事:
8、联合早报: 三峡水库水质将不断改善
人与自然:
9、搜狐: 世界最大濒危淡水鱼离灭绝只有"一步之遥"
人物访谈:
10、昆明日报: “一盘棋”式治理滇池
污染信息:
11、信息时报: 珠三角全年有140余个灰霾天气 为全国最多
深度报道:
12、广州日报: 拯救石马河:2010年消除黑臭 恢复生态景观
环境时评:
13、法制日报: 规划环评条例吸引公众目光
14、中国环境报: 环评岂能打补丁
15、新京报: 愿垃圾收费促进“公共事物分类”
1、环保部发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8年04月11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08-04/11/content_7960101.htm
为落实污染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工作任务,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环境保护部于4月9日发布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成为推进污染减排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已经成为加强环境监管、推进污染减排的重要手段。从中央到地方,在这方面都加大了资金投入,并列出了时间表,强力推进。
2005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要求列入污染源自动监控计划的排污单位,按照规定时限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此后,一些地方投入大量资金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如2007年山西省拿出8亿元建设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在全省809家企业的1112个废气排放口和549个废水排污口实施安装,对企业排放污染物实施全天候监控,今年监控范围将扩大到所有工业污染企业。目前,绝大部分地方政府对重点污染源已经制定了安装自动监控系统的时间表。
根据国家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要求,到今年年底,全国所有重点污染源和重点治污设施,都要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要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原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11月发布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污染源以自动监测数据为依据申报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监控数据将直接为核定排污量提供服务。因此,制定管理办法,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有效运行,对于准确采集、核定、统计减排数据是非常有必要的。
每半年向环保部门报送设施运行状况报告,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办法》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必须经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并按照相关规定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网。监控设施的操作和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岗位培训。同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单位应按照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每半年向其报送设施运行状况报告,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为避免企业擅自停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办法》指出,如果因维修、更换、停用、拆除等原因影响设施正常运行的,运行单位应当事先报告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说明原因、时段等情况,并取得批准。同时,必须在48小时内恢复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期间,要采取人工监测的方式报送数据,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
鼓励社会化运行模式,如有违规问题,运行单位将受到运营资质降级、停用、吊销等处罚
近年来,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模式在一些地方得到了推广,取得了良好效益。这次出台的《办法》规定,国家支持鼓励将自动监控设施委托给有资质的专业化运行单位的社会化运行模式,同时对加强对社会化运行单位的监督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社会化运行单位必须依法获得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同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产权所有人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资质的运行单位。为形成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减少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办法》规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单位不受地域限制获得设施运行业务。
为有效监管社会化运行单位的运行情况,《办法》要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必须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直接联网,实时传输数据。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出现检查不合格的情况,可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社会化运行单位可建议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运营资质进行降级、停用、吊销等处罚。(张辉)
2、周生贤:五大措施确保淮河、巢湖水污染防治实效
来源:新华网2008年04月11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08-04/11/content_7958345.htm
新华网合肥4月10日电(记者顾瑞珍、蔡敏)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10日在安徽调研时强调,将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污染防治技术研发、环境经济政策创新等五个方面支持安徽淮河段、巢湖水污染防治,确保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淮河、巢湖一直是国家水污染防治的重点流域。据了解,目前两个流域已建成272个城镇污水处理、工业点源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通过采取调整产业结构、推进治污项目建设、强化环保执法监察等一系列措施,环境污染加剧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与2000年相比,2007年安徽淮河段、巢湖流域GDP分别增长134%和235%, COD却分别下降了8.8%和25.3%。
