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07
来源:人民网-中国经济周刊 2007年07月25日叶静
事实上,安徽江河湖海的水污染早已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
7月3日,国家环保总局宣布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此外,还对流域内 32家重污染企业及6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
这是自今年1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首次启动“区域限批”后的第二次启用“限批”权限,也是对“限批”权限的一种新尝试。
第四轮“风暴”
此前,国家环保总局曾先后掀起三轮“环保风暴”:2005年1月,国家环保总局叫停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13个省市的30个投资总额达上千亿元的违法开工项目;2006年2月,国家环保总局再次叫停10个投资约290亿元的违法建设项目;2007年1月,国家环保总局再次“发力”,叫停82个投资总额达1123亿元的违反环评制度的项目。然而,风暴之后,环境污染整体状况并没有好转,相反,甚至更严重。
对于这一次“限批”,虽然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认为是“最后一招”,而在外界看来,不过只是新一轮的“环保风暴”。对于这轮风暴,从一开始外界就表示出了质疑,到底能否起作用?
对此,潘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中国环境观念的启蒙时代已经结束,现在进入了利益博弈阶段。而他从第一次“环评风暴”时就已表示“风暴”不变成法律,就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国家环保总局已经将政策内的权限发挥到了极致。
和前三轮“风暴”一样,在叫停、限批后,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限批地区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要立即进行处罚和整治,重点污染源要立即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一日不达到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一日不解除“限批”。
和年初的“区域限批”一样,国家环保总局也给了地方3个月的期限。而在今年初的第三轮环评“风暴”里,河北省唐山市、山西省吕梁市、贵州省六盘水市、山东省莱芜市等4个行政区域和大唐国际、华能、华电、国电等四大电力集团先后被解除禁令。
在三轮“风暴”之后,地方政府也很快作出了回应。7月6日,河南周口市召开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工作会议”(下称“工作会议”),宣读《周口市环保联合执法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工作方案》,决定对当地一些违法企业开展相关整治。另有地方政府也已开始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然而,这其中一个尴尬的现实却是,“环保钉子户”开始浮现。
流域限批再现“环保钉子户”
“在各级环保部门的检查中,莲花公司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直接影响了周口的形象,我们愿意接受环保部门的批评和监督。”
这是河南当地一家媒体对7月6日周口市委“工作会议”中,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力栋的发言纪录。
当日的会议上,河南省周口市副市长刘保仓表示,将以国家环保总局此次查处的企业为突破口,依法对莲花味精厂等违法排污企业实施关停督办或相关的治理。而该公司副总经理高力栋也表示莲花味精将会进一步整改,成为治理污染的先锋。
这已不是莲花味精第一次因环境问题而“检讨”了,在早几年的淮河污染中,莲花味精厂的环境问题就已受到多方关注,并被要求进行相应整改。然而,时隔几年,莲花味精厂又再一次“检讨”自己的环境问题。而周口市也再一次因淮河污染受到外界关注。
就在今年3月,周口市政府还曾召开会议,表明要重视环境问题,甚至就在限批前几天,周口市政府的相关负责人还曾去莲花味精厂了解相关环境问题。
然而,这一系列的重视,并不能遮掩周口环境污染严重的现实。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今年1―4月对全国地表水水质监测数,淮河支流沙颍河的周口市的国控断面今年前4个月的监测结果全部为劣Ⅴ类。作为一个环境术语,Ⅴ类水表示已不能和人体接触,而劣Ⅴ类水则丧失基本生态功能。
在国家环保总局曝光的城市中,巢湖被抽查的23家企业中,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企业有9家。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107家企业中,只有49家企业经过环保部门的审批,其中建成投产的76家企业只有16家通过了“三同时”(三同时是指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工程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验收。
在此前的2年多里,为了进一步落实“环评”即“三同时”政策,除了三轮“环保风暴”外,国家环保总局还联合监察部共同出台相关法规已追究环境违法责任人的责任,并且成了督察中心,协调各区域的环境保护及执法工作。
然而,在此轮的调查中,很多细节让国家环保总局的官员真切地感受到“风暴”之后的苍白与无力。在一次检查中,国家环保总局检查组的人员居然被挡在了安徽铜陵市经济开发区的金威铜业的门前,甚至在出示执法证后,检查组都没能进入企业内部。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也在这轮“限批”后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在这五年的执法中,见到很多大型污染企业不是被当地政府‘挂牌督办’,而是被‘挂牌保护’!”,他希望包括《环保法》在内的法律修改可以给环保部门更多的执法权,以进一步加强及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区域限批”以期遏制水质恶化
就在“流域限批”后的第二天,国家环保总局召开了全国环保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在当天的会议上,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表示,要加强对刚刚公布的限批地区、挂牌督办企业的执法监督工作,督促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国家环保总局也将派督查组赴各流域和城市进行现场督查,定期公布整改进展情况,让全社会监督流域水污染防治。
据潘岳介绍,自两年前的松花江事件以来,我国已进入水污染事故高发期。今夏以来的太湖、滇池、巢湖的蓝藻污染接连暴发,更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水污染密集爆发阶段。
来自国家环保总局的统计数据也显示,2006年七大水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已占26%。国家重点监控的9大湖泊中整体水质为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就达7个。
在此次第一批“流域限批”的基础上,国家环保总局也将逐步展开对珠江、辽河、全长江流域以及重点海域持续不断地检查执法行动。潘岳表示,国家环保总局希望能通过实施“流域限批”,探索出一条能将行政手段、市场力量、公众参与等全面结合的流域污染防治新思路。
而针对当前严峻的水污染形势,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也表示,下半年,要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对环境违法突出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
据周生贤介绍,此后,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对环境违法现象突出的地区,对超过总量指标、重点项目未达到目标责任要求的地区,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地区,都要实行“区域限批”,以有效遏制全国重点流域水质恶化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