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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利委员会发布《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公告(2020年)》

水土部水土保持司

2021-12-15

近日,长江水利委员会发布《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公告(2020年)》,向社会公告长江流域2020年度水土流失状况、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和重要水土保持事件。

公告显示,根据水利部2020年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33.70万平方公里,占流域土地总面积18.81%。其中,水力侵蚀面积32.19万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95.51%,主要分布在金沙江下游、岷江沱江中下游、嘉陵江中下游、乌江赤水河上中游以及三峡库区等区域;风力侵蚀面积1.51万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4.49%,主要分布在金沙江上游。与2018年相比,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减少0.97万平方公里,减幅2.80%。

公告显示,长江流域各地积极克服新冠疫情影响,通过完善法规制度建设、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开展监管履职督查等工作,不断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全年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30万个,检查生产建设项目4.18万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7.31亿元,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0.41万起。0.81万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重庆市水利局开出全国水土保持信用监管第一单,将4家单位列入了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

公告显示,长江流域各地持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7582.2平方公里。其中,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312.4平方公里,地方水土保持项目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26.0平方公里,其他生态建设项目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2943.8平方公里。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长江水利委员会“三定”方案职责编制发布,是长江水利委员会继2007年、2016年、2018年后第四次发布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