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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鼓励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已发放奖励资金1100万元

来源:齐鲁网

2022-07-26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山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在25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副局长张洪新介绍了目前举报奖励工作的开展情况。

“人民群众信访举报是我们发现环境问题、解决环境问题的‘金矿’,举报奖励是坚持环保为民、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有力手段,也是提升发现问题能力水平、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张洪新介绍,《山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实施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双联一聚焦”工作机制。自2021年至今,通过举报奖励解决了1.3万余件群众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发放举报奖励金额1100余万元,成效显著,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一是强化执法联动。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公安厅建立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工作联动机制,将群众向公安机关直接举报的涉生态环境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纳入举报奖励范畴,充分利用公安机关掌握的线索渠道优势,设重奖鼓励内部人员举报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二是强化媒体联动。采取在新闻媒体设立曝光台、拍摄制作曝光片等形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对符合条件者及时发放奖励,激发了新闻媒体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例如,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级媒体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啄木鸟行动”,抽调骨干记者成立专门报道小组和暗访调查小组,从现场调查曝光到问题整改进行全过程监督报道;烟台市生态环境局与烟台市广播电视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24小时全媒体曝光和调查追踪平台,联合开展“守护鲜美‘气’质”活动,等等,这些举措大大助推了生态环境问题从严从实从快整改。

三是聚焦重点工作。紧扣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重点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开展举报奖励宣传进社区、进村庄、进企业活动,张贴宣传海报和发放明白纸10万余份,发送举报奖励公益短信1.2亿条次,营造了“人人都是环保行动者”的浓厚氛围。通过举报奖励,省生态环境厅深挖问题线索,精准查处了一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切实提升了监管执法效能。

“在此,我们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供问题线索,一经查实,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放奖励。让我们一起努力,构建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人人监督环保的大环保格局。”张洪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