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报
2007-10-11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的批示,记者近日前往福抗药业公司所在的福清市江阴镇江阴经济开发区调查采访。
区内污水横流,村民深受其害
江阴经济开发区前身是福州市级综合工业集中区,2001年建立,同年升级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到2006年7月才完成启动区环评审批,2007年5月才通过东部工业片区环评。目前区内开工生产的大部分是污染较严重的化工和制药企业,已入驻企业42家,36家已通过环评审批,6家正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仅有7家通过环保验收。
记者了解到,江阴工业集中区配套建设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至今还是纸上谈兵,尚未动工建设,工业区内排污管网建设施工也是断断续续,严重滞后。区内企业外排的污水有的排到区内明渠,有的直接通过土地漫流、渗漏。一些较大企业虽建有自己的污水处理设施,但都借口工业区污水厂未配套而对前期处理工作漫不经心,放松责任和管理。横流的污水和四处泄漏的尾气发出的恶臭严重影响了周围村民的生产生活,村民生活的最后依靠——千余亩滩涂养殖已面临绝收。这正是导致“6·23”、“6·25”围堵砸厂伤人群体恶性污染事件的导火线。
几家责任企业已开始整改
此次恶性事件最大的责任方当属未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开发区管委会。其次是福州永隆兴钛业科技有限公司,这家企业主产品为年产1万吨的四氯化钛,副产品为年产4000吨的盐酸和2970吨的次氯酸钠溶液。由于这家公司在建设期间没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也没有按环评批复补齐环保手续,污染防治设施极其简陋和不完善,福清市环保局于今年4月曾向其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企业按环评批复要求进行整改,然而这家企业行动迟缓,6月23日就发生了四氯化钛泄漏事件,大量的氯化氢和四氯化钛气体外泄,引发了受害村民的强烈反应和过激行为。目前这家工厂已被福州市环保局责令停产整改。
另一家负有责任的企业是开发区内产值最高的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这家企业从福州市区迁出,已经生产了4年才在此次恶性事件后基本完善了污染处理设施,其违法事实仍然是未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几年来,其污水和尾气中散发的恶臭令周围百姓深恶痛绝。今年4月28日,福清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一期700吨7-A-CA项目污水治理设施运转不正常,部分生产污水未经有效处理就直接排放;二期1500吨CPC-Na 盐项目环保配套设施未建成就擅自投入试生产;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擅自处置吸附废弃活性炭。根据其违法事实,福清市环保局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一期项目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超标排污行为罚款5万元;责令二期项目停止试生产,并处罚款5万元;责令立即停止违法处理危险废物的行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处罚款10万元。到记者采访时,这家公司的污染防治设施已基本到位,环保总投资已达数千万元。记者在这家企业采访时,没有闻到先前存在的恶臭,也未发现超标排放的污水。
工业区内其他几家污染企业也都完善了污染防治措施。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开发区领导表示将加快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强化环境管理。但从其提交给记者的时间表上看,污水处理厂和管网以及尾水排海工程最早也要明年底才能完成,比开发区内第一家工厂的投产足足滞后了6年。
截至发稿前,记者又接到村民反映:目前仍有一些企业夜间偷排,记者将适时再次深入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