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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聚焦:是人祸而非天灾 污染事故频发当警醒

2008-10-20

绿色聚焦:是人祸而非天灾 污染事故频发当警醒

来源:人民网  2006110

去年年底,我国相继发生了东北松花江污染,广东北江污染的水体污染事故,对当地的生产、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而就在亡羊补牢后的2006年新年伊始,黄河、湘江、重庆綦江河又发生了水体污染事故。面对接踵而来的水体污染事件,我们不禁要问,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事故不断发生,从中对我们的警示又有哪些?而为了将水体污染发生的可能性减到最小,我们又应该做些什么呢?

水体污染事故频发 一波刚平一波又起

湘江遭遇镉污染

  湖南省环保局局长蒋益民介绍,此次污染事故主要是由于霞湾港清淤治理工程擅自施工,和未采取适当防范措施造成的。20051223日,株洲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开始对霞湾港清淤工程导流渠施工,20061417时开始从株洲冶炼厂总废水排口处截流,水流进入映峰居委会一湖和二湖,再通过老霞湾港排入湘江。由于这两个湖长期接纳附近工厂含镉废水,并受株洲冶炼厂渣场渗入,导致两湖镉含量严重超标。

  事故发生后,湖南省委、省政府紧急协调株洲、湘潭、长沙三市政府,采取了停止施工、投放石灰、加大下泄水量、全天候监控、制订事故善后处置方案等措施,要求湘潭、长沙两市保证供水的应急预案,并向媒体通报情况。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对事故处理提出5点要求,省长周伯华协调事故处理。

  据湘潭市环境监测站5日水质监测结果,湘江株洲、湘潭交接断面马家河右岸镉超标25.6倍,至1710时,水质好转为超标0.14倍。>>>全文

  记者从湖南省环保局获悉,湘江镉污染带前锋已于8日凌晨流过长沙。长沙饮用水源地水质镉超标倍数由7日的最高超标4倍下降到814时的1倍多,各水厂出水全部达标。位于长沙市区下游的望城县水厂811时镉超标2.14倍,出水达标,而岳阳市湘阴县暂没有检出镉超标。

水体污染之化肥公司污染重庆綦江河

 一股紫红色污水直排綦江河,桥河街道3万人断水两天。綦江环保部门有关人士称,昨天凌晨1点,当地已恢复供水,污染带正缓慢向下游移动,造成此次污染的企业面临重罚。

  环保部门深入调查得知,华强化肥公司一套正在试运行的末端废水处理系统弯头被腐蚀破裂,大量硫酸废水泄漏,直排綦江河。初步估算,排入綦江河的紫红色硫酸废水约600吨,在河面形成一条长达300米的污染带。

水体污染之母亲河受到柴油污染

  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黄河污染预警,1月5日上午10时左右,河南省巩义市第二电厂储油罐发生泄漏事故,有6吨左右柴油进入黄河支流伊洛河。

   山东沿黄63个取水口因黄河污染暂停取水

水体污染之松花江危情

  受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影响,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吉林、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启动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这位负责人说,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发生后,监测发现苯类污染物流入第二松花江,造成水质污染。苯类污染物是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有机物。

水体污染之广东北江险象环生

   据广东环保部门监测发现,该省北江韶关段近年出现镉超标现象,经跟踪加密监测,镉超标的高峰值沿江下移,从孟洲坝电站断面到高桥断面全部超过标准,1215日高桥断面镉超标近10倍,严重威胁下游饮用水源安全。经该省环保局联合调查组初步确认,此次北江韶关段镉严重超标,是由韶关冶炼厂设备检修期间超标排放含镉废水所致,是一次由企业违法超标排放导致的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天灾无情 人祸更危

管理纰漏 留下隐患

  回顾双苯厂爆炸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全过程,有许多责任是值得追究的。尽管整个事故的最终原因目前尚未查清,但此前已有消息披露,双苯厂的爆炸是由于设备装置“循环不畅”、“处理不当”,才造成悲剧发生。一个“不畅”,一个“不当”,说明其中存在着技术原因之外的人为因素,暴露出的是企业管理方面的漏洞。

信息上报不及时 应急监测能力不足

  “一些地方没有高度重视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防范,应对突发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能力明显不足,应急信息的报告和反馈工作不力,环境应急监测能力不足,导致近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频发。”

  从客观上来看,一些老的重化工企业设备老化,年久失修,加之管理不善,存在重大的环境隐患,有的甚至连环保处理设施都很难正常运转。有的地方近年来新上马一批工艺落后、甚至是国家明令淘汰、污染严重的企业。过去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建在水源地或城市中心区,一旦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就造成重大影响。

  从主观认识来看,一些地方政府、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指标,对防止环境突发事故认识不够,有的地方政府甚至出台“土政策”,干扰环保部门的正常执法。

  发生重、特大污染事件后,当地环保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如实向总局报告污染状况,绝不能隐瞒真实情况,更不能拖延不报,延误处理事故时机;要建立信息报送责任制,对不及时报送情况或隐瞒信息不报的,总局一定要会同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绝不手软;加强环境监测,严密监控环境质量变化情况,随时报送准确信息及调查处理的进展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环保意识淡漠明知故犯 “偶然事故”并非偶然

