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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八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2011-04-08

 

四月八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特别关注:

1、国际在线:     日本倾倒毒水污染海洋 将导致海洋生物灾难

http://www.chinanews.com/ny/2011/04-08/2959740.shtml

环境资讯:

2、人民日报:    环保部:确保公众知晓环境信息、检举环境污染权利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7/14336805.html

3、一财网:      林业局:收集万余濒危野生动物基因样本

http://www.yicai.com/news/2011/04/723751.html

4、中国新闻网:  中国今年一季度自然灾害致1.7亿人次受灾 75人死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1/04-08/2959879.shtml

 

地方信息:

5、中国经济时报: 云南将为环境公益诉讼立法

http://www.cet.com.cn/20110408/c2.htm

6、腾讯新闻:     青海省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未有效遏制

http://news.qq.com/a/20110408/000755.htm

 

人与自然:

7、最后的白鳍豚之死

http://6.cn/watch/14789159.html(视频网址)

 

环境曝光:

8、贵阳晚报:     贵州平坝宏大铝化工排污 千余亩农田将无秧可种

http://health.dahe.cn/hot/201104/t20110407_66416.html

9、新民网:       江苏镇江治理山体滑坡 1/4青山将夷为平地()

http://news.qq.com/a/20110408/000647.htm

 

南方周末绿色专题:

10、南方周末:    多少自然保护区被蚕食

http://www.infzm.com/content/57363

11、南方周末:    食品安全,为何也一国两制?

http://www.infzm.com/content/57371

 

深度报道:

12、新化财经:    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出台 总量控制5种重金属

http://green.news.qq.com/a/20110408/001248.htm

13、中国环境报:  冲破垃圾围城出路在哪? 

http://www.cenews.com.cn/xwzx/sj/201104/t20110407_701131.html

 

环境评论:

14、广州日报:    “环评作假”该打谁的屁股

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11-04/08/content_1315098.htm

15、羊城晚报:      “嚼火腿”挽不回消费者的信任

http://sp.ycwb.com/2011-04/08/content_3403155.htm

 

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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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本倾倒毒水污染海洋 将导致海洋生物灾难

来源:国际在线2011年04月08日

http://www.chinanews.com/ny/2011/04-08/2959740.shtml

核污水将侵害食物链,此举损人不利己,被指违反国际法

  海洋生物受到美国核试验辐射的影响,产生变异,从此拥有无坚不摧的力量;飞机、大炮、坦克,这些现代武器在它眼里根本就是玩具——这是日本著名导演圆谷英二创作的科幻形象“哥斯拉”。他大概想象不到,在“哥斯拉”问世50多年后,在他的故乡福岛县,核电站爆炸后泄漏出的大量高辐射污染水正在渗入广阔的海洋,而更为大量的中低辐射污染水则人为地排入大海。一时间,外界甚至有人担心,电影中的“哥斯拉”怪兽也许会成为现实。

  4月5日,日本东京电力公司开始将福岛第一核电站内含低浓度放射性物质的1.15万吨受污染水排入海中,对此,东电公司和日本政府均表示,实施这一措施是“万不得已之举”,污水排放不会对海洋环境造成影响。然而,一些研究海洋生态的专家表示,海洋生物的卵和幼体对核辐射较为敏感,核物质将改变它们的基因,虽不至于产生“哥斯拉”,但海洋食物链将受到破坏。倘若污染时日延长,海洋生态不可避免地会遭到侵害。

  日方坚称是“无奈之举”

  4月6日一早,日本东京电力公司宣布,在采取注入阻水材料等措施后,当天凌晨福岛第一核电站2号机组的放射性污水已不再泄漏。此前,2号反应堆取水口附近的裂缝处,辐射值超过日本法定限度750万倍的污水不断地从一个破裂的混凝土深坑渗入大海。由于辐射水平极高,即使是采取了恰当防护措施的工作人员,也无法走到足够近的距离从事维修。尽管漏水的地方已经堵住,福岛第一核电站1至3号反应堆外竖井内的强辐射污水总量高达6万吨,如何处理仍然令人挠头。

  与此同时,为了给高辐射污水的储存腾出空间,东电公司从本周一开始将1万多吨的低辐射污水排入海洋,目前工作仍在继续。据了解,污水中放射性物质碘-131的浓度约为正常时期安全值的100倍,最高时达到500倍,铯-134和铯-137的浓度为安全值的50至70倍左右。污水排放将一直进行到周五。

  考虑到外界对污水入海的质疑,日本方面这两天忙于做解释。东电公司声称,此举是“一项不可避免的措施”,宣布时一位官员还“强忍泪水”。

  原子能安全保安院发言人西山英彦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把毒性较小的水排入大海,政府就可以释放出更多的空间来储存毒性更大、妨碍反应堆修复与控制的污水。西山英彦说,事实上,我们不希望采取这一措施,但是储存污水的其他方案实施起来耗时太久,比如采用一艘大型驳船,和一个被称为“巨型浮体”的浮动码头。

  东电公司承认,污水排放将污染海洋,但强调即便成人每天食用附近海域的鱼类、贝类及藻类,也只相当于每年遭受0.6毫希沃特的辐射,仅为人体在自然界中每年受辐射量2.4毫希沃特的1/4。日本政府也表示,放射性污水将“很快被海水稀释”。

  将导致海洋生物灾难

  与东电公司和日本政府的淡定不同,各国专家学者闻讯后纷纷表态,认为日本此举将给海洋生态带来深远影响。

  美国《纽约时报》报道说,过去一周,日本东部沿海海水样本中碘-131和铯-137的水平已经上升。自然界中的电离辐射造成的基因损害大部分可以恢复,但人类活动制造的过量辐射对生物体的基因损害却难以修复。

  莱曼大学海洋研究实验室的学者约瑟夫·拉什林对“美国国家地理学会”指出:“核辐射入海后可能造成一定数量的生物死亡,但是与生物基因受到的影响相比,这还不算让人特别担忧。问题主要在于,辐射物质将改变生物基因或者通过食物链传递给其他生物,对生物繁殖造成影响。”拉什林说,大部分变异的生物都无法存活,但是一些生物能够将变异传递给下一代。而且,如果受辐射的生物成为其他生物的食物,辐射就会随着食物链传递下去。

  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的环境辐射学专家比尔·伯内特对媒体说:“好在碘的半衰期只有8天,如果他们能够停止泄漏,这就是个短期问题。但是,铯是个较为严重的问题。海洋环境中铯的放射性完全衰减,需要几代人的时间。”

  更令人担心的是,随着时间的增加,放射性物质不但会进入食物链,还会影响到海底淤泥。拉什林表示,如果是短期污染,情况还不算糟,但如果辐射泄漏持续几个月的时间,日本就得应对一场严重得多的海洋生物灾难。

  核毒水对中国影响大吗

  实际上,海洋一旦被污染,影响的不仅是日本本国的渔业,日本邻国乃至全球恐都无法幸免。据《华尔街日报》报道,日本政府说污水排放没有事先同其他国家商量,但曾将这一决定告知俄罗斯、韩国、中国和美国等国的使馆。

  据韩联社报道,日本政府于4月6日上午向韩方介绍了放射性污水的排放情况。之前,韩国对日本的做法提出抗议,并提出了联合监测的要求。俄罗斯副总理伊凡诺夫则表示,如果海水受到辐射污染,俄罗斯在距离福岛约160公里的海域捕鱼将非常危险。

  目前,中国国家海洋局各分局密切关注着海水辐射情况的变化。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发布的消息显示,根据海洋环流分析,福岛第一核电站渗出的高辐射积水流入海洋后,将被福岛附近的黑潮延伸体向东至东北方向输运,进入北太平洋,近期基本不存在向中国海域扩散的动力条件,因此近期不会对中国东海海域水体和海产品产生影响。

  《世界新闻报》记者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了解到,中国的近海捕捞业短期内不会受到直接影响,但在日本东太平洋海域捕捞作业却存在一定风险。建议考虑停止从日本进口水产品,如果事态严重恶化,考虑适时停止中国在日本附近海区的捕捞作业。鉴于放射性物质在水生生物中有积累作用且残留时间较长,应该更长远地关注核泄漏事故对水生生物的长期影响。

  日方排污已违反国际法

  1986年8月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事故后,国际原子能机构9月紧急通过两个条约:《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援助公约》和《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两个公约为所有有核活动的国家规定了义务,如果发生或可能发生核损害、核污染,要及早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国家和国家原子能机构,一旦造成实际损害,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和国际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郭红岩告诉《世界新闻报》记者,日本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国际法。“不但由于日方向海洋排放核污水影响了其他国家的环境,而且从核泄漏开始发生到现在,日方就事故情况是不是通报得及时和全面,都存在很大问题。” 郭红岩表示,《伦敦公约》是针对海洋排污而设定的,虽然公约主要针对外海,且提到“如果倾倒是避免威胁的惟一办法”的情况下可以倾倒废物,但是其中也提到“缔约国采取的行动不应使损害或损害的可能性直接或间接地从环境的一个部分转移到另一个部分”。

  郭红岩还指出,“世界上主要国家都作为行事规则的国际习惯法也明确规定,国家在利用本国的环境资源时,有义务不损害本国领域以外的环境权益。”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日本都应该遵循有关核损害、核污染赔偿的国际法,即《1960年巴黎公约》和1963年通过的《核损害民事责任维也纳公约》,对相关国家进行赔偿。《世界新闻报》记者/李静

2、环保部:确保公众知晓环境信息、检举环境污染权利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1年04月08日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7/14336805.html

