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共利益诉讼研究公众号
2022-06-30
上个月,我们收到网络求助:广西一锰业利用溶洞排污,在接到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便赶到了现场,对排污口附近的地表水和土样进行了采样,并协同当地村民和环境部门展开多次对话。
最近崇左市生态环境局去现场进行了执法检查和开展执法监测,发现有多项指标超标,其中锰渣淋溶液污水锰超标竟达到了1504倍!执法人员就违法排污时间、排污量等询问了新材料公司副总经理谢应井、广西新振锰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李祖敏、广西新振锰业集团有限公司法人黄禹铭等多位负责人。
最终环境局因该企业明知锰渣场渗滤液、淋溶水属于高污染污水,不得随意排放,但仍再次利用渗坑、雨水沟、溶洞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渣场污水,属于明知故犯,锰浓度超过国家标10位以上,生态环境部门立案调查后,仍不配合调查,不如实供述违法排污时间、排污量等,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其做出了顶格处罚,出具了高达100万的行政处罚。
对此我们咨询了北京多元公共利益研究所的危废观察研究员,微博公益大V@环保小痞,他表示:100万元的处罚对于这样一个企业来说,并不算高,在18年的时候,该企业也因利用溶洞排污受到过处罚,不过仅罚了五万元,正是因为违法成本太低,所以才导致了屡罚不改,长期利用溶洞非法排污,并且涉及了环境犯罪,我们也期待有关部门可以进一步处理此事,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
该企业多次因涉案渣场渗漏违法排放污、在线监测数据造假被地方环境部门出具行政处罚,然而依旧随意排放。污染了地下水、饮用水让当地村民连自己种的粮食都不敢吃!
本地村民维权过多次,但多人表示因为排污十分隐蔽、执法中受到保护伞多次干预均维权失败,这是他们第一次真正看到环境质量改善的曙光,我们感动于其主张保护自己环境权益的勇气,我们也会协助他们申请环保奖励。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已经深入百姓心中,可是广西新振锰业集团常态化排污已经成惯性,其非法排污的溶洞口,本是村里的饮用水集中水源地,我们依旧对当地的水源地环境质量感到不容乐观.....
该锰矿长期利用溶洞排污、污染了地下水,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已涉嫌环境犯罪,是一起恶劣的刑事案件。当地志愿者计划和检察机关开展对话,建议其起诉该锰矿及相关负责人,依法维护公共利益。
和我们一起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