  记者两次赴韶关冶炼厂深入调查,发现该厂的超标排污绝不只是一次“偶然事故”,而是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和外部监管不到位导致的综合征。

  韶关冶炼厂最近一次的废水超标排放是1211日第二系统的机器检修期间。当地环保部门在对北江例行的水质检测中发现了镉含量严重超标的现象,并于1216日确定了这起水污染事件。

  事实上,早在11月底,该厂对第一系统进行过一次同样的检修。环保部门认为,11月份的检修也存在问题,当时污水到底是怎么排的,镉排放量有多少,仍不得而知,目前正在对韶冶每天的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核查。

问题不仅仅出在以上两次大规模的排污,更为引人注意的是韶冶属下的马坝分厂一直在排放镉含量超标的污水,直至此次污染事故发生后才被勒令停产。韶冶马坝分厂是一家小型冶炼厂,专门从冶炼渣中提取铟、镓等稀有金属。

  韶冶负责人对这次污染事故的解释是,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将本应经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直接排入北江,属于典型的责任事故。

  显而易见,这次事故不仅仅是“违反操作规程”的问题,特别是其下属的马坝分厂一直在“违反操作规程”超标排放,企业管理者不可能不知道。

  对韶冶发生的违规排污行为,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在一次会议上质疑:像马坝分厂这样的排污企业,为什么能容忍他们存在?

水污染肇事者为何多是大型国企

  其一,“身份优越感”。有的大型国企明目张胆地向江河湖泊排污,对他们来说,造成污染事故的后果无非就是罚款。

  其二,处罚不觉痛。据了解,目前环保部门依法能做出的最高罚款是100万元,这100万元罚的是企业,国企是国有资产,罚来罚去最终还是国家的钱。

水体污染警示录

水体污染影响大 轻视环保代价高

 松花江水的污染,看似偶然,其实必然,看似孤立事件,实则是整个中国大面积水污染严峻现实的一个缩影。今年早些时候就有媒体报道,黑龙江全省主要河流普遍污染,松花江水质差,枯水期有59%河流长度属污染较重的V类或劣V类水体,哈尔滨江段水质呈有机污染特征,饮用水源、工业用水未达到使用功能要求。

盲目上马严重污染项目,过度消耗物质资源,种下了今天的祸患。中石油吉化公司双苯厂车间发生爆炸造成松花江水的污染,不过是过往轻视环保的代价,它以极端的方式向我们敲响警钟。

一些地方只顾经济不要环保

  如果说,一些地方只顾经济发展、不要环境保护的做法令人担忧的话,国家环保总局作为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松花江水污染这样一个给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的事件重视不够,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则是更让人吃惊和深思了。这说明,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甚或环保主管单位,至今对于环境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依旧心中模糊,对环境污染可能造成的危害性仍是所知不多。很有必要借松花江水给他们洗一洗头脑,用这次举世震惊的污染事件给他们猛敲一记警钟!

网友心声:江河污染声声急

  短短的几天内就出现如此密集的污染事件,不得不使人思考这样的问题,环境对人类的报复和惩罚使我们“吃一堑,长一智”了吗?“海洋存亡,匹夫有责”(第33个世界环境日主题)我们记住了多少?“绿色GDP”的理念又深入到多少官员和企业家的心中呢?

  转变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和机制,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说不出来的。2005我们经历了一场痛苦的矿难,2006难道还要让我们经历一场环境污染的苦难吗?

未雨绸缪 水污染防治任重道远

应急预案必不可少

  国务院8日发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明确提出了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6条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总体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明确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分类和预案框架体系,规定了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等内容,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据了解,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已编制了国家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均已编制完成;各地还结合实际编制了专项应急预案和保障预案;许多市()、县()以及企事业单位也制定了应急预案。至此,全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初步形成。

加强落实环境监管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王玉庆指出,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环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坚决遏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多发势头,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王玉庆说,环境安全的状况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能否及时防范、妥善处理突发性环境事件,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也是对环境部门工作水平的检验。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环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从松花江事件中吸取教训,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切实加强领导,严密措施,防止发生重特大污染事故,确保万无一失。

  一要立即开展各类环境污染隐患的全面排查工作。二要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敏锐性和责任感。三要加强防范污染事故的宣传工作。四要及时做好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报告工作。

 中国呼唤企业绿色责任

  中国企业在实现自身高速发展的同时,如何更好地履行绿色责任亟待破题。实际上,在中国仍以高污染、高消耗为代价换取“灰色”GDP的今天,这股呼唤企业绿色责任的声音已渐趋响亮。

  于中国企业而言,“绿色责任”这一话题可能虽并不轻松,但正如参加“第三届中国竞争力论坛”的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王文元所言:企业走绿色发展之路,既符合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国策,同时又能实现自身长远发展的目标。由是观之,企业发展走绿色之路可谓一举两得。