突发环境事件要第一时间发布

  本报北京4月7日电  (记者武卫政)在7日召开的2011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环境风险压力继续加大,环境宣传教育要大胆创新,提高能力,确保公众知晓环境信息、参与环境事务、检举环境污染的权利。

  潘岳说,要正视中国环境当前面临的挑战,对环境突发事件以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准确发布信息,回应公众关切。要通过环境宣传,积极反映公众诉求和社会关切,批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督促政府加大力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环境宣传教育做好了,可以有效缓解社会压力,促进社会和谐;可以强化公众在参与环保事务中的主体地位与管理义务;可以促使各级政府转变思想观念,用制度去保障公众参与政府公共决策的权利。

潘岳说,“十一五”期间我国环境保护取得重大进展,但是也要看到,“十二五”期间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能源消耗还要增加,环境容量仍然有限,治污减排的压力继续加大;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土壤污染、危险废物和新的化学品等污染正成为损害环境质量和公众健康的重要因素,环境质量改善的压力继续加大;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集中在长江、黄河、珠江和太湖沿岸,尾矿库环境风险十分严重,一些地区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突出,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压力继续加大。

3、林业局:收集万余濒危野生动物基因样本

来源:一财网2011-04-08 章轲

http://www.yicai.com/news/2011/04/723751.html

全国已建立野生动物救护繁殖基地431处,收集了360多种12600多份濒危野生动物基因样本。

国家林业局今天(8日)透露,全国已建立野生动物救护繁殖基地431处,收集了360多种12600多份濒危野生动物基因样本。

在参加中国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CITES公约)30周年座谈会上,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表示,30年来,我国认真履行CITES公约,全力推进林业生态体系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明显改善,濒危物种拯救取得显著成效。

据国家林业局统计,截至2010年底,林业系统已建立自然保护区2035处,总面积1.23亿公顷,有效保护了全国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85%的野生动植物种类、65%的高等植物群落,以及300多种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和130多种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栖息地;建立水生生物保护区200多处,总面积10多万平方公里。

记者了解到,自1981年4月8日正式加入CITES公约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认真履行CITES公约,林业、农业、海关等各个部门在资源管理、贸易监管、执法合作、法制保障、国际交流等方面形成合力,对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实施有效控制。

贾治邦说,国家林业局作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的主管部门和履行CITES公约的管理协调部门,全力推进林业生态体系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建设,相继实施了一系列林业重点工程,有效推进森林资源不断增长,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明显改善,濒危物种拯救取得显著成效。

目前,全国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0.36%,森林蓄积量增长到137.21亿立方米。并通过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有效保护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全国已建立野生动物救护繁殖基地431处,收集360多种12600多份濒危野生动物基因样本,建立了450多处野生植物迁地保护基地,大熊猫等50多个濒危野生动物繁育种群持续扩大,苏铁、兰花等上千种珍稀植物建立了稳定的人工种群。

专程来华参加会议CITES公约秘书长约翰·斯甘伦表示,中国在履行CITES公约的双边、地区和多边等国际交流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对保护资源和履行公约的贡献是举足轻重的。

CITES公约缔结于1973年,至今已有175个成员国。经过30多年的发展,该公约的独特机制和在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发挥的有效作用,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和广泛支持,已经成为全球最有效和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公约之一。

从2000年至2010年,中国连任CITES公约常委会副主席国和亚洲地区代表。在2004年和2008年公约缔约国大会上,CITES公约秘书处向中国颁发了“克拉克·巴文国际野生动植物执法奖”。

4、中国今年一季度自然灾害致1.7亿人次受灾 75人死

来源:中国新闻网2011年04月08日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1/04-08/2959879.shtml

  中新网4月8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2011年一季度全国自然灾害造成1.7亿人次受灾,因灾死亡75人,失踪11人,因灾直接经济损失480.5亿元。

  近日,民政部、国家减灾办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铁道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部、统计局、林业局、地震局、气象局、保监会、海洋局、总参作战部、红十字会总会等部门召开灾情会商会,对2011年一季度全国自然灾害情况进行了分析和评估。

  会议认为,总体上,2011年一季度全国自然灾害以干旱、低温雨雪冷冻和地震为主,部分地区还遭受了洪涝、风雹、山体滑坡和泥石流、森林火灾、病虫害等灾害,灾情与近年同期基本持平。冬麦主产区发生秋冬连旱,山东、河南等8省不同程度受灾;贵州、湖南、重庆等10省(自治区、直辖市)遭受低温雨雪冷冻灾害,部分地区出现大范围道路、电线表面结冰,当地群众生活受到影响;渤海和黄海海冰灾害突出,给渔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西南地区地震活动频繁,云南盈江5.8级地震造成多人伤亡,缅甸7.2级地震给云南西双版纳等地造成一定损失。

经核定,2011年一季度全国自然灾害造成1.7亿人次受灾,因灾死亡75人,失踪11人,紧急转移安置81.9万人次;农作物受灾11380.1千公顷,其中绝收281.8千公顷;倒塌房屋11.3万间,损坏房屋38.1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480.5亿元。 

5、云南将为环境公益诉讼立法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11-04-08  李强

http://www.cet.com.cn/20110408/c2.htm

“在涉及环境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案件中,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由谁作为原告来参加诉讼,原告缺失使司法检察机关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显得十分尴尬。”云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日前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究其原因,主要是立法层面和程序规制方面还有不少欠缺。因此,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并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建立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制度,显得尤为迫切。

王田海对本报记者说,环境作为国家公共资源,环境违法造成国家资源损害时,仅靠赔偿等经济手段难以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现在处理环境违法刑事案件主要由公检法、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协调解决,由于原告主体法律规定缺失,在司法实践中很不好办。

王田海说,现有民法规定受害人、有关组织可以提起诉讼,但现实中由受害人来提起诉讼难度大,国家或者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得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司法部门来起诉。从云南的实践看,虽然在公检法等部门设立了涉及环境案件的相关机构,但原告主体缺位,办理案件数量少,有案件也不好办。

他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先污染,后治理”、以损害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各界对建立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制度的呼声日趋强烈。近年来,我国不少地方的司法机关和职能部门积极探索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诉讼主体缺位、司法实践难操作等问题仍然存在,严重制约着环境公益诉讼的深度发展。

据王田海介绍,自2008年以来,云南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办理了一大批破坏森林、矿产资源的案件,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加大了环境资源保护力度,通过督促、支持起诉的方式成功办理了一起污染水源的环境公益民事诉讼案件,积极办理非法处理固体、液体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犯罪案件,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期间,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研究和推进工作,连续三年组织课题组对相关理论、制度设计、程序规范等进行了大量的调研论证,初步形成了《云南省环境公益诉讼实施办法(课题建议稿)》。与此同时,昆明、玉溪、怒江等地检察机关大胆探索,相继成立了环境保护职能部门,并在工作机制、办理案件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从调研情况看,开展环境公益诉讼主要面临以下两大问题:其一,从法律依据看,由于我国现行环境法律体系(如民事诉讼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中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的规定不够细、主体不明确、程序不清晰,尤其是对原告主体资格在“直接利害关系”上的限制,使得大量的环境公益受到侵害时,因为诉讼主体缺位而不能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人民检察院在直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方面,存在主体资格、职能定位、诉讼程序、效力保障等缺乏法律依据的实际困难。其二,在司法实践中,因为法律依据缺乏、程序规范不明,没有符合环境公益诉讼规律和要求的制度设计,没有清晰的立案标准和严密的诉讼程序,导致实际工作中职能分工不明。云南省已有三个州、市的公、检、法机关设立了环境司法机构,专司环保执法和环境司法职责,虽然在重要性、紧迫性等宏观认识上差异不大,但因为没有一个共识基础上具有指导作用的规范性文件,遇到具体问题时仍有不少分歧。从具体工作情况看,目前环保警察与环境监察之间的分工协作,检察机关与环保机关的职能界定,法律监督与审判活动之间的配合制约,在职能上、范围上、程序上都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厘清和细化。

因此,王田海建议全国人大就建立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制度开展立法调研,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推进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制化。

据记者了解,《云南省环境公益诉讼实施办法(课题建议稿)》已经完成。

6、青海省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未有效遏制

来源:腾讯新闻2011年04月08日

http://news.qq.com/a/20110408/000755.htm

自然保护区是就地保护生态系统的最重要方式,青海省已建立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个,占其面积的28.53%,远高于全国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15%的水平。青海省的生态环境直接关系到我国水资源(三江源)、生物多样性资源的保护,属于我国保护生态安全的重点地区。但是,从目前情况看,以自然保护区为依托的生态环境保护状况仍存在诸多问题,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据了解,青海省草地植被退化、湿地萎缩,土地荒漠化分布面积的扩大,导致了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恶化以及分布区域的缩小,而人类对野生动物的乱捕滥猎和对虫草等药用植物的大肆采掘,使区内青藏高原特有动植物种群数量大为减少,一些物种甚至濒l临灭绝。境内濒临灭绝危险的生物物种约占总数的15—20%,明显高于世界1O一15%的平均水平。我国是《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签约国,青藏高原的生物多样性资源不仅十分丰富,而且由于其生存环境的特殊性,很多物种只限于这一环境范围,因此被称为青藏高原特有种。生物多样性是维护生态平衡的基础,动植物物种的减少直接危及生态环境的自我维系功能。