“作为环保主管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环境保护部要从五个方面支持安徽淮河段、巢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周生贤介绍说,一是要支持安徽淮河段、巢湖流域环境影响评价,从正确处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入手,充分考虑现有环境容量,严格控制排放,对在上游建设零排放的企业要加大环评支持力度;二要支持淮河巢湖流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今后要加大资金倾斜,增加对安徽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投资;三要支持淮河、巢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按照先进的标准重点支持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统计建设,争取用一到三年时间,使安徽环境能力建设从中上水平提高到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四要支持巢湖淮河水污染防治技术研发,“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科技专项”将给予淮河、巢湖重点支持,集中解决巢湖富营养化控制关键技术、淮河点源面源污染削减与控制技术,为淮河巢湖休养生息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五要支持巢湖、淮河环境经济政策创新,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巢湖淮河生态补偿试点,鼓励多元化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对淮河、巢湖污染治理实现信贷倾斜,积极创造条件引进外资,鼓励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在淮河巢湖的试点工作。
3、“南水北调”应急通道将完工 京奥运用水无忧
来源:中新网2008年04月11日
http://env.people.com.cn/GB/7107878.html
记者昨天(4月10日)从河北省保定市南水北调办公室获悉,为满足北京奥运期间用水和保证北京供水安全而专建的“南水北调”应急调水工程保定段即将完工,预计4月底即可通水并向北京供水。
据了解,南水北调工程于2002年12月27日开工,分东线、中线、西线三条线路,纵贯中华大地,跨越四大江河,是世界上迄今最大的水利工程,也是实现中国水资源优化配置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对缓解中国北方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局面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因奥运将给北京造成新的用水紧张,而届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尚未全线竣工,长江之水还来不及进京。据此,国家提出首先实施南水北调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即先行建设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石家庄至北京团城湖段,利用河北省的四座水库,在中线一期工程全线贯通前向北京应急供水。
据介绍,此奥运应急调水工程始自河北省石家庄的古运河枢纽,终至北京,总干渠全长225公里,将河北境内的岗南、黄壁庄、王快、西大洋四座大型水库与总干渠相连。该工程也是向北京奥运会应急供水的唯一通道。
目前,“南水北调”应急调水工程保定段即将完工。预计四月底,河北省四大水库将有3亿立方米的清水,通过总干渠输送给北京,以保证奥运用水。
据悉,河北省四大水库都是大(I)型水库,水质良好,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岗南水库甚至能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基本上能直接饮用。 (记者 吕子豪)
4、四川严格实行环境准入 实行"十不批"和"三限批"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8年04月10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08-04/10/content_7954174.htm
四川省环保局近日召开2008年全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会,会议提出,进一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的各项规定。2008年,四川全省要严格实行环境准入,强化实施区域限批,大力推进战略环评,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
严格执行“十不批”,强力推进“三限批”,按功能分区审批项目,四川从三个方面严格实行环境准入
四川省环保局强调,今年将从3个方面严格实行环境准入。
一是严格执行“十不批”:即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钢铁、电解铝、水泥等项目;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影响生态和污染环境的项目;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项目;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项目;占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项目;原有设施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在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无法通过区域平衡等替代措施削减污染负荷的项目;被明令限期治理没有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一律不批。
二是强力推进“三限批”:即对没有环境容量地区的项目限批;对没有完成总量减排任务地区的项目限批;对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地区的新建项目限批。
三是区别对待四类主体功能分区的项目审批:优化开发区域要实现更高要求的污染物减排目标,全面提高污染物控制标准,增加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种类,实现增产的同时较大幅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重点开发区域要根据环境容量,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实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限制开发区域要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实现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禁止开发区域要依法关停所有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实现零排放。
推进规划环评,抓好战略环评试点
四川省还要求大力推进战略环评,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对此,四川省环保局纪检组长何鹏指出,全省要争取今明两年在规划环评方面取得突破,在政策环评方面取得进展,要继续抓好德阳、泸州、攀枝花3市战略环评试点,继续推动全省重点行业(含化工、石化)规划环评工作的开展。
何鹏强调,各级政府应推动建立重视环境保护的考评机制,完善地方各级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切实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干预环境执法的问题。各级环保部门要敢于碰硬、依法执法,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处环境违纪违法责任人。
