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微博
作者:自然之友
2022-06-02
2022年5月9日,江西省水利厅公布了《江西省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下简称《环评》),征求意见截止2022年5月20日,自然之友在该征求意见截止期限内提交了我们的书面意见。
一、为什么我们关注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因为鄱阳湖具有不可替代的生态地位
鄱阳湖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长江江豚最重要的栖息地,江豚数量约占长江江豚种群数量的一半。
鄱阳湖是国际迁徙性珍稀候鸟最重要的越冬栖息地之一,分布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白鹤、东方白鹤等大量鸟类,是2块国际重要湿地所在地。
鄱阳湖水利工程涉及到的自然保护区高达21个,还涉及湿地公园8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2个。
二、《环评》中对于水利枢纽工程的生态影响评估存在缺陷与不足
▶ 《环评》未基于江豚具体栖息路线评价枯水期水利枢纽工程带来的影响
Qiyue Li等专家的研究表明:水利枢纽工程(PLHP)对江豚栖息地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因为对旱季江豚栖息地的分布没有充分研究。在水利枢纽工程的运行下,养育区将增加,9月至12月栖息地将增加,但在1月至2月期间减少。然而,它们在湖泊淹没区中所占的比例将下降0.5%-1.6%,分布格局将更加不连续。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水利枢纽工程可能不会对江豚带来实质性的好处,因为它会阻塞鄱阳湖和长江之间唯一的自然洄游通道。
《环评》中关于水利枢纽工程对于江豚有利的论述为 “工程调控期,9-11月湖区适宜江豚栖息的水域面积3-12m) 增加,增大了豚类栖息地面积”(见《环评》下册 358页)。
而我们认为该论断仅考虑了水深增加的绝对面积,但并未考虑江豚栖息情况,水深增加的面积并不代表江豚栖息面积增加。环评未基于江豚具体栖息路线评价枯水期水利枢纽工程带来的影响,应当对这方面进行深入的补充研究。
▶《环评》针对因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带来的航运量增加对于江豚的重大不利影响的评估不充分
《环评》明确航运量增加会对江豚产生影响,其中写到:“枢纽建成后,船闸上下游水域会有大量的船舶等待过闸,根据预测,至2030年,过闸的航运量至少增加50%,而到2050 年,航运量将会翻倍。必将导致该区域水下噪声强度增大,长江江豚难以靠近这些区域,在野外考察也可以观察到明显的江豚避船行为。”(见《环评》下册 343页)
对此,《环评》中给出的措施是“铺设消声材料”。然而环评中对于该措施的具体内容是“下一步,应基于试验结果, 进一步开展在水利枢纽大孔闸闸墩表面铺设消声材料的相关研究和实验,为促进江豚江湖迁移奠定基础。”(见《环评》下册 486页)。
也就是说, “铺设消声材料”的减缓措施尚在研究过程中,并未有实际方案,更无法证明切实可行,也无法证明有效性。
此外,航运对于江豚的影响不局限于噪声,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Ghulam Nabi等人的研究表明繁忙的船舶交通将对江豚造成严重生理机能影响。
首先,目前尚未有专门的长江江豚过闸情况监测研究,实际依据仅为罕见的历史目击记录。
其次,虽然环评中认为“同时考虑大孔闸宜远离船闸” (见《环评》上册 103页),但江豚对声音敏感,而项目建设位置水面宽度有限,避让空间有限,江豚很难不受到航运的较大影响,实际上可能难以过闸。
再次,即便大孔闸经实践可以让江豚通过,但根据环评只有在大孔闸完全开启时江豚才可能通过,但现在对于江豚何时可能通过没有研究,每次调控期开闸的时间并没有具体方案,模拟计算最多开闸132天,最少只有31天,很难保证在长达7个月的调控期里有如此巧合可以选中那31天让江豚通过,何况还需要保证这31天中没有航运等人为因素影响。
▶《 环评》针对过鱼设施对刀跻鱼、鲥鱼有效性论证的科学性、严谨性不足
《环评》中对于过鱼设施的有效性论证均是基于数模和物理模型研究成果而并非类似项目的实际检测评估。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水电环境研究院温静雅工程师等人的研究结论:“我国大多数过鱼设施处于刚刚建设完成的初步运行阶段,在运行过程中大多还未开展过鱼设施运行效果监测和评估,需要进一步的监测才可开展有效性验证。” 即:截止2019年,国内大多数过鱼设施并未进行过鱼设施运行效果监测和评估,过鱼设施是否实际有效无法确认。
▶ 《环评》未对于工程造成的鄱阳湖对于长江干流渔业资源的补给影响进行论证