据调查,可可西里以藏羚羊为主的高原动物经过休养生息,种群恢复较快,但是偷猎盗捕的现象并未禁绝近年来,该地区核心地带鼠害严重,直接造成草场退化和与藏羚羊等动物争食的问题。此外,可可西里“无人区”的状况也发生了变化,一些牧民已进入该地区放牧,占据了一些藏羚羊的栖息地和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对保护区藏羚羊等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原始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这种家畜和野生动物共生的现象,也提供了相互交配的可能性,其后果会在某种程度上造成高原野生动物物种的变异,对生物多样性在物种、基因、遗传方面的原生形态造成威胁。在青海湖自然保护区域内,湖畔沙化、水位下降、水体分裂等问题严重,特产湟鱼资源也大量减少,“鱼鸟共生”的生态平衡遭到破坏。 (本文摘取自《中国经贸导刊》)

7、最后的白鳍豚之死

http://6.cn/watch/14789159.html(视频网址)

2007年8月8日,长江白鳍豚正式宣告功能性灭绝。而专家预言白鳍豚的“丑表妹”洞庭湖江豚15年内可能灭绝。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比大熊猫还珍稀的物种濒临灭绝?长江正经历怎样的生态危机?绿色环保组织“绿家园”的召集人汪永晨和记者宣克灵做客“风言锋语”来共同探讨。

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http://6.cn/watch/14789159.html(前面有短暂的广告)

8、贵州平坝宏大铝化工排污 千余亩农田将无秧可种

来源:贵阳新闻网-贵阳晚报2011年04月07日

http://health.dahe.cn/hot/201104/t20110407_66416.html

被污染的水渠

  清明前后,正是村民放水育秧的大忙时节,平坝县羊昌乡上安村的上千村民,只能望着引水渠中如酱油一般颜色的渠水叹气。“错过了农时,全村1810亩农田将无秧可种。”

  村民介绍,造成渠水污染的,是位于上安村旁的贵州平坝宏大铝化工有限公司排污所致。今年3月3日,该公司污水回收池的废水在排入事故应急池时,大量含碱的工业废水排入下游水渠中,造成渠内鱼虾成批死亡。由于水被污染,村民无法放水育秧和耕种。据统计,上安村7个村民组共1323个村民受影响。此外,大量有毒工业废水经羊昌河流入红枫湖中。

  3月29日,记者从该厂排污口沿水渠步行了约3公里看到,这段渠水呈棕黑色,受渠水污染的水田内有不少死鱼。经用PH试纸现场测试,渠水的PH值超过14,属严重超标。

  该村村民说,这家铝化工企业每次排污,都会造成下游农田减产,鸡鸭及牲畜成批死亡。这些年来,渠内鱼虾基本灭绝,田里也见不到青蛙,村里的儿童也不敢到渠中游泳。

  对于这次污染事件,该厂有关负责人称确有其事。目前,企业刚收到安顺市环保局的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被要求在4月7日前消除对下游农灌沟渠内的污染。

9、江苏镇江治理山体滑坡 1/4青山将夷为平地()

来源:新民网2011年04月08日 刘劲松 文/摄

http://news.qq.com/a/20110408/000647.htm

西山一半山头已被挖平,百姓不禁要问,以后哪还有青山绿水?

建了挡土墙,东吴路好久没滑坡了

■事发镇江合山,为了治理滑坡,1/4山体将被夷为平地。张远平解释,西山整治主要采取的办法是削坡减载,理由是:西山周围有医院、学校操场和部分民居,此举是为了永绝后患。”该人士介绍,“如果都像合山这样,为了治理滑坡把山都挖平,那镇江市区的大多数山都不复存在了。

■百姓质疑,山没了,还谈啥青山绿水

■治理共需2800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业内人士表示,除了挖山还有其他经济有效的方法

2009年,镇江市出台了“青山绿水”两年行动计划,希望通过两年的时间,对镇江市区范围内的11座山体进行整治,打造11座开放式天然公园,还市民以青山绿水。然而,有关方面以“治理地质灾害山体滑坡”的名义,要将合山西侧占地约15亩的“西山”全部挖平,在当地社会各界引发了争议。

记者调查后发现,在该市土地收储中心制订的相关方案中,这块未来被平整的土地标注为“预留开发用地”,但中心负责人表示,规划上的用词不规范,西山地块未来用途目前尚无定论。

记者探访

半个山头没了

在镇江的市郊,紧靠焦山的地方有一座合山,它东西走向,有两个山头,西边的较小,叫西山,东边的较大,人们俗称东山,镇江市文物保护单位合山炮台遗址就在合山的东山上。

合山不高不大,但风景优美,尤其到了春天,山上的小树林里鸟语花香,是附近居民休憩踏青的好去处。但最近这段时间,居住在合山周围的居民发现,合山的西山被挖掉了。

记者昨日来到现场,看到紧邻东吴路的西山坡中段出现了一条长约数十米,深约10米的“鸿沟”,似乎是大型机械挖掘而成,顺着这条“鸿沟”向山体中央走得越深,山体的破坏程度越明显,黄土裸露,残枝遍野。走在山体内就像走迷宫一样,到处是大型机械车辆挖开的通道。

行至山坡的中段,这里的山体已经被挖成了平地,足有四五个足球场那么大,在裸露的黄土上,不时可以看到枯萎的树枝和锯断的树根。不远处,两处尚挺立着的黄色“孤岛”异常显眼,它们高约20米,相距约10米,从地势看,它们原本应为一体,但被工程机械人为割断。其中一座“岛”上孤零零地耸立着高压铁塔,高压线横跨两座孤岛之间,很像沟通两岛的“索道”。

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铁塔所在位置就是西山山头,因为铁塔还没有搬移,所以山头还不能挖,一旦铁塔移走了,那两座山头也就不存在了。

记者发现,西山的整个山体大体被挖低了十几米,最低处,山体几乎与东吴路面齐平。

 “我们是去年10月份看到有人在这里挖山的,发现的时候,西山的山头正在开挖,今年三月份,整个山体就变成了现在的模样。”一位居住在附近的居民告诉记者。据他回忆,当时附近的很多居民来到现场制止,后被施工方告知,西山的挖掘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目的是为了合山整治工程的需要,它的实施部门是镇江市土地收储中心。

整治行动

西山将被挖平

合山的整治是镇江“青山绿水”两年行动计划之一。

相关媒体介绍,“青山绿水”项目是镇江2009年提出的一个两年行动计划,具体内容是对主城区11座山体进行集中整治,合山的整治也包含在内。整治的内容包括:拆除山体周边、河道两侧的违法建设、退房还山、治理滑坡、修复生态、完善景观,目的是使整治后的山体成为市民休闲健身的开放式天然公园。合山整治的实施由镇江市土地收储中心承担。

镇江市土地收储中心副主任张远平承认,合山的开挖是收储中心主导的,这是整治措施的一部分,也是“青山绿水”项目实施的前提,其做法是先治理滑破地质灾害,再在山体上建造景观。

记者了解到,2010年,镇江市土地收储中心向镇江市发改委提交了合山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并得到了批复。发改委在这份批复上注明:该整治项目是为了做好滑坡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工程,保障“青山绿水”两年行动方案的顺利实施而进行的,项目总用地146368平方米(记者注:219亩,包括周围村庄、厂房等等,合山占地约80亩左右)。

一份国土部门提供的项目简介显示,合山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设计方案提供了4种治理手段:1.削坡减载,对合山顶部进行削坡减载,满足地质灾害治理和景观设计要求,削降坡土方量约58万方;2.抗滑桩抗滑,3.挡墙支护;4.排水体系。整个项目共需2800万元经费,其来源主要为财政拨款。

张远平解释,西山整治主要采取的办法是削坡减载,理由是:西山周围有医院、学校操场和部分民居,此举是为了永绝后患。

张远平称,整个工程目前还没有完工,按照项目的安排,最终整个西山都要挖至与水平线持平,最终变成一个南平整、北顺势而上与东山连接的地块,挖掘的山体占地约15亩,约占合山整个山体的1/4,在这个方案中,东山头因为存有炮台遗址而不做大的改变。

疑问1

挖平后将用来开发房产?

回应:地块最大可能用做景观工程

山体被挖平将用来做什么?此前曾有网民报料,称这块土地早已内定,未来将被某房产公司开发房产。

对此说法,张远平予以了否认,他告诉记者,山体平整后的土地未来用途尚没有说法,但既然该项目是“青山绿水”的一个分项,那么最大的可能是建景观工程。

 “关于合山整治以后的建设,我们有着详细的规划。”张远平向记者提供的一份《合山整治改造概念性规划》显示,整个合山的景观工程共规划为3个区域,这3个区域均集中在东山附近,其中东山与西山连接处低凹地为水面景观活动区,东山山顶为市民活动中心,东山最北端规划为开放式市民活动场地。

张远平介绍,在前期由土地收储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中,该规划已经得到了认可并最终审定。

疑问2

为何写“预留开发用地”?

回应:这只是规划上用词不规范

记者注意到,在这份概念性规划中,平整后的西山地块赫然标注着“预留开发用地”字样。对此,张远平又对刚才规划已获审定的说法矢口否认,他解释,“预留开发用地”用词不规范,已获审定的只限于东山的景观工程,西山地块未来到底做什么项目,还要经过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并报批后才有定论。

如此涉及城市规划的浩大工程,镇江市的规划部门却未参与。张远平的理由是,工程的目的是为了地质灾害的治理,而国土部门是治理的主体,因此,“有些是不需要经过他们的。”

有知情者透露,《合山整治改造概念性规划》实际上是国土系统内部做出的方案。对此说法,张远平并未否认。

疑问3

滑坡现象到底有多严重?