发挥环评“控制闸”、“调节器”、“杀手锏”作用,加强环评中介、技术评估、行政审批三支队伍建设
四川省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田维钊对全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强调要用好环评“控制闸”、“调节器”、“杀手锏”,要求加强环评中介、技术评估、行政审批三支队伍建设。
田维钊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环评中介机构要在服务发展中深化认识,在推进环评过程中强化约束,真正做到报告编制打基础、政务窗口守门槛、技术评估抓关键、行政审批控总闸、“三个同时”强保障。
田维钊强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要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的主观能动性。第一要用好“控制闸”,为不欠新账把好关口。统筹区域发展与环境保护,确保环评提出的预防、减缓、保护、恢复、补偿等生态保护措施和工程落实到位。第二,用好“调节器”,为科学发展保驾护航。全面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为宏观经济做好预警预报,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第三,用好“杀手锏”,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冲锋陷阵。田维钊要求,在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审批、验收中要认真落实直接关系群众环境权益的环保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当前,环评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对环评队伍提出了严峻挑战。田维钊强调,必须加强环评中介、技术评估、行政审批三支队伍建设。环评中介机构要“一清理、二整顿、三完善、四规范、五发展、六强化”;技术评估单位要“理顺、增员、提质、强责”,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必须履职到位,不该承担的业务绝不能伸手揽活;环评审批部门要“调整思路、改进方法、依法管理、强化指导”,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绝不能放权,不属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绝不能越权。(吴昭华 曹小佳)
5、2010年实现湘江流域水质达标
来源:潇湘晨报 2008-04-11
http://news.h2o-china.com/waterresource/traditional/706611207879691_1.shtml
4月11日讯 前天(4月9日),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我省将用3年时间,投入174亿元,集中整治湘江流域851家污染企业,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项目123座,到2010年,实现该流域水环境质量功能达标。
会议决定成立湖南省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委员会,省委副书记、省长周强任主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任常务副主任,副省长刘力伟任执行主任,省直相关部门和湘江流域8个市的市长任成员,统一协调解决综合整治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
湘江流域人口和GDP分别占全省57.1%、72.4%,但多年来因工业布局不够合理、污染治理欠账较多等原因,湘江也是全省污染最严重的河流,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排放分别占全省59.6%和62.5%,2007年干支流达标断面仅50%。
为此,省政府决定加大对湘江污染治理力度,省环保局在多次调研和反复征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确定湘江流域治理的重点行业是冶金、化工、轻工、畜禽养殖业和城市生活废水污染治理,重点区域是株洲市清水塘、衡阳市水松地区(水口山和松江镇)、湘潭市竹埠港工业区和郴州市有色金属采选区,整治措施包括取缔关停一批违法企业、淘汰一批落后企业、停产治理一批污染严重企业、限期治理一批重点污染源、搬迁一批布局不合理企业等。
《方案》确定了2008-2010年各阶段工作任务和目标,最终将完成467家畜禽养殖业企业、384家造纸企业污染整治,建成5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52座生活垃圾处理场和12座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6、巢湖淮河治污“十一五”投资110亿
来源: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2008年04月11日
http://ah.anhuinews.com/system/2008/04/11/001990439.shtml
记者昨日获悉,按照淮河、巢湖流域“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我省淮河流域将实施98个项目,总投资39.25亿元。其中,工业点源治理项目39个,城市污水处理项目38个,重点区域污染防治项目21个。目前,已完工14个,占14.3%,49个在建,占50%;完成投资15.22亿元,占计划总投资38.8%。
巢湖流域将实施56个项目,总投资70.75亿元。其中,工业点源治理项目19个,城镇污水处理项目12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整治项目25个。目前,已有5个项目完工,占8.9%;28个在建,占50%;完成投资13.29亿元,占计划投资的18.8%。
此外,环保部门还透露,《安徽省淮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正在编制中,在方案中突出“沿途控制、过程削减、末端强化、管理配套”综合整治措施,力争到2012年,淮河水质得到明显改善,主要河流湖库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的要求。(简雅洁、张伟、项春雷)
7、山东省淄博市环境监测车上岗待命 专“盯”污染突发事件
来源:国家环保总局 2008-04-11
http://www.zhb.gov.cn/info/gxdt/200804/t20080411_121065.htm
淄博市第一辆自动监测车正式交付使用,今后,凡是区域内发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环境监测车将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快速对现场的环境污染状况进行分析,并立即将监测数据通过无线上网技术传输到市环保局监控中心,准确地为决策部门提供技术依据,以便及时处理险情。
据介绍,总价450万的自动监测车由车体、数据处理系统、现场快速应急反应仪器、车载专用水质检测仪器、车载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车载气象系统、个人防护设施等部分组成,可快速测定包括水、气、放射源的共50余种污染元素,整体配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它能保证在第一时间查明污染物的种类、污染程度,同时结合车载气象系统确定污染范围以及发展趋势。
一旦有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发生,监测车将快速到达现场,环境监测人员在呼吸器和污染防护服的保护下进入现场,并通过监测车内的应急监测仪器,快速地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空气质量指标,氯气、甲烷、氯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和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有机物、重金属类有害物质进行定性或半定量分析,查明污染物的种类、污染程度,并将监测数据通过无线上网技术传输到市环保局监控中心,准确地为决策部门提供技术依据。
