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20
来源:中国新闻网2007年04月24日
中新社昆明四月二十三日电(记者 甘娜)云南省环境保护局官员杨志强今天在此间通报了该局近一年查处的十七个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据悉,此举在中国尚属首次。
杨志强说,一年来,云南省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省共检查企业八千三百一十一家,立案查处企业三百三十七家,结案二百二十六家,查处了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今次向民众通报的十七个典型环境违法事项包括:峨山汇丰钢铁有限公司、峨山银峰钢铁有限公司和峨山滇中德昌工贸有限公司。由于存在连片污染问题,这三家公司在二00五年时就被政府下令整治,可至今未达到整改要求并仍然在继续违法生产;宜良南北钢铁厂,该厂虽已被责令关停,但生产设备尚未拆除,未彻底取缔;宣威海岱镇乐所富利焦化厂、刘廷爱焦化厂,前者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应于去年六月三十日前关闭,但至今仍在继续生产,并严重污染周围环境,后者未报批环评文件就擅自开工建设。
其余的典型环境违法事项有文山马关都龙矿区选矿企业、临沧博尚水库饮用水源地污染问题、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原澄江县磷肥厂)、富源矿厂、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玉溪新平仙福钢铁(集团)公司、红河钢铁有限公司、石屏县交通局、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易门大椿树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通海秀山水泥公司、云南茅粮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沧市凤庆县顺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等。
“针对以上违法案例,各级环保部门将分别依法进严惩。通报这些环境违法案件旨在维护社会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也有助于全面推进‘七彩云南保护行动’。” 杨志强说。
于今年二月一日在中国资源大省云南正式启动的“七彩云南保护行动”,以“七彩云南,我的家园”为主题,实施环境法治、环境治理、环境阳光、生态保护、绿色创建、绿色传播、节能降耗等“七大行动”。该行动启动后,云南省准备从源头上遏制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行为的发生,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严格环境执法监督和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推进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加快循环经济发展,促进全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