调查:已经好几年没有发生滑坡

据张远平介绍,西山周围存在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的有多处。“以往每到雨季,东吴路一侧都会发生山体滑坡,2008年山上滑下来的泥土堵住了整条东吴路。而九中操场附近的山体落差有十几米,很容易给学生们带来危害。”昨日下午,记者对张远平描述的几处隐患点进行了现场走访。

 “几年前建了挡土墙,很久没有发生滑坡了。”东吴路一位报刊亭业主指着山体下方高约1米左右的混凝土矮墙告诉记者,近几年并未有任何滑坡现象。这样的挡土墙也同样出现在西山南侧靠近某企业宿舍的山坡下,附近居民称,挡土墙效果的确很好,再加上植被茂密,已经好几年没有发生过滑坡现象了。

而在九中的操场附近,记者看到操场沿线都设置了高约三四米的钢筋挡泥网,在操场打篮球的几位学生表示,挡泥网缓冲作用明显,况且山不高,距离学校操场还有十米左右,应该不会存在安全问题。

张远平也承认,通过国土部门相关治理设施的完善,2008年以后,并未发生过大型的山体滑坡现象。

疑问4

只有挖山才能治理滑坡?

实施方未做正面回应

 “为了治理滑坡,却将山挖平,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听说,削坡减载不是一定要把山体挖平。”一位从事国土资源管理的业内人士非常惊讶,他告诉记者,治理滑坡的方法有很多。“清除滑坡体也是方法之一,但通常只限于坡高小于15米、坡面长小于50米的小型土坡,因为工作量小,所以不需要太多资金。但像合山这样的中型山丘,采取挖平的方法并不合适,最主要的是浪费财力物力,完全可以通过其他低廉有效的方法来治理,比如建造支挡建筑物、抗滑桩、锚固法等等。”

该人士介绍,“如果都像合山这样,为了治理滑坡把山都挖平,那镇江市区的大多数山都不复存在了。”

就合山的现状,是否有更好的滑坡治理办法?对此,张远平始终未做直接的回应。但他表示,将整个西山挖平也是各级国土系统专家的意见。

声音

山被“消灭”了

还谈“青山绿水”?

 “很多城市因为没有山,用人工来堆山造景。镇江虽然多山,却也经不起这么折腾。”一位政府部门负责人认为,青山绿水行动计划的初衷非常好,对合山的脏乱差进行整治也属必要,但具体的执行部门却“把经念歪了”。“治理滑坡、修复生态说到底是还市民以青山绿水,彰显镇江城市山林的特色,确实,将山‘消灭’了,是治理滑坡一劳永逸的办法,但这种治理方式实在令人不敢恭维。山被‘消灭’了,又何谈‘青山绿水’呢?”

以治理滑坡的名义将整个山挖平,这样的举动让不少镇江市民感到惋惜。有市民认为,土地收储中心此举很可能掺杂了部门的利益,这样一处背靠山林的大块土地是商业开发的不二之选。“西山挖平后的地块,其最终归宿无非是两种,商业开发和景观建造。如果建景观的话,有山的地势肯定要比平地合适,既然如此,为何还要花大钱平山后再建?”

快评

挖山颠覆了民意预期

挖山是合山项目的整治方式,但是一定不是老百姓预期的结果。山都没了,还哪有“青山绿水”?这是最集中的民众质疑。

对于“青山绿水”整治行动,百姓称快的同时也有可以预见的预期。正如当地媒体介绍的那样,整治的内容包括:拆除山体周边、河道两侧的违法建设、退房还山、治理滑坡、修复生态、完善景观,在百姓的预期中,所有的措施应该都是修复性的,人们希望合山经过整治更宜亲近,为生活带来更多的绿色。然而,实际的整治手段却是要把约1/4的山体挖平,这被有关负责人说是“整治措施的一部分,也是‘青山绿水’项目实施的前提”。如此做法,的确能彻底消除地质灾害,也能为下一步的整治创造更好的基础条件,但,显然已经颠覆了修复性,而是再造了一座没有西山的新合山。对山体结构的改变,不仅投资巨大,也超越了人们心中对青山绿水的定义,更在一定时期内打破了人与生态的平衡。

关于“西山被挖平后将做何用”的问题,记者在采访中重点提及,但有关方面表示尚无定论,并称最大可能是建景观工程。这就更让人不得其解。一个后续用途尚无定论的地块,前期挖山就进行得如火如荼。如果这块地后期做商业开发,“青山绿水”的定义可能就要改写;如果后期再做景观建造,具体用途还只是可能,基建未免也太早了吧。试想,这么多的疑问存在,人们怎么可能不担心,毕竟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整个项目要花2800万元,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这并不是一笔可以随随便便用来折腾的小钱。

民生工程是得民心之举,如果违背了民意或者与民意预期存在巨大反差,有关方面是不是应该再慎重考量。尽管据称这个项目之前经过专家的审定,但是面对如此大的争议,人们就更想追问,所谓的专家审定,立场是什么,依据又在哪里?阿伟(新民网)

10、多少自然保护区被蚕食

来源:南方周末2011-04-07彭利国 实习生 张晴

http://www.infzm.com/content/57363

2010年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仅就全国已建的30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而言,因建设项目而调整范围或功能区划的达四十余个,约占总数的15%左右。至于省级市级保护区,则更是难以尽数。“是现在不严肃还是当初不严肃?”

三亚国家珊瑚礁自然保护区遭破坏 (孙清/CFP/图)

“禁区”不设防

“国家的大工程不上马,那国家的长远利益呢?”

有着“人间净土”美誉的新疆喀纳斯湖将迎来一位庞大的不速之客。3月下旬,中俄天然气管道西线段将穿越喀纳斯湖区的消息传出,一时舆论哗然。

喀纳斯景区林业局局长寇福堂证实,该项目已获国家林业局批准,“这是国家战略举动,我们支持并将尽力减小对当地生态系统的影响。”寇对媒体称。

国家战略之下,即便顶着“世界上最美丽的湖泊”的桂冠,即便拥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金字招牌,喀纳斯湖亦不得不颔首低眉。

而这个3月,自然保护区被“打扰”,喀纳斯并非孤例,相似的一幕正在渤海之滨上演。

“辽宁斑海豹面临‘有家难归’危机!辽宁滨海公路将穿越斑海豹传统栖息地——六道沟海域。”3月23日,田继光在微博上紧急求援。

田是辽宁省盘锦市保护斑海豹志愿者协会会长,3月22日,他才从盘锦市政府网站的公示上看到,辽宁省滨海公路盘锦市唐海线至三道沟道路工程建设在即,公路将横跨辽宁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辽东湾斑海豹核心栖息地。

滨海公路是辽宁“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规划的一部分,该规划已提升为国家战略。“如果省里真的有什么行动的话,保护区很难扛得住。”国家林业局湿地中心综合处处长邓侃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与喀纳斯和双台河口引发公众关注不同,诸多“扛不住”的自然保护区早在聚光灯之外频频被穿越。

2010年7月,安徽省林业厅就合福铁路穿越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公示,为期一周的公示结束后,“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反对意见”,安徽省林业厅一官员说,“目前,这个工程进行很顺利。”

同年年底,被纳入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的西成高铁开工,该项目最终无法避免地穿越了陕西天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陕西汉中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

在山东东营,与黄河三角洲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一路之隔,化工厂正渐次立起,八车道的公路已经四通八达,国家级“湿地”有成“失地”之虞。

如是种种,不过冰山一角。一个个顶着国家战略或地方战略头衔的大工程来袭,自然保护区除了退让并无太多其他选项。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自然保护区可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核心区是保存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研活动。这一1994年就已高高悬起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没有对重大项目建设开任何口子。

“国家的大工程不上马,那国家的长远利益呢?”一位多次参加全国林业系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的委员称,“这么大的保护区面积在这搁着,怎么能保证不穿呢?”根据环保部统计,截至2009年底,我国共有2194个各级自然保护区,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4.8%。

“保护是要暂时不动,而发展是要动。”中科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蒋志刚说,这两者之间的矛盾一直很大。于是,或调整功能,或缩减面积,不动的自然保护区渐渐动了起来。

火线“调整”

“是现在不严肃还是当初不严肃?”

3月30日,田继光从盘锦市交通局会议上得知,斑海豹的栖息地竟已经被划出了保护区范围。辽宁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王立峰亦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保护区范围去年就完成调整,“已经得到国家批准了。”这意味着,斑海豹保护已于理无据。

既然直接穿越核心区和缓冲区阻力重重,项目开工前实现对保护区的功能区划和面积的火线调整就成了唯一的对策。

3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党组书记池重庆通过微博澄清,称中俄天然气管道绝对不会穿过喀纳斯湖区的核心区。但南方周末记者调查发现,此前一个月,在一项由新疆林业厅主持的评审会上,喀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被专家组顺利通过,其中就涉及对保护区核心区的调整,用意可见一斑。

“最近自然保护区的确调整过多,调整强度过大。”原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复旦大学陈家宽教授对南方周末记者感叹。但他认为,保护区与工程修建必须协调,有的工程不能不建。

2010年11月,重庆市关于调整“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区”范围的申请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会议上被通过,调整河段虽然有限,却被认为是为即将上马的小南海水电站让路。该会议同时通过了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方案,乌岩岭生态旅游工程、黄桥至铜铃山公路等建设项目得以顺利进行。

同年,因为拟建运城至三门峡高速公路三门峡黄河大桥及接线工程,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方案被国家林业局批准,工程所在地的核心区、缓冲区调整为实验区。而只要不破坏生态环境,污染排放达标,实验区内的工程即可上马。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尚且如此,省、市、县级的调整亦自不待言。南方周末记者调查发现,2008年,湖北宜昌为加快打造沿江经济走廊,长江上唯一的中华鲟产卵场——宜昌中华鲟省级自然保护区由原来的80公里缩减为50公里。调整之后的次年6月,湖北宜化危险化学品专用码头被宜昌市环保局批准通过,其环境影响报告称,“根据调整后的功能区划分,本工程位于实验区内。”

“既然划了保护区就要下决心保护,这个口子堵不住,全国的(自然保护区)都要面临被蚕食掉。”中科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蒋高明忧心地说。

在官方口径中,“口子”于1999年打开。这年,国家环保总局颁发《关于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经国家批准的交通、水利水电重点建设项目因受自然条件限制,必需穿越自然保护区,特别是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内时,应对自然保护区的内部功能区划或者范围、界线进行适当调整。自此,调整有据可依。

一份由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和南京师范大学的研究人员于2010年发布的报告称,据初步统计,仅就全国已建的30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而言,因建设项目而调整保护区范围或功能区划的保护区达四十余个,约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数的15%左右。

“当初制定的时候就是因为特殊性,难道因为发展就忽略了这些特殊性吗?”环保人士汪永晨不解,既然已划定,何故频频改,“是现在不严肃还是当初不严肃?”