除用于突发性污染事故监测外,针对城市环境管理的需要,应急监测车先进的监测系统还可以随时随地对局部地区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测,对污染源进行分析,相当于一个流动的环境监测站。
8、三峡水库水质将不断改善
来源:联合早报: 2008-04-11
http://chongqing.zaobao.com/2008/04/cqnews080411h.htm
华龙网讯 “三峡水库水质将不断改善。”昨日,重庆市移民局透露,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污染治理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成,并启动治理。
据悉,目前19条重庆库区次级河流污染治理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成。清水溪、桃花溪流域综合整治生活污染治理一期工程已完工,污染治理效果初步显现,二期工程已启动实施,预计今年内将基本建成;梁滩河、桃花河、御临河、澎溪河等4条次级河流水污染整治工程已开工建设;其余小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项目也正在积极推进前期工作。
“重庆库区次级河流污染治理,可以进一步改善三峡水库的水质。”重庆市移民局有关负责人称,次级河流的水质改善,必将直接影响三峡水库的水质改善。同时,重庆市还加快了库区消落区综合整治,开县水位调节坝和奉节朱衣河胡家坝消落带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巫山小三峡生态保护项目、武隆白马镇、忠县新县城后山新桥河等重点消落区综合整治项目也在加快推进前期工作。
据介绍,近年来,重庆市通过严格环境准入政策、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建立以污染源管理为重点的污染控制新机制,提高污水收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加强库区饮用水源保护,加强库区污水和垃圾处理,加强水环境保护重大问题研究等措施,有效地确保了库区水质稳定。长江、嘉陵江和乌江重庆段水质满足Ⅱ类断面比例逐年上升,目前,库区干流水质全部满足III类要求。
9、世界最大濒危淡水鱼离灭绝只有"一步之遥"
来源:搜狐2008年4月11日
http://active.zgjrw.com/News/2008411/Finance/831673628500.html
【本文摘要】 湄公河巨魾是世界上最大的淡水鱼。2007年8月,在老挝与柬埔寨接壤处的科恩瀑布,一头湄公河巨魾被人捕获。照片上几个小孩正手抚这难得一见的大鱼。
湄公河巨魾是世界上最大的淡水鱼。2007年8月,在老挝与柬埔寨接壤处的科恩瀑布,一头湄公河巨魾被人捕获。照片上几个小孩正手抚这难得一见的大鱼。
据国家地理网站报道,近日国家地理杂志的记者深入到湄公河流域,对目前世界上最濒危的也是块头最大的淡水鱼——湄公河巨魾(Bagarius catfish)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研究,最新的资料表明这种即将灭绝的巨魾面临的最大威胁竟然是人类水库。
湄公河巨魾是体重最大淡水鱼的世界记录保持者,一个捕鱼小组曾在泰国湄公河流域抓住了一条重达646磅(293公斤)、体长9英尺(2.7米)的湄公河巨魾。世界自然保护联盟(World Conservation Union)将这种鱼的濒危等级列为极危,也就是说,它们离灭绝只有一步之遥。
虽然湄公河流域的各国政府开展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但是美国国家地理协会大型鱼类项目的负责人霍根表示,当地政府准备在科恩瀑布兴建一个新的水库,将会使身为淡水鱼之王的湄公河巨魾将无法像以前一样在湄公水系内洄游,结果很可能真的走向灭绝。
捕猎湄公河巨魾在湄公河各个国家内是违法的,只有在偶然情况下才能捕捉。现在整个湄公河水系只有几百头成年的湄公河巨魾存活。收获这头湄公河巨魾的捕鱼队原本想将它卖掉,只是实在找不到买家,最后它就被村民们一起分享,成为了村民们的盘中美餐。
这种巨魾是鲶鱼的一种,体形相当庞大。科学家们估计,在科恩瀑布地区,最少生活有201种鱼类,其中包括许多当地特有鱼种与濒危鱼种。此外,这里还是一种湄公河淡水豚分布的有限几个水域之一。
它们曾大量分布于湄公河水系,一度繁盛。但上个世纪以后,其数量直线下降。据大型鱼类项目负责人霍根透露,现在湄公河巨魾的数量已经锐减了百分之九十五至百分之九十九。去年八月这头湄公河巨魾被捕获后轰动一时,数以百计的人听说后赶过来,只为一睹这种大鱼的真面目。
图上河段名为撒宏河道(Sahong channel)是当地唯一没有瀑布的水道,水库就修在这里。环境学家指出,这一工程将切断鱼类洄游的关键路线,令许多鱼类灭绝。据报道建设水库的目的只是为了发电。霍根说,湄公河是地球上水力资源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之前湄公河还是没受到太多人为因素的影响,不过包括老挝与泰国在内的多个国家正考虑兴建以十数计的水库将是对这一地区生态环境最大的威胁。
他们沿着竹梯赤脚爬到瀑布的中部,在岩石之间设下陷阱,让鱼自投罗网。这需要技巧与勇气。因为环境险恶,曾有人掉进瀑布里溺死。虽然渔民们捕捉的是普通的河鱼,但是湄公河巨魾有时还是会被这些陷阱捕捉到。
这些装置设计巧妙,湄公河巨魾一旦中招误入陷阱,就直接落到渔民脚下,只能任由摆布的。虽然渔民捕鱼因时而定,充分考虑了环境因素。河水丰枯不定,依水文周期而变动。渔民针对季节特点,采取十分有针对性的方法,高效灵活地捕鱼。可是,环保人士已经发出警告,兴建水库会令当地渔业遭受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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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一盘棋”式治理滇池
来源:昆明日报2008.04.11
http://www.km.gov.cn/kmxw/2008/4/119275751815FGEB0693630ABHH.shtml
访谈人物:云南大学地植物多样性研究所教授、博导 杨树华
访谈主题:滇池治理
访谈事件:2008年1月28日,市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的“123456”工程中,紧扣滇池治理的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主城区、环湖及29条入湖河道截污及垃圾收集处理,“一湖三环”两年闭合工程,滇池清淤等工作。
3月31日,昆明召开滇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三湖”水污染治理工作座谈会、云南省滇池水污染治理调研座谈会和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提速滇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仇和要求,铁腕治污、科学治水、综合治理,让滇池流域人民永享水利之益、远离污染之害。
截污是最有效措施
记者:滇池污染趋势不容乐观,您认为治理中最核心的是什么?
杨树华:滇池是我国金沙江、南盘江等六大水系的分水岭,属贫水地区,周边无充足的洁净水调入滇池,滇池主要靠径流水、生产生活污水、农田回归水的重复利用得以维持水量平衡,流域需水量远远超过水资源量,生态环境用水不足,加上滇池又位于城市下方,水资源的贫乏无疑加大了滇池治理的难度。
所以,保护、治理滇池首先必须统筹规划,“一盘棋”式治理,决不能哪里“疼”就医哪里。这些年来,滇池治理做了不少项目,也显现了一定功效,但却缺乏系统性的总结,通过总结看哪些项目的效能最大、效果最好。统筹就是要跳出“湖泊”把整个流域规划进来,加强对滇池流域完整性、系统性的科学研究,有科学预见地研究、控制好滇池的承载力。只有清晰明了滇池的承载能力后,我们才能在此基础上谈规划、谋发展。
除此之外,正如仇和书记所说,当前,截污是治理滇池最有效的措施和最直接的手段,截污的成效也是检验滇池治理成果最客观的标准和最直观的指标。
尽快完善污染处理设施
记者:你认为滇池治理中,昆明近期应该在那些地方着力?
