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10
来源:中国新闻网2006年04月27日
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七日电 (记者 赵建华) “污水处理工艺等级不低于二级,污水处理率省会城市平均不低于八成,地级市平均不低于六成,县级以下城镇平均不低于五成,缺水城市的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两成以上。”这是中国建设部即将编制的《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十一五”规划》的一部分。
国家建设部今天对外称,为加快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再生利
用,加强水资源节约、水环境保护,该部开始组织编制这份有关黄河流域今后五年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规划。
建设部这一规划编制的范围包括山西、内蒙、河南、山东、四川、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等九省、自治区的六十九个市、州及重点县镇。其中,将以地方投资为主。规划编制的内容,将包括城镇社会经济状况、水环境质量,城镇供排水设施现状、水价、存在问题,规划目标,规划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投资估算及保障措施等。
据悉,今年十月底之前,将完成《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送审稿。年底之前,建设部将论证该规划的送审稿。经修改审定后,按程序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