影响较小?

所谓生物通道更像是一个幌子?

辽宁省海洋水产研究院研究员韩家波也无法确知滨海公路的施工对斑海豹的影响究竟几何。他所能确定的是,如果在距离较近的地方修建公路,海豹们只有选择离开。而这还只是施工,“将来公路运营了怎么办呢?”

类似的问题无人能解。在西城高铁、合福高铁等项目的环评报告里,往往只有简单的一句“影响较小”。

南方周末记者此前的调查显示,以长白山为例,在“全力打造成世界级的旅游胜地”之后,规划49处景点景区中不少深入法律严令禁止旅游的生态核心区和缓冲区。据《人与生物圈》杂志社披露,2006-2008年间,两次长白山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调查发现,几乎全部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均呈急剧下降趋势。

类似的结果亦被官方承认,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印红在今年2月的一次会议上指出,目前,我国生物多样性下降的总体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形势依然严峻,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的矛盾继续存在,甚至存在激化的趋势。

修建生物通道,变路基穿越为隧道、桥梁穿越……此类减小对保护区影响的做法被诸多项目建设所提及。穿越可可西里保护区的青藏铁路为藏羚羊等修建的迁徙通道已被认为是一个成功的典范。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动物都可以像可可西里的藏羚羊那样很快适应,研究动物多年的蒋志刚称,野马等长期适应了开阔生境的动物并不能很快习惯穿越涵洞等廊道,“头顶上有东西它们害怕。”

在中科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蒋高明看来,所谓生物通道更像是一个幌子,“这么做往往是开发部门找了一个很好的借口,”蒋高明说,对自然保护区最好的保护就是绕过它,“我们国家真正完整的东西已经不多了,不应该再去蚕食它们。”

一个更深的隐忧在于,屡屡火线调整后,生物栖息地将变得碎片化、岛屿化,迁移困难、配偶难觅、近亲繁殖,生物多样性会受到影响。“有些啮齿动物被隔开后,慢慢形成了两个种群,甚至公路两旁的蝴蝶遗传都不一样了。”蒋志刚说。

11、食品安全,为何也一国两制?

来源:南方周末2011-04-07何海宁 实习生 袁端端

http://www.infzm.com/content/57371

——食品安全监管特区揭秘

 “供港澳的猪,外形要好看,后臀要丰满,瘦肉率要高,体重也有要求,不能超105公斤,不能低于95公斤。”

“工人进入猪舍,必须沐浴更衣,趟过齐膝盖高的消毒池。进入不同功能区,必须再次消毒。”

“运输过程中,不同猪场的不能混装,肉猪和其他动物不能混装,而根据港澳对动物福利的规定,每辆车只能装35头猪。”

“去年底,内地供香港食品合格率为99.97%,澳门达到了100%。”

 “我们至今保持11年未发现瘦肉精的纪录。”近日,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下称珠海检验检疫局)有官员表态称。

这句硬气十足的话来自一套独善其身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与国内食品安全由数个部门分段管理不同,它是相对独立由一个监管部门独力监督全食物链安全。不仅活猪,其他牲畜、禽类、蔬菜等食品,也保持着自建立至今无安全事故的完美纪录。

这就是内地供港澳食品的监管体系,一头猪从出生到出口,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全程监管。这是国内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个奇迹,其背后不仅有市场的推动,还有政治的考量。不过,这一体系若要复制到内地,却是一个难题。

全程监管

珠海金鼎猪场场长林杰钊每天最重要的事情,就是防止他的猪生病。金鼎猪场每年出栏量约12000头,是珠海有供应港澳活猪资质的5个猪场之一,每年约有4000头输往澳门。

在金鼎猪场里,猪如同刚出生的婴儿一样被百般呵护。在猪场约3米高的围墙里,猪舍被分成许多功能区。种猪安置在上风口,降低防疫风险。母猪配种时,有专门的配种间,临产前一周,母猪会进入产房生产。仔猪产下二十多天之后,转移到保育间,再稍大一些就养在育肥间,最后等待输往澳门。“国内规模化的猪场差不多都这样,但农户散养的就不可能了。”林杰钊说。据了解,国内至少有一半的猪肉来自散养。

更严格的是对人的要求。工人进入猪舍必须沐浴更衣,趟过齐膝盖高的消毒池。进入不同功能区,必须再次消毒。如果工人休假外出后回到猪场,须静养3天,降低携带传染病的风险。检验检疫人员下场巡查时,不能“串场”。“就是不能上午去这家猪场,下午去另一家,避免交叉感染。”

林杰钊办公室墙上挂着已经泛黄的“禁用药物名录”,这是猪场的生命线。一旦跨越,将面临撤销供港澳资格的严重后果。无论是林杰钊还是其他猪场场长,都认为供港澳猪场的监管要严格得多,甚至工人的健康证,比普通的也多出结核病、布氏杆菌的检查。

在生产中,要求自繁自养、全进全出,即猪场不能购买仔猪,必须自己繁育;每批肉猪必须整体出栏,空栏彻底清洁消毒后才能进下一批猪,避免交叉感染。对于检验检疫注册,养殖场实行“一场一证”的准入制度。猪场日常生产活动都需记录在册,供监管部门查阅。每个月进行两次瘦肉精检测,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常规监测,监测项目多达42项。在入冬、春末疫情高发期,张标和同事们还要加强疫情监控。

林杰钊2000年来到金鼎猪场工作,恰好这一年“供港澳活猪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正式颁布。约在2002年,猪场从国营改制为民营。“我们的企业核心价值观都没有变,一直将这个看作是政治任务。”林杰钊说。

这样养殖出来的肉猪并不是每一头都有资格供应港澳,还要看猪的品质。“外形要好看,后臀比较丰满,身体比较结实的。另外,瘦肉率要高,体重也有要求,不能超105公斤,不能低于95公斤。”那洲猪场场长冷和平说。他的猪场年出栏量约16000头,有一半供港澳。

“剩下的再拉到自己内销的屠宰场,内地不看猪的外形。”林杰钊说。

肉猪出口必须报检,运输过程必须符合动物防疫的要求。在运输过程中,不同猪场的不能混装,肉猪和其他动物不能混装,而根据港澳对动物福利的规定,每辆车只能装35头猪。在出境前,检验检疫部门再次进行临床检验,必要时还要采样送实验室检测。“上次瘦肉精闹得这么厉害,我其实很放心。”珠海检验检疫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处张标科长说,“我信得过这个体系。”

监管体系由来

这个迥异于内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直接缘起于1998年在香港、广东爆发的猪肺汤事件。“1998年之后启动了一整套新制度,与以往做法不一样。”珠海检验检疫局办公室主任黄新民说。他曾经在动物检验检疫处工作了16年。

在1998年之前,供港澳鲜活商品运作体系与现在不同,在养殖环节归属农业部门管理,为进出口检疫把关的国家动植物检疫局也是农业部下属单位。“我们当时也对一些猪场进行注册管理,但要求没那么严,主要是关注疫病疫情,对药物残留关注比较少。”黄新民介绍说。

只有在1997年香港出现禽流感时,国家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将活禽纳入检验检疫部门的全食物链管理体系。

当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能分属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农业部所属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局和卫生部所属的卫生检疫局,后合并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这恰好为后来供港澳鲜活商品监管体系的完善搭建了平台。

1998年5月,香港17名居民因食用内地供应的“猪肺汤”而中毒,同时广东也出现了7例因喝猪肺汤而中毒的患者。这是国内首次瘦肉精中毒事件,引起了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重视,组织了全国各地经验丰富的专家进行调研。“我们不是参考哪一个国家,实际上我们一直在积累经验,专家们分析整个过程,从源头管起是一致的看法。”黄新民回忆说,“这是一项政治任务,人、财、物资源投入很大,一定要管好。”

香港、澳门的牲畜、禽类、蔬菜等鲜活产品大部分来自内地,保障港澳食品稳定供应一直是我国的政治任务。1959年,港澳出现鲜活商品短缺,向中央求援。在周恩来总理亲自过问之下,全国各地收集商品支援港澳,出现了保障港澳“生命线”的“三趟快车”。

直至今日,供港澳活猪、活鸡、活牛等大宗农产品依然采取配额制,无论市场起伏,都首先保证港澳食品的稳定供应。2007年内销肉猪价格高于港澳,导致港澳猪肉供应紧张,国家商务部、质检总局紧急协调,各地商务部门和检验检疫部门出面调配,确保了港澳市场稳定。

1998年,形如救火般的活猪暂行管理规定出台,监管主体明确、单一的监管体制开始明朗化。

这也是一个慢慢完善的体系。现在实行的在活猪身体上打针印的做法当时并没有,在澳门政府部门要求能对食品溯源的规定下,后来才增加了这一环节,一旦猪肉出问题,可根据针印追溯至出栏的猪场。

检测项目也在不断增加。2000年只有7种,2003年增加到了27种,2004年达到44种。“这是我们和澳门双方协商的结果。”张标说。

在活禽、活猪之后,检验检疫部门开始主动出击,对活牛、蔬菜、冰鲜肉制品也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办法,纳入到与活猪类似的单独监管体系。

在建立活牛的管理办法时,出现了小插曲。专家们以为这与活猪类似,后来发现活猪自繁自养的方式不适合养牛,农户一般从市场购买小牛,因此管理方法不得不更加复杂。“现在供港澳的鲜活农产品全部都有了管理办法。”黄新民说。这如同建立了一个食品安全监管特区,尽管检验检疫局官员不愿意作评,但与被戏称为“9个部门管不住一头猪”的监管体系相比较,确实令后者相形见绌。

去年底,国家质检总局官员前往港澳调研,香港称内地出口食品合格率为99.97%,澳门达到了100%。而在张标的印象中,在这11年间,只有一家只有一家出口活鸡公司因为收购非注册养殖场活鸡供应香港而被注销了供港澳资格。

能否复制?