杨树华:由于滇池的老龄化和人为因素,目前,湖滨生态湿地基本消失,湖泊生态系统遭到破坏,自净能力减弱。治理中,要尽早恢复滇池生态湿地,构筑良好的湖滨生态区,恢复滇池的生态系统。其中,政府可以多考虑“直接退地还湿”地天然修复湿地,尽量避免耗资大、工程大、现代手段过多的人工湿地对滇池造成二次污染。 自然、生态才是滇池最终提高自身净化能力的硬道理。
同时,要尽快健全、完善污水收集、生活面源污染处理设施。据最近调查表明,目前,滇池的污染物主要来自城市污水和面源污染,由于现有污水管网不够完善,个别片区仍然存在雨污混流、错接漏接现象,支次干管和“毛细血管”大量欠缺,旱季污水收集率仅为63.8%,雨季因为雨污混流收集率更低。另外,加上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同时,污水厂尾水排放虽满足一级B标的要求,但处理深度不够,节水与再生水利用潜力未充分发挥,大量污水处理厂出水的水质没有得到根本的扭转。
滇池治理一定要从污染源头上治理,只有把污染源头管好、控制好,才能谈到工程、项目治理。目前,昆明市、市政府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党和国家负责的态度,下更大的决心,以更高的标准,用更严的措施,铁腕治污,科学治水,综合治理,实现“湖外截污、湖内清淤、外域调水、生态修复”四大刚性目标,这一“狠招”就是要通过工程项目达到截污,构筑一道生态防护屏障。
总的说来,滇池治理任重而道远。只有在滇池流域构筑出一道良好的生态屏障,滇池才会更多地惠及昆明、甚至云南。记者何智惠报道
链接·政策
治滇先治污
今年,省委、省政府把滇池污染治理项目列为全省20个重大项目之首,而昆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23456”工程中,也同样有两项涉及滇池治理,分别是:“一湖三环”两年闭合工程和污水处理三年达标工程。
“环湖截污是滇池治理的关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仇和反复强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云南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统筹生态建设的头等大事,滇池治理必须铁腕治污、科学治水、综合治理。
“七大工程”科学治水
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围绕“一湖三环”两年闭合,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两年突破,主城、环湖及29条入湖河道截污收集处理三年达标,牛栏江调水四年投运,滇池清淤和外流域调水六年基本实现的时间要求,启动倒逼机制,集中力量推进水环境治理“七大工程”。即:环湖截污工程、城市洁净工程、农村面源治理工程、水源地保护工程、湖滨生态恢复工程、植树造林增绿工程、山体保护复绿工程。
“七大机制”长效综治
综合治理,创新管控“七大机制”。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规划、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按照“治湖先治水,治水先治河,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人,治人先治官”的思路,建立以利益导向为核心的一系列管理和控制机制,把滇池流域水环境治理纳入科学化、法治化、市场化的轨道。
一是建立领导协调机制,二是建立优化产业机制,三是建立市场投入机制,四是建立科技支撑机制,五是建立政策扶持机制,六是建立公众监督机制,七是建立干部考核机制。
11、珠三角全年有140余个灰霾天气 为全国最多
来源:信息时报2008年04月11日
http://env.people.com.cn/GB/7106147.html
珠三角灰霾天气超过140天,全国最多,“降雨量如此充沛的地方,居然灰霾天气这么多,说明环保问题已经刻不容缓。”昨天,中科院院士丁仲礼在“中国科学院珠江三角洲环境污染与控制研究中心”揭牌仪式上表示。
据了解,该中心将成为珠三角地区承担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区域环境规划的核心力量。
首要研究大气污染
“中国科学院珠江三角洲环境污染与控制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污控中心)在广州成立,主任彭平安介绍,该中心成立的原因是珠三角地区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多学科交叉、综合性的研究机构,优化学科布局、解决区域环境科学与技术问题、满足区域重大环境问题需求,今后该中心将成为珠三角地区承担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区域环境规划的核心力量。
灰霾天气全国最高
对于老百姓关注的灰霾天问题,彭平安告诉记者,“珠三角的大气灰霾天数达140多天一年,为全国最多。毒害污染物含量高,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大。”
中国科学院院士丁仲礼认为:“降雨量如此充沛的地方,居然灰霾天气这么多,说明环保问题已经刻不容缓。”
“灰霾的成因还不清楚,只知道是空气中的细粒子太多,科学界还没有找到确切的原因。但可以肯定汽车尾气和工业排放是重要原因之一。”彭平安认为,应提高我国尾气排放标准从而缓解灰霾问题。
彭平安介绍,目前珠三角地区面临四大环境问题:“大气污染与人体健康;咸潮、毒害物与饮水安全性,咸潮倒灌,水体毒害污染严重;海岸带环境问题突出,赤潮频发,海洋养殖环境恶化;电子废弃物大量增加,全国90%以上的EW在广东处置,毒害污染物污染十分严重。”
污染出现低纬度特征
珠三角的环境科学研究面临一大新挑战就是,“污染机制表现出明显的低纬度特征,与‘中高纬度’污染机制不同,是世界环境科学与技术领域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
彭平安解释,珠三角处于低纬度地区,带来四大难点:降雨量大,污染物在环境中的迁移速度快;气温高,加速了二次污染物形成;污染物的海陆相互作用强烈,污染机制复杂;发展速度快,新旧污染物叠加,复合污染。(记者 蒋隽 通讯员 李洁尉)
12、拯救石马河:2010年消除黑臭 恢复生态景观
来源: 广州日报2008年04月11日
http://news.dayoo.com/guangdong/news/2008-04/11/content_3358477.htm
石马河面漂满白色泡沫刺鼻的臭味令经过的人不敢靠近。
石马河上游的观澜河污染严重。
在石马河与观澜河交汇一带,河边的田里多见浓黑的油污。
石马河漂满白色泡沫的景象与周边原本秀丽的风景极不协调。
沿着石马河(深圳段又称观澜河)从深圳龙华、观澜、东莞塘厦、常平一路走来,沿途最多的就是向石马河伸入的各种管道,来自沿岸居民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统统排进被深圳市民称作“母亲河”的观澜河。据新华社消息称,原国家环保局副局长张力军今年1月在东莞检查污染物减排工作时,对又黑又臭的观澜河感到极为震惊。“没想到在珠三角这么发达的地区,还有污染这么严重的河流。这种河流在全国也是少见的!”
