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10
我国将投资1400多万元保护“珠峰湿地”
来源:新华社2007年11月05日
http://env.people.com.cn/GB/6485064.html
新华社拉萨11月4日电(记者拉巴次仁)珠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嘎玛近日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西藏珠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工程”已得到国家有关部门批复,这项总投资达1400多万元的工程将于明年开始实施。
珠穆朗玛峰自然保护区位于西藏西南部与尼泊尔交界处,1988年10月经西藏自治区政府批准成立,1994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4年被批准列入世界人与生活圈保护网络。
据珠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介绍,计划明年开始实施的“西藏珠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工程”将实施湿地封育5900多公顷,湿地恢复4400多公顷,同时建立生态、气象、水文、鸟类等观测站点,整个工程建设工期为1年。
“这次国家计划投巨资实施的湿地保护工程,一定能从根本上对湿地起到保护作用,这对珠峰地区生物多样性也具有积极意义。”嘎玛说。
珠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3.3万平方公里,是西藏生物多样性最强的自然保护区之一。据初步统计,这里有高等植物2300多种,动物有270多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有33种,雪豹、黑豹、金钱豹、熊猴等珍惜野生动物均栖息在这里。
据西藏自治区环保局介绍,西藏的高山湿地是世界上独特的湿地资源。西藏湿地众多,仅拉萨市就有拉鲁湿地等大小30余处湿地,此外面积较大的还有日喀则市区内的德庆格桑颇章湿地和林芝巴结湿地等。
这些湿地不仅是青藏高原的“物种基因库”和重要的氧气补给源,也是保持地下水位、增加空气湿润度和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资源。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西藏高原湿地的保护力度。1999年,总投资达9200多万元的拉鲁湿地保护工程启动,2005年拉鲁湿地又被国家环保总局列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8年国家计划投资2800万元保护西藏阿里地区“神山圣湖”周边湿地。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王保生说,为加强青藏铁路通车后西藏矿产资源的开发与保护,特别是加强对西藏高原脆弱生态环境的保护,西藏已经禁止开采汞、砷、泥炭和砂金等矿产资源。
被称为“世界屋脊”的西藏高原有着丰富的水、湿地、草原等资源。目前,西藏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38个,总面积40.77万平方公里,占全自治区国土面积的34%,居全国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