黄新民总结这套监管体系的成功之处,在于三点:“监管主体非常明确,是我们一管到底。另外,这是政治任务,国家投入非常大。还有,供港澳活猪价格比较高,企业有利润,也愿意加大成本投入。”

这套体系是建立在高投入、高利润的基础之上。张标估计,按照活猪每季度42项监测,其中仅瘦肉精一项要每年两百多份样品估算,需要投入几百万元资金。这些是由国家拨款、免费提供给养殖场。这仅是活猪一项,而且针对的是年出栏量达到1万头的规模化养猪场。“在全国养猪有很多散户,必须要进行规模化养殖,这样行政成本才能降下来。”张标说。

高企的行政成本还显现在监管环节上。在疫情高发期时,监管人员需要“监装”,每天凌晨三四点赶到养猪场,监督肉猪出栏,装入货车。张标感到目前存在的困难就是“人员和经费不足”。“我们每年都要求增加编制、增加经费,现在我们是真正体现了‘5+2’、‘白+黑’,加班已经习以为常。”黄新民半开玩笑说。

林杰钊算了一笔账:“猪场的成本主要在饲料、兽药、工人工资、水电和日常开销上。该用的东西都要用好的。比如买饲料,好饲料养出来的猪正品率会比较高。”他选择的配料比普通的要高约200元/吨。“疫苗一定要打。别的一些散户可能抱着侥幸心理,有时候可以不打。许多药不能用,要治病就必须用比较贵的药。算下来每头肉猪要30块钱。”他细细算着,“消毒费用也比较高,每周两次,都不能少。”

运费也比较高,一辆车只能运35头猪。“内地有时候一辆车有3层笼子,装120头都有。”

以这样的养殖成本内销肉猪,盈亏只能靠市场价格。据林杰钊介绍,内地猪肉价格波动比较大,时亏时盈。而供港澳猪价相对稳定,并且有配额保障,利润也相对可观和稳定。

目前,从公开数据查询到,珠海市场的猪肉零售价格约为15元/斤,澳门约22元/斤。两者存在比较大的利润空间。

“出口的猪比内销大致每头多80块钱。”冷和平说,“我们主要靠出口赚钱。”为确保出口肉猪不出纰漏,那洲猪场还专门招聘华南农业大学等对口专业的大学生负责检测工作。

冷和平本身也是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博士,他认为供港澳活猪养殖方式可以推广,但随之而来的是猪肉零售价也会上涨,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黄新民是广东省政协委员,每年“两会”,他的提案都与食品安全有关。他记得也曾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要由一个部门全程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但是,这是做不到的。供港澳食品数量有限,国家高度重视,投入很大,监管手段严密,但内地还没达到集约化养殖的程度,所以按照我们这个方式来做,理论上可以,但实际上不行,成本承受不起。”

12、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出台 总量控制5种重金属

来源:新华财经2011年04月08日张瑞丹

http://green.news.qq.com/a/20110408/001248.htm

据《财经国家周刊》报道,“砷毒”、“血铅”、“镉米”等事件频发,让重金属污染成为最受关注的公共事件之一;即将出台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显示,中国将对汞、铬、镉、铅等重金属进行重点防控

3月下旬,安徽省近一半以上的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仍在停产。

今年1月,安徽省怀宁县爆发儿童血铅超标事故;经查,铅酸蓄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铅污染为肇事主源。

随后,安徽省有关部门在1个月内关停约50家铅酸蓄电池企业。

这起事故,直接加速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的出台。

2月18日,该《规划》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成为首个获批的“十二五”规划。业内人士认为,“人人喊打”的涉重金属行业,已经走到了历史关口。

总量控制5种重金属

《财经国家周刊》了解到,此次《规划》中进行重点监控与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的重金属主要有5种,即汞、铬、镉、铅和类金属砷。

按照《规划》要求,到2015年,“重点区域”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要比2007年削减15%;“非重点区域”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

所谓“重点区域”,包括内蒙古、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14个重点省份和138个重点防护区。

据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介绍,与二氧化硫等具有普遍性的主要污染物不同,重金属污染物呈现区域特征性污染,“即使14个重点省区,也不是每个地方都存在问题;《规划》甚至细化至工业园区层面,比如某个乡镇中产业集群的一个工业园内。”

吴舜泽坦言,突发事故发生频率的增加,源自涉重金属行业无序发展”。

据其介绍,《规划》对于重点监控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属于“硬性指标”,要求极其严格,“重点区域”原则上不再建立涉重金属企业。例如,重点防控汞污染的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涉汞企业,禁止新增汞排放的同时还要削减排放量。

 “通过企业的清洁技术改造,加强企业排放监测等措施,必要时采取经济和行政手段”,吴舜泽告诉《财经国家周刊》,尽管《规划》在防控、治理两方面均有要求,但“十二五”规划侧重点,却并非整治与修复历史遗留问题;而是要重点解决涉重金属企业的污染问题,控制“多、小、散、乱”企业,稳定企业排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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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冲破垃圾围城出路在哪?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1-04-08  闫艳 高杰 李莉 范圣楠 

http://www.cenews.com.cn/xwzx/sj/201104/t20110407_701131.html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到201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

  垃圾处理的出路在哪里?本期特刊发江苏垃圾处理面临的困境和正在尝试的解决方案,希望与读者共同探讨这个越来越突出却又无法回避的问题。

  登陆龙虎网,进入垃圾分类专题,就可以看到“垃圾分一分,环境美十分”的标题。在江苏省南京市城管局副局长陈雷做客龙虎网的视频中,他透露,今年5月,南京市将在16个小区试行垃圾分类,力争明后年在市区全面推进,到2014年,南京垃圾分类率达40%,闯出一条垃圾围城的突围之路。

  应怎样认识二恶英危害?

  焚烧1吨垃圾,政府补贴一般为70元~100元,这对政府财力考验不小。对二恶英的恐惧,成为人们反对垃圾焚烧的重要理由。

  生活垃圾焚烧不是什么新鲜事。江苏省现有16座垃圾焚烧厂,多位于苏南,每天焚烧垃圾1.55万吨,占全省城市垃圾总量的1/3。苏州、无锡、常州3市市区的垃圾焚烧率已达2/3。无锡市在建的2000吨焚烧厂运营后,垃圾将全部焚烧。近5年,全省规划新建、扩建15座垃圾焚烧厂。

  如果只算经济账,垃圾焚烧并不比填埋有优势。目前,垃圾焚烧主要采取BOT形式,即企业建厂、政府授权特许经营。

  在江苏省,每焚烧1吨垃圾,政府补贴一般为70元~100元,这对政府财力考验不小。焚烧1吨垃圾,在苏州,政府补贴近90元,一年就得9000多万元;在海门,政府要补贴130元,除给启东焚烧厂100元,还需运费30元。

  与填埋相比,焚烧的最大优势就是占地少、减量效果明显。苏州市每天焚烧2000多吨垃圾,其焚烧厂仅占地120亩,但若将焚烧换做填埋,一年得占地800多亩。1吨垃圾焚烧后,一般只剩下20%的炉渣和3%的飞灰。炉渣可以用来铺路和制砖,只有飞灰需要最后填埋。

  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发展焚烧,符合江苏省土地稀缺的省情,苏南垃圾处理应以焚烧为主,苏中、苏北有条件也要上焚烧。

  可即便在江苏这样土地稀缺的省份,垃圾焚烧之路走得也并不顺畅,一些准备建设的垃圾焚烧厂,不是被叫停就是进展缓慢。以南京江北垃圾焚烧厂为例,4年前就埋下奠基石,按计划,两年前就该启用,为南京消化近1/4的生活垃圾,而事实上,它至今尚未动工。

  选址为南京浦口区黄姚社区的江北垃圾焚烧厂进展之慢,在全国几十座垃圾焚烧厂中极为罕见。

  据南京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4月,原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环评,公众参与没过关,项目暂停;2009年3月,江苏省环保厅召开听证会,20位听证代表16人支持,4人反对;同年5月,环评通过;去年11月,江苏省发改委核准通过。

  即使环评已经通过,附近的居民仍有不满。一些居民认为其选址不科学:焚烧厂与小区直线距离仅1.2公里。但是,据南京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焚烧厂选址周边有16个已交付或在建小区,与焚烧厂的最远距离为6.7公里,最近的也有1.9公里。