几年前,深圳、东莞有关部门已启动治理措施,耗资数亿元,但迄今没有明显改观。本报记者分别采访了深圳和东莞有关部门。
据悉,一份全面治理观澜河污染的《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已于日前完成,目前正在进一步完善中。按照规划的目标,观澜河的干流将在2010年基本消除黑臭,并逐步形成景观长廊。
文/ 记者韩治华、谢英君、阮晓光、王纳 图/ 记者王子恒
新华社近日发文呼吁各界关注深圳境内的观澜河、东莞境内的石马河的“污染奇观”
本报记者分别采访了深圳市、东莞市有关部门 获悉两地已通过多项措施致力于改善石马河水质
目击:哭泣的石马河
观澜:闹市中河水臭熏两岸
在深圳观澜,石马河分成了数道支流。在观澜街道办路段,石马河的其中一条支流毗邻街道。记者在现场看到,一段窄窄的河道流经当地一个菜市场,浑浊的河水中满是果皮菜屑和塑料袋,垃圾杂物都沉积在黝黑的河床中。
沿河直走,河道渐渐变宽,黄褐色的生活污水从排污口哗哗涌到河里。虽是初夏,蚊虫却特别多,水草的腐烂味,死鱼的腥臭,还有不知名的霉味一路弥漫,让人作呕。
石马村:河水腐朽味令人掩鼻
在东莞塘厦镇石马村,石马河就是从这里开始流入东莞。
由于是枯水期,河道上浮萍杂草丛生,蚊虫在水面上嗞嗞响,河水看不到一丝流动,河床浅处露出了大摊黑色的泥,河水发出的腐朽味让两旁的行人都纷纷掩鼻疾走。
塘凤路口:两河汇流处水黑如墨
昨日,记者还来到了石马河和东升河在塘厦镇的汇流处,这里毗邻塘厦凤岗两镇交界。
河水流到此地,呈现出一种令人触目惊心的黑色。由于两河交汇,水流湍急,河水冲刷着垃圾碎石,打着漩儿冒出黄白色的泡沫浮油,黏糊糊地覆盖在水面上。
整治:两地合作建污水处理厂同时截污清淤
近年来,深圳、东莞两地对石马河跨区域河流治理、属地责任进行过多次磋商。
跨区域治理强调属地责任
昨日下午,东莞市环保局副局长刘国军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他建议应该有更为高层的部门统筹管理跨区域污水治理问题。如此才可以达到同步管理、同步维护、同步提高的目的,切实改善石马河水质。
刘国军表示,按照规定,观澜河流入石马河的河水必须达到三类水体,但从目前检测的数据来看,观澜河流入石马河的河水水质都是劣五类水体。东莞市环保局每个月都会对观澜河与石马河的交接断面进行一次监测。
刘国军还表示,在跨区域污染治理方面须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东莞与深圳需要建立更有效的协调通报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并且互相沟通治理情况,采取措施,同步治理。“对于内河涌污染的治理,我们正在与水利部门合作,编写内河涌整治规划,对石马河等各镇街的内河涌进行治理。”
加快建设沿岸污水处理厂
刘国军表示,东莞仅在塘厦镇正在建设3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17.5万吨,而沿线的常平、凤岗、桥头等镇区也在积极建设污水处理厂。东莞市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建设36座污水处理厂。
深圳方面,目前已经建成华为污水处理厂、龙华污水处理厂、观澜污水处理厂。通过几年来的治理,观澜河的污染负荷在不断降低,但离治污的目标尚有一段距离。
深圳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一份全面治理观澜河污染的《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已于日前完成,目前正在进一步完善中。
根据规划,深圳水利部门将从强化截污和提高污水处理能力两个方面来消除污染源。主要有:在油松河口至观澜河污水处理厂之间建立起两条截污箱涵,总长21公里,用于截排漏排的污水和初期的雨水,建成之后将能基本截走污水。此外,还将扩建观澜、华为、平湖三个污水处理厂,新建鹅公岭污水处理厂。
刘国军说,目前内河涌截污方面最大的问题,是截污管网建设没有与城市建设配套,很多污水还很难一下子收集起来。为弥补这一不足,环保部门正在加快截污主干管和支干管的建设。据介绍,老城区在原先规划方面并没有考虑到截污管网建设,在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难度。
石马河东莞河段的整治环保部门有了明确规划,保证两岸污水厂排水达标情况下,对重污染地段的底泥进行清淤疏浚,再采用雨洪调蓄、换水冲洗、河道补水等技术进行综合治理,随后再开始建设生态河堤和景观绿化。
前景:观澜河将建成景观大道生态公园
观澜街道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观澜河正好位于深圳中轴线的北端,是深圳生态水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另外,观澜河是一条界河,在深圳境内跨石岩、龙华、观澜三个街道,流到东莞的塘厦,处于经济发达的腹地,对深莞两地的形象、可持续发展都至关重要。“如此重要的一条河流,想尽一切办法也得让它变清。不仅如此,还要分阶段,把观澜河建成生态景观河。”
根据深圳市水务局对观澜河的治理目标,观澜河将在2010年前基本消除黑臭,在2020年前达到地表水五类,局部达到地表水三类,并逐步恢复观澜河的自我调节功能、生态景观功能,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形成景观长廊。