谢平博士认为:“虽然鄱阳湖湖控工程提出了“建闸不建坝,调枯不控洪,拦水不发电,建管不调度,江湖两利,动态调控”的口号……湖控工程的实施可能使倒灌彻底消失,鄱阳湖对长江干流渔业资源的补给作用可能因此而进一步削弱。”
《环评》对长江中下游干流生境及鱼类的影响评价时,仅论证了水文情势变化对鱼类的影响,并没有对于工程造成的鄱阳湖对于长江干流渔业资源的补给影响进行论证。
▶ 《环评》忽视了对于工程闸址下游到湖口区段鸟类的影响
环评中论述:“对闸下鸟类及其栖息生境的影响工程闸址下游到湖口,该区段主要为通江水道,多年调查数据表明每年平均在该区域栖息觅食的水鸟总数稳定在25000 只左右。豆雁和白额雁是本区域冬候鸟群落的绝对优势种。……工程运行后,该区域水位受长江水位影响较大,工程影响相对较小, 其水位节律与现状基本相同,受地形影响枯水期水位略有下降,主要发生在入江水道之中,两侧洲滩湿地不受影响,对在此越冬的雁类种群影响不大。
由于该区域鸟类总量占整个湖区的比重小,珍稀鸟类在此出现的频率及数量极少。因此,工程运行对该区域越冬候鸟及其栖息地的影响相对较小。”
每年9月-次年3月为工程调控期,完全覆盖了雁鸭类候鸟在该区域的越冬时期。原鄱阳湖湖区部分的水可以对该区域水量进行一定程度补充,但由于工程调控期间内闭闸,鄱阳湖湖区部分的水不再能对该区域进行水量补充。而工程运行后,对该区域水位受工程影响水位必然下降,而雁鸭类对栖息地水深有一定要求,虽然可以向更深处迁移,但水深处有航运等人为活动需求。
因此,水位下降会造成工程闸址下游到湖口区段区域水鸟栖息地面积减少以及一定程度的破碎化,环评中未对该影响进行分析即得出的“对在此越冬的雁类种群影响不大”的结论缺乏科学性。
▶ 环评针对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对于都昌候鸟自然保护区的影响评估结论缺乏科学性、严谨性
环评对于工程运行对都昌保护区的影响评价是“工程运行后,水位降至11m的时间推迟到11 月10 日左右,由此推断雁类利用该觅食地的时间将推迟到11月下旬至12月初。北部的多宝片区出露的时间将推迟到11月底,此时气温降低导致植物生长受到限制,植被盖度较现状更加稀疏,雁类利用的可能性下降,取而代之的可能是利用极浅水以底栖动物为食的鸻鹬类。保护区鸟类利用的时段和栖息的鸟种类将发生变化,但不影响其作为越冬候鸟栖息地的功能。”(见《环评》下册 362、363)
然而,都昌候鸟自然保护区本就是以小天鹅、白琵鹭、灰鹤、白额雁为主要种群,小天鹅为大宗种群,该保护区已成为小天鹅在鄱阳湖区域越冬的主要栖息地,被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授予“中国小天鹅之乡”荣誉称号,该地区越冬候鸟的高峰期在11月中下旬。即:该保护区的主要水鸟种群雁类在迁徙高峰期会因为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受到严重影响,《环评》不以主要种群的生态影响作为评价标准,而得出因为可以由其他非主要种群进行利用。所以“不影响其作为越冬候鸟栖息地的功能”的评估结论缺乏科学性、严谨性。
对于都昌候鸟自然保护区的上述不利影响,《环评》中采取的措施是“合理安排越冬替代栖息场所”(见《环评》下册473页)。然而未论证替代场所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尤其是未对替代场所是否适合小天鹅等主要种群进行论证。
三、建议全面、深入分析造成鄱阳湖枯水期水位下降的成因,基于成因充分评估建设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的必要性
现有的环评文件仅分析了三峡水电站蓄水周期对于鄱阳湖的影响,但并未全面、深入分析造成鄱阳湖枯水期水位下降的成因,也未比选、论证其他替代性方案的效果以及可行性。建议应当全面、深入分析造成鄱阳湖枯水期水位下降的成因,基于水位下降成因评估建设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的必要性,并对调整三峡工程拦洪调度方案、修复入江水道、调整鄱阳湖周边人为活动等替代性方案进行充分评估,客观评价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的必要性,保护和改善江湖泊区域生态环境应该站在长江全局高度上统筹考虑,避免因工程修复问题但却产生更多的新问题。
四、结论
我们认为在上述问题没有得到充分深入的科学论证,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风险未被消除之前,不应当进行江西省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项目的建设。
由于本项目方案复杂,并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且不可逆的影响,我们申请针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公开征求有关单位、专家、社会组织和公众的意见,联合社会多方力量讨论更加科学、更具可持续性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