  对二恶英的恐惧,成为人们反对垃圾焚烧的一个重要理由。支持者多为黄姚社区的村民,是由于他们并不知道二恶英的危害。

  出于对二恶英的无理由的恐惧,2009年10月,因部分群众反对,江苏省吴江市叫停垃圾焚烧厂建设。

  在被叫停的吴江垃圾焚烧厂门外,附近的菜农对记者说:“真烧垃圾了,这菜就没人敢买了。”他咬定焚烧厂排出的烟有毒。

  那么,垃圾焚烧“有毒”的信息从哪来?他表示“是听来的”。

  正是因为这些“听来的”信息,使国内多座城市垃圾焚烧厂在环评和建设阶段便频频引发争议。

  “要让社会接受焚烧,政府监管必须到位。”苏州市容市政局相关负责人说,“市民说焚烧厂的大烟囱冒‘烟’,其实是冒热气。”

  在苏州光大焚烧厂,记者看见两位市民正在学习二恶英的相关知识。“市民参观都欢迎!”苏州市市容市政局相关负责人说,焚烧厂准备利用余热建游泳池,请市民游泳,实地感受焚烧。

  江苏省环保厅固废中心副主任沈众说,江苏垃圾焚烧厂二恶英排放基本都达标。不过,靠企业自证清白,其公信力难免受质疑,国家已要求环保部门组织二恶英监测。苏州市今年财政拨款100万元,请第三方对光大焚烧厂做两次二恶英检测。

  专家认为,老百姓对政府监管有信心,才会支持垃圾焚烧。陈浩东说,作为全国垃圾焚烧推进较快的省份,江苏省正在制定考核标准,加强焚烧厂日常监管。

  填埋是上策吗?

  垃圾填埋场排放不达标却又不能关,否则每天几千吨垃圾没有去处。所以,只能要求垃圾填埋场整改,而要全面达标,每个填埋场至少投入上千万元。

  垃圾焚烧厂在环评和建设阶段频频引发争议,垃圾填埋似乎就有了充分存在的理由。如果只靠垃圾填埋,放弃垃圾焚烧,能否行得通?

  据了解,目前,南京市每天产生生活垃圾近5000吨,每年的增长速度约为10%左右。南京市现有3座生活垃圾填埋场,2年~3年内将全部填满。

  南京市城管局垃圾分类办公室负责人喻惠萍忧心忡忡地说:“过去城里人觉得可以往农村倒,但现在,农村的土地非常宝贵,农村人的环境意识也在不断提高,他们也不愿意在身边建垃圾填埋场。”

  同时,大量垃圾不仅堆放成问题,而且垃圾处理耗资巨大。

  以江宁水阁垃圾场1号填埋场为例。这座垃圾填埋场18年填埋了400多万吨垃圾,经过5年多时间沉淀及覆土处理,陆续投入了近亿元资金,到现在植被才得以恢复。

  垃圾填埋场的异味也成为制约其存在的另一原因。

  苏州市七子山生活垃圾填埋场1993年正式启用。老库区库容470万立方米,服务年限15年,于2008年底库容告罄。之后新增库容800万立方,平均日处理垃圾1600吨,服务年限为16年。

  2008年10月,七子山填埋场绿化工程正式启动,并于2009年5月顺利竣工。工程以各种自然植物的合理利用为原则,充分利用现状地形特点和土壤特点种植适合于当地的植物,共实施绿化面积超过了2.5万平方米。

  尽管其绿化工程已经完成,但是在今年的苏州“两会”期间,仍有代表提出“关于改善垃圾处理对七子山地区环境影响的议案”。

  在议案最后提出的建议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创造条件关闭七子山垃圾填埋场。通过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力争在1年~3年内逐步达到生活垃圾全部焚烧处理的目标,停止生活垃圾填埋,实现七子山垃圾填埋场永久性关闭。

  在南京,水阁、轿子山、天井洼这3座垃圾填埋场周边乡村的村民对其带来的影响也议论纷纷。

  “没建填埋场前,纱窗只是夏天挂一下,有了填埋场,纱窗长年挂,不然,到处是苍蝇!”

  “拣破烂的白天泡填埋场,晚上把拣的垃圾拖回窦村,有的喂猪,有的等着卖,把村里弄得到处都有臭味。”

  据了解,在轿子山垃圾填埋厂旁边的窦村是个古村,原来山清水秀,但自从填埋场建成后,空气污染、水污染就成了大问题。特别是填埋场2号坑、3号坑未采取防渗措施,一下雨,污水冲到田里,农民都不敢种粮食,改种蔬菜、油菜。

  对于垃圾填埋场的环境污染问题,据南京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一直在对水阁、轿子山、天井洼这3座垃圾填埋场例行环境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

  2010年监测数据显示:水阁和轿子山空气中氨分别超标0.81倍和2.84倍,臭气浓度监测结果并未超标。而对于垃圾渗滤液监测的19个项目和地下水监测的19个项目,3座填埋场均有超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生活垃圾处置必须符合环保标准。但是,垃圾填埋场排放不达标却又不能关,否则每天几千吨垃圾没有去处。所以,只能要求垃圾填埋场整改,而要全面达标,每座填埋场至少投入上千万元。

  “变废为宝”能赚多少?

  因垃圾而富,也因垃圾而痛的耿车镇,环境处理费是其他乡镇的十几倍。负责处理餐厨垃圾的洁净公司,只要每天加工200吨就能有钱赚。

  宿迁市耿车镇是闻名华东地区乃至全国的“垃圾处理利用之乡”。因垃圾而富,也因垃圾而痛。

  早在上世纪80年代,耿车镇就形成了以镇、村、户、联户4个层次发展企业的“四轮齐转”的“耿车模式”,但“耿车模式”的4个“轮子”基本全都围着废旧塑料的购销和加工转。

  30年过去了,耿车的垃圾产业发展势头仍未减弱,但利用率低引发的环境等问题,却又让当地陷入了困境。垃圾产业已经走到了生死存亡的十字路口。

  据了解,耿车全镇9000户,其中3200多户加工废旧塑料,年产值100亿元,规模居全国前列。从收废旧塑料到清洗粉碎、加工销售,从生产造粒机到卡车运货,全镇3.7万人有一半靠废旧塑料吃饭。

  “低附加值、高能耗、高污染、规模小,年销售过500万元的仅36家,上千万的没几家。”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每年分拣出的废旧塑料“边角料”有20万吨。由于塑料垃圾涉及各类医疗废物、垃圾场废弃物、工业废弃物等成百上千种,不少废旧物本身就是有毒的,而经过小作坊粉碎后再加洗涤剂清洗,污水直排,严重污染土壤和水体。耿车镇环境处理费是其他乡镇的十几倍。

  水资源的浪费也非常惊人。当地一位搞塑料深加工的老板告诉记者,塑料粉碎时,一般都是用直径1寸~2寸的水管冲洗,耿车目前加工户少说也有一两千家,这样的水管起码有上千根。如果每天以8小时工作计算,那就相当于直径三四十米的水管不住地淌水8小时。

  而与塑料产业链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餐厨垃圾的处理。

  “去年,苏州市规定市区饭店及单位应把厨余垃圾交给苏州洁净公司处理。”苏州市市容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地方每天产生400吨厨余垃圾,有的给作坊炼地沟油,有的给人养猪,大饭店一年能赚三五万元,当然不肯无偿交出,导致洁净公司原料不足。”

  对此,苏州市组织十几个部门,切断厨余垃圾地下输送链,连续打击11次,最后,洁净公司终于拿下了3500家饭店的餐厨垃圾,从而实现了饱和生产。

  苏州洁净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说:“我们每天回收180吨厨余垃圾,加工生物柴油、蛋白质饲料添加剂,基本做到污染零排放。”公司产品供不应求,企业将新上生产线,“每天加工200吨就能有钱赚。”而每加工1吨厨余垃圾,市里会补贴洁净公司118元。

  除了苏州市,无锡、南京两市也正在尝试对餐厨垃圾进行回收和处理。

  在无锡市召开的十二届四次政协会议上,民盟无锡市委人士也提出建议,如果餐饮企业对餐厨垃圾收集不收费用,由餐厨垃圾处理企业生产成饲料,企业尚能维持基本运转,但如果是生产有机肥,政府必须给予生产企业适当补贴。

  而相关企业也希望尽快公布《无锡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对餐厨垃圾处理企业进行适当补助,使其能正常运转。

  垃圾出路在哪?

  仅仅干湿分类,生活垃圾就可减量六成,这可以为终端减轻多大压力,能少建多少填埋场、焚烧场?答案不言而喻。

  垃圾焚烧不被民众接受,垃圾填埋又会带来环境问题,垃圾回收利用也存在不少难题,采用这些方法破解“垃圾围城”,都是治标不治本。如何从源头控制来进行突围?