其实,如今的沿河景观大道工程已经初步显现,观澜河人民路附近的两岸已经种起了许多绿树和草皮。据观澜街道办的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划,未来观澜河清湖段将整治成为生态公园,观澜河上还将泛起片片小舟,供游人休闲观光。
13、规划环评条例吸引公众目光
来源:法制日报2008年04月11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8-04-11/080715335142.shtml
专家建议:立法应为公众参与环保提供更多支持
本报北京4月10日讯 记者郄建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在国务院法制办及环境保护部的网站上一公开就引来了公众参与立法的热情。日前,著名学者李楯以及著名民间环保人士汪永晨就表示,他们将就意见稿的部分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希望通过立法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更多的法律支持空间。
早在2005年,原国家环保总局现环境保护部就开始运作规划环评的立法工作,原本预计在去年八九月份出台。但是,由于“规划环评所注重的长期利益、全局利益往往是与有些部门和地方所追求的短期利益、局部利益相冲突,致使他们对这项工作不那么支持,甚至以种种理由逃避开展规划环评的责任。”原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现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去年曾公开了条例迟迟不能出台的“秘密”。他认为,目前火电、钢铁、石油化工、水泥、焦化等行业都急需进行规划环评。此外,重点流域、能源基地以及快速城镇化地区也急需进行规划环评。
当时潘岳遗憾地告诉记者,由于利益的冲突,这部立法尚不能很快出台。条例出台的艰难,曾令潘岳向社会发出求助,呼吁社会各方支持条例的起草。
“按照现在公开的意见稿的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正是因为条例约束和规范的是制定规划的各级政府部门及国务院各权力部门,因此这个条例的制定是难上加难。”北京大学环境法学教授、意见稿的起草人之一汪劲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据他介绍,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意见稿已反复修改了十几次。
李楯、汪永晨等认为,目前公开的意见稿一些条款还有待修改,比如规划环评审查权问题,他们认为,规划环评的审查权应该交由独立的环保部门来审查;对于公众参与,他们认为,意见稿给予公众参与规划环评的权利仍然不够,为了保证公众参与规划环评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就应该从法律条款上充分赋予公众参与规划环评的权利。
14、环评岂能打补丁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8-4-10 于平
http://www.eedu.org.cn/news/envir/eview/200804/23984.html
据业内人士反映,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很多地区的建设项目未经环评擅自开工建设、投产的环境违法案件屡屡发生,以至不少地方环保部门得耗费相当一部分精力应对违规企业的“补办环评”审批,而现时情况表明,“补办环评”越多,对污染减排带来的消极影响也就越大。
据了解,某大型国有企业连续多年共有5个建设项目都绕过环评,未批先建;还有一家大型民营企业的建设项目几乎就没有先环评后开工建设的记录。这类企业对环评的规避,实质上是在逃避环境保护部门的事前监管和源头控制,逃避自己的环境责任。这样的企业,要想让他们主动上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恐怕就更难了。
依照我国环评法的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然而,在多数情况下,当环保部门发现这些未经环评便开工建设项目的企业时,面对的却是“生米已煮成熟饭”,违规项目已建成并投产。此时,环保部门对违法企业下达停止建设通知已无实际意义,只好责令违法企业限期补办环评手续。
面对“熟饭”展开环评,这其中就有一个谁适应谁的问题。若违规建设单位所上项目存在选址不当,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产生污染并且难以治理等先天不足,按理说,对这样的项目应该一票否决。可是,有的环评机构拿了“问题企业”的钱,便削足适履地给违规建设项目炮制出了千疮百孔的“环评报告书”,帮助违规建设项目解套;有的地方政府出于对GDP增长的追求冲动,运用手中的权力对环评机构进行干预,通过地方保护主义帮助企业闯过环评审批关。于是,违规企业在交纳与违规建设项目投资额极不相称的些许罚金后就可以无忧无虑地生产赚钱了;违规建设项目所在地GDP也抬升了;与此同时又冒出了一个新污染源,致使减排成果大打折扣。显然,某些“补办环评”所带来的糟糕后果不言而喻。