  垃圾分类是关键。上世纪60年代,日本垃圾全部焚烧,引发公众强烈担忧。此后,政府转向垃圾分类,垃圾减量显著,焚烧厂由6000座减至千余座。

  吴江垃圾焚烧暂停后试点垃圾分类,去年垃圾减量近14%。为此,吴江投入了300万元,虽然投资巨大,但是相关职能部门认为,“这钱花得值,减量1吨垃圾,节省80元填埋费,省地价值更大。”

  “破解垃圾围城,根本还靠垃圾分类。”沈众说。

  在南京天福园小区自发组织垃圾分类两年,九成居民表示习惯分类投放。推进分类,可先做干湿分开。环卫所每天只收湿的,干的则定期收。干湿分开,干的可用机械继续分拣,湿的先堆肥,剩下的填埋、焚烧。仅仅干湿分类,生活垃圾就可减量六成,这可以为终端减轻多大压力,能少建多少填埋场、焚烧场?答案不言而喻。

  就在南京市城管局副局长陈雷做客龙虎网前两天,红、黄、蓝、绿4色垃圾桶出现在怡馨花园小学,拉开了南京市垃圾分类试点的序幕。

  据南京市城管局垃圾分类办公室负责人喻惠萍介绍,“这次试点的垃圾将分成4类:一是塑料、金属、废旧纸张等可回收垃圾;二是餐厨垃圾;三是药品、染发剂、锂电池等有毒有害类垃圾;四是除前三类以外的其他垃圾,这部分垃圾暂时还不能回收利用。据预测,居民生活垃圾经过分类后,可减量30%~40%。”

  其实对于垃圾分类,南京市民并不陌生。早在2000年,南京就是全国首批8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

  历经10年,为何又重提垃圾分类呢?原因很简单,这项工作依然受制于多种因素,容易陷入困境。在南京的街头不乏分类垃圾箱,可分类进展难,难在构建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的完整体系。

  可即便市民分类投垃圾,由于缺乏终端处理设施,环卫收集时只有搅在一起集中填埋。目前,南京市的垃圾在运输中并不分类。环卫没有专门的分类垃圾车,没有条件做到分类中转运输。

  可即使分类运输,也难以做到分类处置。数据显示,南京市90%的垃圾都进了填埋场。而南京市前10多年回收了400多吨废旧电池,但由于没有后期处置手段,这些电池已在城东的某个地点堆成了一座小山。

  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无不感慨地表示,分类好分,但处置难,垃圾分类的重点在处理终端。

  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很多人认为,对于垃圾分类处理光靠“宣传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应该多措并举,施行科学的配套政策措施。

  加大投入是首要问题。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垃圾收集桶为例,南京采用“四色分类法”:绿桶装可回收垃圾,红桶装有害垃圾,黄桶装厨房垃圾,蓝桶装其他垃圾。一个大的小区要配五六组大桶,这就是二三十只;南京有近万个小区,一只桶1000多元,这就三两个亿。再加上分类运输的成本,垃圾分类劝导员的人力成本,这钱可真不少。

  而公众如何积极参与也是一个难题。在台湾,垃圾分类非常细致,当地部门在实行强制分类的初始阶段,有大约3个月的“劝导期”。这期间,清洁队员如发现垃圾没分好类,会请民众当场分好再丢,对拒不分类者,清洁队员可拒收垃圾。3个月之后,如果发现未照规定分类,当事人还会被重罚。

  一些居民还提出,政府部门可在小区里发通告,时间长了,大家就可了解垃圾分类了。目前,垃圾处理费跟水费捆绑收取,如果小区垃圾分类做不好,就通过自来水收费平台,处罚整个小区的居民,这样也会促进大家相互监督。

  “除了宣传引导,还要出台相应的法规、政策。”一位专家告诉记者,日本出台《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后,接着又以立法的形式出台了37个配套的法规。面对配套法规的问题,喻惠萍介绍,南京市将对过去的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进行修改,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目前也正在制定中。

  目前,南京市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建设静脉产业园。静脉产业园中将有科学分类系统、物流系统(收集和运输)、部分的处理能力。有关人士表示,这是解决城市生活垃圾的最佳选择之一。

14、“环评作假”该打谁的屁股

来源: 广州日报2011-04-08练洪洋

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11-04/08/content_1315098.htm

  环评造假禁而不绝,《半月谈》记者最近在江苏、安徽等地调查假“环评”出笼真相。环保部2010年6月发布的数据显示,75家被抽查的环评机构,30家出现了质量和管理问题,比例高达4成。

  “环评”一步步走到今天,有些环评作假,公众一点也不意外,和许多“舶来品”遭遇的困境一样,皆为“水土不服”。看似周密的制度设计,最后都经不起现实的折腾。环评造假,由表及里——环评暗箱操作,缺乏必要的透明性,为造假提供土壤;相当数量的环评机构隶属或者挂靠政府部门,环评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环评限于“同行评议”,把它当作纯粹的技术过程,而忽略公众参与;某些地方政府对GDP的崇拜,根本不重视项目环评……

  诸多的困境,如丝缠绕,如幕遮蔽,把环评行业罩个密实。长此以往,不仅毁掉这个行业的公信力,更是对社会和谐的消解——每一起环境事件,对社会都是一场挑战。环评从何突围?专家们指出,环保部门成为真正的裁判员,环评企业通过市场优胜劣汰;明确参与环评项目专家的准入门槛,建立规范统一的专家库;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约束环评企业等。头痛医头,或可缓解症状,难称根治之策。只要“GDP狂热症”未除,环境红利便难以终结,环评就不会真正被重视。

  某些地方政府的GDP崇拜一时之间难以退出舞台,恐怕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其主导经济发展的势头不会减弱,在这种现实情势下,在环评中增进公众参与,以协商提升环评的科学性、公正性与民主性,不失为补救之道。从权利角度切入,环境关乎公众的切身利益,公众有权了解、监督甚至决定环境变化的公共决策,不让公众参与公共决策就是漠视公众权利的行为。

  在这个意义上说,只有专家或者官方意见、无公众参与便难以提高公信度;从现实意义审视,公众介入环评,可以提高公众对项目的了解,对政府决策的认同,减少公众和建设、规划者之间及公众和政府之间的冲突,这何尝不是建设方或者地方政府的夙愿?现代社会治理,应该学会充分协商,不同利益团体之间,通过平等对话、公平博弈,事前谋求共识,减少事中分歧,消弭事后矛盾。在这个方面,2006年的厦门PX项目风波是一个绝佳教材。

随着经济的发展,由利益引发的矛盾也将更加激烈,无论哪一个环节(包括环评),都应该比过去更加重视公众表达,尊重科学和公众意见,以此作为提升治理合法性与效益的新管道。

15、“嚼火腿”挽不回消费者的信任

来源:羊城晚报 2011-04-08 □张贵峰

http://sp.ycwb.com/2011-04/08/content_3403155.htm

一面如此不尊重不敬畏“瘦肉精事件”下的消费者权益损害、不体谅不关心他们的感受情感,而急于首先洗白、撇清自己,一面又一厢情愿忙不迭地追求重新上架、大张旗鼓地表演“大吃火腿肠”,希望“4月底实现肉制品销售的基本恢复”———如此自相矛盾的单方面的救市行为,值得消费者再次给予信任,并托付自身的健康安全吗?

因“瘦肉精”事件下架20多天后,双汇熟肉制品6日在重庆市各卖场重新上架。为证明重新上架的产品安全放心,双汇集团重庆区域经理在卖场大吃火腿肠,但此举却只引来市民“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冷讽。(《重庆晚报》4月6日)

下架20多天后便卷土重来,并且“区域经理在卖场大吃火腿肠”,双汇公司急于恢复销售、夺回市场、挽回消费者信任的迫切心情,可见一斑。按照此前在“万人大会”上做出的规划,双汇的目标是,“4月底实现肉制品销售的基本恢复”。

恢复销售的计划雄心勃勃、“卖场大吃火腿肠”的表演也堪称淋漓尽致,但仅仅凭此,双汇公司就能够重新“吃回”被瘦肉精事件重创、饱受食品安全摧残的消费者信心,并赢得他们的信任吗?恐怕很悬。

对此,重庆当地市民“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嘲讽,以及一些卖场商家的疑虑谨慎态度,事实上已经给出一个初步的回答。据报道,虽然双汇在重庆的计划是,“4月10日前统一完成上架”,但当地的许多超市目前实际上并未完全予以配合、仍然拒绝双汇产品的恢复上架。(《重庆晨报》4月6日)

消费者的嘲讽和商家的疑虑,再次证明了一个朴素的道理:作为市场交易关系中核心基础的“信任”,要想破坏、毁掉它,非常容易,而要维系、重建、再造它,却会非常艰难———至少它不可能一厢情愿地在短时间内想恢复就能恢复得了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果“信任”可以凭借短时间内的“一日之功”便得以“速成”,甚至“招之即来挥之即去”,那么这样的“信任”本身,根本不堪信任珍惜,更不会“比黄金更宝贵”了。

更重要的是,市场关系中的信任、诚信,并不单是一种需要长期积累、可以为市场交易提供极大便利的“物品”,更是一种建立在双向互动———相互尊重相互体谅、相互信赖相互依靠基础上的精神品质。这样一种精神品质,不仅只是产品本身质量合格达标意义上显露出的精神品质,更是其背后生产经营者以及监管者自身在其所有商业、监管行为中所彰显出的精神品质,比如,对消费者权益的高度尊重敬畏、对他们心理情感的高度体谅认同。

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至少在双汇公司的种种公共行为中,我们还没有充分感受体会到这样一些精神品质。如对于此次“瘦肉精事件”之于消费者的关系,双汇公司一直坚持定性为“困扰”而非伤害;相反,对于自身在“瘦肉精事件”的角色,则一再强调是“代人受过”、“也是受害者”。而在不久前轰轰烈烈举行的“万人大会”上,双汇公司更念念不忘地倾诉“瘦肉精事件”给自身带来的巨大损失,却只字不提该事件对消费者带来的健康损失以及相应的损害赔偿。同时,虽然表示“致歉”,但在万人大会上却没有消费者代表出席……

一面如此不尊重不敬畏“瘦肉精事件”下的消费者权益损害、不体谅不关心他们的感受情感,而急于首先洗白、撇清自己,一面又一厢情愿忙不迭地追求重新上架、大张旗鼓地表演“大吃火腿肠”,希望“4月底实现肉制品销售的基本恢复”———如此自相矛盾的单方面的救市行为,值得消费者再次给予信任,并托付自身的健康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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