毋庸讳言,时下,不办环评手续便开工建设的项目,绝少有被责令拆除的;违规建设单位负责人被追究相关责任的也极为鲜见。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事件之所以屡查屡犯,究其原因,除地方政府与环境违法企业环境意识、守法意识淡薄外,环评法存在漏洞也是不争的事实。
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就是为了事前预防,在项目建设的源头查清不利的环境因素和环境影响,并提出减少或消除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要求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切实落实,从而实现提前控制、源头控制。但由于环评法本身缺乏刚性约束,在一些具体的操作层面缺乏针对不同情况、不同问题而提出的不同要求和规定,使环评法良好的初衷无法得到有效落实,不仅影响了环评的效果,影响了环评法的法律权威性和威慑力,更影响了环评执行机构甚至环境保护部门的社会公信力。以补办环评为例,倘不分青红皂白地对违规企业一律以补办环评了事,而不考虑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是否能达到环境准入要求,是否符合当地的资源环境禀赋特征,是否适应总量控制、污染减排要求,那么这样的补办环评,无疑是为环境违法企业提供了一张“合法污染”的“护身符”。
当前,要从根本上扭转不办环评手续、未批先建问题,首先要修改、完善环评法,增加刚性约束条款。对绕过环评从事项目开发建设的单位,要先给予经济处罚,罚款数额的低限、高限应在现行环评法规定的基础上有较大幅度提高。对补办环评要严控,应明确规定,建设项目存在选址不当,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难以治理,危害人体健康等情况的,一律不得补办环评手续,并责令拆除违规项目,限期恢复原状。其次,各级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违规建设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追究;相关部门对提供不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环评单位要加大惩治力度,在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取消其环评从业资格,从源头上杜绝“交易性环评”。
环境影响评价,是国家推进宏观调控和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手段,是环保部门参与综合决策,实现全局控制、整体控制、源头控制和全过程控制的有力武器。面对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新要求,面对国务院机构改革赋予环保部门的新职能,必须充分发挥环评对规范经济社会建设规划和行为的作用。环评,绝不能乱打“补丁”。
15、愿垃圾收费促进“公共事物分类”
来源: 新京报2008-4-11 □冯永锋(北京 记者)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comment/zonghe/1044/2008/04-11/015@083249.htm
4月8日下午,北京市政管委副主任陈玲,坐在主席台上作“垃圾分类暨减量化、资源化工作会议”的总结发言。她一直都讲得很通畅,当讲到“垃圾收费试点”时,就有些慢下来了。
是的,目前没有人可以预测垃圾收费制度的前途,因为北京市至今没有确定垃圾收费的“试点方案”。而听说垃圾要收费,肯定会有人出来反对。环境保护是政府的事,垃圾处理是政府的事。好在中国开始关注环保。关注了,于是有些问题就显现出来,就像你仔细看一块地,看的时间越长,发现地上地下生存的物种越多。
垃圾问题过去也是一块“荒地”,社会对这个问题琢磨的时间越长,越觉得过去有些顺理成章的东西,似乎都摇摆起来。
第一个疑问就是:垃圾是每个人日常生成的,凭什么需要“政府”负担?第二个疑问是,买东西需要交钱,扔掉东西是不是也要交钱?第三个问题是,身体受了伤生了病,会花钱治疗,把自然界弄伤了、致残了,凭什么不该由你花钱去治疗?
然后,有人自然就开始数落起各自承担的繁多税费,以及经常莫名其妙交的罚款和“赞助”来。人们交纳的这些钱,难道还不足以包容让自然界帮助处理垃圾所需要的治污、消纳、疗伤费用吗?如果细算起来,每一个公共事物都得由个体来分享的,总不成每个个体在交纳了公共事业“月租费”、“人丁费”之后,每次使用时还要再交“单次通话费”吧?如果我们每上一次大街,都要交一次钱;如果我们每逛一次公园,都要交一笔入门费;如果我们每吸入一口空气,都要交呼吸费;如果我们每扔一片垃圾,都要交一次钱,那人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生命的自由和尊严可言?
在中国,人们经常被搅得头昏,以至于时常交些不该交的钱,受到些不该受到的限制;同时又偷漏了许多该交纳的义务,在不该率性而为的场合肆意妄为。说到底,这都是公共事物界定不清的结果。当前的现实就是这样,“公共事物”与“半公共事物”、“私人负责事物”、“零公共事物”,像没有分类的垃圾那样,互相沾染着纠缠在一起,拉拉扯扯,黏黏糊糊,让公众无从下手,只能囫囵着填埋了事。垃圾收费,如果不改变现状,人们想不明白凭什么要向我收费,看不到收费去向何方,就仍会有较大争议。
但愿时代会随着这些“试点”而有所更新,生态文明的柔枝会因此而得到缓慢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